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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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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6 23:3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覆

唐德刚
(一)夏教授的「大字报」
    夏志清先生最近撰写了一篇两万言的长文,分别在台北的「联合报」、「传记文学」(见本刊第四十九卷第二期),和纽约的「世界日报」同时发表,对我作极其下流的谩駡和人身攻击。纽约的「世界日报」并以特大号标题:「评批唐德刚」,用两整版篇幅和售报最佳的周末,全文推出。把我弄得名扬四海。
    夏氏此文的体裁,简直与大陆上「文革」期间,红卫兵和无耻文人在「大字报」上,对「学术权威」、「白专路线」、「牛鬼蛇神」,所作的「上纲上线」的人身攻击,如出一辙。用尽下流字眼之外,还要「扣帽子」、「打棒子」,作政治性的栽诬!夏氏虽然自称是六五高龄,「一生没有跟所谓进步份子学习过进步」,其实,他已把「最进步的」红卫兵写「大字报」的一切手法,学得维妙维肖。可说是青出於蓝,白胜於红。
    且看他那一段自抬身价的「批夏的政治用意」,写得多麽巧妙!第一,把唐德刚先扣个红帽子;第二,对国府当局自抬身价,且看我夏某在「反共」阵营里的地位,不在「四大金刚」之下吧?第三,在中共现行统战政策之下,对「大陆官方」显示其「台湾关系」──他已被邀请过去「讲学开会」、「遍游名胜」一次了;第四,夏、胡(适)并列,重要可知!想不到,我在一篇论学的小文章里,提到他不过三数百字,竟给了这位极有心机的「名学者」,这麽大的「政治资本」!
    如果,我也像他一样的为人,用「油腔滑调」之笔,回敬一下,写一本十万字的「降落伞下传奇」(Jonathan Hsia’s Romance)来揭露夏氏的「眞面目」(且引夏氏原文),让读者笑破肚皮,岂不快哉?!老夏,我唐某纵不学无术,究为教育界中人,不忍为此,更不屑为此!文到手边,打住了。非不能也!
    至於他问我,在毛泽东有生之年,为什麽不写批毛文章?他这话说得多狠毒!我有八旬老娘在大陆,我敢批暴君之逆鳞?何况我在写「胡适杂忆」之前,几乎二十年未曾有中文写作发表。
(二)自駡和自捧
    用下流话駡人已属下陈,夏氏还要「唱戏抱屁股」,自捧自。说他自己的着作,「内行一致好评」、「盛誉至今不衰」。又说他自己的学问「之深,之广」,非别人「所能想像」等等,可谓肉麻当有趣。
    就凭他这自吹自捧的西洋习惯,夏氏就逃不了我对他的批评:「用西方观点,治中国小说。」洋人宴客,总会自吹「我的菜如何如何之好」;中国人则反之,说,「今天的菜如何如何不好」。据说,从前有一位中国驻欧公使宴客,就为了说这句中国客套话,而险被洋餐馆老板告了一状。
    中、西观点之别大矣哉。我不敢妄评中西习俗之优劣,只论「夏志清用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这个事实,为黛玉喊点冤罢了。想不到,竟被以西洋观点作文学批评的夏教授对我贴了张两万言的「大字报」!这与那西洋餐厅老板用西洋观点控告那中国公使,不是一样吗?  
(三)疯气要改改
    我不但要以「谏友」的身份劝夏教授改改他「大字报」的文体,还要劝他把日常行为中的「疯气」稍加收敛。
    举个比较文明些的小例子:
     一次国府驻纽约的协调处邓权昌处长伉俪,邀我夫妇吃饭,其後又约我们参加庆祝「双十国庆」。我如期而往,一进正厅,在人潮汹涌之中,首先便碰到夏志清。他一见我,便大吼道:「唐德刚,你这个『共产党』到这儿来干麽?」
     夏氏之吼引得千人瞩目,我眞不知如何囘腔才好。王洞嫂觉得尴尬,就把他拉走。谁知他绕了个圈子囘来,又照前再来一遍。场面弄得更为难堪,使做主人的权昌兄嫂也下不了台。此事如从轻处说,夏氏是疯疯癫癫而已。如用他写「大字报」的语调来说,那他就是「丑表功」,扣别人帽子来赚政治资本!
    我当时忍气吞声,只觉得老夏像个疯子,以後避避他就是了。不幸,我二人在文化界的共同朋友太多,避不胜避。而每次相遇,他总要藉酒装疯,或用下流的言词,或绌人扬己,使对方囘骂亦不是,沉默亦不是。
  在无数次忍让之後,我仍然没有怀疑他的动机。今读其两万言「大字报」,我才大悟。夏志清并不简单,眞把他当成疯子,就太小看他了。但多少年来.我也曾感觉到他底行为有点不可解。因为夏先生的「疯」,是因人而异的。在哥大某些权威人士(当然是白人)之前,他总是驯如佳儿,静如处子,未见他「疯」过一次。对某些华裔朋友,他也只是背後嘀咕,当面绝少轻言妄动。
    在其他场合,他的动机可能也有欠纯正。因此,他才以小人之心度人,竟说我提「九尾龟」一书,意欲指他是个「嫖客」。此一联想,实是不打自招。
(四)学问倒不妨谈谈
     夏先生当然也会说,这场笔战是我惹起的。诚然,我曾写过一篇小文章,引了他大着里的几句话,并附了三、五百字的评语。这是文化界常有的学术探讨,未牵涉到半丝政治或人身攻击。而他一下就来了两万字的谩骂,打棒子、扣帽子,那就越乎学术之常轨了。
    我那篇小文究竟说了些什麽,以致令他老羞成怒呢?为使未看过拙文的读者略知梗概,且让我自我简介一番。
    笔者今春写了篇「笔记」性的小文,叫做「海外读红楼」(见本刊第四十八卷第五期)。
    写「笔记」是中国的传统文体之一。出名的作品,如:沈括的「梦溪笔谈」,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和胡适的「藏晖室札记」等。这些笔记只是一些文人学者,平时信手记录的读书心得,和日常所见所闻不寻常的事事物物。「笔记」不是什麽板起面孔的论文,但它确也保存了极多的社会和学术史料,及着作人随时的感触和学术思想。文字於轻松之间,亦自有其严肃性,非信手涂鸦之作可比。
    拙文效颦的正是这一体裁,把近年来读到、听到、看到、想到有关「红学」的心得和见解,聊作笔记而已。不过旣读「红楼」於「海外」,对那位自称「销行十八载」,「内行专家一致推崇」、「盛誉至今不衰」的夏教授论「红」之作,不能不提一下。
我重行翻阅了夏着「古典小说」原文,也翻阅了片片段段的译文-虽非他自译,却是他认可的译作,用他单名独姓发表的-夏文亦自有可取之处,我也认真地推崇了一番。但天下文章那有眞正的字字珠玑呢?我看到有不同意的地方,也就以读者身份略献刍尧。赞、评合计,亦不过三五百字。
(五)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
     我看他那本书之後,最大的感触便是他以西洋观点,过份贬抑了中国古典小说的本土性。
     去年纽约市大亚洲学系曾和外界合办个小型的「文学讨论会」,邀请了几位几乎是清一色由台湾来美的中、青年作家,讨论过「本土性」问题。我们亚洲学系非主办单位,我旣不是大会主席,亦无权邀请主讲人选。加以那次会议又以「创作」为主,夏先生搞文学,述而不作,因此就沧海遗珠了。听说他为此对我颇有误会。
     夏先生是我所知道的文学教师中,最自尊自大的一位。只许他骂人,不容人批评他。他曾公开宣称,他的论述是「绝对碰不得的!」天下那有这种事情呢?可是,大家都知道夏先生的个性,也就不愿多事了。呜呼!这也是我们民族文化弱点之一吧。大家专讲好听的,怕得罪人。而洋批评家,又有谁愿意反驳崇洋之论呢?於是,「好评如潮」、「盛誉不衰」,夏子就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了。
(六)学术界姑息养奸的结果
     所以夏先生那种骄横的个性,和惟我独尊心态的养成,有学问、有见识的中国学者也大有责任。语云:「君子爱人以德,小人则以姑息。」姑息可以养奸。夏先生今日目无余子的个性,便是他的老友,包括我自己,「姑息养奸」的结果。从「爱人以德」的观点来看,也有对不起朋友的地方。
     笔者此次匆草「论红」笔记,对他只进聊聊数段的逆耳忠言,也是本於「爱人以德」之忠诚,综合多年来好些老友之共同意见,委婉箴规之。不意略踩尾巴,竟使他一跳八丈高,实非始料所及。
    夏先生咬牙切齿地说:「『中国古典小说』销行十八载,痛遭全面批判还是第一次。」又说:「但他(指德刚)自己却有本领略阅一章而贬低老友一生治学之成就!」夏先生却未想到,他自己轻率落笔,一篇「导论」便贬低了明、清两代,创作先贤六百年之成就。
    夏先生駡我「贬低老友」,未免太抬举我了。一本「销行十八载」、「盛誉不衰」,代表「老友一生治学之成就」的名着,怎能以我唐某三、五百字之问难,就弄得「痛遭全面批判」呢?如所言属实,那不是作者护短,就是击中要害;再不然,就是这名着的「盛誉」基础太薄弱了。
     夏氏怪我在他那「并非自译」的导论上徵引太短,并说:「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口味……」为何欣教授所误译。夏氏把「卑微」一词删去,改成下面一段:
    「但是卽使在欧洲,把写小说当成一种艺术,当然也是近代的发展,中国白话小说旣源出小市民的说唱文学,我们更不应指望它会迎合现代人高格调口味。」
     约十年前,刘绍唐先生要我自己翻译「胡适口述自传」。我因没空,央他转请别人代译。绍唐说:「别人把你的书译糟了,岂不可惜。」我一想此话有理,就自译了。
    笔者撰英文书,已出版者近百万言。已译的,多系自己动手。夏氏的英文着述份量少於拙作,几乎篇篇他译。不怕他人「译糟」了乎?我每以为异。今读夏先生的「大字报」,始恍然大悟:「他译」确胜於「自译」。盖「他译」者,必要时,原作者可用之为挡箭牌而抵赖之也。 
  
(七)崇洋自卑的心态
     不管夏先生如何抵赖,我所引他底金口玉言,什麽「一切非西洋传统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下,都微不足道。」「红楼梦」是否「非西洋传统小说」?白纸黑字,抵赖得了吗?我所引虽短,但这是「一以贯之」的夏「夫子之道」。翻译的人怎能代负责任?
     再者,夏某鄙视中国文化,捞过了界,简直到了荒谬的程度。且看下面一段:
     「但是话说囘头,中国传统的绘图、音乐、建筑,比起西洋传统来,差得太多了,简直没法子相比。」
     这是他在「大字报」中不必要的题外之言,一段他直觉地发自灵魂深处的插话。这句评语,如说在「五四」时代,纵出於胡适之口,也是值得原谅的。因为那是「西学东渐」的「启蒙」时代,也是国人自尊心最低,自卑感最重之时。但是处於七十年後的今日,各民族不同文化的底牌,在比较研究之下,大致都已明朗化。纵以西方最擅长的传统科技也不能这样说。夏氏对当前世界文明的比较研究的成果,一无所知,岂不可叹?
     夏氏最看不起中国传统的「木结构建筑」。即使故宫和天坛,他都说:「丢人死了」,不值一看──那都是「大陆官方」敦请他「遍游名胜」去参观的──他却觉得定陵的「地下宫」不错。理由:「它是石头造的,像欧洲建筑!」
     我曾一再和夏先生说:「文学史、艺术史不可与社会发展史分开来读!」他口头上表示赞同,可是偏习太深,终不肯改!他就不知道希腊、罗马都是地处多岩石的山区,因此其建筑多以石料为主。我汉族文化则发源於黄河中游。迟至二、三十年代,豫中、皖北一带农民,有些竟一辈子没见过一块大石头。而我国木结构建筑之精美,则可谓是举世无双!人类文明史上,论建筑的第一部书「营造法式」,并不是用欧洲文字写的!
     夏志清原籍苏州,苏州木结构的庭苑之美,是国际闻名的。夏氏自己寡闻,为什麽不请教一下他的乡前辈贝聿铭先生呢?关於书画、音乐,也可以问问周文中他们嘛。怎能以音哑、艺盲之嘴,乱駡祖先呢?
(八)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
     在上节所引夏文,下面还有一句:「吾国三千年的文学传统,倒的确可以同欧洲传统较量一番。」这句话是他的违心之论。他是专搞小说的,传统文学的其他方面,他所知甚少。加以小说与传统文学,在旧文学史上关系原欠密切。胡适而後,才算是一小部份。他旣然把传统小说一竿打翻,其他方面他又不懂,还假惺惺地说,中国传统文学倒可与欧洲较量。掩耳盗铃之论是昭然若揭的。
    一次,夏氏读我赞赏柏杨译的「白话通监」的小文(见本刊第四十四卷第五期)之後,批评我把「通监」与英人格本的「罗马衰亡史」并列为「荒唐」。说:「司马光怎能与格本比?司马光差得太多了!」其实,夏某旣未读过「格本」,更不知什麽是司马光」,但他那直觉上的「崇洋自卑」的心态,即使他脱口而出。
    夏先生是哥伦比亚大学东亚语文系,教中国文学的唯一教授。顾名思义,他应是「诗词歌赋、文言白话、小说戏曲」一把抓的大牌总教习。其实呢,他除掉搞小说之外,其他各科「胜任」亦难「愉快」。
    「姑隐其名」这句成语,在他那「大字报」里的用法就大有问题。如不才把成语用非其所,尚有可原;「盛誉不衰」的名牌文学教授露此马脚,就该打手心了。
    夏氏承认他「不写旧诗词」,其实他又那里能写一句文言呢?又那里知道新诗为何物呢?虽然,写旧诗词不过是传统文学中之余事;但不写旧诗词之另一含意,则显示其人不通最起码的四声音韵,那问题就严重了。名记者陆铿,有弟曰陆锵。不知陆氏昆仲之名,怎知古文学之「铿锵」?不知铿锵为何物,则文章西汉两司马,楚辞汉赋,唐诗宋词,七子八家,「咏菊诗」,「柳絮词」都成了「哑巴美人」,岂不可惜?
    忆笔者读高中时,很多同学都能试撰诗词,文言自更不在话下。此事敝同学阚家蓂女士(匹兹堡大学谢觉民教授之夫人)卽可作证。那时,我们的国文老师如对学生的诗词、古文作业,不能正其音韵,修其辞章,评其优劣,对不起,卷舖盖走路!
    中西学界本难互比。不写旧诗词也算不得天大缺陷。然不知天地之宽濶,为学未上层楼,却趾高气扬,目无余子,那就不应该了。  
  (九)社会科学上的常识
     夏先生又嘲笑我,此次参加红学之会是走了周策纵教授的後门。这事要问老周,我不必代辩。
    至於他说:「德刚『详细玩摩』的还只是小脚、辫子这类旧社会象徵品……虽自称以『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来处理『红学』某些小问题,实在不足自傲的。这类『狎玩』式的研究,总带些民国前清遗老、遗少的味道。」这段评语泄漏了一大玄机──他底知识面太狭隘。他对当前西方社会科学发展中,最起码的概念也没有!
    我曾否像他那样「自傲」过,不必费辞。
    治「红学」之道多矣哉,我所提出的只是「社会科学处理法则」这一种。
    当今社会学理论上,有所谓「微观处理」和「宏观处理」两种法则。
    「微观」者,见微知着,以社会上之小现象证社会科学理论上之大概念也。我在论「红」一文中提出的是「民族学」(Ethnology)上的一种「双重文化冲突」(bicultural conflict)的大概念,而欲以红楼梦中之小事物说明之。
    作家曹雪芹,旗人也;而他所处之社会则为汉文化之社会。因此,当他创作时便发生了「双重文化冲突」这难题。最显明的难题,便是他对诸美人之脚的处理。旗人是天足,汉人重小脚,如是则黛玉、宝钗,乃至晴雯、袭人之脚,究竟应为大?为小?曹氏实在无法处理而只好不了了之。
    文化冲突亦有古今之对立。辫子者,曹雪芹时代中国男子之发式也。故美男子贾宝玉亦有之。而辫子者,二十世纪之「猪尾巴」也,今人多恶之。故今之红楼评家多讳言之,红楼画家亦割去之。
    德刚作「笔记」写「时文」,夏氏评为「油腔滑调」。不才实有之,然拙文绝不下流、谩駡。微言大义之中,自有其治学上的严肃性。会看的看文章,不会看的看「油腔」!想不到这位自视如许之高的夏教授,竟只是位油腔读者!德刚所论者,社会科学上极严肃之理论问题也,而夏氏以「狎玩」视之,岂不令识者窃笑?
(十)从宏观论「左翼作家」
     拙文亦兼及宏观。宏观者,以社会整体变化之洪流为着眼点,而观其个体随波逐流所发生之反应之法则是也──亦卽从「大处着眼」来「明察秋毫」。先提大概念,後谈小事物。
    我所提出的,为今日社会科学中比较时新的大概念:社会的进化为经济发展之结果;换言之,只有经济发展,才能推动社会进化!
    马克思则认为社会进化是阶级鬪争之结果;换言之,只有阶级鬪争,才能推动社会进化。
    笔者所取者,为两大社会经济学派中之前者,来解释过去三百年来我国白话小说发展这一「小事物」。细节已详「海外读红楼」,不再赘。小说作家之成长,与小说的内容格调之高低,几乎都得以经济发展这一洪流为依归。「形势比人强」,「整体强於个体」,「洪流强於细流」。所以社会经济之「形势、整体、洪流」足以限制「个人、个体、细流」之发展。而个人、个体、细流则不能独撼「岳家军」。
    此一拙见,是我个人作为一个治史者,读文学史的心得,亦卽「文学史不可与社会发展史分开来读」,这一贯主张的理论根据。
    「五四」以後,我国的所谓「左翼作家」亦服膺此「形势比人强」之社会学观念。不幸的是,他们为马克思「阶级鬪争说」所误导。以为小说之发展,听命於阶级斗争,小说内涵之优劣高下,亦为阶级鬪争升降浮沉之反映。如此一错六十年。直至文革时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他们自己成为阶级鬪争之牺牲品,加以三十年来目睹毛泽东坚持阶级鬪争所带来的贫穷落後,於是恍然大悟,始有今日之所谓开放政策。
  (十一)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
     「五四」以降之右翼文人则不然。他们由於鄙薄左翼马克思之「阶级斗争论」,则连社会如何发展的基本科学概念亦一并摒弃之。因此,右翼文人一味以文论文,与社会科学乾脆「离婚」。认为我国文学改良之唯一途径,卽为摒弃传统之糟粕而改习西法。此一新论,胡适之先生实启其端。
    胡先生认为「红楼梦不是本好小说,因为它没有个plot」,就是根据纯西方文学批评学理,而以文论文的结果。这一说法,在当时是十分新颖的,虽然今日已早嫌过时。适之先生以次之若干作家与批评家,其学其识远不及胡师,亦均不愿以文学史之研究与社会科学挂钩而修订研究文学之新理论。以致在三、四十年代竟酿成中国文艺界为左翼独霸之局面。连大才盘盘的适之先生亦让位於鲁迅,其在创作界之影响被东去大江淘得乾乾净净。而三十年代「左联」诸公之下场,则只能於卅余年後阶级鬪争之牛棚中觅之,其惨尤不忍言。
    把七十年来文学旧史从头看,谁实为之,执令致之,痛定思痛,能不有所警惕?!
    夏志清先生幼年及青年兴趣几全为西洋读物与好莱坞电影,对「五四」前後之中国文学作品甚少接触,对上海租界以外的社会状况与事事物物亦不甚了了。中年治中国小说史於海外,始读二、三十年代之作品。竟以西洋观念,私评数家前後不成体系之小说而拼凑之。竟名之曰「中国现代小说『史』」!
    老年更不知七十年来中国文学与社会变迁之轨迹,及晚近社会科学发展之基本概念,只一味拾七十年前启蒙时代学人之牙慧,而变本加厉。殊不知该时代之「大师」,当时均不过二十余岁之留学青年,学业与思想俱欠成熟。放言高论,领袖风骚则有之,理论基础原甚薄弱。而夏氏以「六五高龄」竟视之为法宝,只知低贬鲁迅,摒弃马、列,而不知鲁迅、马、列为何物。加以其本人对中国文学起步太晚,一本其幼年「崇洋自鄙」之习性,大开倒车,以致治传统小说亦认为非具有「西洋传统」之作品卽不值一提。「不怪自家无见识,翻将丑语诋他人」。茫然不知「中国传统」为何物,他自已的「西洋传统」又为何物,信口雌黄,而误导後学。吾称夏君在中国文学批评上为「极右」,恭维之甚矣!
    「论红」拙文所提,只是以一历史学者旁观近年文学批评界之发展,谈其大势而已。只因夏志清教授近年着述最丰,声名最大,故偶及之。事实上,夏氏并不能代表极右,他只是陷入极右牢笼,而不能代表牢笼!「以一人而敌一国」之言,「老友」抬举之也。
    本来,中西典籍浩如烟海。博极群书,识中西之别,通古今之变,谈何容易?!
(十二)也谈谈「块肉余生述」
     为浅释上述宏观法则,及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这一理论,笔者曾试举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大作家查理˙狄更司(Charles Dickens,1812-1870)为例。我说他「以一失学失业,『块肉余生』,瓮牖绳枢之子,却能以文笔高雅、天才横溢、其年初逾双十,便暴得大名,一生荣华富贵,至死方休!东西相较,何曹(雪芹)氏、吴(敬梓)氏命途之多舛,而狄氏则幸运若斯也?社会经济之发展,推动一般读者『高格调口味』,有以致之也。」我这段话,除了忙中笔误(赶稿自校本来最难)把「司」字写成「生」字以外,错在那里呢?我并说,今日台北之所以能培养「高格调口味」亦如十九世纪英国之伦敦,「经济发展」使然也。
    狄氏幼年失学失业,十二岁入工厂作童工,贫困不堪。我掉了一句文,说他是「瓮牖绳枢之子」,并未掉错。「块肉余生述」一书,一般人认为是作者自伤自况,亦如胡适说「红楼梦」是曹沾自传。小说主角是孤儿,狄某不是,但以孤儿自伤。狄氏「暴得大名」之年龄早於胡适,其後跻身伦敦上层社会,「荣华富贵,至死方休。」又错在哪里?
    夏先生在鷄蛋里找骨头,欺骗读者,用大标题,说什麽「改姓成孤儿」。我的全文俱在,政治上栽了赃,在文学上理屈辞穷,也要来栽赃一番吗?!夏氏又说狄氏不是「瓮牖绳枢之子」,而是「十二岁作童工」,这分明显示夏教授不懂这句文言的意思。他说狄氏没有「荣华富贵」,却是「小说收入虽多,读者也实在太多,让他喘不过气来,为他们服务。」眞是「吠非其树」,行文不伦不类!
  (十三)「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
     夏先生接着拿出他一贯的绌人扬己的作风,说:「唐德刚对狄更斯可说一无所知,曾否定下心来细读过一本狄氏长篇说部,那只有上帝和他自己知道的秘密了。」
    我是个学历史的,搞点文学艺术,一是兴趣;二是文、史原是一家;三是对通史有兴趣的人对文学史、艺术史、科学史等等,也应粗知大略。不专搞「树木」,也得看看「森林」。但是从职业训练上讲,搞历史的人未曾「定下心来,细读一部狄氏长篇说部」,并不构成职业错误或浅薄。巧的是,狄更斯却是我在英国说部中最偏爱的作家。我偶尔也写点创作,狄氏的笔调,对我也颇有启发。
    夏志清教授的偏狭,便是一贯认为只有他才看洋书。他长於上海租界,习於说洋泾滨,看好莱坞。对三、四十年代的美国电影如数家珍,每以之向人炫耀「博学」、举行「口试」;而对租界以外的事物则常识俱无。我自己幼年并非没有寄居租界、沉迷於好莱坞电影之机会,只因先祖鉴於族中纨袴子,久居都市,徵逐歌舞声色,乃尽售都市产业,严禁年轻子孙溜入大都市,以防腐化。此一矫枉过正之教育方式,对一些本无「纨袴」倾向之子孙若在下者,原欠公平,致使少小乡居,其後浪迹天涯数十年而乡音难改。然当年父祖对我辈幼年教育之认眞,则非讲洋泾滨、看好莱坞的小开者流所能想像。
    国府主政大陆时期,军政容有可议,而国立大学教育之完美,则古今少有。八年抗战,血肉模糊而弦歌不辍,以视中共之十年文革,史家自有其秉笔直书之定评。我辈当年赶科场於空袭警报之间,以什一机会考入第一流国立大学,其英、汉、数基本功课,非平均发展,绝难幸入。昔日同窗,今均垂垂老矣,然囘首往事,莫不以余言为然也。
    忆在沙坪坝时代,凡选修科目,我从不妄选。旁系中之名课,如胡小石先生之「杜诗」与「甲骨」,赵少咸先生之「小学」与「音韵」,柳无忌先生(柳师亦耶鲁英国文学博士,最近尚有书信来往)之「英国散文选读」与「英国文学史」,兪大絪先生之「英国小说专书选读」等,均为我最沉迷之课程。而大絪师指定读物之第一部书,卽为狄更司之「块肉余生述」。
    大絪师为当年英文教育界一时之选,讲解生动,考试严格。与我同班而今在纽约者有马大任,同课而不同级者有聂华苓。散居港、台、大陆,大絪师之高足自更不乏其人。笔者那时年少,记忆力强,旣对「块肉余生述」有偏好,复经名师耳提面命,熟读之余,竟能选段背诵,至今不忘。恐洋场小青年未必有此功力也。本来,我已届退休之年,还要把大学所习拿来自夸,未免可笑。但夏氏旣时时要以其「博士」骄人,写文章绌人扬己,大话连篇,不自觉其无聊,故余亦偶及之而已。
(十四)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
     夏先生在其文中,一再说我不够资格参加红学会议;而对他自己的资格,则肯定不疑。
    我之不够资格,固自知之矣。大会中,我两作报告员,两作评论员,一作大会主席。凡五次正式发言,均公开致歉意,自认不够资格。诸贤误为谦虚,我实由衷之言。
    至於夏先生的资格,从无人否定。会议归来,我曾臆断,认为夏之未被邀请,系大会名单是根据「第一次大会」名单所拟订,夏氏上次未接受邀请,这次就遗珠了。夏颇以余言为然。
    其实从宽来说,红楼之会,凡对红楼有兴趣者,均可参加。红楼梦,国之瓌宝,大衆之读物也。任谁读了三五遍,或七八遍,总可说出点意见来,让同好「会」而「议」之。
    但从严来说,我固不够资格,夏之资格亦未必完备。
    我辈读红楼,始自十二、三岁,读之於童子军帐蓬之内。夏氏读红楼,以四十余高龄,读之於海外大学教授皮椅之上也。那批「三民主义的少年兵」为何读红楼?欣赏之也。四十余龄大教授,何以才开蒙读红楼?着书立说,加薪晋级,功利主义促成之也。所以「欣赏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实在是两种不同的动物。若说,红学之会只许「功利动物」参加,我终为「欣赏动物」感到不平。
    记得会後,路过上海返美,便道往「淀山湖游览区」,参观那美仑美奂的「大观园」。一入怡红院,不觉一楞。因为院中第一副抱柱对联,竟是陆放翁的「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
    这一对联,原是诗词教授林黛玉博士所说的「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坏诗(见红楼梦第四十八囘),如何能放在她心上人的居处作抱柱呢?但是我话到唇边,便打住了。因为该抱柱书法秀美,雕刻精细,换一下非一两千元人民币莫办。而导游主人又误认我为「红学家」,一言九鼎,如何使得?因此我就没有煞风景了。小说原是小说嘛,何必那麽认眞呢?
     本来嘛,「假作真时眞亦假」,连杜甫大师也做错了一句诗,说「自从巴峡穿巫峡」;按地理方向,应该是「自从巫峡穿巴峡」嘛!错是错了,可是有谁说这首诗不好呢?搞创作、写诗歌,本来就是灵感、音节重於逻辑。过份着重逻辑,那去当律师、搞数学好了,何必学文学!「自从巴峡穿巫峡」便是重音韵而轻逻辑的好诗。
    记得台湾一位有独到见解的青年红学家就说过:大观园在元妃省亲时,嫌其小;到宝玉和衆姐妹住入时,又嫌其大。起雪芹於地下,要他做顾问,造一座大观园,他恐怕也没个主意──「小」则有损元妃尊严;「大」则贾宝玉访女朋友太不方便。如何是好?所以大观园在红楼梦中,原是橡皮做的,可大可小。
    在淀山湖的怡红院里,我只见袭人和晴雯的床位。因问导游主人,其他二十多位丫鬟、婆子住在何处呢?他说,挤不进去了,每人都有一张床,怡红院岂不成了宾馆?!
    归来与胡昌度教授闲聊及放翁诗,未待我解释,昌度便说,这如何使得?原来他也是位幼读红楼的「欣赏动物」。我如与「功利动物」谈此,我肯定他是不知道的。至於林教授说:「一入了这个格局,再学不出来」的所以然,我想对他更是对牛弹琴。
    所以参加红学会,那一种「动物」才够资格,实在很难说。
(十五)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
     我国自古以来的学术会议,都是联络感情与研讨学术并重的。远自「永和九年(公元三五三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到现在,该有过多少次类似的文学雅集。在文学上也产生过多少篇杰作如「兰亭集序」、「春夜宴桃李园序」、「滕王阁序」、「醉翁亭记」和「尝试集」。
    文学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学雅集则是一个民族的心声共振,感情交融的表现。学术讨论只是一个铜元的另一面而已。
    此次哈尔滨「红学会议」,大陆上学者参加的,除「红学」、「曹学」专研机构之外,各大学文学系所选派代表,并提出报告者。多至九十七人。均为各该校拔尖的文学教师,能诗能文,能书能画,各有所长。有一羣青年红学家且持文对我作专访,并强调:「我们数人是赞成胡适的『自传说』的。」因为我是胡先生的学生,他们特地来投文「乞教」,使我感动。
    另批学者,并以永和以来的老传统,吟诗填词索和。一冯(其庸)、二周(汝昌、策纵)和端木(蕻良)都是捷才,卽席步韵。我虽愚拙,勉力为之,七朝小聚,居然积稿成篇。随访记者也有报导。文字游戏,虽属小道,然吟咏之乐,固不足为他人道也。如此修褉、衡文、论学之会,若说,只许名士谈佛,不许和尚念经,吾不知也。
十六)为林姑娘喊话
     在夏先生批唐文中,他把我素所爱慕的,历史上一眞一假的两位美女──林黛玉、梅兰芳──也扣了帽子、打了棒子。
    夏先生最爱宝玉,且不时流露自况之情。他讨厌黛玉,那倒不是因为林姑娘的小心眼儿,而因为她是个「痨病鬼」,在生理上无实际功用。
    我们读者对红楼人物,原各有所喜,不可相强。今且抄一段夏氏评林黛玉之宏论:
     「她(指黛玉)刚同宝玉相会的时候,应该很美,但不多久身体转弱,也就美不到那里去了,因之我在(「古典小说」)红楼章里特别强调她的病体病容,藉以纠正一般读者(包括德刚在内)对林姑娘所存的幻想:曹雪芹虽然也把她写成一个非属人间之美的意象,但他以她的身体衰弱过程写她那愈来愈深的感情病态时,她并没有放弃使用生理上的细节(第八十二囘),所有青春康健的迹象都已弃她而去。……」
    这一段夏子之文,我希望读者们比我聪明,因为我是看得似懂非懂,只好试猜一下:夏氏之意,黛玉初入荣国府时,宝玉可以跟她谈谈恋爱,因她很美,也很健康。等到她愈病、愈弱、感情病态愈深,相貌也变成鲁迅所说的「瘦削的痨病脸」时,宝二爷就应弃她而去,另找个美的、健康的、胖嘟嘟的、三围适中的新情人!
    大观园里美女那麽多,贾宝玉为什麽偏要守住这「痨病鬼」而生死不渝呢?从时下「西方观点」来评断,那是不可理解的了。在夏志清看来也觉得是不可理解的。因此,他要以他底(洋人可以完全接受底)「西洋观点」来「纠正一般读者对林姑娘所存的幻想。」
    英国诗人白朗宁(Robert Browning,1812-1889)同他残废的女友伊丽莎白˙贝蕾忒(Elizabeth Barrett,1806-1861)由畸恋、私奔而终成眷属,不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千古佳话吗?所以纵是洋人谈恋爱,床上戏也并不那末重要,夏教授为什麽一定要以「床上戏」为选择女友的标准呢?
    再者,宝玉,「天下第一淫人也。」沾花惹草,竟至男女不分。但他对他真正所锺情的人,其爱却是生死不渝的──这就是眞宝玉和假宝玉的分别吧!
(十七)为梅郎除垢
     至於梅兰芳,夏先生也挖出我四十年前一篇小文──「梅兰芳传稿」(按本文原载「天风」杂志,现收入唐着「五十年代底尘埃」一书),来把我奚落一番,也把那一代艺人丑化一番。
    在舞台上男扮女装,不是我们祖先的发明,古代欧洲、印度、日本,照样有。当年梅氏之艺,与其扮相、音色、身段、皮肤、骨肉之美,远胜於他同时代负盛誉的女明星。此是千万观衆所目击,岂我一人所能胡扯?
    梅兰芳游美(一九三○)之前,特地彩排多次,仅请了刘天华、胡适之等数人仔细观赏,认眞批评,观梅郎之艺,细及皮肉者,适之先生为极少数之一。胡师告我:「可爱之极!可爱之极!」言下有奇蹟之感。
    夏志清亦酷好京戏之文士也,奈何「花下晒裤」,汚辱梅郎!
    笔者四十年前之拙「稿」,亦不过遵林语堂先生之嘱,遣兴而作。向未以「盛誉不衰」自我贴金,但读过的人倒也不少。可是「痛遭全面批判,还是第一次!」批唐无可议,殃及池鱼,批了梅兰芳,那末夏志清就未免多事了。
    再者,四十年前撰文赞梅,并非表示今日我仍赞成男扮女装,登台演出。只是觉得治史者,不应以现时观念(Present-mindedness)低贬有才艺的历史艺人而已。
十八)做人总应有点良知
     夏教授认为我加予他的最大罪证,便是:崇洋、极右。其实,这面匾额是不少夏公的老朋友所集资共送的,我一人承担不了这份大人情。事实上,崇洋、极右,都算不得是什麽坏名词。它代表一种信仰,一种立场;与道德学问之优劣无关。
    胡适为科学、民主而崇洋,但不自卑、自鄙;林纾则崇洋而卫道,均无可非议。但作为一个知识份子,为崇洋而自卑;为崇洋而媚外;为崇洋而具殖民地顺民心态,那就不足取了。
    夏先生曾提出他为拙着写序,曾为我作荐函;显然希望我受施勿忘。相反的来说,我请他作序,宁非文人相重之义乎?恶可视为施恩求报?他为我作介函,我一直感德不浅。但是夏先生就忘记了,他在哥大原领正教授之极低薪,後来岁入顿丰,岂非因敝系同人,基於血浓於水,拔刀相助而然乎?此等小事,在论学之争中,本不应提出,但渠旣提之,我若不解释,岂不成单方面忘恩负义之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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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高四海空无人——夏志清 (2008-08-30 04:55:34) 转载


分类: 红楼


夏志清,西方汉学界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权威,1921年生于上海浦东。父亲是银行职员,1942年自沪江大学英文系毕业时,已大量阅读了中国文学名著。 1946年9月随长兄夏济安至北大担任助教,醉心于欧西古典文学,后因研究布雷克脱颖而出,取得留美奖学金至耶鲁大学攻读英文硕士、博士。纽约州立学院任 教时,获洛氏基金会赞助,完成《中国现代小说史》一书,奠定学者评论家的地位。

夏志清先后执教密歇根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匹兹堡大学等校。1969年起任哥伦比亚大学中文教授,1991年荣休后任该校中文名誉教授。专著有 《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国古典小说》、《夏志清论中国文学》。中文论文集有《爱情·社会·小说》、《文学的前途》、《人的文学》、《夏志清文学评论 集》、《夏志清序跋》等。

夏志清不认识阿Q、孔一己和祥林嫂,无法理解鲁迅式的苦大仇深。其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了新的文学史观,推荐了不受论者注意的边缘作家,贬低了受论者 重视的重要作家。他说,钱钟书的《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和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亦是最伟大的一部";张爱玲的《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 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该是当日中国最优秀的最重要的作家";郭沫若的《女神》等看似雄浑壮阔的作品,其实缺乏内在的热情;三十年代学生们对巴金的热 爱,是因为" 他那种赞助革命的人道主义,一下子便打到他们心窝里"。

夏志清幽默风趣。据说他在纽约最棒的饭店结婚时,拉着好友说这饭店多棒多棒,然后脱口而出,"下次结婚一定要再到这里"。他一生治文学史,却反对 给学生灌输文学批评和文学史,主张让孩子们一本本地把自己喜欢的书读进去,不要让孩子们受缚于成年人的意见。他曾说,"我与潘重规两人一见如故,这是有' 缘'。我有一次就说,我做学问一向是'避重就轻',而他是潘'重'规,我是夏志'清'"。

夏志清直爽无隐,好好恶恶,表里澄澈,一片空明。他的英文著作,大笔如椽,黑白分明,少见"无不是之处"这类含混过关的滑头话。殷志鹏说,夏志清 为学做人, "独来独往,不喜逢迎。人到无求品自高。——他一直以真才实学,在美国学界争一席之地,从不在洋人面前低头、折腰"。刘绍铭说,"1964年春天,我就读 的印第安纳大学召开了第二届东西比较文学会议。张爱玲来了。夏志清来了。在康奈尔大学任教的英国汉学家A. C. Scott也来了。 Scott的Literature and the Arts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二十世纪中国文学与艺术),薄薄的一本书,刚出版了。我当时是研究生,在酒会负责招待贵宾。夏先生初会Scott教授时,我在旁。犹记夏公 Scott握手过后,劈头第一句就问:How come so many mistakes in your new book?(新作错误百出,怎么搞的?)我不忍看Scott的现场反应,借故引退。"

夏志清亦非专业红学家。他说,"我对于'红学'最没有研究,在上海时看过胡适的文章,后来在香港,宋淇先生写"红学"文章,他一向是诗人和批评 家,他的文章不能不看,后来交了一位朋友赵冈,他也写《红楼梦》的文章,因为是朋友,我就要看他的文章,所以从宋淇、赵冈那里,我对'红学'稍稍的懂一 点,后来写《中国古典小说》这本书,有专章讲《红楼梦》,发奋看了一大堆材料。""有大将研究'红学',所以人家也不在乎我。研究《红楼梦》是很累人的, 要看《红楼梦》这本书得看几百遍,我看一遍《玉梨魂》,看两遍蒋晓云的小说,可以写一篇文章,看白先勇的小说三遍也可以写一篇文章,所以看《红楼梦》是' 累 '!——我真不懂'红学'呀! "

夏志清值得一提之处是曾经与唐德刚论争。

红学论争在海外达到高潮,是一九八六年发生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之间的红楼风波。美国《中报》在同年十月的一篇特稿中,对这次论争曾加以报导,并贯以 醒目的标题 ——《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其中写道:"数月以来,海外华人学术界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红楼'论战,由于交火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两位教授都是名 重士林而且著述甚丰的学者,此事很引起学术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兴趣。"

论争是由唐德刚的《海外读红楼》一文引起的,这是一九八六年他为参加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撰写的论文,刊载于在台北出版的《中国时 报·人间副刊》和《传记文学》杂志。文章继续发挥他在《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一文中阐述的观点,在论诸钗脚的大小的基础上,对书中人物的服饰特别是贾宝玉的 装束,做了具体分析,说明文化冲突不限于满、汉两族,亦有古今时限之区别。由此引出运用"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的必要,强调戏曲、小说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 济的"供需律",否则如"一味以文论文,则未有不缘木求鱼者也"。唐德刚认为,我国明清以来白话小说得到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包括"听的小说 "向"看的小说"转变,也是南宋以还城镇步入都市化之所致,而《红楼梦》则是这一转变过程的定型之作,是中国小说走向现代化文学的一部巨著,"其格调之高 亦不在同时西方,乃至现代西方任何小说之下"。

唐德刚对《红楼梦》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给予这样的评价,必然不满意任何对中国白话小说的艺术成就估计不足的倾向,因此行文之中提到了夏志清。

他说,"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读洋书,以夷变夏,便以中国白话小说艺术成就之低劣为可耻,并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喻,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 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志清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白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 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

他说,"此一论调,实为'五四'前后,我国传统文明转入西化的'过渡时代',一般青年留学生,不论左右,均沉迷西学,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 态之延续,只是志清读书满箱,西学较为成熟,立论亦较当年浮薄少年,更为精湛,其言亦甚辩而已。然其基本上不相信,由于社会经济之变动,我国之'听的小说 '亦可向'看的小说 ' 方向发展,如《红楼》者,自可独创其中国风格;而只一味坚信,非崇洋西化不为功之态度则一也。"

他说,"志清昆仲在海外文学批评界之崛起,正值大陆上由'批胡(适)'、'反胡(风)'、'反右'、'四清',而'文化大革命'雷厉风行之时,结 果'极左'成风,人头滚滚;海外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之,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乘此海风而治极右'时文',适足与大陆上极左之教条相颉颃, 因形成近百年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两极分化 '之局。"

他说," 在此两极分化之阶段,夏氏昆仲(济安、志清),以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讲学海外,桃李满门;加以中英文字之掌握均属上乘。'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兄 经弟及,俨然海上山头;两本书出,竟成圭臬,以海外极右崇洋之言论,与大陆极左普罗之教条相对抗,亦是'以一人而敌一国',不才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 豪焉。此一'两极分化'之可悲者,则为双方均否定传统,争取舶来而互相抵辱,两不相让。可悲之至者,则为彼此均对对方之论点与底牌,初无所知,亦不屑一 顾,只是死不交通,以为抵制。因此偶有辩难,均知己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斗,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 外之"极右"者,亦应自扣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

夏志清一生受不得人气,报复心极强。见唐德刚絮絮叨叨,按不住心头火发。他的文章同时刊载在台北《联合报》、《传记文学》和美国《世界日报》上, 题目为《谏友篇——驳唐德刚〈海外读红楼〉》。全文分九节,小标题顺序为:"极右派的罪证"、" 狄更斯改姓成孤儿"、"胆大心粗读导论"、"删削译文改原意"、"恶意类比,毫无道理"、"多少脚,昨晚梦魂中"、"评断小说非易事"、"林黛玉与梅兰芳 "、"批夏之政治用意"。

终篇的一段写道,"唐德刚当年专治史学,根本算不上是文学评论家。对海内外内行来说,《海外读红楼》此文立论如此不通,但见大胆骂人,而无细心求 证,我尽可置之不理。但文章既在《传记文学》上发表了,大半读者并非内行,对红学所知亦极浅,可能为德刚所蒙蔽,不得不写篇答辩。我想,这是唐德刚唯一的 胜利:我放下更重要的工作,去对付他无聊的挑战,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文章是为德刚写的,我希望他好好静下心来多读几遍,以求有所觉悟,有所悔改,在做人、 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否则我辛辛苦苦写一万八千字的谏友篇,仅为海内外读者们制造了一个酒后饭余的笑谈资料,实在太可惜了。

由终篇可见全篇,其措词之尖锐远在唐德刚之上。当然文章主旨是对唐文所批评之处一一加以说明和澄清,并用很大篇幅指出唐文在引文和知识方面的疏 漏,以证明自己对《红楼梦》的评价并不低,倒是唐德刚一味研究《红楼梦》里的小脚、辫子之类,实在无甚意义。字里行间还流露出:你批评我"崇洋"、"西化 ",可是你抱残守缺,说不定有"封建遗老"之嫌呢!此外还涉及一些平素交往中的细故,把这方面的原属"文外之微旨"亦公之于众。

面对夏志清的文章,唐德刚措词也就愈发激烈了。于《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唐德刚作《红楼遗祸——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复》一文,分十八个 小标题驳难:"夏教授的'大字报"'、"自骂和自捧"、"疯气要改改"、"学问倒不妨谈谈"、"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学界姑息养奸的结果 "、"崇洋自卑的心态"、"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社会科学上的常识"、"从宏观论'左翼作家'"、"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也谈: 《块肉余生录》"、"'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为林娘喊话"、"为梅郎除垢"、"做人总应有点良 知"。

一九八六年十月十八日《中国时报》报道;"喧腾海内外的唐(德刚)、夏(志清)之争,数天前已告结束。据闻,十日晚上纽约文艺协会的一次宴会上,唐、夏二 人已握手言和,尽弃前嫌。唐、夏原是数十载之交;当天在众人之前互相拥抱,合照了许多像,大有'一笑泯恩仇'之概。当日的晚宴本为欢迎《传记文学》的刘绍 唐先生与中国大陆来的萧乾夫妇;由于唐德刚先生是纽约文艺协会会长,夏志清先生陪同萧乾夫妇前来,在朋友的预先疏通下,两人终于在宴会上重修旧好"。

(本文之夏、唐论争部分,取之于刘梦溪之《〈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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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6 23:33:40 | 只看该作者
刘梦溪:唐德刚与夏志清之间的红楼风波


2006-12-31  来源:北大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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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学论争在海外达到高潮,是1986年发生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之间的红楼风波。美国《中报》在同年10月的一篇特稿中,对这次论争曾加以报导,并贯以《震动海内外的红楼梦论战风波》的醒目标题。其中写道:“数月以来,海外华人学术界爆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红楼’论战,由于交火的唐德刚与夏志清两位教授都是名重士林而且著述甚丰的学者,此事很引起学术界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兴趣。”
                 
  论争是由唐德刚的《海外读红楼》一文引起的,这是1986年他为参加在哈尔滨召开的国际《红楼梦》研讨会撰写的论文,刊载于在台北出版的《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和《传记文学》杂志。文章继续发挥他在《曹雪芹的文化冲突》一文中阐述的观点,在论诸钗脚的基础上,对书中人物的服饰特别是贾宝玉的装束,做了具体分析,说明文化冲突不限于满、汉两族,亦有古今时限之区别。由此引出运用“社会科学处理之方法”的必要,强调戏曲、小说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经济的“供需律”,这一点中外皆然,否则如“一味以文论文,则未有不缘木求鱼者也”。总之,唐德刚认为,我国明清以来白话小说得到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包括“听的小说”向“看的小说”转变,也是南宋以还城镇步入都市化之所致,而《红楼梦》则是这一转变过程的定型之作,是中国小说走向现代化文学的一部巨著,“其格调之高亦不在同时西方,乃至现代西方任何小说之下”。
                 
  由于唐德刚对《红楼梦》及其所产生的社会背景给予这样的评价,必然不满意任何对中国白话小说的艺术成就估计不足的倾向。因此行文之中提到了夏志清,说“吾友夏志清教授熟读洋书,以夷变夏,便以中国白话小说艺术成就之低劣为可耻,并遍引周作人、俞平伯、胡适之明言暗喻,以称颂西洋小说态度的严肃与技巧的优异”。又说:
                 
  志清并更进而申之,认为“除非我们把它(按指中国白话小说)与西洋小说相比,我们将无法给予中国小说完全公正的评断……一切非西洋传统的小说,在中国的相形之下都微不足道……,我们不应指望中国的白话小说,以卑微的口述出身,能迎合现代高格调的口味……”此一论调,实为“五四”前后,我国传统文明转入西化的“过渡时代”,一般青年留学生,不论左右,均沉迷西学,失去自信、妄自菲薄的文化心态之延续——只是志清读书满箱,西学较为成熟,立论亦较当年浮薄少年,更为精湛,其言亦甚辩而已。然其基本上不相信,由于社会经济之变动,我国之“听的小说”亦可向“看的小说”方向发展,如《红楼》者,自可独创其中国风格;而只一味坚信,非崇洋西化不为功之态度则一也。
                 
                 
  志清昆仲在海外文学批评界之崛起,正值大陆上由“批胡(适)”、“反胡(风)”、“反右”、“四清”,而“文化大革命”,雷厉风行之时,结果“极左”成风,人头滚滚;海外受激成变,适反其道而行乏——由崇胡(适)、走资、崇洋而极右。乘此海风而治极右“时文”,适足与大陆上极左之教条相颉颃,因形成近百年来,中国文学批评史上“两极分化”之局。
                 
  在此两极分化之阶段,夏氏昆仲(济安、志清),以西洋观点治中国小说,讲学海外,桃李满门;加以中英文字之掌握均属上乘。“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兄经弟及,俨然海上山头;两本书出,竟成圭臬,以海外极右崇洋之言论,与大陆极左普罗之教条相对抗,亦是“以一人而敌一国”,不才亦时为吾友志清之豪气而自豪焉。
                 
  此一“两极分化”之可悲者,则为双方均否定传统,争取舶来而互相抵辱,两不相让。可悲之至者,则为彼此均对对方之论点与底牌,初无所知,亦不屑一顾,只是死不交通,以为抵制。因此偶有辩难,均知己而不知彼,隔靴搔痒,浅薄可笑。
                 
  吾人好读闲书,隔山看虎斗,旁观者清;如今海内“极左”者,俱往矣!海外之“极右”者,亦应自扣何择何从学习进步也!这批评得是很尖锐的,不单是对《红楼梦》的看法,还包括学术思想和社会思潮的政治层面,因此夏志清进行反批评,自属可以理解。
  但唐德刚的文章,每每以“游戏笔墨”出之,批评得虽尖锐,却不失忠厚。可惜这一层未为夏志清所理解,为文反驳时充满了个人意气。
                 
  夏志清的文章同时刊载在台北《联合报》、《传记文学》和美国《世界日报》上,题目为《谏友篇一驳唐德刚〈海外读红楼〉》。全文分九节,小标题顺序为:“极右派的罪证”、“狄更斯改姓成孤儿”、“胆大心粗读导论”、“删削译文改原意”、“恶意类比,毫无道理”、“多少脚,昨晚梦魂中”、“评断小说非易事”、“林黛玉与梅兰芳”、“批夏之政治用意”。终篇的一段写道:
                 
  唐德刚当年专治史学,根本算不上是文学评论家。对海内外,内行来说,《海外读红楼》此文立论如此不通,但见大胆骂人,而无细心求证,我尽可置之不理。但文章既在《传记文学》上发表了,大半读者并非内行,对红学所知亦极浅,可能为德刚所蒙蔽,不得不写篇答辩。这。我想,是唐德刚唯一的胜利:我放下更重要的工作,去对付他无聊的挑战,浪费了不少时间。但文章是为德刚写的,我希望他好好静下心来多读几遍,以求有所觉悟,有所悔改,在做人、治学、写文章各方面自求长进。否则我辛辛苦苦写
                 
  一万八千字的谏友篇,仅为海内外读者们制造了一个酒后饭余的笑谈资料,实在太可惜了。由终篇可见全篇,其措词之尖锐远在唐德刚之上。当然文章主旨是对唐文所批评之处一一加以说明和澄清,并用很大篇幅指出唐文在引文和知识方面的疏漏,以证明自己对《红楼梦》的评价并不低,倒是唐德刚一味研究《红楼梦》:里的小脚、辫子之类,实在无甚意义。字里行间还流露出:你批评我“崇洋”、“西化”,可是你抱残守缺,说不定有、“封建遗老”之嫌呢!此外还涉及一些平素交往中的细故,把这方面的原属“文外之微旨”亦公之于众,自然会伤相互之间的感情。
                 
  因此唐德刚回答夏志清的文章,措词也就愈发激烈了。文章题目叫《红楼遗祸——对夏志清“大字报”的答复》,刊于《中国时报》的《人间》副刊。且看文章的小标题:“夏教授的‘大字报”’、“自骂和自捧”、“疯气要改改”、“学问倒不妨谈谈”、“以‘崇洋过当’观点贬抑中国作家”、“学界姑息养奸的结果”、“崇洋自卑的心态”、“对‘文学传统’的违心之论”、“社会科学上的常识”、“从宏观论‘左翼作家’”、“宏观下之‘右翼’与‘极右”’、“也谈:《块肉余生录》”、“‘好莱坞’电影算不得学问”、“红学会议的资格问题”、“红学会的性质和意义”、“为林娘喊话”、“为梅郎除垢”、“做人总应有点良知”。共十八个小标题,意思和倾向甚为明朗。涉及文外之处亦复不少,两位学者真的拨笔相向了。如果说红学已变成世界性的学问,那末红学论争也随红学而走向了世界,此次唐、夏之间的红楼风波可以说是红学论争的一小高潮,因此引起海内外学术界的重视自不待言。
                 
  关于这次论争的平息,1986年10月18日的《中国时报》亦有报道:“喧腾海内外的唐(德刚)、夏(志清)之争,数天前已告结束。据闻,10日晚上在纽约文艺协会的一次宴会上,唐、夏二人已握手言和,尽弃前嫌。唐、夏原是数十载之交;当天在众人之前互相拥抱,合照了许多像,大有‘一笑泯恩仇’之概。当日的晚宴本为欢迎《传记文学》的刘绍唐先生与中国大陆来的萧乾夫妇;由于唐德刚先生是纽约文艺协会会长,夏志清先生陪同萧乾夫妇前来,在朋友的预先疏通下,两人终于在宴会上重修旧好。”但两人的红学观点,由红学引发出来的对中国古典文学、中国文化的评价问题,似无法“言和”,预料还要论争下去,即使不在他们两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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