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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流动儿童心中的‘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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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 15:26: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唤醒流动儿童心中的“白天鹅”
——访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阳光文化基金会主席杨澜
  杨澜: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及企业家。曾被评选为“亚洲二十位社会与文化领袖”、“能推动中国前进、重塑中国形象的十二位代表人物”。现任阳光媒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席并担任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阳光文化基金会主席。记者 李凌 摄   
  5月29日下午1点,清华大学内新清华学堂某嘉宾室,清瘦干练的杨澜风风火火走进来,一眼便看到带着打工子弟过来参加汇演的同心实验学校校长沈金花,立即热情地张开双臂,和她来了个大大的拥抱。在简单与中央芭蕾舞团团长冯英握手寒暄后,杨澜满脸笑容,一边接过冯团长的话茬,连说两个“值得”——“值得!人的成长,比什么都值得”,一边转身坐下,开始接受记者的采访。
  当天,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阳光文化基金与中央芭蕾舞团联合举办的“阳光下成长——与芭蕾共舞”大型文艺演出举行,北京市两千多名流动儿童观看了中央芭蕾舞团、阳光文化基金会旗下“阳光少年艺术团”和“阳光艺术教室”公益项目的流动儿童共同表演的节目,与芭蕾共舞,让孩子们近距离了解芭蕾、欣赏芭蕾艺术。
  每个孩子,包括流动儿童的内心深处都有那种很尊贵、很美好的东西,艺术教育就是要让这些正能量有机会成长。这对他们的人格成长、情操陶冶会带来终身影响。
  把艺术教育带给缺少机会的流动儿童
  记者: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关注流动儿童这个特殊群体,关注他们的艺术教育?
  杨澜:居住在大都市里的人常常会忽视,在我们的身边,有许多流动儿童。北京就有30多万名流动儿童,你平时见过他们吗?很少!因为他们聚集在我们称之为“都市的村庄”的地方,譬如像石景山区、大兴区等区(县)的城乡接合部。他们虽然居住在北京,但是他们没有去过国家大剧院,没有去过天安门广场,更没有去过城里孩子都去过的儿童剧场、木偶剧院。很多孩子甚至没出过他生活的街区。有一次我们的志愿者带着孩子进城参观,走的是中轴路,路过永定门,孩子们就高呼“哇,天安门”,路过前门,又喊“天安门”,只要见到一个古建筑,都认为是天安门。
  这些孩子没有机会接触外界,也无从发现自己的兴趣,天赋也许就在萌芽中枯萎了。我们去一些打工子弟学校,发现数学老师、语文老师,包括烧锅炉的都是同一个老师。在这么简陋的条件下学习,流动儿童根本无法接受比较完整的教育。可能有些人说他们只要学学数理化就行,但是我们不认为是这样的。我觉得,特别是在青春期和更早期的教育中,孩子整个身心发育应该是全面的。艺术教育是整个教育不可割裂的一部分,接受艺术教育应该是每个孩子应有的权利。
  我们希望把艺术教育带给那些缺少机会的流动儿童,这不是唱歌跳舞那么简单,对他们的人格成长、情操陶冶会带来终身影响。要通过艺术教育,让他们知道自己是有权利享受艺术的,他们对人生的期待也大大拓宽了,这种好处远远大过他学到了多少书本知识。
  记者:他们是不是对艺术教育非常渴求?
  杨澜:其实,每个女孩子的心里都有一只白天鹅,每个男孩子的心里都有一个小王子,只是他没有机会站出来(表达、体现出来),你要给他这样的机会。我觉得,每个孩子,包括流动儿童的内心深处都有那种很尊贵、很美好的东西,艺术教育就是要让这些正能量有机会成长。
  艺术教育,离流动儿童并不远。他也许唱歌会跑调,但是他快乐的时候,也会哼哼几句。2007年,“与芭蕾共舞”活动刚启动之初,有个男孩子,不善于与人沟通,言语不和就拳脚相加,连对老师都敢动手。可这样一个孩子,也想报名参加与中央芭蕾舞团的合作演出,老师没让他参与,说他没有团队精神,这下把他给惹急了,嘟囔着“怎么能够把我排除在外呢”。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有资格参加,他不仅刻苦训练,而且学会跟同寝室的伙伴搞好关系。从这里面,就可以看出他对艺术表达的渴望。
  流动家庭家长对活动都非常支持,争先恐后送孩子报名参加“阳光少年艺术团”。有一次,我们组织流动儿童到国家大剧院观看表演,看到孩子们坐上现代化、非常漂亮的大巴车,家长们都觉得特骄傲,逢人便说:“今天我家孩子去国家大剧院看演出了。”
  通过艺术教育,一是要告诉流动儿童,城市对他们不是封闭的,而是欢迎他们的;二是让他们在跟城市孩子交流时,至少能够有共同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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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5:27:50 | 只看该作者

    5月29日下午,“阳光下成长——与芭蕾共舞”大型文艺演出在清华大学举行。杨澜在演出前与参加演出的流动儿童在化妆间里交流。李凌 摄
  学会了艺术,就学会了表达爱和安慰
  记者:您从2007年开始关注流动儿童艺术教育,2010年还曾就此向全国政协提出提案,您能讲讲艺术教育给孩子们带来的变化吗?
  杨澜:我记得刚开始办“阳光少年艺术团”时,我跟孩子们接触,提出一个问题:我们用它来做什么?孩子们摇摇头,我问他们,你们怎么跟爸爸妈妈表达爱,他们说“抱抱”,我就跟他们说,如果你会唱歌、会跳舞、会乐器,就要用它来表达爱,向爸爸妈妈表达爱。艺术是情感表达的有效方式,学会艺术,就会多一种方式跟别人沟通,同时还可以得到内心安慰。我们的志愿者调查发现,流动家庭不仅物质比较匮乏,生活上缺乏安全感,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也非常匮乏。父母早上5点钟出去摆摊,晚上回来累得不行,亲子间缺乏有效的情感沟通。有个孩子父亲是拉板车、打零工的,父亲过生日时,在吉他班学会弹吉他的孩子给父亲弹了首生日快乐歌,这个男子汉立即泪流满面,他说:“从来没想过孩子会用这种方式表达对我的感情,我们从来没有这样的情感交流。”
  我常常想起另一个故事,特别难忘。2007年,首场与中央芭蕾舞团合作“与芭蕾共舞”结束后,参加演出的几个男孩,每人拿着一朵玫瑰花,像小绅士那样站在那里,齐刷刷递给我,让我受宠若惊,那种感觉非常美好。在这些孩子的生活中,用玫瑰花来表达感谢,不是他们的习惯,但如果他会用这种方式表达他的心情和爱意,那一定是跟过去不一样。我们组织孩子们观摩、学习芭蕾艺术,最重要的是想跟孩子们说——你是很尊贵的。
  在“与芭蕾共舞”的过程中,无论是孩子观摩,还是他们亲自参加各种初级培训,其实是让孩子的自尊得到加强。芭蕾是挺拔、自尊的艺术,体现自尊、挺拔的心理姿态。芭蕾艺术告诉孩子们:我是美的、尊贵的、值得尊重和欣赏的。这样给孩子心灵上带来的成长,比他会不会跳那些高难度的动作要重要得多。如果他学会了艺术,他安慰心灵、表达自己的爱,就非常容易。
  记者:这种艺术教育,对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有什么作用?
  杨澜:这些流动儿童,成长很快,读完初中就可能进入社会。现在对他们进行艺术教育,等他们长大后,因为过去曾得到过一种非常平等、真诚的关怀和帮助,他们会有美好的回忆,对这个城市有亲切感。这对社会凝聚、认同非常重要,如果他们感觉是被排斥、被施舍的,那样的感觉实在是太糟糕了。
  有一个阳光少年艺术团弹吉他的孩子,他原来的理想是当一名音乐家,去年初中毕业以后,像很多同龄人那样,加入了打工者大军,在北京一个餐厅做洗碗工,志愿者回访找到他,再次问他的理想是什么,他告诉志愿者,现在的理想是当一名大厨,还说:“我今后的厨艺肯定特别棒,而且我不用地沟油”。志愿者继续问他,花了这么多时间学吉他那不是白学了?他说:“没有啊,下班之后特别累了,我就自己弹弹吉他,这是一种休息方式。”而且因为会弹吉他,打工的小伙伴都跟他特别好。他还告诉志愿者:“以后我无论干什么,音乐都会永远陪伴我。音乐是我一辈子的朋友。”
  我们通过艺术教育,一是要告诉流动儿童,城市对他们不是封闭的,而是欢迎他们的;二是让他们在跟城市孩子交流时,至少能够有共同的话题,说我也去看过我国最高级别芭蕾舞团的演出,这对他幼小的心灵而言,是一种非常美的展示、体验。
  通过艺术教育,让他们把美作为人生的启蒙,让艺术成为他们一生的朋友,实现流动儿童的人格成长、社会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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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5:28:09 | 只看该作者

流动儿童参观清华校园。李凌 摄
  不培养天才,让艺术成为孩子一生的朋友
  记者:与其他群体的艺术教育相比,流动儿童的艺术教育有什么不同和特色呢?
  杨澜:我们关注流动儿童的艺术教育,不是为了发掘一两个天才艺术少年,培养一两个朗朗,或者让孩子们学会一两个方面的技能,而是要通过艺术教育的渠道,让他们把美作为人生的启蒙,让艺术成为他们一生的朋友,实现流动儿童的人格成长、社会融入。
  艺术教育首先是情感和心灵的教育,所以一定要基于更先进的教育观。也就是说,不要把孩子作为某种工具,只是教给他们某种谋生技能,而是要把他们看作可以自由全面发展的个体,应该从个体的发展机会去看待流动儿童的艺术教育。在艺术教育过程中,流动儿童受到了尊重,他们的创造性、积极性、参与性得到体现并激发出来。通过艺术教育,我们要培养的是现代社会公民,而不是摇头摆尾、取悦观众的小演员。
  你去看我们的孩子,他们都很大方、很朴实。我们不需要他们假模假样,我经常跟合唱团的老师说,我们不需要孩子们涂着红脸蛋、装腔作势,我们只想让他们很自由地表达。
  记者:怎么做到让孩子自由自主地表达呢?
  杨澜:待会演出,你会听到阳光少年艺术团的孩子们用法文、中文两种语言演唱“放牛班的春天”,其中,中文的歌词,是孩子们坐在一起,在老师的指导下,自己翻译出来的,这非常不容易,他们是有参与的。
  现代艺术教育的理念,不是传统的、单向的、灌输式的艺术教育,而是更加开放、更具参与性,鼓励孩子们的主动性,以及他们是自己命运主人的这种拥有感。通过艺术教育,让他们知道,自己拥有全面发展的机会,自己想要去实现什么梦想,都是有可能的。这种理念的影响,可能会比他们学会唱几首歌、跳几支舞更重要。
  记者:很多城市孩子被家长强制学习唱歌、跳舞,为了升学、考级,很功利也很痛苦,对于这种现象,您怎么看?身为母亲,您对自己的孩子会不会有更高的期望?
  杨澜:没有,没有。我对自己的孩子,只是希望他能找到自己喜爱的艺术方式。儿子小的时候,我也强迫他学钢琴。直到有一天,他跟我讨价还价,说:“妈妈,考完四级后,我能不能不学了,我实在是不喜欢。”我尊重他的意见,就不学了。后来,我发现,孩子有他自己的天性,他的喜好必须得到父母的尊重,我儿子画画很好,所以我就更多地鼓励他去看画展、画册。
  从这件事情,我得到的教训就是,家长和老师不能够这么想:只要是对孩子好的,就可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艺术教育的过程,也是家长尊重孩子,并且让孩子参与进来的过程。学习艺术,孩子有很多机会和那些生动、多元同时也很高贵的灵魂对话,他们学到的东西会很多。我儿子上高中后,曾经去做志愿者,教智障儿童学校的学生画画,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东西。这些智障的孩子,没法理解抽象的概念,比如说家庭,为了让他们理解,我儿子就把“家庭”这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化为“在一起吃饭”,让智障儿童把一家人吃饭的场景画出来,大家画得都特别棒,我儿子也特有成就感。他后来写总结论文时说:“我原来觉得是我在给予他们,后来才发现他们给予我的那种真诚的友谊,让我也非常受益。”
  作为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我觉得,我们所做的工作,应该跟现有教育服务体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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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5:28:28 | 只看该作者

表演节目“龙腾虎跃”。李凌 摄
  政府与公益组织相互补充,共同关爱流动儿童
  记者:流动儿童在接受艺术教育、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涉及他们所接受的新文化与自有文化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杨澜:这涉及流动儿童艺术教育的具体操作问题,阳光文化基金,包括我们的合作伙伴,打工子弟学校的老师、校长们,以及歌路营的志愿者,对孩子们都非常平等,特别友善,非常尊重孩子的自主权利。
  例如,歌路营志愿者在执行我们帮助流动儿童启发式的绘画教育项目时,孩子们最初画的图画都跟他们的老家有关,但是他们只能用最简单的线条和色彩来表达对家乡的热爱,后来他们有更多技能时,他们对家乡的描绘就更加绚丽、生动。我们的教学方法,不是说天一定是蓝色的(北京的天很多时候也不是蓝色的),太阳一定是红色的,而是让孩子看各种画,达利的画、印象派的画、抽象派的画,让孩子们天马行空地创作。你会发现,一个学期结束之后,孩子们画出来的画,都会让大人非常吃惊。他们的表达能力、创造能力,摆脱了以往呆板、教科书式、千篇一律的模式,打开了自由发挥的空间,所以这种平等、自主、自由理念的融入,是我们非常看重的。
  记者:您在国外呆了这么多年,从国际经验看,有没有专门针对弱势儿童、边缘青少年的音乐救助项目?
  杨澜:美国有个做了30多年的“舞蹈教室”项目,针对大中城市贫民区的少年,做得非常成功。他们对所有接受过“舞蹈教室”艺术教育的孩子作了跟踪调查,发现跟同年龄、在类似生活环境成长起来的孩子相比,这些孩子有机会得到更好的职业,受到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收入,以及更为稳定的家庭关系。他们研究发现,艺术教育对于整个人格发育以及各种能力,包括沟通能力、社交能力以及未来融入社会的竞争力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帮助。
  在巴西,也有专门针对贫民窟青少年的音乐计划,当中产生了一位天才,现在成为洛杉矶交响乐团的指挥。这位音乐家在接受CNN(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采访时说,音乐让他进入美好、安全的空间。当他们放学之后,不跟街上的小帮派打架,而是到音乐世界体会莫扎特、贝多芬,体验人类灵魂的高尚和美好,他们得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体验。
  这些计划,都是在国际上相当成功的计划。艺术教育对于流动儿童的重要影响,是被一再证明了的。尽管国度不同,但人性是相通的,流动儿童的艺术教育是有一些规律可以相互借鉴的。
  记者:这些音乐救助项目,包括您从事的工作,对引导我们全社会都来关爱流动儿童有什么启示吗?
  杨澜:不要说这么大。作为一个民间的公益组织,我觉得,我们所做的工作,应该跟现有教育服务体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重叠。所以,我们并没有进入具体的基础教育领域,对孩子们进行知识教育、技能教育,这些内容在国家教育体系中已经有强有力的保障,我们只是做一些补充。流动儿童的艺术教育,以及其所体现的价值和意义,可能是现有教育体系所忽略的,所以我们就专注来做这方面的工作。
  我们计划今年在北京、成都建16间阳光艺术教室,给每个打工子弟学校配备12万元的艺术硬软件和管理评估配套资金,形成标准化、可管理、可拓展的模式,就是想把这个模式完善之后,向前推进、向更多城市推广。(记者李凌 俞水)
    《中国教育报》2013年6月1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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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5:29:44 | 只看该作者
给未成年人一片安全的蓝天  2013年06月01日  作者:苏婷 翁小平  
对六个省部分地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调查显示——
没有母亲照顾留守儿童安全感更低
  六一儿童节到了,正读小学二年级的小智幸运地被从四川老家请到北京,参加一次为留守儿童举办的联欢会。会上,主持人请“手拉手”的城乡小朋友各画一幅自己心中的家园图景。在小智的图面上,在房子、树的旁边,是自己和几个小伙伴。心理专家在点评时说,在这种情况下,儿童一般会描绘出自己和父母在一起的幸福家庭情景,而小智的画,正是留守儿童的生活写照和心理独白。
  在农村务工大军越来越庞大的今天,留守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话题。很多留守的孩子,一年才能见到父母一次,一个月才能跟父母通一次电话,还要帮助年迈的爷爷奶奶做家务、照顾弟弟妹妹。亲情的缺失、孤独的煎熬、生活的艰辛、意外的伤害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比同龄人经历更多坎坷。同时,由于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孩子的一些成长问题被搁置和忽视,给孩子的心理健康带来不良影响,甚至酿成家庭悲剧。
  2013年,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知心姐姐教育服务中心联合《知心姐姐》杂志等,开展了“2013年中国部分城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现状调查”。
  调查范围覆盖青海、河北、湖南、四川、河南、贵州六个省的部分地区。调查对象为6至17岁的中小学生,其中96.8%的孩子年龄在9至14岁之间。抽样调查的样本中,51.5%为非留守儿童;25.6%的孩子父亲外出打工,与母亲留守家中;6%的孩子母亲外出打工,与父亲留守家中;16.9%的孩子父母均外出打工。
  父母外出打工给留守家庭的孩子带来了哪些影响?53.7%的孩子认为自己的自理能力增强了,变得更懂事了;14.9%的孩子认为自己变得胆小了,没有父母的照顾有种不安全感。
  调查还显示,妈妈独自外出打工的孩子安全感更低,更胆小自卑,比例超过父母均外出打工的孩子以及爸爸独自外出打工的孩子。
  知心姐姐认为,每个孩子的成长环境中都有不完美的部分,父母长期不在身边,是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缺憾。但帮助他们最有效的方法,不是去抚摸他们的伤口,让他们把自己当作“受伤的孩子”,而是给予他们平等的理解与尊重,让他们有更多的朋友,真正感受到安全。(记者 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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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5:30:03 | 只看该作者
针对近日频发的校园性侵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卢建平接受记者采访——
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典型案例。为此,本报专访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为大家解读这三起案件的特点、意义以及我国刑法是如何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这三起案件有哪些共同特点?
  卢建平:这三起案例的具体案情和裁判结果虽然不同,但都具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犯罪所侵害的对象均为未成年人;二是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严重,因而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利用教师身份强奸多名未成年女学生的鲍某某被判处死刑。
  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这三起案件的意义何在?
  卢建平:最高人民法院在六一前夕公布三个典型案例,我认为是要传达以下几个信息:
  一是司法机关将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近期各地接连发生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案件,表明此类犯罪态势依然严峻,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任重道远。为此,各级司法机关将依据国家法律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杀人、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以有效震慑犯罪,保护儿童权益。
  二是以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强化儿童以及家庭、学校的防范与保护意识。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权益备受重视,但由于其特殊的生理心理等原因,未成年人也是最容易受到犯罪侵害的“弱势群体”。为此国际、国内立法均对未成年人权益给予了严格的保护。而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为宗旨的刑法,更是将未成年人的保护放在特别优先的位置。通过这些个案的展示,提醒未成年人充分认识自身权益易受侵害的特点,注意培养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也要求学校、家庭做好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具有很好的引导示范与宣传教育作用。
  记者:我国刑法是如何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
  卢建平:我国刑法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刑法总则和分则中有很多专门规定。
  首先,刑法总则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其次,刑法分则中有很多直接规定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具体如第237条的猥亵儿童罪,第241条的拐卖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第242条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儿童罪,第262条的拐骗儿童罪,第359条的引诱幼女卖淫罪,第360条的嫖宿幼女罪。同时根据这些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新特点,立法机关还对刑法进行及时的修改完善,增加了一些新的罪名。如《刑法修正案(四)》增加了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增加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再其次,我国刑法将侵害未成年人作为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例如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并从重处罚。
  最后,为了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我国刑法还专门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针对未成年人渎职犯罪的规定。(记者 翁小平)
  上海理工大学附属小学《男孩女孩》性别教育课程教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允许别人碰”、“怪怪的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在2006~2008年间被媒体公开报道的50起校园性侵案中,60%发生在农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张妍城乡接合部和农村是性侵案件的“重灾区”,家长须格外警惕孩子身边的“单身务工男子”。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如果学生能够懂得,在现实生活中如何不伤害别人,又如何保护自己,一旦遇到伤害可以检举、报警,也就不会拖这么长的时间。(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教育报》2013年6月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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