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3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散文的细节(樊发稼)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4-18 08:1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散文的细节(樊发稼)
2013年04月17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樊发稼
  我说的是叙事散文。
  某省一家刊物的女编辑在约稿信上写道:我买了一本您的散文集,书里一篇写孙幼军老师的文章太有趣了!
  她指的是我写于2008年12月2日的《童话大家孙幼军轶事》 。此文共三节,一节写一件事,她说的是第二节,这节的文字是:
  七年前,我从北京北郊双榆树迁居至南郊南方庄。
  不久之后一个寒风呼啸的冬日,幼军骑一辆新购的小摩托来看我的新居。
  一通欢谈后他便起身告辞。
  他要我参观停在楼下的他新买的宝贝爱车。
  啊,那确是一辆款式新颖、崭新小巧的漂亮摩托!
  听着朋友的由衷称许,幼军像孩子一样脸露得意喜色。
  临走时,这车竟怎么也发动不起来!
  他拼命踩呀、蹬呀,车子纹丝不动。
  如此折腾了十来分钟。迎着刺骨的朔风,幼军累得满头大汗,但他仍不死心,继续踩啊蹬的,一面骂骂咧咧:“妈的,真是邪了门了,见了鬼了! ”
  我本是十足的车盲。这时竟脱口冒出一句:
  “是不是没开油门啊? ”
  幼军猛拍大腿,随着他大嚷一声“发稼你真行! ”摩托立即“突突突突”欢叫起来!
  转瞬间,英雄般的幼军呼啸而去,消失在茫茫夜幕中……
  我远在贵阳的好友、名记、作家叶澍先生也曾夸奖过这段文字。
  记得此文写好后我曾发给上海老友、著名作家任大星兄,他那时已经开了博客,我央请他贴于他的博客上。大星马上回信说:像这样有趣的文章,哪家报纸副刊都会登出来,我可以打包票!在他热情怂恿下,我遂将稿子发给了《文学报》 ,果然很快在该报“世纪风”副刊(2009年1月8日)发表了。
  现在看来,我这篇散文之所以受到朋友和读者的肯定,固然是由于我写的“人物”是位名人,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文中写了一些鲜活的细节。上面说了,我那篇散文共三节,每节只写一件事、绝对真实的事,而这些事,都有一个核心细节支撑。这种细节靠编是编不出来的。我想对叙事散文来说,生动的细节太重要了。你看,幼军的性格脾气,年逾七旬的他,像个小孩子似的在好朋友面前炫耀自己的爱车,真心要和好友分享拥有新车的喜悦,以及他在朋友面前毫不掩饰地“露怯”乃至有些显示自己的“英雄”气概,通过细节描写,得到活灵活现的表达,不能不给人留下较深刻的印象。
  还有一点,就是散文中那些细节,极为具体生动地表现了一个大作家对于朋友的真诚的、亲兄弟般的情谊。
  散文贵在一个“真”字(事儿真、感情真……) ,这是就内容而言。散文作为一种语言艺术, “形式”上也有很高要求,比如文字必须简约精练,切忌无节制地铺陈啰嗦。就拿上引那件“事”来说,事实上还有一些“情节” ,比如幼军一再要我骑上他的新摩托,我不敢,他愣是强制抱着我骑上,一面说“不难的不难的别害怕你会骑自行车就会骑摩托” ,一面悄悄在后面吃力地“扶着”车子保护我……这段文字我果断地删去了,无他,只求文字简洁。
  现在读到有些散文,总给人以“假”的感觉,明显内容造假、编造,为写而写。有人认为,散文也可虚构,我反对。散文内容绝对不可作假,必须真实。当然,原生态的生活素材往往是芜杂的,要严格选择,要精心提炼,在此基础上适当强调乃至适当夸张倒是可以容许的。
  有的小孩子明明没见过奶奶、父母好好的,却在作文里偏写“给奶奶洗脚” 、“父母离异”之类,常常是不懂行的教师误导所致。
  可我们个别号称作家的人,也在文章中写假事,就很不好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5-13 20:43 , Processed in 0.13667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