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7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幼儿园不准教拼音和写字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5-30 08:2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幼儿园不准教拼音和写字 发表时间:2012-03-28
树人网
为规范我省幼儿园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3月20日,省教育厅公布了《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十不准》,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据悉,十不准主要内容包括:不准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不准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准幼儿园以任何名义进行有损幼儿健康的比赛、表演或训练等;不准幼儿园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不准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组织征订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向幼儿园推销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准幼儿园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不准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不准幼儿园辱骂、恐吓、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其他摧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准小学面向幼儿举办各种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或将各种幼儿竞赛成绩作为小学招生的依据;不准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5-11 17:56 , Processed in 0.10665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