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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吕叔湘的语文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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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3 16:37: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试谈吕叔湘的语文教育思想作者:十二中语文组

萧山区第十二高级中学语文组 陈昀

摘要:吕叔湘先生是我国著名的语言学家,语文教育家。其语文教育思想浅显而深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高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紧扣时代脉搏紧跟时代主旋律。尤其是吕叔湘先生对语文教学的两点认识,以及在作文教学、语法教学方面的教育思想对当代语文教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 语文教育思想;吕叔湘;作文教学;语法教学

翻开漫漫历史长卷,语文教育名家辈出,群星璀璨,吕叔湘先生就是其中最为耀眼的一颗。作为著名的语言学家、语文教育家,吕叔湘先生不仅在语言研究领域著述甚多,而且十分关心语文教学。其语文教育思想博大精深,对当前和今后的语文教学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一)两点基本认识

发人深省对于语文教学,吕叔湘先生有两点基本认识:一、每一个做教学工作的人必须首先认清他教的是什么; 二、从事语文教学必须认清人们学会一种语文的过程。

对第一点认识,吕老从语言和文字的关系谈起,道理浅显且详尽。语言和文字必然是既一致又有一定的差别。“语言是文字的根本。人类先有语言,后有文字;世界上多的是没有文字的语言,可找不着没有语言的文字。人们总是在幼儿时期就学会说话,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学习使用文字。”[1]在实际生活中,用语言的时间比用文字的时间多的多。另一方面,文字有它的特殊用途,往往不是语言所能替代的。同时,文字对于语言也有一定的影响。很多字眼,很多句法,是在书面上先出现然后进入口语的。一个人受过文字训练,说起话来能够更准确更细密。鲜明和生动是语言固有的特点,文字在这方面可以也应该尽量发挥语言的潜力,但是准确和细密确实是文字的优点,是写文章的条件不同于说话的条件的结果。

“学校里的语文教学应该是语言和文字并举,以语言为门径,以文字为重点,达到语言和文字的共同提高的目的.”[2]学校里的教学应该以文字为重点,尤其是因为汉语还在用汉字书写,而汉字有它的特殊性。汉字不是拼音文字,不是教会二三十个字母和一套拼写规则就能了事的。汉字要一个一个的学,一个字有一个字的形体,字形和字音有时全无关系,有时有关系而又不一定可靠,而一字常常多义,许多字常常同音,还有多音多义字、多音一义字、同音同义异形字,光是识字就要费很大的功夫。而识字这一关如果过得不好,读书作文都会有问题。语文教学以文字为重点并不意味着只要有文字的教学不必有语言的教学。以儿童为例,儿童在入学之前已经学会说话,可是他说的话是幼稚的,而且以全国范围而言,绝大数的儿童只会说方言,不会说普通话。这些缺点可以通过文字的教学给以一定程度的补救,但是如果只依靠“读书”而不直接给以口头训练,要真正提高儿童的语言水平是做不到的。以文字的教学来说,撇开语言教文字,这是一种半身不遂的语文教学。这种错误的做法是有它的历史根源的。直到“五四”,我国社会上通用的书面语是文言,私塾里教的也是文言。社会上通用的口语是方言,这是用不着教的。文言只有一个教法:读书。清末民初,私塾之外有了学堂,也无非把《四书》《五经》改为《国文教科书》,把单人教授改为合班上课,并且语文之外还有别的功课罢了,语文教学的内容和方法没有原则性的改变,直到本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把“国文”改为“国语”,这才真算是改变了书面语的教学内容,可惜普通话的普及程度还差的远,因而“国语”的教学方法未能及时改革,还停留在老一套上。对于文言和白话的教学,吕叔湘认为教文言和教白话在方法上可以有很多共同之处,但就是有一样不同:文言的教学离不开书本,白话的教学可以也应该是口语和书面语双管齐下,如果把文言和白话一样看待,“教白话的时候忘了它是现代汉语,教文言的时候又忘了它不是现代汉语,这样的教法,用之于白话,用之于文言,都是不恰当的。”[3]

对于具体的文言教学吕老认为有几种办法是行之有效的。一种办法是翻译,这个办法的优点是无需克服文字上的困难,缺点是有些作品经过翻译会受到相当损失,有的甚至无法翻译。第二种办法是读原文,篇数有限制,读一篇算一篇,只串讲字句,不系统的讲文言词汇、语法和背景材料。这个办法的优点是用的时间不至于太多,对教师的要求不是很高,缺点是学生没受到文言的基本训练,不容易获得阅读课本以外作品的能力,甚至连课文也懂得不透彻。第三种办法是进行文言的基本训练,这种训练对于培养阅读古书的能力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文言的基本训练,吕老认为应从三方面引起注意:一是讲求字义,二是注意句法,三是注意古代的风俗习惯、典章制度。文言的基本训练还应满足三个条件:合适的课本和工具书;合适的教师;足够的教学时间。吕老认为,文言的教学如果要达到培养学生阅读文言书籍的目的,绝对不能光依靠串讲,要严肃对待,要从根本处做起。如有必要,还得在课程的安排上采取一些措施,例如文言和白话不一定要求同一个教师教,甚至可以分作两门,各编课本。对于第二点认识,吕叔湘认为语文的使用是一种技能,一种习惯,只有通过正确的模仿和反复的实践才能养成 。吕老从讲解、练习、示范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谈起,阐述了人们必须认清学会一种语文的过程。讲解是语文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吕叔湘认为就白话课文而言,不是讲的太少,而是讲的太多。少讲点政治,少讲点文学理论,多讲点语文知识,但还应注重分寸,要讲的不多不少,要讲的切合实际。对于讲解与联系的关系,吕叔湘认为讲为练服务。学生的语文课学好没有,要看他的阅读能力如何,写作的能力如何,而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必得多练习才能提高。同时吕老师指出应当重视用词、造句的基本练习,重视阅读的综合练习,注意学生创造性的运用。重视教师的语文实践对学生的示范作用。一个人学习语文从模仿开始,而且一直在模仿,不仅模仿书上的,也模仿四周一切人说的和写的。教师是学生模仿的对象,如果教师说的话,写的文字跟他对学生讲的道理不尽相符,那么学生会丢掉以前听到的道理而模仿当前的模样,至少是会感到无所适从。因此,吕叔湘先生呼吁各科教师包括语文教师在内、社会各界对语文的使用应严肃认真,对社会负责。

(二)作文教学:情理兼顾

对于作文教学,吕叔湘先生也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就题目而言,作文的首要条件是要有话可说,出题目的首要条件是要让作文者有话可说。有的题目出的太死,例如《牵牛花》,作文者没有见过牵牛花怎么写?有的题目出的太活,例如《一件小事》作文者又想这样写,又想那样写,老拿不定主意,一晃半个钟头过去了。甚至写了一半又抹掉重写,最后草草了是交卷。有的题目出的太深,例如《论人道主义》这种题目对中学生来说太深奥。有的题目出的太浅。例如《我的小妹妹》,可以让初中生写,不宜让高中学生写。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对这个学生不合适的题目,对那个学生也许没什么不合适,甚至可能很合适。在作文辅导方面。有的老师把题目写在黑板上就万事大吉。有的老师口述大意,启承转合,一应俱全。这两个极端都不是好办法。出完题目之后要作些适当的提示,例如这个题目有哪几个方面,或者关于这个题目什么地方有材料等等。原则是不能包办代替的。有些题目不需要辅导,自然不必多此一举。在作文评改方面。家长要求精批细改,校领导要求精批细改。这种要求不实际,一则老师的时间和精力不够。二则如果改的不多,学生还看看;如果真正精批细改,他看都不看。跟别的工作相同,改作文也要讲效率,你改了,他不看,效益等于零。因此只能有选择的改,改的有针对性。不同的学生,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优缺点。有些教师采用典型评改的办法,一次挑选三五本仔细批改,上课评讲。有些教师组织学生互相评改或者小组共同评论。这都是好办法,可以交替使用。教师的批改,除了错别字是学生一看就知道的外,别的就不一定都是一看就明白为什么要改,为什么要这样改,最好是能够当面讲讲。一班学生常在五十上下,不可能个个都讲,只能挑选几篇作典型。好在学生作文的毛病很多是共同的,讲一两篇也就能使全班得益。这样做,当然得在那几篇上多花点功夫,不过其余各篇就可以比较从简,算起来还可能少用些时间。有写的好的,或者是全篇,或者是一段两段,也可拿来在班上讲讲。

关于作文标准问题。同一篇作文在不同的教师手上可以得到高下悬殊的评价。同样的一句或一段,可能有的教师认为有“诗情画意”,有的教师却认为是“涂脂抹粉”;另一句或一段,可能有的教师认为是“气势磅礴”,有的教师则认为是“装腔作势”。有些教师特别讨厌错别字,也有些教师特别重视思想的正确,种种不一。吕叔湘先生认为中学和小学对作文的要求应该各有重点。小学里应该重视写字和造句,对于内容的要求不要提的太高。到了中学特别是高中阶段,对于作文可以首先要求它有实实在在的内容,少用公式,少说废话;要求内容安排的好,有条理,有层次,不颠倒错误,不乱用“因此”、“但是”等等。然后才是词句问题,要求用词恰当,句子通顺而不呆板。最后看它有没有错别字,以及写字是否清楚端正。

关于作文练习。吕叔湘认为多做练习大有好处。“口头作文、口头评改,费时间少而收效广,不光是本人得益,全班都得益。”[4]能够把一件事情说得有头有尾,次序分明,写下来就可能是一篇很好的记叙文;能够把一个道理说的有条不紊,透彻有力,写下来就可能是一篇很好的论说文,所差的只是有些字该怎样写也许不知道,这是可以在书面作业里练习的。反过来,如果作文限于书面,评改也限于书面,那样收效就不明显甚至很小.

(三)语法教学:层次分明 详而不繁

吕叔湘先生认为语法书可以分成三种主要类型。一种是系统语法,或者叫做理论语法,是纯粹为了探索一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著作。这种语法书常常涉及方法论,由于研究方法的不同,得出的结果可以面貌很不一样,这种语法重在说明语法结构,不一定包罗广泛的细节。象弗里斯的《英语结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至于象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那就更加偏于理论,虽然书里的例子都出于英语,可是目的在于说明普遍的原理。第二个类型是参考语法,以详细说明一种语言的语法事实供读者查考为目的。叙述语法事实,也少不得要有一根线索把它贯穿起来。所以参考语法也得包含一个体系,但是主要目的不在于体系的论述。赵元任的《汉语口语语法》是一个合适的例子。这种参考语法,为了便于读者测查,还可采用词典形式,例如《现代汉语八百词》。 第三个类型是规范语法,主要目的是说明什么样的词句是合乎语法的,什么样的词句是不合乎语法的。教学用的语法常常采取这种写法,并且往往附有改正病句的练习。许多现代汉语教科书的语法部分都属于这个类型。吕叔湘先生认为跟中学生讲语法不得不讲点规范。尤其是印刷品里常常出现有问题的语句,对中学生很有影响,如果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于学生的语文修养是有害的。但是也不可目光狭隘,主观片面,让学生动辄得咎。对中学生讲语法,要选择重点,首先是最基本的情况,其次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老师要知道的更多,做的更透彻。只有这样才能把有限的教材讲的更清楚,更好懂,也只有这样才能回答学生可能提出的问题。教师每教一课语法都得事先做出很好的设计:第一步,先把课本和必要的参考书里边有关这个问题的情况整理出来。第二步,决定哪些内容要讲,哪些内容不讲。第三步,也是最费心思的一步,设计如何把要教给的内容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程序教给学生。讲词有多少类,句子有哪些成分,引进一些名词术语,决不是拿这个作为最终目的,而是拿它做工具,用来说明各种语法现象,或者叫做用例。如果我们讲语法分析不是为了研究用例,说明用例,而是为分析而分析,那就很难回答学生提出的疑问。

(四)小结:吕叔湘先生其语文教育思想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两点基本认识符合逻辑,环环相扣;作文教学深入实际,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语法知识详而不乱兼容并蓄。在大呼“语文教学改革”的今天,要真正把改革落到实处,必须从“教育思想”做起,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方能避免跃进和盲目。作为新时代的语文教师“心中要有教书育人的蓝图”[5]。首先要提高自己的教育理论和修养,不断学习,深入了解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阔教学视野,教文必须服从育人的大目的。我们心中要有活泼的一代新人。把时代的活水引进课堂。我们要重视课堂教学设计,热爱学生,尊重传统而又不囿于传统,借鉴国外经验而又不盲目使用国外经验,推陈出新,去伪存真。在吕老语文教育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应当培养学生创造思维能力,应当发扬教学民主建立教学常规,坚持常规训练,在日常教学中训练学生思维的逻辑性和语言的准确性,加强学生基础知识教育,教会其学习方法,优化其知识结构。全体教育工作者应在教育这片热土上高扬创新旗帜,积极进取,与时俱进,不断推进语文教学改革。惟有如此,语文教学的明天才会更灿烂无比。正是在吕叔湘教育思想的启迪影响下,新时期出现了一批著名的教师与教育名家。也正是这批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正在成为新时期语文教育思想的继承者与传播者、语文教学改革的开拓者和推动者。

参考文献:

[1]吕叔湘.语文学习讲座丛书[J].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第3,6,8期.

[2]吕叔湘.吕叔湘论语文教学[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1987.

[3]吕叔湘.谈谈语法[A].汉语语法论文集[C].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吕叔湘.作文教学臆说[J].大学语文研究集刊,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第2期.

[5]张隆华.中国语文教育史纲[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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