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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23: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时代呼唤更多网络正能量

为凝聚和壮大网络正能量,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2015年度“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近日正式启动。(12月9日人民网)

据媒体报道,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截止2015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6.68亿,手机用户达到5.94亿。虽然网络舆论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社会中一股重要的“正能量”,但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一点谣言就能成就负能量的“燎原之势”。对政府来说,一旦网络舆情应对不当,就会使政府执政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与考验,不仅严重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更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提供了参考和指引,网络立法已经成为民众呼声和大势所趋。

让互联网释放更多正能量,既要有善管善用、兴利除弊的媒介素养,更要有应势而动、因势利导、顺势而上的执政能力。网络不是一个肆无忌惮的地方,政府部门要通过积极立法,引导网民在网上理性、负责任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构建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生态环境,让法治不仅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成为一种网民自觉的生活方式,唯有此,法治中国可期,公平正义长在。


有底线才有自由,有边界才有空间。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要勇于“亮剑”,要动真碰硬,出重拳,对作恶者要追究,对造谣者要重罚,严惩网络欺诈,对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保护个人信息。而这一切,都需要严谨的立法和严格的执行,有了机制和执行的保障,丑恶才会被驱逐,良善才会主导网络,网络空间才会更加清朗。

哲学家康德说,判断力是联结知识与道德、必然性和自由之间的桥梁。身处网络时代,拥有健全的判断力,是网民必须的修养。每一个网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行,炼就一双“慧眼”区分良莠,多些思考和冷静,辩证的看待网络意见,去伪存真,慎重判别和选择,理性参与,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良好网络环境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多方努力,全心呵护,网民要强化自律,政府要积极作为,激发更多正能量,还网络一个阳光天地,让正气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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