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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画家论坛》站务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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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8 18:3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书画家论坛》站务管理章程
                                                                                                             【2015年版】


   为保障本站艺术品质,规范网管操作行为,帮助网友了解本站运行特点,便于网管团队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制定本《章程》:

一、本站之基本信息:

    《中国书画家论坛》域名为www.shuhuaw.cn,域名所有权人为站长管季超,固定通迅地址:湖北省孝感市西湖明珠阳光宅6号楼2单元501室,站务电话:13971958105(移动)  4000278105(免长话费),站务邮箱:xnjyw123@163.com

二、本站之发展定位:

1、本站是服务全国书画艺术工作者和艺术爱好者的艺术类门户网站。

2、本站以书画艺术名家推介、艺术活动报道,视觉艺术诸门类专业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网络交流,以及书法、国画、篆刻及其它艺术收藏品网络自由交易为主要内容。

3、本站之栏目设置,依据本站发展定位和网络交流实际而定。目前分为《站务管理》、《艺术新闻》、《本站特展》、《会员交流》、《特别关注》、《名家在线》、《报网互动》、《四海一家》、《资料仓库》、《网上商城》、《自由交易》共十一个版块,下辖若干与之对应的栏目及子栏。

       为体现网络媒体的优势,根据站务合作需要,可适时增减版块和栏目、子栏。

三、本站之网管团队:

1、本站聘有 “艺术顾问”。“艺术顾问”一般不参与网站具体管理工作,只接受本站学术咨询。

2、本站在2015年9月前,拟成立“艺术指导委员会”,优先从本站注册会员中聘任、或从站外专家中特邀10~15位在书法国画篆刻及其它艺术领域造诣深厚的人士担任“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具体指导本站工作,“艺术指导委员会”委员,视自身时间安排,自由决定是否参与本站某个栏目的管理工作。
      ‘艺委会’成员寄发聘书。

3、本站网站后台操作管理工作,由站长管季超和常务副站长完成。

      常务副站长由站长聘任。

      本站实行扁平化管理,明确网管责任。十一个版块不再设立版主。版块网管工作由站长和常务副站长完成。

        十一个版块下辖各栏目、各子栏均设置“栏目主编”网管岗位。“栏目主编”由站长或常务副站长聘任,全责全权管理所辖栏目、子栏。

       未经《中国书画家论坛》域名所有者、站长管季超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站名义发言或代表本站接洽站务合作业务。

四、本站各版块之功能定位及发帖要求:

1、《站务管理》版块定位:这是一个为实现网管告知等功能而开设的专用版块,主要发布有关站务管理的规定、本站活动动态及供注册会员提交网络管理意见、建议之用。

2、《艺术新闻》版块定位:本站注册会员自由发布艺术类新闻展赛信息,及各书画艺术类协会动态信息的专区。发帖者应为网络传播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责。

3、《本站特展》版块定位及全站总置顶规定:本版块非会员自由发帖区,只发布本站重点推荐的全站置顶帖。所发帖文均应由站长和副站长上传,或经各栏目主编推荐,从本站其它版块、栏目、子栏移入。

       本版块分A区和B区。A区为最新全站总置顶帖,B区为已置顶一月以上的精华推荐帖。

        本站“艺委会”委员有权向站长、常务副站长推荐全站总置顶帖。

      “艺委员”委员对全站总置顶帖的学术性、艺术性持有反对意见,可说明理由,明确要求站长、常务副站长解除该帖全站总置顶。

       “全站总置顶”的时间,视具体帖文内容,分为“置顶一年以上”,“置顶半年以上”,“置顶半年以下”等三大类,具体操作由站长、常务副站长相机决定,具体操作。

4、《会员交流》版块定位:该版块系本站重点版块,是注册全员依类存帖的自由发帖区。目前设有11个栏目,栏目网管主编根据网络交流状态从本站注册会员中聘任。该版块特别鼓励会员跟帖评议、活跃网上交流。

        本站认为: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在艺术范畴内产生观点争鸣是完全正常的,应宽容不同意见的表达。


5、《特别关注》版块定位:本版块下设置干特色栏目。

6、《名家在线》版块定位:本版块系为专业艺术家设立的网上“工作室”专区,每间“工作室”均设置该艺术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为网管主编。站长、常务副站长协助其进行日常维护清帖。

          申请在本站开设网上“工作室”,须具备如下条件:①系本站实名注册会员;②系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或经本站“艺委会”委员推荐;③通过站务邮箱或以快递方式提交艺术简历,向本站捐赠一件书画原作;④承诺在开通“工作室”之后半年内,至少存帖30帖以上,此后不定期更新帖文。

         本站希望有较多的知名艺术家在本站开设“工作室”,也会主动向艺术家发出邀约,但决不降低前列四项条件,在未得到艺术家本人承诺前,也决不主动开出!

7、《报网互动》版块:本站希望与各专业艺术类报刊合作,愿意义务为专业艺术类报刊开出“报网互动”“刊网互动”专栏。所设专栏由合作报刊派员自主管理。

          2015年5月12日,我们选择与山西《语文报·书法版》合作,该报每期寄赠给本站100份样报,已免费刊发本站宣传广告一次,并承诺在同等艺术水平时,优先选用本站会员作品。

8、《四海一家》版块:本站在创站之初,设有为本站提供艺术新闻原创帖的“记者站”近40家,2015年5月改版时,视实际交流状态,果断淘汰至十家。

        本版块各栏目均由各“记者站”负责人自主管理,并为所发布新闻的真实性负责。

        本站各“记者站”站长,是本站“艺委会”的当然成员!

9、《资料仓库》版块:若干实用艺术资料和本站旧帖的存放专区。

10、《网上商城》版块定位及“商铺”开设要求:

           本站在创站之初,在该版块为30家艺术商品提供商设有网上商铺。但这些商铺疏于打理,长期不更新帖文。2015年5月改版时,淘汰至两家商铺。

          欲在《中国书画家论坛》申请开出商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①必须是与书画艺术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商家;②在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商业信誉;③以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赞助支持本站运营;④本站只提供网络信息发布平台,不介入不干预商家的经营活动,本站可在网上商铺醒目位置,申明本站免于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在本版块开设网上“商铺”,请商家直接与站长联系,洽谈合作。

11、《自由市场》版块定位:这是一个注册会员自由发帖、自由定价、买卖双方自主完成艺术品民间交易的网络公益服务平台。

         本站只提供售出方和买入方网络交流的平台,不干涉,不介入交易活动,亦郑重申明不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本站友情提醒会员朋友:在交易过程中要取谨慎态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五、关于注册会员管理及删帖问题:

        论坛管理的难点,在于注册会员的“入门关”很难甄别。管得太严,注册设置太复杂,爱好艺术的网民注册本站时操作困难,有违我站全心全意服务网民的初衷;稍一放松,“网络水军”和商用机器人批量注册等‘恶意注册’,又增加了网管人员的工作量,许多论坛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本站目前的做法是:①建议注册者以汉字实名注册,并在“注册原因”一栏尽可能多地填注可供我们作出正确判断的有效信息。②网管人员逐一手动审核“放行”。③注册会员所发帖文如有违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或与本站作为艺术类专业网站的定位不符,或发布违规广告帖等,各栏目主编均可第一时间不经告知即予删帖!

        本站认为在专业的艺术类网站进行网络交流,并无隐匿真实身份的必要,本站倡导实名注册,坦诚交流,互知网友单位职业等个人最基本信息。

六、根据本站发展的需要,在适当时候,本站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1-2名专责网管人员。

七、本《管理章程》2015年6月-4日上传本网,公示三天。如注册会员无跟帖表达有理有据的修改意见,即在2015年6月8日起开始执行,成为本网站务管理的约定文本。

       未尽事宜,将以本站《公告》的形式作调整或补充。

        为适应网络交流动态化的特点,一般满一年时间,即应根据网站发展实际修订本《章程》。



                                                                                                                                              《中国书画家论坛》
                                                                                                                                                                 2015年6月5日





《中国书画家论坛》
●域名:www.shuhuaw.cn
●站名题字:旭宇
●本站永久地址:湖北省孝感市西湖明珠阳光宅6号楼二单元501室。【各快递公司均可送达】
● 收件联系人:管季超
●站务电话:13971958105   4000278105【免长话费电话】
●站务邮箱:xnjyw123@163.com
●站务QQ:1309586706
●微信:jszywz        微信公众号:gjcjssh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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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4 23:37:04 | 只看该作者

网络时代呼唤更多网络正能量

为凝聚和壮大网络正能量,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2015年度“五个一百”网络正能量精品评选活动近日正式启动。(12月9日人民网)

据媒体报道,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新媒体用户第一大国,截止2015年6月,中国网民达到6.68亿,手机用户达到5.94亿。虽然网络舆论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社会中一股重要的“正能量”,但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放大器”,一点谣言就能成就负能量的“燎原之势”。对政府来说,一旦网络舆情应对不当,就会使政府执政面临着更大的风险与考验,不仅严重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益,更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提供了参考和指引,网络立法已经成为民众呼声和大势所趋。

让互联网释放更多正能量,既要有善管善用、兴利除弊的媒介素养,更要有应势而动、因势利导、顺势而上的执政能力。网络不是一个肆无忌惮的地方,政府部门要通过积极立法,引导网民在网上理性、负责任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构建一个健康、规范、有序的互联网生态环境,让法治不仅成为一种治国方略,更成为一种网民自觉的生活方式,唯有此,法治中国可期,公平正义长在。


有底线才有自由,有边界才有空间。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要勇于“亮剑”,要动真碰硬,出重拳,对作恶者要追究,对造谣者要重罚,严惩网络欺诈,对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要严厉打击,保护个人信息。而这一切,都需要严谨的立法和严格的执行,有了机制和执行的保障,丑恶才会被驱逐,良善才会主导网络,网络空间才会更加清朗。

哲学家康德说,判断力是联结知识与道德、必然性和自由之间的桥梁。身处网络时代,拥有健全的判断力,是网民必须的修养。每一个网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起相应的义务,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行,炼就一双“慧眼”区分良莠,多些思考和冷静,辩证的看待网络意见,去伪存真,慎重判别和选择,理性参与,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良好网络环境的建立和维护需要多方努力,全心呵护,网民要强化自律,政府要积极作为,激发更多正能量,还网络一个阳光天地,让正气激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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