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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铭铭:“教师集体离婚事件”发出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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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6 20:4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铭铭:“教师集体离婚事件”发出什么信号?

  2008-08-19


丹东市振安区同兴镇教师集体离婚事件,像是一则新的《儒林外史》。事件起因是教育管理部门鉴于教师数量过剩而欲进行裁员(说得好听点,可叫“下岗”)。教师队伍裁员,不是一件容易做的工作。恐怕还是出于谨小慎微,该地教育管理部门设计出一套“方案”。恐是出于善意,方案提出,对离异教师,可给予续聘待遇。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教师们对裁员方略作出了行为艺术般的反应——他们纷纷火线离婚。据说在该镇,教师们见面不再以传统的“吃了没有”为问候语,他们发明了一个新词句“离了没有”。以幽默的对立面荒诞为形式,当地教育管理部门对此一事件也作出了反映,其负责人表示,要追查这些离婚教师中,到底有哪些是真的,那些是假的。真离婚与假离婚怎么判断?不易。若是真的要追查,那岂不是要派出规模还不小的“离婚私人生活勘察队”日夜监视离婚教师们的隐私活动吗?若不然,而仅是叫上老师前来问话,责令他们说出秘密,那么,老师们都不是傻瓜,必定会再度顺着政策来寻找对策。假如当地教育部门删除那一有关规定,那么,教师们复婚的比例就回高起来;而假如反之,那么,作为理性人,他们当然会为了生活而克制感情。另,有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向记者说,他要尽其所能劝告老师们复婚。这样表态,令人啼笑皆非。


“教师集体离婚事件”发出什么信号?


我自己怀着矛盾的心态观望这场活生生的戏剧。站在教师的角度看,我认为,教师也是人,管理他们的人不能为了展示自己的所谓“改革力度”,就置教师的生存权于不顾(何况用离婚作为“上岗”的条件来“改革教育”,并非良策)。不过,有时替管理部门的人想想,我也能同意,如今教师数量的确太多,对于政府无疑构成沉重负担,而中国的学校也广泛存在人浮于事的情况,对鱼目混珠的教师队伍进行精简和结构性调整,本无可厚非。


我不能自恋地以为自己的这一矛盾心态有什么广泛的说明性。然而,我私下常想,导致我这一心态矛盾的背景,不正是我们的教育改革的困境之一吗?一方面,教师们(包括大学教师),好不容易摆脱“臭老九”身份,好不容易在生活上得到多一点照顾,一下子人们又以种种“理由”来将他们定位为“负担”(在其他情况下,也包括道义上的“负担”),这实在没有道理。另一方面,这些年,教师地位和生活得到改善,这使教育这行当增加了太多人(甚至从政、从商者变教师的例子也有),如此一来,便给政府增添了财政和行政管理压力。教育改革一方面要提升教师的地位与收入,另一方面又要本着对“效率”的追求而企图裁撤一些教师。要完成这双重“任务”,最简练的办法,自然是裁员。逻辑上讲,裁员确有助于在提高相对少数的教师待遇的前提下,推进教育“效率化”。


然而,理性思考与现实生活还是不同。现实上,我们都是人,受着社会生活的约束。作为人,我们中哪位能保证裁员裁的就是“孬种”?又有谁能保证“上岗”的教师都是“好汉”?不必说丹东的那件小事,就说我们那几所著名的高等院校吧,这些它们或许是生怕出现“集体离婚”之类事件而设计出了自己的“改革方略”,比如,在教师待遇实行“岗位津贴”制度。这一制度的设计意图是善意的,主要是为了在不导致教师队伍过于震荡的前提下,使那些工作量大、贡献大的老师更好的待遇。然而,制度实行以来,也出现不少不如人意的现象。有不少大学教授抱怨说,真正工作量大、贡献大的老师,得到的待遇,反倒比其他人低。我曾经问一个单位领导关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他说:这是为了维护单位的内部团结。

怎样更好的平衡国人所谓的“团结”(其中常隐含权力因素)与“效率”?这是教育改革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理论上说,解决的办法是有的:一方面,教育管理部门要避免动不动以“下岗”来威胁教师,另一方面,教师也要避免动不动以“公平主义”来维护自身利益。不过,在我们这个国度,要实现这个“双避免”,实在并非易事。
原文载自王铭铭blog: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e490680100ac8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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