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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妻子两个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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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9:2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漫谈汉语的歧义作者:ywj2619
与西方语言,特别是语法上十分严格的法语和德语比较起来,汉语在使用中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如果从积极的方面看,这种不确定性可以被理解为灵活性;但如果从消极的方面看,它就只能被理解为模糊性或歧义性了。我们在这里主要考察汉语的消极的方面。这种消极的方面在汉语的句子、词组和语词中都有自己的表现。
我们先来考察句子的歧义。某市1999年“高中毕业会考适应性调研测试”中有这样一道题:“‘(妻子)晚餐还多做了两个丈夫喜欢的菜’一句有歧义,请写出你的两种不同的理解。”有关方面提供的标准答案是:“1,(妻子)晚餐做的菜,两个丈夫都欢喜吃。2,晚餐妻子做了丈夫喜欢吃的两个菜。”这道别出心裁的试题引起了争论。据说有关方面承认,由于把注意力集中在语言和语法上,没有考虑到在人情、法理上可能对学生产生的误导。[1]
如果我们撇开出试题者的这种买椟还珠式的形式主义态度,姑且从试题的表达方式去看,这个句子确实存在着歧义,关键在“两个”这个数量词上。如果“两个”是修饰名词“菜”的,那就成了“两个菜”;如果是修饰名词“丈夫”的,那就成了“两个丈夫”。这种歧义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由此可以看出汉语这种把语词比较随意地迭加起来的语法结构的灵活性和模糊性,也可看出汉语的名词由于缺乏西语中名词的单复数区分而比较容易发生的歧义性。“(妻子)晚餐还多做了丈夫欢喜的两个菜”这句话在西语中就不会发生歧义。如在英语中,我们只要看“丈夫”这个词是husband还是husbands,“菜”这个词是dish还是dishes就行了。
在这里,令人不解的倒是出试题者竟把“两个丈夫”作为第一个标准答案。实际上,“两个丈夫”甚至更多的丈夫,只有在一妻多夫制的社会中才是现实的,而在当今社会中出现的概率是相当小的。由于法律禁止重婚,一个女人只有在违法的情况下才可能同时有两个丈夫。当然,也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妻子的前夫来访问,妻子同时做菜给“两个丈夫”吃。但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丈夫”的提法在法理和逻辑上也是说不通的,因为前夫已经与妻子解除法律关系,他可能成为其他妻子的丈夫,但却不再是这个妻子的“丈夫”了。与“两个丈夫”比较起来,似乎更应该把“两个菜”作为第一标准答案,因为这种现象在生活中倒是常见的。显然,出试题者的思维方式有点外星人的味道,他们仿佛从来没有在地球上居住过。
又如,在当代生活中,人们可以在各种场合下见到这样的祈使句──“不准抽烟!”但我们几乎从来没有深思过,“抽烟”有两种不同的状态:一种是抽点燃着的烟,另一种是抽未点燃的或已经熄灭的烟。后一种状态听起来像神话,但在生活中却是经常可以碰到的。有人可能是出于习惯,也有人可能是出于无奈──用嘴巴含着烟,但一下子又找不到火柴;有人把这种状态作为戒烟的过渡状态,也有人则为了炫耀自己。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显然,法律或行为规范不许可的是“抽烟”的前一种状态,而不是后一种状态,因为后一种状态并没有污染空气。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假如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支正在燃烧着的香烟,或他干脆把这支正着燃烧着的香烟搁在桌子上或丢到地板上,由于香烟正在燃烧,所以空气被污染了,但这个人并没有抽烟,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违背“不许抽烟!”的禁令。
因此,我们发现,“不准抽烟!”这个句子至少在意义上是模糊不清的,当人们在法律上使用这个句子时更需要谨慎。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有的地方,如会议室里挂着“不准吸烟!”的牌子。显然,想出这四个字来的人没有考虑到,“吸烟”和“吐烟”是两个不同的行为方式。假如有人在走廊上狠狠地吸进一口烟,到会议室里再把它吐出来的话,他显然没有违背“不准吸烟!”的原则。
让我们再回到“不准抽烟!”这个主题上来。假如人们把这个祈使句改为“不准抽点燃着的烟!”,那就比较严格了。我们发现,英语中的表达方式No Smoking倒是十分严格的,因为Smoking是动词smoke的动名词,它暗示我们,No Smoking只禁止正在燃烧的烟,不管它是否处于被抽的情况下。
再如我们在马路旁的警语牌上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句子──“人车分离,各行其道。”这个句子听起来也是很顺畅的,但一加考究,就发现它的含义是模糊不清的。在创制这个句子的人的心目中,“人”显然是指行人。说行人与车辆不要挤在一起,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说“各行其道”,在语义上是不明确的。除非行人都在上街沿走,车辆都在马路上走,“各行其道”才是可能的,但行人在穿马路时,就会与车辆争道(这里当然排除了立交形式的马路,因为在这样的马路上,提倡“人车分离,各行其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这种情况下,车辆和行人都“行”是不可能的,总得有一方停下来,让另一方先“行”。所以在平面交叉的马路上,车辆和穿马路的行人同时“各行其道”是不可能的。
由于这个句子说的不是行人与车辆分离,而是“人车分离”,所以在语义上的模糊性就显得更为触目了。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是人在驾驶的(在这里把无人驾驶的自动车除外),难道叫司机都跳下来与他们所驾驶的车“分离”吗?
汉语的歧义不光出现在句子中,也出现在各种词组中。这里姑且不讨论像“打扫卫生”、“恢复疲劳”这样的词组在语义上的含混性[2],因为大家对它们已经比较熟悉。我们不妨看看那些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碰到的,但还没有进入我们的反思视野的一些词组。如“救火”这个词组与“灭火”比较起来,在语义上就显得不明确。实际上,在火灾中,人们要抢救的不是“火”,而是人或财物。所以,“救火”这个词组至少从字面上看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又如“纠正”这个词组与“纠偏”比较起来,其含义也是模糊不清的。假如“纠”字与“正”字的关系同“纠”字与“偏”字的关系一样,都是动宾关系,那就显得荒谬了。因为正确的东西是不需要“纠”的,偏颇的东西才需要“纠”。再如“洗头”这个词组与“洗发”比较起来也是意义不明的。严格地说来,人们洗的并不是“头”,而是头发和一部分头皮。同样地,像
“食品的安全”这样的提法也是很怪的,其实,“食品”本身无所谓“安全”或“不安全”的问题,因为它们是无生命的,“安全”应该是对人这个食品的消费者来说的,所以正确的表达方式应该是“消费者的安全”,而不是什么“食品的安全”。总之,这类意义含混的词组在日常用语中是不胜枚举的。
汉语的歧义不光出现在句子中,也经常在语词中显露出来。如汉语中和“宽”字和“紧”字的含义正好是相反的,但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在日常语言中,“管得宽”与“管得紧”竟是同一个意思。又如“胜”与“败”的含义也是对立的,但在叙述战争或体育比赛时,说“甲大胜乙”与“甲大败乙”竟也具有同样的意义。再如人们常把“滑铁卢”作为失败的同义词来使用。事实上,这个词的含义是不明确的,因为对于拿破仑来说,“滑铁卢”是失败的象征,但对于惠灵顿来说,“滑铁卢”则是胜利的标志。在汉语的复合词中,人们也会遭遇到类似的事情。
如“现代性伦理”这个复合词就既可被理解为“现代的性伦理” (英语为modern ethics of sex 或modern sexual ethics),也可被理解为“现代性的伦理”(英语为ethics of modernity),前者是关于性问题的伦理思考,后者是关于现代性问题的伦理思考,两者在内容上是判然有别的。只要我们对照英语的表达方式,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这两种不同的理解方式之间存在着的巨大的差异。但在汉语中,我们必须对照上下文才能看出“现代性伦理”这个复合词指称的实际内容。又如,“私生子”这个复合词的意义也是模糊不清的。如果人们盲目地接受这个词,那似乎就应该把非私生子称作“公生子”了。然而,“公生子”岂不是一个更可怕的概念吗?所以,完全应该抛弃“私生子”这个含混的概念,用“非婚生子”取而代之。
同样地,近年来报刊上频繁出现的“跨世纪人才”这个词也是一个意义不明确的词。我想,创制这个词的初衷大概是用它来指称少数年轻有为或年富力强的优秀人物,但细细地推敲下去,发现这个词极易引起误解。因为这个词是由两个部分“跨世纪”和“人才”组成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人才”而又能活到21世纪的,本质上都是“跨世纪人才”。这样一来,创制这个词的初衷就与这个词在语义上应该指称的内容发生了冲突。如果我们从否定方面进行分析,“跨世纪人才”这个词的荒谬性就更显而易见了。因为“跨世纪人才”是相对于“非跨世纪人才”来说的。那么,“非跨世纪人才”又是什么意思呢?是指活不到下个世纪的“人才”吗?事实上,是“人才”而又能活到下个世纪的都是“跨世纪人才”。
再如,在1998年年底,举行“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的活动成了一种时尚。某电视台举行了题为“跨越20周年”的座谈会。我当时就给主办者提意见,说“跨越”这个词用在这里不妥。因为“跨越”这个词的本意就是“跨过去”或“越过去”的意思。比如说,“跨越战壕”显然是指从战壕上方越过去,似乎不能理解为从战壕的这一边爬下去,再从另一边爬上去。所以,一用“跨越”这个词,主办者就做了一件与其本意正好相反的事情。换言之,主办者的初衷是要大家谈谈20年中的变化,但既然是“跨越20年”,实际上就是叫大家撇开20年、不谈20年而谈其他东西。所以,比较贴切的表达应该是“走过20年”。在粗心的人看来,“跨越”与“走过”似乎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但在这里却表明了截然相反的意思。
当然,肯定汉语在使用中具有歧义,目的并不是像有的学者那样,干脆主张废弃汉字,甚至使汉字拉丁化,而是为了更好地把握汉语,并在用汉语表达自己的思想时,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差错。






[1] 文凡:“一个妻子两个丈夫?”,《文汇报》1999年1月28日。

[2] 参阅拙著《思考与超越:哲学对话录》,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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