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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人物文字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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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8 10:3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文地址:细节人物文字及其它作者:黄惟群
细节人物文字及其它
――毕飞宇的《玉米》浅析

黄惟群


摘要:《玉米》是当今文坛一部优秀小说,也是作家毕飞宇的代表作。在普遍疏忽了文学性的创作领域,《玉米》生动、形象、细致、准确、耐回味的细部描写,足供许多青年作者作为参考。但也正因这部小说的优秀,使它达到了一个可让我们用心来“计较”的高度。文学评论因文学作品而产生,只有和文学作品的创作及其阅读紧密联系才具存在价值。对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说出它的优秀的同时,指出它所需精益求精更上层楼的努力,同样是评论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是更重要的责任。只有优秀作品才具有被挑剔的资格。对佳作的挑剔与对劣作的指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评论态度。《玉米》的优秀已说得太多,本文要做的,是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它。事实上只有这样的要求,才对作家、对文坛有益。


细节

小说《玉米》中,最出色的写作是细节。
《玉米》中的细节描写可谓细至入微,这入微的细,细得妙,细得准确,细得极为传神,让人感得到看得见触得着,并且,这些细节还能被扩展开来想象,让阅读在想象中填补那些作家所留下的无语之言。这样的特色之美,在中国当今小说创作的中尤显突出,很少有人这样做,很少有人做得到。
细节太重要了。  小说的主要对象是人,而人物的成功塑造,主要靠细节。细节可使小说“活”起来,可牵引人,深入地牵引,让人真切感受人物的心事、心态、心机,让读者参与其中,跟着人物、情节一起活动。《玉米》中的细节似有江南特点:细腻、精致、似乎迷蒙,淡淡的,没有解说,却这淡可回味、可久久地品,越品越有味,越品越会心。这样的细节,往往被粗犷风格的作家所忽略,以为不重要;或说,这样的细节,是大而化之的作家们所感受不到、无法感受到的――――他们往往以为,小说只要有思想、认识便可,却完全忘记了:作为艺术的高明的文学作品,思想认识是幕后不露面的智者,它们的体现,靠的正是表现人物言行的细节。
小说中,玉米抱着弟弟去她父亲的那些女人的家门口,对她们进行冷静的、不动声色的精神“虐待”与“凌辱”;玉米和她男友在厨房里步步为营逐步升级的行为爱情;玉米和她丈夫独一无二的初夜;妹妹玉秀对郭全的爱的心机的展现、性的电波的发送、以及让人心跳的整个“引诱”过程……等等,很多,写得都极妙,给了读者画面,却这画面又没“填满”,细的细致“极”,粗的粗到“无”。特别是落魄了的前支书寻欢不成,独自躺在有庆嫂床上光着身体大唱样板戏一幕,让人拍案叫绝,活脱脱地刻划出一付掉官乡村干部的泼皮无赖相。即使在有庆嫂受到报复被穿小鞋后,碰上了王连方,她仍若无其事,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却同时,风情尤加,伸手掸去王连方身上的头屑,拉出衣上的一根线头,用牙咬断,随口还扔下一句“死样子,一点不像支书……”搞得王连方魂不守舍……
出神入化。一部小说有如此之多的出神入化的细节,怎么也该让人叫好了。

毫无疑问,《玉米》是当今文坛的一部优秀小说。在普遍疏忽了文学性的小说创作中,《玉米》生动、形象、细致、准确、耐回味的细部描写,足以被大多作者当作自己的写作参考。然而,正因这部小说的优秀出跳,它达到了一个可以让我们用心来对待、用心来“计较”的高度。
文学评论不是用来唱赞歌、搞关系的,也不像某些人以为的那样,是可以脱离创作关起门来自娱自乐地大过自慰之瘾的。文学评论因文学作品而产生,只有和文学作品的创作及其阅读紧密联系才具存在价值。对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指出它的优秀的同时,指出它所需做的精益求精更上层楼的努力,同样是文学评论的一个不可推卸的责任,甚至是更重要的责任。
文学评论需要一点挑剔精神。当然,也只有优秀作品,才具备被挑剔的资格。必须指出的是,对具备了优秀性的作品的挑剔和对具备了拙劣性的作品的指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玉米》的优秀,已有太多文章说得太多。这里我们更想做的,是将这部作品放到超过它已达到的层面用更高的标准来要求它。事实上,也只有这样的要求,才对作家、文坛有好处,尤其是在对当今这个被满天赞歌搅了局的文学世界。

那么,如果我们把《玉米》放到高于它已达到的层面来要求呢?
小说中,有庆嫂和王连方的关系,被作者写得丝丝入扣,有声有色。但是,这般维妙维肖的铺垫之后,真到云雾大散捅破那层纸的关键一刻时,竟让人有所失望。
没有前奏,丝毫没有。王连方进屋反手掩上门,有庆嫂也不言语,转身进屋,拉长脖子一颗颗地解扣,待到解完,抬头说“上来吧”。
粗糙了。算得上粗糙了。和前面的细腻、微妙和准确,像是两回事,出自两人手笔。
这是一篇以细微具体见长的小说。这样的小说中,这样的环节是不能用“留空”所能解释得过去的。如果之前没有作者就俩人关系的微妙处的细致着墨,没有就俩人关系的曲折渐进详作书写,那么,读者可以不予期待;但在有了那么多妙不可言的、与心理配合如此之佳的细节乃至形象描写后,他们的关系将如何最后突破,便成了关键的一幕,成了每个读者都关心都想知道的。这样的小说中,顺着之前的铺垫入情入理地将阅读推上“高潮”,写得读者信服,写得读者如入其景身感同受,写得读者跟着心慌、激动、颤栗、饥渴、透不气来,那是真本事!写得读者放下书后十天百天念念不忘,那是真本事!男女间的事,再多心机再多揣摩与手段,过了那一关,千篇一律。重要的是那一关,重要的是怎样突破那一关,怎样具体地突破。现实生活中如此,写作中也如此!换句话说,这样的小说中,作家的功力、火候,这一刻,最见分晓!

再看一段。
玉米去相亲,独自等在旅馆,夜里,那个叫郭家兴的陌生老男人来了。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可郭家兴进屋后,一言不语,喝了杯茶,床边坐一阵,然后说:“休息吧”,跟着,顾自解衣上床(与有庆嫂如出一辙)。值得指明的是,玉米还是个姑娘,一个没有做爱经验的姑娘。可作者就让这个姑娘自己动手“扒光了衣服”、“赤条条”地“爬进了被窝”。这,恐怕只能说是作者的一次迫不及待、直奔主题的“性幻想” 。须知,那是七十年代,是一个禁欲主义的年代,对一个前去相亲的、没有床上经验的、七十年代的姑娘来说,这衣服怎么脱?怎么脱得下?怎么可能“扒光了”、“赤条条”地“爬进了被窝”?做得成这样,恐怕得有超前二三十年的“小姐”意识。
顺便说一句。“扒”字用得也不好:粗俗是一;不准确是二,“扒”是大动作、激烈的动作,完全不符合玉米当时的心理状态;再则, “扒”是主动语态,不是作为“第三者”的作者所应有的客观叙说语态。

其实,这是很可出戏的一幕,完全具备印入作家眼底被拿来“做文章”的价值。这样一个正经自傲的女孩,做出这样一件让自己难堪、鄙视、厌恶、深感无耻、做梦都想不到会去做的事,正可强烈突出的,是这个女孩命运的实质性悲哀;强烈突出这个女孩身上具有的“可怕”理性,强烈突出她咬紧牙关非凡的也是非人的忍受力;强烈突出那个为己为家的翻身愿望在这女孩心头的重大;而正是在这一切背后,不用任何注释,读者能够真正感到无形但却强大存在的社会逼迫,感到时代的邪恶,感到那个时代中人心和人的实际生存条件间的巨大差距……但是,这在小说中,不是一句二句理性归纳的话所能完成的。这正是需要作者下大下功夫、巧作安排之处。理由,要有理由,要有让玉米“脱得下”的充分理由,是格外充分的理由。要有时代背景,要有合情合理的情节和细节,要有对人物心态行为入木三分的精确刻划……一句话,要让读者感到真实、可信从而走进人物,是必须的前提!

一个优秀作家,即使一件“假”的事也能将之写成“真”的;一个蹩脚作家,即使一件真的事也能将之写成假的。
其中关系到的是“准确性”与“合理性”。不单具体细节、情节的正确与合理,还有具体细节于全文于作者用心配合的正确性合理性。什么样的用心决定什么样的细节、情节。而对细节情节做出怎样的选择运用,显示的正是作者、作品的所高所低。

人物

《玉米》以写人物为主。小说本该以人物为主。《玉米》的不同在于,作者的目光始终牢牢盯住人物,目不斜视,寸步不离。他不像大多作家那样心存旁骛地一边想着自己的人物,一边更想着社会、政治、历史,想着怎样和这些不平凡的字眼沾边,怎样沾出些伟大的气味来。
这样一部盯住人物写,细节在当今小说中无论如何算得上出色的作品,其中人物毫无疑问应该是活的,饱满的,晃悠在眼前挥之不去的。然而,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是,小说主角玉米身除“出现”的一个个细节都显得很活,很见形象,但是,把这些细节拼在一起后,这个形象却似乎又不“活”了,或说“活”得不够了。就像一幅肖像,凑近了看,每个部分都很细致很准确表现很出色,但退后一步整体地看,却又觉得不像、像得不够了,不知到底哪里出了错。
有一个问题也许很关键。毕飞宇在写作细节时,是投入其中沉醉其中,是用基于经验而做的想象集合事物发展的规律来写这些细节的,但是,他没仔细考虑他所写细节和他所写的人物在性格形象上所必须有的严密联系。纯粹的细节之“活”,可以单独来欣赏,而体现人物的细节之“活”,则是用来帮助显示人物的,必需结合了人物的特性一起来看。作者毕飞宇,似乎过于忠实他笔下的细节,而忽视了再好的细节也必得符合人物特性所需,也得为整体作品的用心服务。他写在一个人身上的细节似乎并不只属于这个人。他的细节尽管出色,但因没经特定修剪,用在他塑造的人物身上并没恰如其分地起到彰显作用,或说“恰如其分地彰显”得不够。他似有进入细节沉醉细节发展细节的能力,却缺少退出细节,冷静地检查细节在人物、在整体中所起作用的能力,缺少检查笔下细节与自己的用心间的距离的能力。当然,完全可有他根本拥有这个能力,只是因为对笔下细节的过于偏爱,而放松了对于这一能力的严格掌控。
我们在他笔下看到了大权独揽多有心机的玉米;看到了帮助妹妹玉秀、替她着想、抱着她掉泪的玉米;看到了打妹妹玉秀耳光的玉米;看见了妒嫉妹妹生了儿子的恶毒狭隘的玉米;看到了为母亲出气的沉着冷静、颇多手法的玉米;看到了一味讨好郭家全的玉米;看到了对刁蛮的郭巧巧一筹莫展的玉米……看到后来,我们迷失了。每个玉米都很像玉米,但拼在一起却不知到底是怎样一个玉米,不知作者到底想写的是怎样一个玉米。
数学方法中有一种叫“提取公因式”。我们很难在这些细节中提取出一个公因式,很难。
很多小说中有很多优秀出色的细节,但不是所有优秀出色的细节都可以用在同一人身上的。真正优秀的细节,必须是量身定做只合适于某一特定故事中的特定人物。
不错,人有很多方面;多面性的人才是立体的人。小说创作中,为避免单薄,作家确是力求写出人物的的多面性、赋予人物立体感。但是,再复杂、再多面性的人,首先一定是一个不同于他人的独特的人,其复杂、多面中,一定存有不同于他人的“公因”。何况,小说毕竟是小说。生活中活了三十岁的人,小说中我们不可能用三十年时间来看,必须有取舍;在人物性格形象的刻划上,作家必须取其主要特点,取最能体现人物精气神、也最能体现作者用心的特点。别无选择。就像一颗树,必须有主杆,不能所有枝叉都和主杆一样粗一样长。

还想说一点。一部成熟作品,其中一定包含创作者留在这部作品中的所有信息,包含创作者的兴趣、视角、关注点、思维方式、表达方式以及达到的层次;还有就是,作者为什么写这一作品,是什么吸引了他;他想通过这部作品完成怎样的观察、怎样的感受、怎样的理解认识。这是一定的。
表达什么,是作家写作的动机,是作家潜藏在作品背后的用心。
引起毕飞宇创作《玉米》冲动的无非是人物。但是,他想通过他笔下的人物表达什么,则很难让人真正感到。他什么都触及了,写了王连方的霸道和无赖,讽刺了郭家兴的刻板无趣和对政治风向幽默式的关注,叙说了玉秀的恶梦遭遇乃至延长了的恶梦生活,描绘了玉米这样那样的方方面面……我们可以采用一个流行的但也是很乏味的模式来解释,那就是:作家毕飞宇的小说《玉米》写的是那块土地、那个时代……这,或许可给这部作品一点意义上的升华,但是,这解释是否真的合适?
玉秀和她幼小的妹妹在众目睽睽下被多人轮奸,且轮奸后不了了之,这可能吗?七十年代的中国很多方面都极落后,但在捉拿强奸犯方面却绝不落后。众目睽睽下轮奸幼女很少有人敢,轮奸后不了了之可能性实在不大。即便有个案,也不具典型意义,不“说明”那个时代。在一篇试图书写时代的作品中,这么大件占如此重要位置的事,竟然没一点时代特征,怎么也是一种败笔。
此外,在支书王连方身上,作者更醉心于书写的似乎是他与女人们的具体风流;郭家兴这个小说中不重要的配角,身上流露的一点时代特征,却连呼应都找不到;玉秀原该是小说中最可怜、最值得同情的人,但作者对于她的观察、描述、叙说、交代永远带有严重的鄙视倾向;至于玉米,作者想写的太多,多得大家和他一起迷失……
《玉米》中并没一个作者的主要用心,他什么都想沾一点,却什么都没沾上,什么都沾得心不在焉。他一面写细节人物写得专心致志,一面却手忙脚乱恍恍忽忽不知究竟该把自己的描写叙说建立在怎样的用心上。
不知想表达什么,这是这部小说的一个重大问题。不管思与想,还是情与感,我们始终触不到《玉米》这部作品的灵魂,触不要作家创作这些人物的真正动机。作者似乎在画人物肖像,仅仅是画肖像,没有自己的灵魂寄托。也因为此,他把肖像画少了神韵,画得处处都像,拼起来则不够像。

文字

文字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如果文字是最重要的,那么,作为中文读者的我们读到的任何一本伟大的西方作品都够不上伟大,因为我们读的都是的这些作品的翻译本,不是作者本人的文字,而是翻译家的文字。
文学作品中,最重要的是作家的思、想、情、感,是作家投向生活的眼光,是作家的眼光在生活中所作的文学提取,以及对这些提取所做的技术表现。
然而,尽管文字不是最重要的,却又是绝对重要的。不同于音乐和绘画,文学是一种通过文字来表达作家思想情感的形式,它除了能够帮助作家完成他的“用心”外,本身还能因为运用的巧妙得当与否而滋生决然不同的感觉。
有人说:好的文字是斧头都砍不掉的。――――这话绝对精辟、形象。
我们一起来看看毕飞宇的文字:

“富光家的瞥了玉米一眼,目光躲开了。再看玉米的时候,玉米还是看着她,一直看着她。就那么盯着,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

这一段,该说写得很不错,写出了玉米心中的恨与性格中的狠,也写出了富光家心中的虚与怯。然而,这段“文字”好的其实不是文字,而是意思,因为,这段文字中的很多,是斧头所能砍得掉的。

“富光家的瞥了玉米一眼,目光躲开了。再看玉米时,玉米还看着她,一直看着,盯着看。”

意思没变,但文字精简了,或许也更准确了。当然,得说明的是,这里只是表达一个意思。真正的修改,作者本人动手,肯定好得多。
“就那么盯着”看和“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地看是矛盾的,“盯着”的目光不动,“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的目光则上下移动。反应玉米的恨与狠,更确切更传神更该突出的,应该是“盯着”。“从头到脚,又从脚到头”的补充,想法很好,可加强效果,可惜的是,一来,与“盯着”不统一,二来,这样的看,更恰当的,是用以表示鄙夷。
作者的文字该说不乏精彩、生动,也确有很多精彩、生动处,但是,高标准高要求的话,还是自我要求严格不够,文字缺少锤炼。
再看这段:

趴在你的身上,趁着快乐,两斤肉能说出四斤油来,下来了,四斤油却能兑出三斤八两的水。完全不是一回事。

还是一段漂亮的文字,生动、形象。然而,如果对这段漂亮文字高标准严要求的话,那么,“完全不是一回事”则不需要,是多余的补充。因为前两句说明的就是“完全不是一回事”,已说得很充分。即使作为加强语气也不合适,因为整段话本身在文中也只是附带性的,不具备“做文章”的资格。
多此一举,是水分的加入。再好的意思,侵入过多水分,也会由于淡化而使阅读失去浓度。留有余韵,是锤炼文字使之产生味道的重要方法,是语言有无文学特征的重要标志,也是检验作家思维方法表达方法的精准度的一大途径。

玉米被人拥着,推着两条腿一左一右地在地上走,其实是别人的力量,她的身子几乎是后仰了。

按说,这里体现玉米心态的走姿描写得够准确、够出画面的。但可惜,文字还是经不起推敲。什么叫“在地上”走?除却特殊情况,哪样的走不是在地上走?何况后面那句“其实是别人的力量,她的身子几乎是后仰的”,这样的文字用法只能归为注释性的、附加性的,该用在括号里的。将这些别扭的注释、交代从括号里解救出来,自然妥贴地出现在文句里,正是作家的任务,是作家所以成为作家的理由之一。解决处理得好与否,也是对作家文字运用技能的一个测试标准。
很多这样那样的例子,很多,都是高标准严要求所不能容忍的“疏忽”,它们使出色的句子出色的意思失去了该有的出色,降低了文字的浓度,削弱了阅读的感觉,把作品从本该达到的更高“座标”上拉了下来。

结构

《玉米》中的结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如果说,《玉秀》尚可算作《玉米》系列中的一篇,那么,《玉秧》则和《玉米》系列毫无关系。它们不是一个故事,不在一个时空,没有丝毫情节上的延续。玉秧身上发生的一切,和玉米玉秀没有一点牵涉,和她们共同生活过的那个家庭、那片土地,也没一点瓜葛。
那么,为何会出现如此明显的问题?为何《玉米》系列中会出现完全无关的《玉秧》?因为“大”!就因为那个“大”!就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作家脑袋中装惯了的那个很难真正摆脱掉的“大”。
《玉米》写得不错,反响也不错。因为不错,作者就感到了它的小,感到了它内容的小和篇幅的小;于是,他不甘心,想扩大战绩,想增加单篇《玉米》的厚度、力度,想挤入巴黎时装一样流行的长篇小说行列,想用三个中篇的拼凑法,使整本书在叙说上出现一个时间跨度,造成一种观望叙述历史是他最初最根本也是最深情最诚恳的意愿的错觉。至少限度,作者相信,有了这三个中篇投出的三道视线,他就有了一个迷人的接近伟大、可能被归为伟大的姿势。
用心良苦,却太勉强,太露骨。
其实,单篇《玉米》本身是脱俗的,它开创了写人物的新风,作者在具体写作中所做的追求,是纯粹的文学性的追求,很难得。其实,真实、准确地写好人物,历史、政治、社会也就自然其中了,因为人本身就生活在历史、政治、社会中。任何人!但长久来,中国作家本末倒置惯了。《玉米》不成功则已,成功了,毕飞宇还是脱不了那份俗,还是要回归“普遍”意识,将作品往“大”里靠,即使只是貌似的“大”,即使只是明显的拼凑,在他也感觉好过那个“小”,起码比那个“小”唬得住人。
一个不成立的、失败的结构。
一个太难使作者、作品伟大的选择。

重复一遍:说了这么多,只为把作品作家放到不一般的高度来要求。
当代作家们的悲哀在于,赞歌听得太多,满足得太多、沉醉得太多。说到底,因为这些作品中的大多数,是被放在了低水准的位子上来评判、或说来表扬鼓励的。
毕飞宇写作中的长处,是大多作家身上所看不到;而毕飞宇写作中的不足,则是大多作家身上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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