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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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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4 16:4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搜狐读书频道






  “台湾学人散文丛书”总序
  周志文散文在中国文学中的源流既深,影响又广,完全是在西方文学家的意料之外。西方有散文,但在文学的比重上,一向甚轻。举例而言,由西方文学观念主导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最多的是小说,其次是诗,再其次是剧作,几乎没有靠散文得奖的。在中国则不然,中国传统把文类分成韵、散两类:韵文指广义的诗,而无韵的就是散文。散文几乎包罗万象,经史子集全是它的范围。


唐代韩愈提倡古文,是表示与当时的骈丽之风不同调,而明代中期之后所标举的“古文”,是与考试应制时所写的“时文”(即八股文)区隔,而古文指的是传统散文,都是熔铸经史、陶冶百家的。明清以来的古文选家都持这个看法,比如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林云铭的《古文析义》、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以及坊间最容易看到的《古文观止》等等。
  从这个角度看,散文在中国不仅包罗广大,甚至是文学的主流。当然,传统的文学观念认为,“诗”是言志的,志比较个人化,所以诗中容许有自我意识;而“文”是载道的,道往往是由社会集体所形成,所以论文时多重视文中所含的道理是否充足、是否客观,作者的个性反而较为淡薄。这使得中国传统对诗的态度较轻松,而对散文的态度则较严肃。
  然而“五四”之后,受西方文学观念的影响,散文改变了熔经铸史的传统,从而向纯文学靠拢,变得更纯粹、更有艺术性——简言之,是所谓的散文“诗化”。这样的处理方式当然有所建树,它使得散文摆脱历史的纠葛,重新在文学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然而也有缺点,散文在无形中被窄化了,邯郸学步地跟随着诗的脚步——作为纯文学中的一个文类,其存在的意义都不禁令人怀疑了。
  有人说“五四”以来的文学解放,是自明代晚期的文学中得到启发,这个说法是可以成立的。晚明文学有一特色是诗论发达,大部分有特色的文学见解是在诗的讨论中发展出来的,譬如公安派的主要文学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原是诗论。然而,晚明甚至整个明代像样的诗人很少,真正能够流传百世的诗作也不多,倒是晚明文人在散文革命上发挥了巨大的影响,他们把传统散文“载道”的观念扭转了回来。“五四”时期的文人强调晚明的“小品精神”,其实是有点弄错了,小品并不是指散文要轻薄短小,去表现“小处的美”。晚明文人搬出小品,其实是要与经邦济世的传统散文信仰相对抗,因为过分耽于大道,往往会丧失自我。所以,这种“小品精神”即自由创作的精神,强调自我意识与自我风格,与形式上的大小长短反而没有什么关系。
“五四”以来的文学革命,可以说是延续了晚明的精神,部分散文的“诗化”,其实可视为散文朝“言志”方向发展。然而散文并不等于诗,不论在其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比诗更宽广的空间,“言志”固然可以,“载道”亦无不可,不过“道”不再是以往集体认可的圣贤之道、治国平天下之道。“五四”之后的散文,如果仅以文学的范围来讨论,比以前有更大的创作和发挥空间。但事实上,中国的散文舞台看似热闹,其实涔寂,在散文创作的质与量上反而无法与传统相提并论。
  台湾的文学,基本上是承袭着中国传统文学的源流而来,但因海峡的阻隔,从上世纪中叶之后又逐渐发展成一种与大陆不太相同的文化与文学环境。台湾没有经历“文化大革命”,传统的价值从未受到大的冲击,学校语文教育的古典部分占有相当大的分量,仍然使用传统汉字,并没有使用后造的简化字。其次,台湾为一海岛,与海外接触是生活中的必要。台湾人虽不抛弃传统,但通过与外界的频频接触与碰撞,在很多方面可能更加多元和开放,文学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尽管海峡两岸的文化与文学环境有差异,然而文学不见得都会依照一定的公式来发展,何况文学也没有公式。整体而言,近六十年来的台湾社会虽有起伏,但起伏不大,也不险峻。对于文学创作而言,这样的环境不见得都值得庆幸,因为处在这种环境的人,比较缺乏惊涛骇浪式的生活经验,激荡不出昂扬愤激的生命力,因而也难以创造出开阖宏肆的有“伟大力”的作品。欧阳修就说过,“文必穷而后工”,生活上的跌宕有时反而是文学追求上的宝贵动力。
  在这套“台湾学人散文丛书”中,我们邀请了几位台湾著名的散文家,挑选和整理了他们有代表性的作品,希望藉由这套丛书,让大陆读者来了解台湾的散文。为什么这丛书上面冠以“学人”一词呢?这是为了有别于一般的文学散文家。这批“学人”散文家,他们在文学创作之外还有另外的学术本业,或者在他们的散文作品中透露出更多的知识分子的关怀。与传统的知识分子不同,他们的关怀不见得只放在“经邦济世”上面,在如今这样一个多元的社会中,他们的关怀也是多方面的。这套丛书挑选的“学人”中间,极少数出身于中国传统文学,但大部分不是,比如有研究外文的专家,有历史学者,有建筑家,还有研究环境科学的科学家……他们的文字都好,创作也丰,在台湾都被视为重要的散文作家,而且可能比一般的文学散文家更具有文化意识和终极关怀。他们的作品往往会更多地引用典故,乃至最前沿的知识,所以更容易反映台湾社会的多元状况。
当然,文学有自己的生命,文学不见得为其他事物而存在。透过文学来了解社会当然可以,但文学的目的似乎远不止如此。文学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社会,有时候,文学更影响了社会,左右了社会的价值,甚至于自己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
  我们期望这套丛书的顺利问世,一方面使得台湾的文学作品有机会让更多的大陆读者读到;另一方面,也使得海峡两岸的当代文学彼此激荡、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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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4:09 | 只看该作者
二八年戊子春日周志文谨序于台北市诏安街永昌里序二
  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  胡正之分工日趋细密的今日,人很容易被职业定型,讲究专业之下,古代淹通博知的“通儒”,或中古西方兼擅不同领域的“文艺复兴人”,都极难见诸今日。


“专精”当然没什么不好,对社会来说,每一份子的专精,就是整体进步的基础;但单就一个“人”来说,心力、知识太过集中在一个地方,往往会让眼光随之狭隘,心灵日渐局蔽,造成与他人、社会,乃至天地的隔阂。
  周志文当然有工作上的专业,但却不易以某个职称范围之,他任教上庠多年,无疑是个学人;又常在报端媒体发表作品,小说、评论、散文等结集成书者各有数种,当然也拥有文人的资格;对音乐、绘画也有甚深见解,极早就为报纸写艺评。但周志文作为一个学者,却不在乎各种奖助的业绩,不立山头,不争地盘;身为作家,他鲜少谈论自己的作品,更别说“打书”了,文稿一经出版,便完全放手,让作品与读者自行接触,绝不饶舌介绍。这些行为,都与当下一般的学者、作家不同。所以要定立他的身份,倒不如用传统的“士”来说明。今天习惯用“知识分子”来格义传统“士”这个观念,但两者毕竟是不太相同的,除了深厚的知识外,传统的士人,总得能写一笔好字,对音乐艺术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文学上要有拿得出来的表现。才艺学识外,更为重要的是“士”必须是一个有理想与原则的人,也就是孟子所谓的“尚志”。然而有理想,免不了惄如疢如地忧时怀民;坚持原则,免不了磕头碰脑地遇到许多挫折;高尚其志的结果,当然是满肚子不合时宜……这些现象,周志文大概都有。
  “忧时”大概是中国士人最常见的情感了,他们对世间有无比的热情,以国家的休戚、百姓的苦乐为自己的责任,所以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安危治乱上。他们目光敏锐,看到许多危乱的病根与潜伏的祸患,免不了先天下之忧而忧,但手上又没有权力势位可以解患矫弊;纵使揽辔登车想要澄清天下,但易退难进的性格,使他们不能也不愿参与权力斗争,而有权力的人也未必想听,或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只能将这些忧患转为文字著述,期待有一天能被注意。从作《易》者的忧患,到黄宗羲处明夷之时而“待访”于将来,莫不是这个道理。周志文文如其人,冲澹恬静,从不用贾谊“天下大事可堪痛哭者一、流涕者二”那样耸动的言词,但仍然经常可以看到他对时事世情的忧虑。
  但忧时向来不能发挥什么实质上的作用,滔滔天下,不能家喻而户晓,即使焦唇弊舌,依然是没多少人理睬的。如此一来,焉能不寂寞?周志文的散文,从笔调到内容,几乎时时可以感受到寂寞,这种寂寞,大多来自周志文的不与俗同,倒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品味太过精致高华,饮茶、音乐、思考,莫不如是。认真品味,原本是文化提升的必然现象,但在一个粗糙的时代,讲究品味是违俗逆时的事儿,我们习惯将价值信托给价格,把美感交付给流行,至于是非善恶,则选择一个群体投靠,一如投身庄园的中古农民,放弃身为人的自由,以换取心理上的安全感。习惯KTV的耳朵,怎能分辨演奏家指下的表情?嗜好声光影像的眼睛,如何判断画中简单的线条?政商广告过度刺激后的情绪,焉得察觉幽微细腻的情思?流行以外的精致,我们既没能力,更没兴趣。在举世齐唱下里巴人的时代,周志文仍旧不愿随俗地讲些大家听不太懂的话,所以他的书从未登过畅销书排行榜,他的意见,从未被多数人接受,大部分人甚至根本不在乎他说了什么,其孤寂自是难免。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世莫我知的寂寞,当然不自周志文开始,而是每一个时代的常态。《论语》中最能见圣门气象的“浴沂风雩”章,肇自孔子对着子路、曾晳等学生的一段问答,原文是这样的:“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移为白话,大概是“别认为我年纪稍长于你们(而不敢放怀直言),你们平日常说‘没人了解我’,假如有人了解你,愿意用你,你们将有什么作为呢?”这里面“居则曰:‘不吾知也’!”很传神地描摹出了孔门弟子世莫我知的不甘。子路等人虽然不为世用,但并不寂寞;虽然心有不甘,但不至于悲怆,因为上面有孔子这样的老师,身边又有志同道合的友朋;然而后来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最为典型的是屈原,整本《屈赋》,几乎无处不在呐喊时乖俗逆,不为人理解的痛苦。
因此,“求知音”便成了千古以来知识分子的共调,伯牙绝琴于子期的故事,被一遍遍地引用;但知音难逢,岂是努力寻求即可获得的?所以寂寥之士只能将目标放在渺不可知的其他空间,如屈原的“上下求索”;或寄托于遥不可及的未来,如司马迁的“以俟后圣君子”。这些求觅知音的背后,正藏着无数寂寞的心灵。
照理来说,伴随世莫我知,知音难求的悲凉,自然极容易兴起另一种文学主题: 怀乡。怀乡在传统的诗词歌赋中数不胜数。所谓的怀乡,自然是生长环境的家乡,但中国的怀乡之作,却远不止这个层次。怀乡,是因为人在异乡;而“异乡”,并不只是地理坐标上的意义,更是心灵上的存在感受。所谓的“异乡人”,表面上固然是指独居客地的人,但更多时候,“异乡”是由主观心态上形成的。无论身处故里或是异地,只要周围没有知音、没有了解我的人,那么这个环境对我而言就是一个陌生的“异乡”——一个理念不能被了解、感情没有交集,甚至连语言都无法沟通的异乡。
  既然是怀乡,免不了会在故乡与异乡间作些对比,通常将心目中的故乡写得祥和美好,而异乡则是幽冷阒黯,像王粲登楼所见的异乡荆州便是“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以景写情,对照出身在异乡的寂寞愁苦。周志文当然有心灵的故乡,笔下那些伟大的音乐艺术,以及精彩的人物事迹,无不展现作者故乡的生气勃然与丰盛多姿。但有趣的是,周志文作品中很少有“异乡”之感。即使在更为异乡的异乡布拉格,似乎也没见到周志文有什么异乡人的感觉。在布拉格的一年,不是没有沮丧,但主要的基调,却是徜徉在布拉格璀璨耀眼的建筑音乐人文历史之中,大有“此间乐,不思蜀矣”之感。所以,虽然周志文的散文时时有着寂寞,时时有着对故乡的向往,却看不太到他对异乡──现实环境的愤懑与怨怒。
  周志文对存在环境的感受,呈现了逐渐平和的趋势,《三个贝多芬》(1995)中,还不时可以看到周志文对时局、文化的不满,以后,就很难看到这类谴责性的口吻了。这不是说此后的文章开始“未央歌”化,周志文依然直视人性的幽暗面,但对社会与个人的种种不善,不再诟斥责难,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同情,乃至于衷心忏悔,甚至连造成大灾难的纳粹、文化大革命,都以向内的反省戒惕取代了向外的指责。
有了美好的心灵故乡,仍能对现实环现不疏离,不怨怼,随遇而安,这是相当难能的。周志文之所以如此,大概因为他特别能欣赏或同情他人,不管是煊赫一时的大人物或是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他的同情,不是站在优势地位的滥施怜悯,而是“彼亦人子也”,那种以同为“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地同其情。这种视角之下,无论是卑微鄙琐的小人物、巨奸大猾的坏蛋,都有身为人的一面,既有人的脆弱,也有人的善良。因为这种同情,所以使得周志文特别能看到一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物。
  钱宾四先生说我国历史,特别看重一些“无表现之人”。所谓“无表现之人”,是指那个人并未在所处当下的政治、社会有所作为,像是夷齐、颜渊,对殷周鼎革,春秋兴坏,绝无贡献,甚至关联性都极少,如果以记录历史大事为标准,原本是没资格进入史书的。但司马迁却将他们写入了《史记》。此例一开,以后的二十五史,也都为这些“无表现之人”另辟汇传。为什么史家特别重视这些人呢?原因无他,因为社会的治乱、百姓的苦乐,并不是只靠政治经济手段就可以解决的,政治经济军事,最多只能满足人类动物性的存活(而此一存活,又蕴涵了更多的不安定),而这些无表现的人,反而能指出向上的路,说明我们除了动物性存活外的更高可能。
  周志文的散文,也爱写“无表现之人”,像是平常我们不会注意的小人物,在庞大的交响乐团中,将注意力放在伴奏位置的长笛手(《长笛》);在舞台上,将目光转向巨星背后的伴舞者(《配角》);在社会上,不讨论政商名流,而写小巷里的算命师、公园中的老人、地下道的小贩、出租车司机,甚至对草木鸟兽,也撇开松柏竹菊等传统诗词的千年主角,或潮流当红的玫瑰、兰花,而写一些随处可见的相思树、野姜花,乃至过猫、马齿苋等野菜。即使写到了富贵的牡丹、营销全球的郁金香,也一定要黜落人工精心培育后的国色,别有寓意地强调土生野长的美。倒不是因为受“五四”影响,带着知识分子赎罪的心态去写小人物,而是真从小人物身上看到了些什么。像是在理发妇人身上可以看到天使(《皮匠与理发师》),从乞讨者的姿势看到了赎罪(《布施》)。
  《配角》中说:“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这与年鉴学派的看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年鉴学派认为历史不应该将焦点放在英雄人物身上,而该注意长时间的一些东西,像是社会制度与时代心态,乃至气候地理,因为真正决定历史事件的,正是这自然环境、制度文化与庶民思想。周志文当然不是年鉴学派,但他笔下这些无表现的人所展现或美或丑,或同或异,种种平实凡庸的表现,反而是许多历史事件的源头。
  但周志文也不是全然悲观,另一篇《警语》,记载了与光头党的邂逅。光头党源自德国,可算是纳粹种族意识的余裔,因为经济因素或某些情绪,总以仇视或攻击外国人来宣泄无名的愤怒。在布拉格时,朋友警告他小心当地这些“民族主义分子”,结果周志文遇到的光头党,却是晒着太阳,拿香蕉逗小孩玩儿,周志文的结论是:“一个在和暖的太阳底下吃甜甜的香蕉的人,一个爱逗小孩的‘民族主义分子’,绝不至于对其他族类做出什么仇恨或暴力的动作吧!”周志文笔下的一般人,虽然有愚昧、冷漠等各种缺点,但只要一点美的感召,人性中温情善良的一面,依旧会出现的。
  王尔德说:“在惠斯特勒的画出现前,伦敦没有雾。”天地万物,虽然有着物理性的存在,但我们不一定能看得到,必须透过某些观念,才能看到种种现象,了解它们的意义。换句话说,得要先有那些心思敏锐的聪明人,为我们架构出一个观念,我们才能看到某些价值。《易?乾?文言》说“圣人作而万物睹”,就是这个道理。文学的功用之一,正是让我们多看到一些东西。读周志文的散文,就经常可以获得这方面的惊喜。也正因这种敏锐的同情心,使得周志文对逝去的过往,有着特殊的掌握。
  周志文的散文,经常有种沧桑感。东海变为桑田当然是可能的,只要给地球足够的时间;但生活在都市,却根本用不着地理时间,只要数年工夫,人文景观便能给我们足够的沧桑之感,这便经常成为周志文书中的底色,比如学校的图书馆、巷口的海产店,无不在写生活周遭的沧桑。这种今昔的比勘,呈现出来的不止是景观的变化,更多的是某种东西的失落。周志文对一些美好事物的消逝,是极为敏感与重视的,但沧桑本是世间常态,变化更是时光推移的必然,《新天堂乐园》说:“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任谁也没有办法挽回。附属于那个时代的所有东西,也一个个地被带走,终于一个也不剩。对于这件事,只有如安东尼奥尼说的:‘我们只有调整自己去适应它。’面对变异世界的一切事,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方法吗?”但周志文的散文似乎并不甘心只是被动地适应,反而努力地“记录”,想要透过翰墨,替已然逝去的东西留下泥爪,让后死者与于斯文。
人世的一切美丑善恶,文化的各种意义,都必须依附事实方能显现,而事实则有待被人意识之后才算存在,而意识则靠我们的记忆保存。如果记忆消失,历史不复记载,那么对人而言,事实等于从未存在,意义也就跟着丧失;意义的丧失即是文化的死亡。对此,周志文显然是极端关切的。“记忆有点像漫漶的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都慢慢不见了,到后来,石碑的模样也整个变了,只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横放在地上,让人家当垫脚用。”对记忆与历史,周志文是充满焦虑的,反映在散文中,便是好写过往,经常是当下有所见闻,便拏着过往的经验知识相互比勘,从而产生各种情思感触。
  稍有年纪的人,大概都喜欢追忆过往,何况是有着三千年记忆的周志文。但他记录过往,不是好汉吹嘘当年之勇,也不是白头宫女指点昔日繁华,更不是《洛阳伽蓝记》的铜驼荆棘;周志文笔下所有过往的起点与终点,是在当下。
  人不能失去记忆,但记得就一定好吗?有道是:“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有些东西,忘却了反而好,时过境迁后,倒也了无挂碍;但周志文记得,所以饱尝了几十年的折磨。所以他说:“还好人的记忆有限,一些伤痛的事,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深藏在内心的事,久不提起,也就淡了、忘了,最后终于消失……再严重的悲伤,包括国恨家仇,在时间的淘洗下都会消失无踪的。”(《像风一样》)我们之所以痛苦,除了生物性的压力外,很重要的另一来源,便是记忆,减少一些记忆,就减轻一些负担,日子将过得更逍遥自在。证据在另一篇《蒲公英的族裔》: 吉普赛人因为没有记录,没有历史,所以无法团结振作,千百年来受尽欺压;但也正因没有历史,不记录苦难,使得吉普赛人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天都能快乐而轻盈地过着日子。
人毕竟不能真的没有记忆,我们靠着记忆才能定位当下,解释现象,建构未来,了解存在的价值。但记忆却又是不太可靠的,个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与心理因素模糊、消失、纠缠、偏颇;至于集体的记忆,也就是历史,未必比脑神经的传导与储存可靠,更可能因为时空的转变、情感的作用与人为的操作,而遗忘、误植,乃至于扭曲。记忆与历史决定我们的存在感受,因此决定了我们的未来,但人又善于选择性地记忆与遗忘,有意无意地扭曲过往。如果所记得的都是丑陋、痛苦与仇恨,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
  借用章学诚的书名《文史通义》,不但六经皆史,文士翰墨、词人篇什,莫非史录。前人说“《诗》亡而《春秋》作”,在拥有历史发言权者陷入意识形态或零碎化的今天,周志文以散文点出这个时代我们所忽略的一面,其用心,或可说是“《春秋》亡而《诗》作”了。
  第一辑生活捕狗人
  在城市三角小公园附近,穿着黄色环保局背心的职业捕狗人是每天都会出现的。他们将捕狗车停留在大学操场边的路上,然后如间谍般的潜行到小公园附近,在街道上仔细搜索。他们为何将捕狗车停放在远处呢?原因是流浪狗十分敏感,它们看到捕狗车,闻到它的气味,听到车子里被捕的狗发出的哀号声,就会逃跑到很远的地方,或是到一个人看不到的角落藏起来,令捕狗人十分头痛。所以车子一定要停远一点。
  捕狗人游目搜寻的时候,脸上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一只手将铁丝圈放在身后,一只手故意摆动着表示轻松。他们逐步“欺”近没有防备的狗的身边,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铁丝圈套上狗脖子,顺势往上一提,小狗就被提到空中,大狗则被圈子勒得喘不过气,狗即使要叫,也不容易叫出声音来。捕狗人的技术确实熟练,而且小心翼翼,但,即使这般设下重重圈套,被捉到的大都是游荡在外的家犬,或者是刚刚被人“放逐”的狗,它们流浪的资历还不长,而那些老资格的流浪狗,除非病了,否则捕狗人对它们是没有什么办法的。
  一些社会爱犬人士组织了协会,还有原来就有的动物保护组织对捕狗人发出谴责,他们认为流浪狗是要扑灭的,但扑灭的方法不等于扑杀,何况捕狗人猎捕的手段十分残忍。举例而言,为什么不用网子网狗呢?或者为什么不用麻醉枪呢?这样狗被捕的时候便不至于那么痛苦。
  但这群人道主义者忘记了城市不是草原,麻醉枪如果误射到人怎么办?网子网狗也许好,然而一方面网子不好拿,另一方面在行人稠密的街上确实也施展不开。更重要的是,狗是一种聪明的动物,流浪生涯又让它增加了生存的智慧,人如不用技巧,哪能奈何得了它呢?
  捕狗人不见得生性残忍,但他们必须以世人认为残忍的方式来从事他们的职业,这是他们心中难以平稳的原因。另外,他们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街上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把同情的眼光落在被他们捕捉的狗的身上,对他们,则往往以仇恨视之。“要死啊!你不怕来世报应?”一个老妇人对着捕狗人骂。捕狗人以铁丝拖着两只狗走向车子,一只小一点的还好,另一只大一点的黄毛狗抵死不从,捕狗人仍拉着它,“你心好,要不要在家里养它呢?拿去呀!给你,拿去呀!”捕狗人对老妇人说。老妇人只有悻悻然走开。
  三角公园的一个巷口正对着大路,路边有几个公车站牌。一天我在候车的时候,看到巷口摆摊卖胡椒烧饼的小姐,在和一个穿黄色背心的人争论,穿黄色背心的人手上正提着一只挣扎的白色小狗,他无疑是捕狗人了。
  “你凭什么知道它是野狗呢?”
  小姐提高嗓音大叫,吸引着一群人围观。
  “它身上没有挂卫生局发的牌子,就是野狗。”捕狗人没有很动气,但说话冷冷的。
  “家里养的狗也多数没挂牌子,你怎么不去抓呀!”
  “对不起,在家里我们管不着,在街上,就要抓。”
  “那……”小姐急了,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她后悔起初没说这只小白狗是自己养的,然而这只狗确实不是自己养的。这只毛茸茸的小白狗十分可爱,现在被铁丝圈着,眼睛却一直停在小姐的身上,它也知道是谁在为自己求情呢。“那我如果说这只狗是我养的,你能不能救它呢?”
  小姐的语气转成请求,捕狗人依然坚定,他说: 
  “除非你能提出证明,不然是没有办法的。”他其实也有些不忍,看着小姐急得要哭出来,旁边看热闹的人也对他央求,说你看这狗全身雪白,一点都不脏,不会是野狗,还是放了吧,何况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呢。“你说错了”,旁边一个人插口说,“应该是救狗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捕狗人终于被大家说动,他蹲下身子解开狗脖子上的铁丝,把狗交给小姐,告诉她要把它拴好,明天带它到卫生所打预防针。小姐满口答应,在欢笑声中,这幕剧终于散场。
  几天后我再经过那个巷口,在胡椒烧饼摊旁,我看见那只小白狗被一条一端绑在椅脚上的黄色绳子拴着,脖子上挂着一条塑胶制的皮带圈,下面垂着一枚蓝色的牌子,分明是这只狗已被人收养了。但也许是上次的经验吧,小狗对注视它的陌生人还是怀有惧意与敌意的,它朝着我,竟然低声狺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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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4:50 | 只看该作者
相思树
  邻近城市的别墅区由于建筑在山坡上,所以在区内原本到处可以见到相思树的。


相思树是一种本地产的有名树种,几乎覆盖了大部分低海拔的山坡地。它的木质相当坚硬,但不适作建材,在以前,大多用来烧制木炭;在燃料改采瓦斯或电力之后,木炭已经没有太大的用途,相思树的经济价值便也一落千丈了。
别墅区的居民非常讨厌这种树种,他们通常雇工把原本立在院内的相思树砍除,然后植以名贵的花木。台湾到处都是相思树,因而使得这种树充满了“土”气,与高雅气派的别墅便有些不搭调;另外一个原因是相思树容易长虫,而细琐的落叶,最容易堵塞排水管,所以新建筑落成之后,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便被砍伐殆尽,成了人类殖民历史上的另一批受害者。
  我的朋友在搬进他的新居之后便开始为院子里的那棵相思树烦恼,那棵相思树并不在他家的院子,而在邻家的院子里,因此他对那树没有处置的权利。树虽长在邻家,却把细琐的落叶和絮状的小黄花落到他家,据他说,树所引来的飞虫也不受地籍图上区域的限制,也会飞到他家来。而他连抗议的对象也没有,原因是这家虽有“买主”,但迄今并未搬入。
  我的朋友和他另一个隔邻的朋友商量该如何除掉这棵树。砍除这么一棵大约有三层楼高的大树绝不是项简易的工程,要锯的话须分好几段锯,而且锯前要分段系好,否则折断下来会坏屋伤人。这么大的工程由于取不到“工程许可”,所以根本不可能进行,要解决这个问题,他的邻居说只有采用谋杀的方式。我们听到“谋杀”两字十分惊讶,他这位邻居朋友无疑是对植物深有研究的人,他说堂堂一棵合抱的大树,树干和树心都是死的,树的生命线只分布在薄薄的树皮表层而已,要“处死”一棵树,只消在树干挖一圈深沟,让树皮上下不能相连,那棵树就死定了。等那棵树死了,叶子落光了便不再有落叶,也不再会有飞虫。“你的烦恼便都解决了!”这位邻居继续补充说:“等到你邻居搬进来,发觉是一株死树,便会自己雇人来砍除,不消你麻烦了!”
  我的朋友很满意这个建议,当天下午他便拿着刀锯,翻墙到邻家,在大约树的一公尺五高度左右,整齐地在树皮上切割出一道肉白色的环沟来。事成之后他提刀而立,为之四顾,颇有踌躇满志的意味。
  这棵树从此便步入死亡之途。但树毕竟是没有知觉的,它似乎不觉得有什么异样,扶疏的枝丫,茂密的树叶,依旧在风中摇曳起伏,雌性的花蕊仍在接受风媒传粉,预期不久之后便结成累累的相思树籽。
  将近两个月之后,我再度看到这棵树,它已经几乎“死透”了,只是在树的末梢,还有一点点不屈服的绿意。朋友的邻居还没搬来,我的朋友似乎有点悔意,他带着虔敬的语气说: 
  “告诉你,相思树的生命力真是旺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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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5:24 | 只看该作者
祭品
  神明享受信仰者的祭品是天公地道的。


我国古代在重大祭祀时会采用“太牢”。所谓太牢,是指具备牛、羊、猪三牲的祭品供神明享用,礼仪繁复而肃穆,令人油然生敬,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来,也不免有些血淋淋的味道。那些牲口并没有什么罪过,却要为了人类讨好神明而受死。
  所以《论语》有段记载说,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所谓“欲去告朔之饩羊”即指子贡主张把初一祭祀祖先必须宰羊的习惯废除了,但孔子却不以为然,他认为维持一个礼的形式是必要的,否则礼的精神价值便无所依附。因此孔子说:“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意思是说:  赐(子贡的名)啊,你珍惜一条羊,我却更珍惜那个礼呀!
  《旧约》记载亚伯拉罕祭祀上帝曾经以儿子为牺牲。足见在侍奉神明时,不论东方西方都有些残酷的成分的。去年夏天,我到印尼巴厘岛旅行,看到印度教的祭祀仪式,典礼也是相当繁复隆重的,但祭品比其他宗教则“清淡”许多。平居一日五次祭拜,里巷有庙,妇人盥手濯足,恭敬地以祭品置神祇前,顶礼而去。细看那些供品,仅是以树叶包一团米饭,上插一花而已。那团米饭,随即被鸡只或飞鸟啄食,花和树叶,则被吹到地上,不久变作泥土,与大地相合。对印度教,我所知不多,但从祭品上看,这个宗教无疑是个极具道德与智慧的宗教。
  我居住的都市,已迈入国际化都市之林,这里的一切时尚,与世界的先进同步,唯一不同的,是在某些祭祀的仪节上,依旧保持着地方既有的传统。春节前半个月左右,各商家均请其员工团聚围炉,并致送年终奖金,俗称“尾牙”。这个习俗,即使是外国商社也同样遵守。过完春节,初五开张,每家店铺都要燃放爆竹,并准备牲品祭拜,以求此年商务鼎盛,百事亨通,这个习惯,不论中外,也是一体遵行。
  本地习惯,每月初二、十六每家都要举行一个小型的祭祀,至于要祭拜的是何方神圣,祭拜的人并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只是跟随着别人亦步亦趋罢了。这类事,一般人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呀!就是阴历这个月的十六日吧,我和朋友约好在路口的一家西式速食餐厅门口见面,我到的时候,正好是上午十点钟,而朋友还未到,那家以炸鸡闻名的速食店,正在准备一天营业的开始。几个穿着制服的小姐在奋力擦着门窗玻璃,明亮而清洁的厨房已开始运作,随时可以接受客人的点餐。这时,一个年纪略大的男子和一个小姐,合力搬出一张排有祭品的方桌,将它放在玻璃门的外边骑楼下,他们正准备举行祭祀呢。
  那个男子点燃手上的香,向天拜了三拜,然后放在额前,嘴里默默祝祷了一阵,祝祷完毕,将香插在他的祭品上。他的祭品是一整只煮熟的鸡、一块白煮的带皮猪肉,其他则是一些果物及罐头类,包括两罐啤酒。这时候,和他合力搬桌子的小姐,则在桌边一个镂空的沙拉油铁桶内烧起纸钱来,一时间火光熊熊。主持祭祀的男子发觉我在边上被烟熏着,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 
  “等朋友呀?进去坐着等,不妨事的。”
  “没关系,朋友一会就来了。”我说。我觉得他十分友善,所以又说:“你们也拜拜呀?”
  “不能不拜的,入境随俗呀。”
  “你拜的是什么神呢?”我问。
  “有人说是拜天公,又有人说是拜土地,这个我不十分清楚。我们做生意,和气生财嘛,随着大家拜,不致出错的。”
  “你们店卖的是炸鸡和汉堡,为什么不用来拜拜呢?”我问。
  “这个——”男子有点词穷的样子。“这个嘛,”正在燃烧纸钱的小姐接口说:“神明都是古早的人,他们是吃不惯西式的炸鸡的。”
  她说得十分有自信,她不得不这样自信,因为这恐怕是唯一的理由了。只是那两罐啤酒,古早的神明不知道喝不喝得惯?这个问题,我就不再为难他们了,因为,我看见我的朋友,正从远处奔跑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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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5:48 | 只看该作者
广告
  幸亏每个人都知道广告不是真的,广告只是把他们产品最好的部分用夸张的手法表现出来。


一个汽车广告中说他们汽车上的两个安全气囊,增加了一对男女的“恋情”,这对男女的恋情要靠安全气囊来增进,确实是匪夷所思。气囊对恋情如何个“增进”法?增进前后到底有什么差异呢?广告是不负责解答的,因为,其实是没有解答。
  一个令人喷饭的健胸隆乳广告,上面写的“一暝大一吋”五个字,无疑是借用一首闽南语摇篮曲的歌词,只是这里用的“吋”是英寸,不同于台寸。如果照着广告的说法,一个女子擦了这个软膏,那四十天之后,岂不成了超级哺乳动物了吗?
  当然是不可信的,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面对广告,都是一笑置之,绝不会去探究的。但吊诡的是,广告对商品的促销,确实有积极的作用,饮料、婴儿食品、高级服饰乃至家用电器的销路好坏,很少是因它的品质,而是由它广告的大小以及密集程度来决定。
  暑假到来,媒体上打出许多语言补习班的广告,电视上一个金发美女用生硬的国语说:“让孩子早点习惯两种语言。”她把两种的“种”字念成第四声,使学外国语言变成孩子的“重担”,这一点确是道出了广告后面的实情。双语甚至多语教学在某些社会是必要的,因为那个社会通行着两种或多种不同系统的语言,而在台湾,除了时髦,双语其实没有什么作用的。一个暑假学了几句诸如“一只鸟会飞得高”的英语,回到他生活的环境,因为无处使用,一下子就都给忘了。何况既学习外语,就应该跟真正的外语专家学,一个金发白种美女,必定是外语的专家吗?
  这样说广告,好像有些“反商情结”的意味;其实不然,我其实是很喜欢看广告的。在报纸杂志上的广告,通常都做得很好,因而令人目夺神移。广告上的统计数字虽不可尽信,但仍然提供了不少的实际资讯。譬如这部车的马力是多少,扭力是多少,风阻是多少,广告让我们知道选购商品应该知道而我们常常忽略的事情。电视上的广告有些真的令人心烦,譬如在吃晚餐的时候,一个女人告诉你便秘是痔疮的前兆之类的;但大多数都还好看,至少比大部分的连续剧及某些综艺节目好看。
  有些广告充满了巧思,有些广告则以磅礴的气势著称,有些广告则细腻而充满了人情味。有一个汽车广告做得真好,那部汽车跟着主人慢跑,陪着主人跳舞,主人在它的大灯前吹熄了一支火柴,车灯随即亮了,好像是火柴点燃似的,车子不再是物体,而是一个和人一样有情感但比较淘气的孩子了。
另一个信用卡的广告,则让人充满了无尽时空的联想。一对东方面孔的青年男女,在异国的大城市里遗失了钱或信用卡之类的,他们到印有标志的公司去寻求帮助,他们一推开公司的大门,镜头近处抬起一个含着笑容的女性脸部的特写,广告进行到这里便停止了。它告诉你即使在外国,也会得到那个品牌的保护;但我的联想却不止如此,由于光线是从比较低的角度打出来的,那个女子的笑脸就带有某种宗教里的神秘气氛。每次我看到这里都倒抽一口冷气,我想象中的那个女的会缓缓地说: 
  “啊,你们来得正好,我在这里等了一千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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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6:06 | 只看该作者
票亭
  自从公车改为上车投现之后,已经没有什么车票的问题了,但许多地方原本立在路口站牌边的票亭依然存在着。


它们在这个都市已经生存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虽然作用已消失了,可是亭子不能也随着消失;它的存在仿佛只有一个目的,那便是证明它曾经存在。
  当然,现在它在街口不只扮演一个纪念碑的角色,它仍然发挥着相当大,甚至比以前更大的“社会功能”,只是这项功能与它仍然挂着的票亭招牌格格不入罢了。大部分的票亭已经变成一个杂货店的模样,它贩卖冷饮、口服液、报纸杂志,充当各报分类广告的“代理商”,它还卖各色的口香糖,小孩吃的零嘴,大人吸的香烟,有些甚至在冰柜中放着一盒盒标榜产地是双冬的槟榔。在靠近大学或者公园附近的票亭,大多也卖胶卷,因为在这些区域,喜爱照相的人较多。在早起人聚集或赶早班的人较多的地方,它通常供应早点,其中包括已经包装好的三明治和在电锅中煮着的茶叶蛋;它的生意形态完全是因地制宜的。
  一部分的票亭主人,是在公车票务变革后不得不采取的生存手段,他们已无法从经手的票款中赚取生活,何况这种多角经营的方式,在还贩卖公车票的时候已经开始,现在只不过是把一部分的营业停止,另一部分的营业扩大罢了。另外一些票亭,早已在票务停顿之前或之后“顶”给了别人,它们原本与公车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现在经营起来便更无羁绊,经营者像是寄居蟹一般的找到这样一个壳,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生猛地生存下来。
  我认识一个票亭的主人,就在我家后面巷子出口的地方。那是一位女性,微胖的身材,似乎比一般人怕热,她总让你觉得她在出汗的样子,眼睛大大的,看到我时脸上一径挂着笑容。她的丈夫在附近经营一家简单的饮食店,每次看到他,他总是光着上身,下身只穿一条短裤,一身的酒气好像从来没有消失过,嘴唇与牙齿被槟榔染成一片血肉模糊的样子,但待人却是相当和气,有时还有点害羞。我与他们夫妇的谈话,大多与他们儿子有关,他们的儿子长得眉清目秀,在附近的大学念国文系。有次我称赞他们,说他后生会读书,做父亲的却说有什么了不起,念的是国文系,以后最好也只是做个老师罢了。他的妻子暗地跟他使眼色,而他却毫无知觉。他的妻子后来一定跟他说了,“跟你讲话的人也是一个做老师的呀!”以后我在票亭偶尔见到他,他总是怀有一些歉意地笑着,一句话也不说了,他谨慎地帮他妻子把报纸折好,按照次序放在架起的木板上。
  在我长期但不经意的观察之下,发现这位妇人经营的票亭以报纸的销售量为最高,这一点相当奇怪,因为票亭的所在地,并不是文教区,也谈不上是工商区,而是这座城市中最老旧最溷杂的区域,这里有那么多人关心社会、国家的大事吗?更奇怪的是买报纸的往往是计程车司机,他们把车停在路口,摇下右边的车窗,向妇人作一个手势,她便把折好的报纸递进去,有几次我看见计程车司机给她的钱是五十元钞票,而她还没有找钱,车子就开走了。
  我终于发现折叠好的报纸内层是夹着一张纸的。有一次我在候车的时候,一阵大风把她准备夹进报纸的纸吹散了,我帮她捡起来了三张,我交给她的时候看清楚了上面写着好几组数字,原来她以这座票亭作基地,在贩卖六合彩的“明牌”呀!赌博,正蛀蚀着目前的台湾社会,这是大家所公认的事实。我想,我在将那几张纸递给她的时候,脸上一定流露着不屑与谴责的表情,她默默收下,连谢也不敢对我谢一声。日后,我再见到她,她脸上依然挂着笑容,只是这笑容的含义“解读”起来似乎复杂了一些,其中有一部分是赧然,另一部分则是无奈的辩解,好像是说: 凡事不要这么严肃吧,这一切,都还不是为了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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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6:41 | 只看该作者
市声
  巷道没有拓宽成为街的时候,我们的居处其实还是很安静的。


窗外的榕树有众鸟栖息,巷子里偶尔有叫卖声,都是发自人类丹田,而非借着扩音器,因此都悠扬而不聒噪。有一个推着工具车专门为人磨刀、修理雨伞的,手上拿着一串铁皮做的鞭状物,沿路“刷、刷、刷”的甩着。十多年前,磨一把菜刀索价十五元到二十元,修一把雨伞,如果是伞骨散了,他帮你接好,只要十元,那时十元还挺管用的。十元变得不管用是在爱国奖券从十元、二十元涨成五十元一张之后,那时百物飞腾,五十元的奖券卖了几年,因为被人利用玩更大的“大家乐”而停止发行。当时台湾因玩“大家乐”而倾家的时有所闻,“大家乐”不流行之后,“六合彩”又取而代之。自此之后,勤劳俭朴的美德在台湾社会已经不太容易看到,比较明显的是奢侈豪华的风气,当然,十元的价值则更加降低,低到即使是零碎的东西也不太买得到了。
  夏天卖冰淇淋的贩子,骑着三轮车在大街小巷走过,他们的三轮车和一般乘人的三轮车不同。一般乘人的车子独轮在前面,而冰淇淋车的独轮在后面,考究一点的车子,车顶还用彩色的布做成篷子,一方面给骑车的人遮阳,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箱子里的温度不致升高,冰淇淋更冻得好吃些。车子扶手的地方,他们装着一个带皮球的喇叭,沿路“叭布、叭布”按着,孩子听了都雀跃不已,告诉大人“叭布”来了,巷内所有的孩子,都直接叫这种冰淇淋为“叭布”,他们说:  只有在店里面吃的,才叫冰淇淋呀!
  另有一种声音大人比较熟悉,一个礼拜总有一两天,一个五十余岁的干瘦男人来叫卖酒酿,他的宁波口音证明他酒酿的道地,说也奇怪,在台湾经营这项生意的几乎全是宁波人呢!他的叫声是“甜——酒酿”,第二声的“甜”字拉得极长,一直到音高太高,再也无法拉长时,“酒酿”二字才出来,后面两字则叫得十分短促。秋冬时分,他的生意比较好,透明的玻璃瓶,里面盛着带有液体的白色糯米,打开瓶盖,清甜的酒香便四处洋溢。
  卖肉粽的几乎全在深夜,一个高亢的男中音,骑在单车上用闽南语叫着“烧——肉粽”。语式与“甜酒酿”完全相同,也是第一个字特别长,但音质与卖酒酿的不同,卖酒酿有点像双簧管,而卖肉粽的则像铜管乐器中的baritone。“卖肉粽的!”巷底响起了召唤的声音,有了生意,叫卖声便暂停了下来,交易完毕,粽贩骑上单车到另外的巷子去叫卖了。这时,巷底如波涛般的洗牌的声音便突然停止了,不用想就知道,现在玩牌的人正在享用粽子呀。我之觉察到巷底有人在玩牌,是在牌声消失之后,这并不令人奇怪,世界上的人物与事物,往往在不存在之后才显示出存在的价值,只是,过分宁静的世界,一时间反令人难以适应,风吹过窗前的榕树,发出细琐的沙沙声,我在孤灯下停住了工作,直到大约一刻钟之后,牌声再起,夜晚的秩序便又告恢复。
奇怪的是当这曲折的小巷拓宽成街道之后,那些久存于市井的声音便都消失了,晚上卖粽子还是有的,只是叫卖声改成了用扩音器放录音带了,不只是卖粽子的,连收买旧报纸及破铜烂铁的,也都改用了扩音器。街道是比巷道宽敞了许多,但其实也没有宽敞多少,因为街上横七竖八停满了各式汽车,到晚间,甚至比以前还窄呢!
  所有比较悠远的、放旷的生活方式,在现在的城市都不太能够存在了,即使是真正发自人类口腔的叫卖声音,现在已不太容易听到。那天我与一位住在隔邻城市的朋友通电话,竟然在电话中听到他家巷口的叫卖声。那声音和我记忆中的一式一样,“甜——酒酿”,完全标准的宁波口音,我被那个久违的声音迷惑住了,陷入离奇的沉思,时间好像倒退到了好多年之前。隔了不知多久,我才被电话里朋友的声音唤醒:“哎,你怎么了?是不是在听我讲话呢?”没有发生任何事
  前几天晚间,我和妻到公园散步,在曲桥附近的小水泥道边,是一堆灌木丛,一只茶褐色的狗站立在那儿,浑身发着一种刺鼻臭味。它静静地站立着,没有任何前进后退或者躺下来的意思,我们从旁边走过,它也仿佛没有看到的样子。它正专心地进行一件严肃的事,这样严肃的事在它一生中应该从来没有遭遇过,妻问我是什么呢?我说它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死亡。
  据说一些温血动物在临终之前,寄生在它皮毛之间的蚤虱之类的虫会先行离去,因为它们察觉到它们的寄主已经不再能供应温暖而流动的鲜血,如果不在寄主变冷之前逃离,它们就无法逃离,而成为以身相殉的牺牲者了。所以在临终动物辐射的恶臭之中,可能有相当数量赶着逃命的寄生者。
  我又听说所有的温血动物,或者说智慧比较高的动物,都有处理自己死亡的本能,反而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丧失了这项能力。一般具有智慧的动物,它们在死亡来到之前会选择孤独,它们会寻找一个隐蔽的处所,平静地面对自己的命运。非洲的象类会在死亡前技巧地摆脱同类,然后找到它祖先的“坟场”。在那里它蹲坐下来,安分地等待造物者分解它的生命,将它最后一根神经腐蚀掉。造物者说,我创造万物,也毁掉万物,这和我创造世界,也会在不久之后毁灭世界是一样的。啊,哈利路亚,真理就是这样。
  原始的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也会在死亡来临前选择孤独,他们总是找一个白雪皑皑的山头,坐下来,面对星辰日月,然后让零下的气温把他们冻成一尊雕像。他们没有文明,因此他们遵循动物的原则来处理生死,就像那只狗一样。
  那只在公园树丛边的狗不见得是野狗,它可能是家畜。豢养久了的家犬,偶尔也会发挥一些野性,在生命将终的时刻,总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它离开已习惯的世界。死亡的道路对任何动物而言都是陌生的,它只是早一些面对那个陌生而已。大部分的死亡过程,都可能是有痛苦的,疾病造成的痛苦,自然不在话下,但心理的恐惧,恐怕是更大的痛苦。原本一体的器官,现在已在分崩离析,平衡的能力在逐渐消失,即使是畜生,也是会体会的。生命像烛火,随时会熄灭,最后阴影即将席卷自己;然而恐惧超过了极限便没有了恐惧,痛苦到达了顶点也没有了痛苦,便委身大化,与自然的消长融成一体吧。陶渊明说“纵迹大化中,不忧亦不惧”,指的可能就是这种经验。死亡之前,总有一段比平常更澄明的时刻,动物总利用这一段短暂的澄明,独自出走,寻找一个别人看不到的处所,那便是它命运的“归宿”。
  那只狗果然死在公园的树丛间。第二天黄昏,我经过公园时特别走过那条水泥小道,狗尸已被清理掉,但地面上还留下一些渍液,空气中仍然有一股臭味。第三天,我再经过那个地方,便再也见不出地上有什么液体,而空气中也没有任何异味了。世界恢复得真快呀,这个角落,跟世界其他角落一样,时间一过,便无辜得好像从来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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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6:59 | 只看该作者
咖啡厅内
  我进入咖啡厅的时候,咖啡厅的角落只坐着一对年轻的情侣,喇叭里正好放着艾尔加的交响乐《谜的主题变奏曲》,一听就知道是巴毕罗利(John Barbirolli)指挥英国哈尔交响乐团(Hall Orchestra)演奏的那张。


我选了个靠窗的座位,老板走过来,问我还是老样子吗?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一杯香浓的意式咖啡便送来,我尝了一口,浓淡合度,真不愧为行家的调制。喝这种咖啡必须十分小心,因为上面浮着一层很厚的牛奶泡沫,泡沫下面才是滚烫的咖啡,如果不小心,就容易给烫着了。有人喜欢咖啡送上桌来就加糖加肉桂粉,然后用茶匙调匀了喝,我觉得这种方式太简单太统一了。我喜欢先透过厚厚的泡沫,试探底层咖啡的温度——沉潜的咖啡有一种含蕴的魅力;等浮在上面的泡沫逐渐和咖啡混合了,你可以加一些调味的材料,这时候,杯底的咖啡从它最原始的主题增加了色彩,而成了光耀夺目的Variation,就和喇叭里面播放的变奏曲很像了。
下午我要和学生谈形与意的问题,这是艺术与文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课题。苏东坡称吴道子的画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法度与妙理就指的是“形”,而新意与豪放指的是“意”。好的作品是既守法度又具新意,既能创新又守规矩。这话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困难,不要说艺术,就是语言能够真正把握精义,而使听话的对方充分了解也很困难。
  我之把艺术创造形与意的问题想到语言传达,是受到那对情侣的影响,因为他们显然陷入语言的勃溪(指争吵)之中,男的说: 
  “我说,你根本不了解我的意思。”
  “我不了解?到底是你说得不清楚呢?还是我不了解?”女的提高了嗓子,她好像受不住压抑而崩溃,她现在已不在乎了,有点豁出去的意思。
  “我说你不了解,一方面是我也许说得不清楚,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你根本不好好地听,你从来不好好地听我讲,尤其是在这一个问题上面。”男的受到委屈,他并不放大声讲,而语气却斩钉截铁似的果决。显然,他虽不能把那件事说清楚,却试图精确地传达他心中的不快。
  “我受够了!”女的将毛巾狠狠地甩在桌面上,“你说我从来不好好听你讲,好,我告诉你,我再也不听你讲了,以后你也不要再来烦我!”她拿起皮包,推开椅子,匆匆走出去,把满脸错愕与愤恨的男子留在座位。
男的在原位继续坐着,这时,艾尔加的“谜”正进行最精彩的一段演奏,约莫过了十分钟,他似乎平复了情绪,然后付钞离去。他推开我后面的茶褐色玻璃大门的时候,一阵热风和喧嚣传了进来,原来附近大街上正在进行嘈杂的捷运工程呢!然而当玻璃门再度关起,热风和喧嚣就又被隔离住了。我喝完杯中剩余的咖啡,我还有时间可以叫一杯续杯的,但刚才男女的争吵,使我没有兴致。他们的争吵会有什么后果?也许真的就此分手,也许第二天又和好如初,谁知道呢?
  我想起罗门的一首诗,其中有几句是这样的:  再吵再乱
  只要咖啡匙
  轻轻一调,
  便都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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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7:26 | 只看该作者
  名字
  年假期间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和她相遇。


她的前夫是我的同学,因此我很早就认识她,而且有一段时期,我们的往来还十分密切。后来她与我同学离婚,我们便不太容易见着了,不久听说她又结婚的消息,我的同学也随后结婚了。他们之间曾为孩子抚养监护的问题而争执,有时会来找我,但男女的事拖久了也就不了了之地解决了,或者没有解决只是不提了,他们便不再来找我,我与他们也就很难见一次面了。
  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说她已经改名,要我以后以新的名字叫她。她仔细地告诉我她新取的名字,并且教我写法,要我千万不要弄错。我十分不解地问她,大约三年之前她就改了名字,目前那个名字我还没有叫惯,怎么现在又要改呢?
  “算命先生说,那个名字只能用到我四十岁。”她叹了口气说:“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泄了底,女人的年纪可是最大的秘密呢。好吧,既然摊开了,就跟你说清楚吧。我今年四十一了,算命先生说,我要有一个新的名字,才能够避灾厄、起运势。”
  她的“灾厄”到底是什么,这一点我并不清楚,第二次的婚姻对她而言,恐怕也并不幸福。我记得她第一次改名字,是在和我同学闹翻的时候,这一次改名,是不是显示她的生活又陷入一个低潮呢?这是有可能的,但我却找不出佐证,因为我和她的新生活几乎毫无关联呀。
  为了掩饰我的怀疑,我故意问她其他的问题,我问她改名字的手续,据说到户籍机关去改名字是很麻烦的。“你是真傻呢,还是装的?”她大声地说:“改名哪需要到区公所改呀!没有一个人会照着你身份证喊你的名字的。改名是改一般社会上用的,只要我用新的名字,朋友用新的名字叫我,那我就走新的运势了。”
“你取的新名字是根据笔画数呢,或是照五行来配合的?”我问。我对命理的事一向外行,但平常看书看报,总还有片段的“知识”的。
  “既算笔画,又算五行。你知道数目都跟五行有密切关系的,”她十分笃信地告诉我:“我们的名字,基本上有天格、地格、人格,这三格在宗教上称作三才,三格各有五行的属性,彼此融合,结成一体,这跟基督教所说‘三位一体’是相互呼应的。而宇宙整体可以说是一个气,这个气是由五行组成,但五行是在变的,有时火旺、有时木盛,所以这个气也在变,我们说它是‘气数’,或者是‘气运’。你不要笑我,不是亲身经历,是不能体会其中奥妙的。我的这一点经验,一部分是经年累月生活的磨炼,可以说是付出了生命的学费学来的,另外一部分,则是命相师告诉我的。”
  她一口气说到这里,我不知道她竟然成了精通命理的“哲学家”了。她可能发觉我有点轻蔑的表情,她知道我是不信这一套的。“我知道你不相信,但我既然说了,还是将它说完吧。”她接着说:“为了配合宇宙的‘气数’,所以隔一个时候,人的名字是要改的。人的名字为什么要改呢?因为名就是命呀,好像孔子说的吧?这一点,就要请教你们教书的了。”
  “名”和“命”这两个字在古时候确实是相通的,这在训诂学上找得出证据。只是“名”和“命”字相通的时候,“命”的意义是名,所指不是命运,也就是“命”在某些时候可以解释为名,但“名”是不能解释为命的,这一点显然是那些“哲学家”弄错,或者故意曲解了。而且,如果照他们的说法,人的命运为了要和宇宙的气数相配,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改一个名字,那这个社会岂不是成了名义不清、价值错乱的社会了吗?孔子就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的呀。
  “不需要的,一般人不需要随时改名的。”她似乎看穿了我心里的疑问,她说:“一般人生活幸福,诸事顺遂,是不需要改名的,这证明他的命好,他的名字也好,他的名字可以应付天地的变化,所以不要改。还有一种人也不需改,因为改了没有用,就像现在住在车臣、南斯拉夫或者索马里的人,改了名字又有什么用呢?俗语说大气候决定小气候呀!只有像我这样的人,生活是坏透了,但总还有点希望,还不能完全放弃,所以改个名字来试试。你一定会问我,现在的生活是怎么一个坏法,其实也没有坏到真正过不去,只是……”她沉吟了一下,然后说:“我刚才不是说过了吗?我的这一点认识,是我付了生命的学费学来的呢。”
  隐藏在内心的芥蒂,虽然是极小的,依然使我与她的对话进行得不太“顺畅”,至少在我这一方是这样的。我与她已很久不见,我其实是关切她现在的生活的,但一方面是我与她前夫的关系,一方面我又与她现在的丈夫完全素昧,在这种有些尴尬的处境下,使得我对她的关怀,无法适切地表达出来。我应该问她是否常探视她的孩子,或者孩子是否常来探视她,但当时我都说不出口,相对她的侃侃而谈,我的词穷使我十分气恼。
  她一下子就体会出我的困窘,她有相信命理的人一贯拥有的敏感,她打算用离开来帮我脱困,这一点,我也感觉到了,我为我的感觉高兴。“我走了,不再烦你。”她说:“下次见到我,不要忘记叫我新的名字。”
  我向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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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4 16:47:45 | 只看该作者
配角
  配角的相反词是主角。


主角是什么呢?主角是一个故事中的主要角色,而配角是陪衬主角的。配角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要角色,他是次要的、再次要的,有时候是微不足道的、最后是可有可无的,甚至根本是一个故事中的多余角色。
  说他“主要”与否,是依据他在故事中担当的“戏份”而言。配角其实是重要的,没有他,主角的地位便无从确定,故事的伸展便发生了问题。但在故事中,配角必须严守他的本分,不可逾越。他即使重要也重要在他衬托一个故事的进行,他一定要了解他不是这个故事的主轴,他需要收敛他的演技,并且避免舞台的聚光灯长时间照在他身上。在适当的时候和适当的地点,他要“淡出”这个故事,让主角去继续。
  一场戏中的主角配角规定得很严,配角偶尔可以混充一下主角,但那永远是偶尔的事,然而走出舞台,在一般的社会生活中,主角配角就不是那么分明了。在别的故事中,这场戏的主角就可能成了配角,而原本演配角的,却成了他生命戏剧里的唯一主角,即使他生活得多么惨淡,他的意志多么萧索。
  有这个想法在心中,看戏的时候就不太能“入戏”,这是个很大的缺点。舞台上一个为诗人捧砚脱靴的小丑,也许正在为他即将临盆的妻子担忧,今晚回去,他就可能做爸爸了。在另出戏中,丫头站在美丽的小姐身旁,忍受她严厉眼神的责备,但是她心中却洋溢着幸福,散场后,她的男友会来接她,他会陪她走长长的夜路回家,路上有说不完的话……每个人都是他故事的主角,不管他在别的故事中是多么卑微。
  看电视综艺节目时,我很少为歌星的演唱感动,再光晔的明星,言谈起来其实也贫乏得很,主持人的油腔滑调更令人无法忍受。那还有什么可看的呢?我常常注视歌星身后随乐起舞的伴舞人。他们的服装十分怪异,女的即使穿燕尾礼服也露出大腿,男的则常常光着上身,他们有时拿着一把伞,或者戴着一顶极大的插着各式羽毛的帽子,他们的穿着不但不适合日常生活,甚至不能走下舞台。由此证明他们其实是舞台布景的一部分罢了,顶多他们算是一组活动的布景。聚光灯是从来不会照到他们的,偶尔照到,他们也浮现着一式的笑容,就像张手伸腿,完全依照一定的规矩一样。很少有人会注意他们,我之将注意投注在他们身上是源自我的一个奇想,有一天我想,我即将国中毕业的小女儿如果考不上高中,也考不上高职和五专,她要“进军”演艺事业的话,也许得从那群伴舞者做起。
  我女儿对我的奇想很不以为然,她觉得我在侮辱她。我说其实没有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谁能确定自己未来一定做什么,一定不做什么呢?何况所有的配角,在他自己的故事中都是独一无二的主角,那些伴舞者其实也出生在一般的家庭,他们的父母这时正坐在电视机前看综艺节目,只是他们眼光不停在主持人和演员歌星身上,眼睛巴望着荧幕,“啊,我们小媛出来了!”被灯光偶然扫到的孩子出现了,哪怕只有短短的一秒钟,也令他们觉得无比的幸福和安慰。我举出陶渊明要他儿子善待仆人的故事:“彼亦人之子也。”那些伴舞人,也都是他们父母的孩子……所以做配角,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
  小女儿表示知道我的意思,她并不是以做配角为耻,“只是,我可不可以不做伴舞的人?”她说为了勇于做配角,她可以做打灯光的、搬布景的杂役,但不要伴舞,她指被她叫做萝卜的小腿给我看,她说这样去伴舞是一项天大的笑话。
  我的小女儿后来侥幸地考上了高中,既没去做伴舞人,也没有做打灯光、搬布景的杂役。但从此之后,我每看综艺节目,总会把眼光放在阴暗处的伴舞者身上。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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