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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会群:红嘴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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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1 17:5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柴会群:红嘴乌鸦
2014-03-11 08:50:54作者:来源:南方传媒研究

  柴会群

  男(经常被误以为女),1975 年生,山东邹平人,先后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生物系和中国新闻学院国内新闻专业。因不善言谈,不喜欢交际,一直对做记者缺乏自信,但不知怎么就在南周干了十年。喜欢足球、乒乓球,但极少有机会运动。十年长了50 斤,由一个瘦子变成一个胖子。
  入选理由

  老柴并不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同事,他固执、不讲情面,好像不懂得大部分常用沟通技巧。坦率地说,他是一个总让编辑与领导不舒服的记者。南周曾经充斥着这样的新闻人,他们互相不给面子,吵闹不休,这样的氛围一直延伸到报纸版面之上,洋溢出一派野蛮生长的蓬勃之气。南周的确有过那么一个君子和而不同的年代,而老柴的存在就仿佛一个年代的背影,还能让我们偶尔不舒服,让我们偶尔清醒。
  记者感言

  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很多人分不清谁是弱者,谁又代表“公权力”。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价值观有时会压倒我们对真相的追求,而后者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

  一

  2003 年,非典过后,我离开呆了3 年的天津日报,来到上海,加入刚成立的东方早报特稿部,成为一名所谓的“深度报道”记者。

  那时刚开始流行MSN,我打算申请一个帐号,但一时不知取什么名字。好象是在电梯间,我听当时的部门领导扯着大嗓门说,媒体人大都是喜鹊,但我们这些人,只能做乌鸦。于是灵机一动,就取名叫“红嘴乌鸦”。有了微博之后,我又把这个名字嫁接到微博上。网上搜了下,还真有这么一种乌鸦,孤零零、傻乎乎地站在一块石头上,挺好玩,就作为头像用了。

  乌鸦前加一个前缀,是因为我想,如果真做了乌鸦,我这种人可能会死得很惨。所以还是小心为上, 把嘴巴涂成红色,提醒自己真话也可以说得漂亮一点,免得惹祸上身。

  后来我果然成了一只乌鸦,但红嘴却一直没能练出来。我的“乌鸦嘴”之路大体可以分两步。一步是在医疗报道层面。2013年11 月,我忽然接到一位久违的南周前辈的电话,说当年一位曾经和南周合作帮患者“死磕维权”的医生,对我很有意见。后来,我看到前辈在微信群里转发那位医生的话,开头一句便是:“柴会群不被抓起来,就说明当局根本没有解决医疗矛盾的意思……”

  我早知道自己在医生圈里臭名昭著,但把我的危害上升到如此高度,还是出乎预料。

  回想起来,我在医疗报道上的乌鸦嘴,应该始于当年在东早时揭露的一个医疗骗局。那算是我在深度报道领域的“处女作”。时任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做了批示,但批示不是针对稿子反映的问题,而是稿子本身,要求上海媒体一律不得转载。报社领导和我都紧张了一阵。不过很快柳暗花明,我不仅安然无恙,反因为这篇报道在单位立足。

  现在看来,对我而言,当初的压力不值一提,何况压力很快转化成资本。跟我合作这个稿子的同事叫熊焰。稿子登出之后,医生圈里传说,一个姓“柴”的和一个叫“焰”的联手在上海“点了一把火”。

  我真正变成“乌鸦”,应该缘于2009 年的李丽云报道。当时我到南周已经五年,李的事情两年前曾以“孕妇难产丈夫拒签字”闻名,孕妇丈夫肖志军因此成为“全民公敌”。时隔两年后,我拿到了李丽云的尸检报告,捅了这个马蜂窝。报道的大意是:你们错了,李丽云不是难产死的,肖志军不签字也是对的。于是舆论哗然。一些人迅速反击,我不仅没能为肖志军平反,反倒把自己搭进去。大概从这个事开始,我写的医疗报道就在业内被贴上一个“不专业”的标签。也是从这件事起,我不仅得罪了医生,也得罪了同行。

  再一个事就是“缝肛门”。现在医生圈、媒体圈一些人,都认定我是这个事的“始作俑者”,其实我只是跟进报道者之一。我一直不认为在这个事上媒体有什么大错,却注意到有一拨人,试图将此事弄成一个媒体抹黑医生的典型,有位倒霉的同行被揪出来批斗,我多了几句嘴,引火烧身,我彻底沦为医生“公敌”。

  吃过这些亏之后,我做医疗报道时更加小心。原先写稿操心的主要是如何不被当权者抓住把柄,后来变成操心如何尽量少被医生辱骂。2013 年5 月,我写过一篇“疯子医生”,说的是一个女医生因为抵制医疗腐败而被打击报复的故事。写完后曾洋洋自得,心想这次我帮医生说话,你们总不至于还骂我。结果就在前两天,发现网上又出来一篇文章,说我那篇文章是“劣质”的报道。原来,几家央媒最近要做“过度医疗”的文章,把我半年前做的题又翻出来重做。批评者看了这些报道之后,认为“深度和广度上都没有明显超出‘疯文’”,所以仍把我当成靶子。这个批评者的网络ID 叫“崔略商”,还有一个“西地兰”,基本上但凡我有医疗报道刊发,他们两位便会跳出来撕咬一番。开始我生气、鄙视、反击。后来也就随他去了,想想这也算是一种监督,可以让我在下笔时更为谨慎。

  二

  如果说医疗报道帮我在医疗圈树立了一只小乌鸦形象的话,去年的一些“出格”表现,则让我沦为一只全民公敌量级的大乌鸦。这主要祸起唐慧案和李某某案的报道。我因为这两篇报道所挨的骂,超过此前从业经历的总和,而且,不仅数量,质量上也有明显超越。批评者中有律师、学者、作家,还有曾跟我并肩作战过的同行、仰慕已久的前辈。真算得上是“招唾骂於邑闾”了。

  但竟也还有个别同行冒险为我辩护,这让我诧异且感动,在此一并谢过。当然,我更应该感谢南方周末报社,感谢与我一同承受压力、打磨稿子的编辑曹筠武、苏永通。没有他们作为后盾,我这只乌鸦或许真的被“折尔翅而烹尔躯”了。

  应该说,在南都孙志刚报道的感召下,我2003 年从业之初(指深度报道),就树立了一个业务理念:为弱者代言,跟公权力叫板。应该说,这是我们这一代新闻人的主流价值观。就我个人而言,大部分职业生涯也都在这条路上践行。

  我至今仍不认为这个价值观有错(虽然我已不认为它应是惟一的价值观)。问题在于,很多时候,很多人分不清谁是弱者,谁又代表“公权力”。更重要的是,我们的价值观有时会压倒我们对真相的追求,而后者才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

  关于弱者,我需要费很大力气才能跟人解释清楚:有些表面看起来挺弱的人其实很强,而表面看起来挺强的人其实很弱。唐慧有一个当过法院副院长的姨父,有至少三个政法系统官员给她女儿的案子批示,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为她站台,有一大帮“死磕”派律师免费为她打官司。所以,她不是弱者。她不仅不弱,事情发展到后期,当省委书记也站在她的一边时,她甚至成为整个事件中最强大的一个角色,法院院长和公安局长在她面前也甘拜下风。而那几个被判死刑的被告则有的连律师都请不起。李某某案,李的父母在其他事上或许是强者,但在这个事上不是。事实证明,他们的财富、名声和军方背景完全成了负资产。李某某就更不是,他还是一个不满18 岁的孩子。梦鸽,不管她有多少缺点,她也是一个母亲。她牵着已经掉进泥潭的儿子的手不愿撒开,可几乎所有的媒体都要在她头上踩一脚。无论是唐慧女儿案还是李某某案,很多人似乎忽略了一点(也可能是装作看不见):当某个事件变成一桩刑事案件、当事人失去自由的时候,真正的弱者其实是被告,因为有整个国家机器在对付他们。陈良宇变成被告的时候,他同样也是一个弱者。

  至于公权力,我有时在想究竟谁代表公权力?最容易被贴上公权力标签的可能是警察和官员。可是如果是警察的话,那么在唐慧女儿案中,到底是那些秉公办案却因唐慧诬告而受打压的警察,还是那些明知案子有问题却仍按领导意思办的警察?如果是官员的话,那到底是那些听信唐慧一面之辞胡乱批示的官员,还是那些依法办事饱受压力的官员?唐慧如果是公权力的敌人,那她为什么对官员下跪?梦鸽如果是公权力的代表,那她为什么又要上访?

  陈永州事件之后,有媒体人出来辩解,说个体的恶是小恶,媒体的恶也是“小恶”,公权力才是“大恶”。“小恶”可以容忍,“大恶”则不可原谅。我很困惑,以当前的体制,媒体难道不也是公权力的组成部分?为何丑事到自已身上就成了“小恶”?我一直认为,对于一个真正的媒体人而言,谎言才是最大的恶。无论是由好人来说还是坏人来说,无论是由弱者来说还是强者来说,谎言就是谎言。在唐慧案和李某某的报道中,我和我的同事们可以说只做了一件事:戳穿所谓弱者的谎言。这本应是很正常的事,是媒体和媒体人应尽的本分,可是在今天的新闻界,它变得如此艰难。

  有人说,戳穿弱者的谎言有意思吗?我说有。谎言是真相的天敌。做记者越久,我越有一种直觉:媒体这一行,不论抱有多么正义的初衷,但凡偏离了真相的轨道,就必然会通往邪恶。唐慧案就是如此,当媒体把唐慧树立为一个英雄母亲时,却把三个被重判的年轻人推向绝路。李某某案,哪怕你认为一个顽劣少年被舆论送进监狱活该,可是你为此却放过和纵容了一个以孩子为作案对象的敲诈勒索团伙。扪心自问,你觉得这公平吗?我们关怀弱者,却制造了不公;我们心存善花,却结出了恶果。难道还有比这更悲哀的吗?而且,近些年来,这样的剧情在现实中反复上演。从邓玉娇案到药家鑫案,从钱云会案到李某某案,我们的报道有哪个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我们这些媒体和媒体人都做了些什么?是申张正义还是助纣为虐?

  三

  请原谅我以一只乌鸦的名义,带着情绪拉拉杂杂说这么多。其实,最早把自己比作乌鸦的不是我,而是一个叫范仲淹的人。他是我的半个老乡,他写过一篇叫《灵乌赋》的文章,里面有一句话:宁鸣而死,不默而生。我没有这么高的境界,我更愿意套用《牛虻》里的一句话: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想做一只,快乐的乌鸦。与诸君共勉。

  顺便附上范仲淹的《灵乌赋》。一定程度上,此文代表了我的新闻理想:

  灵乌灵乌,尔之为禽兮,何不高翔而远翥?何为号呼于人兮,告吉凶而逢怒?方将折尔翅而烹尔躯,徒悔焉而亡路。

  彼哑哑兮如诉,请臆对而心谕:“我有生兮,累阴阳之含育;我有质兮,处天地之覆露。长慈母之危巢,托主人之佳树。斤不我伐,弹不我仆。母之鞠兮孔艰,主之仁兮则安。度春风兮,既成我以羽翰;眷庭柯兮,欲去君而盘桓。思报之意,厥声或异。警于未形,恐于未炽。知我者谓吉之先,不知我者谓凶之类。故告之则反灾于身,不告之者则稔祸于人。主恩或忘,我怀靡臧。虽死而告,为凶之防。亦由桑妖于庭,惧而修德,俾王之兴;雉怪于鼎,惧而修德,俾王之盛。天听甚逊,人言曷病。彼希声之凤皇,亦见讥于楚狂;彼不世之麒麟,亦见伤于鲁人。凤岂以讥而不灵,麟岂以伤而不仁?故割而可卷,孰为神兵;焚而可变,孰为英琼。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胡不学太仓之鼠兮,何必仁为,丰食而肥。仓苟竭兮,吾将安归?又不学荒城之狐兮,何必义为,深穴而威。城苟圮兮,吾将畴依?宁骥子之困于驰骛兮,驽骀泰于刍养。宁鹓雏之饥于云霄兮,鸱鸢饫乎草莽。君不见仲尼之云兮,予欲无言。累累四方,曾不得而已焉。又不见孟轲之志兮,养其浩然。皇皇三月,曾何敢以休焉。此小者优优,而大者乾乾。我乌也勤于母兮自天,爱于主兮自天;人有言兮是然,人无言兮是然。”(作者系南方周末记者)
  代表作品

  作品名称:“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再调查 唐慧赢了,法治赢了没?

  刊载媒体:南方周末

  发表时间:2013 年8 月1 日

  作品影响:关于唐慧事件的“颠覆性报道”,引发新闻业界与公共舆论激烈讨论,传统新闻操作的“弱者有理”观念因此受到冲击。
  作品名称:李某某涉嫌强奸案8小时案情全程还原夜半酒吧里发生了什么

  刊载媒体:南方周末

  发表时间:2013 年9 月26 日

  作品影响:唐慧案报道的姊妹篇。凭借事实、证据和丰富的细节,在众声喧哗中发出理性声音,揭开被舆论遮蔽的真相。
  围观会群

  “公敌”老柴

  苏永通

  靠谱的南方周末新闻部总监曹小虫(曹筠武)曾跟我说过:再大的天灾人祸降临,把两头资深怪蜀黍派出去,保编辑部放一万个心,一头是李艳,另一头是老柴。无论时间多紧急,条件多恶劣,这俩人一出手,肯定至少有80 分水准的稿子传回来。最最最重要的是,这俩人都皮糙肉厚,不必花钱买保险。

  可惜,闷骚的李艳早已跳槽别处当领导了。一大把年纪还在做调查的,独有老柴。在“百年大报”,一线调查记者往往待不过三年,换了一拨又一拨,老柴这样的坚守者,找不到第二个。

  我认识老柴是在报纸上。2004 年12 月2 日,《南方周末》头版头条刊发了全国人大代表王廷江在山东临沂机场殴打空警的全记录,事件发生在11 月30 日晚上,星期二,已到截稿时间。当时我在南周北京站实习,那一期我写下的评语是:柴会群必定会成为南方周末最优秀的记者。评述每期新闻版面是指导老师给我布置的任务。不敢说作为实习生的我有何资格评价牛逼哄哄的南周记者,也不敢说我在下什么预言,但那时起,我就真心佩服老柴。

  老柴大概是2004 年正式入职的,比我早一年。那是以李海鹏、南香红为代表的南周特稿最扬眉吐气的鼎盛时期,也是调查报道的低潮期。现在回头看老柴当年的报道,无论是写医疗黑幕,还是精神鉴定,至少重新擦亮了南周调查报道的牌子。而且,那时老柴的稿子丝毫没有年轻记者的生涩感,正如其人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从来没年轻过。

  值得庆幸的是,老柴的样子没再变老。生于1975 年的老柴比现在刚进来的年轻记者足足年长了一轮以上,这个典型的山东汉脑袋奇大,皮肤黝黑,身材粗壮还有些臃肿,步履迟缓,憨态十足。前南周著名传奇记者沈妈(沈颖)曾有名言:看起来越笨的记者,往往越能成为最优秀的记者。指的就是老柴。凭长相断定人聪不聪明自然是偏见。不过,最扎实的调查新闻,离不开笨功夫。这点我深信不疑。

  过去的2013 年,与我的几次合作老柴都是这样。唐慧案他调查了近一个月,李某某案每个主要人物的采访记录整理起来都有三四万字,他没有让采访对象侃侃而谈,而是不断地追问、反问,再追问,问题罗列起来起码有上百个。业界有很多牛逼记者能写出漂亮的文章,但有多少能拿采访记录出来见人的?说实话老柴的文字一般,但他所获取的信息量总是惊人的大。稿子到了编辑部,不免有同事感慨:看,这就是老记者。现在我有时也很疑惑:新来的记者个个贼聪明,贼精灵,咋就一代不如一代?

  愿意做笨调查的记者这年头越来越少,敢硬碰硬的记者更少。长期做底层调查的记者,难免会有“弱者天然有理”的习惯思维。邓玉娇案即是最好的例证。在贫富差距悬殊、官民矛盾激化的社会背景下,不一屁股坐在“弱者”的立场上,就很难逃过万民声讨。所以我至今都无比敬佩前南方都市报记者龙志。唐慧案、李某某案也一样,这两个题目在我手里攒了很久派不出去,直到老柴主动打来电话:怎么不做呢?先于老柴去采访的记者多了去了,这两案子存在的真正问题,他们至少略知一二但都选择回避,只有老柴的稿子没有绕弯。结果可想而知,老柴从此得罪了中国妇女界。

  这些年来,老柴每进入某个领域,似乎就会成为那个领域的“公敌”。我觉得原因很简单,他发现了被公共舆论遮蔽的事实,而真相往往太残忍。老柴最早写了无数医院的揭黑报道,以至于后来无论他写了什么,就会有医生护士乌泱乌泱地涌到微博咒骂,连兄弟媒体做的其他医疗报道也会记他头上。因为呼吁邱兴华、郑民生等案应启动精神鉴定,老柴又成了“变态杀人魔”的“同伙”。有时我们开玩笑:万一哪天老柴开刀动手术,医生会不会悄悄地在他肚子里留根针?而他居然还在微博上与各路人马唇枪舌战,以一敌万,完全不惧万箭穿心。我的许多同事评价老柴脱口而出都是“执拗”。我倒是很希望他能这样“执拗”下去。套用沈妈名言:没有点偏执,很难成为优秀的调查记者。(作者系南方周末编辑)
  @舒眉_sabina2011:恭喜@ 红嘴乌鸦,你的荣誉实至名归。有时,你让我想起汉娜·阿伦特,1961 年她为《纽约客》报道耶路撒冷审判,写下那篇石破天惊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老柴的唐慧、李天一的报道同样引发众议。洞悉真相,报道真相,不惧得罪大众,同时承受无数板砖、谩骂、诅咒,你们都有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特质。
  曹轲点评

  关键词:还原

  新闻是历史的草稿,可能草草成稿;用事实说话,可能信手拿来信口一说。会不会,事实就淹没在一层层的新闻中,原因就包裹在一遍遍的诠释中?柴会群的再发现再追问,不从众不随俗,注定挑战即成事实,注定刺痛社会神经。不怕以寡敌众,不惜天敌变公敌,遂成万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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