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语文教育专业委小学语文教学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管季超创办的公益服务教育专业网站 TEl:13971958105

教师之友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虞世南书法理论中的美学思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2-8 22:11: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虞世南书法理论中的美学思想
虞世南,生于南朝陈武帝永定二年(公元558),卒于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年),字伯施,越洲余姚(今属浙江)人,官至秘书监,封永兴县子,故世称“虞永兴”或“虞秘监”,史载其为人沉静寡欲,博学而善文辞,尤精于书法,作字不择纸笔,均能如志。唐太宗每称其有五绝,:一曰德行,二曰忠直,三曰博学,四曰文词,五曰书翰,与欧阳修并称“欧虞”,与楚遂良、薛稷、欧阳修并称初唐四大家。《旧唐书》卷八十《楚遂良传》记载唐太宗说:“虞世南死后,无人可以论书。”史称虞世南亲承王羲之七世孙僧智永传授,妙得其体。宋《宣和书谱》论其书法说:“虞则内含刚柔,欧则外露筋骨。君子藏器,以虞为忧。”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卷一《跋自书》云:“虞永兴尝自谓于‘遒’字有悟,盖于书发笔处出锋如抽刀断水,正与颜太师锥画沙,屋漏痕同趣。”其论书文章有《笔髓论》、《书旨述》,他在《笔髓论》中于书道玄理阐释得颇为深刻,尤其以其中《契妙》一节,最能彰显虞世书法美学思想之实质。
我认为,《笔隋论》是唐初以前众多书论中,对书法问题阐释得最具美学深度的一篇,其全篇分为叙体、辨应、指意、释真、释行、释草、契妙等七部分,论述了书法技法理论、书法本体论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用笔之法阐释通变思想的揭示与“冲和”之美的提出。本文则试图从其书论文献的内容出发,简要地对虞世南的书法思想作阐述。
1、用笔之法与“心”之阐释。
首先,我们要谈虞世对用笔,笔法等方面的理论阐释。正如他在《笔髓论》中所谈到那样,用笔之妙,不仅仅本于一般的用笔规则,他更进一步对行草各体的用笔作出了详细的论述。在《指意》、《释真》、《释行》、《释草》等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他在用笔上的具体阐发,如用笔种类中有“拂”、“掠”、“波”、“撇”、“勾”、“截”等;用笔方式中有“横毫”、“直锋”、“侧管”、“竖管”等;用笔技巧与方法上有“按转”、“覆腕上抢”、“挥毫下开”、“牵撇拔趣”、“锋转”、“钧距转腕”、“按锋直引”、“内旋外拓”、“内转锋”、“掉笔联毫”、“按锋”等等,何其具体精到,细致入微,而所有这些又都统摄于“尚法”基础之中,体现着时代的特征。我们从中感触最深的当为虞氏对“心”、“手”、“管”、“毫”四者关系的处理,即“心为君”,这是对创作主体主导地位的充分确立,只有“心为君”,才能“妙用无言”,所以在他看来心是各种思想和创作过程的主宰之原动力,故“手”比之于“心”,则为“辅”也。我认为这是对南派用笔方法的一个重要的归纳和诠解,对后来孙过庭提出执使转用似有影响。
既然谈到“心”,那么我们不妨多作些阐释。在“心为君”的主导思想下,虞世南提出了一系列与书法创作主体之“心”有关联的美学问题。这首先表现在对书法主体创作前的心理准备的立场上,即:
“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心神不正,书则欹斜;志气不和,则字颠仆。其道同鲁庙之气,虚则欹,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
据此看来,虞世认为书法创作需要具备的凝神静虑,心正气和的精神状态和心理状态。其次,具备了一定的精神和心理状态,还需要先进艺术构思,然后再进入创作状态,即

意在笔先,意由心生。只有这样才能通过笔毫表现人的心性和精神追求,这是心与创作的关系,所以虞世南说:
“且如铸铜为镜,非匠者之明;假笔转心,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至妙之间,神应思彻。又同鼓瑟轮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
此处“澄心运思”则为“意在笔先”之谓也。再次,虞世南还从“心”的角度提出了“书兴”的问题。他在《释草》中说“先缓引兴”,心逸自急;仍按锋而取兴,兴尽则已。“先缓引兴”是谓作草之时,先当缓慢些,以使书兴被勃发,从而乘其兴而书之。然而若究“心兴”之根源则在“心”,只有“心逸”才能“自急”,才能“尽兴”耳。然后,虞世南还明确了“心”在书法创作中的地位,其谓:
“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
其中“神遇”、“心悟”等都是说要立足于“心”,无论是玄妙之理还是技艺之道,都当本于创作主体之心,由是,我们可以清晰的判断,在虞世南看来,“心”永远属于居于统帅的地位,正如前文所言“心为君”也。
2、道法自然与通变思想之揭示。
前面我们读了许多关于“心”的阐释,尤其抽绎出了“心悟”,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此非以“心悟”“心”而是以“心”去“合于妙”,于是,我们又要追问了,要合之妙,到底何为“妙”耶?让我们先来看看《契妙》中的前面的几句话:
“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
我以为此句之关键句在于“达”“通”二字,它同样表现在草书之中,如《释草》中提出的“字无常体”,“字无常定”,揭示了虞世南的朴素辨证思想。他的“达”也好,“通”也好,其旨在“阳阳”之“性”,“万物”之“变”,在这种“性”与“变”的“达”与“通”中,我们感受最多的恐怕还是自然之变化,要想达到“质”与“迹”的统一,要“质”与“迹”统一,便要求“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这是心之所向,更是通变的基础,书法正是通过“动静”之自然反映,去揭示万物之声声不息的运动规律,或者我们可以说书法艺术的“妙道”正应该是本于千变万化之客观自然之道,据此,将虞世南看作道法自然者则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故而,他在揭示书法“心悟”至道时,便明确指出“学者心悟于至道,则书契于无为,苟涉浮华,终懵于斯里也。”信然!
3、对“冲和之美”的提出。
诚如上面所言,道家的静虚无为之思想,被虞世南巧妙的融进了其书论之中,“契妙”之妙,当妙在无为,无为之质,一“和”字而已矣,正所谓“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和,即中,正之谓也。“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欹,满则覆,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所以说在虞世南看来,冲和之谓道。我们讲通变之思想,其实正于虞氏的“冲

和之美”的追求相补充。前者本于道家之无为,而后者却以儒家为宗旨,但二者并不矛盾,而都应看作是上古“易文化”思想的精髓的不同侧面,在虞世南这里,变化之追求与“冲和”之目的应该是统一的。这种冲和之美其实导源于“中庸之道”,从哲学上则主张要保持事物间的各种因素与关系,务使平衡,协调和适合有度,这不仅是虞世南在书法理论上的一个思想之根本,同时也是他的道德操守和规范,在虞世南的书论中,不仅有着技法理论层面上规范,更有以冲和之美和通变思想为基础的精神上的规范,这种思想不仅上承六朝之养气观,它同样与唐代社会的历史背景和文化思想取向相吻合。
总体而言,虞世南书论的思想含量是丰富的,其论述之精,思辨之广,当是初唐书论中难得的经典,其言虽不多,但光彩可见,尤其是上述三个方面的阐释,无论是把握虞世南的书学思想,还是把握初唐书论中的总体面貌,都应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与深层的阐发。

                                                                                                             王    景
                                                                                        二零零七年四月四日凌晨于堰逸轩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联系我们|手机版|Archiver|教师之友网 ( [沪ICP备13022119号]

GMT+8, 2024-5-5 20:20 , Processed in 0.137451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