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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材为何老犯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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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6 07: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校教材为何老犯低级错误
作者:李亚楠 王烁 来源: 《半月谈网》2013年11月27日

  
近日,郑州一位老师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语文教材中发现了多处错误和值得商榷之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

这并非权威教材首次受到质疑。事实上,教材出错的新闻近年来屡见报端。

教材出错并非个案,一些差错令人啼笑皆非

彭帮怀是郑州一家作文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他阅读了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后,发现多处错误和待商榷之处,“我目前找到了32处,可以定性的至少有10处。”

他说,最明显的错误是,“沐浴”的“沐”字写成了“沭”,多了一点;“虽有嘉肴”应为“虽有佳肴”;“九月九日重阳节”应明确标注为“农历九月初九”等,另外还有与《课标》规定不符5处、语法错误3处。

彭帮怀说,他分别给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总编、责任编辑、编辑寄去了信函,均未得到回应,无奈之下,他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目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人民教育出版社公共宣传办公室主任吴海涛说,彭帮怀指出的问题真正属于硬伤的并不多。对于硬伤,他们会在新版教材中予以修订。他还说,各地教师每年都会向出版社反映教材使用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他们近期会汇总相关问题,在网站上发布更正说明。

这不是彭帮怀首次同教材出版机构较劲。2006年,他挑出苏教版小学课本中的60余处错误;2010年,他以教科书“达不到国家标准、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不过,他的诉讼请求最终被驳回;今年年初,他还发现,人教版小学教材称开天辟地前,盘古“昏睡了十万八千年”,而苏教版小学教材则称“昏睡了一万八千年”,相差了整整九万年。

教材出错并非个案。近年来,曝光于媒体的一些错误令人啼笑皆非。例如,教科书的插图中,屈原、祖冲之的衣襟被穿反;荀子坐在凳子上读那个时代不可能有的纸质书;韩愈的生卒年被搞错,只活了15年;李白的诗句“我寄愁心与明月”变成“我寄悉心与明月”等。不独语文,外语、历史、数学、物理、地理、生物等教材都曾被人挑出诸多错误。

相比于出版社的“宽容”,家长、教师倾向于差错零容忍

对于教材出现错误,不同人士表达了不同看法。记者采访的一些出版界人士认为,图书出版环节众多,允许存在一定的差错率,只要差错率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就属于质量合格,教材出版也不例外。

据记者了解,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

不过,一些家长和教师更倾向于对教材差错实行零容忍。郑州市第七中学老师李婧曼认为,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非一般出版物可比,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尤其是对一些知识性差错,更要实行零容忍,“否则会对学生造成一辈子的影响。”

彭帮怀也认为,“对教材来说,不规范就可以称为错误。更何况,现在很多教材出现的是很低级的错误。”

相比于教材中的错误,更让彭帮怀寒心的是出版社面对错误的态度。彭帮怀称,每次他向相关出版社反映教材中的错误,出版社要么对质疑不予回应,要么就以其他言辞推脱。之前,他虽然多次将出版社告上法庭,但最终均以失败告终。

受访家长认为,教材出错非小事,一旦发现错误,出版社应该勇于承认错误并及时更正,而不能采取“鸵鸟政策”对错误视而不见。马虎草率、不负责任的态度,比错误本身更贻害无穷。

业内人士建议设立召回制度,并将出错出版社列入黑名单

一些出版界人士认为,急功近利的出版之风是教材出错的重要原因。一位在河南出版集团任职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出版社以利益为导向,出书越多、周期越短,利润相对也就越高,教材出版属于利润较为丰厚的领域,一些出版社为了多出书、快出书,审校环节就会放松要求或者缩短时间,导致错误增多,教材质量下降。

还有一些业内人士将矛头指向当前的教材出版管理制度。民办教材开发研究机构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负责人说,教材从编撰、审订,到出版、发行,均由少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版社一手包办,这导致民间力量很难参与教材的编写、发行,难以形成有效竞争,教材渠道的垄断封闭性也使其脱离了大众监督。同时,教材的使用主体——学校、教师、学生也没有选择权,很难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自主选用不同教材,很容易导致一些质次价高的教材流入教育市场。

“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是目前中小学教材出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也认为,减少行政干预,建立公正、透明、民主、科学的教材选用机制,充分尊重学校、老师和学生的选用权利,真正实现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保护教材编写者和团队的利益和积极性,才能充分保证优秀教材脱颖而出,也才能不断完善提高教材质量。

还有一些教师建议,建立完善的追惩制度,设立黑名单和召回制度,如果教材出现知识性错误或其他严重错误,应责令出版社召回图书,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一段时间内不能进入教材招投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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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07:22:45 | 只看该作者

《北京青年报》:人教社称早已知道教材出错 相关教材不会召回





昨日,人教社负责人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对于这些错误早前就已有其他老师反映过,但只是一对一交流,并未发表官方声明。对于致歉信,彭帮怀老师表示不满,认为相关部门既然早知有错,就应该以行政手段正式告知所有使用该教材的师生。


教材出错三月内已有反馈 此前为“一对一”沟通


人教社在致歉信中对于出错原因作了解释,表示他们是在今年对《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 七年级上册》作修订时,由于时间仓促,所以出现了一些编校问题。人教社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新版教材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作的修订,旧版本已经使用十多年,没有任何问题,但今年由于作了较多修订,出现了一些失误。


据了解,该新版人教版语文教材,各校于今年9月新学期投入使用,目前已使用三个多月。在三个多月里,老师同学们是否已认识到教材中的这些错误?人教社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位老师反馈前,其实我们很早就收到一些老师的反馈。老师反馈之后,我们表示这些地方确实有错误,让老师按正确的教法去告诉学生。” 该负责人表示,老师们平时提出的教材里的错误,人教社也会通过回信或电话直接沟通等形式,直接交流订正。


出错教材不会召回 明年印发时会纠错


该新版教材未来将如何弥补失误?人教社负责人表示,“现在就是以网上公开的方式进行更正,要以这个正确方法来教。老师其实也有这种责任,如果教科书有明显错误,他也应该纠正过来。”对于是否有可能把教材召回,人教社表示,“不可能把所有教材召回来,这是出版界史无前例的事情。在明年印发的时候,一定会把错误纠正过来,保证不会再出现错误。”对于是否将对各学校师生进行统一的告知,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涉及很多学校(不好实施),人教网的访问量比较大,各个学科老师要看到什么错误,都会求助于人教网的资源,“我们人教网每天有三四百万访问量,使用人教版教科书的很多老师都会来访问我们人教网。”


其他错误有争议待商量


除了人教社公开订正的6处错误外,彭帮怀老师还指出其他因为语言编写不规范、不准确的错误,共37处。对于其他错误为何不予订正,人教社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这些错误都反复进行了验证和确认,确实有几处是硬伤错误,但有些有待商量,构不成错误,“有的是有争议的,不是谁一定对谁一定错,这样说也可以,那样说也是可以的,不是错。”


对于此次教材的多处错误,人教社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教材确实是不能容许这种错误的,教材一般要求错误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二五以内。出版物是允许有一定误差的,如果完全没误差一般是做不到的。我们按这个标准肯定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们错了就是错了,我们道歉。现在我们把纠错机制建立起来,保证不耽误老师正常的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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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6 14:23:41 | 只看该作者
教材出错 道歉不如召回


作者:邓海建 来源: 《中国青年报?2013年12月4日
  
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七年级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近日,记者获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经在其网站人教网发出《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郑州晚报》12月3日)

这并非我国教材第一次遭受到公众的质疑。尽管我国《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但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教材不同于一般图书,它和词典一样,都属于规范性的出版物,其影响非一般出版物可比,理应以更高标准对待,尤其是对一些常识性差错,更要实行“零容忍”。

有意思的是,即便从人教网致歉信中承认的几处错误来看,别说是正规教材出版,就是商业报刊印制,恐怕也难以宽恕以下种种低级错误:譬如“沭浴”应为“沐浴”;“权威”应为“劝慰”;“……传不习乎?”,缺后引号,应加上……错得如此没有技术含量、如此夸张离奇,校对与审核的程序正义兜不了常识的底?

此前,郑州市一位老师发现人教版新版七年级语文书上有错误,并指出30多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随后,国内媒体密集跟进报道。问题是,若没有良心教师的怒而告之,这封羞答答的“致歉信”还会姗姗来迟吗?教材用了这么多日子,反馈不断、质疑不断,纠错机制何以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从致歉信的内容可以看出,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认有6处错误,而彭帮怀老师挑出的30多处错误中,大多数错误并没有被人民教育出版社认可。那么,这究竟是见仁见智的分歧、还是是非明辨的定论,总不能让公众继续去猜谜。此外,教材是卖给千千万万教师与学生的,出错之后,不声不响在官网上挂一封“致歉信”,有多少人能关注到?这般轻描淡写的姿态,诚意几何?

今天的中国教材市场,还不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自由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强化教材出版者的责任,更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汉语言文化传播,只有首先自尊自爱,才能赢得传承者的尊重与信赖。有一点是肯定的,中文的固本正源,不能只靠《汉字英雄》和《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等电视节目来实现,教材的教化与示范效应,是其必须担负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说,语焉不详又王顾左右的致歉,显得过于轻佻而缺少担当,制度究责应该迫在眉睫。一是建立健全教材召回制度,尤其是对于常识性错误或其他严重疏漏,出版方有责任以召回的姿态对内容负责;二是在召回制度基础上设立黑名单,将犯过严重错误的出版方列入教材招投标的黑名单,从市场准入的角度捍卫教材的权威与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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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8 21:33:30 | 只看该作者
教科书“硬伤”折射质量评价薄弱环节
 2013年12月07日 作者:王郢 

  教科书作为特殊的出版物,特别是在目前部分教师的教学仍然高度依赖教科书的情况下,其质量对于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的影响被突出和放大。

  在粗糙的教科书评价维度框架下,很难真正落实教科书评价的甄别功能,也就很难杜绝教材出现错漏。也正是教科书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相对滞后,制约了评价对于教材质量的把关作用。

  近日,郑州语文教师彭帮怀指出人教版初一语文教科书存在30多处错误,并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法庭一事引发公众热议。日前,人教社迅速作出回应,不仅在其官网上对6处错误进行公开更正,还就这些错误向广大师生读者致歉。

  出版物出现错误在所难免,但教科书作为特殊的出版物,特别是在目前部分教师的教学仍然高度依赖教科书的情况下,其质量对于教学效果和学生发展的影响被突出和放大。教科书中有“硬伤”,必然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有“硬伤”的教科书进入课堂,许多评论者忙着对出版机构“口诛笔伐”,然而,在笔者看来,更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教材建设中“评价”作用的缺失。就笔者观察,教材评价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的发展相对缓慢。当前,我国教材评价的标准尚不完备,评价方法也不够成熟,与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从评价标准上来看,现行的中小学教材编写与管理相关文件,只是对教材审定的原则和标准在宏观上作出基本规定,但不同学科、不同阶段的教科书具体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标准,各个维度及其下属指标之间权重如何等具体问题,目前尚无比较成熟的认识和操作。因而评价方法也就相应存在着经验性和主观性较强等特点,难以量化和精细化。在这种粗糙的评价维度框架下,仅仅采用主观体验和经验判断的方式,很难真正落实教材评价的甄别功能,也就很难杜绝教材出现错漏。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教材评价方法和标准的相对滞后,制约了评价对于教材质量的把关作用。

  教材审查与评价界限模糊。国际上实行教材审查的国家,往往更多关注教科书中传递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问题,而将对教科书质量的评价,包括内容的科学性、编排的利学利教性乃至装帧质量等都交给市场或第三方机构来完成。而我国实行的教材审定制度,“审定”包含了审查和评价两部分功能,客观上使得教材的“审”与“评”界限模糊,进而造成审查越位和评价缺位现象同时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定的评价作用。

  教材评价功能单一。教材评价,既包含对教材合格与否作出判断的甄别功能,也包含对教材的特色、优点、不足以及适应对象作出基本描述的分析功能,还包含为教材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提供信息反馈,以促进教材质量不断提高的反馈功能。由于能否通过审定直接决定了教材兴废的命运,这就使得教材评价的甄别功能被强化,而反馈功能被相对弱化。同时,由于教材选用权力并未真正下放,行政这只“看得见的手”仍然较深地介入教材选用,导致教材评价的分析功能也陷入被忽视的窘境。

  教材质量跟踪机制尚不完善。随着教学方式的不断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必然会出现部分教材难以满足教学实践需要的情况。对于这部分教材,应该通过何种途径来纠错与提高?如果不能达到教学要求,该以何种方式让其退出课程教学和教材市场?一些教材中出现重大错误又该如何弥补和止损?《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国家指导下的教材多样化”,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不同版本教材之间的良性竞争,进而提升教材质量。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但教材多样化政策实施以来,不合格教材的退出机制、教材错误的纠错机制及追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目前实践对上述问题仍然无法解答。尤其在2012年教材编写核准已经被取消的背景下,建立相应的教材编写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教材是国家教育目标的物化载体,是师生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线索和凭借,教材质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教材评价则是提升教材质量的重要环节。随着多样化政策的不断落实和深入推进,教材评价的方式、内容也应不断发展,最终以评价促进教材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王郢 作者系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

  《中国教育报》2013年12月7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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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2 12:30:11 | 只看该作者
人教社勘误表已发放学校 “纠错老师”仍待开庭2013年12月12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曹铮


郑州某初中,一位语文老师拿着刚到手的勘误表与人教版的语文教材一一对照。曹铮摄
记者11日从郑州多所中学获悉,人教版七年级语文课本“勘误表”目前已到达使用该教材的学校。接到该表的语文老师纷纷对记者表示,为课本纠错的老师这种敢于较真的精神,是一线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
11日,在郑州市某初中,刚接到七年级语文勘误表的老师们将其内容与手中的课本一一对照,并展开了热议。在现场,记者看到“勘误表”上订正了人教版七年级语文课本中出现的6处明显错误,分别列出了页码、行数,以及误、正的具体内容。
被这些老师热议的“纠错老师”彭帮怀任教于郑州某高校,因发现新版人教版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中,将“沐浴”误为“沭浴”等30多处错误,而将出版社和当地新华书店告上法庭。11月29日,人民教育出版社就此事在官方网站发出致歉信。12月10日,记者从人民教育出版社办公室获悉,该社已面向全国范围内使用该教材的学校发行“勘误表”。
获知“勘误表”已分发到使用该教材的师生手中,“纠错老师”彭帮怀对记者说道:“我找出的错误有30多处,这次勘误表只订正了6处。出版社告知我,其他错误是存在理解角度的问题,有争议性,要等他们研讨过后,才能进一步确定。我答应了等待他们研讨,毕竟我并不是权威。除此之外,我还是等待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
彭帮怀为语文教材纠错,状告出版社的事已备受社会关注,人教社此次“勘误表”的发行,又引发了学校内老师们的热议。几位常年从事初中语文教育的老师,面对记者的采访侃侃而谈。他们提到,在日常的工作中,也会发现课本中有错误,采取的处理方式是参照权威工具书进行讨论后,按照正确的标准教学,而并未一味迷信课本。

其中,一位名叫雷炀的老师谈到:“教材中的错误,是不应该出现的。出现后,再发行勘误表,实际上是亡羊补牢。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遇到教材上的错误,会采取先对照辞典等工具书,再按照正确的教给学生。那位给教材纠错的老师,态度很较真,值得赞许。”
“我们在平时的教学中,也发现教科书上的错误,但是由于沟通渠道的问题,一般我们的意见难以通达出版社。郑州那位给课本挑错误的老师,治学态度值得肯定。”另一位语文老师刘红军认为,对待学生使用的课本,出版社一定不能马虎,一定要态度严谨,防止错误课本直接到达学生的手中。“学生在这个阶段,对课本的正误,是不具备辨别能力的。”
“我觉得这位老师的行为,是开创了一种先河。”冯志娟老师对记者陈述道,“他和出版社打官司的行为,实际上是把一线教育工作者的声音传达给了出版社,是代表广大的老师、学生发出的一种诉求。”(曹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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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14:53:4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人教版语文教材的致歉信





2013年,遵照2011版课标精神,结合课改10余年来一线教师的建议以及课堂实践的反馈,我社对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 七年级上册》做了适度修订,但由于时间仓促,出现一些编校问题,给广大师生教学带来了困扰。近期,一些热心的师生和读者也通过各种途径向我们反映。

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的查对和梳理,将该册教材黑白本(2013年5月第3版)中已确认的错误更正如下。

1. P20 “读一读 写一写”中,“沭浴”应为“沐浴”。

2. P33 “读一读 写一写”中,“权威”应为“劝慰”。

3. P53  第三行 “……传不习乎?”,缺后引号,应加上。

4. P117 《化石吟》一诗,第4行和第5行之间应该空行。

5. 《后记》倒数第六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缺后书名号,应加上。

该册教材彩色本(2013年3月第2版)除上述更正外,另有:P105注释第3行,“佳,好、美”应为“嘉,好、美”。

教材出现错误,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是不应该的。对此,我们深感歉疚,特此致歉!我们将进一步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用心地编好教材。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的老师和同学,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也欢迎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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