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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三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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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1 06: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三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

     6月27日,本报刊发了题为《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内幕》(以下简称《内幕》)的报道,质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一边组织课题评审,一边自己申报课题;一边规定未结题不能申报新课题,一边是负责人多个课题未显示结题信息又承接新课题;负责人家属和合作单位也获得了国家课题”。 报道发表当日,全规办没有对本报作任何回复,但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公告,声明该办对课题的申报、评审、结题都有明确规定和严格程序。
然而,本报从读者中获得的反馈信息与全规办自己的说法恰恰相反:多名教育科研人员来函来电,讲述自己在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的奇怪遭遇,并对现有的评审规则和程序提出了强烈质疑。还有部分教育科研人员表示,全规办在课题成果鉴定时,鉴定费也存在去向不明的问题。
带着一些新的问题和质疑,中国青年报记者希望向全规办负责人求证,但多次联系均未获得回应。
国家重大课题的公开招标为何被随意取消
北京某高校教授赵宇(化名)长期关注教育改革、教育公平问题,是全国有相当知名度的学者。然而,2006年,他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时,却遭遇“从来没有碰到过”的事情。
那一年,他根据当年度的《课题指南》,准备申报“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教育公平和效率问题研究”这一国家重大课题。这也是当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唯一的一项国家重大课题。
《课题指南》中清楚地注明,国家重大课题为招标课题。
赵宇说,国家重大课题强调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区合作,对研究团队要求很高,为此他们做了精心准备,甚至邀请了包括香港中文大学等境外高校的研究者参与,“最后形成了厚厚的一整套申报材料”。
然而,让他们始料不及的是,当他们将申报材料送至全规办时,却被告知招标取消了,这个课题直接交由袁振国承担。
全规办2006年的立项课题名单显示,袁振国确实获得了该年度的“1”字号课题,课题名称与《课题指南》公布的名称一致,当时其工作单位显示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时任该司副司长。
赵宇说,教育部社科司正是负责组织、协调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并指导实施的单位。
他对全规办的这种做法非常生气:“我知道,即使是公开招标,也不见得没猫儿腻,不过程序还是会走的。但是,这次却连程序都不走了,本来是面向全国公告要公开招标的,却说废除就废除了,让我们这些申报者白费很多工夫,这样弃规则于不顾的情况,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
知情人士介绍,由袁负责牵头组织的“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教育公平和效率问题研究”有头无尾,最后“既没有出书,也没有出正式的课题报告”。
记者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鉴定结题一览表,确实也没查阅到该课题的结题记录。
后来,赵宇又接连申请过几次全规办的课题,却一次也没申请上。“全规办的课题评审过程非常不透明、不公开,这在教育科研领域是众所周知的,很多人对此怨声载道。”
这一看法,也获得了湖北某高校一知名教育研究专家的认同。这位专家曾多次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也总是榜上无名。他说:“连我自己都感到很奇怪,我们这些专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人总是拿不到课题,倒是全规办自己的工作人员和教育部的一些官员能够比较容易地拿走一些课题,可以说他们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较多地占用了学术研究的空间和资源。”
江苏省一所高校的教师也打电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就他了解的情况看,“公关”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他熟悉的人中,就有多名高校教师或行政领导,在没有或缺乏研究基础的情况下,获得了全规办国家级课题的立项,“一些搞农学、旅游、党史的,却申报上了教育领域的国家级课题,这不是笑话吗?”
根据他的提示,中国青年报记者检索了部分获得立项的人员研究履历,发现确实存在这种情况。这名教师说,申报课题时,论证报告需要看前期成果,“他们没有前期成果,怎么拿到了课题呢”?
曾当过评审专家的浙江某大学教授李新(化名)表示,没有相关研究基础的申报者,确实不应该获得这么高级别的课题,因为这种课题不是给新手准备的,申报者应当具备一定研究水准和能力。
项目合作是否存在利益交换
《内幕》一文中提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教科院”)先后与杭州下城、成都青羊等6个地区签订了合作协议,这6个地区成为中国教科院的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实验区每年给中国教科院提供支持,作为回报,这些实验区均可获得国家课题。
全规办与中国教科院的关系是,中国教科院院长兼任全规办主任。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中国教科院与这些实验区的合作协议中,确有“院方帮助实验区申报一项全国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条款。
知情人士表示,获得了国家级课题,从宏观上来说,对学校上档次和在评估中取得好成绩,从微观上来说,对教育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和评奖,都能起到决定性作用,“课题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他们还表示,中国教科院对外的这种合作不仅限于此,从2008年开始,刚升格不久的杭州师范大学(原为杭州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就与中央教科所(后改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开展了两项合作,一项是杭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杭师大”)对该校“2009~2025年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招标,中央教科所成为国内唯一一个中标单位。另一项是杭师大与中央教科所签订《国际教师学习与发展研究》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委托该所进行课题研究,该项目负责人为所长袁振国,项目的总经费为200万元。双方约定,成果将以国际研讨会、出版研究著作等形式呈现。
知情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于第二次合作,杭师大支付了研究经费以后,书并没有出版,但双方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杭师大每年都会邀请课题组成员前去指导,中国教科院也会邀请杭师大的领导和教师过来参加座谈会或进行课题研讨,双方关系很密切”。
多名知情人士指称,双方在合作时,全规办有帮助杭师大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约定。记者查询发现,2009年,杭师大一举获得了5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此后,该校每年也都获得了全规办课题立项。
中国教科院内部一位人士获知此信息后感到惊讶万分:“现在的地方高校真是太有钱了,我想不出来这帮人凭什么就能忽悠来这么多钱?!”
刚刚从杭师大校长位置调离的叶高翔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证实,杭师大确实与中国教科院开展过上述合作,“杭州师范大学2009~2025年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项目进行的是国际招标,还有美国和日本的团队竞标,最终中央教科所竞标成功。他也证实,这个项目的经费在100万元以上。
叶高翔教授表示,《国际教师学习与发展研究》的研究项目是该校二级学院与中央教科所合作的,他不太了解。对于双方合作时,是否有全规办帮助获得课题的约定,他说不太清楚。
多名知情人士则质疑,这里面是不是存在着拿课题去寻租或作利益交换的问题。他们说,中国教科院承接横向课题无可厚非,但把全规办设在中国教科院内,由中国教科院负责人同时担任全规办负责人,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怎么区分?作为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导实施研究项目的全规办,如何做到更中立一些,才能不陷入利益纠葛中,这些都值得深思。
部分成果鉴定经费哪儿去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列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的所有课题按期完成后,“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
然而,全规办课题的成果鉴定费去向也遭到了诸多质疑。《管理办法》规定,成果鉴定一般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方式,少量课题经批准后进行会议鉴定。
但记者发现,从可检索到的2010年3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情况报告起,大多数课题采用了“会议集中鉴定”,而非“同行专家通讯鉴定”。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规定:“成果鉴定所需经费从课题研究经费中支出。每项课题3000元。课题负责人在报送鉴定材料的同时向鉴定组织单位垫付鉴定费用,再由鉴定组织单位向专家支付。”
一位申请到课题的高校教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让他觉得蹊跷的是,全规办规定,成果鉴定费只收现金和邮局汇款,不能走全规办的银行账户,他的3000元鉴定费就是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汇给全规办的,直接汇到了全规办某工作人员名下,并且只有收据没有发票。
记者查询后也发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载明:“课题鉴定费可通过邮局汇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科主管王××’,并在汇款单备注栏写明课题负责人的姓名和课题批准号,以便查对。”
此外,还有知情人士表示,这笔钱的去向也颇为可疑。
他说,每个课题需要课题人交3000元鉴定费,以前,是5名专家为一组评委,通讯鉴定1个课题,每个评委的鉴定费是600元,3000元全部作为专家鉴定费支出。
近年来,全规办改变了评审规则,一组评委仍是5人,但改为5个课题放在一起会议集中鉴定,每名专家主要鉴定1个课题,然后汇总讨论,再集体在5个课题鉴定书上签名。全规办发给每个评委的鉴定费是1000元~2000元不等。
“虽然鉴定效率提高了,但是每名专家只是鉴定了一项课题,然后才汇总讨论意见,就同时在多项课题的鉴定书上签名,这其实是对鉴定工作的不负责任。”该知情人士说,另一个情况是,这种鉴定方式也节省下来了大量课题鉴定费。
“一组5个课题共有15000元鉴定费,但只有5000元~10000元作为专家评审费支出,而每个课题有1000元~2000元交上来的鉴定费余款去向不明。全规办一年有200多项课题需要鉴定,多余下来的几十万元到哪里去了呢?这需要全规办作出解释。”
对于上述问题,连日来,记者多次联系此前已答应接受采访的全规办常务副主任刘贵华,均未获得回应。记者多次拨打全规办主任袁振国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中国教科院纪委书记在电话中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是否接受采访需要请示上级部门,记者此后多次联系,截至记者发稿时,未获回音。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叶铁桥 谢湘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7月12日   07 版)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7: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程振伟:国家教科规划课题评审咋就成了“过家家”

6月19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的文件,要求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记者发现,在往年全规办课题评审中,多名全规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申报到了课题,并有负责人家属获得国家课题及负责人未结题继续申报等违规情况。(6月27日 中国新闻网)
自己申报课题,自己评审通过,或者让自己的家属申报,自己评审通过,这是哪门子的评审?国家教科规划课题是为国家教育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的,这么重大神圣的事情,咋就成了“过家家”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袁振国亲自兼任全规办主任,统筹领导全规办工作。审核负责人及评审工作人员自己申报课题,自己评审,不通过才怪,哪怕自己申报的课题狗屁不通,一样能瞒天过海。我们要问,申报课题与教育科研系统的评职称、资助、奖励等直接挂钩,这么严肃的事怎么成了类似小儿的“过家家”?这背后凸显了监督机制的缺失。
全规办课题管理依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有管理办法还违规,这不是典型的“知法犯法”吗?有法不依,难道这个“管理办法”就是为了给上级检查看的?或是为了堵群众的嘴用的?如果是为了堵住群众的嘴,那自己申报课题时,课题署名负责人好歹也重新找个“马甲”,居然明目张胆以自己的姓名示人,这不是公然藐视规则吗?这不是摆明了视群众监督为无物吗?
要杜绝这种明目张胆的“学术腐败”,需要立刻堵上监督机制的漏洞,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的上级主管单位教育部,须加强对全规办课题评审的监督,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一追到底,该查的查,该免官的免官,该追的钱追回。同时,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的举报要认真对待,这次若没有教育科研工作者的举报,就很难发现以往评审中居然有这么多的“暗箱操作”。最后,媒体监督也必不可少,在“网络问政”方兴未艾的今天,作为研究教育科学前沿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工作没有道理拒绝网络力量的参与。
国家教科规划课题评审成了“过家家”,其背后最大的漏洞在于参评者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在行政资源干预科研评审的情况下,只有努力去除科研评审中的行政干预,让具有行政级别的参评者退出,只当裁判员,或者在科研资源的评审上,让他们只当观众,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科研评审的不公。
(文/程振伟)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7: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永杰:怪不得教育这座大山越来越大



     教育部有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于1983年,负责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每年有400多项课题,经费达2000多万元。但就是这么一个机构,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仅在自己部门组织评审的课题中承接课题,还涉嫌违反课题管理办法。(6月27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全规办”。“全规办”主任、副主任都亲自申报课题,而且是国家重点课题。旧课题未结,新课题就来了。主任袁振国自己拿课题还不够,老婆也上阵拿。是他们工作积极主动吗?是他们带头示范乐于奉献吗?是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甘于挑重担吗?
NO,是他们在以权谋私。“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多爽啊,跑几秒,跳多高,自己说了算。袁振国2010年的课题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快三年了,不知道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得怎么样了?他的研究又产生了什么样的“生产力”?反正我们看到的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在不怎么样,择校是愈演愈烈,教育不公越来越甚。暑期马上来了,上学难上好学校更难的困惑再次来临,尤其在大中城市,家长为了孩子读书的“罹难期”不期而至,那种熬煎的滋味堪比酷刑。
不由得,想起了每年的植树节,每年三月底,都会有一大堆绿化数字见诸报端。有心人指出,如果那些数字实打实,我们的祖国早被大树覆盖几遍了。可惜的是,多少年了,绿化的数字依然如故,估计当真的人不会有几个。“全规办”干的活儿跟这差不多,每年三四百个课题,不知道有几个课题见了“成效”成了“生产力”?从1983年至今,30年了,上万个课题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估计让“全规办”说起来,肯定跟一朵花似的,可惜我们是啥也感受不到,上当受骗后倒很想骂它个祖宗三代过过瘾。
不用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就被“全规办”这样的机构糟蹋的不成样子,每年不光糊弄几千万的中央财政资金,还四处寻找合作单位,用国家课题的金字招牌,再去糟蹋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想必一些喜欢弄教育政绩的局长们都屁颠屁颠地不惜代价公关“全规办”,拿到国家课题就有可能官升三级呢。一切都是全规办说了算,成果完全可以满天飞。
不知道教育部是个多大的部?如果说大得连全规办这样的胡球弄机构都监督不了,都会变成灯下黑,那么要你教育部还有屁用?一个自摸的全规办,自己弄课题自己评,如果要问责任在哪里?良知在哪里?——不用说,我们都笑了,怪不得教育这座大山越来越大呢。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7:5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内幕
一边组织课题评审,一边自己申报课题;一边规定未结题不能申报新课题,一边是负责人多个课题。未显示结题信息又承接新课题;负责人家属和合作单位也获得了国家课题。
6月19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的文件,要求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这意味着,备受教育界瞩目的新一轮课题申请又开始了。
然而,就在这一时间的前后,多名教育科研人员向中国青年报写来举报信,甚至登门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到一点:“全规办负责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仅在自己部门组织评审的课题中承接课题,还涉嫌违反课题管理办法。”
情况究竟如何?记者展开了调查求证。
全规办多位负责人自己承接重点课题
资料显示,全规办是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正式成立于1983年。它设立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内,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兼任全规办主任,统筹领导全规办的工作。
全规办官方网站显示,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负责编制重点课题经费预算等。
“全规办的课题,主要分为国家级课题和省部级课题两种,前些年每年有两三百项,但近两年每年都在400项以上,在社科领域的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中占了不小的比例。”举报人说,由于高规格的课题跟教育科研系统的评职称、资助、奖励等直接挂钩,甚至还能破格评职称,所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了许多人眼中的“香馍馍”。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了近年来课题立项情况,发现确如举报人所言。以2011年度立项课题为例,一共有402项课题被立项,其中国家级重点课题8项,国家一般课题87项,国家青年课题72项,教育部重点课题144项,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91项。
根据举报人介绍的情况,记者发现,确有多名全规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申报到了课题。如现任全规办主任,同时也担任着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的袁振国,在2010年的立项课题名单中,第一项就是他的名字,课题名称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研究”,这是一项国家重点课题,课题批准号为“AHA100001”。
“从编号也可看出,全规办主任获得了‘1’字号课题,这合适吗?”举报人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袁振国本人至少4次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中3次是国家重点课题,一次是教育部重点课题。不过,获得前3次课题时,他没有在全规办工作。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常务副主任曾天山在任期间也有课题立项。
曾天山现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2003年至2011年期间,他担任全规办副主任。2005年,他的名字出现在全规办公布的立项课题名单中,获得的一项教育部重点课题,名为“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创新研究”,课题批准号是“DFA050094”。
2009年,曾天山的名字又出现在当年度的立项课题名单中,这次获得的是一项国家一般课题,名称为“我国教育科研成果影响力研究”,课题批准号是“BFA090019”。
现任全规办副主任刘贵华,其名字也出现在2009年度的立项课题名单中,他获得了一项教育部重点课题,名称为“区域教育发展模式研究”,课题批准号是“DGA090157”。资料显示,2009年他已担任全规办副主任。
全规办副主任张彩云,在2010年度也获得一项教育部重点课题,课题名称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退出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是“DFA100234”。
“这完全没有顾及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一边自己主持和组织课题评审,一边自己申报承接课题。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做法,损害了学术的公平正义。”举报人如此评价道。
负责人家属和合作单位也获得了国家课题
全规办负责人家属也获得了该办的国家课题,这尤其受到举报人的诟病。2009年,对外经贸大学英语学院教授窦卫霖获得了一项国家一般课题,标题为“教育公平的话语分析”,课题批准号为“BFA090016”。多名举报人证实,窦卫霖是袁振国的妻子。
对外经贸大学网站资料显示,窦卫霖是该校硕士生导师,跨文化交流学科带头人,主要讲授跨文化(商务)交际、商务英语专业课程以及大学英语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跨文化交际、跨文化商务沟通、政治话语与对外传播、语言与文化、商务英语语言及教学研究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
“她的研究领域跟教育公平不搭边,却奇迹般地拿下了教育公平的课题,而许多多年从事教育公平研究的人却无法申请到这样的课题。”举报人说。
论文数据库“中国知网”可查询到窦卫霖的论文28篇。结果显示,她关于教育公平的4篇论文都发表于2012年9月之后,此前发表的论文没有与此研究领域相关的。
举报人还称,从2008年5月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先后与杭州下城、成都青羊、大连金州新区、深圳南山、宁波鄞州、重庆九龙坡等6个地区签订了合作协议,这6个地区成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
举报人称,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实验区每年给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提供支持,作为回报,这些实验区均可获得国家课题。
全规办公布的信息显示,上述地区确实都获得了国家课题:2008年,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教育局获得名为“以教育生态理论促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实践研究”的国家课题;2010年,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政府获得了名为“我国西部县级区域教育现代化行动研究”的国家课题;同年,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获得了名为“我国区域教育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的国家课题;2011年,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获得了名为“国际视野下的区域卓越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国家课题;2012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获得了名为“高位提升,惠及全民——鄞州教育综合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国家课题;同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获得了名为“西部区域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研究”的国家课题。
“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获取利益,反过来又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作为回报,此举是人为操作国家级课题的评审,明显不妥。”举报人这样表示。
未结题继续申报被指违反规定
举报人称,全规办负责人在申报课题中还违反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全规办课题管理所依据的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了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人应符合的条件,其中第4款明确规定:“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第3款也规定:“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然而,举报人说,全规办主任袁振国除2001年度立项的国家重点课题“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案例研究”通过了专家鉴定并结题外,其余的项目均未见结题。
记者查证后发现,袁振国主持的这项课题批准号为“AFA010001”,其工作单位注明的是“华东师范大学”。在2000年担任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前,袁振国在华东师范大学工作多年。
这项课题的成果曾被媒体广泛报道。2005年6月27日,《中国青年报》曾以“政策是造成教育差距拉大的主因”为题,整版报道了由袁振国主持的“转型期中国重大教育政策的案例研究”课题组研究成果。
记者查阅了2004年以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鉴定结题一览表,在2005年第二季度的鉴定结题一览表中找到了这项课题的结题证书编号,为“0071”。
资料显示,袁振国在2005年又获得一项教育部重点课题,课题名称为“未来十五年我国重大教育问题的预测与对策研究”,课题批准号为“DGA050096”,其工作单位仍显示为“华东师范大学”。
2006年,袁振国再次获得一项国家重点课题,课题名称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教育公平和效率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为“ZFA060001”,其工作单位显示为“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加上2010年获得的“1”字号课题,袁振国近年来一共获得了3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课题。
然而,举报人称,从2005年的课题起,一直到2012年6月,在历年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鉴定结题一览表中,再也找不到其课题结题信息。
举报人认为,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申请项目
负责主持和组织课题评审的机构,其负责人自己在其中承接和申报课题,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举报人认为,这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甚至是一种变相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挂个课题既有面子,还有经济利益。”举报人称,随着国家对社会科学研究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国家重点课题资助的经费不菲。在其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一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上面显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资助标准为20~2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12~1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标准为10~12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平均为3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平均为2万元。”有业内人士估算2011年度资助总额至少在2000万元以上。
举报人说,国内有些管理得较好的科研基金,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如2005年3月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章程》就明文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此有过多次强调。2005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台《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再次要求“不准我委在编工作人员申请或者参加申请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2月,国务院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该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009年1月通过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三章第十一条甚至还规定:“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正式在编人员在退休或调离2年内也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项目。”
举报人还称,作为全规办负责人,根本就没有时间做课题研究。“他们作为管理者,日常工作很多,哪有时间和精力来做研究?”
情况究竟如何?6月25日,记者与袁振国取得了联系,想就反映全规办的一些课题在操作过程中有一些不规范、不合理的地方,听听他的意见。
他表示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我需要知道消息来源和具体事实,我们见面需要有报社公函,谈话需要录音。如果你们同意我会让办公室安排”。
本报记者同意出具公函、现场录音,他表示“在部里开会,今天不行了”,“明天和你联系”。
6月26日,袁振国与记者取得联系,记者再次要求当面采访,他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人大学习,回头我让他跟你联系。”记者表示,因为接到的反映中有些情况涉及其本人,需要向他本人求证。他回短信称:“涉及我个人通过纪委。”此后,记者多次发短信、打电话都没有回音。
6月26日下午,本报记者来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在袁振国办公室,他一再表示,安排全规办常务副主任刘贵华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表示,有一些质疑跟他本人直接相关,并且向他提了是否未结题继续申报课题及其妻子申报到教育规划课题被质疑的问题,他仍表示,这些问题由刘贵华负责回答,“他都能回答,没有什么不能回答的”。
袁振国还说:“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完全是公开的,按照程序进行的,如果这个过程当中涉及到我有不符合规程什么的问题,那就不是你来采访我的问题……你没有权限来采访我个人的问题。”
记者问刘贵华什么时候能接受采访,袁振国表示,刘要在外学习一周,目前不能接受采访。刘贵华则回短信称要到“下周”。
此后,记者多次打电话和发短信给曾天山、窦卫霖,截至发稿前,均未获得回应。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叶铁桥 谢湘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6月27日   07 版)

 楼主| 发表于 2013-7-31 08: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接受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请辞申请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叶铁桥 谢湘)今天,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全院大会上,代表教育部党组宣布,袁振国不再担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及相关职务。据悉,这项决定是教育部党组今天上午作出的。
6月27日,本报首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内幕》,一个月来,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袁振国多方面的违规表现,媒体及网络质疑声、追问声不断。教育部党组决定接受袁振国的辞职申请,可视作对舆论监督所作的认真回应。
出席今天会议的还有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教育部人事司司长管培俊以及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徐开濯。
下午4时,中国教科院全院大会正式开始。王立英在大会开始阶段宣读了《教育部关于袁振国不再担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的通知》。通知中说,经有关部门了解,袁振国违反公费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教科院出差财务报销也存在不规范等问题,经7月29日上午教育部党组会议决定,接受本人申请,同意袁振国不再担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等相关职务,由教科院党委书记徐长发主持工作。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在随后的讲话中表示,教科院领导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他强调,当前中国教科院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制度建设。
郝平要求中国教科院做到学术民主、科学决策,在学术评审等环节去行政化,坚持独立、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科研课题公开竞争、择优立项,他强调,“要理顺行政与学术的关系,充分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杜绝科研课题评审人员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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