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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附:寻找马屁股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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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9 02:07: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何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对溺水事故,学校不应消极预防,而应积极应对。最好的预防是教会学生游泳,学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自救、自护。为此,学校一要加强管理;二要加强教育;三要采取必要措施,科学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1.加强管理
  (1)学校要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果断处置。
  (2)学校要与当地政府和社区一起积极创造条件,在学校周边不适于游泳的水域插上警示木牌,提醒学生不得下水。
  (3)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夏季暴雨季节易发生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被洪水围困或冲走的事故,学生家长与教师要了解学生所经过的道路存在哪些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不慎落水或被水冲走。
  (4)加强学校与附近水域地区居民的联系,发放学校事故警报联系卡给居民,便于居民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告知学校。农村学校可以通过发放“告家长信”,在池塘边、江边等设警示性标志,实行学生放学“路队”制,聘请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预防学生发生溺水事故。
  2.加强教育
  (1)学校可根据当地的季节变化,及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初夏与暑假前是防溺水教育的重点时间段。雨季教育重点是预防学生被洪水冲走,初冬与早春应提醒学生预防落入冰窟而溺水。
  (2)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在没有成人带领的情况下私自游泳。更不许在上下学路上和节假日私自或结伴到非游泳水域(如水库、池塘、湖泊、河流、水坑等)游泳。
  (3)学校要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会,向家长宣讲防溺水的知识,请家长与学校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工作。教育学生不去不明水域游泳,不在没有成年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提高防止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3.要教会学生游泳和自救
  (1)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游泳时,除让学生通过大量的练习,熟练掌握游泳的基本技能外,还要训练学生在出现溺水的迹象时(如被水草缠住或腿抽筋),如何自救并进行相应的训练。在开设游泳课的过程中,也要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以防发生意外。
  (2)在正规游泳池和进行游泳训练的场所,要教育学生不得打闹,不得在水下拽腿,以防呛水。在不了解水域深浅的地方不练习跳水,以免造成危险和伤害。
  (3)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水中发现有危险时,要沉着冷静,不要紧张,因紧张会使身体的密度加大,更容易迅速沉入水中;也不要乱扑腾,尽可能使鼻子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密度减小,可浮出水面。
  (4)中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救助他人的能力有限。要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能贸然救助,防止在救助他人时自己溺水身亡。在这种情况下,要向四周大声呼救,请周围的成年人救助溺水者。当周围没有人时,可跑到距事发地点最近的村庄去求救。现场可用投木板、救生圈、长杆、绳子等方式,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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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02:10:58 | 只看该作者
方兴未艾的生命文化研究
 
  ??“生命文化丛书”(第一辑)推介 张新庆 中华读书报  

 一个全面发展的个体应是“自然生命”和“社会文化生命”二者的完美统一。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丛书承载了诸多的有关生命的厚重的文化内涵,引导着我们进入一个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

  2005年5月,一个名为“东方生命文化研究所”的学术团体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其宗旨是:研究、传承和普及具有东方特色和世界意义的生命文化。从2007年1月28日举办的生命文化研讨会暨“生命文化丛书”(第一辑)发布会上获悉:经过该研究所的专家学者一年多的研讨和创作,一套有较高学术品质的“生命文化丛书”由中医古籍出版社出版了。

  与一般的文化学研究不同的是,生命文化研究重在对人之生命的文化解读。参照当下流行的“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揭示人的生命奥秘不仅需要生物医学和医疗保健方面的研究,也要不断树立生命意识,反思生命的意义,珍视生命之宝贵,关爱他人生命,改善生命质量,增进生命价值,维护人的尊严。一个全面发展的个体应是“自然生命”和“社会文化生命”二者的完美统一。摆在读者面前的这套丛书承载了诸多的有关生命的厚重的文化内涵,引导着我们进入一个丰富多彩的生命世界。实际上,我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不同程度上关注和实践着生命文化。正如该丛书主编之一陆莉娜教授所说:“生命文化研究如同一趟列车,人人都可以乘坐和发表见解,共同解读生命的真谛。”  

 在这套丛书中,《您听我说》和《咀嚼生命》是两本导读性的论著,读者不妨优先阅读,以便了解生命文化的大概。《您听我说》一书可以看作是“生命文化丛书”的引子,它识别了生命文化研究的方向、重点,也揭示了基本的理论框架。它精选了专家和听众之间关于生命文化的精彩对话。在北京人民广播的著名主持人苏京平的主持下,广大听众通过电波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生命难题,现场的专家即兴发表感言,解说了生命的意义。作为本套丛书的理论基石,《咀嚼生命》把生命文化视为人文思想、精神、文化和教育的基础,科学性、艺术性和哲理性的有机统一。本书概括了生命文化的基本概念:生命意识、生命关怀、生命尊严,等等。从副标题“生命文化漫谈”来看,作者并非要刻意构造一个完善的理论体系。事实上,正如本书的作者之一黄宗汉老人指出的那样:“学科体系的建立不可能一蹴而就。”生命文化研究是一个学科群,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的共同参与和建构。  

 很多人喜欢研读《红楼梦》或《易经》。《大吃一经》、《人生易经》和《生命大交换》向人们展示了研究方式的多元化,以及生命文化研究的宽广视角。“红楼热”近年来甚嚣尘上,但《红楼梦》中的茶文化、酒文化、养生之道、食疗法等饮食文化却鲜为人知。初读袁玉兰教授撰写的《大吃一经》后,不少读者也会“大吃一惊”。作者捕捉到了《红楼梦》中饮食文化的重要元素和细节。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恰当地区分了“吃的文化”与“文化地吃”,激发起人们重读红楼的浓厚兴趣。湖南大学雷祯孝教授呈现给读者的有《人生易经》和《生命大交换》两本著作。这两本书对《易经》、《诗经》等传统文化的精髓进行了深刻的生命文化反思。这两本书提示我们,要与我之外的生命进行精神大交换,让青春常驻。

  众所周知,“癌症”、“临终关怀”和“英年早逝”等都是一些沉重的生命话题,《癌症可以战胜》和《最后的陪伴》这两本随笔散文即探讨了这些主题。归国创业的于宝法在美期间发明了“缓释库技术”,用自身的实践变革着肿瘤化疗用药方式。《癌症可以战胜》一书传递给人一种强烈的印象:癌症的治疗方法可以有更大的创新空间,人类终将战胜癌症。由中国生命关怀协会编写的《最后的陪伴》旨在告诉广大的患者和家属,晚期病人需要什么?我们能提供什么?“逝者已矣,生者当思。”中国医师协会的张超和陆君二位的《名人天路》以公众人物的英年早逝为引子,采用了科普的写作手法,揭示了个人健康的“隐形杀手”:饮食偏好、营养不良、缺乏运动、心理压力大和不良嗜好,等等。  

 《残缺的美丽》(李海涛和赵经平著)和《呼唤阳光》(周盛平著)的文学性很强。孔子云:“不知生,焉知死。”对多数从死神身边擦过的人而言,“不知死,焉知生”。千手观音中的舞者有着与众不同的生命轨迹,他们是残缺的,但缺失可以是无限美丽的。包括人在内的万物都离不开阳光普照,但有时自然光无法照亮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呼唤阳光》一书关爱的就是一个游离于社会边缘的艾滋病部落。有关政府部门的重视、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是驱逐艾滋病魔的利器。

  简言之,这套丛书科学性强,道德使命感强,又融思想、艺术、实用和休闲知识于一体。当然,生命文化研究是一项方兴未艾的事业,学界尚需把有关研究推向深入:从复杂的生命文化现象中提炼精华,有效地沟通学科间的联系并探求深层规律,建设性地解决不同类型生命文化间的冲突,为国家生命文化建设提供政策和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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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12:44: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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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9 17:54: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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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17:00: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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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17:05:20 | 只看该作者
中小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家庭生活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如何防止烫伤?
烫伤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故。在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是被热水、热油等烫伤。如何防止烫伤呢?
1.从炉火上移动开水壶、热油锅时,应该戴上手套用布衬垫,防止直接烫伤;端下的开水壶、热油锅要放在人不易碰到的地方。
2.家长在炒菜、煎炸食品时,不要在周围玩耍、打扰,以防被溅出的热油烫伤;年龄较大的同学在学习做菜时,注意力要集中,不要把水滴到热油中,否则热油遇水会飞溅起来,把人烫伤。
3.油是易燃的,在高温下会燃烧,做菜时要防止油温过高而起火。万一锅中的油起火,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应该尽快用锅盖盖在锅上,并且将油锅迅速从炉火上移开或者熄灭炉火。
4.家里的电熨斗、电暖器等发热的器具会使人烫伤,在使用中应当特别小心,尤其不要随便去触摸。

如何安全使用高压锅?
用高压锅做饭,节省时间和能源,许多家庭都使用它。高压锅在使用时,锅里的温度高、压力大,所以安全问题十分重要。
l.使用高压锅之前,首先要检查锅盖的通气孔是不是通畅,安全阀是不是完好无损。
2.在使用中,不要触动高压锅的压力阀,更不要在压力阀上加压重物或者打开锅盖。
3.饭菜做好以后,不能马上拿下压力阀或者打开锅盖,要耐心地等待锅里的高压热气释放出来后,才能拿下压力阀,打开锅盖。

如何安全使用刀具?
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菜刀、水果刀、剪刀等刀具,这些刀具锋利、尖锐,使用不慎,就可能造成伤害。在使用刀具时应当注意:
1.使用刀具时应当注意力集中,不用刀具比划、打闹,更不能拿着刀具互相开玩笑,以免误伤别人或自己。
2.刀具暂时不使用时,要妥善保存起来,放在安全稳妥的地方,不要使刀具的尖和刃部突出、暴露在外,以防止刀具被碰落而伤人或者有人不慎触碰而受伤。

如何安全使用煤气?
人们通常把天然气、石油液化气、煤气等可燃性气体都叫做煤气。煤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它也会造成灾难。使用煤气要注意以下各点;
1.认真阅读燃气器具等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
2.使用人工点火的燃气灶具,在点火时,要坚持“火等气”的原则,即先将火源凑近灶具然后再开启气阀。
3.经常保持燃气器具的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检修;使用过程中遇到漏气的情况,应该立即关闭总阀门,切断气源。
4.燃气器具在工作状态中,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止火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漏而发生火灾。
5.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

使用煤炉取暖怎样预防煤气中毒?
目前我国北方许多地区冬季取暖仍采用煤炉,因使用炉火不慎而造成煤气中毒的事故常有发生,怎样防止煤气中毒呢?
1.用煤炉取暖,一定要安装烟筒和风斗。
2.定期清扫烟筒,保持烟筒通畅,如果发现烟筒堵塞或漏气,必须及时清理或修补。
3.经常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伸出室外的烟筒,还应该加装遮风板或拐脖,防止大风将煤气吹回室内。

如何安全用电?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如何安全使用电器?
如今,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熨斗、吹风机、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越来越多地进人了家庭。使用家用电器,除了应该注意安全用电问题以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家用电器用途不同,使用方法也不同,有的比较复杂。一般的家用电器应当在家长的指导下学习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电器则不要自己独自使用。
2.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3.电吹风机、电饭锅、电熨斗、电暖器等电器在使用中会发出高热,应注意将它们远离纸张、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发生火灾;同时,使用时要注意避免烫伤。
4.要避免在潮湿的环境(如浴室)下使用电器,更不能使电器淋湿、受潮,这样不仅会损坏电器,还会发生触电危险。
5.电风扇的扇叶、洗衣机的脱水筒等在工作时是高速旋转的,不能用手或者其他物品去触摸,以防止受伤。
6.遇到雷雨天气,要停止使用电视机,并拔下室外天线插头,防止遭受雷击。
7.电器长期搁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蚀而损坏,重新使用前需要认真检查。
8.购买家用电器时,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合格产品。

在居室内活动应怎样注意安全?
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l.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5.防火灾。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居室内随便玩火,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
6.防意外防害。改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床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烫伤了怎么办?
生活中发生烫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l.对只有轻微红肿的轻度烫伤,可以用冷水反复冲洗,再涂些清凉油就行了。
2.烫伤部位已经起小水泡的,不要弄破它,可以在水泡周围涂擦酒精,用干净的纱布包扎。
3.烫伤比较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进行诊治。
4.烫伤面积较大的,应尽快脱去衣裤、鞋袜,但不能强行撕脱,必要时应将衣物剪开;烫伤后,要特别注意烫伤部位的清洁,不能随意涂擦外用药品或代用品,防止受到感染,给医院的治疗增加困难。正确的方法是脱去患者的衣物后,用洁净的毛巾或床单进行包裹。

受了外伤怎么办?
受了外伤,比较严重的,需要送医院诊治。比较轻微的,可以按照下述方法来处理:
1.出现伤口并且出血的,需要清洗伤口并擦涂消毒、消炎的外用药,如消炎粉、红药水、创可贴等。此外还要注意:保持伤口局部的温暖干燥;可多吃鸡蛋、瘦肉、豆类、乳类等蛋白质含量多的食品;适当服用维生素C或多吃些新鲜蔬菜和水果;合理换药,保持清洁。这样做,有利于伤口的痊愈。
2.肌肉、关节、韧带等扭伤的,不能立即按摩或热敷,以免加重皮下出血,加剧肿胀。应当立即停止活动,使受伤部位充分休息,并且冷敷或用冷水浸泡。待24小时至48小时以后,皮下出血停止再改用热敷,以促进消散瘀血,消除肿胀。

怎样预防异物进入气管?
气管是人呼吸的通道,如果误将异物吸入气管,就有可能引发咳嗽、呼吸困难、窒息,甚至危及生命。怎样预防异物进人气管呢?
1.气管异物一般是从口腔误食进入的,所以不要将钮扣、玻璃珠、图钉等物含在嘴里。这样既不卫生,又容易发生危险。
2.吃东西时不要同时做别的事情,更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以免将口中的食物误吸入气管内。
3.一旦有异物进人气管,应立即送往医院诊治。

沙尘等异物进入眼睛怎么办?
如果有煤屑、沙子进人眼睛里,千万不要用手去揉,而应当采取下列方法:
1.异物进人眼睛便会引起流泪,这时可以用手指捏住眼皮,轻轻拉动,使泪水进人有异物的地方,将异物冲出来。
2.可以请人用食指和拇指捏住眼皮的外缘,轻轻向外推翻,找到异物,用嘴轻轻吹出异物,或者用干净的手帕轻轻擦掉异物。翻眼皮时要注意将手洗干净。
3.如果眼中的异物已经嵌入角膜,或者发现别的异常情况,千万不要随意自行处理,必须请医生处置。

日常生活中怎样注意饮食卫生?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注意:
1.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菜、野果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4.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5.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往往卫生质量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6.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保护视力应当注意什么?
中小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所以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保护视力十分重要。为此,应当做到:
1.读书、写字的姿势要端正,眼睛与书本的距离应保持大约30厘米。
2.连续读书、写字1小时左右要休息片刻,或者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3.不要在昏暗的光线下或阳光直射的条件下看书、写字。
4.不要躺在床上读书,也不要在走路或者乘坐汽车时看书。
5.不要长时间看电视、操作电脑或者玩电子游戏机。
6.每天坚持定时做眼保健操,预防近视眼。

户外活动安全
同学们到户外郊游、野营、游戏、体育锻炼,活动的空间更广阔,接触的事物更加复杂多样,存在的危险因素也增加了。户外活动应当注意的安全问题有哪些呢?

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l.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怎样保证郊游、野营活动的安全?
郊游、野营活动的地点大都远离城市,比较偏远,物质条件较差.所以,要注意以下各点:
l.要准备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
2.准备好手电筒和足够的电池,以便夜间照明使用。
3.准备一些常用的治疗感冒、外伤、中暑的药品。
4.要穿运动鞋或旅游鞋,不要穿皮鞋,穿皮鞋长途行走脚容易磨泡。
5.早晨夜晚天气较凉,要及时添加衣物,防止感冒。
6.活动中不随便单独行动,应结伴而行,防止发生意外。
7.晚上注意充分休息,以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参加活动。
8.不要随便采摘、食用蘑菇、野菜和野果,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9.要有成年人组织、带领。

集体野营、郊游活动应注意什么?
集体野营、郊游活动参加的人数较多,更需要加强组织和准备工作,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
2.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制订活动纪律,确定负责人。
3.最好要求参加活动的人统一着装(如穿校服),这样目标明显,便于互相寻找,防止掉队。
4.所有参加活动的人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统一指挥。

登山活动应注意什么?
登山对人的身心健康大有好处,但也潜伏着一定危险。为了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l.登山时有老师或家长带领,要集体行动。
2.登山的地点应该慎重选择。要向附近居民了解清楚当地的地理环境和天气变化的情况,选择一条安全的登山路线,并做好标记,防止迷路。
3.备好运动鞋、绳索、干粮和水。在夏季,一定要带足水,因为登山会出汗,如果不补充足够的水分,容易发生虚脱、中暑。
4.最好随身携带急救药品,如云南白药、止血绷带等,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派上用场。
5.登山时间最好放在早晨或上午,午后应该下山返回驻地。不要擅自改变登山路线和时间。
6.背包不要手提,要背在双肩,以便于双手抓攀。还可以用结实的长棍作手杖,帮助攀登。
7.千万不要在危险的崖边照相,以防发生意外。

游泳时应注意什么?
游泳是一项十分有益的活动,同时也存在着危险。要保证安全,应该做到:
l.游泳需要经过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肺结核、中耳炎、皮肤病、严重沙眼等以及各种传染病的人不宜游泳。处在月经期的女同学也不宜去游泳。
2.要慎重选择游泳场所,不要到江河湖海去游泳。
3.下水前要做准备活动。可以跑跑步、做做操,活动开身体,还应用少量冷水冲洗一下躯干和四肢,这样可以使身体尽快适应水温,避免出现头晕、心慌、抽筋现象。
4.饱食或者饥饿时,剧烈运动和繁重劳动以后不要游泳。
5.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跳水。
6.发现有人溺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

滑冰如何保证安全?
滑冰融健身与娱乐为一体,是一项深受同学们喜爱的活动。怎样才能保证活动的安全呢?
l.要选择安全的场地,在自然结冰的湖泊、江河、水塘滑冰,应选择冰冻结实,没有冰窟窿和裂纹、裂缝的冰面,要尽量在距离岸边较近的地方。初冬和初春时节,冰面尚未冻实或已经开始融化,千万不要去滑冰,以免冰面断裂而发生事故。
2.初学滑冰者,不可性急莽撞,学习应循序渐进,特别要注意保持身体重心平衡,避免向后摔倒而摔坏腰椎和后脑。在滑冰的人多时,要注意力集中,避免相撞。
3.结冰的季节,天气十分寒冷,滑冰时要戴好帽子、手套,注意保暖,防止感冒和身体暴露的部位发生冻伤。
4.滑冰的时间不可过长,在寒冷的环境里活动,身体的热量损失较大。在休息时,应穿好防寒外衣,同时解开冰鞋鞋带,活动脚部,使血液流通,这样能够防止生冻疮。

在游乐场活动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近些年来,游乐业发展迅速,大大小小的游乐场遍布各地。去游乐场活动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
l.最好有家长或老师带领,活动时要遵守游乐场的安全规定。
2.要选择经国家检测合格,比较安全、正规的游乐场。
3.参加每一项活动,都要严格按规定采取保险措施,例如系好安全带、锁好防护栏等、不要开玩笑或冒险做出一些危险的举动。
4.患病或身体不适时,不要勉强参加活动。

游戏时如何保证安全?
游戏是同学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游戏中也要树立安全观念:
1.要注意选择安全的场所。要远离公路、铁路、建筑工地、工厂的生产区;不要进人枯井、地窖,防空设施;要避开变压器、高压电线;不要攀爬水塔、电杆、屋顶、高墙;不要靠近深湖(潭、河、坑)、水井、粪坑、沼气池等。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危险,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伤亡事故。
2.要选择安全的游戏来做。不要做危险性强的游戏,不要模仿电影、电视中的危险镜头,例如扒乘车辆、攀爬高的建筑物、用刀棍等互相打斗、用砖石等互相投掷、点燃树枝废纸等。这样做的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预料不到的恶果。
3.游戏时要选择合适的时间。游戏的时间不能太久。这样容易过度疲劳,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最好不要在夜晚游戏,天黑视线不好,人的反应能力也降低了。容易发生危险。

放风筝应该注意什么?
春天,放学后或节假日,许多同学爱到户外去放风筝。放风筝应该注意什么呢?
1.不要在公路或铁路两侧放风筝。公路上来往车辆多,情况复杂,铁路上也常有火车通过。许多同学为了把风筝放起来,只顾向前奔跑,还有的同学喜欢拉着风筝线倒退着走,这时如果有火车或汽车通过,就容易出交通事故。
2.不要到农村场院内放风筝。农忙时,场院内有许多临时安装的电灯、电闸等。如果不注意,风筝搭上电线,造成短路,不但有触电的危险;还有可能引起火灾。
3.不能在设置高压线的地方放风筝。这些地段高压线密集,若风筝搭在高压线上,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电器设备的损坏。

燃放烟花爆竹如何保证安全?
烟花爆竹在许多城市已经明令禁止燃放了,但在有些地方仍然是允许的。在明令禁止的地方,同学们要认真遵守当地的有关法规;在允许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时该如何注意安全呢?
l.儿童燃放爆竹时应该由大人带领。
2.烟花爆竹应该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炉火旁。
3.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也不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4.严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这样做很容易伤人。
5.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这样做很危险,容易发生伤害。
6.点燃鞭炮后,若没有炸响,在未确认不存在安全问题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横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钻天猴”之类的升空高、射程远的难以控制的品种,以防止引起火灾或炸伤人。

上体育课时衣着上应注意些什么?
上体育课大多是全身性运动,活动量大,还要运用很多体育器械,如跳箱、单双杠、铅球……所以为了安全,上课时衣着有一定的讲究。
l.衣服上不要别胸针、校徽、证章等。
2.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要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
3.不要佩戴各种金属的或玻璃的装饰物。
4.头上不要戴各种发卡。
5.患有近视眼的同学,如果不戴眼镜可以上体育课,就尽量不要戴眼镜。如果必须戴眼镜,做动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做垫上运动时,必须摘下眼镜。
6.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应当穿球鞋或一般胶底布鞋。
7.衣服要宽松合体,最好不穿钮扣多、拉锁多或者有金属饰物的服装。有条件的应该穿着运动服。

上体育课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体育课在中小学阶段是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重要课程。体育课上的训练内容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安全上要注意的事项也因训练的内容、使用的器械不同而有所区别。
1.短跑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跳远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措施。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铅球、铁饼、标枪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跳高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篮球、足球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参加运动会要注意什么?
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多、持续时间长、运动强度大、参加人数多,安全问题十分重要。
1.要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调度指挥,这是确保安全的基本要求。
2.没有比赛项目的同学不要在赛场中穿行、玩耍,要在指定的地点观看比赛,以免被投掷的铅球、标枪等击伤,也避免与参加比赛的同学相撞。
3.参加比赛前做好准备活动.以使身体适应比赛。
4.在临赛的等待时间里,要注意身体保暖,春秋季节应当在轻便的运动服外再穿上防寒外衣。
5.临赛前不可吃得过饱或者过多饮水。临赛前半小时内,可以吃些巧克力,以增加热量。
6.比赛结束后,不要立即停下来休息,要坚持做好放松活动,例如慢跑等,使心脏逐渐恢复平静。
7.剧烈运动以后,不要马上大量饮水、吃冷饮,也不要立即洗冷水澡。

参加集体劳动等社会实践如何保证安全?
中小学生在学校学习阶段,常有机会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到工厂农村参加义务劳动,开展社会调查,参加各类公益活动等等。如何保证参加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呢?
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学们将面对许多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或不熟悉的事情,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事。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3.参加劳动,同学们必然要接触、使用一些劳动工具、机械电器设备,在这个过程中,要仔细了解它们的特点、性能、操作要领,严格按照有关人员的示范,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进行。
4.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5.注意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外出活动如何防止中暑?
中暑是人持续在高温条件下或受阳光暴晒所致,大多发生在烈日下长时间站立、劳动、集会、徒步行军时。轻度中暑会感到头昏、耳鸣、胸闷、心慌、四肢无力、口渴、恶心;重度中暑可能会伴有高烧、昏迷、痉挛等。
户外活动如何防止中暑呢?
1.喝水。大量出汗后,要及时补充水分。外出活动,尤其是远足、爬山或去缺水的地方,一定要带够充足的水。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带些水果等解渴的食品。
2.降温。外出活动前,应该做好防晒的准备,最好准备太阳伞、遮阳帽,着浅色透气性好的服装。外出活动时一旦有中暑的征兆,要立即采取措施,寻找阴凉通风之处,解开衣领,降低体温。
3.备药。可以随身带一些仁丹、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药品,以缓解轻度中暑引起的症状。如果中暑症状严重,应该立即送医院诊治。

手脚冻僵了应该怎么办?
在寒冷的冬季外出活动,常常冻得手脚发僵。手脚冻僵了,千万不要在炉火上烤或者在热水中浸泡,那样会形成冻疮甚至溃烂。那么正确的方法应该怎样呢?
1.应该回到温暖的环境中去,使冻僵部位的温度慢慢回升。
2.如果在野外,应当设法用大衣等将手脚包裹起来,还可以互相借助体温使冻僵的手脚暖和过来。
3.最有效的方法是用手搓,通过摩擦增加温度,促进自身的血液循环,以恢复正常。

掉进冰窟窿里怎么办?
在冰天雪地的冬季,滑冰时或在冰面上行走,万一冰面破裂,就有可能掉进冰窟之中。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呢?
1.不要惊慌,保持镇定,要大声呼救,争取他人相救。
2.应当用脚踩冰,使身体尽量上浮,保持头部露出水面。
3.不要乱扑乱打,这样会使冰面破裂加大。要镇静观察,寻找冰面较厚、裂纹小的地点脱险。此时,身体应尽量靠近冰面边缘,双手伏在冰面上,双足打水,使身体上浮,全身呈伏卧姿式。
4.双臂向前伸张,增加全身接触冰面的面积,一点一点爬行,使身体逐渐远离冰窟。
5.离开冰窟口,千万不要立即站立,要卧在冰面上,用滚动式爬行的方式到岸边再上岸,以防冰面再次破裂。
6.年龄较小的同学发现有人遇险,不可贸然去救,应高声呼喊成年人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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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17:09:26 | 只看该作者
“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德育改革的合理性诉求


严从根


   来源:《全球教育展望》(沪)2009年7期第72~75,57页
  
  【内容提要】“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有如下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们能够以合理的态度彼此相待;基于不同价值观的人们从各自角度出发或通过采纳彼此视角可以支持共同的规范;不同价值观和立场的人们,应该努力寻求未来的彼此理解和“视域融合”。我们需要汲取“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思维方式,来回应德育改革的时代诉求。内蕴“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基本精神的德育改革,必须要确立“相互承认”的思维方式,坚持展开协商对话,建构相互学习的机制。
  【关 键 词】“重叠共识”/“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德育改革
  【作者简介】严从根,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博士生(南京 210097)
  在现代多元社会,要想在所有重大问题上取得一致是不可能的,但在基本的政治、道德伦理问题上的一致又是社会稳定所必须的,“重叠共识”(overlapping consensus)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巧妙而合理的思路。[1]罗尔斯(John Rawls)认为,对某一事物,不同人从不同理由出发形成的共识就是“重叠共识”。或者说,“重叠共识”不是一种“临时协定”,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由于信任权威而达成的共识,而是基于各种理由达成的共识,这些理由在不同的人那里是各不相同的。“重叠共识”的达成还是一个由“浅”入“深”、先“急”后“缓”、自“下”而“上”的过程,亦即由最基本、最急迫的特殊要求到较高、较普遍的要求之过程。[2]罗尔斯设想的渐进的道路是,最开始是作为一种临时协定的最初默许,随后是宪法共识,然后再转变成“重叠共识”。
  并不像当下很多人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是“重叠共识”的东西就是合理的,其实存在着不合理的“重叠共识”,例如,局限于一部分人而达成的“重叠共识”就是有问题的“重叠共识”。因而,罗尔斯所提出的“重叠共识”的具体内涵和外延仍然有待商榷,对“重叠共识”进行具体的诠释和发挥是非常必要的。“重叠共识”本身如果要想获得充分的合理性,那么,它必须要符合某种标准,这种标准显然不能取决于某一个或某一类主体的意愿,而只能是另一种的“重叠共识”,即就“重叠共识”而达成的“重叠共识”。
  一、“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
  结合罗尔斯、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和泰勒(Charles Taylor)的观点,我们认为“合理”的“重叠共识”,或者说“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至少应该融汇如下内涵和外延:[3]
  (一)合理不仅包括共识的合理,也包括分歧的合理
  哈贝马斯认为,一种价值规范是有效的、合法的,只是由于所有可能的相关者都可以对其合理性进行商谈,并能够表示一致同意。[4]换句话来说,哈贝马斯认为只有合理的共识,没有合理的分歧。这种观点是有待商榷的。“合理分歧”恰恰是“重叠共识”论所不可缺少的观念。罗尔斯认为,有些分歧的产生,完全不是由于观点分歧者的偏见、无知、自私、盲目和自欺欺人等所造成的。在正常的生活中,由于现实情况的复杂,具有充分理性能力的、诚心诚意的人们,哪怕在自由讨论之后,也不能达成同样的结论,“即我们不能期待正直的个人以其充分的理性能力(甚至是在经过自由讨论之后)总能达到相同的判断”。[5]而且,只有秉承“合理分歧”的观念,才能够避免用强制或片面推崇的方式方法对待他者,人们才能充分尊重彼此的观念,用平等、宽容和合作的态度对待他人。因而,在交往共识过程中,合理不仅应该包括共识的合理,也应该包括分歧的合理
  (二)规范的共识不只是要容纳“认可”的规范,更要容纳“可认可性”的规范
  没有规范的多元社会将是一个混乱的、没有秩序的社会,因而“重叠共识”中的“共识”主要指的就是拥有不同价值观的人们之间达成的规范共识。罗尔斯认为,在多元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分歧是不可消除的,所有个体之所以都愿意践行某种规范,不是基于不同利益之间的重合点,只是由于他们从各自秉承的“好的生活”的价值观或理由中都可以推出相应的规范,而且他们所持的价值观和理由是可以不一样的。
  由于时代或地域的不同,不同个体对“好生活”的理解会有所不同,所以罗尔斯意义上的规范共识必然具有地域性和历史性。这无疑是说规范的观念,即正义的原则不具有普遍性,不同地域、不同时代、不同境遇下的正义原则是不一样的。主张这种观点有可能导致两种不良后果:一方面,无法在现存的地域文化中找到对这种地域文化进行内在批判和内在超越的依据;另一方面,无法在特定社会和文化传统之外谈论某种制度的普遍意义和正当价值。因而哈贝马斯认为,个体从各自的价值观出发,表示对某种规范的同意,至多表明这种规范得到了“认可”;但一个规范应该不仅要显示它能够被认可,而且具有“可认可性”。[6]“可认可性”是指某种规范不仅能够得到某种理由的支持,而且这种理由能够成立,不是由于某一个或某类主体认可它,而是由于通过论辩能够使所有的主体都可以从内心认可它。也就是说,“可认可性”的规范不仅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可,而且支撑规范的理由也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可。这种规范不仅能够保持社会的稳定,还能够获得所有人发自内心的支持,因而这种规范是真正普遍意义上的、具有稳定性的规范。
  当然,在多元社会,有的规范不可能具有“可认可性”,只具有“认可”的可能。具有“认可”可能的规范虽然不具有普遍性,但在某一时期内践行这些规范还是可以保持社会稳定的。因而,“重叠共识”所具有的共识也不能仅仅只理解为“可认可性”的规范,也应该包括“可认可”的规范,但是我们要力图使所有的规范都具有“可认可性”,不过这种努力只能诉诸于交往理性,而不能诉诸于强制和诱骗。
  (三)仅有规范共识是不够的,还应该努力寻求未来的彼此理解乃至“视域融合”
  罗尔斯和哈贝马斯都认为,在价值多元的社会里面,个体价值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多元的,不可强制统一的,对他者的独特价值追求无须深入知晓,共识只是底线的共识,是规范或程序的共识。其实,如果共识仅止于此的话,那么共识的好处是非常脆弱的。规范的共识仍然只是低层次的共识,如果不理解他者的独特价值观,那么,不可能对对方的价值观给予足够的尊重。例如,人道主义和佛教的理论都可以得出“不杀生”这条规范。但是如果彼此不理解,这非常有可能使彼此认为对方的理论是荒谬的、虚假的、低下的和廉价的。“这些态度不可能不耗竭持这些态度的人的求同意愿,并在那些因此而受到贬抑的人们那里产生愤怒和怨恨。”[7]泰勒因此强调相互理解的重要性:“治疗蔑视的唯一处方是理解。”[8]何况,在有的情况下,不同出发点的相互理解是人们能够达成“重叠共识”的必要前提。
  在有的情况下,不同出发点之间的相互理解是达成重叠共识之后的更高境界。[9]通过相互理解,不仅能够使“重叠共识”更加牢固,而且还能使彼此不断完善自己。罗尔斯虽然认为“重叠共识”是在权宜之计和宪法共识的基础上提升而来的,但是他认为达成重叠共识的各种价值观在进入共识的前后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重叠共识”更深入地与各自价值观取得了内在的联系。强调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对话,通过这种对话在内容上不断修改自己、完善自己,这样的可能性则基本上超出了罗尔斯的视野。然而,泰勒却说,纯粹的共识必须向着一种视域融合努力前行。[10]“视域融合”的观点虽然有消除差异的意思,但是,它蕴含着的一些要求,却是值得珍视的。比如,对于不赞同的观点,我们要尽量先努力去理解它;为了有可能理解这种观点,我们要尽量先少一些冷漠甚至敌意,而多一些宽容和尊重。尤其是,来自他者的哪怕是恶意挑战而不是盛情邀请,我们在正当防卫的同时也应该尽量视之为一次学习的机会,这种学习,不仅能够充实自己,而且能够调整自己。正因为此,这种意义上的“重叠共识”,就远远超过了罗尔斯、乃至哈贝马斯意义上的共识,这种共识意味着是一种精神成长,一种具有高度包容性和创造性的文明进步。
  二、德育改革对“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诉求
  建构和谐社会是当前中国最主要的任务。和谐社会并不仅仅意味着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更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它至少意味着人与自我、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由此来审视,我们发现我国德育界就德育改革已经形成的“共识”是问题重重的“重叠共识”,它根本不符合建构和谐社会所应有的基本精神。
  (一)共识的主体被狭隘化了
  在我国,德育改革往往被认为是政府和权威专家的责任,形成“重叠共识”的主体因此也被狭隘的理解为教育行政人员和部分权威专家。例如,德育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决策主要依赖于行政官员和部分专家的理性支撑。绝大部分的教育学者、家长、教师、学生和社会上的人都没有应有的参与权和话语权。只有到了德育改革的实施环节,广大的德育理论工作者才被“赋予”了话语权,但是他们所拥有的话语权是非常有限的,他们的主要任务只是充分领会德育改革的基本精神,并通过培训向教师传授、解释德育改革的精神和实施要求。教师也只有在面向学生进行德育的时候才被赋予了非常有限的解释权。家长、学生和社会上的人甚至被认为与德育改革不太相关,从而被剥夺了参与达成“重叠共识”的机会。
  (二)共识的内容被狭隘化了
  “重叠共识”中的合理,不仅包括“共识”的合理,也包括“分歧”的合理。但是,在现今,德育的主要任务往往被理解为核心价值观的教育。集中探讨核心价值观,非常有可能使人们认为能够达成共识的价值观才是合理的,不能达成共识的价值观就是不合理的。导致的结果必然使德育成为划一的德育。这种德育不仅放弃了完善个人价值观的责任,还会最终导致由于彼此之间对对方独特价值观缺乏理解,而产生相互之间的诋毁和不信任。如果各自不能就对方的独特价值观作深入理解,那么他们所达成的“共识”必然会因为深层理据的矛盾而最终趋于破裂。
  (三)价值追求的“视域融合”被淡化了
  不少学者错误地认为,在价值多元社会里,能够达成共识的只能是底线的规范伦理,道德的高标追求是属于个人的私事,每一个人的价值观是可以不一样的,他人没有必要学习和认可别人的价值观。这种认识会导致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是自足的,从而妨碍了个体与他者之间的相互学习和“视域融合”路径的形成。在多元社会,不可强求个人有统一的价值追求,但是鼓励彼此之间了解各自的价值追求仍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能使彼此更加深入地理解彼此、尊重彼此,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完善自我。
  总而言之,德育改革已经达成的共识虽然有“重叠共识”的某些意蕴,但根本不符合建构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内在要求。因而,我们需要用“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来梳理、清理和明晰我们到底需要何种共识。
  三、内蕴“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基本精神的德育改革
  并不是所有的共识都是合理的共识,只有符合“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基本精神的共识才是合理的共识,为了论述的方便,下面我们把符合“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的基本精神的“重叠共识”简称为“合理的‘重叠共识’”。
  (一)德育改革需要确立“相互承认”的思维方式
  “重叠共识”的前提是以差异为前提的,它具有“和而不同”的意蕴:它实质上蕴含着参与对话的各方都能在保持各自特性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协调,各方利益和需求都能得到满足;它并不意味着需要对人唯唯诺诺、一派奉承,而是要明白分辨是非,呼应其符合正道之处,提醒或纠正其不妥之处。反之,若是刻意隐藏自己的判断,或是不问是非曲直,只以附和别人的意见为尚,以求取表面上的一致与和谐,则不是追求“和”的共识,而是追求“同”的共识。因此我们需要确立“相互承认”的思维方式。
  如要确立“相互承认”的思维方式,我们要求德育改革的每一方(包括教育行政人员、权威专家、一般学者、教师、家长、社会上的人)都有权利参与到德育改的决策、实施和评价的各个环节中,并能够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地看待对方的观点和意见。[11]
  (二)坚持基于公共理性,开展协商对话
  强调“相互承认”的思维方式并不必然保证各方能够达成共识,有可能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面对这样的情境,我们坚决反对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方式。因为少数服从多数往往并不合理。因为真理有的时候恰恰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日常经验也告诉我们,多数原则有的时候会导致抛弃真理,人为地鼓励拉帮结派,多数人利用人数多的优势扼杀少数人的权利。同时我们也反对多数服从少数的“精英原则”。精英原则会导致强者(一般是教育行政人员和权威专家)掌控德育改革,这必然使德育改革缺乏讨论的公共空间,合理的“重叠共识”也就无从谈起。
  合理的“规范共识”,不仅仅要包括“认可”的规范,也应该要包括“可认可性”的规范。“可认可性”的规范是所有人基于同样理由达成的规范。初始,对某种规范的认可,每一个人所持的理据不太可能是一样的,只有通过充分的协商对话,每一个人才有可能逐渐形成或认可某种统一的理据。可见,“可认可性”决定了合理的规范共识的达成不能仅仅是妥协和让步的产物,它必须是基于交互理性和公共理性、进行充分协商对话的产物。彼此理解只能是基于相互尊重和主观认可之上的,“视域融合”也只能是基于相互尊重和相互欣赏之上的,因而就未来而达成的某种合理共识也只能通过协商对话才能获得。
  为了展开民主协商的对话,首先,需要就近期最需要解决的德育问题展开广泛的讨论,逐渐形成共识,为决策提供参考;其次,要加强德育改革决策的相关信息的公共性和透明程度。只有及时公开德育决策的相关信息,保证德育改革相关的主体都可以及时并准确地了解德育政策制定的程序和结果,参与德育改革的相关主体才能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才有可能积极反馈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教育行政人员和专家进行实质性的对话。
  (三)建构相互学习机制,形成学习认同
  若要形成合理的“重叠共识”,德育改革的主体彼此要对各自的价值追求有充分的理解,甚至达成“视域融合”,这必然要求每一个人或团体不能囿于各自的价值视域,也不能限于尊重对方的价值观,必须要充分知晓、理解甚至要学习对方的价值观,为此,我们要建构起相互学习机制,促使彼此能够相互学习。具体而言,我们要做到如下要求:
  首先,群体认同应当避免狭隘的身份认同。如果每一个人都有很强的群体认同意识,这可以使一个群体具有很强的凝聚力,但是一旦群体认同的意识强于公民身份认同的意识,公民身份和群体身份将会发生冲突,这最终可能会使每一个人都没有普遍性的公民意识,公民概念将被消解,这个社会将缺乏普遍性的公共政治的价值理念,由此,在德育改革中,人们之间也不可能将力图寻求未来的彼此理解和“视域融合”。“没有共同的平等公民身份和公共生活伦理空间,人们几乎总是会把别人的不接受看成对自己的恶意攻击或伤害性羞辱”。[12]鉴于此,在德育改革中应力图使人意识到个人最重要的身份是公民身份。
  其次,以保护受害者或弱者为原则。要使每一个人都乐意接纳、理解和学习对方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其批评的意见,这需要社会以保护受害者或弱者为原则。强势群体一般不会把外来批评视为威胁,而弱势群体对外来批评则会很敏感,并很容易把其视为伤害或羞辱。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身份地位和力量都不一样,因而,弱势群体的反应是情有可原的。相反,如果一个强势群体动不动就指控弱势群体的批评是污蔑攻击,那么这个社会很显然就是一个很有问题、缺乏合法性的社会。[13]就像教育行政人员和权威专家一旦受到批评,公众不会允许他们随意将批评者视为“恶毒攻击”一样。因此,为了能够在德育改革的过程中形成学习机制和相互认同,应当保护受害者或弱者的权利,并能形成相应的制度。
  再次,坚持“理性判断标准一致”的原则。在德育改革中,以保护弱者为原则并不意味着弱者的意见总是对的。在坚持保护弱者的基础上,必须坚持“理性判断标准一致”的原则。理性判断一致指的是,如果一种异议在群体内部提出,可以算作是‘批评’而不是羞辱,那么,如果它来自外部,亦应算作是批评而不是羞辱。人们不能因为不喜欢或不信任对方就把对方的意见视为恶意的,人们必须诉诸理性,进行反思。[14]只有坚持此原则,在德育改革中才能建构起彼此认同、相互学习的机制,每次真正的谈话才会表现为一个人向另一个敞开自己,认为对方的观点是值得考虑的。
  【参考文献】
  [1]姚大志.打开无知之幕[J].开放时代,2001(3).
  [2][5]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574,61.
  [3][6][7][8][9][10]童世骏.关于“重叠共识”的“重叠共识”[J].中国社会科学,2008(6).
  [4]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民主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32.
  [11]王健.“重叠共识”:课程改革合理性诉求的必然选择[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7(11).
  [12][13][14]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M].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297,297,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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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30 17:12:06 | 只看该作者
愉快有效的道德教学何以可能
——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解析
饶从满


   来源:《教育研究》(京)2009年6期第89~95页
  
  【内容提要】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由日本学者金井肇博士提出,旨在创建愉快有效的道德教学理论。该理论强调,道德教学应该着眼于学生内在的道德性而非道德行为。因为要培养道德性,只需形成学生的价值意识即可;而要形成学生的价值意识,就应该以学生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在明确道德价值与人的自然性关联方式的基础上,加深学生的价值自觉;学生接受的道德价值日积月累,并因人而异地结构化,就会形成各自个性化的道德性。
  【关 键 词】日本/道德教育/道德教学/结构化方式理论
  【作者简介】饶从满,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 130024)
  “虽然多年从事道德教学,并且开展道德教学研究活动,但是,道德教学实在令人乏味。一看到孩子们也感到索然无味的表情,心中常常就产生为什么必须要上这门课的疑问。”[1]这是一位日本小学教师写给金井肇先生信中的一段话。虽然这段话反映的是日本中小学道德教育教学的现状与问题,但听起来却如此耳熟,仿佛在诉说我们的困扰。因此,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就成为中日两国教育界多年来致力解决的重大课题。为此,中日两国的教育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基于不同的国情和学术视野,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思路与方案。原日本文部省课程调查官、视学官,前大妻女子大学教授金井肇博士提出的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即是其中之一。
  一、问题意识:枯燥乏味、缺乏实效的道德教育之成因及其改善路径
  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是金井肇博士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构想的,在其1984年出版的《初中道德教育的基本课题》中初见雏形,并在其1996年出版的《道德教学的基本结构理论》中大致完成。[2]
  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形成发展的时期正是日本教育处于严重危机的时期。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校园暴力、欺侮、拒绝上学等被称做“教育荒废”、“心灵荒废”和“学校崩溃”的所谓教育病理现象在日本频繁出现,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发展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3]在此背景下,道德教育无论是在教育病理的归因上还是在教育病理的解决对策方面,都受到了广泛关注并被寄予了高度的期待,加强和改革道德教育的社会和政治氛围由此形成。正是在此氛围中,自80年代起掀起了战后日本道德教育教学理论兴起的第二个高潮。[4]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就是在这个高潮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的提出,还与金井肇本人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金井肇博士1929年出生于日本长野县,从东京教育大学(现为筑波大学)文学部伦理学专业毕业后,先后担任东京都公立初中、高中的教师和东京都千代田区教育委员会、东京都教育委员会的指导主事(类似于中国的教研员)。自1976年起,历任文部省初等中等教育局课程调查官(负责道德教育)、国立冲绳青年之家所长和文部省初等中等教育局视学官。自1988年起,又先后担任大妻女子大学教授和日本教育文化研究所所长。此外,他还兼任过“日本教育改革”有识之士恳谈会第一分会会长、高中学习指导要领“公民(伦理)科”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文部省出路指导指南”编制委员会委员长、东京都教育委员会“道德教育振兴恳谈会”主任、日本银行储蓄宣传中央委员会的“金钱教育研究会”的会长等社会职务。正是这样的经历为其建构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提供了学术视野和实践基础。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是:“按照伦理学的视点,从以道德教学为中心的教育实践中导出重要的要素而开发出的培养道德性的原理。学习过伦理学,在高中从事过伦理科目的教学,是非常有益的”[5]。
  建构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主要源于一个问题意识:如何才能创建愉快有效的道德教学,而这一问题意识又源于其对日本道德教育现实的深刻体认。战后日本的中小学道德教育自1958年全面修订《学习指导要领》以来,基本上就是在以道德课为中心的特设道德教育体制下展开的。一方面坚持通过学校全部教育活动来进行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又设立专门的道德课(小学和初中每周1课时),对学校全部教育活动中的道德教育进行补充、深化和整合。道德教育实践和研究实际上主要是以道德教学为中心展开的。[6]而据2000年12月日本文部省发表的《道德教育推进状况调查报告书》,日本的中小学虽然在课程表上安排了道德课,但是真正按照《学习指导要领》的规定每年实施35课时道德教学的小学只有67.9%,初中只有41.0%,道德课的时间很多被挪作其他课程或教育活动之用。因学生对道德课的反应不佳,而且觉得道德课有意思或有用的学生比例随着年级的上升而下降(小学低年级为45%,中年级22.4%,高年级为14.2%;初中一年级为8.2%,二年级为5.1%,三年级为4.9%)。因此,教师都不愿意上道德课。[7]
  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道德课枯燥乏味、缺乏成效的呢?金井认为问题出在对道德教学目标的把握上。他指出,在日本许多中小学的道德教学中,长期以来普遍采取的教学方式是利用呈现给学生的资料让学生面对这样一些问题:在遇到与资料(教材)中同样或类似的情况时,“应该如何行动”,“应该如何思考”,“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做”等。他认为,这种教学实际上给学生的感觉是:“在这种场合下,就应该这么做”。[8]但是,金井指出:“问题是,怎么样做才能使儿童有正确的行为?在低年级,直接着眼于行动化的教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确立正确行为的作用。到了中高年级,就很难通过着眼于实践化的教学来确立正确的行为。”[9]因为无论在任何条件下,一个人的行为总是和他的整体人格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应该如何生活?”这一人生最大选择是由这个人的整体人格所决定的,即使一个微不足道的行为选择都是由这个人的整体人格而非具体的道德价值所决定的。因此,如果进行诸如在遇到与资料同样或类似的场合中“应该如何行动”、“应该如何思考”这样的教学,就会被理解为是在左右、支配学生的整体人格,学生表现拒斥反应也是理所当然之事。金井指出,问题的根本不在教学方法本身,而在于道德教学目标的错位,即在于教师是基于让学生践行良好品行而非培养“植根于内部的道德性”这一目标来进行教学之缘故。[10]
  基于如上对于日本道德教学问题的诊断,金井认为,要创建愉快有效的道德教学,就要从根本上重新审视道德教学,首先要明确道德教学即培养道德性的基本原理,同时辅之以教学方法的研究。[11]因此,与战后大多数道德教育理论停留于技术论、方法论层面有所不同,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理论所阐述的“并非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教学方法都必需的教学原理或程序”。[12]这一原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培养道德性的原理,二是加深道德价值自觉的原理,金井也分别称之为原理1和原理2。
  二、原理1:要培养道德性,只需形成学生的道德价值自觉即可
  金井认为,决定道德教学质量的根本在于教师对教学目标的把握。[13]日本的《学习指导要领》分别在总则和第二章中对道德教育的目标进行了规定。总则中规定:“道德教育,基于《教育基本法》和《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育的根本精神,为培育能够将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念活用于家庭、学校及其他社会具体生活中,致力于创造个性丰富的文化,发展民主的社会和国家,并主动为和平的国际社会做贡献,具有开拓未来的主体性的日本人,以培养作为其基础的道德性为目标”,“在开展道德教育时,必须在加深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相互之间的人际关系之同时,考虑谋求与家庭和社区的协作,通过志愿活动、自然体验活动等丰富的体验来培养植根于学生内部的道德性”。[14]在第二章中规定:“道德教育的目标,正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那样,是通过学校全部教育活动来培养道德情感、判断力、实践意愿和态度等道德性的。道德课中,基于如上的道德教育目标,在谋求与各学科、特别活动及综合学习实践中的道德教育保持密切联系的同时,通过有计划、发展性的指导,来对其进行补充、深化和整合,以加深道德价值的自觉,培养道德实践能力。”[15]金井认为,“作为其基础的道德性”和“植根于学生内部的道德性”这两个表述已经充分说明了道德教育的目标所着眼的不是具体的行为,而是作为其基础的道德性,是在学生内心中培育起来的“植根于内部的道德性”。不清楚这一点的话,教学的基本方向就有错误之虞。
  关于道德性,金井援引了《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书》的解释:“所谓道德性,就是使人为追求人之为人的存在方式和更好的生存方式而践行道德行为成为可能的人格特性,是构成人格之基础。而且它也可以说是人之为人的优点,是各种道德价值在每个人内心中经过整合之产物。”[16]“接受的道德价值,在心中并非杂乱无章地混杂在一起,而是统一为一个整体,成为有条理之物,这就是道德性。”[17]“其本体就是具有前述的‘各种道德价值的统一体’之结构的东西。”[18]概言之,道德性或道德性的本体就是每个人所接受的各种道德价值经过其内心整合之后形成的统一体,这个道德价值统一体就是价值观。
  日本的道德教育领域长期以来一直将道德情感、判断力、实践意愿和态度等视为道德性的表现形态。现行的《学习指导要领解说书》也是作此解释的。金井也支持这种解释,并且特别提醒人们道德情感等虽然是“构成道德性的各种表现形态”,但千万不能将其视为像构成产品的部件那样的构成要素。所谓表现形态,就像人高兴时的高兴表情、悲伤时的悲伤表情一样,属于内部存在之物的外显形态。[19]
  金井认为,道德情感、道德判断力、道德实践意愿和态度等也可以被视为道德性的作用或功能,它们实际上是从三个方面体现了道德性的作用或功能。关于道德教育目标规定中提到的道德实践能力,他认为也属于道德性的作用或功能之一。在他看来,道德情感、道德判断力、道德实践意愿和态度等分别表现了道德性的情感、判断等不同维度,而道德实践能力则涵盖道德性的所有表现形态,从与实践的关系角度而言,道德性就是道德实践能力。因此,要培养道德实践能力,也只有通过培养道德性才能实现。[20]
  金井强调指出,具有作用、功能之事物,必有发挥这一作用或功能的本体。比如人是无法单纯制造荧光灯所发出的光的,只有先制造出荧光灯本体然后通上电,才可能制造出荧光灯的光。照此类推,道德性的本体与表现形态或功能的关系、也就一目了然了。以往很多情况下人们并没有弄清这种关系,道德教育产生混乱的原因亦在于此。[21]金井认为,仅仅理解了道德性的表现形态,就采取运用所谓的“情感教材”来加深道德情感,运用“判断教材”来提高道德判断力这样的形式还不足以培养道德性。[22]要培养道德性,必须形成道德性的本体即道德价值统一体。[23]
  金井指出,要建构一个事物的本体,就必须首先明确这个本体的结构。培养道德性也是一样。要培养道德性,就必须明确道德性的本体即价值观的结构,明确了价值观的结构,道德教学的原理也就一目了然了。在金井看来,一个人的道德性或价值观由两方面要素相互作用而形成:一是人的自然性,即感觉、感情、欲望等;二是价值意识,即追求美、善、正当等的意识。前者为先天的,后者为后天的。金井将道德性的结构形象地比作由上下两层构成的日式年糕(见图1)。不过,金井也指出,因为每个人的内心并非杂乱无章地接受道德价值,每个道德价值在每个人内心中的重要程度是不同的,对每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价值只能有一个,并被置于最高位置,然后是次重要的价值,以此类推,构成一个序列和体系。随着序列的下降,道德价值的数量也增加。上层的价值意识的内容实际上是每个人内心中形成的价值体系。因此,以三角形来表示价值意识可能更为恰当(见图2)。
  
图1 道德性结构的形象图
  注:上层在人出生时为零,是通过广义的教育而发展起来的;下层随着人的成长而分化并逐步强大;上层的内容是由每个人个性化地形成的;它构成价值体系和精神世界。
  资料来源:金井肇:《道徳授業の基本構造理論》明治図書1996年版。
  
图2 价值体系的模型
  注:价值序列化的方式和体认深度因人而异;C尚未成熟,判断力还停留在不成熟的阶段,儿童一般属于这一阶段;A和B一般属于成人阶段。
  资料来源:金井肇:《こぅすれば心が育つ》,小学馆2003年版。
  金井认为,人的道德性或价值观是在下层的自然性和上层的价值意识这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并实现均衡的基础上形成的,二者相互渗透。但是在进行教学时,还是将二者明确地予以区分更好,这样道德教学的原理就浮出水面了,即为了培养道德性,只要培养了上层的价值意识即可。原因是下层非常强大,具有充分的潜力,随着身体的发育、发展而逐渐分化、强大起来,无需再对其进行强化。因此,只要发展上层,从而使上下之间保持平衡即可。[24]“在教育上,既不可能也没必要直接去触及下层,只能通过发展上层来控制下层。”[25]
  金井还以价值体系与问题行为的关系为例对形成价值意识的重要性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他说,人的行为多是由下层的欲望、感情和感觉等自然性所引发的。当人的自然性要促发行为时,如果人的价值体系已经发展起来的话,就会经过价值意识这一关口表现为行为。这样,好的行为就被允许通过,不好的行为就被阻止。所以,不会产生所谓的问题行为。相反,如果上层的价值体系尚未建立或者发展不充分的话,下层的自然欲望就会直接地表现为行为。由于先天的自然性多为自我中心的,因此,所引发的行为就会成为随心所欲的、为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问题行为。[26]
  金井认为,每个人的价值体系是通过内心接受道德价值,日积月累而逐步构建起来的。接受的道德价值在每个人的内心里因人而异地结构化,从而形成每个人个性化的价值体系。金井还将上层的价值意识比作人的心灵面貌,并指出,正如人的身体面貌虽然因人而异,但构成面貌的材料(水分和蛋白质等)却是相同的一样,人的心灵面貌的构成材料也是相同的,接受这些价值的学生将其作为材料构建自己的心灵面貌。也就是说,虽然建构的心灵面貌(价值体系)是个性化的,但作为材料的道德价值则是普遍性价值。这样,就可以培养出本人能够接受、社会也能够承认的价值观。[27]
  金井还就价值意识或价值体系与道德实践的关系作了解释。他认为,只要人的价值体系建立起来,道德实践也就水到渠成。[28]金井坚信:“强力可靠的实践源自价值的积累。”[29]因此,他强烈反对每开展一个道德价值项目(德目)的教育之后就匆忙谋求该道德价值的实践化。
  正是基于对价值自觉的如此认识,金井提出,在开展道德教学时,首先应将道德课上要学习的每个道德价值与行为区别开来,只是力求使学生内心深刻地理解和接受道德价值本身即可。这样,学生接受的诸多价值在其心中日积月累和结构化,形成每个人固有的价值体系,从而形成道德性。他将这一原理称之为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的原理1。由于每个人的价值体系通过积累而形成的,故而可被称做“积累方式”。但由于所接受的各种道德价值在学生的心中因人而异地结构化,从而形成个性化的道德性之缘故,而且为了与其他方式相区别,使其特质更明确,金井将之命名为“结构化方式”。[30]
  三、原理2:以人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加深价值自觉
  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原理1的基本逻辑就是:道德教育虽然不能强制学生采取某种特定的行为,但是却必须而且只有加深学生的道德价值的自觉,亦即使学生内心真正深刻地接受道德价值,才能够培育出每个人的道德性。那么,如何才能使学生内心真正接受道德价值,即所谓加深对道德价值的自觉呢?这正是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的原理2所要回答的问题。
  金井指出,要实现加深价值自觉的目标,首先必须明确道德价值与学生心灵衔接的机制,也就是要弄清楚道德价值如何才能深入人心。金井指出,人类的学习通常是通过知性、感性和体验这三条路径实现的,道德学习也不例外。而且他更看重的是感性的路径。他指出,“在道德教育中,对于道德价值,不能停留于知性理解,必须加深为自觉。由于自觉是内心中深刻地体认到该价值对自身真正重要,所以是情感上予以接受的东西。诉诸感性,才能够加深自觉。因此,要加深自觉,利用感性的路径极其重要。”[31]
  金井提出要以儿童的自然性(学生的现实)为出发点,加深学生对道德价值的自觉。金井反复提醒人们,虽然为了培养道德性无须去发展自然性,但却不能忽视或轻视自然性的重要性。人的自然性具有多维性,与道德价值有着各种各样的关联。关联的性质和方式不同,加深价值自觉的方式也应不同。如果无视这一点来谋求价值自觉,就好比不带地图登山一样。因此,为了加深学生对某一道德价值的自觉,首先要弄清该道德价值在此场合下与人的自然性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关联,并且要以人的自然性为基础或出发点,在明确各价值与心灵结合的机制之基础上进行教学。这样的话,道德价值就能深入学生的心灵。[32]
  为了教学上的方便,金井将道德价值与人的自然性的关联方式从五个侧面进行把握。[33]
  1.与人的软弱、丑陋性相关的价值自觉
  买东西找回的钱多了的时候想据为己有,这是人的自然性中不愿示人的软弱和丑陋的一面,是与生俱来的有违道德价值的一面。金井认为,在道德教学中最难的就是谋求与自然性中软弱、丑陋的一面相关的价值自觉。要使道德价值在学生的内心中战胜自然性中的弱点,首先要从学生的现实出发,让学生基于自身的现实(自然性),使其意识到要学习的道德价值与人的自然性中软弱、丑陋的一面之间的冲突,并在此基础上为道德价值一方寻找战胜自然性的力量。金井指出,人具有软弱、丑陋的一面,同时也具有要克服和超越这一面、成为自己能够接受的人的愿望,具有要成为拥有骄傲的自我的愿望,这些愿望就可以成为道德价值一方的强大力量。他确信将自己所具有的软弱和丑陋性与这些愿望结合起来思考的话,应该就会战胜软弱和丑陋的一面。[34]
  2.与人的高尚相关的价值自觉
  金井指出,“价值自觉在很多情况下是内心接受外在于自身的道德价值这一意义上的价值自觉,但是与人的高尚性相关的价值自觉,则是使之认识到自身存在但未曾意识到的道德价值这一意义上的价值自觉。”[35]“重新意识到原本具有但过去没有注意到的高尚性,也是一种自觉。这是一种不自觉地拥有的东西被自觉化意义上的自觉。”[36]金井认为,如此开展道德教学的话,就会使学生意识到自己也有这样的闪光点,从而增添自身的希望和勇气。
  3.与人追求道德相关的价值自觉
  作为人,都希望有相互信赖的好朋友,都希望自身的存在获得自身的肯定并能够获得他人的认可。人所具有的这类愿望可以说是直接追求道德价值的一面。按照结构化方式教学的基本原理,道德教学不宜急功近利地追求实践化,而只要做到让学生内心接受道德价值即可。因为,在学生价值体系尚未发展完善起来的情况下,要匆忙谋求道德价值的实践化,学生会有拒斥反应。但是金井指出,与追求道德价值侧面相关的价值自觉不同于其他维度的价值自觉,必须着眼于道德价值的实践化。这是因为,这些价值原本就是学生本人所希望和追求的,对其重要性大体上从一开始就已知晓。在此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帮助学生实现这一愿望,这样更有利于加深学生的价值自觉。[37]
  4.与人的有限性相关的价值自觉
  人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有限的,而且人可知和可为也都是有限的。金井指出,道德价值中“存在着正因为人是有限的存在而被要求掌握的价值”。[38]比如“宽容”和“尊重他人的立场”之类的价值就是因为人的可知、可为是有限的才被作为道德价值而要求的价值。要加深对这些价值的自觉,就必须从充分理解人是有限的存在这一现实出发来开展道德教学。“如果人能够意识到人的有限性,就会竭尽全力实现对于人来说是可能范围内的事,而且对于可能范围外的事也会根据事物的性质选择恰当的生活方式。意识到了人的有限性,就会产生竭尽全力、坚韧不拔的生活态度。”[39]意识到人的有限性,就会形成对许多道德价值的自觉。
  5.与人的感动相关的价值自觉
  金井指出,作为人,都有为高雅、高尚的事物所感动的一面,而且道德教学就是要谋求学生从内心中接受道德价值,因此,利用感性、通过加深感动来开展道德教学非常重要。金井认为,利用感动一方面可以加深已有但还不够深入的价值自觉,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展价值自觉的范围,比如受高尚的友情所感动,可能会将爱扩展到周围的其他人。当然,金井也指出,感动具有很多特质:他人无论觉得有多么令人感动,如果自己不觉得好的话不会产生感动;如果不是实现了超越日常性的高层次价值,也不会产生感动;如果人觉得是脱离现实的话,就不会产生感动。[40]这些都是在道德教学中选择资料(教材)时需要注意的事情。
  四、总结与评价
  金井肇的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的基本观点和逻辑归纳起来就是:道德教学应该着眼于学生内在的道德性而非道德行为;要培养道德性,只需形成学生的价值意识即可;而要形成学生的价值意识,就应该以学生的自然性为出发点,在明确道德价值与人的自然性关联方式的基础上,加深学生的价值自觉;学生接受的道德价值日积月累,并因人而异地结构化,就会形成各自个性化的道德性。在金井看来,基于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的道德教学,可以培育学生的道德主体性和个性,没有左右学生行为和思想之虞,不仅教师开展起来简单,而且会带来成功的喜悦和学习的乐趣。[41]
  从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将感性、情感置于核心地位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归为情感主义道德教育论。在这点上,我们可以看到日本主情主义文化的影响痕迹。尽管对于情感主义道德教育论的优劣,在日本也有各种议论,而且也的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是笔者认为,结构化方式道德教学论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对我国的道德教育研究与实践极具启发意义。
  1.道德教育的目标
  道德教育中的知行不统一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的道德教育。在提高德育实效、促进知行合一的诉求推动下,很多教师在进行道德教学时经常要求学生回答“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如何做”的问题,意在促进学生将本堂课学习的道德价值立即付诸道德行为。金井肇称,这种试图在某个具体的道德价值与行为之间直接建立联系的思想和实践为德目主义。他强烈反对这种急功近利地谋求道德价值实践化的德目主义,理由是道德实践无法脱离人的整体人格;要使学生表现出所期望的道德行为,必须首先培育学生的道德性,使其建立起完整的道德人格。“道德教育不能只盯着儿童的行为。它在根本上是培养道德性的。通过培养道德性,才能够培养每个儿童自我实现的能力;通过培养能够生动活泼地生存的儿童,才能够培养出在行动上能够践行所期望的行为的儿童。”[42]金井的这一提醒也同样适用于我国的道德教育,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2.品德的内涵与结构
  中日两国的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中虽然都将道德教育的目标定位在培养学生的品德上(日本所说的道德性相当于我国的品德),但是对于品德的内涵和结构的理解却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我国的道德教育研究与实践中,通常是将品德理解为个人根据一定的道德行为规范行动时所表现出来的稳固的特征或倾向,并且一般把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视为品德的构成要素,而金井则将道德性理解为支撑道德行为的内在素质和基础——“道德价值的统一体”,把价值意识和自然性视为道德性的构成要素,而把道德情感、道德判断、道德实践意愿和态度等视为道德性的外在表现形态或功能。二者对品德内涵和结构的理解上存在的差异可以以前者主要基于心理学视角、后者主要基于伦理学视角获得一定程度的解释,但是对于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等到底应该被视做品德的内部构成要素还是外在的表现形态或功能这一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而且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对于品德的结构和功能的理解差异带来的是品德培养路向的不同:中国的理论与实践主要在思考如何通过提高道德认识、激发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促进道德行为等来培养品德,而金井等日本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工作者则思考如何通过形成学生的价值意识来培养学生的道德性。路向问题关涉道德教育的成败,不容忽视。
  3.如何对待人的本性
  人的自然性或本性是多侧面的,需要我们具体分析,具体对待。但是,由于人的本性中有很多方面与道德价值的关系是相冲突的,因此,常常被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其结果使得本应生动活泼的道德教育变得日趋“高尚”而枯燥乏味,也使得要传授的道德价值不可能真正被学生接受,不可能真正深入人心,也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实效。金井关于人的自然性、自然性与道德价值之间的关联以及基于人的自然性加深学生价值自觉的分析,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可以说,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如果不能有所突破,不管我们的道德教育方式多么生动活泼,方法多么灵活多样,道德教育将永远走不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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