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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微义:一家之言,我的读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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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0 10:3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卢望军 于 2012-6-20 02:32 编辑

一家之言:我的读写观

    课堂是永远遗憾的艺术。遗憾,倘不加以正视,就可以演变为缺憾;而缺憾,倘不辅以反思,则完全可能造成缺陷。
    昨日上《竹影》,写实录,发博客,惹争议,细思量,是有此文。

    我们读诗、写诗并不是因为它们好玩,而是因为我们是人类的一分子,而人类是充满激情的。没错,医学、法律、商业、工程,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撑人的一生。但诗歌、美丽、浪漫、爱情,这些才是我们活着的意义——这是电影《死亡诗社》里的经典台词。
    作家为什么写作?读者为什么阅读?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但又常谈常新的问题。
    写作,是为了表达自己的心灵;阅读,是为了交付自己的心灵。交付给谁?当然契合自己心灵的人和物。为政者多读《资治通鉴》,从商者读《胡雪岩传》,历史学家乐见《三国志》,普通百姓喜闻《三国演义》,说穿了人只对和自己相似的人和物感兴趣。
    相似,是共鸣产生的基础。
    作者消极地追求和读者的共鸣,因为很多作品活在作者死后,无法预知;读者积极地追求和作者的共鸣,这表现为对作品的特殊喜好和主动选择。
    作家为何写?
    伟大的作家在创造的过程中,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取悦别人,而是如何表达自己。一部《红楼梦》,美食家读出厨艺精湛,建筑师读出布局精巧,设计师读出服饰精美……曹雪芹自己赋予他的作品那么多使命没有?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用文字表达自己,字字呕心,句句沥血。否则,都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了,还有闲情理会后代人如何解读他的作品吗?他自己也悲观地说:“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别人完全有可能把的作品弃如敝屣,而他“增删五载,批阅十载”终于完成这部鸿篇巨制,他坚守的原因何在?理由只有一个,表达自己心灵的需要!
    纪伯伦的《先知》酝酿了二十几年,雨果的《悲惨世界》也孕育了近三十年。很难说,这漫长的几十年里作家想到是读者如何解读。凡是以逢迎别人为目的的作品,虽然冠以文学之名,最终难免被历史大浪淘沙淘洗出局。因此,许多名动一时的应景之作和畅销作品,最终烟消云散,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再联系我们的教学细想一下,更是如此。文学家在创作时,绝没有想到他的作品将来会入选教科书,成为广大学生学习语言的范本,成为无数教师分析语言的圭臬。所以,纰漏乃至谬误在所难免,他没有为后世学子的语法学习提供典范的义务。可是,在语文课堂上,许多作者随性而为甚至是不合规范的句子,被奉为圭臬细细嚼咀,九泉之下的作者如果有来生,只怕要再笑死一次的!其中最经典的例子当属鲁迅的“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不是出自鲁迅之手,谁不说这是个病句呢!
既然作者是为了自己写,读者当然也是为了自己读。读和写,都是一种极其私密的心理活动,其感受实不足为外人道。
    从某种意义上讲,读者不可能真正理解作者的意图。任何解读,或许都是一种牵强附会,是读者用自己的意志绑架作者的意志,用自己的生活去附会作品的内容的过程——这是阅读的宿命。
    隔着遥远的时空,隔着心智的差异,现代人读不懂古代作品非常正常。即使是当代作品,我们也大多曲解了作者的意图。而这种曲解,在语文试卷上常常堂而皇之地以标准答案的面目出现。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有个作家自己做现代文阅读理解,是自己的文章,却没拿几分。面对这个颇为讽刺的分数,不知道那些制定标准答案的诸公,作何感想。而如果我们竟以为我们能读懂一篇作品,并把我们的一知半解当做准绳,去评判别人的是非对错,这,就不仅仅是牵强附会,而是坐井观天妄自尊大了。
    从读者的角度讲,“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牵强附会是摆脱不了的宿命。那么,至少把自己的心安放在作品里吧,来个“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的心领神会也不错,退而求次,至少从作品里读出自己。因此,“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了。也因此,尊重个性体验,多元解读文本,是语文教学必然的选择。
    读出自己,是解读的起点,也是终点。
    古人读世间万物,是为了托物言志。落魄之士读莲花,读出清高自许;得意之流读牡丹,读出雍容华贵;陶渊明读菊花,读出高雅隐逸。其实,牡丹、莲花、菊花几种花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因为基因不同,造物使他们呈现不同形态罢了。赞美莲花,贬抑牡丹,不过是周敦颐自己不得志罢了!牡丹,自开自落,何罪之有?
    君王读经典,是为了巩固统治。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甚至不惜曲解文本。最经典的例子就是借孔子来宣扬“以德报怨”的处世标准。其实孔子的原话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为什么孔夫子的话被断章取义成“以德报怨”呢,因为,统治者要培养逆来顺受的顺民,好长久地专制下去。连孔子都被曲解得面目全非,何况其余!
    一般人读书,是为了安抚心灵。每当自己心里想要说而又说不出的感觉,被作者精妙地传达出来时。我们会特别感动和感恩,茫茫世界居然有一个人这么了解自己!再看书页,仿佛字字句句就是自己的演绎——这就是共鸣的快乐。而那些不能引起共鸣的作品,即使字字珠玑,与我何干?。
    近年来,专家学者声圣呼喊,语文要上出“语文味”。什么才叫有语文味,尚无定论。但是,若是每次碰到优美的句子,就用 “这句话用了……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表现了作者……的感情”这个标准的格式来赏析一下,只怕语文味也是荡然无存的。要有,也是一点“语法味”吧。
    须知,世上并没有那么多“苦吟诗人”,“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现象不常见,为了“推”还是“敲”苦苦思索也不是创作的常态。既然不是所有文字都像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字那样几经推敲,我们又有什么必要把每一句话都附会上作者的深意,然后自以为是地咀嚼品味呢!
    贝多芬说:“听我心里的音乐!”但他没有说:“看我如何创作!写作,说了什么比怎样说更重要;阅读,读懂了什么比怎样读懂重要。当我们关注怎样说的时候,我们就是把教材当做了不可逾越的权威;当我们关注说了什么的时候,我们就是把教材当作了一枚打开心灵通向世界的钥匙。
    作品,表达的是作者对世界的认识。因此,读者从作品地读出是亦是自己的世界,而不仅仅是语言文字排列组合的规律。
    文学家说:“月亮好圆啊!”
    科学家反驳说:“没有圆规画的圆。”
    世界是用来感受的,不要企图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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