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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绎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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绎动天涯前来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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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4 05:59:05 | 只看该作者
骚动天涯[小说/节净灯]

“灯灯,看桃花去!”骚动天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的上午十一时给灯打电话。

“睡觉呢!等下还要烧火。”半躺在床上,浏览槐荫的灯懒散的答道。

“信了你的邪!这么大好的时光,就没动点心思?”骚动天涯在电话那头油腔滑调。

“都联系好了,等下有人请客,喝点小酒后就去赏花。”骚动天涯继续扇阴风、点鬼火,勾引着。

“还有美女作陪!”天涯立场坚定的要把灯灯拉下水,不容丝毫解释。

“好了、好了,哪几个人?什么时候出发?”灯好不容易有天休息,就想睡个懒觉,但迫于骚动天涯无与伦比的魅力以及他风箱扯着的炉火一样的热情,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家里还有一大堆的事要做呢!

说实话,灯长这么大,还确实没有看过真实的桃花。还是大约八岁的时候,在哥哥买的一把折叠式的纸扇子上看到过,旁边还龙飞凤舞的题了一首诗,还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就被哥哥的朋友抢去了:“小屁孩,一边和泥巴去,这桃花是你看的吗?”“难道这桃花还有其它什么神奇的功效?搞得神秘兮兮的,不就是一副假画吗?用浓墨画出的枯树枝上,涂抹着几点粉红而已,又不是能吃到嘴里的桃子。”灯当时没怎么在意,抢就抢了吧,要是桃子的话,可能还要想办法挤出几滴眼泪的,或者就地练几个前滚翻。

三个大男将坐上了一辆的士,直奔新浦而去。

“老马,你出钱哈,我没零钱。”车很快就到了新浦。挎着专业相机,手拿一张哗哗作响的红票票的“蜀汉忠臣”对着骚动天涯说道。

传说中的一匹饱受摧残、神出鬼没、要钱等于要他命、经常冒充护花使者、打死也不喝酒、被美色包围、迷途不知返的老马就是他?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这么老实巴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一脸书生模样的谦谦君子,怎么会是那个样子的呢?可怕的传言害死人啦!

骚动天涯气都没哼一声就默许了。随后,扭动着身子,东摸西找的从口袋里摸索出若干硬币,从左手换到右手,再从右手换到左手,仔细地数了两遍,还在每个硬币上用手搓了一下,生怕叠在一起没分开,漏数了一个,时不时还把手指放在嘴角用舌头捣鼓一下。“只有十八元,师傅,就这多了。”说着就用左手握着递给了司机,右手上赫然还拽着个缩成一坨的五元纸币。司机看也没看就丢到下面的盒子里去了。老马心里嘿嘿笑着:用一个少一个,能省一分是一分,这可是钱呀!积少成多后,又可以钓几个美眉去喝茶、谈心了。

到了约定的地点,拿出刚花了300元人民币买的新手机:“喂,我们到了,快下来迎接撒!”骚动天涯搞得像领导干部一般,还未站稳,就叉着腰、斜挺着身子、歪着脑壳吼了起来。得亏不是坐宝马来的,要不然,整个新浦镇的人民都得朝这个方向翘首几毫秒了:这又是哪个抛皮来了!


不到3秒钟,“青蛙”就跑出来了,不愧是生死与共的老伙计呀!


前几年的某日,青蛙得知他的老伙计住院,十万火急的就赶到了。在住院部三楼的过道上,碰到一个右手高举吊瓶,左手扎着针的人,佝偻的躯体一步一停的向前挪着,嘴里还小声的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哎呀,这不是天涯吗?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青蛙从迎面而来的细微的声音中听出了一段貌似狼嚎的唱腔,这旋律太熟悉了,是老伙计最拿手的曲目。“亲人啦!你真是我的亲人啦!”那人抬起头,眼睛热切地望着青蛙,想到这几天憋屈的日子,一阵酸楚,悲从心生,顿时热泪盈眶,不管不顾的嚎叫起来。“别这样,天涯,咱们不是还当过槐荫论坛的版主吗?”“版主咋了?也是人哪!何况还是个过了期的版主,你是不知道呀!我那病房里就我一个大老爷们,干什么都不方便。。。。。。算了、算了,不说了,不说了,丢人啦!”“我来了,当你的跟班,有什么事尽管吩咐!”青蛙说着就拿起吊瓶,扶着老版主走到卫生间里。只有他才知道老伙计的动向。足足在里面爽了四分多钟,出来时,天涯的脸上露出了桃花般的笑容,

在青蛙的陪护下,在医院安稳的过了一个星期,出院了。每餐二两小酒,一碗鸡汤,加上从餐馆里端来的几个小炒,一张白色的马脸渐渐的枣红起来。走出病房的一瞬,老马深情地望着那张白色的床默念道:“舒坦!这日子过得真舒坦!比那该死的方便面和硬帮帮的烧饼强到哪一国去了呀!”人家青蛙忙了这么多天,脸都瘦了一圈,硬是没搞赢那张床。

“你们都是尊贵的客人,来到我们乡下吃苦受累,委屈了哈!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多担待!”青蛙在道别的时候,和来的三个男人一一握手说道。

“我今天还有个特殊的任务,走不开,就不能和你们一起去看桃花了,这是美女的号码,到了她会接待你们的。”青蛙在说话的同时,把一个手机号码告诉了天涯。

“你看看,你这个大忙人,是我们来打搅你了,还这么客气,你不去的话,那多遗憾呀!”天涯一边摸着喝了三瓶啤酒的肚子,一边打着饱嗝,一边存着号码,心不在焉地说道。

挥手告别,坐上了去杨店的班车。

“看桃花的,就在这里下车。”售票员对着车厢里的人提醒道。

一个穿着盔甲的斗士骑着一匹扬起前蹄的马,昂然挺立在路的中央。

街道两旁停满了小轿车、面包车、公交车,还有麻木、的士。。。。。。

熙熙攘攘的人群如顺流而下的江水,朝着一个方向涌动着。

透过人群和车辆的缝隙,一大片、一大片的桃林映入眼帘,随着地形起起伏伏。

如走八卦阵一样来到桃林,“蜀汉忠臣”的相机就开始不停的忙碌着,捕捉着每一个令人陶醉的瞬间。

“喂,我们到了,你在哪里?”从新浦算起,到杨店镇上,这已经是第三次听到天涯打电话寻找美女的声音了。眼睛里压根就没有那一朵朵敞开心扉的桃花,净顾着东张西望的寻找目标。“说是在池塘边,在哪个池塘边?到处都是池塘!”天涯的嘴里不停地嘀咕着,满园粉呼呼的桃花和扑鼻的清香没能阻挡住天涯心目中那一朵花。

弯腰穿过一小片桃林,来到桃林中间的一条小道。

欢声笑语,加上暖洋洋的阳光套在身上,借着吹过来的微风,闭着眼,闻着花香,站立片刻,心中有说不出的畅快。

“呜呜,呜呜,爸爸,我找爸爸。”一个稚嫩的声音,哭哭啼啼而来,如桃花一样的脸上挂满了泪珠。

“小朋友,怎么了?”专心照相的忠臣被这伤心的哭声牵动了,蹲下身子,牵着小不点的手,柔声问道。

“爸爸,呜呜,爸爸,呜呜、呜呜,爸爸不见了。”小不点边哭边往桃林里钻。

“来,小朋友,别着急,叔叔帮你找爸爸。”忠臣擦着孩子的泪珠,不停地宽慰着孩子。

“把他举起来,让大家伙都能看到他。”天涯也过来了。他此刻有着极其深刻的体会,知道找个人的不容易,连忙出着主意。要是那个她也能被别人举起来就好了。


“宝贝,妈妈在这里。。。。。。刚才他不听话,想吓他一下。。。。。。谢谢你们了!”孩子的妈妈微笑着朝小不点快步走去,一个劲的对忠臣和天涯说着感激的话。



“谁。。。。。。”天涯深吸了一口气,手做成喇叭状,正准备扯起嗓子开喊的时候,这位突然到来的妈妈打断了他的话。这让天涯的体内淤积了一口浊气,很难受,憋得慌。本想借此机会让那位美女先看到他的,一举两得的机会化为了泡影。

“这个。。。。。。以后。。。要注意,孩子还小,万一。。。。。。”天涯被一口气呛着了,咳嗽着对着那位妈妈说道。

忠臣过来拍拍天涯的后背说道:“到那边看看吧,看把你给激动的。”

“她说,她在一个棚子旁边,那边正好有个棚子,还是你的眼光独到。”天涯被忠臣拍了几下,气也顺了,微笑着说道。

“看,找到了,在那边,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美眉终于让天涯给逮着了。

红色风衣,戴着眼睛,飘着长发,面带微笑,踱着猫步,款款而来。

“你们好!辛苦了!我是陪着亲戚来的。”大眼睛里扑闪着智慧的光芒。这气质,一看就是个优秀的人民教师。随后,美女用手指了指坐在坡上的一群人说道。

天涯大跨了几步,赶紧迎上前去,准备和美眉握握手或来个拥抱的,听到后面的话,眼睛顺着手指的方向看看,就定住了,已经有些伸出的手,在空中划了一道优美的弧线,落在了脑袋上,有象征意义的扣了几下,暗道:这个不能惹,惹不起,搞了一群护花使者,这个青蛙完全是在忽悠我嘛!

“那你去忙吧!我们也就随便看看、转转,忠臣是我们的向导。”近在咫尺,不能倾情相诉、促膝长谈,只能望而兴叹,真是难为了一代大侠哪!好在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幸亏酒没喝多。

提到酒,天涯的身体就开始紧张起来,这啤酒真害人,憋得让人难受。

相互在桃园里照了几张,作为到桃园一游的留念,被天涯催着打道回府。来的时候寻美女,走的时候访WC,一刻都不消停。


站上了爆满的公汽,说笑着天南地北。

“老马,有个空位,你坐吧!”中途有人下车,空出了一个靠近天涯的座位,天涯竟然稳站钓鱼台,不为所动。“老马,干嘛呢?”不见回音。

一个美女挤过来,坐了上去,才听见天涯的声音想起:“座位要让给美女坐的。”这个人真是的,心里时刻装着美女,想让人家坐,就直接说撒!等人家坐上去了再说,有个屁用,看看人家吊都不吊一下,板着个脸,像是欠了她250文钱似的。


回家路上,天涯说的半句话,俺到现在都在回味:“哥们看的不是桃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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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1 22:23:56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像花儿一样绽放



                                                                  (一)

  

      她的人生充满悲剧色彩。

      从她降临人间的那天起,父母便察觉出她的与众不同———出世时体重不足4斤,不哭也不大动,只有那双机灵明亮的眼睛在四处搜寻着这个新奇的世界。开始父母没怎么注意,后来的情形愈来愈糟糕。四岁时,她患上了小儿麻痹症,落下双腿跛瘸的后遗症。七岁时,不幸再次光顾,父母又发现这孩子与同龄人相比,身体要明显矮很多。到医院一检查,才知道孩子得了“侏儒症”。也就是说,长大后的她注定是个“小矮子”。这个命苦的孩子,以后该如何面对自己残缺的人生?父亲几次咬着牙想把她拖到遥远的地方扔掉,在妻子的坚决反对下,孩子总算保住了。再后来,灾难接踵而至:严重的营养不良、多病、辍学、父母的相继离世……

      在飘摇的风雨中,这个贫困而不幸的家庭,如同一只破败的小船,颠簸于岁月的风口浪尖,随时都面临着被吞噬的可能……

      她的生命很顽强,一路的跌跌撞撞,竟然有惊无险地熬到了20岁。在好心人的撮合下,她与邻村一个比她大15岁的哑巴男人结婚了。

      虽然不能与哑巴男人有任何的交流,但哑巴男人很勤快,心地善良,也非常照顾她,自打结婚起,就没让她下过田地干过重活。尽管生活困顿,但他们深深地爱着对方。

      一年后,爱情的结晶孕育成熟。出乎意料的是,他们生了一个十分健康而可爱的女儿,并取名为“妞妞”。她把这个来之不易的女儿视若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飞了,宠爱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女儿的出世,无疑是一针兴奋剂,给她的生命注入了一丝光明和希望……



                                                              (二)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妞妞七岁了,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家里穷得叮当响,几十元的学费对于她来说也是个不小的天文数字!望着女儿那张俊秀稚嫩的脸,还有那双充满渴求的眼睛,她心如刀绞。终于,一向坚强如山的她忍不住潸然泪下……

      那晚,她一瘸一拐地爬上屋后的那座山岗,席地而坐,想了很多很多———想到自己的父母,两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生栉风沐雨地辛勤耕耘。当他们撒手人寰时,留给父母的不过是一抔黄土;想起妞妞的路才刚刚开始,她应该为女儿描绘着属于她的精彩;想起自己多舛的命运,原本灰暗的人生被涂抹上一层哀恻的色彩,好象晔白的日光对她永远都是吝啬的。而她,注定是被岁月遗忘的角落。她不奢求自己的人生要有多么完美,但生活总赐予她太多的苦难。幸福是什么?她从没思考过,也从不去思考。只落寞地站在一旁,悄悄地窥视着别人的幸福。然后兀自憨笑,仿佛自己就是那幸福的主人……

      第二天,她和哑巴丈夫起得很早,把家里仅有的几只老母鸡拿到山那边的集市上卖了,又拉着丈夫到所有能去的亲戚家借钱。最终,钱没有借到,借来的却是亲戚们的闭门羹和难听的奚落。拖着疲惫的身体,夫妻二人毅然决然地走进镇上的采血站……拿着卖血得来的女儿的学费,屈辱,悲愤,喜悦之情相互交错。那一刻,他们抱头痛哭。

      落日的余晖下,两个互相搀扶的背影,迈着很不协调的步伐,行走在一片荒凉的风景里……



                                                                  (三)



      这一年,妞妞已经到镇上上初中了。

      每天放学后,妞妞就像一个落入凡间的小精灵,撒了欢地骑着自行车飞奔回家。除了做好功课,还把学校里发生的一些新奇事讲给父母听。妞妞手舞足蹈的样子煞是可爱,逗得他们忍俊不禁。她神情专注地听着女儿讲那些关于校园的故事,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对于她来说,校园生活只是一段遥远而模糊的记忆。她只上了两年学,因为穷,就再也没有重返学堂,只好回家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她很懂事,也很体谅父母的艰难。尽管身体残疾,但她从不埋怨父母。她知道,这不是父母的错,而是上天的安排。她很清晰地记得,辍学后,自己曾无数次偷偷地摸进学校,摩挲着再熟悉不过的学校围墙,倾听着里面朗朗的读书声,泪水,就会不听使唤地滑落。而今,这个梦终于可以让女儿来继续了。她想,就是砸锅卖铁、打工卖血,只要女儿爱学习,就不能让她留下终身遗憾!

      妞妞天资聪慧,悟性很好,学习成绩始终占据绝对优势,这令她倍感欣慰。但是,随着妞妞的一天天长大,她发现自己和女儿之间的代沟渐渐地凸现出来。妞妞身上潜伏着一股强大的逆反心理,常常在有意无意间爆发,她为此感到很尴尬甚至很头疼。终于有一次,相对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那一天,雨下得很大。妞妞很晚才从学校回家,满脸的郁闷清晰可见。

      在她的记忆中,一直以来,女儿的童年和少年流淌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从来都是个快乐和美丽的小天使。虽然生活还比较清贫,但总归没让她少衣缺食。

      女儿的心里一定深藏着某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她暗自思忖。

      “妞妞,你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就告诉妈妈吧,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她心疼地询问着,言语中流露出无尽的怜爱。她已经很久没有和女儿促膝长谈了,今天也许是个好机会。

      妞妞的嘴唇翕动着,想和她说些什么。可喉咙里像卡住了东西,很难说出片言只语。最后,妞妞鼓起勇气说:“这次考试,我得了年级第一名,学校明天下午准备开表彰会。老师让每一个获奖同学的家长必须到校开会……”声音很低沉,但她和丈夫听得很真切。

      她的眼睛一亮。多少年了,她还真没有正儿八经地再次踏进校园呢,更别说参加女儿的颁奖大会了。想不到妞妞得了第一名,真是神灵庇佑祖上积德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呀。

      “妞妞,那很好啊。妈妈陪你去开会!呵呵……”她兴奋得笑起来。

      “不,坚决不让你去!”妞妞的语气里搀杂着愤怒,“为什么我的妈妈会是你?这对我简直是一种伤害和折磨!”

      “妞妞,你怎么了?”她感到非常伤心,丈夫也在一旁惊得目瞪口呆。在她的眼里,女儿乖巧听话,尽管偶尔和自己发生冲突,但绝对没有像今天这般无理。为什么会这样呢?她迷惑地望着女儿。

      妞妞紧锁着眉头,脸迅速阴沉下来,一字一句地说:“因为,我的父亲是个哑巴;我的母亲,是个‘矮子’和‘瘸子’!”

      她什么都明白了。原来是自己和丈夫的形象深深地伤及了女儿的自尊心,让妞妞一直生活在别人的嘲笑与歧视中,渐渐地,女儿也开始有了嫌弃他们的迹象。

      那一刻,她才猝然惊醒,妞妞,真的是长大了。

      她什么也没说,只呆呆地坐在板凳上,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落在她隐隐作痛的胸口。

      这时,她的哑巴丈夫摸出一只笔,唰唰唰地在纸上写着什么。妞妞接过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你的爸爸妈妈虽然身体是残疾的,但心不是残疾的。你刚才的话不仅侮辱了我们,更侮辱了你自己!你的妈妈是一位好母亲,她只想到你学校看看,这个小小的愿望你就不能帮她实现?

      谁知,妞妞看完纸条一把就撕碎了,气呼呼地咆哮道:“总之,我决不能让你们去学校丢人现眼!”

      这一下彻底激怒了哑巴男人。他扬起手,狠狠地扇了妞妞一巴掌。妞妞捂着脸,一气之下奔出家门。

      她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瞪了一眼丈夫,随即喊着妞妞的名字,踉踉跄跄地追出门,消失在雷雨交加的黑夜深处……



                                                              (四)



      妞妞失踪了,整夜未归。

      夫妻俩找遍了村子,也没看见女儿的身影。

      一夜的饥饿,寒冷,再加上失去女儿的悲伤,她发起了高烧,被丈夫背进了镇上的医院。

      躺在冰冷的病床上,她一声叹息。这么多年来,自己和丈夫苦心经营着这个家,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即使穷困潦倒到无米下炊的境地,她也没轻言放弃。在最艰难的那些日子,她鼓动丈夫学起了篾器活,然后和丈夫一起走村串户,贩卖着他们亲自生产的竹篓竹篮等什物。即便如此,他们挣来的钱也只能勉强度日。后来,为了维持生计,她只好让丈夫一个人挑着去卖,自己则在家的附近种了一些蔬菜。蔬菜成熟后,她就到集市上去卖菜。再后来,她在自家里开了间小商店,生活才稍有起色。她以为,长大后的妞妞会懂得自己的艰辛和无私的爱。没想到最后会是这样一种结局,她的内心充斥着深深的失落。

      丈夫守在病床忙前忙后,一刻也不曾离开。想着女儿的失踪,她几次想拔掉针头去继续寻找,都被丈夫拦住了。

      稳住她的情绪后,丈夫用手比画着,意思是问她想吃点什么。

      “那你去买几个苹果来吧,我想吃苹果。”她有气无力地说道。

      丈夫犹豫着,想去又不想去。她知道,丈夫怕她偷跑。

      “你放心地去吧,我不会跑的。”声音小得可怜。

      丈夫点点头,又用手比画着,示意她别乱动,他马上会回来的。

      就在这时,门开了,进来的是妞妞和妞妞的老师。

      夫妻俩又惊又喜,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是老师先开了口,“昨晚妞妞敲开了我家的门,是我收留了她。”顿了顿,老师接着说:“情况我都知道了,而且还严肃地批评了妞妞。通过我的开导,孩子从内心已经接受了你们,我们学校更会欢迎你们的到来。今天,我就是代表学校来请你们下午参加表彰会的!”

      听完老师的话,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转过头望着妞妞,“我真的能去参加表彰会?”

      妞妞走到她的跟前,使劲地点头,“是的,妈妈,我们没有骗你。昨天是我不好,对不起!”

      她哽咽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只是紧紧地把女儿搂在怀里。



                                                                    (五)



      下午,阳光很灿烂。

      早早地吃完午饭,她要求再次为妞妞梳一次头发。妞妞笑了笑,答应了。很久没为女儿梳过头了,她和女儿的距离,或许就是从头开始的罢,她想。

      梳完头,她还在妞妞的头发上戴上两朵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女儿真漂亮,像童话里的小公主。

      随后,她和丈夫分别换上一套新衣服。她还刻意地照了照镜子,她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年没照镜子了,镜面早已布满灰尘。镜子中是一张不再年轻的脸,才三十几岁的年纪,岁月竟在这张脸上留下了不可逆转的印记。

      一家三口来到学校时,学生们和部分家长早已坐在那里了。

      妞妞左手牵着父亲,右手搀扶着母亲,缓缓地走到队伍前面就坐。没有一个人嘲笑这两个残疾人,送给他们的,是一双双充满敬意的目光。

      表彰会终于开始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听到主席台上的话筒里传来呼叫女儿的声音:“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年级一等奖获得者妞妞同学上台领奖!”她和丈夫也忍不住跟着别人兴奋地拍起了巴掌。

      妞妞迈着轻盈的步伐,像一只燕子飘到台上。

      从校长手里接过鲜花和奖品,妞妞面对着台下的观众,清了清嗓子,动情地说:“今天,我要向在场的所有老师、同学和家长介绍一个人。她,就是我的母亲!”说完,妞妞又轻盈地飘到台下,搀扶着母亲走到台上。

      “我的母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农民,更是一位残疾人。就是这个又矮又跛的残疾人,却给了我生命,给了我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为了供我上学,她不知疲倦地付出。甚至,为了我的学费,她拉着父亲一起去卖血……”

      妞妞再也说不下去了,只是不听地哭。台下掌声如潮,一片唏嘘。

      她很耐心地为女儿擦拭着泪水,眼角也有晶莹的东西在闪闪发亮。

      妞妞接着说:“曾经,我为自己有一个残疾妈妈而羞愧;现在,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位残疾母亲而倍感自豪。没有她,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所以,我要把这束鲜花献给我最亲爱的妈妈……”

      说完,妞妞向母亲深深地鞠了一躬,又将花送到她的手上。

      接过鲜花,她异常激动,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所有人都见证着这令人感动的画面———在阳光的抚摸下,她的脸上绽放着像花儿一样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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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0:58:06 | 只看该作者
         写作并快乐着                                      

                                                   文/绎动天涯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还是我牙牙学语的时候,父母就用一种既迷信又俗套的游戏来预测我未来的命运。他们在我面前摆放着一枚硬币、一本带铅笔的小人书和几根稻穗,让我从中作出选择。谁知我的目光竟泛出贪婪,紧紧地盯住小人书不偏不离,然后一把抓住抱入怀中。父母当时就乐坏了,逢人便说,这是神灵庇佑祖上积德呀,我儿子今后定有出息。就算吃不上作家这碗饭,也必然会是握笔杆子啃书本的命哩。也许是冥冥中的注定,多年以后,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成为一名党校教师,且有多篇“豆腐块”在各地报刊上频频亮相,也算和笔墨纸书挨上了边,成为父老乡亲们眼中少有的从黄泥巴堆中蹦出的所谓“文化人”。儿时那个荒唐的游戏竟如有神助般地成就了我今天的人生轨迹,不能不说是个巨大的奇迹!如今,每当提及此事,母亲都会喜形于色地自我褒奖一番,说老天爷开眼、多亏了那次的游戏云云。还说如果抓到稻穗就麻烦了,我问何故。母亲笑道,你傻呀,抓到稻穗就意味着你的一生只能在农村度过了。我就调皮地说道,要是能抓到硬币就好了,说不定您儿子已经是个千万富翁呢。于是,我笑,母亲也笑。

    要说和文学结下不解之缘,到开始尝试着写一些自认为满意的作品,还得从我的初高中生活说起。在那个高唱“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年代,我却偏偏对语文情有独衷。尤其是那些散发着厚重的历史气息和艺术灵性的古典文学作品,其精练的语言、深邃的思想内蕴、空灵的意境将自己深深吸引,像浩瀚夜空中的点点繁星,

照亮我荒芜的心灵。于乐不思蜀间,我的“数理化”几尽荒废,宛若一座弃如敝帚灰尘满地的房子,再也无心打理。

      那时候,家里很穷,曾一度陷入无米下锅的尴尬。再加上身为一等伤残军人的父亲常常病情复发,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还要供养我们兄妹三人读书,使得原本脆弱的家庭经济雪上加霜。也许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罢,我们兄妹三人很早就学会了煮饭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放学后,我会带领两个妹妹赴野外割草皮拾干柴,甚至还会偷挖别人家地里的红薯供全家充饥。即使穷困潦倒到如此地步,我的内心还依然绽放着一个不灭的文学之梦。没有钱买书,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或借书,或抄书,或周末时早出晚归,到镇上的书店泡上一整天。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辛苦没有白费。每次的作文课,语文老师都要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宣读。而且,校园墙报上还屡屡出现我的作品,并成为校园文学社的骨干力量。在神圣的文学殿堂里,我像个贪婪的婴儿,吮吸着中外文学书籍的丰富养料,开始真正接受中国诗词曲赋、外国启蒙主义文学、浪漫主义文学的熏陶,与“李杜”、“唐宋八大家”、鲁迅等古人神交,与但丁、泰戈尔、雨果等巨人幽会,与《唐诗三百首》、《古文观止》、《简·爱》、《悲惨的世界》等素面相迎。一束束闪耀着文学艺术的璀璨光芒,穿过历史与时空的墙扑面而来,如同一盏盏阿拉丁神灯,赐予我希望与光明,也赐予我智慧和力量……

      一九九一年,我结束了自己的校园生涯,毅然步入绿色的军营。角色虽然转变了,但文学梦还在熊熊燃烧,写作的欲望如雨后的竹笋节节攀升。训练之余,我把所有的部队津贴用来购买文学书籍,还报名参加了吉林大学的文学函授班。三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我把自己全身心封闭,就像《套中人》中的别里科夫一样,把自己的形体连同思想一同装进套子里,“隔绝人世,不受外界影响”。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睡觉,忘记了红尘世事,世界在我面前似乎停止了转动!那时候,我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在创作中,然后把写好的作品虔诚地装入信封,连同自己的希望寄往各地报刊投稿。结果,信封如雪片般飞出,却又如雪片般飞回。我的信心受到空前打击,甚至有了弃笔的冲动。但是,每当我想停下,似乎总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牵引着我,如同那个追逐太阳的夸父,让我不知疲倦地奔跑……终于,在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后,我创作生涯中的处女作在“十月怀胎”的阵痛中“一朝分娩”,一篇短小的人生感悟在《战士报》的文学版发表了!拿着透出淡淡的铅墨香的报纸,我兴奋地登上军营后面的半山腰,仰天长啸……

      退伍后,我被分配到现在的这所党校工作。纷繁复杂的人情世故,浮躁势利的社会现实,像一股股寒流侵袭而来,直逼得我毫无喘息之力。激流肆虐的沧海里,我如一叶扁舟,

飘摇于风雨之中,人生的方向终于被吞没。我花了若干年时间来迎合和取悦这个世界,祈求上苍给我一个灵魂栖息的角落。最终,这个喧嚣狂热的世界收留了我。只是,同世俗的较量流失了我宝贵的光阴,让我久久地于夹缝中苟活于世。浮华过后,我再也无法守住灵魂,任其游荡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穿过黑夜,走过白昼。一道曾期待的风景就此错失,一段铺设的文学之路就此中断。就在我几乎绝望之际,某文友于月夜扣门造访,指着半空中的一弯钩月对我说,尽管她现在是一轮残月,然而,在经过一番挣扎后,她终究要成就属于自己的圆满。文友还说,范仲淹早就说过,“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一个人想要沉沦其实很容易,如果沉沦能让你坦然心安,你尽管随波逐流好了;如果不能,那么就振作起来,为了你的梦想,为了你的快乐,也要将写作进行到底!文友的话如一记闷棍,敲响我沉睡的心灵,于是我再不敢轻言放弃。

      有时候,忍不住扪心自问,天下之大,无所不有,为何惟独钟情于写作?是啊,“弱水三千”,何以偏偏只取这“一瓢”饮?记得法国哲学家笛卡尔曾有一句名言:“人是一枝有思想的芦苇。”尽管人在尘世中脆弱不堪,但比自然界任何一种生物都要高贵,因为人是有思想的高级动物。那么我的思想又是什么呢?我为什么要一直写作下去呢?思忖复思忖,也许,那就是一种构筑心灵大厦的坚持,一种建立快乐王国的信念支撑!所以,既然选择了这条道路,就要无怨无悔地走下去。我始终相信,上帝是很公平的,当他为你关上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正如《老人与海》中的那位老人,费尽千辛万苦捕捞到的一条大鱼最终还是逃遁,但老人那种“人可以被打倒,但决不会被打败”的精神是永存的。胜利的果实没有保住,老人却在与自然界搏斗的过程中享受到最真实的快乐!这部小说无时无刻不在鼓舞激励着我,让我在写作中快乐,在快乐中写作。终于,属于我的收获季节在千呼万唤后姗姗而至:短短几年,我的作品陆续在《杂文报》、《武汉晨报》、《楚天都市报》、《倾心感悟》、《红袖添香》文学网站、还有我所在城市的《孝感日报》、《孝感晚报》等地发表。虽然退稿很多,但终究嗅到了黑暗前黎明的气息,触摸到了胜利的喜悦,亦让我有了莫大的心灵慰藉和坚持的力量。

      后来,朋友向我建议,何不建立一个Blog(博客)呢?把自己的文章全部粘贴上去,让更多的文友来分享,也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啊。我笑着回答,我是个为人低调不事张扬之人。再说,自己的文章皆为肤浅之作,何以能登上大雅之堂?朋友反驳道,博客只是个网络日志,既然是日志,就可以率性而思,随意而写,和文字质量无关,更与性格无关,只要自己觉得快乐就行了。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在新浪网终于申请了一块“自留地”。于是闲暇之余,我就精心装扮我的“私密空间”,放飞思绪,书写心情,忙得不亦乐乎。起初,我沉浸于一种“我写故我在”的百倍信心中。谁知没过多久,自己就开始感到从未有过的矛盾与惶然。在博客的世界里,简直是藏龙卧虎高手云集。读着“博友”们的一篇篇精彩的文章,让我“精妙处,忍不住击节叫好;伤感处,止不住泪眼婆娑;激愤处,耐不住拍案而起;谐趣处,憋不住哑然失笑。”一座座高山横亘眼前,各领风骚,自是一番“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崇拜情结弥漫开来。再反观自己,那“外表狂躁无比,里面空洞无物”般无病呻吟苍白乏味的语言文字,掩映于长袖善舞的大方之家的背后,端坐于“没落的营盘里”(鲁迅语)孤芳自赏,显得如此卑微和黯淡,如同一株被岁月遗弃的狗尾巴草,任其自生自灭。又仿佛是塞万提斯笔下的“唐·吉诃德”,穿着古代骑士的甲胄,脑袋里装着的却是人文主义思想,手拿着中世纪的长矛,面对的却是大炮火枪。可怜复可笑!每念及此,就有种如临大敌般的恐慌,不免悲从中来。但一想到文友和朋友的话,一想到身边还有那么多和我一样背负着梦想低头前行的人,我就会坦然许多,继而重新抬起双脚……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其实文学之路亦然,不同国籍、不同肤色、不同信仰却热爱文学的人纷纷汇聚于此,审视现实,思考社会,感悟生命,激扬文字。正因为有了他们,这个世界才变得如此热闹,如此美丽,人类的灵魂才会如此高尚,如此圣洁。我本草根,何妨做一株不为人识的狗尾巴草?我本寂寞,亦无谓是否坐于“没落的营盘”。在无边的旷野里,我只想固守一隅宁静,宁愿做一个孤独的耕耘者,唱一曲永不落幕的独角戏,营造一份永远的快乐就够了。吉普塞人有这样一段歌谣: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肉体是用来享乐的,生命是用来遗忘的,心灵是用来歌唱的。而写作,就是我快乐的呐喊,心灵的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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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11:01:31 | 只看该作者
闲谈中国人的官瘾及其他
                                             文/[绎动天涯]

    中国素有“官国”之称,官文化渊远流长。自古以来,国人的“官”念深入骨髓,浸透血脉。崇官情结之严重,拜官愿望之强烈,求官手段之复杂,令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也望尘莫及。

    中国人为什么喜欢做官?无非是因为当官有着其他行业所没有的优势与好处:一曰施展抱负,报效国家;二曰光宗耀祖,彪炳史册;三曰名利入囊,惠及子孙;四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原始社会里,没有官和权力一说,一切的社会事务靠约定俗成的传统准则进行管理和调停。随着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相继出现,官和权力的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尤其在那个崇文尚武的封建时代,民众深知当官好处多多,尘世俗人屡有趋奉权贵的拜尘之徒。或者自己无能为力,便期冀着从子女身上打开突破口。宋代武惠王曹彬周岁时,父母以百玩列于席,观其所取。结果曹彬左手执象征征伐的干戈,右手取象征礼仪的俎豆,而后又抓取象征权力的大印,其父母乐不可支,认为曹彬日后必成大器。《红楼梦》里写贾宝玉抓周时只抓取些女人所用的脂粉钗环之类,惹得贾政大为不快。因为在贾政看来,非常希望儿子通过入仕走上正路。盼望做官羡慕为官的心理,在这种毫无科学根据的“抓周”习俗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一般的草根阶层尚且如此,文人就更不消说了。“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从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四喜”便可窥视一二。当年,武则天实施严刑,杀了大批官员。他儿子劝她不要太过,可武则天带着儿子去看前来考官谋官的人说:“天下想当官的人数不尽,杀了一批又来一批,杀不绝的。所以,根本不用担心没人来做官。”如此残酷的血腥伤害,依然阻挡不住仕人们前进的步伐,如过江之鲫的想当官的才子依然前仆后继趋之若骛,说明了什么?说明做官的确是个充满绝对诱惑力的行当。

    于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学成文武术,货与帝王家”的古训引领着当时的社会潮流,成为古代知识分子奉为圭皋的价值取向。文人们初始汲汲于四书五经之类,而后则汲汲于“出入内庭,觊幸名爵。”,无一不是削尖脑袋地想虏获功名,在官场上谋得一席之地。整个社会就像一台马力十足的机器,在求官拜侯的道路上急速奔驰,使得官崇拜的表演达到登峰造极之地步。难怪鲁迅先生洞察秋毫,在其《学界的三魂》中说到“官魂”时一针见血地指出:“ 中国人的官瘾实在深,汉重孝廉而有埋儿刻木,宋重理学而有高帽破靴,清重帖括而有‘且夫’‘然则’。总而言之:那魂灵就在做官。”实在是一语道破天机,暴露出中国根深蒂固慧剑难断的那根“官情结”。

    近日从旧书市场淘得一本《中国文学课堂》,里面载有自先秦至近代百余位文人的作品讲解及逸闻趣事。诸子百家的经典言论,魏晋文人的超脱隐逸,盛唐诗人的豪迈俊朗,大宋词人的深婉隽永……一颗颗灿若星辰的文化大师,摇曳着生生不息的智慧霞光,辉映着我们荒芜的魂灵。

    书是好书,不过掩卷之际,心中未免五味杂陈,别有一番感慨自心中蔓延。

    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多数文人都曾经历着一段极其坎坷乃至悲壮的求仕之路。或状元进士及第者。这是一种自然的封官加爵的途径,如王维、范仲淹、王昌龄等即是如此。或名从文出,为朝廷所赏识。此为一种理想的状态,如李白、陈子昂等。或请托熟人极力举荐者,如高适等。或毛遂自荐者。无论是何种方式,细细考量后发现,文人为官极不顺畅,多有不测风云侵袭,鲜有善始善终者。要么遇人不淑辞官归隐,要么身陷政治旋涡遭遇迫害,要么因为“文字门”而流放削职。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姑且不论他们的为官途径及目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他们无不在践行着“学而优则仕”的通“官”法则,内心深处做官的愿望强烈而明显。谁说“著书只为稻梁谋”?当温饱问题解决了,自然而然地会梦想着“仕途谋”了。即便被称为“至圣先师”的孔子和“亚圣”的孟子亦未能免俗。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家庭的孔子,早年干过仓库管理员。后来周游列国,以期得到赏识,终究无果,不得不聚众讲学,开古代私人讲学风气之先。孟子的遭遇大致相同,先游说梁惠王,不受;又见齐宣王,亦未重用。于是归而述孔子之道,潜心教授弟子。

    文人的官运犹见可怜。不过反其道而寻思,如果不是因为远离了官场,孔子与孟子还能成为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至圣”与“亚圣”么?后人还能捧读到那些文人骚客流传千古的名篇佳作么?

    盘亘交错的官场,无疑是一把双刃剑,一边飘逸着令人沉醉的花香,一边流淌着令人眩晕的血液。想做官会做官的人,熟谙官场之道,精通弄权之术,左右逢源游刃有余,自然做得风光无限。只是一旦拿捏不当,就得饱受折磨甚至有性命之虞。同样,倘若不是一块做官的料,与其误入宦场樊篱为繁文缛节所困,为名缰利索所累,还不如趁早断此欲念,挥手自兹去,图个清闲自在,倒也是一件快意之事。

    庄子垂钓于濮水,楚王闻讯,派使臣前去游说让他入朝做官。谁知庄子继续屏息凝神地坐在那里钓鱼,连头也不愿调转过去。良久,庄子向两位使臣问道:“我听闻楚国有神龟,死去已经三千多年了。国王以巾帛包起来,藏匿于庙堂之中。对于这只龟来说,是死去留下骨头以显示高贵好呢,还是在泥水里自由地摇尾生活好呢?”使臣回答:“当然应该在泥水中摇尾活着!”庄子说:“你们回去吧,我宁可在泥水中摇尾生存。”

    一方面是求贤若渴求之惟恐不得,一方面是拒仕傲官避之惟恐不及,何也?大概鹰击长空,雀鸣蓬间,追求不一,志趣各异也。颇具仙风道骨之神韵的庄子,视通万里,神游八极,旷然乎有忘形自得之怀,怡然乎有恣肆山水之乐。因而,满脑子理想主义的他,除了有意追求存在于所谓“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的逍遥境界,断然不会对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官场有丝毫兴趣。

    有无官瘾无可厚非,能否做上官也无关紧要。不管深处封建社会还是当今时代,为官者尽其职,为农者乐其耕,为商者守其业就足矣。当然,无论是为人还是做官,都应该像庄子所倡导的那样:“不为轩冕肆志,不为穷约趋俗”,固守心灵的纯净和道德的完善。或者像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往事如云烟,早已为历史所淹没。只有在那些泛黄的故纸堆里,才能见识那些文人们一张张涂抹着浓重的伤感色彩的脸,才会心有灵犀地感知他们内心的落寞。或者,当我们流连于水山之间,流连于荒漠的边寨,透过历史的回音壁,去凝听他们回旋在苍宇上空无力的哀鸣。

    “归来倚仗自叹息”,文人的一声叹息,摇落一地的梧桐芭蕉叶,也惊扰我满腹的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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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15:48:19 | 只看该作者
与春天有约
                                                                                                 文/ 绎动天涯0


        从小到大,年年都在梦中期冀着季节的轮回。因为畏惧冬的冷酷严寒,所以执著地守侯着春的妖娆妩媚。每一次都以为攥住了春天,但每一次她都像一尾游鱼,欢蹦乱跳地从手中悄然滑落。伴随着春的溜走,岁月老,人老,等待与思念也相继零落成泥。
        我本感伤多情之人,三十余年的光阴,就在这般盼春、探春、惜春、怨春的循环往复中黯然虚度。“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此等心境,惟有等到下一个春天到来之际才会终结。
        昨天清晨,推开后窗,猛然有了“一树寒梅花待尽,不知春日到我家”的感动与惊喜。一夜之间,到处都是春天的颜色和春天的声音。满园的春色终究关不住,她就这样悄悄地飘落,一如曾经悄悄地离去。
        春天哟,难道你真的还记得我们曾经的桑中之约?是否你已经触摸到我的翘企与思念,才让你这么快踏上回家的路?
        其实早就思忖着为春天写下一点文字,只是,这个岁月流转的精灵,上帝赐予人间的尤物,她的羞涩中蕴涵着张扬,张扬中掩映着羞涩,我惟恐自己苍白的文字会不经意玷污她的秀外惠中,而且春的思念太浓太重,竟让我思绪混乱,无从下笔。
        我该怎样勾勒你的美丽?或许我真的无话可说了。于是想起遥远的古代,想起那些文人骚客笔下的你是如何的风情万种———《诗经》里说,“春日迟迟,卉木萋萋;仓庚喈喈,采蘩祁祁。”李白说,“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杜甫说,“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王维说,“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春烟。”……诗人的笔端总是充满灵性和激情的,诗人的想象总是丰满唯美的。在他们眼中,你简直是大自然的美容师,丽了座座山,秀了池池水,青了株株草,绿了片片叶;在他们心中,你更成了名副其实的“大众情人”,惹得他们为你守侯着,讴歌着,爱慕着……
        尚未来得及从诗中品味你的秀美,一旁的儿子却拉着我的手央求道,我们到外面去寻找春天吧。望着儿子稚嫩的脸,我诡秘地一笑,春天何需寻找?她就在你身边,更在你心中!但终究拗不过儿子,于是随他奔出屋外,来到乡间田野。或许,这里更容易捕捉到春天,因为这里是她们更愿意纵情嬉戏的地方。
        山坡上,阡陌间,田地里,水池边,一地碧绿一地醉,一声柳叶一声春。沉睡的大地刚从梦中苏醒,揉搓着惺忪的眼睛,才惊觉那些霏霏雨雪不知何时已了无踪影!于是摇头晃脑一番,一觉醒来竟忘了今夕何夕,原来是春姑娘扣开了柴门!
        一阵微风吹来,我和儿子便醉了。撩人的春天哟,风儿该是你忠实的信使罢———从远山而来,从天际而来,像母亲的呼唤,唤醒每一个耀动的生灵;像情人的亲吻,温柔着大地每一寸肌肤。所到之处,桃红柳绿,莺歌燕舞。在大自然这张素描纸上,你润泽着,挥洒着,直到将人间描绘成一副绝美的杰作才肯罢休。
        燕子也终于耐不住寂寞了,从遥远的南国匆匆返程,开始在寻常百姓家衔泥搭窝,构筑自己安逸舒适的家园。这些落入凡间的使者,在春天的召唤下,总能亦步亦趋不离不弃,成为春天里绝对不可缺少的主角儿。
        忽然,一池春水横亘眼前。这里原本被积雪所覆,如今早已冰雪消融,那些曾经在厚厚的湖冰上滑冰的孩子,也不知躲到了哪个角落。俯视湖中,但见波光潋滟,锦鳞游泳,鱼水共欢,怡然自得。岸边的几棵杨柳更是丰富了春天的内蕴,让人情不自禁地吟诵着贺知章的《咏柳》:“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看来,也只有二月的春风才能裁剪出杨柳的完美线条!而此时,长长的柳条开始不安分起来,越发柔美地摇曳在春风里,时而引吭高歌,时而垂头凝思,时而相互交缠,时而随风独舞,样子煞是可爱。柳粗一些的已然变青,毫不客气地袒露着春的踪迹。而那细细的枝上,原本褐色的外皮也变得浅淡,无论遥看近观,都是一派盎然的生机绽放在枝头。淡淡的绿意,淡淡的思绪,像“空山灵雨”般,淡得韵味悠长,淡得人遐思万千。几只鸭子一声扑通,齐唰唰地跳入河中,拍打着翅膀四处游弋,感受着春的温暖,真正是“春江水暖鸭先知”了。又见一老者垂纶于此,独钓春水,悠哉游哉。犬子忍不住问我,那老爷爷是在钓鱼么?本想说是,口中却道,不,他在钓春天!钓春天?犬子似懂非懂。
        过湖,向前,径直步入一空旷之地,便听到一阵儿童的欢笑声荡漾开来。走近一看,原来是“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五彩斑斓的风筝,随着孩子们放线的手一路扶摇直上,倔强地在云中漫步,是要探求苍穹的浩渺,还是要窥视白云的秘密?而地上的孩子们,则竞相追逐着,叫嚷着,更不知是他们吵醒了春天,还是春天吵醒了他们?
        一路的寻找,一路的发现,一路的惊喜,一路的收获。
        看吧,听吧,春天到底还是来了。像是一位衣袂飘飘的绿衣女子,吟唱着美妙的旋律,将春光从她挥舞的衣袖中乍泄出来,穿过宽阔的田野,淌过潺潺的溪流,越过高高的山岗。无须召唤,只需一个眼眸,我的身体连同我的灵魂便会被她勾引了去。“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那一刻,你就是一位心有灵犀的老朋友,踏着岁月的足音寻迹而至,与我深情相拥。
        我知道你在等我,其实我已找到了你,我已牵住了你的手,就在那柔柔的春风里,就在那暖暖的阳光里,就在那飞舞的风筝上,就在那消融的湖冰里,就在那杨柳的青晕里,我已和你共赴了一场心灵的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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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1:49:31 | 只看该作者
天涯在zhe  里 ????


(一)



        天涯在哪里?好象是个秘密。迄今为止没有人用GPS定过位,只听说很久很久以前,海南岛那边有一群黎族人,自己找块硬石头,然后用牛粪写了四个字:“天涯海角”。

      哦,对了,海角又是哪位?总缠着天涯双宿双飞?难不成是天涯的情人,小蜜?反正肯定不是原配!




(二)



        天涯在哪里?现在已经成了一个问题。

        天边上有个长着洗板牙的人哥伦布,弄了个帆船满世界转悠,然后意味深长地宣布,咱们脚下这个玩意儿不是方的,而是一个球,知道吗?是个球!也就是说,不存在哪里是中心,哪里是天涯。到处都是一样的。

      所以,天涯是没有的,天涯等于空气!




(三)



        天涯在哪里,我们其实并不在意,只要有饭吃,有酒喝,有觉睡,谁管他在东还是在西,在天空还是在海底。他爱在哪里在哪里。

        可是,偏偏有个人就那么不争气,到处上窜下跳,非要说天涯在这里,天涯在这里。

        我们说,这里是槐荫树下,这里是中原内地,要找天涯,天旮旯、海犄角去!别在这里胡咧咧。

        结果,这人就浑身颤抖地跑了,那种姿势大家都没有见过,问了专家,查了秘籍,才知道,那就叫“绎动”!接近于蹦迪!




(四)



        绎动是怎么个动法?听着好神秘,看着很好奇,学着贼费力。

        众里寻他千百度,总算在百度找到一个解析:传统汉语中没有绎动这个词。应该是台湾人创造出来的词,意思相当于躁动、不平静。

      搞半天是海峡那边的创新,难怪这么稀奇。

      正在满心猜疑,那人又跳出来说:“奇什么奇?我就喜欢天涯,我就喜欢绎动,我就叫绎动天涯!你再瞎编排我,我就吃了你?!”




(五)



        靠!看来这绎动还真不是一般的动,惹急了他什么动作都敢做,什么姿势都能摆,什么后果也不计。

        你看他,又是到桂林去找壮家少女沿漓江探索,又是到祝站冒特大水灾四处寻觅,最近还集合了一帮人到什么钱冲,估计是想从那里的千年银杏上找到天涯的踪迹。

        流年风雨,人何以堪?到处绎动寻踪天涯的结果是行囊已空,而天涯仍不可确证终在哪里。没奈何,只得一头扎进学苑,这下不用出门就可以仔细考究天涯的秘密了,学苑好啊,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省钱!再也不用出门买车票,买门票,买饭票了,鬼知道他还在外面买过什么票票。

      只是,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天涯到底有没有,如果有,到底在哪里?

      绎动终究怎么动?可千万别真只是不平静地躁动……




(六)


      找累了,送一首歌给你吧,天涯总在远方,绎动也需休息啊:

    天涯在哪里呀,天涯在哪里?天涯在那绎动的世界里。这里有野花呀,这里有嫩草,还有那会唱歌(卡拉OK)的小公鸡。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天涯在绎动的世界里,还有那会唱歌(卡拉OK)的小公鸡。

    天涯在哪里呀,天涯在哪里?天涯在那绎动的学苑里。掐住红的花呀,拔出绿的草,还有那会唱歌(卡拉OK)的小MM。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天涯在绎动的学苑里,还有那会唱歌的小MM。

    天涯在哪里呀,天涯在哪里?天涯就在论坛朋友的眼睛里,看见红的脸呀看见黑的笔,原来是会写字(电脑打字)的小兄弟,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嘀哩哩嘀哩哩嘀哩哩,天涯在论坛朋友的眼睛里,原来是会写字(电脑打字)的小兄弟。

      唱得很好,再来一遍!

      哈哈!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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