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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极品唠叨》[原载《青年文学》9月下半月号(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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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6 14:4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篇小说《极品唠叨》[原载《青年文学》9月下半月号(中篇)] 作者:桢理

  
                                                     

    我和老公合计着,要把女儿唯一的宠物杀死。
    这想法挺刺激人的,老公眼睛显得比平时亮了许多。晚饭的时候,他到底控制不住兴奋,突然问,和美,你知道四川跟武汉,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我还没回答,娇娇就插嘴道,区别是一个叫四川,一个叫武汉。我看着她得意的眼睛,晓得她又在搞“脑筋急转弯”。他们二年级二班全体同学,最近都疯狂迷这个。老公却说,最大的区别是,我们很喜欢吃兔子,而你们,只把兔子当宠物养,暴殄天物。话音刚落,娇娇就一推碗筷,白了她爸爸一眼,说了声“四川人真坏”,转身就跑进了自己的卧室。
    橡木门“砰”地合上了,里面有她隐约的哭声。这是七年来,她第一次生爸爸的气。我也白了老公一眼,就进屋哄女儿去了。
    娇娇从婴儿时期就喜欢上了兔子(确切地说,是绒毛的白色兔子玩具),她在学会喊妈妈之前,已经指着她的兔子玩具说,兔兔。她三两岁的时候,曾经很严肃地对我说,妈妈,以后叫我小白兔好了。她常常逼问我的一句话是,我更可爱,还是小白兔更可爱。我说,当然是你。她就哀伤地说,我猜小白兔的妈妈也会这样对她说。
    我只在做游戏的时候,按照她的要求,称她“小兔子乖乖”,不过,为了投其所好,我们家在这六七年的时间内,至少拥有了大小不等,材质各异的兔子玩具上百个,其中也包括兔子形状的牙签盒,拖着兔子耳朵的帽子或者发箍这类生活用品,还有关于兔子的影碟图书若干,有著名的《流氓兔》,《兔八哥》系列碟子,还有不常见的,她要未来才能看懂的兔子故事,比如《沃特西普荒原》之类。总之,一切跟兔子有关,又有点新颖的东西,我,还有他爸爸,甚至娇娇的外婆,舅舅,他爸爸的下属,都会毫不犹豫买了,巴心巴肝送来。谁都知道我们的小公主是兔子迷(后来有人不了解具体情况,送了黑兔子,麻灰兔子之类的玩具来,她也给予了适当的宠爱)。有一天我对娇娇说,咱们可以搞个兔子博物馆了。
    实际上,我家后来真的专辟了个玩具房,门上贴着她歪歪扭扭的字——兔宫。
    娇娇是在五岁那年看到真兔子的。那是在步行街的天桥下,有个男人突然把一个小笼子递到我们面前,问,十块钱,买不买?笼子里有只拳头大小的黄兔子缩成一团,娇娇吓得“哇哇”大哭。我哄了很久,才让她明白了,这就是她的心肝宝贝小兔子啊。
    娇娇回家后沉默了很久,那段时间她显得有点不再爱她的所有兔子收藏。甚至还要求大人给她买了羊子和狮子玩偶。不过,这段时间很短,不到一个月,娇娇又重新恢复了她的热爱。这反弹回来的热爱,似乎比之前还狂热。我躲在厨房门口,担心地窥视着客厅沙发上,为电视里被大灰狼追赶的小白兔揪心落泪的女儿时,老公却从后面体贴揽住了我的腰,说傻瓜,担心什么,女孩子就是要善良才美丽,我就是看上了你比别人善良(老公指的,也许是我婚前帮他吸眼睛里的脓那件事)。我嘤咛一声,返身扑进了他的怀抱,说我担心娇娇前辈子是只兔子。老公就笑了,刮了我的鼻子说,那也是兔子国的公主。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看出来了,我们家对兔子的喜爱,有点叶公好龙的味道。是的,在几个月前,我们家从来没有出现过真的兔子。我这个有点洁癖的处女座生人乐得这样的境况。我关照老公,嘘,千万不要提起楼下帅帅养兔子的事。
    帅帅是娇娇的同班同学,一到傍晚,就跟他的妈妈把兔子提到小区的草坪上,让它隔着笼子吃草。我总是带着娇娇走另外一条路。
    千绕万绕,到底没有绕过去。这学期一开学,娇娇就说,妈妈,我们班好多同学都养兔子了。我玩过他们的兔子,觉得不象想象的那么可怕。妈妈,我也要。我想了想,就说,如果数学第一单元测验,你考了一百分,我就买。娇娇听了,就说,那你还不如说不买呢。
    我听话的女儿并不象一般孩子那样胡闹,只是撅着嘴去了。数学一直是她的弱项,自一年级开始,大小考从来没有上过九十分,我估计她无论如何不可能短期内赶上去。没想到她运气很好,一个星期后的单元测验题出奇地浅,全班只有两个人不是一百分,其中当然没有娇娇。
    女儿得意地把卷子扬在我面前时,我知道,我们家必须多个宠物了(哪怕是暂时的)。而之前,我常常在饭桌上调侃父女俩说,我不养猫,不养狗,连金鱼都不养,我只养你们。
每次都说得他俩哈哈大笑。

    第二天,老公和孩子分别去了公司和学校,我收拾完屋子,看了会电视,就来到了兔宫。我手里没有象往常一样,拿着个胡萝卜或者几片莴苣叶子(是的,我一直觉得,监狱里临刑前那一餐饭,特别虚伪)。不过,白小姐(就是女儿养了两个多月那宠物)却似乎跟往常一样,一看见我,就马上站了起来,兴奋激动得浑身发抖。她两眼发光,使劲把嘴贴在笼条上,期待着。我把手放了上去,紧贴她的嘴唇,让她看清楚,我今天决不会喂她任何东西。显然,她看清楚了,而且有了些微的失望。但是时间只有一瞬,她又恢复了狂热。无论我的手走到笼条的任何地方,她都用嘴唇去使劲触碰。当我放到她的头顶时,白小姐使出了全身力气,拖着肥胖的身子,海狮顶球般,还是跳起来,轻触了一下我的手掌。然后,她落了下来,红眼睛湿漉漉地,温柔地,得意地看着我。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在乞食(盘子里还有豆渣呢)。她是想亲我。象娇娇一样,看见我,就想亲我。
    这个发现,让我在一秒钟之内,对今天的杀戮,有点泄气。但时间也就一秒而已。我想起老公曾经跟我说过他小时候养兔子的事。他们那些小镇上的人,纯粹是把兔子作为荤菜来养的,可是那些未来的荤菜,还不是每天见了他们,都很欢腾。不止兔子,还有鸡子,鸭子,鹅,都一样蠢。到底是人聪明些。人不可能被养在吃人巨妖的笼子里,还见了它,跟见亲妈似的。
    我为自己是个人,感到骄傲,鄙视地看了看继续在那里激动得不得了的白小姐。我不仅是个人,还是个顾全大局的人,我不可能为了那一点点温情,就把自己的生活,再次栽在一只兔子身上。就象我的那些闺蜜,因为老公脚有点臭,就投身另外男人的怀抱,搞得天翻地覆,人仰马翻,世界大乱,害了一湾子人,最后终于跟那个脚不臭的男人在一起了,却发现对方的马桶很臭。因为人家上了厕所,从来不冲马桶。
    有人以为女人的忠贞,是靠情欲或者品德来决定的,只有我清楚,那是靠高瞻远瞩的眼光决定的。算了,这个话题打住,继续我的事情吧。

    我打开铁笼,把白小姐从里面拖了出来。她很配合。若不是身子太胖,也许她根本不需要我动手,自己就钻出来,扑进了我的怀抱。
    得到自由的她并不撒欢乱跑,却还是依偎在我的脚边,再次试图跳起来,触碰我的手掌。我说,行了,行了,赶快完事吧,我还要出去买东西来配你呢。婆婆昨夜在电话里,顺便教了我一兔两吃的做法,一半做白斩,一半做跳水。我还差些调料,佐料要购买呢。白小姐仿佛听懂了我的话似的,不再撒欢儿蹦了,慢慢温顺安静了下来。我就坐在了早准备好的凳子上,把一块不要的旧床单铺在膝盖上,对着地上的她招了招手。来,过来。我说。
    白小姐迟疑了一秒钟,马上就兴奋地蹦了过来。我捏着她的两个长耳朵根,把她提到了我合拢着的,铺着旧床单的腿上。我习惯性地抚了抚她的毛(谁叫那毛手感那么好呢),她却再次误会了,以为我还是要跟她亲热。她又用颤抖的嘴唇和胡须寻找着我,我只好打了下她的头,说,快点,我还要上超市买东西来配你呢。她被我一打,终于老实了,乖乖趴在了我的腿上。
    朋友,你也许会说,这白小姐看来还不赖,你两口子合谋着,要把人家杀掉,对得起娇娇吗?但是,我们做大人的,怎么能顺着孩子来呢?孩子懂什么。孩子管世界只能天下大乱。
    先说白小姐的身世吧,从源头上就乱了。那个卖兔子的年轻人口口声声保证,这是个跟别的兔子不一样的宠物兔,随便养多久,都不会长大。谁知道它回来后,见风就涨似的。两个月前,它还是个“面包”,现在呢,呵呵,有一天傍晚我和娇娇把它放草地上玩,小区保安马上就来了,问,你们家的狗打疫苗没有?
    自从有了白小姐后,娇娇比以前更讨好我,是那种占尽了天下好事的人常有的谦虚。即使这样,也不能消除白小姐庞大体重带来的诸多生理上的困扰。你也许猜出来了,那个兔宫臊气熏人,尽管我一天要带着口罩,进去清理十几次屎尿。
    我感到白小姐把我的人生之梦都揉碎了。我在武汉大学读书那四年,一直梦想着在一个欧式装修的优雅住宅里,给一位白马王子煮着美食(那时人小,没想到娇娇这点),听着萨克斯风,等着他回家。十几年后,我的梦基本实现了,并且还在往纵深处发展,可是一个白小姐,却把我从梦的顶端踹下来,变成了一个饲养员。
我恨它。
    我有天在家里拍死一只苍蝇后,很严肃地拿给娇娇看了。她哑口无言,明白是白小姐的气味招来的。在我们这个枫丹白露小区,尤其是十楼上,苍蝇是罕见的事物。确切说,是七年来第一次。我借着这个,要把白小姐赶到露台上,没想到好事的帅帅却在班上告诉娇娇,他们家去年养的兔子,就是在露台上热死的(武汉的夏天,常常在四十度以上)。帅帅还补充了一句,娇娇你想想,白小姐穿的是皮袄啊。娇娇回家后,泪水盈眶地告诉我,她发誓与白小姐共同居住,不管她多臭多脏,也不把它赶到露台上。
    于是我想了些怪招,准备把白小姐送上西天。比如故意打着讲卫生的幌子,隔天就给白小姐洗澡,洗完还故意不给它吹干,即使是下雨的晚春。我做这些完全不管娇娇在不在场,因为她还根本不懂,怎样让一个生命,免受伤害。她感激地看着我把白小姐弄得湿漉漉的,直到白小姐打了个喷嚏,她才小心翼翼问我,妈妈,我们是不是应该给它吹干毛,今天好象有点冷哟。孩子的脸上,还是占尽了天下好事那种谦虚。我才醒到,白小姐有可能把感冒传给孩子,这招才从此放弃了。
    实际上,那个白小姐生命力旺盛得要命,千年兔子精似的,越暗中搞它,它越鲜活,简直是前世的仇人,来收帐的。即使是书上说的兔子最害怕的“拉稀”,也无可奈何它。人家对带不带水的蔬菜,一样消化不误,而且,决不拉稀。
    我就差没给它下毒了。在萌生这个想法前,我试探了娇娇。我说娇娇,如果有一天白小姐跟帅帅家的兔子一样死了,你会怎样?她想了想说,我会很伤心,妈妈。我就诱导说,你就从此不养兔子了,因为你害怕把它们养死。娇娇就说,不,我还要另外买只兔子,代替白小姐。
真让人晕。
    我有天晚上在床上对老公说,我还不相信,我对付不了一个白小姐。老公就笑着说,你们呀,真是女人。我可没心思想这个。他想着他的公司。他的事业。无论我怎样对待白小姐,他都觉得,是种可爱,是种娇憨。他还在有次喝酒的时候对朋友说,我老婆快三十五了,还孩子一样,天天跟兔子斗法呢。他说完就“哈哈”笑了,象拣到了特大号金元宝的人。我知道,人和动物在他心中,有天然区别。我要是天天跟人斗法,他可能就不会娶我了。他们那样的男人,就是在社会上斗法太多,回家就不喜欢斗法了。
    他喜欢我的单纯和善良,认识他的人都晓得,只比我大一岁的他,常喊我“大闺女”。娇娇则是“二闺女”。
    还是回头说白小姐吧,大家看出来了,它还有一桩罪,就是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加上前面列举的,可以说,罪不可赦了。我这个武汉大学毕业的,也不是吃素的,想了两天,我终于想了个办法。首先,我告诉娇娇,真正爱白小姐,就应该让她快乐。娇娇很惊奇,它不快乐吗?我这么爱它。我就说,如果你离开了妈妈,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比如说美国,呆了很长时间,吃好的,玩好的,你会快乐吗?娇娇一下就泪水盈眶了,说我会想爸爸妈妈,还有老师,同学。我就说,是呀,我找卖兔子那哥哥了解了,白小姐的爸爸    妈妈在东北,很远的地方,我们应该送白小姐回去看看,给它幸福。
    这个主意让孩子沉默了好几天,看得出,她在经历人生第一次重大抉择带来的煎熬。三天后她哑着声音,说妈妈,我们送白小姐去看它的爸爸妈妈吧。就两个,或者三个星期,好吗?我就说,好,不过东北很远,至少要一个月。但是我想,一个月后,我有一万种借口,告诉孩子,白小姐可能要明年,甚至后年才能回来了。我可以推到她彻底忘记这个事为止。如果她提出要买一只兔子回来填补白小姐的空档,我就会说,白小姐要知道了,就再也不愿意回家了。我不说出去,你能保证天天在我们家窗户外面窥视的那些鸽子,不飞到东北去告诉白小姐?她也知道,上学期,她邻桌一只走失的狗,千辛万苦自己找回了家来,在院子外看到笼子里有了只新狗,默默看了会,就走了,再也没回来(孩子们说这个事的时候,都哭了)。娇娇不知道回忆起没有,但她的眼睛暗淡了下来。也许她终于明白,人生很多欲望,都必须克制,压抑,承受了。哪怕是爱。
    说到这里,朋友,也许你又会说,那就把白小姐送人,干嘛一定要杀它。我告诉你,这个办法我不是没有想过,但是,我找过的任何人,包括前面那栋楼最有威望,最仙风道骨那老教授,一听都说,好啊,正好煮一锅大菜呢,谢谢你。我想,即使把它放进草丛,或者运到郊外农田放生,它最后的命运也是一样。这个世界哪个旮旯没有人啊,何况白小姐已经胖得跑不动了。与其这样,还不如犒劳我的老公。老公春节登机回四川探亲前,就在机场背着娇娇对我说,又可以回去吃妈妈做的兔子肉喽。陈皮兔,白斩兔,跳水兔,姜汁兔,啧啧,说说都流口水。
    看得出来,我老公想吃白小姐,已经很久了。现在真是一搭两就。解决仇人,慰劳亲人。
    我之前找了周边几个餐馆的厨师,没有人会杀兔子(或者嫌麻烦,撒了谎,不愿为我杀)。我只好打长话请教了我的婆婆。她说,要是在四川就好了,这里很多人会杀。然后,她就表扬了我,说和美,你真是长大了,想那年你第一次上门,看到我杀鸡,还尖叫呢。我就说妈,现在我什么都敢杀,鸡子,鸭子,甚至最可怕的黄鳝泥鳅,我都不让菜场杀。我学你的样,自己杀,我也要让老公孩子吃到最新鲜,最有营养的东西。我婆婆就在电话里笑了,笑中还有点欣慰的泪似的,我听出来了。她说,我真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啊,找了个这么好的儿媳妇。然后,她就叫我找来纸笔,记下了杀白小姐的详细步骤。最后她强调,小心啊,和美,不要把手割了,不要让我们替你担心。啊?我听了,也为婆婆的慈爱,有点喉头发酸。

    回头看看我腿上的兔子白小姐吧,看样子,她已经在我大把的回忆中,呆得有点不耐烦了,我必须尽快把握机会。闲话少说。我深吸了口气,按照婆婆的杀兔秘笈,把右手钳住了她的脖子,左手钳住了她两个大腿和腰相连的夹缝(手还没有开始用力)。我最后回忆了一遍婆婆的话,两手钳住它要害部位,使劲往两头一拉的同时,膝盖要从下面使劲一顶,只需要一秒钟,把一只四五十公分的兔子,拉成了七十多公分,她就两眼一翻,去西方极乐世界报到了,再无还手之力。
    我思忖完毕,低头一看,白小姐已经很配合地,把她平时蜷缩的身子,软软直直地,横摊在我腿上,任由我的两手,轻轻卡着她的两头。我一吸气,一秒钟之内,两手同时发力,身子也站了起来,两腿半躬,右膝使劲往上一顶。婆婆说,这一秒钟,一定要使尽全身力气。我照做了。可是,也就是在这一秒钟,白小姐反应了过来。也许是我动作之前,杀气先行了吧。总之,我用尽全力,两头一拉,下面一顶的同时,白小姐也用了全身力气,拼命摆脱我卡住她的两手,往地上跳去。
    她本来就有点肥。皮毛本来就太滑。我的手本来就不大。那个“卡”本来就不够稳稳当当。所以,一秒之后的结果就是,白小姐挣脱我手,滑到了地上。但是,她却象个瘫子一样,无法在我面前成功逃脱杀戮。因为,她被我力道的一半伤到了。全部力量可以让她上西天,一半却让她内部某些地方,彻底变形走了样。
    她恹恹一息躺在地上,脑袋奇怪地扭向一边,目光非常复杂地看着我。那目光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完全不亚于人眼。这让我想起了她有天午睡的时候,象个婴儿一样,软软拉直身子,两个前腿合在一侧,轻轻压在脑袋侧面。这个动作对她来说,也许只是个偶然,却给我们全家带来了一个周末的快乐。娇娇也赞叹不已,妈妈,白小姐好可爱啊。我和老公看她的目光,也跟看自己孩子一样。这是哪一天的事了,我已记不太清。那天真闭合的温柔睡眼,跟现在如此复杂的目光相比,着实也让我心惊。于是慌乱中,我运了下气,蹲下身子,准备再次把她捉起来,卡住两头,重复一次那种类似于人类五马分尸的酷刑,让她早点脱离半死不死的苦痛。
    我把手伸向白小姐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直不会说话的白小姐,突然发出了无比尖利的叫声。说尖利,其实也不恰当,确切地说,象是被层层棉被包裹了的,哑哑的尖利。跟我从前看到一个哑巴孩子,看到一辆车要压到他父亲时发出的声音,很相似。是那种逼急了的,不象喉头声带发出的声音。
    这奇怪的声音让我更加心惊。我们早已习惯所有的兔子,沉默如古井般活在这个世界上。我迟疑了一下,就跳了起来,转身跑进了厨房,拿了把砍刀,再次奔向了兔宫。
    我不顾那眼神和声音,蹲了下来,用刀的侧面,狠狠拍着白小姐的头。一,二,三……只五下,白小姐终于死翘翘了。我得意地站了起来,看了看眼球再没有那些复杂的东西,并且突出出来的她,脑袋瘫在地上的她,感到菜场学来的杀鱼方法,还真管用。用刀侧拍,可以拍死对方,却不会把脑袋拍得稀烂。早知道,一开始就用刀侧拍。不过,一开始她还很鲜活,怎么肯乖乖让我拍。那,这样半死再拍,反而是无意当中,发现的新方法喽。
    我七七八八想着,把刀送回了厨房。刀没有弄脏。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杀人不见血。我仿佛闻到厨房中有种莫名的血腥气,但我知道,这只是我的幻觉。如果说,厨房有很多动物的冤魂,我倒是相信。除了一切常见的家禽家畜,还有鸽子,鹌鹑,刺猬,甚至蚂蚁和蝎子的魂(是的,在香格里拉做厨师的表哥,曾来家教我做过把蚂蚁沾在面包上,和蝎子一起炸了,放在盐上端出来,叫“雪山飞狐”那种充满诗意的菜)。我数不清有多少种,多少个动物痛苦地死在我这个英国乡村风格的,洁白优雅的厨房里。但是,我不是一个胆小的女人,我有次对着那些看不见的幽魂说,来呀,到我们这个世界呀。直到今天,它们也没有来。我吃饭没有噎着,睡觉不会失眠。我这个武汉大学毕业的,用自己的知识和头脑来分析,那些所谓的幽魂,传说中的“鬼”,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它们要进入我们这个空间,还有点难。就象我想进入他们的空间,做他们的“鬼”一样难。所以,我们其实生活在一个无比安全的世界上。这个世界,是上帝恩赐给最优等的生物,人类的。
    我的手并不脏,但我很想在洗碗池边好好洗洗。我犒劳自己一样,细细做了。我洗着自己的手,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一个故事。据说这个故事发生在国外,当然,也不排除中国人有把脏水往外国人身上泼的习惯。故事说,在外国的某所大学,一位教授有天在课堂上,叫了个女孩子起来回答问题。教授在黑板上写下了这样几个词语——朋友,父母,丈夫,孩子,你自己,然后问女孩子,如果上帝要在其中,选择一个人去死,你选择谁?女生几乎没有思考,就红着脸划掉了朋友。教授又说,如果还要在剩下的人中,选择一个去死,你会选谁。女生惊讶地看着教授,犹豫了一下,选择了父母。那教授却又问,如果在丈夫,孩子和你中,还要选择一个呢,女生就哇哇大哭了,坚决不选。教授当然不依,一定要她选。于是,没有办法的女生,只好划掉了孩子。铁石心肠的教授不为学生的眼泪所动,竟然问她,为什么会选孩子。女生哭着说,因为,孩子迟早有一天会离开我,只有丈夫,才会陪我到老。教授明白了,却继续要她在自己和丈夫之间,再选一个人去死。女生几乎要疯掉了,她大哭着,跑出了教室,再也不愿选择,那教授却在后面说,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了。
    啊,真是个禽兽不如的教授!我想到这故事,都竟不住潸然泪下。这个可耻的教授,为什么要跟世上所有的女人作对,设计了如此残酷的选择题?他要是在我面前,我一定吐他口水,掌他耳光。如果不触犯法律,我真恨不得把他食肉寝皮。
    我带着这种意气冲动,关掉龙头,转身来到兔宫,看到瘫软在地上,已经彻底面目全非的白小姐,我就低低说,承认了吧,你就是那个教授。
    实际上,这个选择题的故事插不插进我的思绪,我仍然会把活儿按照婆婆的教导,干得漂亮。这几乎是一种专业精神吧。即使是做个煮妇,也有隐然不见行规啊(可惜好多女人不明白)。教授的故事,不过增添了我战斗的勇气罢了。

    我把白小姐软软的尸体提到露台上,脖子上系了绳子,挂在一个能承受十公斤重量的粘钩上。她的身体下面,按照婆婆的叮嘱,我摆了个大大的塑料盆。白小姐在微风中,鼓着没有光泽的眼球,看着我。其实也不象看。眼睛中没有那些复杂东西的白小姐,已经不是白小姐了。
    蓝天上有鸟儿远远飞过,乱叫了几声。我突然想到,生命的证据,有时候竟只维系在一个目光上,不免让我勾起了对盲人群体的怜惜。哎哟,我这个人呀,就是善感,有时跟着韩剧哭得稀里哗啦,老公就总是一搂我,逗我说,赶明儿,你应该买把锄头去葬花了。他说完,总是自顾快活大笑,象中了五百万大奖似的。我就推开他,骂他冷血动物。越推越骂,他越扑上来。这几乎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前戏。
    好了,集中注意力吧,张和美,不要意淫了。我告诫自己,找来德国进口的料理刀,从白小姐的脖子开始,划开一圈。白小姐粉红色的肉,立马露了出来。万事开头难,我用刀尖专心地寻找着着皮毛裂缝处,那皮与肉之间,不小心根本看不见的膜。
    我用刀尖慢慢划开那膜,一点一点划,转着圈划。一圈以后,再用手把皮子往下均匀扯扯。每圈也不过露出几毫米的肉。于是,我再次用刀尖寻找皮与肉之间,新的,充满了紧张感的那圈膜。我左手扯着皮,让膜更加紧绷显露,右手准确下刀。
    这真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也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千刀万剐”。我过去还以为,这词的意思是行为很愤怒,很混乱呢,其实,象我这样,有组织,有耐心,很悠闲地剥白小姐的皮,也跟“千刀万剐”很贴切呀。算是增长语文知识了。
    我也知道,如果不保持皮的完整性,可能进度会快得多。但是,我就是要保持它的绝对完整。一是可以拿给老公看看,炫耀一番,勾他刮我鼻子。把一切针尖小事放大夸张,欢呼雀跃,是女人最好的撒娇手段,我从来不愿告诉那些闺蜜。哪怕她们在我身上一掷千金了,我也不说,眼睁睁看她们变成男人婆,天天跟男人单挑。就跟我毕生热爱文学的父亲晚年总结的一样,他说那些狗日的,经常学毛主席一样说语录的名作家,除了用博客宣传自己,从来不告诉广大群众真正的写作秘笈,象怕人抢他们饭碗似的。我父亲失望后再不看他偶像们的博客了,现在他写的那些发表在报纸上的“豆腐干”,基本靠的是个人顿悟。此话打住。另外一个,我还真的想把皮拿到外面去硝了,帮娇娇做个暖手袖筒,小背心什么的(尽管我们家不在乎一张兔皮)。等到娇娇长大成人,心智彻底成熟那天,我才告诉她,这是白小姐的皮做的,不是外面买的。我想娇娇可能会说老妈你真无聊,就忙着去看电影,或者溜冰,不再理会这事。她十几年后对白小姐恐怕已经记不起了。但是不要紧,等她看电影回来,我会告诉她,这个袖筒或者背心里面,蕴涵的关于人生的真实含义。
    我站了半个小时后,白小姐的脖子,肩膀和半个胸脯,都露了出来,仿佛那些穿皮草晚礼服走红地毯的女星。这个时候我就想,要是能放点音乐搞伴奏,该多好。于是我就进屋去,把音响打开,开到了最大,好让露台上的我听见。
    放的是齐豫的《佛心》。不好意思啊,女人喜欢的歌手总是不小心暴露了自己的年龄。

    青天白日,和风轻拂,阔大的十层露台上,一个女人,也就是我,柔发披肩,系着碎花的纯棉围裙,合着齐豫空灵的声音,优雅地玩弄着手里闪亮的料理刀,一点点剥除白小姐在这个世界最后的武装。
    白小姐的大半个肉身裸露了出来,散发着温和的粉红光泽。这让我相信现宰现杀的她,一定最富维生素,蛋白质,氨基酸,以及若干未被发现的营养元素,可以补益我们一家人。
哎,可惜我的老公不在家。要是他在,一定会把如此精彩的一幕照下来。我老公喜欢用相机记录我一切与众不同的瞬间,这让我确信    他是重视我的。这重视,说起来很复杂,简单命名它,就是“爱”吧。就象娇娇也用她的儿童相机摄下了白小姐包括吃喝撒拉,甚至打呵欠的瞬间,反复欣赏一样。可惜,白小姐最后的遗照即使拍了,也不能让娇娇看见。我们曾经开玩笑一般,要娇娇在我们和白小姐之间,选择一个最亲最爱的人,娇娇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白小姐。
    当然,我不是因为嫉妒才动了杀机,我没有那么小家子气;我也不是因为心理阴暗才希望拍照。你们还不太了解我,我是一个生活家,一个很懂得享受日子的人。我只是觉得,我上面叙述的画面,太美好了。怎么说呢,好象有一种说不出的“女性情调”在里面。
    这也许是我乱拼的词语哈,但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描述我十八岁以后这十六七年。那就凑合着用“女性情调”这个词吧。
    十八岁以前,我也知道,母亲不允许我在公汽上跟同学大声聊天,也不给我做有阵最流行的超短裙。吃饭不能出声,拿筷子不能把食指翘起来指着别人,嘻笑打闹更是回来要被收拾。规矩多得象古时候的侯门小姐。我一直以为是母亲有点保守,老古规。我吃她嘴软,住她穿她,短处全在她手里捏着,只好迎合着她,做个乖乖女(相信这是所有未成年人的切身体会),但我没有一天不筹划着,睁脱她锁链的那一天,要做一个自由的新女性。象那些书里,电影里描绘的欧美女人一样。我明白,我是一个不动声色的,潜伏着的大女人。
    高考完最后一次同学聚会,我回来得比过去十八年都晚。我仗着在母亲那里请了假,夜里十一点在某男生的护送下,敲响了我家小院的门。那个男生在高中三年里,为我写了三十首情诗,每首诗我都如实上缴,让母亲用怪声怪调朗诵给酷爱写诗的父亲听。母亲朗诵完了,总是和父亲一起爆笑,他们笑的原因,各不相同。母亲笑男孩子的幼稚,父亲则作为同道中人,笑对方谴词造句,远在他功力之下。他是从诗人角度来笑的,母亲是从男人角度来笑的。我知道那追求者无论做诗人还是男人,都还很欠火候,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从哪个角度来嘲笑。我一直没笑,只是说,妈妈,我已经上缴您了哈。母亲就止住笑说,乖,你这样做,是值得表扬的。
    很多年后我回忆,那个夜晚我怎么那么有胆量,大方接受了他的护送,理直气壮回到了家。我回忆不起,是因为那个夜晚,有另外一种石破天惊的东西,占据了我的记忆。在男孩子离去,父亲也回到卧室鼾声大起后,母亲跟我进行了此生最难忘的一次秉烛夜谈。
    那个夜晚没有停电,母亲却意外地拉灭了所有电灯,点上了一支白色的鱼烛,粘在餐桌中间,而她和我,却被她安排在了烛火的两侧,彼此看不太清对方的脸。母亲低低说,张和美,你已经十八岁了,应该开始战斗了。
    那句话和那个场景,每每忆起,都令我激动不已。它惊人地重复了历史上所有革命种子点燃的瞬间。无论是毛主席去安源,邓总设计师去百色,还是西方,南方任何天翻地覆的重生之前,都有黑夜中如豆的火光,以及火光周围,狼一样绿幽幽的眼睛。真是太浪漫了,比男生和父亲的诗都浪漫。
    而母亲,在此时要讨伐的,正是浪漫。母亲说,我从王二麻子那里了解了(王二麻子是母亲对我们班主任私下的称呼,当面时,她喊她王老师),那小子跟着你,也报了武汉大学。这太让人担心了。过去我一直没告诉你一个人生的真相,现在,我感到危险已经来临,你也长大了,所以不得不告诉你。文学是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事情。热爱文学的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缺乏雄性激素的人。想当年,我也是被你父亲的文笔吸引的,但是,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才弄明白,他们之所以要写作,只是因为他们不想在单位上力争上游,不想回家拖地洗碗,更不想打破头弄钱回来养婆娘儿女。母亲说到这里,流下了眼泪,她说张和美你不要以为我跟你父亲真的很幸福,我只是为了顾全大局,尤其是你的大局,才假装幸福的。我打算把这幸福假装一辈子,但是,为了让你少走二十年的弯路,我要告诉你,作家是世界上最不正经,最最可耻的职业。无论是全职,还是半职的作家,文学只是他们的遮羞布,挡箭牌。她说李白在面前她也要冲上去吐泡口水,因为他写了几句破诗,连鞋都不会穿了。
    母亲还在那个夜晚告诉我,她终于琢磨出来了,我们这个国家,甚至全世界,其实还是跟几千年前一样,换汤不换药,女人还是要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这个世界。母亲过去是我们学校高中部的数学老师,前些年脱离教学岗位,承包了只有五个老弱病残的校办筷子厂,决心发展成跨国托拉斯,没想到几年后筷子厂还是五个人,不同的是多了几十万元的外债。其时母亲正焦眉烂眼,打了报告,想摆脱这个滑铁卢,重新回来教书,可是跟她同年分来的,比如我们班主任,已经是高级职称,母亲却因为中途下海的事,只能评到中级。我想母亲也是有感而发吧。
    我看着鱼烛一点点流完最后一滴泪,生平第一次,很信服地接受了母亲所有的教诲(天知道,我有多害怕跟男生比成绩。如果有另外一种隐秘的方式,可以暗中跑到他们前面去,我何乐而不为)。母亲说,不要听王二麻子说什么女权。我是学数学的,不懂女权,但我从字面上来理解,女权,就是女性的权力。就是通过一种女性的方式,让男人做你终生的保镖,终生的提款机,拎包机,洗碗机,做爱机,总之,一切机,还要让他们到死都不知道,他们只是我们的机。孩子,我这辈子就是被毛主席“妇女能顶半边天”那句话害了。其实,不是半边天,妇女能顶一整个天。不过,不是自己去顶,是命令或者教唆男人去顶,象女皇利用她的臣子一样。你可再也不要走我的弯路了。
    母亲最后变得有点咬牙切齿,面部变形。我却从此变得不再象过去那么怕她。那如豆的烛火和比烛火更明亮的若干道理,成了我终生的软猬甲。我变得不再害怕,不再迟疑,每顿的饭,也变得可口香甜。怪不得王二麻子总在课堂上说,有远大理想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我在逛街的时候,也开始象盟友一样死死挽着母亲的手臂。那个写诗男当然被我们踢到了天远地远。在后来若干年的日子里,母亲为了回报我的孝顺,还运用她的数学知识,不断深入指导着我。比如,母亲会用概率的方式,计算出象我这样不爱社交的女性,要七十三年才能遇到上述各种机的最优候选对象,所以该出手时,就要出手;再比如,母亲还会用序列的方式,计算出在碰到第四个对我有意思的男人时,只要比前面三个男人条件好,我就应该放弃等待了,哪怕后面可能有更好的男人。这就是最安全的,来自很高深的数学公式的选择法则;甚至,母亲还可以通过统计等知识,计算出我各方面的择偶条件系数。她说一个女人追求过高或者过低的理想,都是失败的。
    我和母亲都知道,长相中庸偏点上的我,不可能嫁入豪门,所以十年前遇到我老公,那个来自小地方,却在这座城市拥有了初具规模的事业的男人时,母亲说,去,帮他把眼睛里的脓吸出来。其时他正被反复长出来的麦粒肿困扰,又害怕医生把明晃晃的手术刀,伸进他的眼皮里面。
    我们结婚那天,母亲喝高了,她冲着我老公说,你小子拣了个便宜。只有我听懂了她的话。这些年,为了这一天,这有个强有力的男人自投罗网来替我打江山的一天,她在衣食住行方面,对我进行了严苛的训练。我懂得烹饪,缝纫,刺绣,弹琴,唱歌,打扮,更懂得适时保持女人的沉默,以及,掩盖目光和表情中,一切有侵略性的东西。我暗中学习了很多,母亲却很不满意,她有次说,印度的高级妓女,要会六十四种本事,连染布算命都会呢。我就说,妈妈,您老人家要求太高了。

    亲爱的朋友,到了这里,你也许还会说,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你张和美就没有想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看看吧,满世界精力旺盛,虎视眈眈的美女,你也太乐观了。
    关于这一点,嘻嘻,恕我就无法告诉你全部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杀手锏,我要告诉了你,我怎么混?随便洒洒水吧,就在昨天,我    从老公的口袋里,还搜出了一支CD口红。我确信他没有这么粗心,会把犯罪证据带回家来。是CD的主人,一个我几乎都没有兴趣知道的女人,在向我宣战了(假设她姓白吧)。不过,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根本不接条,不动声色地,又把口红装了回去。人活到这个份上,男人和女人之间,应该有一种相互的理解。只有上帝知道,这些年,我一律要求晚上关灯,不也是可以集中注意力,把他想成元斌或者花泽类吗?实际上,我都数不清他代替过多少大帅哥了。再说,水至清则无鱼,哪有皇帝个人发财的呢。
    不过,我的确不相信单一的怀柔政策能守住江山,如果我告诉你,我老公公司那分别给他自己,员工和政府看的三本不同的帐本,就是我亲亲的表姐操刀的,你就会相信,这江山是固若金汤了。何况,还有娇娇,还有他的无数亲人,都被我的贤淑温良,以及每年公司收益的百分之五,紧密团结在了周围。他要一有风吹草动,不用我出手,他老家的人,先要用刀侧把他拍死。哈哈,看着吧,最后受伤的,肯定是那个CD女。我的老公会硬起心肠,在对她的肉体和精神失去新奇感的时候,让她彻底受伤的。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哎哟,看,光顾说话,白小姐除了头和四个脚爪,已经全部裸裎相见了。我停了下来,按照婆婆的指示,把塑料盆再次挪了下位置,对准了她。然后,我就用料理刀,从她下颌到裆部,划开了个长长的口子。
    一瞬间,她大量的,肥美的,五颜六色,九曲十八弯的肠肠肚肚喷涌而出,弹向下面的盆子。速度之快,象腹泻一样,吓了我一跳。真没想到,她微微突起的肚子里,竟然容纳了这么多奇怪的东西。
本来,我刚才还觉得,她的肚子有点象我开始发福的老公呢。
    这个联想让人感觉有点不爽。我把掏空了肚子的白小姐拿回厨房,斩了头爪,大卸八块的时候,心里竟有了点哀伤。仿佛那个跟我生活了十年的男人,肚子里也会这样丑不忍睹似的。
    我剁着白小姐,想到历史上,不止一位女人为了保住死去的丈夫打下的江山,不惜屈身做臣子情妇的事情,心里竟愤恨得很。世间一切都有代价啊。这代价最后都化做怒火,把白小姐剁得更彻底了。
    在藏传佛教中,认为人和动物死了,好几天,灵魂都萦绕在尸体周围,徘徊不去。我想,白小姐此时一定在天花板上,奇怪地看着我吧。
    据说灵魂不懂世间法则,她一定不明白,我把她怎么样了。哈哈。

    我把剁好的白小姐整齐排在盘里,收拾好兔皮和兔下水,洗了手,解了围裙,出了厨房,进客厅关掉了齐豫,就进卧室去换衣服,准备出门上超市了。
    进屋前我回头看了看现场,家中跟平时并无两样。
    红木雕花座钟敲响十一点时,我在巴洛克风格的穿衣镜前看了看自己,里面是一个很圆,很滑,很润,很洁白柔嫩的女人。我笑了一下,想起教我做“雪山飞狐”的表哥那次来家时说,和美,你才是女人中的极品。我故意睁大眼睛,问他为什么,他就说,在他们高档饭店业,有个讲究,一切东西,都要不让客人感到棱角为妙。比如说,一位客人问,先生,厕所在哪里?你用手一指,说在那边,那你就错大了,要扣奖金的。你必须用修圆了指甲的手,五个手指并拢,尽量屈曲手掌,构成圆弧形,对客人说,在那边。客人没有看到一根手指那样尖锐的东西,才会在走向厕所的时候,很有安全感。表哥说,和美,没有角,才是世上最尖锐的角。我就笑了,不知说点什么好。难道没有角,也可以最有效率,最经济地,命名为“爱”吗?其时老公正在旁边,那男人就打断了我的遐想,讪讪说,未必人,那么胆小……他说到后半句,竟有点底气不足似的,半途打住了。
    算了,停止回忆,化个淡妆吧。谁能肯定超市里不会冷不丁冒出个帅哥呢。

    不到半小时,我已在楼下。这个春夏之交的日子啊,真是让人惬意。我从车库开车出来,看到次第开放了萎谢了的茶花,桃花,杜鹃花,竟有种对生活说不出的感激。小区里栋栋高楼林立,绿树红花掩映,规划十分科学合理,显示人间自有无数秩序。刚才下楼前,老公已经在电话里秘授了机宜,他要我在傍晚娇娇进门后,直接就拉她远离兔宫,去餐厅吃我精心为他们准备的兔肉宴。老公叮嘱,先让她吃完,再进去看,然后告诉她,白小姐被东北来的人提前带走了,因为她在上课,没法告诉她,所以,这告别仪式,就免了。
    先吃后说,免得影响她进餐的心情。老公一再强调。
    我把着方向盘,想着孩子吃着那被我和老公称为“天鹅肉”的兔肉时,会怎样的津津有味,摇头摆尾。是的,娇娇在吃除兔子外的一切动物时,跟他父亲一样,脸上是无比快活的表情。她遗传了他爱吃肉的特点。我的女儿肯定会说,妈妈,天鹅肉好好吃哟,我下次还要。
    我按了下喇叭,突然想起她外婆不成器的一个说法。呵呵,母亲说,我生了一大笔财富。娇娇温柔,可爱,细心,听话,看起来很善良,几乎具备了中国女性的一切传统美德。而兔子,尤其是白色的兔子,在一切动画片,小人书,神话传说,或者童话故事里,都被塑造成了这样的形象。
想到这里,我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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