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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课程,教研员该如何“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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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0 09:48: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对新课程,教研员该如何“下水
作者:豳  风    文章来源:《基础教育课程》2007(9)                               随着新课程的不断深入实施,特别是校本教研工作全面推进以来,教研部门普遍开始将教研工作的重心下移,把教研场所从教研室、教科院、进修学校转移到一线的学校和课堂中。教研员的角色也发生了转变,教研员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正逐渐从“领导管理”转为“指导共进”,教研员除了组织协调教研工作外,更多地扮演着教师专业成长伙伴的角色。
在这样的背景下,教研员到学校“下水”的越来越多,“身子不动、衣服不湿”的指指点点越来越少。应该说,教研员适度“下水”,对其教研能力的提高和教研效果的发挥是有益的,那么,在新课程形势下,教研员应该如何“下水”呢?
带着新的观念“下水”

教研员“下水”上课早已有之,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被等同于教研员上“示范课”、“样板课”,供一线教师模仿、参照。一些教师出于种种原因(或是攀附跟风、或是碍于情面、或是盲从权威),往往对教研员的“示范课”一味叫好、机械模仿,而这一现象又反过来使得一些教研员产生了这样的观念——教研员的“下水课”一定要比教师的课“更高明、更完美”。这样的观念,不仅让“下水课”牵扯了教研员过多的精力,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一种不良的教研风气。


所谓“下水课”,其实就是教研员出于某种目的为一线学校的学生上课。“下水课”与教研员为了传播先进经验的汇报课、观摩课有所区别,它的特点就在于让教研员真正走进日常教育工作的最前线。想要上好“下水课”,教研员首先要在“下水”时转变观念。


第一,淡化权威,平等研讨。教研员的主要职责是“教研”而非“教学”,不论有没有教学经历,教研员都不可能如教师一样“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因此,尽管教研员在理论水平、教法研究、教材把握等方面普遍优于教师,但在具体教学水平上却未必(也不必)占有优势。教研员需要放下架子、放低身段,转变自己是“权威”(至少是某一地区的“权威”)、“高于”教师,应该“指导”甚至“指挥”教师的观念,让教师亲近自己,与教师平等探讨教学中的问题,分析“下水”中的得失。


第二,求真务实,不搞虚套。也许是因为原有教研文化的影响仍在,一些教研员心中似乎仍然有这样一种观念,即教研员上的课应该十全十美,至少应该优于一般教师的课。这就使得一些教研员在准备“下水课”时,慎之又慎、精而又精,投入大量时间、精力,甚至影响了其他工作。在“下水地点”的选择上,有些教研员为了取得良好的课堂效果,偏爱重点校、重点班和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学校、班级,反而忽视了更需要教研员“下水”的学校。


事实上,教学是遗憾的艺术,本不存在什么十全十美的课,教研员在教学能力上未必强于教师,因此,在课堂教学效果上也未必就优于教师。更重要的是,教研员“下水”的主要目的是增强切身体验、深入掌握一线情况以更好地开展教研,而不是与一线教师“比赛”上课。教研员在“下水”的时候,应该遵循上“日常课”的原则,尽量真实,尽量贴近一线实际的教学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实际的教情、学情,也才能更好地与教师平等交流。有的教研员花一周时间、动用众多人力物力来准备一节“下水课”,这就脱离了一线教学的实际,名为“下水游泳”,其实却穿着救生衣、跟着救生员。这样的“下水课”也许效果甚好,但却违背了教研员“下水”的初衷。


第三,不怕“出丑”,甘当靶子。应该说,教研员“下水”上课,一般都会带有一定的“示范性”。但是,我们应该破除过去对教研员上课“示范”就是确立“标杆”的偏颇理解,所谓“示范”,在这里可能是“展示一个范例”,也可能是“树立一个靶子”。教研员如果能鼓励教师在目标导向、设计理念、教材使用、过程控制、师生对话等各个方面都大胆质疑、积极讨论、畅所欲言、取长补短,那么“下水课”后的探讨可能就不会总是“和风细雨”、“大赞小批”,而会真正成为教师与教研员、教师与教师之间思想碰撞、专业成长的过程。

当然,想要“下水”取得实效,仅有教研员观念的转变是不够的。教师也需要转变其旧有观念,在尊重教研员职能的同时,也不能过分认同教研员的权威而人云亦云,应视教研员为“平等中的首席”,与其共同研究探讨。同时,部分教师需要调整自己对教研员甚至教研工作的抵触情绪,更不能在教研员“下水”时苛责、刁难,把教研活动变成了意气之争。
适度而高效地“下水”

教研员的工作非常繁重,各项职能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不能厚此薄彼。有些教研员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上一节“下水课”固然不足取,而另一些教研员过于频繁地“下水”似乎也不合适。特别是少数教研员在“下水”中小有成功、尝到甜头之后,到处做课,到处展示,忘记了自己作为教研员的其他重要工作,也打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这样的做法笔者认为尤不可取。一句话,教研员“下水”必须适度。


想要“适度”,就必须“高效”,要用好用足每学期有限的“下水”课时,笔者认为,教研员要提高“下水”的效率,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


第一,明确目标,做好设计。教研员“下水”,首先必须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下水”,不能糊里糊涂地上节课,主题不清地讨论一下就完事。在下水之前,教研员需要根据各方面的情况,与上课学校、班级的教师充分沟通,结合自己的教研工作思路,确立“下水课”想要完成的两类目标。其一,教学目标。因为“下水课”重在日常,所以教研员要根据教师提供的教学进度、班级状况等材料,将自己放在一名普通教师的位置上,确立教学目标。其二,教研目标。“下水课”毕竟与教师的日常课并不完全相同,更不等于其他教师的“代课”,在它当中应该渗透有教研员的教研目标:是掌握学情,还是体验教材的使用过程,或是感受某些教学内容的教学难度,等等。课不妨上得“日常”,但教研目标必须明确到位。


相应地,在“下水课”的设计上,既要按照贴近实际的原则做好教学设计,也需要做好包括课后研讨在内的教研设计。特别是在课后的研讨中,教研员需要设计好基本主题,把握好研讨层次。既有“就课论教”的分析,也有“由表及里”的探究,既有技术层面的讨论,也有理念方面的讨论。尤其值得指出的是,由于部分教研员教课少、教学技能相对生疏,在下水课中往往会在教学技术方面出现问题,而教师又往往不愿(或不能)对教研员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发表意见。因此课后“畅所欲言”的研讨会,常常就变成了教学技术的讨论会。技术层面的东西在教学中诚然非常重要,但如果关于“下水课”的研讨主要停留于此,那么对教研员和教师的好处都不会太大。


第二,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任何事物都不能一概而论,“下水课”也是如此。以“地”而言,在农村地区、薄弱学校上“下水课”,教研员似乎应该首先突出基本教学方法的运用,基本教学流程的把握,基本教学资源的调用,基本教学任务的完成等方面,而不需要过多展示高深的、新颖的和个性化的内容。这样,教研员的教学才能更好地贴近学生、学校的实际情况,一线教师也才能更好地从中获益。反之,在一些重点学校上“下水课”,教研员便可有更大的发挥余地和尝试空间,能够更好地体现自己的教学个性,完成相对复杂的教学任务。


以“时”而言,学期开始时的“下水课”可能更多体现对本学期教学要求的某种尝试和初步实践,以便进行适时的调整优化。学期中段时的“下水课”能承载的任务比较丰富,主要是对本学科日常教学的跟进研判。学期收尾阶段的“下水课”则可能带有较强的总结性,主要体现对本学期学科教学情况的综合了解,为学期的教学评价积累感性素材,并为下学期教学目标、要求的设定做准备。


第三,抓住关键,寻求突破。教研员“下水”,具体选择什么课颇可玩味。有些教研员,特别是曾经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研员,更愿意选择自己熟悉、“拿手”的课来上,这样的做法当然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觉得“下水课”的选择依据不应停留于此,而是要选择关键的、可能产生突破效应的课,以提高“下水”的效率。


新课程伴随着教材的更新换代,新教材在内容的选择、组合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变化,对教学的要求更高。教研员可以选择在这些变化较大的地方“下水”,如新颖而无先前经验可循的教学内容,复杂灵活而教学难度较大的内容等。万事开头难,教研员率先尝试,无论成败,都给了教师一个可供参考的参照系,经过教研员的总结反思和广大教师的进一步尝试,也许就能找出处理这些教学内容的有效方法。


新课程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这些要求和目标有些相对易于达成,有些则难度较大。教研员可以选择其中带有普遍性的难点“下水”。摸索相关的教法和课型,进而寻找符合实际情况的,达成要求和目标的方法。


在日常教学中,特别是在新课程的实施中,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一些“习焉不察”的误区和“自以为是”的错误。由于这些误区和错误常常带有某种普遍性,教研员在明确指出其中问题的同时,还需要给出替代性的正确做法,而这些正确做法,又需要教研员们借助“下水”等各种手段,踏踏实实地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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