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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教育需要惩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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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4 20:42: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教育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过分强调对学生的尊重,关爱,过分强调人文关怀,过分强调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不准体罚学生,即便是批评学生也要和风细雨,象春天般温暖,前段时间更从报纸上看到某所学校的老师在批改作业时以圆圈代替大红叉,以此显示对学生自尊心和人格的尊重从而赢得赞声一片。在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精神的指引下,我们给学生越来越宽容的空间,给老师越来越多的限制。我们如此宽容学生,准确地说,是如此地纵容学生,导致学生的自私,蛮横,凌驾于老师之上。我曾经亲眼目睹过学生对着老师叫嚣:“我上课讲话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这么大年纪了这么爱管闲事干吗。”即便是学生如此嚣张,老师也没有办法,只能忍让退缩,就是因为孩子永远是对的,错误的是老师的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水平。
我在网上摘到的一段辞职教师的经典言论:离开曾经深爱的三尺讲台,是因为我不想延续我学生之间的战争,为了学生,我可以把心掏出来,但学生却不会把丝毫的感动留给你。所谓热脸贴到冷屁股,我想大抵就是我现在这样的感受吧。现在的学生,成绩越来越差,行为越来越嚣张,但领导还不停地叫我要善待学生,甚至要忍受学生给我们的窝囊气,他说没有学生,老师就没有饭碗。我决定不要这个饭碗了,临行之前,我真想给班上那一大群不思进取,无法无天的学生狠狠地抽上一耳光,告诉他们我不教书了,但他们必须懂得师道之尊;同时我也想提醒那些教育专家们,有本事你们都到学校去教书,去教教现在的学生,看你们能熬到什么时候。
这仅仅是牢骚怨言吗?就算是牢骚怨言,其中也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我想把这话说得更严重些:今天我们放弃惩罚教育,将来越来越多的学生会遭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总有教育专家说惩罚教育是应试教育的遗毒,难道我们这一代,我们的父辈不都是经历过惩罚教育过来的吗?回味十年求学生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恰恰老师的刻骨铭心的惩罚,我感激我的老师,记得我的老师,不仅仅因为他们教给我知识,更因为他们严厉的惩罚让我沿着正确的人生之路前行.我自己就曾受过老师的处罚,三年级时一次放学的路上,我受同学指使在老师后面做不文明的动作,持续了十分钟,终于被发现,后被老师揪着耳朵教训了一顿,从此一直铭记在心,这为老师现在还在白沙象岗小学教书,和我关系很好.现在的学生还有这样的幸运吗?一味的表扬,宽容让我们的学生不能经受任何挫折,鄙视父母,敌视老师,甚至自杀等极端行径时时发生,我们没有因此警醒,我们还在时时为学生寻找理由进行开脱。
适度的惩罚远比千百次的说教更有效,更能在孩子们心里刻上印记,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可是我们为什么要逃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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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21:15:57 | 只看该作者

教育惩罚是否适用?




            



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用爱才能教育孩子!



    曾经看过这样的一则关于“风和太阳”的寓言,说太阳和风比威力,狂风大作,想把行人身上的衣服都刮走,但却无济于事;太阳只是微微露出了笑脸,行人就自动地把衣服从身上脱去。我们可以把这则寓言转接到教育上:叛逆期的孩子们正如“行人”,面对“疾风骤雨”他们反而会更加的叛逆,更加地要表现自我,会对自己呼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最终的结果是孩子们厌学,老师们抱怨,两败俱伤!


所以我觉得惩罚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教育者应该以爱的方式引导着孩子,让他们自己在学习生活中发现问题。在爱的沐浴下,每个孩子都能健康的成长!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侯金芹


     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我举双手赞成。


     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我对爱说话的学生的惩罚是让其做“体育委员”角色来喊口令,这样既能让体育委员得以休息,又使说话的学生明白乱说话是对别人劳动果实不尊重的表现,体会到了自己劳动成果不被尊重的痛苦。另一种方法是让说话的学生站在一起,对他们实施单独上课,单独练习,待表现好以后再回归原队。对爱打闹的学生,我一般以“点穴”来制服他们,使其也感受到自己给同学造成的痛苦。但“点穴”时一定要注意点击的部位与力度,一般应以背部为准,以使学生感到酸痛即可。这样既惩罚和教育了学生,又不会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既维护了老师的尊严和课堂纪律,又使学生了解了人体穴位的知识,既照顾了学生的自尊心,也很好地做到了“罚得让人舒服”的要求。
——河南省清丰县第一实验小学
李振民





我赞成教师进行适当的教育惩罚。惩罚是维持纪律,进行课堂管理的重要手段。我是一名职业学校教师,职教学生相比普高学生综合素质差一些,课堂纪律难以保证,在教学中我也用过一些相对温和的教育手段,初期有一定效果,但维持不了多久,这时候就必须进行适当的教育惩罚。但体育教师一定要掌握惩罚度:1.一般情况下不搞集体惩罚。2.教师必须让学生明白,惩罚是针对违纪行为而不是针对某个同学。3.不能侮辱学生人格,伤其自尊。4.不能损害学生身体、心理健康。更重要的一点是下课后教师应与被惩罚学生及时沟通,指出不足,帮助其认识改正错误。
——张家口市职教中心 侯建民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教师的经常挂在嘴边的教育原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这条原则也有不灵验的时候,怎么办?有的体育老师采取了一些合适的惩罚措施,如让违纪学生搞操场的环境卫生,把器材室的体育器材都擦一遍,我看这是可以的。但是有一条原则必须遵守:惩罚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自尊是人的高层次的心理需要。一个孩子生活在尊重之中,他就会学会了自尊和尊重别人。如果教师运用惩罚手段不当,就会挫伤他们的自尊心。而自尊心被伤害,会影响他们的学习甚至身心健康。
——河北省玉田县第一中学
郭立成





我班里有个学生,不爱跑步,每当跑步时,他总找各种借口请假,一旦自主活动时,它比谁都能蹿,发现问题后我对他说,你可以请假,但这一节课你只能见习,别人活动的时候不允许你参加,你现在可以选择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请过假。
——山东省潍坊市第十中学
赵光红



   使用教育惩罚时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惩罚应当是公平、公正的。
     2、惩罚的目的应该是善意的。


3
、惩罚的对象是对某事件而不是对学生本人。



4
、惩罚的尺度要根据具体情况操作。



5
、惩罚时要有约在先。

——anxq2006(摘自:中国体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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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21:29:45 | 只看该作者

爱心教育中也需要"惩罚"



            
              在近期的《家庭教育报》中看到这样一则启示录--《聪明的惩罚》:英国皮亚丹博物馆收藏了两幅图,一幅是人体骨骼图,一幅是人体血液循环图。这是当年一名叫麦克劳德的小学生的作品。这个孩子有一颗特强的好奇心,老想看看狗的内脏是什么样的。有一天,他终于杀了一条狗。这条狗恰恰是校长的宠物,校长知道了,决定给他以惩罚,罚他画两幅画。这就是该博物馆收藏的两幅画。麦克劳德后来成了一位有名的解剖学家,就得益于校长对他小时侯好奇心的保护和引导。这位给予麦克劳德的惩罚实在是高明。



在当前的教育大气候下,老师们谈""色变,忌提"体罚"。但是我这里所说的"惩罚"教育并不是大家口中的"体罚",它完全不同于"体罚",两者不可以划上"="。什么是"惩罚"教育?一言以蔽之:是指在关爱前提下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纠正、矫治的强制措施。这种教育方式是爱心关怀的另一种教育方式,说得时髦点,"惩罚"教育就是"另类爱心"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在提倡表扬、奖励、赏识的同时,不应该忽视"惩罚"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为自己的过失负责,而且感到是一种责任。一个能承担责任的人,才是现代人。他认为,教育本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惩罚,什么都应该有。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
            (一) 、实施 "惩罚"教育的必要性。
            一方面,现在独生子女占很大比例,家长的注意力和爱自然都倾注在孩子身上,有的家庭对孩子过分的宠爱,无休止的满足,渐渐使孩子养成了自私自利、任性乃至放荡不羁的性格。在孩子心中就会形成"只要我想的,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的意识,因此,只要他渴望得到的,就会毫无顾忌地去取、甚至去夺。有的家庭过分保护孩子,一切事情父母都包办代替,甚至把力所能及的事情都看成具有潜在的危险的事情,因此孩子的全部创造都是在父母精心照管下的完成,没有独立的实践机会,动手能力大大减弱。

            另一方面,由于独生子女虽然在学校生活中有一定的集体生活,也常听到老师、父母教育他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但在家庭生活中没有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训练,他们还是小皇帝、家庭生活的主心骨,因此互相帮助等行为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个概念,缺少真正的行动。
            试想,如果一味地用"表扬教育"来教育这样的孩子,只会使他们更加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甚至可能会带来以下不良的影响:一是增加孩子的依赖性。越是夸奖,孩子就越依赖大人们的选择来决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而不是形成自己的判断;二是会剥夺孩子的自豪感。儿童教育专家玛莉琳·古特曼认为,那些小时候经常受到大人们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后很可能会遇到更多的失望。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不再会很容易地接受大人们那种表面上的夸奖。可见只是一味地表扬孩子,必然滑向溺爱的沼泽,对孩子有百害无一益,结果会害了孩子。
            因此,教师和家长应该根据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孩子犯了错误,在不伤害其自尊的前提下实施"惩罚",严格管教,是必要的。比如:孩子性格孤僻,就应该引导他多参加集体活动;如果孩子动手能力不强,就应该鼓励他去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等等。
            实际上,"惩罚"教育只是若干教育方法中的一种,是与表扬教育、挫折教育等手段并行的,只有其他教育相互配合使用才能发挥其教育功能。
            (二)、把握"惩罚"教育的适度性。
            虽然"惩罚"教育好处多,但是倘若一个不小心,往往会闯进"体罚"的禁区。那么如何做好"惩罚"教育?掌握好一个""字,即科学地使用处罚。比如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的惩罚就是别具一格:他罚犯错的学生画画、罚写作、罚做好事。这类彰显学生特长的罚,与其说是罚,毋宁说是一种激励。这么富有人情味的惩罚,哪个学生不乐意接受呢?因此我们在使用"惩罚"教育时需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控制惩罚程度,避免粗暴的批评。粗暴的批评语言和行为只会起到讽刺、挖苦、打击和伤害学生的恶性后果。尖刻的训斥犹如利剑一样刺伤学生,刺伤师生关系、更会把学生推向更远,导致学生逆反思想的产生,最终导致教育失败。
             
            二是把握惩罚尺度,避免伤害学生自尊心。有些老师在批评学生时往往"杀一警百",以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有部分老师当着其他学生、老师甚至家长的面历数学生的斑斑劣迹。这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行为往往会适得其反,造成学生"破罐子破摔"的局面。初中生较特殊的年龄特点是多反叛,有逆反心理,被批评后极易产生思想疙瘩,此时,教师应给予更多的关爱,通过找学生个别谈话、慢慢疏导,在保护学生自尊心基础上的批评,让学生清醒地认识自己的错误,乐于接受师长的批评教育。
             
            三是掌握惩罚的主动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老师在批评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调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不能犯"一竹竿打死一船人"的错误。因为了解、调查清楚后,就可以把被动批评变为主动批评。恰当、适时的批评犹如一帖良药,使人幡然醒悟,催人奋进。不经调查的批评会对学生不公平,而犟学生会背上思想包袱,不服气之余会继续犯错,而内向学生则会对老师产生意见,意志会极为沉沦。这是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
            (三)、严格惩罚与体罚的区分。
            性质不同:教育所必需的处罚来自于学校的的规章制度,来自于法律法规,其根本目的不仅是为了简单地制止某种错误的行为,更是为了帮助学生深刻认识错误并形成正确品行,以此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准。只要学校或教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处理得合理合法,不致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都应是合理的。而体罚则往往发生于教师自己的情感化,它很可能是一种主观的、超越法律限度的不当行为。惩罚是教育,而体罚则是伤害。可见惩罚教育和体罚(包括变相体罚)的严格区别,所有的依法处罚教育都不会有体罚。在教育中,体罚这种违背教育法规的行为是必须反对的。
            后果不同:因为惩罚教育是以爱为中心,立足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是让学生在老师的关爱性的批评中扬蹄奋跑。它注意学生的个性特点,是不伤害学生自尊心的春风拂面式的教育,让学生在老师关切的目光中走出错误。如有些孩子集体意识差,好吃懒做的习气明显,本该他做值日的时候一溜烟跑了。如果老师仅对他说教一番,并让他补上,他极有可能拿老师的说教当耳旁风,下次依然如此。可如果我们在对其进行教育的前提下,带有惩罚性地再让他做两次,情况可能会大为改观。所以,教育带点儿惩戒手段未尝不可。只要"惩罚"教育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寄之以望、使之受益,那我们的"惩罚"教育就是成功的。
            但是体罚却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且往往适得其反。有这样一个案例:教师在一女生的课桌里发现一本武侠小说,这本是一件小事。教师完全可以采用正面教育的手段提醒学生注意。但教师却将该女生罚站并让她停课找家长,这就激化了矛盾,使小事变成了大事,结果导致学生离家出走被人拐卖、而家长南下救女,并引起了一系列的纠纷。这本都是不该发生的事,但因为教师教育方法不当,这些都发生了,不仅给家庭、学校、社会带来了麻烦,也影响教师本人的事业发展,更对学生本人一生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害。尽管学生离家出走也许还有其他许多因素,但毕竟是与老师的这一次体罚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体罚(包括变相体罚)的危害甚大,容易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最终导致教育失败。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注意使用正确的方法,恰当处理师生关系,避免一些不良后果。,如果教师越过法律这条线,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应有的处罚,这对教师自己也极为不利的。
            总之,爱心教育不可少,但也需要适时适地地运用"惩罚"教育,因为科学的"惩罚"教育也是真正的爱心教育,爱为中心的批评才是理智的爱、深沉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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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21:31:26 | 只看该作者

放下你的鞭子—谈惩罚教育

放下你的鞭子谈惩罚教育

【作者:青杏斋主】



  抗日战争时期,陈波儿、崔嵬、张瑞芳等进步文艺工作者曾编演过一部街头剧叫《放下你的鞭子》,说的是一位父亲动辄用鞭子惩罚演不好戏的女儿的故事。我重拾这个题目不是要给大家讲这个故事,而是要借用这个题目表达我在教育孩子问题上的一种态度,那就是我不赞成教育者像《鞭》剧中的父亲一样,对被教育者使用肉体或精神上的任何形式的“暴力惩罚”。







  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当孩子犯了错误,教育者对其课以适度的惩罚,是必要的。所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适度的惩戒一下,可以使受教育者懂得分寸和秩序,懂得对自己的错误负责任,并由此学会理性规范自身行为。其警示作用和规范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但“惩罚”毕竟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教育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不可常用和滥用。北方农村流行一句教育格言,叫做“打皮了,骂滑了”,意思是说,一个孩子如果总是被教育者打骂,他就会对打骂有了抗性,而对打骂这种极端的教育手段都无所谓的孩子,基本上就无药可救了!因为实在是再找不到比打骂更为严厉的教育手段了!这种抗性的产生,正是常用和滥用“惩罚”的结果。

  “惩罚”应该是积极的有意义的;“惩罚”也不等同于“暴力”。以下几种“惩罚”方式是我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努力避免的,我在文章开头所说的“放下鞭子”就是指放弃使用以下几种“惩罚”方式:

  一是无价值惩罚。比如罚写生字100遍,罚站X分钟,登楼,跑圈等等。这样的纯机械性、体力性惩罚除了可以使孩子的手脚暂时感到疲劳、酸痛,实在看不出还有什么更实际的意义。

  二是精神惩罚。或采取长时间不跟孩子讲话,或动员其他孩子一起孤立犯错误的孩子,或采取羞辱、恐吓等伤害孩子自尊自信的方式方法……这种精神的惩罚有时比棍棒教育更容易对孩子造成伤害。虽不伤及孩子身体,却伤害孩子的心灵。长此以往容易使被教育者产生孤僻、抑郁、自卑、狭隘、仇恨等诸多心理问题,很容易在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产生巨大隔阂,伤害师生之间或亲子之间的正常感情;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

  三是粗暴体罚。教育者采取打骂等暴力手段惩罚被教育者,比如,用刀片刮脸,抽嘴巴,打板子,罚跪……这已经不是惩罚,而是伤害,甚至是犯罪了。前段时间,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道德观察”栏目曾播出一期父亲对孩子动用电刑的节目。面对孩子被电流严重灼伤的双腿和深藏仇恨的双眼,那位父亲还美其名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对孩子的爱,未免无知和滑稽。最近以来连续发生的因粗暴体罚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警醒。

  四是只罚不奖,为罚而罚。“惩罚”只是在被动状态下的一种辅助教育手段。而教育孩子的最终目的是让孩子学好。所以应以正面鼓励为主。也就是说,“惩罚”必须与“激励”相结合。不能只罚不奖,为罚而罚。

  如何实施惩罚教育没有一定之规,但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不伤害孩子的肉体的和心灵。这是一个前提,也是一条底线。违背了这个原则,所进行的任何“惩罚”都属于“鞭子”的范畴,都应该放弃!

  我们应该在如何实施惩罚教育这一问题上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如果孩子犯了错误,如果不得不罚,那么我们倡导积极的有意义的“惩罚”。我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并留有很深的印象,愿意把它推荐给大家,希望能对我们正确使用“惩罚”手段有一些参考的价值:

  在澳大利亚,一个孩子在与同学野炊时生火做饭,因为柴禾湿,他点不着火,很着急,偏偏这时一只笑鸟在他的头顶上怪声怪气地叫,那孩子很生气,就用树枝打伤了它。这就违反了有关保护笑鸟的地方法规,被同学告到了老师那里,老师决定惩罚他,怎么惩罚呢?让他就“笑鸟的习性、笑鸟与人、笑鸟与环境……”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写一篇调查报告,一周内完成。结果,这孩子在限定的时间内,跑图书馆、进书店、上网查找资料,走访鸟类学者……终于完成了一篇内容翔实、认识深刻的文章,受到了老师的好评,还得到了一份精美的奖品。从惩罚到奖励,整个过程使我们看到这位老师的用心是何其良苦,他是多么善于为学生创造在实践中获取知识的机会,又是多么懂得教育的规律,使被动的“惩罚”具有了积极的意义。这一过程的本身就极具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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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21:33:36 | 只看该作者

教育惩罚与民主教育(李镇西)

真正教育首先是充满情感的教育。在学校,任何形式的体罚都必须根绝,因为离开了对学生的爱与尊重,就谈不上任何教育。
  但是,教育之爱心,本身就包含了严格要求,甚至包含了必要的教育惩罚。因为科学而成功的教育不能没有惩罚。
  我在这里强调教育不能没有惩罚,当然是有针对性的。长期以来,有的教师在这个问题上存在误区。他们认为既然是“教育”,就总是“和颜悦色”、“润物细无声”、“循循善诱”;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教育专家”也常常这样“高屋建瓴”而又“语重心长”的教诲每天和学生打交道的一线教师:要“说服教育”,要多“谈心”,要多“讲道理”,要“感化”, “不能发火”呀……
  但许多老师显然还没有修炼到面对错综复杂的教育难题特别是面对具体的违纪学生时能够“面不改色心不跳”的程度,他们――包括笔者实在做不到呀!于是,有人讥讽这些“专家”:“您说得太好了!那我把我的学生交给你,您来试试吧!”
  应该说,“教育”本身就包含有惩罚的因素。教育,不仅意味着提高人的道德水平和知识能力水平,同时意味着按文明社会与他人交往的准则规范人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养成教育”。这种“养成教育”,带有某种强制性――这种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的“强制性”与我们现在反对的思想专制不是一回事。作为社会人,不遵循起码的公共规则与秩序是很难以人交往的。同时,在一个集体中,一个人违纪必然妨碍其他更多的人学习。这样,为了尊重多数人学习的权利,有时不得不暂时“剥夺”个别人的学习权利――也就是说,必须予以必要的惩罚。
  什么是“惩罚”?我理解的“教育惩罚”,是对不良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这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前者如扣操行分或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等等),对严重影响课堂秩序的学生甚至可以请出教室让学生反思其过(对所谓“请出教室”我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好简单肯定或否定);后者是某些过失补偿性行为(比如做卫生不认真而罚其重做等等)。这些惩罚与尊重学生并不矛盾,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确定整个惩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尽可能多的尊重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多的要求他。”
  但我要说明的是,不管怎样的教育惩罚,都不能是体罚。有的朋友不理解我的这个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是“惩罚”,怎么又不包括“体罚”呢?“体罚”不是“惩罚”的一种吗?     这又是一种误解。何为“惩罚”?“惩罚:严厉地处罚。”那什么叫“处罚”呢?“处罚: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 而何为“体罚”呢?“体罚:用罚站、罚跪、打手心等方式来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法。” (以上解释均摘自《现代汉语词典》)可见,“体罚”从词义上讲,是排除在“惩罚”之外的。只不过现在许多人一提到“惩罚”,总想到“体罚”,这是对“惩罚”一词在理解上的泛化。
  我这里还要强调的是,科学的教育惩罚不仅仅是制止违纪现象的手段,而且还应该是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与法治精神的途径。也就是说,教育惩罚不应该只是来自教育者,而应该来自学生集体意志。比如在我的班上,所有的惩罚都来自学生民主讨论最后无记名投票通过的《班规》,因此,这“惩罚”已不是来自教师的“铁腕”(如果这样,很容易导致教师不自觉的“专制倾向”)而是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更重要的是,教育惩罚不能仅仅针对学生,同样应该针对教育者。也就是说,在一个集体中,班主任和学生都应该遵循共同的“规则”,而不能有任何凌驾于集体规则之上的特殊成员。在这里,教育惩罚充满了师生平等的法治精神。从教至今我当班主任已经20年,我多次因不慎违规而被学生依据共同制定的《班规》惩罚。我觉得,这不是我有意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或者显示“打铁先要本身硬”;真正的民主教育,理应如此。
  总之,教育不能没有惩罚,但惩罚不是体罚,而且我们提倡的“教育惩罚”应该充满现代民主精神。这样的“教育惩罚”使民主精神真正深入学生心灵:学生与班主任享有一样的权利,班主任与学生具有同等的义务。在这样的机制中,学生开始尝试着自我教育与民主管理的实践,切身体验着集体与个人、民主与法制、纪律与自由、权利与义务、自尊与尊他的对立统一关系潜移默化地感受看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尊严与人格的平等。这样的教育惩罚,实际上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受到民主精神、法治(注意,不仅仅是“法制”)观念、平等意识、独立人格的启蒙教育————而这正是面向未来的现代教育所应该包含的基本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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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4 21:35:45 | 只看该作者

教育惩罚,欲做还羞——摘自《江苏教育》2007第7、8期

前几年,关于教育要不要惩罚的问题讨论的火热。以情动人,赏识教育等等,很长一段时间让我们对教育惩罚讳莫如深。但是,学校的现实不容乐观,一是大骂之声不绝于耳,甚至纹脸刺字,致人伤残;二是一些学生肆意妄为,胆大包天,教师却慑于体罚的恶名不敢管教,也不愿管教。后来,总算搞明白了,教育不能没有惩罚,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是残缺的教育,尊重学生人格和赏识教育,并不否认对学生的批评与合理惩罚。    理论问题搞清楚了,是不是教师就可以放开手脚,对犯了错的学生进行惩罚呢?问题没有那么简单。教育过程中的很多现象到底是属于惩罚,还是属于体罚仍然存在争议。比如,有些教师认为,罚站是对学生的体罚,是不合理的。上体育课的时候,学生多在教室里不愿参加锻炼,让这些孩子跑上几圈,这算是惩罚还是体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争议和社会舆论造成教育行为的无奈。
    依法治国,教师的教育行为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但是我国法律对教育惩罚的问题规定太过笼统,造成了教师无所适从。《教育法》第二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中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翻阅其他法律法规,对学校和教师的约束性规定很多,但是对于学校和教师如何合理批评教育和惩罚学生的规定几乎没有。
    这一点,国外法律规定与我们不同。法国中学对学习极差的学生,经“班级理事会”(由校长、教务长和该班所有任课教师等组成)投票决定可给与留级处分,犯了严重错误会受到开除处分。对犯了迟到、旷课等小错误的,将受到节假日必须到校反省补课或做作业的处罚。另外,《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中,黄全愈博士多次谈及美国学校对学生的惩罚,例如,不许吃午餐、停课、罚站等。据《参考消息》报道,近日生效的一项英国法律规定,教师有权处罚不守规矩的学生。根据这项法律,教师有权用“合理的力量”管束有暴力行为的学生,有权没收学生的手机等私人物品,并有权利在周六放学后对学生关禁闭。
    教育惩罚缺乏明确规定,导致了学校教育对某些“暴力学生”、“问题学生”管理的无效化。哪些惩罚是允许的,哪些手段是禁止的,因此教师不愿意也不敢管理学生,生怕教育方法导致意外麻烦,受人话柄。惩罚不力,就会导致事实上的纵容。实际上,很多学校对于不良行为的学生的教育已经陷入了无计可施的境地。同时,缺乏教育惩罚的明确规定,还导致了“滥罚”。学生不可避免地要犯错误,然而对惩罚没有没有明确界定,就存在惩罚随意化和扩大化的倾向,动辄就叫家长,经常停课,任意罚抄写。惩罚方式和理由完全由教师把握,这样的惩罚缺少了实际教育的效果。现在,普遍存在的体罚现象,不是因为禁止体罚的法律太少,而是规定合理惩罚的法规不够明确的缘故。导致该惩罚的没罚到,不该惩罚的又有扩大化和随意化的倾向。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情,制定教育惩罚实施细则,详细规定教育惩罚的适用原则、情形、方法,以及教师滥用惩罚应当承担的责任。让教育惩罚成为一种“刚性”的规定。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受到合理惩罚,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的权威,从而保障教育效果。教师要依据惩罚细则来实施惩罚,不能随意为之,学校的惩罚措施要遵照程序,既保证惩罚教育的作用,又不能侵害学生的基本权利。
    在还没有详细规定教育惩罚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学校对于教育惩罚要有制度规定。比如对于迟到、旷课、扰乱教学秩序、恶意打架骂人、考试作弊、任意破坏公共财产,敲诈赌博、吸烟酗酒、故意顶撞老师等常见的违纪行为,依据情节,详细规定教师如何处置,可以使用什么样的惩罚手段,学校要给予何种处分。有了这样一个明确规定,就可以规范教师行为,减少滥罚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匡正学生的行为。
    惩罚的艺术也是教师的专业技能之一。学生个体都是独立的,教师总是面临不同的教育情境,没有一部法律可以详细规定任何情况下的惩罚办法,这就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特点和具体问题见机行事。首先是尊重,爱默森说:“教育成功的秘诀在于尊重学生。”惩罚不是为了摧毁学生的自尊心,恰恰相反,是通过非常手段唤醒学生自我意识。任何惩罚都要以尊重学生为前提,惩罚要有度。情节不同,惩罚措施不同。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能将学生“一棒子打死”,合适的惩罚既能引起学生思想上的重视,又不伤上自尊心。惩罚要有情,高超的惩罚总是充满人情味;反之,冷若冰霜,风声鹤唳,无法获得学生的情感认。罚之有据,任何惩罚措施都是明确的,先于行为而存在,这样才能“对事不对人”,让学生心服口服。还有,惩罚的方式要灵活多样,针对不同的学生,施以不同的方式,或者让学生有所选择,减轻学生敌对情绪,这也符合因材施教的原则。
    话说回来,后进生往往是被惩罚的主力军,也是许多不当惩罚行为的牺牲品。有的老师竟然在全班同学面前说:“某某创造了一个世界奇迹,只考了7分,请大家为她鼓掌。”说完,还带头鼓起了掌来。这样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可以判定为教学事故。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位学生,他们都是将来为社会作贡献的人,不管他们现在的成绩如何。学习仅仅是一个锻炼的过程。后进生就像没有学会扣篮的篮球运动员,在场边跑一跑,身体素质也能提高。我们更应该相信每个学生的潜力是无穷的,怎么可以去耻笑它们、侮辱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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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5 11:34:44 | 只看该作者
惩罚——体罚,教育到底需不需要惩罚,这个话题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教育专家、教师、社会的广泛关注。到底该不该给学生必在的惩罚,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惩罚的确是非常必要的,问题是如何惩罚?因为现在的学生大多心理非常脆弱,可以说大多也受不了一点点的挫折,面对这样的环境,惩罚就必须讲究艺术性,这应该是目前广大教育工作者,值得重视的问题,而惩罚的艺术又没有定论,这完全是针对某一事件突发,突然采取的行动,这就靠老师智慧的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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