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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家教科研课题指南>的通知 | | | 时间: 2012-03-16 | 文章来源: 中国家庭教育 |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家庭教育学(研究)会,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二级分支机构,相关单位:
为配合《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推进家庭教育研究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水平,更好地为决策和实践提供指导,特编制《全国家庭教育科研课题指南(2011—2015年)》(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发布如下:
一、研究方向和范围
(一)家庭教育法律政策研究
1.家庭教育立法研究
2.国家、地方家庭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
(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
3.家庭教育学科建设研究
4.多学科、跨学科的家庭教育基础理论研究
5.中外家庭教育比较研究
6.家庭教育在国民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7.家庭教育工作目标、指导课程与评价体系研究
8.家庭教育史研究
9.家长素质与家长教育研究
10.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设置研究
(三)家庭教育实践研究
1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家庭教育的研究
12.全国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抽样调查研究
13.不同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研究
14.不同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儿童的家庭教育研究
15.不同群体子女的家庭教育研究
16.早期家庭教育的误区与对策研究
17.隔代家庭教育的指导研究
18.新兴媒体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与家庭教育研究
19.80后家长教育子女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20.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家庭教育研究
21.流动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
22.家庭教育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23.家长学校办学模式研究
(四)家庭教育工作研究
24.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构研究
25.家庭、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的建构研究
2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实施研究
27.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研究
28.家庭教育工作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研究
29.儿童与家庭教育工作创新案例研究
30.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二、选题要求
1.围绕我国当前家庭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具有较大的学术创新、决策咨询与实践应用价值。
2.能反映当代中国家庭教育的研究水平,具有前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
3.参照《课题指南》,自行确定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课题。
三、申报程序
1.填写《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课题申报表》)。
2.《课题申报表》需一式三份,以文本寄送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同时提交电子文件。申报表电子版请登陆全国网上家长学校网站或中国家庭教育网下载。
3.课题每年度组织申报,按时提交申请。
4、本会将专门成立课题评审专家组对所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课题管理
1.立项课题分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由本会直接管理,一般课题委托省级学会代管。所有课题都将实施开题前培训、中期检查、结题鉴定验收、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课题成果经本会组织专家鉴定验收后,发给《结题证书》。
2.课题成果可以是学术专著,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典型经验、学术论文,以及具有创新价值的编著、家长学校教材等。
3.本会对立项重点课题研究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专家指导。
4.本会对课题成果具有优先使用权,并将组织课题研究成果评奖活动。
五、其他事项
1.课题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凡属弄虚作假、剽窃行为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课题立项资格。
2.凡属已有研究成果的课题和在其他国家级部门已经立项的课题,本会不再受理申报。
3.立项课题一般应在1至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无故不按期完成又未说明原因的课题,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继续申报课题的资格。
联系人: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盖雪柳
电 话:010-66136837
电子信箱:KTGL125@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综合楼A座家庭教育部 邮编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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