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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宣布参选区人大代表引争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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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4:4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高中生宣布参选区人大代表引争议(图)2011-05-31  来源: 东南早报(泉州) 
穿着校服的刘若曦

  专家观点

  “网络公众人物更易受监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郭巍青25日表示,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这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同时,这也是件新鲜事物,值得研究。

  郭巍青说,网络公众人物能够通过微博获得更多信息和与选民形成特殊的良性互动,客观上比过去一些人大代表按部就班议事和表决,具有鲜明的优势。另一方面,网络公众人物更容易受到选民的监督,他们本身是有信誉的,更有压力和动力把事情做好。

  “可激活地方人大选举”

  北大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表示,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公民自荐,在实际中,个人自荐的比较少,主要是普通公民对这方面的规定、程序了解不多。张千帆说,公民自荐参选,可以给选民更多的选择,可以激活地方人大选举。

  “独立参选说明国民素质在提高”

  对于这些独立候选人的行为,国家行政学院的教授竹立家表示赞同,他说根据宪法,每个人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这是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今年主动参选人大代表的现象越来越明显,竹立家教授认为,这说明国民素质在提高、参与政治生活的意愿在提高。

  深圳高级中学高二学生刘若曦前日中午发微博说,自己还有十天就将成为成年的中国公民,他决定参加今年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这个颇具“勇气”的决定引来了网络聚焦,他的微博粉丝以一小时100人的速度增加。记者昨日联系上微博的发布者刘若曦,他表示,作出这样的决定,是自己常年对时政的兴趣和爱好引发出来的。

  自述

  “我要参选区人大代表”

  前日中午11时39分,刘若曦发表微博说,“还有十天,我便成为一名成年的中国公民。经与父母商讨,我已决定参选今年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姓名:刘若曦,年龄:十八岁,参选理由:依法参选人大,是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理念:人民代表为人民。为民众表达诉求、争取利益。口号:民主政治,需要每个人的参与。请投下你神圣的一票。”

  刘若曦在微博上对自己的简介是,就读于市高级中学高二八班。将参选2011年第六届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选举。

  网友

  有人赞勇气有人疑炒作

  微博发布之后,数千名网友转发这条微博,评论数量也接近500条。很多网友非常赞赏这位小伙子的胆量和勇气。“后生可畏,90后的小子不得了,70后、80后的确缺乏现代精神,更缺乏激情。”“作为80后,我真是自叹不如。”网友不断对刘若曦送去鼓励。

  不过也有网友泼冷水,认为其想法根本是在作秀,不切实际。“不要把选举当作秀场。”一名网友说道。网友“木鳐”则把这种现象称为“出风头综合征”。

  当事人对话

  “并非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记者前日联系上刘若曦,他说微博发出去后,上面的评论数量不断增加,在惊叹互联网传播速度的同时,自己也感到有一丝紧张。面对微博上的质疑声,刘若曦说自己很坦然,“很多人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和看法,从中吸取一些好的建议挺好,我并不排斥别人对我的非议。”

  作为一名高二的学生,如果真的去参选人大代表甚至选上,那么高三的学业该如何完成。刘若曦表示,自己在学习之余能够抽出时间去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但是学业实在紧张,也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其难处。

  刘若曦学习方面十分轻松,基本上维持在班级的前十名,但是却并不讨老师的喜欢。“可能是我不太听话,自己的观点比较多。老师也批评说,希望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刘若曦说。

  刘若曦坦言,在参选人大代表上,父母给了他很多精神支持,父亲为深圳市的一名公务员。母亲则是一位教师。“我不想去政府部门工作,大学毕业之后,我更愿意做的是一名独立的评论员和学者。”

  参选常识

  谁有权参选?

  依据宪法和选举法等相关法律,在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分为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两类。其中,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即所谓的“直选”。

  而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有两种方式:其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其二,则是由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推荐候选人。

  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享有政治权利的成年中国公民,都可以经十人以上的选民推荐,参与区县和乡镇级的人民代表选举。

  如何参选?

  首先,有意参选者要确认自己的选区,并进行选民登记。经过登记和公示程序后,有意参选者便可以到选区工作组领取推荐表,然后联络十名选民,为自己联名推荐。

  但被推荐,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成为正式候选人。按照法律规定,选举委员会将推荐名单汇总并公布后,还要由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接下来,便到了正式选举环节。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参选人便能正式当选。



  如何投票?

  公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同样也是确认自己的选区,并进行选民登记。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进行选民登记,则表示其放弃本次选举权利,不参加选举活动。是否践行自己的公民权利,完全是公民自主的选择。

  随后,选民可获得一张选民证,凭借选民证换得选票。

  到了投票日,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也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

  (本版综合新快报、长江商报、广州日报) (本文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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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14:00 | 只看该作者
在“自荐参选”中“发现”权利
特约评论员 陈昕瑜
  漫画 邝飈
  封面评论
  无论是参选者、助选亲友团,还是围观者,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权利的过程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套用这个句式,社会中不缺少权利,只是有些权利还没有被广泛“发现”。被选举权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政治权利,因为此前以个人身份参与选举的只是个案,很多人还不知道如何行使这项重要的权利。
  新一届地方人大换届选举在即,一些我们熟知的公众人物纷纷通过微博宣布自荐参选,李承鹏、熊伟、夏商、五岳散人、梁树新、吴法天……其中有几位是我的朋友,也有我不喜欢的人,但不管是不是朋友,我都会支持他们参选。因为他们的行动是对《选举法》的尊重和呼应,而且,通过他们的行动,还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民责任。
  事实上,激励效应已经产生,在深圳,龙岗区一位诗人宣布参选,还有一位只差10天就到18岁参选门槛的高中生刘若曦在征求家长意见后,也通过微博宣布参选。而杭州的王小塞、梁永春、徐彦等微博网友也发出响应,他们中有知名人物,也有普通市民。
  舆论对这次自荐参选热潮给予高度关注和期待,不仅媒体报道,更是引发网络热议。通过适当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公民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积极行使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利于社会政治发展。我的一些朋友在微博上表达支持态度的同时,也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向参选的朋友提出善意的提醒。当然,也有质疑的声音,有网友要求参选人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这些要求并不过分。
  有媒体评论,此轮参选热潮具有操练价值。政治是众人之事,民主也需要训练。而在我看来,无论是参选者、助选亲友团,还是围观者,都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是一个“发现”权利的过程。李承鹏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之前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选举法》,发现原来还有这么多的权利。因此,他邀请专业人士担任他竞选的政策顾问,邀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同时还请公众人物为他“站台”,并深入选区,了解选民需求。参选人越是在公众中亮相,也就越要经得起选民和公众的检验,这是一个双向提高的学习过程。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新启蒙研究所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在宣布参选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后,有网友质疑他没有北京户口为何到北京参选。熊伟回应道,作为一名学者,已在北京工作9年的湖北人,现居住在海淀区青龙桥街道福缘门社区,办了暂住证,在户籍地开具证明,就有资格参选。这一回答,恰恰是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彰显了非户籍人口“沉没的权利”。
  大多数参选者在宣布参选前都经过了慎重的考虑和准备,必须肯定,没有对公共事务的倾情投入,没有对国家命运的忠肝义胆,没有对普通民众的深厚关切,他们不会宣布参选。而参选以及由参选导引出的“发现”权利的价值,正印证社会的进步,将有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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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13:14 | 只看该作者
彭道林:独立参选人提法更为贴切

作者:彭道林   

    2011年6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当前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问题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时指出:我国的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只有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依法按程序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经讨论、协商或经预选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没有所谓的“独立候选人”,“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的表态发表后,引发网友拍砖和多位知名学者教授的不同看法,其中童之伟教授在《“‘独立候选人’无法律依据”的说法不正确》一文中指出:鉴于法律没有直接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我们至多只能说“法律原文没有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一用语,绝对不能否定“独立候选人”这个名词的合理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王占阳教授在《也谈“独立候选人”是否有法律根据》一文中指出:学界和民间使用“独立候选人”这个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和合乎《选举法》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在谈话中重申有关法律规定也是完全正确的。只是这位负责人在谈话结尾处突然强调“‘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既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客观要求。还有很多的专家学者就此问题阐述了自己的不同看法。作为一名基层的人大工作者和县乡选举工作的实践者,我不喜欢“抠字眼、玩文字游戏”,我更喜欢倾听中国基层民主踏实前进的脚步声,但既然因一句话引来如此轩然大波的争议,那就说明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关注中国的民主发展,关注中国这次同票同权的县乡人大代表直选。无论谁是谁非、谁对谁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参与热情在为中国民主的熊熊大火添柴加草。作为最底层的乡镇人大工作者和基层民主的践行者,我不敢与全国人大唱反调,也无意与理论界前辈作对,本人从自己多年的基层实践和对法律的粗浅理解来阐述一下自己的个人观点,请各位领导、理论界前辈批评指正,如有冒犯之处还望多多海涵。
    第一:法律并无“独立候选人”之说,全国人大法工委负责人就“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并无不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上述法律规定直接阐明了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也就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根据上述规定,县乡人大代表直选只有两种候选人提名方式:一是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另一种就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除此之外的任何提名方式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我们基层的选举机构统称之为“初步候选人”,因为初步候选人人数较多,不符合《选举法》30条规定的差额比例,我们的基层选举机构就会将名单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经过协商,选民小组的意见比较一致,我们会按照《选举法》30条的差额比例数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确定下来,如选民小组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我们的基层选举机构就组织预选,按照得票的多少最终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张榜公布。所以在我们基层选举工作人员眼里,没有什么独立候选人,只有初步代表候选人和正式代表候选人。我个人认为:如果全国人大法工委就“独立候选人”没有其他的内涵引申和外延,单纯就事论事、就词说词,“独立候选人”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并无不妥。
    第二:“独立候选人”改为“独立参选人”更为确切和妥当。
    5月31日,王占阳教授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曾经说过:“官方没有‘独立候选人’的提法,是学界和媒体提出来的。”笔者个人认为:既然法律上没有“独立候选人”之说,我们的学界和媒体是不是改变一个更确切的说法,将“独立候选人”改为“独立参选人”更妥当呢,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不会造成官方和选民的误会。其实,我们有很多人走入一个误区,特别是近期通过微博发表2011年基层人大换届参选宣言的独立参选者已有30多名,他们当中有作家李承鹏、学者熊伟、时论员姚博(网名五岳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以及80后广告人徐彦、90后高中生刘若曦、长期跟城管斗智斗勇的小贩楼智杭等。由于这些参选人的知名度较高,引发的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当然这些因素对于促进中国基层民主的进步将起到推动作用,但如果放任自流不加以正确的引导,也可能带来一些负面因素和影响,因此无论学界还是官方都应该高度关注这些问题,引导他们在法律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他们的带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这次县乡人大代表直选中来,激发更多基层选民的参选热情,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助力。
    这些通过微博发表2011年基层人大换届宣言的参选者,只说明他们有参选的动力和意愿,我们不要动辄就给以“独立候选人”的称谓,因为候选人是选举工作进行到“候选人提名阶段”才会出现的,在此之前还有成立选举机构、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工作要做,现在甚至说有些地方县乡换届选举工作还没有启动,何谈候选人之说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法律保障每一个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要你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没有精神病,能正常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你不但有选举权,而且还有被选举权。所以无论你是普通百姓、还是名人所享有的民主权利都是一样的,通过微博或其他方式发表声明,只是表达了一个选民的参选意愿,仅此而已,要想进入候选人行列,还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入,别无其他捷径可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将独立候选人的说法变更为独立参选人更为确切,也更符合法律规定,也更为官方和学界的认可和统一。
    第三:全国人大法工委只是说“独立候选人”的提法没有法律依据,并未限制选民的任何参选权利。
    笔者认为,即使有参选意愿的选民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被列入候选人之列,以自由参选人的身份还是有可能当选的。理由有三:
    1.宪法和选举法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条规定保证了自由参选人被选举的权利,也就是当选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所以这条规定保证了你即使不是代表候选人也有当选的可能,只要你那个选区的选民真正充分拥护你、信任你、赞成你,不是候选人又何妨,如果另选其他选民中都投你赞成票,照样可以当选人大代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这一条对于独立参选人或者自由参选人来说很重要,独立参选一定要合法参选,绝不能做违法之事,因为如果你的参选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即使当选了,也是无效的,法无明文禁止就认为是法律认可和允许的,对于独立参选人来说,学习好选举法律尤为重要,一定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事,这样才能保证你当选的合法性。   
    不管无论如何,我们不看争论的结果,只看辨明法理的过程,有人参与的民主是精彩的,无人理会的选举是悲哀的,官方也好,学界也罢,争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完善我们的选举制度和规则,共同推动中国的民主健康有序快速地向前发展,为实现中国经济腾飞,民主自由的伟大理想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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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11:45 | 只看该作者
 他说,之所以还没来得及做田野调查,是因为“对自己要参选的选区还没有确定”。参选之前,这个高二男生特意去图书馆查阅了有关选举的法律知识,并且通过深圳市政府网站和福田区人大网站,了解区人大代表的换届时间、参选的程序等等。  深圳高级中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蒋平评价道:“这个孩子从今天开始,已经长大了,从未成年人变为成年人。这是一个具有仪式感的标志。”
  刘若曦的同学说,他虽然热心公益,却从不主动申请当班干部。有同学评价他:“他似乎天生就淡泊名利,但是如果他愿意自荐,我们很愿意把他选成班干部。”
  6月8日是刘若曦的18岁生日。“我要跟父母一起度过这个生命中最难忘的日子。另外,我还将把我的参选纲领等完整的文件在网上公布。”
  刘若曦父亲是深圳市的一名公务员,母亲是一位教师。他说,父母对自己一向是开放、宽容的教育方式,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不违法违纪,他们都支持。但具体到参选这件事,他表示,爸爸说不上是“非常支持”,只是“允许”自己去做。
  他说自己的理想不是去政府部门工作,大学毕业之后,他更加愿意做一名独立的评论员和学者。
  他在微博上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改变不了大环境,就改变小环境,大环境也会随之改变,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能决定太阳几点升起,但能决定自己几点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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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11:19 | 只看该作者
  “有个性、有主见、有自己的独立判断、有思想”,这几乎是每一个带过他的老师对他的评价。从高一到高二,他的考试成绩一直在十名左右徘徊,“英语尤其棒,是难得的尖子”。
  可刘若曦认为自己并不讨老师的喜欢。“可能是我不太听话,自己的观点比较多。老师也批评说,希望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上。”他说。
  的确,这个高中生的视线远不只在校园。下大雨时,他会在微博上实时播送路况:梅山街水已高过鞋,通行不得。他去医院看病,发现楼层设置极为不便:八楼看内科,一楼缴费,三楼心电图,再回八楼,再去一楼缴费,二楼抽血,下午3点拿报告。于是他在微博质疑:这些事不能一次干完吗?他坐高铁,发现车站距离市区太远,回家就用微博质疑这样的设计有问题。
  他不认同现在的教育,他觉得中国的应试教育体制养活养富了一批“考试产业者”,这种看似公平的教育体制,牺牲了学生的自由发展。他不愿意自己成为不会思考的“考试机器”。
  他算得上是“潮男”,像同龄人一样,追着周杰伦的演唱会看,抢购iPhone4,喜欢看NBA篮球,喜欢听日本植村音乐《厕所女神》。但这并不影响他热衷“三农”问题,他对那些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表示很心酸。他还呼吁大家每月捐出10元钱给一家慈善机构,帮助那些在农村需要帮助的人。他说:“愿施比受更有福!”
  当然,相比得奥运金牌这样很远的大事,他更愿意考虑学校的体育馆之类的“小事儿”。他一次次看学校的体育馆规划图,希望学校能重视体育。他会说: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拿了再多金牌又有何用,只能说明举国体制在攫取金牌上的成效,并不是中国的体质教育的成果。体育课都舍不得上,要给期末考试让路,不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吗?
  他不躲闪那些尖锐的问题。他对社会上“恨贪官,又拼命报考公务员;骂垄断,又削尖脑袋往高薪单位钻;讥讽不正之风,自己办事却忙找关系”的现象,予以评论:很多人不希望平等,只想在不平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从而俯视一切。
  在他摆满课本、练习册的书本堆中,扎眼地摆着一些似乎本不该属于中学生的大部头。随便一翻,一本蔡定剑的《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映入眼帘,里面早已用红、蓝两种颜色画满了批注。
  刘瑜的《民主的细节》、李泽厚的《论语今读》、龙应台的《亲爱的安德烈》、周国平的《人生哲思录》,也在他的阅读书目上。“每周都要住校,没事无聊的时候,不读书能干吗呢?”就连他的英语老师,也常常想跟他交流书目。上政治课的时候,老师经常点名要他发言。
  这个号称不爱凑热闹、有“人群恐惧症”的大男孩,最崇拜的人物是胡适。他说:胡适是一个非常传奇的人物,有很多社会和政治观点,即使在今天也有现实意义。
  他在微博里引用胡适的话:“我们谈自由,就是要容忍异己的意见和信仰,不承认异己自由的人就不配谈自由。”
  以胡适为榜样,在微博上,刘若曦表示自己要容忍甚至接受“异见”。有人质疑他:你为什么不用简体汉字呢?用简体字会拉近你和选民的距离。很快,他的原本惯用的繁体字微博就改成简体字了。
  如今,很多网友赞赏他,“后生可畏,90后的小子不得了”。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参选很性感,现实很骨感!选举需严肃对待”。还有种种议论,说他是官二代,是作秀,并表示自己“肯定不会选一个小屁孩做本区的人大代表”。甚至,还有谩骂的。
  刘若曦表示:“我真的没有‘作秀’的想法,我只是想唤醒大家的权利意识。”与其在网上打口水战,他选择了静静地在图书馆捧着《选举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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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10:48 | 只看该作者
爱周杰伦也爱选票的刘若曦2011年06月01日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马上成人的刘若曦爱周杰伦和NBA,但他更爱胡适和孟德斯鸠。他为自己准备的18岁生日礼物是--参选人大代表。

刘若曦
  这个还有几天就18岁的大男生,要给自己一份“成人礼”:参选人大代表。他爱周杰伦,爱NBA,但他更爱胡适、爱孟德斯鸠,他善于思考,特立独行,在学校爱挑头儿,争取更多的平等对话的机会。观察家说,这便是——
  还有几天刘若曦就18岁了,他为自己准备好了生日礼物:参加今年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这份特殊的“成人礼”在微博上晒出后,深圳市高级中学的这个二年级男生几乎是一夜走红。5月30日下午,他先后接待了5批前来采访的记者。
  他向记者侃侃而谈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中国的论述,但这并不妨碍他接着就与教室里其他同学轻松谈笑。送走最后一名记者,他马上和同学们在空地上玩起了毽子,仿佛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他的毽子踢得特别好,可以踢那种很复杂的花式。”提起这个长得胖墩墩、样子憨厚的大个子男生,班里的一名女生笑着说,“你别看他讲起道理头头是道,一副特别有思想的模样,但平时和大家在一起玩的时候却该干吗干吗,从不摆谱。”
  这天下午,刘若曦本该平静地坐在教室里上课,而不是被学校安排在一间会议室,接受记者的集体采访。但他的一个决定,开启了自己的公民课程。
  5月29日中午,他发微博称:“还有10天,我便成为一名成年的中国公民。经与父母商讨,我已决定参选今年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姓名:刘若曦 年龄:十八岁 参选理由:依法参选人大,是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权利。理念:人民代表为人民。为民众表达诉求、争取利益。口号:民主政治,需要每个人的参与。请投下你神圣的一票。”
  尽管还没有什么响亮完整的竞选理念、参选口号和纲领,但他的微博迅速引来了网民的大量围观,其粉丝以每小时100人的速度增加。截至5月31日凌晨6时14分,他的微博粉丝量达到1749个,转发量超过3000次,评论数以百计。
  他的英语老师李忠贵也想跟帖,特意撰写了一首打油诗支持他,却因为网络忙碌始终无法成功。
  学校很多认识他不认识他的同学都“挺他”,很多学生在网上表示:“希望他能成功!”身边的同学很多以掌声支持他,甚至有人在学校见到他,打招呼都改成“刘代表”了。
  他所在的深圳市高级中学高二八班的同学们对他的“参选”并不感到意外。同学们说:“这件事发生在他身上,简直太正常不过了,他就是这样的人,跟他平时没什么两样。”
  同学眼里,刘若曦就是爱“挑头儿”。“食堂听证会就是他带的头!”上学期末,学校举行考试,为了让学生提前体验高考的感觉,学校决定实行单人单桌。没能安排进教室考场的高二八班,只能把冷飕飕的食堂当考场。面对这样的“不公平”,刘若曦号召同学联名给校长写信,双方还坐下来进行了“食堂听证”。最终食堂虽然还是成了考场,但是经过这样的民主评议,同学们和校方达成了共识,他们也坐在打扫得干净整齐的食堂里平静地考完了试。
  甚至,刘若曦敢于挑战学校似乎不那么合理却白纸黑字的校纪校规。“男生的头发不能长过耳朵”,但是一度刘若曦的头发总是在“违规”的临界点上忽隐忽现,校方责令他马上理发。他却质疑:“长头发就不是好学生吗?那学校里那些留长发的艺术系毕业的男老师为什么就可以?很多偶像明星也留长发,其中也不乏榜样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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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09:25 | 只看该作者
高中生选人大代表 多给点掌声少扣点帽子

www.fjsen.com 2011-05-31
  潘抒捷 来源:东南空间

有些人向来是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他人的。深圳高中生刘若曦发微博决定参加今年福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后,引来的网络聚焦:有人鼓励,也有人泼冷水。而指责者的理由仅仅是怀疑其参选动机不纯,“把选举当秀场”。(2011年5月30日 《广州日报》)
时下,给别人扣“作秀”帽子的事件并不鲜见,潜台词大都是:我不相信你,你的目的就是为了博名谋利。潜台词体现整个社会犬儒主义的盛行和人际交往中的信任危机外,更有对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如何行使这些权利的陌生。
事实上,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只要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从这个角度看,高中生参选人大代表,是在行使被选举权,与作秀无关。
退一步来看,即使这是一个“秀”,也无大碍。正如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副编审邓聿文先生撰文阐述的,“即使最后他们当选不了人大代表,这个参选的过程也可以做很多普法的工作,这其实就是民主训练的过程”。
随便给人扣“作秀”的帽子,极有可能产生两个坏影响:一是,对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者形成一种舆论的压力,最终没人行使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二是,不利于人大代表结构的优化。
几年前,首个农民工人大代表胡小燕公布号码后手机即被打爆,可见一些处于社会弱势一面的群体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迫切,亦可见现有人大代表结构的不合理。拒绝高中生参选人大代表,结果就是让学生失去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不利于人大代表结构的优化。
目前,一面是一些人大代表尸位素餐,开会时睡觉,表决时举手,人大被戏称为“橡皮图章”、“表决机器”;另一面,民众的声音和利益诉求没有得到表达,以至于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方式。高中生参选人大代表,正是身体力行,试图对这架机器的运转产生一些正面的影响,不妨多给一点掌声,少给一点指责。
29#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08:37 | 只看该作者
独立参选人在飞
原题:公民精神在飞
椿桦评论

  他们出现,很快又销声匿迹,都让人有些措手不及。
  他们的身份五花八门,公共知识分子,企业老板,下岗女工,摆摊的小贩,甚至还有差几天才满18岁的中学生。但是,在2011年的中国,他们几乎在同一时间涌现,并且共同呈现了一个并不为更多国人所知的名词。
  
  根据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他们不应当是新生事物。或许也算不上是。按照官方称谓,“独立参选人”一旦获得提名,应当叫“非正式候选人”。相对于正式候选人,他们没有党派或有关团体的推荐,而是需要一定数量的选民联名推荐,才有进入候选名单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最终由选举委员会把握。这类参选人过去就曾在中国社会零星出现过,并且有成功当选人大代表的先例。只是那时候,网络同独立参选人一样稀罕。网络的迅速普及,给公民精神的张扬和释放提供了重要契机。这些参选人的权利主张通过微博获得了广泛传播和支持。对于这一现象,官方与民间大概还没有成熟的思想准备。
  许多人都完全习惯了按部就班。换届选举,每届所走程序都大同小异。当然,在今年,中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年,也注定不会有太大的不同。只是,独立参选人在这一年的集体介入,使得选举规则再度充满讨论意义。这些人以自身的行为方式,对既定规则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尝试着自己推荐自己,希望缩短从参选人到候选人的距离,从而更加充分地主导和支配宪法赋予的被选举权。
  但是,从权利意识的苏醒到愿望的实现,却是一段不短的路径。1987年,农民出身的湖北乡村教师姚立法,以普通公民身份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未获成功。此后,他经历了十余年的四届选举。期间,他在工资和住房问题上遇到挫折,后又被当地教委“停薪留职”,做起了“扛煤气罐”的营生。最终,他于1998年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当选为潜江市人大代表,成为全国第一个自荐产生的人大代表。此后各届县乡人大选举,几乎都有若干姚立法这样的人报名参选,但最终成为姚立法者,寥寥无几。2007年,一位名叫邱先祥的湖南人在该省涟源市人大代表选举中,以非正式候选人的身份当选,但鲜为人知。
  
  时间走到2011年这个节点的时候,更多的人发现中国社会出现了更多的“姚立法”,其中包括人气作家李承鹏、媒体评论人姚博(五岳散人)、高校学者吴丹红、小贩楼智杭、社会公益人士梁树新……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此评价说,这是国民素质提高的表现。
  应该说,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公民精神不断强化的必然,是公民个人履行国家主人责任感和使命感的积极体现。而公民精神,则是国家与民族的精髓所在,是公民社会向前推进的核心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当下的公民精神,正呈现鲜明的“少年化”倾向。譬如在广州,16岁的“举牌哥”陈逸华通过街头行为艺术,逼停了预算过高的地铁翻新工程;15岁的“鲨鱼妹”邓茜元痛心于人类肆意捕杀海洋动物,而积极奔走呼喊,声音传及海内外。在深圳,18岁的高二学生刘若曦报名参选福田区人大代表,成为今年独立参选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迅速成长起来的公民精神,注定不会只停留在网络上,街头艺术上,以及媒体言论上。在一个多元的社会,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与政治生活,也应当有多元的路径与之相适应。当然,打破人心所习惯的“常识”,还原为法治上的常识,注定不会一帆风顺。至少,中国的传统文化与体制对此还要有一个适应过程。正因为如此,姚立法的竞选之路才显得漫长而曲折;他当选后在人大会议上投下第一张反对票,才会成为新闻事件。
  毋庸置疑,当下中国亟需素质过硬、民意基础扎实的人大代表。独立参选者的曲折历程更加说明了这一点。按照宪法规定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之精神,公民的被选举权该是平等的,不该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分。民意理所当然地希望代表们能充分代表自己并直接向自己负责,而官意则担心代表们同他们不合作,这种矛盾在世界各国都存在。显然,只有制度的进一步改良,才能使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步入和谐的发展轨迹,让多种不同的声音不至于沉没。
  
  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托马斯•杰弗逊如是说。当下中国日益充盈的公民精神,便体现了这句话的精神。在网络世界和公共媒体上,我们随时都可以感受到这一精神力量。不难想见,这一批自荐参选人无论所面对的结果如何,都不会寂寞。
  因为,独立,并不代表独行。
  当然,独立参选人所带来的效应,并非完全没有风险。如何吸取其建设性,规避破坏性,对各个地方来说,都不容也不能回避和含糊其辞。眼下,这些人的身影虽然淡出了公共视野,但是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消失,至少公民精神还在飞。至于何时落地,是飞一会儿,还是飞很久,这取决于我们的社会有没有建成与之相匹配和相适应的“高速公路”。就像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跟不上车辆发展速度,就会造成堵车甚至车祸一样,公民社会的发展若遭遇瓶颈,也会出现类似情形。
  “用选票拆除炸弹,是当前中国社会最明智的选择。”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说。
  是的,快速行进中的中国社会,需要清醒而睿智的驾驭者,拒绝平庸,严禁“酒驾”。
2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08:00 | 只看该作者
同样的17岁 不一样样的你与我,此刻你在干什么?我在干什么?     是在拼搏,在写字台前。为了一年后的高考,为了以后的生活而奋斗。或者在玩耍,不为世俗所动,追求自我的解放。还是是其他的等等 。这些都不是我今天想说的主题,我想每个90后都应该听过大人在耳边唠叨着说“一代不如一代”。但如今我认为是时候将这种偏见消除了,我们或许许多人都在蜜罐中长大,又或许许多人都在叛逆,与大人们作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去认识世界,我认为每个年代的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叛逆期,这并不奇怪。不一样成长经历让我们有了更好的角度去认识改造世界,也让我们更好的去融入了这个全球信息时代。我们是在改革开放中所成长的第二代(第一代应该是80后),随着中国的崛起,面对着世界各大强国的更多对手,我们也会迷茫,无措。面对如今房子越来越高的价钱,我们也会害怕,伤心。可不变的是我们在成长,我们越来越坚强,我们学会奋斗,学会拼搏。因此我们现在许多的同学在努力,为高考,为人生。再说实在点,也为房子,也为生活,也为了钱。有时候听人说,我们是被金钱腐朽的一代,我想说:“不,不。”比我们过得好的其他国家的少年还有很多,难道他们也被腐朽?他们上一代上上一代就和我们差不多的生活,难道他们上一代或上上一代就被腐朽?如果假设成立,那为什么如今他们仍掌握世界大部分科技知识?仍掌握世界绝大部分财富?每个人都必须要有物质基础才能在世间生活,每个人都只有有了物质才可以追求精神。或许,我们有人被金钱所欺骗,但他们并不完全代表我们,用他们代表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本身不具有整体的代表性(同样的也包括用非主流来代表我们)。家长每次都会拿我们与过去相比,这并没有错,这是让我们牢记过去,珍惜现在,把握未来。但说久了也会对之不爽,这不是因为我们只会向钱看去。与过去相比,我们过得是很好,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被物质侵蚀。
          我想正如我所说,现在已经有许多90后也向人们证明我们不是所想的那样,最近决定参选人大代表的刘若曦,广州鼓起勇气举牌抗议地铁一线的“统一化”翻新工程的高中生陈逸华,还是更早以前剃光头发,征集光头,希望以此拦下广州1.5亿光亮工程的彭燕辉。难道这些不是证明吗?我们现在充满**,我们也在为世界苦恼,为中华的崛起而奋斗。国家在进步,我们在成长。将来为这个古老的国家注入活力的是那些人?应该是我们。独立宣言说一句话:“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90后,80后还有更早的70后等等都是一样的。人人生而平等,我们也有追求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想每天看新闻,了解世界,思考人生未来,规划方向的肯定不会只有我一个90后,我们正用我们所独有的特殊的方式去改变我们所热爱的国家所热爱的民族,目的和许多80 70 60后一样让这个备受侮辱,备受欺负的母亲洗去身上迫害留下的污垢,洗去受伤后的疤痕。
        我们是中国的少年,我们生活在少年的中国,生活在压力越来越大的崛起之国。
27#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15:06:51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您的授权,我不能代表您”
2011年06月10日 星期五

转帖:中国公民参选基层人大热潮
江迅
【原载《亚洲周刊》】

    中国七月始在全国展开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作家李承鹏在微博上宣布自荐参选,获百万粉丝支持,助选团顾问包括于建嵘、冯小刚、韩寒,众多网络知识分子也参选,民众不愿意「被代表」,预测将有上百万独立候选人出现,为中国政治带来新活力。

被称为「微博达人」的作家李承鹏,五月二十五日透过微博率先公开确认参选基层人民代表,此后,一股「公民自荐参选人大代表风」迅猛刮起,引起社会强烈关注和广泛热议。据不完全统计,仅新浪微博,五月二十六日至少有九人表明独立自荐参选;二十七日至少有十八人表明独立自荐参选;二十八日至少有三十一人表明独立自荐参选;二十九日至少有近百人表明,依法独立自荐参选所在地基层人大代表。长期研究中国选举问题的北京政治学者、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早在两个多月前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就预言,「今届基层人大直选,参选的独立候选人会比上届多十倍,估计会多达百万人」,此言可望成真,中国公民自荐参选基层人民代表,步入体制内参政议政,凝聚成一股政治改革大潮。

网络名人投身竞选

在这股微博上刮起的参选风中,有天涯小区商务运营总监梁树新、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夏商(夏文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英文《中国日报》总编辑助理五岳散人(姚博)、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中心负责人熊伟、杭州普通市民徐彦、梁永春、福州市民雁南飞(林斌),江苏常州市、浙江长兴县、湖北武汉等地都有博主、网民宣称将参选当地基层人大代表。广东深圳福田区的一位尚未足十八岁的刘若曦,也表明要参选区人大代表。他在微博上说,「今天,我离十八足岁还有十几天(今届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全国各地七月陆续开始——记者注),我征求了父母的意见,现决定参选区人大代表」。他们正寻觅选民联名推荐,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即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参选。

「选择了我,就是选择你自己」,是李承鹏的参选口号。昵称「李大眼」的李承鹏,微博的认证身份是「时评人」、「作家」,在新浪微博拥有二百九十多万「粉丝」,人气极高。二十五日中午,他在微博上说,「本人将于今年九月正式参选人大代表,在户口所在地成都,组成参选班子,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参选相关规定。此想法去年已微博公布,现思考良久正式参选,本人是合法公民,无任何势力操纵,愿为选区人民表达他们之合法愿景,监督政府,推动社会。恳请各界人士指点参选路径及办法。同意的举手」。是日晚上八点,这条微博已被转发近三千多次,评论二千七百多条。

广东深圳,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李承鹏仍睡意朦胧,此前通宵达旦观赏欧冠足球赛电视。他从四川省成都来深圳,是受邀在书城签售最新力作《李可乐抗拆记》的。当接到亚洲周刊记者电话,问他参选的事时,睡意全无。他说,「在确认参选后,开始有点孤独感,但不出一两天,就有数十人自荐参选,看来许多人的想法是和我一样的。在屋子里众人感到很闷,我不小心触动了公民的一扇窗户,大家感受到一股新鲜空气,于是纷纷打开其它窗户。我有了些成就感」,「我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中国公民的一大步。希望更多的李承鹏、夏商出现,这样我们的国家才是真正强大的、智慧的」。

李承鹏说:「我们虽然都是中国公民,但对选举选票却是非常陌生的。我其实是见过选票,那是大学时期,选票是和饭票一起见到的。那个中午,阳光灿烂得掉渣,我和几个同学在寝室打麻将赌饭票,输狠了的老大付帐时不小心扔出一 票,才想起皱巴巴揣了多日的选票。那选票长得跟饭票差不多,但盖的并非食堂的蓝印三角章,而是圆形大红章。我们不屑这些选票,等麻将告一段落才瞄清,选票上是两个候选人,一个是校长,一个是党委办主任。对于这么新奇的一个事物,大家一时纠结,除了在张贴栏宣布处分违纪学生时见过这两个名字,面目模糊。后来又打了一盘麻将,和了的人决定选谁。我和了,决定选校长,理由很简单,他给我们签发毕业证。」

选票是最重要的饭票

他说,他不是很好的选民。后来,他才逐渐意识到选票是最重要的「饭票」,人生没有比权利、比选票更重要的「饭票」了。二零一零年底的一天,他在微博上写了句「我要参选人大代表」。SOHO中国的老总潘石屹看到他的「参选」微博,立即发了多条微博,教他走什么程序会更好。他那条微博转发率特高,不一会就有八千多条。不过,不久他的那条微博竟然被「和谐」掉了。

李承鹏说:「其实,我是个很温和的人,我只有生活主张,没有什么政治倾向。天下大事,油盐柴米,我们只是讨生活而已。我只是行使一个公民很简单的想法。问题是,执政者连这都接受不了,刘萍这类事件发生,令我反而认真起来。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于建嵘也发微博鼓励我参选。我原本想低调,想安全些,顺利些,不想面临有“中国特色”的压力,选择时机再公布我的参选态度,于建嵘率先披露我的参选意愿,我不能不作确认。」

他说,「被选举权是国家赋予我们的“武器”。之前,我对《选举法》等法律并不熟悉,现在在学习宪法和人大代表选举法,发现原来我们有这么多的权利,我想实践一下,看看自己能否成为合格的人大代表。我以前是记者,现在是作家,应该说,对社会的底层还比较了解。我其实是个代言人,百姓有那么多想表达的,却苦于找不到合适的平台」。

韩寒愿站台助选

据悉,李承鹏有了参选大纲,目标是「必须选上」,目前正组建助选班子,有学者、律师、文化名人组成顾问团,其中有学者于建嵘、导演冯小刚、作家韩寒,他们都愿意到成都为他站台助选。

李承鹏将参选的是他所在的成都武侯区的区人大代表直选。他所居住的小区是知识分子、白领聚居的地方。他力求多多倾听选区居民诉求,希望能帮助他们与政府沟通。他将关注医疗、教育、农业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农业方面,农民种了水果、蔬菜,卖得很便宜,到了超市价格却很贵,政府在这个方面应该有所作为,减少流通环节。关于这些问题,他都会有详细计划递交政府。他说,「这是一个浩大工程。我要代表人民说话。我们不外乎推动社会进步,普及文明。我们不只是要监督政府,更重要是帮助政府让选民、居民有更优质的生活,拥有应有的政治权利。政府与人民也不是对立的。微博能与选民很好地沟通,我也可以更好地接受选民监督。这事原本就不是洪水猛兽,只是有些人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有点过度紧张。目前,没有任何方面跟我打招呼,给我压力」。

正在台湾的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李凡,受邀从北京到台北参加学术活动。五月二十九日,他接受访问时说,今届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七月各地陆续开始,但现在已经极为热闹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作选举试点。二零一零年选举法修改,增加了一个章节,关于选举委员会的。其中有一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应避免人员冲突,要实行回避政策。选举由人大领导,但人大主任、副主任又都是代表,按回避原则,他们就不能「领导」这场选举,包括党委书记。要回避,就令当局不知该怎么办,必须回避,又不知该怎么回避。江西省新余就选择一个区作试点。

李凡说:「没想到,随着社会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大。老百姓用尽一切所能用的办法,除了上访,除了围攻政府,除了法律诉讼,还有就是参选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的试点,竟发生独立自荐候选人刘萍事件。」

刘萍是江西新余钢铁厂的职工,二零零九年内部退休,几年来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这次区人大代表选举,刘萍觉得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维权太难,于是就产生当人大代表的想法,她的想法得到很多市民和同事支持。刘萍说:「人大代表的权限是非常大的,可以联名罢免不合格的领导,联名提议检察院副检察长、法院副院长等。我的权利一直被侵害,我被代表了,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利用手中的武器,也就是选票来捍卫自己尊严。」刘萍的联名推荐人超过法定人数,但她最终没有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投票日前几天,刘萍遭警方约谈而「失踪」了,直到选举完才重获自由。此事在网络上广为传播,经过多家主流媒体报道,当地官员不得不出面解释,可是质疑声依然不断。

新华社报道说,依据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透露,刘萍未被列为候选人,是因联名推荐她的人数不够选举法要求,共有十七人签名推荐刘萍作为代表候选人,其中五人不是选区选民,三人退出签名,二人在新钢选区查无此人,所以有效推荐的只有七人,没有达到法定十人以上的人数规定。不过,这种说法广遭质疑。

深圳电视台支持刘萍

李凡说,前几天他在深圳,电视台播出刘萍事件,先说了新华社的报道,最后播出一个画面:十五个推荐刘萍的选民的签名信原件,还说「经确认,这十五个选民符合规定」。深圳就不信新华社的报道。渝水区至少有四五个独立候选人,有的是上访人,有的是工人,他们遇到问题却无处申诉,于是就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新余的渝水区开展试点,原本是关于选举委员会的,但当局没想到,竟出来一堆独立候选人。对此,中央都不知该怎么反应。全国一批主流媒体记者争先赶去新余采访刘萍,纷纷报道事件,令当局措手不及。这就像二零零三年换届人大代表选举,深圳、湖北和北京等地出来一大批自荐候选人,热闹异常,学者举办研讨会,零六、零七年换届选举,当局下了不准这不准那的规定,将选举控制住了,自荐候选人一个一个被去除了。当局原以为今次换届选举也能控制,未料刘萍事件刺激了各地选民。

李凡说:「网络公众人物参选人大代表,是合法、正常地行使公民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进步。运用微博表态参选,表明中国百姓有政治参与的意愿,却没渠道参与,自荐参选成了重要渠道。到今天为止,中央对此没有说什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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