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之友网

标题: 管季超:《教师之友网》从2008年3月10日开通之日起,实践‘公益服务’理念 [打印本页]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0
标题: 管季超:《教师之友网》从2008年3月10日开通之日起,实践‘公益服务’理念





非政府组织英语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NGO)是一个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政府。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非政府组织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现在该名词的使用一般与联合国或由联合国指派的权威非政府组织相关。
由于各国文化、法律等的差异,不同国家对这个概念的指称所适用的对象范围也各不相同。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营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之[1]
由于一些人认为“非政府组织”被滥用了,因为它可以涵盖一切非政府的组织,一些非政府组织倾向于使用民间志愿组织(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PVO)。
据一份1995年联合国关于全球管理的报告统计,有接近2900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国家级的更多,美国统计过有两百万个非政府组织,大部分是过去30年成立的,其中有65000个在俄罗斯。每天都有数十个非政府组织成立,光肯尼亚每年就有240个非政府组织新成立。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1
非政府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各种不同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推广其成员所信仰的政治理念,或实现其社会目标。常见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了环境保护组织、人权团体、照顾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团体、学术团体等。
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其政府、商界及非政府组织都要有一个均等的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功能,是不能被政府或商界取代的,原因如下:政府在社会上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而商界在社会上的角色是创造财富。正因为这个社会上的角色,限制了政府及商界的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就是要用第三方角色,去完成社会上的使命。例如美国政府不肯签署控制废气排放的京都条约,这是由于美国政府在社会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国家繁荣,假如美国签署“京都条约”的话,一定会严重打击国内的经济;同理美国的商界也是会因为要创造财富,而不多愿意理会癈气排放的问题。所以要有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政府及商界都未能完成的角色。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2
中国NGO—非政府组织在中国
作 者:若弘 著
出 版 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5-1
版 次:1
页 数:286
字 数:290000
印刷时间:2010-5-1 开 本:16开
纸 张:胶版纸
印 次:1
I S B N:9787010089331
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若弘博士现任中国世界和平基金会主席,联合国合作伙伴办公室(UNOP)高级顾问,加拿大ALBERTA大学商学院董事、教授。多年来致力于研究中国文化在国际社会交往和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与中国和国际民间组织的交流与互动,依据《国际大超市》和《异族基因组合的社会、商业价值》的理论创办了国际知名的软实力平台——“和苑”,以爱心为纽带。集学术机构、企业集团国际组织多元资源为一体。促进了各国公共外交与友好城市及友好行业的互益合作。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亲切地称他为“和平大使”与“民间外交家”。


作者简介若弘,博士,现任中国世界和平基金会主席,联合国合作伙伴办公室(uNOP)高级顾问,加拿大ALBERTA大学商学院董事、教授。多年来致力于研究中国文化在国际社会交往和全球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力与中国和国际民间组织的交流与互动,依据《国际大超市》和《异族基因组合的社会、商业价值》的理论创办了国际知名的软实力平台——“和苑”,以爱心为纽带。集学术机构、企业集团和国际组织多元资源为一体。促进了各国公共外交与友好城市及友好行业的互益合作。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亲切地称他为“和平大使”与“民间外交家”。


目录序
开篇语
篇一 组织智慧
本篇导读
第一章 NGO的浮现透视
第一节 三元架构
第二节 意涵解析
第三节 成长演化
本章小结
第二章 NGO的治理特色
第一节 内部人本运作
第二节 外部协同监管
本章小结
第三章 NCO的行为之道
第一节 遵循规律
第二节 活力禀赋
第二节 发展对策
第三节 发展未来
本章小结
结束语
附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美国国内税务局编号的免税组织类型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2
NGO,是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英文缩写。它是指是一个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 组织。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NGO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现在该名词的使用一般与联合国或由联合国指派的权威NGO相关。而大多数非政府组织(NGO)都会是非营利组织(NPO-Non-profitOrganization)。 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5
NGO - 历史虽然志愿的公民协会历史上一直存在,今天看到的站在一线的NGO(特别是国际级别的)是在过去两百年发展起来的。最早之一的是1863年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
  
“非政府组织”一词开始于1945年联合国成立,在联合国宪章第71条款第10章中提出作为机构的咨询角色,没有成员是政府或州。“国际NGO”(INGO)的定义由1950年2月27日ECOSOC的288(x)决议首次提出:“国际非政府组织就是任何不通过订立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在可持续发展中,NGO和其他主要群体的关键作用在21号议程第27章得到承认,以修正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咨询关系的论述。  
20世纪的全球化提升了NGO发展的重要性。许多问题不是民族内能解决的。国际条约和像世界贸易组织这一类国际组织被认为过于以资本主义企业利益为中心。为了平衡这一矛盾,NGO以发展人道主义、发展资助和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国际社会论坛是一个显著的例子,它与每年1月在瑞士Davos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形成对比。第五届国际社会论坛于2005年1月在巴西的阿雷格里港举行,参加论坛的有来自1000个NGO的代表。
NGO - 概念
"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市场部门)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这些组织的集合就构成“非营利部门”,或者称 "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与政府部门、市场部门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尽管有学者认为“第三部门”与“非营利部门”所涵盖的范围不完全一样,但这两个概念经常被交替使用。现在,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最受认同的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推荐的"“结构一运作定义”,认为凡符合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等五个特性的组织都可被视为非营利组织。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也是中国学者常用的概念,而且经常把该概念与非营利组织交替使用。“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说,非政府组织是一个比非营利组织狭窄得多的概念。

“民间组织”是中国官方使用的概念,官方翻译为“non-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体现了政府希望“政社分开”的改革取向,但“民间组织”并不完全等同于上文提到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根据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1]
NGO - 精神
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的实质,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公共意识、关怀意识(利他精神,以及可能基于某种神圣启示)、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当然还有一定的个人偏好(自由、自愿、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基础之上的自觉努力。NGO的志愿性不仅仅体现在它的主要推动者是志愿的,它的一般性的参与者和支持者本质上也是志愿的,它在一切资源动员上基本都是志愿的,这正是 NGO独特的生命力和独特价值所在。由于NGO本质上必须是志愿的,决定了它在组织上必须自治的,成员间(推动者、参与者、支持者)的关系基本是平等的和相互信任的,它的体系基本是开放的,它的运作需要是公开、透明和规范的,同时还需要是高效和具有创新性的。这一切因素构成了NGO的精神体系,其核心是基于自由主义的公民精神和基于灵魂关怀的宗教精神,而志愿精神则是其表现。可以说,NGO是现代文明精神的最好的体现者。[1]
NGO - 特性
一是组织性。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纯粹的非正规的、临时积聚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认为是非营利领域的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应该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这样才能具有契约权,并使组织的管理者能对组织的承诺负责;

二是民间性。非营利组织不是政府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但这不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能接受政府的资金支持;

三是非利润分配性。非营利组织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非营利组织可以盈利,但所得必须继续用于组织的使命,而不是在其成员(原文是组织缔造者)中进行分配;

四是自治性。非营利组织能控制自己的活动,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

五是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物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与。特别是形成有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和广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员。[1]
NGO - 分类
以通过多种标准来分类NGO,下面是世界银行采用的分类方法:
运作型NGO主要的目的是设计和实现与发展相关的项目。一种常用的分类是把它分为“面向救助”和“面向发展”的组织。如果按它们的服务重点又可以分为服务传送型和服务参与型。还可以根据它们是否带宗教性质和长期性来分类,也可以按照它们更多地面向公众或私人来分类。运作型NGO可以是基于团体的、国家的或者国际的。
倡导型NGO主要目的是捍卫和促进某一目标。与运作型计划管理形成对比,这些组织典型是尝试通过游说、印刷品和激进分子的活动唤醒人们的意识,让人们了解更多进而接受他们。
缩写
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多源的群体,在NGO基础上伴生着许多缩写词。它们包括:
INGO——国际非政府组织(internationalNGO),例如CARE;
BINGO——面向商业的NGO(business-orientedinternationalNGO);
RINGO——宗教NGO(religiousinternationalNGO),例如天主教救济服务;
ENGO——环保NGO(environmentalNGO),如Global2000;
GONGO——由政府运行的NGO(government-operatedNGOs),它们由政府为了符合外缓要求而成立类似NGO组织;
quango——半自治NGO(quasi-autonomousnon-governmentalorganisation),如W3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它们把自己定义为NGO,但它们是由147个国家政府标准机构构成的组织。
NGO - 发展阶段
研究人员把NGO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典型的NGO发展关注救助和福利,直接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助服务。例如发放食物,提供庇护所或医疗服务。它们直接关注人们的需要。
第二阶段,NGO面向小规模的自助的地区发展。NGO通过地区自助行动为当地社区建立起自助的能力。NGO尝试推动地区、国家和甚至国际范围内的政治和机构改革。它们从一个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转向一个引导的角色。NGO开始从救助型转为协助发展型。
第三阶段为“可持续体制发展”。
NGO - 在中国的发展
NGO
NGO在中国是市场化改革及其相应的社会转型进程的产物,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
中国目前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NGO组织大概有30万左右,民间组织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也低于4.6%的世界平均水平。此外从整体来看,中国的民间组织仍然存在数量偏少、政社不分、机构不健全、官方化、行政化等多种问题。
目前中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江苏徐州的“绿色之家”等。
中国的NGO已经从第一代进入到第二代,第一代NGO主要是由社会知名人士、社会精英创办,如梁从诫廖晓义等;也多集中在妇女类、环保类;最开始的活动都是比较初级的,比如捡垃圾等。现在NGO经历了转型,也称作新生代的NGO,他们有几个特点,第一是领导人年轻化,很多都是大学生创办,比如西部阳光;领导人相对平民化。
第二个特点是他们开展的活动专业化程度更高,比如反对怒江大坝活动等,这些都需要很专业的知识来论证。因此,他们的影响力也比以前要大得多。此外,经过十年的发展。 NGO的领域扩展到艾滋病、流动人口、残疾人等等。甚至已经分工到执行组织。第一代NGO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第二代NGO专业化、分工化程度已经很高,甚至有专门为基层NGO提供服务的NGO出现,如提供志愿者、培训、能力建设、咨询等,中间型的NGO开始出现。
NGO - 目的
NGO
非府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各种不同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推广其成员所信仰的政治理念,或实现其社会目标。
常见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了环境保护组织、人权团体、照顾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团体、学术团体等。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其政府、商界及非政府组织都要有一个均等的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功能,是不能被政府或商界取代的,原因如下:政府在社会上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而商界在社会上的角色是创造财富。正因为这个社会上的角色,限制了政府及商界的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就是要用第三方角色,去完成社会上的使命。例如美国政府不肯签署控制废气排放的“京都议定书”,这是由于美国政府在社会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国家繁荣,假如美国签署“京都议定书”的话,一定会严重打击国内的经济;同理美国的商界也是会因为要创造财富,而多不愿意理会废气排放的问题。所以要有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政府及商界都未能完成的角色。
以一个第三身份去监察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当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出现问题时,非政府组织会以一个“压力团体”的身份出现,向政府及商界施压。例如香港数前发生的“红湾半岛”事件,环保团体发挥了重要的角色,促使政府及商界放弃了拆毁红湾半岛的决定。所以非政府组织可权充社会警察的角色。
NGO - 管理模式
工作人员在自然之友总部合影
NGO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分散式管理(diversitymanagement)和参与式管理(participatorymanagement)。
分散式管理处理一个组织内的不同文化。跨文化问题在北方NGO从事南方发展活动时普遍存在。来自发达国家的人员在贫困国家中面临着完全不同的处事方式。
参与式管理在NGO是很典型的。它与学习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有组织的成员都被视为知识和技术的源泉。为了发展组织,个人必须学习并向决策制定过程作出贡献。
NGO - 成员
并非为NGO工作的人都是志愿者。有薪成员通常得到比商业机构相对要少得报酬。员工高度遵守组织的目标和准则。成员加入并不一定是纯粹的利他主义,他们可能会希望借此获得技能、经验和社会关系。
对于是否派遣国外引进成员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争议。这些引进成员通常都是为了满足捐赠者的项目管理需要,而这些项目是来自工业国家的。然而,这些专业的雇员或志愿者的优势在一系列综合因素的考虑下可能不再有优势:雇用外国人的费用一般较高,他们没有当地的草根联系,而且他们缺乏当地的专业技术。
NGO部门的成员数量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例如,1995年底,一个国际反贫穷的北方NGO关注世界(CONCERNworldwide)在10个非洲亚洲海地发展中国家聘请了174名国外引进成员,而本国成员也只有约5000名。
NGO - 基金
大型的NGO可能有上百万美元的年预算。例如,美国退休人员协会(AARP)在1999年有超过5.4亿美元。[2]人权观察在2003年支出和收入共2亿1千7百万美元。为如此庞大的预算建立基金NGO需要有意义的筹款。NGO基金的主要来源有会员费、出售物品和服务所得、国际机构和国家政府的拨款以及个人捐赠。有几个EU-grant会向NGO提供拨款。
  
尽管从“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的表面含义来看,NGO应该是独立于政府的,但有些NGO却是依赖于政府拨给它们的基金。饥饿救济组织 - 乐施会在1998年的1亿6千2百万美元收入中有四分之一来自英国政府和欧盟的捐赠。基督教救济和发展机构 - 宣明会1998年从美国政府筹集到价值5千5百万的物资。诺贝尔奖得主无国界医生 (MSF)46%的收入来自政府。
NGO - 法律地位
除了据日内瓦公约行事的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以外,NGO不受国际法认可。
NGO - 面临问题
志愿者为藏羚羊通过青藏公路保驾护
国家和企业也NGO渗透,这种事情天天在进行当中。譬如国家释放资源给NGO,让它接政府计画案,用资源来收买,NGO就不会对政府做得“太过分”;或者以法律特惠,保障NGO的地位,藉此收编NGO。
在欧洲,有一个专门术语叫做“统合主义”(corporatism)在指这种情况,例如北欧,国家立法强制所有劳工加入总工会,大部分劳工福利事宜、薪资、劳动条件等等都由总工会与政府谈判来加以保障,但是总工会保障劳动力的稳定,不会乱搞罢工抗议,国家因此可以稳固地进行统治。这就是欧洲,尤其北欧的所谓福利国家的真相。
在台湾有些人讨论到福利国家,立刻大叫“哈里路亚”,好像不知道福利国家还有这些层面。除了工会之外,很多NGO也是一样被收编或者被拢络,这种NGO,其实是G-NGO,是有利于政府的NGO。
企业一样会收编NGO。许多NGO是企业出钱赞助,不会做出损害企业利润的事情,民众利益和企业冲突的时候,它们就缩回去,不会站在公民社会的立场据理力争。如NIKE会自己组成劳动条件调查的NGO,以冲淡外界对于NIKE用血汗工厂赚取暴利的批评。这种NGO,其实是 BR-NGOs,Business Run NGOs,由企业进行运作的NGO。
NGO - 在华十大国际NGO
香港乐施会发放救灾物资
香港乐施会
香港乐施会是国际乐施会的成员之一。它于1976年由一群自愿者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为一个独立的发展及救援机构。乐施会的宗旨是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困群体一起面对贫穷和苦难,让所有人都得到尊重与关怀,享有食物、居所、就业机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公平的世界。
自1987年开始,乐施会便致力于在大陆推行扶贫发展及防灾救灾工作,项目内容包括社区组织发展、农村综合发展、增加收入、小型基本建设、卫生、能力建设、政策倡议及教育等。 乐施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香港市民、社团及商业机构的捐款。每年用于大陆的资金大约在2300万以上。
美国福特基金会
福特基金会创立于1936年,是一个致力于国际和平和改善人类福祉的私人慈善机构。它的宗旨是寻求强化民主价值观,减少贫困和不公,促进国际合作和提高人类的成就。福特基金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为环境与发展、生育健康、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法律和权利、教育。
福特基金会是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99年它的基金总值超过100亿美元,年度预算亦超过了5亿美元。1988年,福特基金会作为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北京设立了中国办事处。目前,福特基金会每年用于中国的资金预算大约在8000万以上。
英国救助儿童会
英国救助儿童会是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它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救助儿童会的宗旨是:“在一个儿童的基本人权仍得不到保障的世界里,我们努力为所有儿童争取享有幸福、健康及安全的童年的权利。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以儿童生活的现实情况为关注的中心。我们和儿童一起,力争为现在和未来的世代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从80年代末开始,英国救助儿童会便开始在中国开展项目。1995年,救助儿童会中国总办事处从香港迁到昆明。目前,它在中国开展的项目主要有青少年艾滋病预防教育项目、少数民族教育项目、流浪儿童保护项目、照顾孤儿和弃儿的“儿童关怀”项目、青少年司法公正项目等等。救助儿童会每年在中国的预算大约为1200多万人民币。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
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其宗旨是促进国际间相互理解、交流与合作的事业。通过对这类事业的资助,达到为提高人类福利,发展良好的国际社会环境,进而为世界和平做贡献。
1989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其旨是利用该基金,通过开展中日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人员交流,加深相互理解,促进友好与合作,培养两国所需人才,为中日两国的繁荣、发展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该项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基金成立以来,在促进人员交流、人才培养和召开国际问题研讨会等方面已开展各类项目近二百个。
无国界卫生组织
无国界卫生组织最初于1971年成立于法国,以后在欧洲一些国家相继成立了无国界卫生组织。无国界卫生组织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被慢性和多种疾病困扰的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1999年,由于其突出贡献,无国界卫生组织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目前,在中国开展项目的有法国、英国、比利时荷兰的无国界卫生组织。其主要项目包括为乡村卫生保健人员提供培训、基础设备及健康教育、改善母婴健康、艾滋病预防教育等。
微笑列车
微笑列车是美国的一家旨在帮助全球唇颚裂儿童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尽管刚成立于1999年,其足迹已遍及亚非拉的22个国家。微笑列车除向发展中国家派送外科专家志愿者实施手术项目外,更注重培养当地施行此手术的医生的能力。他们已投入了近2亿人民币在中国开展关于唇颚裂方面的研究、培训和补救治疗,其中部分用于为残患儿童提供矫正手术。2000年,微笑列车在中国施行的手术预计超过了4000例。
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组织是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便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非暴力行动面对问题并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支持。自1997年开始,绿色和平组织便开始在中国开展环保活动,目前每年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区)的预算在500万左右。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基金会的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在国际上一些反对使用珍稀动物毛皮和捕杀珍稀动物的活动中,不时可以看见其志愿者的身影。该基金会于1993开始在中国开展活动,主要为设立在中国的一些小型项目提供资金。例如协助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中国境内禁止为获取熊胆而捕杀熊的做法。该组织还启动了一个新的项目,宣传国际上禁止动物性产品交易的法规。每年在中国的预算大约为800多万。
喜玛拉雅基金会
喜玛拉雅基金会是台湾企业家韩效忠先生于1990年创办的。他年轻时留学美国,曾受益于福特基金会,因此在事业成功之后创办了这一民间基金会。喜玛拉雅基金会是亚太慈善联合会的主要成员之一。近年来,该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是举办学术研讨会、出版台湾基金会名录、设立公益网站和公益图书馆等。每年预算大约在1000万左右。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成立于1958年,其宗旨是促使男性或女性与贫困国家的人一道工作,共同分享技术、提高能力,推动国际之间理解,追求一个更加平等的世界。目前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每年大约派1800多个志愿者到60多个国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便派志愿者到中国教英语。目前,服务社在中国的志愿者大约有200名左右,主要在中国贫困地区的学校教授英语,每年在中国的经费预算大约为3000多万。
NGO - 中国知名NGO
梁从诫
自然之友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几位发起人举办了中国首次民间自发的环境研讨会——“玲珑园会议”。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民间环保团体诞生。创始人是梁从诫、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其中,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梁从诫教授任会长,社会文化和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教授任副会长。自然之友支持政府保护环境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措施,尽可能地予以配合和监督。
十多年来自然之友累计发展会员8000多人,其中活跃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近30家。累计获得国内国际奖15余项,如“亚洲环境奖”、“地球奖”、“大熊猫奖”和菲律宾“雷蒙·麦格赛赛奖”。各地会员热忱地在当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已有多位会员荣获各级嘉奖,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已有十多家。历经十年的创立与发展,自然之友成为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NGO, 对中国环保事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并已成为标志性组织之一。
NGO发展交流网
简称NGOCN,由两名志愿者发起,成立于2005年,是国内最大的NGO交流平台之一,其旨在通过网络和现实的互动,推动公众参与社会服务,构建中国公民社会。NGO发展交流网站提供大量关于NGO业内的动态,招聘招募等信息,并于实地设立昆明草根公益支持中心,支持有志青年,草根组织参与各类NGO相关学习实践。网址: http://www.ngocn.org
绿色江河的环保志愿者在拉萨火车站前合影
“绿色江河”
以推动和组织江河上游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促进中国民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与环境道德,争取实现该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
“绿色江河“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科学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国内外环保团体等对长江上游地区进行系列环境科学考察;建立长江源头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站;出版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出版物及美术、音像作品;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活动及国际间生态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
“绿色江河”目前正在推进的活动是“保护长江源,爱我大自然”计划。[3][4]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05
在华十大国际NGO组织

机构名称成立时间机构介绍
乐施会

1976年它于1976年由一群自愿者成立,1988年在香港注册为一个独立的发展及救援机构。乐施会的宗旨是跨越种族、性别、宗教和政治的界限,与贫困群体一起面对贫穷和苦难,让所有人都得到尊重与关怀,享有食物、居所、就业机会、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在持续发展中建设一个公平的世界。香港乐施会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香港市民、社团及商业机构的捐款。
美国福特基金会

1936年福特基金会是一个致力于国际和平和改善人类福祉的私人慈善机构。它的宗旨是寻求强化民主价值观,减少贫困和不公,促进国际合作和提高人类的成就。福特基金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为环境与发展、生育健康、公共政策与政府治理、法律和权利、教育。福特基金会是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99年它的基金总值超过100亿美元,年度预算亦超过了5亿美元。
英国救助儿童会

1919年英国救助儿童会是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宗旨是:“在一个儿童的基本人权仍得不到保障的世界里,我们努力为所有儿童争取享有幸福、健康及安全的童年的权利。我们的一切工作都以儿童生活的现实情况为关注的中心。我们和儿童一起,力争为现在和未来的世代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
1986年笹川和平财团宗旨是促进国际间相互理解、交流与合作的事业。1989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其宗旨是利用该基金,通过开展中日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人员交流,加深相互理解,促进友好与合作,培养两国所需人才。
无国界卫生组织

1971年无国界卫生组织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被慢性和多种疾病困扰的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1999年,由于其突出贡献,无国界卫生组织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目前,在中国开展项目的有法国、英国、比利时和荷兰的无国界卫生组织。其主要项目包括为乡村卫生保健人员提供培训、基础设备及健康教育、改善母婴健康、艾滋病预防教育等。
微笑列车

1999年微笑列车是美国的一家旨在帮助全球唇颚裂儿童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微笑列车除向发展中国家派送外科专家志愿者实施手术项目外,更注重培养当地施行此手术的医生的能力。他们已投入了近2亿人民币在中国开展关于唇颚裂方面的研究、培训和补救治疗,其中部分用于为残患儿童提供矫正手术。
绿色和平组织

1971年是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便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非暴力行动面对问题并促进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支持。自1997年开始,绿色和平组织便开始在中国开展环保活动,目前每年在中国(包括香港特区)的预算在500万左右。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1969年基金会的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在国际上一些反对使用珍稀动物毛皮和捕杀珍稀动物的活动中,不时可以看见其志愿者的身影。该基金会于1993开始在中国开展活动,主要为设立在中国的一些小型项目提供资金。例如协助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在中国境内禁止为获取熊胆而捕杀熊的做法。该组织还启动了一个新的项目,宣传国际上禁止动物性产品交易的法规。
喜玛拉雅基金会

1990年喜玛拉雅基金会是台湾企业家韩效忠先生于创办的。他年轻时留学美国,曾受益于福特基金会,因此在事业成功之后创办了这一民间基金会。喜玛拉雅基金会是亚太慈善联合会的主要成员之一。近年来,该基金会的主要工作是举办学术研讨会、出版台湾基金会名录、设立公益网站和公益图书馆等。
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
1958年其宗旨是促使男性或女性与贫困国家的人一道工作,共同分享技术、提高能力,推动国际之间理解,追求一个更加平等的世界。目前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每年大约派1800多个志愿者到60多个国家。中国改革开放以后,英国海外志愿服务社便派志愿者到中国教英语。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0
一个典型中国非政府组织生存现实
作者:何流 文章来源:中国网

  2008年年初的雪灾和5·12汶川地震让中国人看到了NGO(非政府组织)的力量。活跃的NGO是一个国家形成公民社会的前奏,也是判断政府开放程度的信号。但在我国目前国家与社会的权利分配格局中,政府仍占据主导地位,NGO还没有赢得独立自主发展的空间。这意味着,NGO的生存和发展与政府的态度和行为密切相关。NGO与政府的关系,决定了NGO的现实处境,也决定了我国内地公民社会的未来命运。

  “身份”危机  

 在中国滋根北京总部的办公室里,武方(化名)侃侃而谈,这个留着短发、戴着眼镜的25岁女孩,有着超出同龄人的冷静和淡然。虽然在滋根工作不到2年,但她从大一就开始接触NGO方面的工作,用她的话说,毕业后投身NGO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在中国,滋根算是“入行”最早的NGO之一。1996年,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就在民政部正式登记注册。国内对NGO组织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先必须找到一个业务主管单位,然后才能在民政部注册,中国滋根就“挂靠”在教育部成教司下。现在,想成为这样“名正言顺”的NGO已经非常难了,武方说,中国滋根虽然没有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的“官方背景”,但是“国家承认”的,与如今众多的“草根NGO”比起来,至少没有“身份危机”,是一种“中间状态”的NGO。有数据统计,目前中国的NGO只有10%是经过正式注册的。   有学者建议对NGO的管理要由注册登记制向备案制转变,并在申请手续、税收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在美国申请登记非政府组织只要填写一份有关基本信息的申请表和缴纳手续费即可,90%的申请都会得到批准。在澳大利亚,合法的非政府组织的所有收入,包括商业性收入都可以免税。

  钱从哪里来   

合法的身份与NGO的经费来源是紧密相连的。草根NGO很难从政府那里获得资金支持,基本上靠组织者的个人资金或社会捐赠来维持运转。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研究表明,在中国,政府对NGO提供的资源支持不到30%。那些已经注册的NGO也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除了统一的年检之外,政府对NGO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几乎没有任何必要的评估和督导,更没有相应的经济支持。  

 在当前的财政管理体制下,NGO要从政府部门获得资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NGO在政府的财政账户里没有“户头”,所以NGO接受财政体系的拨款没有顺畅的渠道。国际上,很多国家采取政府购买NGO服务的方式,对NGO的拨款有的占50%以上。   

中国滋根与国内大多数NGO一样需要自负盈亏,在每年五六百万的活动经费中,来自美国滋根的援助占了80%,国内主要靠个人捐款,普通工薪阶层比较多,来源庞杂。为了将不必要的费用降到最低,中国滋根将办公地点定在了北六环的一个小区里,100平方米的套间,除了几台电脑和一排书架外,几乎没有别的设施。

  武方告诉我们,两千元的工资也仅够她每月的花销,像朋友聚会等场合她也较少参加了。滋根要求对每一笔花销都做到清晰可控,但很多时候,在农村开张正规发票是很难的,这一点上,员工们不免有些抱怨。  

 在现实的经济压力下,滋根的人员流动性很大。武方说,现在很多NGO从业者三十岁以后就转行去做其他工作了。国内NGO的工作人员中女性居多,也是这个原因。现实的困境常常给理想主义的热情泼一瓢冷水,如果不能吸引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长期工作,将影响到国内NGO的可持续发展。  

 合作与博弈  

 在中国,政府既是NGO的管理者,又是NGO所需资源的供给者,还是NGO的影响对象。有专家认为,非政府组织应重视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因为政府掌握着丰富的社会公共资源,建立和保持与政府之间的良好关系,可以获得组织发展所必需的政策支持、思想指导、技术和资金。但另一方面,在与政府接触的过程中,又不免出现需要迎合政府需求的时候,使NGO从他们起初计划的目标和使命中转移。

  中国滋根总共只有十五六个工作人员,在山西、河北等省的重点项目县,滋根会派驻一两个常驻工作人员,还会发展一些当地退休人员或热心人士做基层联络员。负责打工子弟学校和农民工活动中心项目的小高告诉记者,很多村民和农民工在被问到需要什么时,常常脱口而出“需要钱”。这种直接的方式一开始让小高很不适应,因为滋根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扶贫组织,它致力于理念和精神的传播,而改变人的固有印象总是困难和缓慢的。   实际工作中的阻碍并不只是这些,武方告诉记者,地方官员的政绩思想是更大的障碍,他们往往希望滋根能“给大钱、办简单的事”,最好是能出成果的事,像修个操场、建个教学楼等,但滋根希望从当地村民最基本的需求出发,花钱少、受益面广。“当他们不认同滋根的理念的时候,合作就变得很困难,沟通成本也会很高”,武方说,2008年在北方某个县做文体器材项目时,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当地希望滋根给10万元,“把一个重点学校武装起来,足篮排都有,建成跟城里学校一样”,但滋根觉得这样太奢侈,希望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更多的学校和教学点上。多次谈判交涉之后,双方都做了妥协。武方说,“滋根在当地毕竟是个外界资源和力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办事也不现实。”

  在NGO工作的大多是年轻人,想法比较单纯,而一些地方官员对当地的情况更了解,他们有自己的考虑,也很精明,即使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NGO也不想被牵着鼻子走。从2007年起,该县就一直想让滋根资助修建一个小水库,但滋根经过评估后认为,修建山地水窖更实惠经济。该县起初拒绝接受这个提案,经过一番长期的博弈,2008年12月该县最终接受了滋根的建议,2009年开春山地水窖项目就会开工。  

 政府的担心  

 NGO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对从业人员的自觉性要求很高。武方告诉记者,在2007年10月的一个项目中,她和小孙负责为北方几个项目点采购15万元的体育器材,商家按“行规”要给他们10%的回扣,武方和小孙最后把这笔钱用在了采购更多的体育器材上。武方说:“这是回答自己内心的一个选择。”

  但武方他们也常常陷入困惑之中。NGO的工作很难量化,而且滋根致力于办实事、做小项目,不搞华而不实的“秀”,这样员工的工作量很大,又不易见诸成果。小高说,有时候做了很多,很辛苦,到头来没有人了解;来自外界的一些不配合和质疑更让他们觉得委屈,“和大家想象得不同,在NGO工作成就感很小,来自别人的肯定也不多。”小高说,特别是刚毕业的年轻人,心气比较高,很容易感到失落。“在NGO工作了两年,最大的收获就是在矛盾中寻求到了和谐”,武方淡淡地说。  

 另一方面,国内NGO组织之间各自为政,相互竞争甚至指责的情况时有发生。在中国滋根最先进入的几个贫困县,后来陆续有其他NGO组织进入,为了避免资源消耗,滋根撤出了最初的几个“阵地”。

  1995年的世界妇女大会是国内NGO发展的元年,十几年来,国内NGO的发展突飞猛进,但也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一些NGO存在较浓的政绩思想,“做秀”成分比较多,或是急功近利,过多地着眼于短期目标,没有长期的组织战略管理。还有一些草根NGO内部组织建设很不规范,很多都是“一人堂”的局面,一个人的独断专行使得整个组织丧失了民主的气氛,如果财务监管不力,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很多草根NGO仍处于自发、松散的状态,缺乏良好的决策程序,严重影响了国内NGO的公信度。

  一些专家认为,政府之所以对NGO的管理一直偏严,主要是担心民间活动失控。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指出,政府的规制能力不强,加上NGO自身的公信度不高,两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目前NGO的管理如果放开,难免陷入混乱。更有少数人打着NGO的旗号招摇撞骗,也使政府在放开管制的措施上更加谨慎。

  1998-2005年滋根支持的项目   

项目类型 赞助数目  

 助学金 70,000人次   成人教育 4,650人次   农业培训 2,500人次   学校图书馆 185个   学校维修 56所   乡村医生培训 280人次   乡村诊所 14所   水电站 11个   小额贷款 500户   节能炉灶 715户   妇女活动中心 4个

  文:本刊记者 何流 供稿《中国报道》(2009年第一期)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2
特别报道:中国非政府组织(NGO)寻求生存空间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12日 10:19)

  中国青年报消息:
  

首页
公告板
央视报道
主持人语
日记手记
媒体报道
核心提示
  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大包大揽经济、社会事务的现象正在逐步改变,中国NGO应运而生,国外非政府组织合法登陆中国。
  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结构的三大支柱。NGO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非政府组织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虽然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中国土生土长的NGO该如何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一个必须破解的命题,但可以期待,其未来发展大有空间,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以什么身份赴日打官司
  ——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团团长的困惑
  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出庭作证面临困境
  正准备去宁波大学演讲的王选今天晚上对本报记者说,10月28日,将是她所率领的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在日本东京法院最后作证的日子。这就意味着,从日本法律程序方面来说,这场官司快画上句号了。
  不过,王选说,尽管这是中国原告在日本法庭的最后一次出庭作证,尽管日本有关方面也发来邀请函,但是,愿意出庭作证者寥寥无几。与此同时,从经济方面支持这次活动的商家也寥寥无几。
  造成所有这些“寥寥无几”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王选所领导的原告团不是一个正式的组织。事实上,这个原告团确实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审批、登记、注册机关都无法查询到的组织。
  王选,就是那个精通日语、英语和江浙方言的40多岁的女人,就是她带着中国180名老头老太太到处跑、到日本打官司。2002年,她被评为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十大风云人物之一。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英国广播公司(BBC)等世界著名媒体都采访过她。
  王选在她的名片上印着“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团团长”。可实际上,除了名片,在中国任何地方也找不到这个机构。记者数次在北京、上海等地采访她时,她几乎都住在最便宜的、不起眼的小旅店里。她在日本带领中国人打官司时曾经睡在办公室的椅子上。
  原告团没有合法身份
  在日本打官司时,王选常常面临一些难以回答的质疑:“中国到底有多少细菌战受害者?日本政府怎么可能跟受害者个体打官司?中国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跟日本交涉?”王选说,不仅她不知,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国机构知道。可是,日本需要、中国也需要明确的、肯定的回答。王选一直想去做,但一直没有着落,不能得到支持,无论是法律上的,还是经济上的。
  王选说,那180名原告中大都是一帮老头老太太,绝大部分都是在1945年日本投降之前出生的,而且,已经有近30人无法抗拒岁月的侵蚀而离开人世。现在,能够动一动的只有十几个人,还有经常住院的。记者曾亲眼见过其中一些能够走到台前的原告,他们有两大特点:穷,有的非常贫穷;老,很多人都步履蹒跚。
  1998年,王选等人拟成立“中国细菌战受害者调查会”。可是,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同意。根据中国现行的NGO“双重管理”规定,王选必须找到“挂靠单位”然后再去申请审批。可是,“挂靠”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人愿意让王选挂靠。据说,1999年后,几乎所有的来自社会最基层的“草根性”新社团都很难获得批准。因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王选所从事的专门帮助中国受害者从事民间对日索赔的活动,一直处于非合法状态。正是在这样的窘境中,王选一次又一次带领那个受害者群体前往日本出庭作证。
  没有正式的组织,王选面临的尴尬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日本不愿意跟她打交道,日本希望由中国的NGO或政府出面,但无法接受个人的“单打独斗”。她说,他们无法跟日本进行交涉,日本政府所担心的是,今天来几个诉讼的,明天又来几个,后天再来几个,他们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中国人是受害者。
  其次,尽管在国内,王选等人的活动处于默认状态,但是,随时都会有“被取缔、被解散”的危险,尽管这180名原告本身就是“一盘散沙”,王选说。今年7月,王选等人在北京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但是,出席会议者被遭到莫名其妙的干预。最重要的是,没有资金支持。王选曾呼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但没有结果。由于该组织一直没有获得公开注册登记,没有一家中国企业愿意提供经济援助,害怕承担风险。
  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至今没有结果
  今年3月“两会”期间,包括敬一丹、濮存昕、冯小宁在内的8名全国政协委员向政协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名为《关于请国家有关部门为侵华日军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诉讼在社团登记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的建议》。除8名政协委员为提案人外,还包括王选在内的3名“倡议人”和另外16名“共同起草人”。
  该建议书说,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发生日军遗留毒气泄漏事件,致使中国同胞多人死伤;受日军毒气伤害的43名受害者已决定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细菌战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提起的诉讼还未完结。因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为侵华日军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民间诉讼在社团登记和设立援助基金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以利他们赢得诉讼。”
  政协委员们还列出了提交此项建议的理由:第一,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违反国际公约大规模使用细菌化学武器,应该予以揭露和追究;第二,支持和援助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诉讼,不违背我国的法律和所签署的国际条约,亟须动员社会和民间的力量尽快实施。建议书还引述:“为澄清有关国家赔偿与民间赔偿的概念,钱其琛外长在1995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讲话指出:‘中国尽管放弃了国家赔偿,但是,并没有放弃民间赔偿’”。
  可是,建议书说,迄今为止,“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没有能够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社团,由于在社会公信度和筹资的合法性上存在问题,其间几乎不能得到来自国内外企业和民间的资助”。同时,由于没有正式组织的支撑,“目前主要靠参与者个人承担的与诉讼有关的工作随时可能因其困难无力再进行下去”。
  政协委员们还具体建议,第一,有关部门就此批准设立专项民间公益性基金,用于援助诸如中国强制劳工诉讼、中国慰安妇诉讼等其他民间对日诉讼和救助战争受害者;第二,民政部门应当准许成立跨地区性的社团,以便“调查历史、取证、宣传和对外联络事项”;第三,经批准成立的民间社团可申请援助基金(会)援助,接受社会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赞助,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有数人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对这个提案很“重视”,可是,这份提案几经转折后,现在仍搁置在浙江省某个地方。
  针对此事,熟悉内情的浙江省政协委员郑京都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单纯的NGO注册申请,应该而且能够被批准,“不批准没有道理”。他解释说,王选一案的困难在于:要让政府提供资金有难度;让拟议中的那个挂靠单位接受比较困难,挂靠单位也有自身的考虑。不过,王选认为,这件事情不是个人的,而是中国的,做这件事情的最好办法是“政府出面、民间去做”,政府应该而且能够提供资金和法律上的支持。王选呼吁:“NGO是一种良性的社会资源。同时,NGO需要来自政府的支持,因为几乎所有的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有关这个细菌战诉讼原告团的合法身份仍没有着落。王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望与不满。王选说,从技术上说,现在与日本打官司,问题已经不在日本,而在于中国人自己了。她说,这是一场国际性诉讼,它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很多受害者投诉无门后都找到她等人,但她领导的NGO还不能成为一个合法平台。王选说,实际上是日本人在帮助中国打官司,但日本人的数量也在萎缩,已经从几百个到几十个,现在只有几个人参加原告团的诉讼活动。(记者 袁铁成)
   “双重管理”制约中国NGO发展
  “中国某些NGO的个案对社会有一定的影响,且近年来NGO数量发展很快,但中国NGO发展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NGO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参与和影响力都还有限。按照国际通行的NGO标准,中国还没有真正的NGO。”著名NGO研究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对记者说。
  对于中国NGO,专家们谈论比较多的是两种:由政府主导组织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公共部门,一般称为“自上而下”的NGO;来自社会最基层的草根性NGO,一般称为“自下而上”的NGO。
  包括康晓光在内,接受记者采访的数名中外专家均表示:中国NGO所遭遇的制度性瓶颈一时还难以破解,大批来自社会基层的“草根NGO”急需合法身份;政府管理NGO的能力有待提高;现行“双重管理”制度让NGO屡屡碰壁,并引发一连串其他问题,因而备受争议。
  尽管NGO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审批制”很难过渡到“备案制”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认为,中国处在转型时期,政府改革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很多NGO基本上都是在政府的改革中产生出来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关于NGO管理一直有“审批制”和“备案制”的争论。
  康晓光说,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很多年了,在中短期内,中国还不太可能实现NGO的“备案制”。他解释说,“中国政府既没有太大的压力,也没有现实的力量,从根本上改变NGO的生态。”
  根据康晓光的预测,整个中国的NGO发展要实现质的飞跃,这将是中国整个社会开放的最后一个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洪大用教授说,政府是纯粹的公共的、企业是纯粹私营的,而NGO则是半公半私的。中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在提倡“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发展NGO是未来中国社会变化的必然趋势,让NGO去促进社会稳定。
  政府与NGO缺乏有效沟通,“双重管理”成NGO发展“瓶颈”
  王名教授说,现在的NGO是双重管理,任何一个NGO的注册必须要取得两个政府部门的认可。一个是跟你的业务相连的政府部门,请它做业务主管单位(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单位”——记者注),然后,民政部门才受理、登记注册。它使得任何一个NGO的登记注册非常困难。因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没有义务做业务主管单位,它要为此承担相当大的责任。所以谁都不愿意做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因此就相当困难。
  王名说:“在我们这么多年的调研中,发现许多搞得很好的社团就没有登记注册。民政部曾经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国大约有140万家民办非营利单位,其中很多没有纳入这个社团名义中,我们看到的许多活跃的社团实际上是以工商注册的形式开展活动。这一点跟美国不同,它们登记注册社团的手续非常简单,顺利的话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但是我们国家,办手续非常困难。”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贾西津博士曾经接触过的NGO有上百个,深入调研的NGO个案有几十个。她说,草根NGO现在非常多,但它们往往不被法律认可,没有公开的、合法的身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样的NGO确实有很多。
  贾西津说,这些NGO的核心问题就是它们存在的法律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而缺少合法性的NGO会导致一系列其他问题,比如对外联系工作难、筹集资金难等等,这是制约NGO发展的瓶颈。
  贾西津认为,NGO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彼此之间没有建立相互信任,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王名教授还认为,“双重管理”就是双重负责,其实就是都不负责。他建议NGO的管理部门从民政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来管理NGO,英国、德国都有这样的部门。
  王名教授还说,未来的社会,很多事情都是由NGO来承担的。转型期的中国,政府从一个“全能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并最终转向成熟的“公民社会”——“小政府大社会”。NGO会越来越多承担社会事务。
  中国NGO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行业文化”
  接受本报采访的专家均表示,致力于NGO的人们都必须有更多的奉献精神和理想追求。同时,他们都坦诚地表示,中国NGO自身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指出,中国“自上而下”的NGO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与一些政府机构的官僚作风没有什么两样。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说,由于没有国家赋予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草根性NGO只能局限于“过多照搬西方的价值观念、过多依赖少数的精英人物,较少利用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较少扎根于基层社区”。
  康晓光认为,中国NGO自身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文化”。他说,在NGO领域里,应该有更多的同情心、更多的温情、更多的激情、更多的公益心和更多的责任感,但是,现在的中国NGO“人情味比较少”,这恰恰是这个行业里最需要的。康晓光说,现在一些草根性质的NGO比以前好多了,可是,以前的NGO其实更多扮演的则是“小金库”、“养老院”和“垃圾堆”的角色。很多人只是把NGO当作一个“饭碗”,而本身没有相应的文化气氛。在这种情况下,NGO其实与政府、与企业没有多大区别,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小NGO长不大而且消亡得特别快的原因之一。康晓光说,中国的NGO本身就存在很严重的腐败问题。
  “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项目)”是一个新注册的NGO,目前有10来个人。作为局中人,该研究所中国项目主任金嘉满女士指出,中国NGO面临三大问题:第一,极度缺乏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第二,国际NGO由于很成熟,而且很强大,它们来到中国后,可以网罗各地最好的人才;第三,中国的NGO人才匮乏,靠单个的精英人物支撑的NGO向职业NGO方向发展还有很长的路。
  金主任还说,中国NGO目前所做的绝大多数都是“教育为主”,比如很多环保组织,可中国NGO最缺乏的是“调研能力”,因此,要走上专业化道路,很难。
  洪大用教授说,中国的NGO发展必须要走专业化道路,必须要自律,NGO不是获取私利的地方。
  正在美国马里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专程回国长期进行NGO调研的吴逢时小姐认为,现在在中国产生影响的多是精英人物支撑下的NGO,比如,“自然之友”、“地球村”等,但是,她说:“我更希望看到中国出现职业NGO,希望有大批的年轻人能够在改变对NGO的传统观念后加入到这个组织里,让NGO成为他们追求的理想。”(本报记者 袁铁成)
   民政部官员:中国草根NGO未来空间更大
  “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总数已有27万个左右,这些年每年都增长一两万个,我估计今后数量仍会不断增加。”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接受本报书面采访时说。
  他还说,“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基层自治功能的扩大和社区服务需求的增加,基层民间组织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比如,群众有心声,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表达;群众有困难,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帮助;群众利益受侵害,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维权。”
  李勇所说的“基层民间组织”就是国际通用的“草根NGO”说法。李勇说,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中国现在使用的是民间组织称谓,与境外NGO概念没有明显的不同,中国的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李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间组织发展很快,不仅数量大,而且种类多。目前,中国的社会团体已有14.2万个,基金会12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个,涉及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李勇说,进入21世纪,中国民间组织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行业协会、公益性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很快,民间化发展、民主化内部管理的特征日趋明显。
  李勇认为,中国民间组织是宝贵的社会资源,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民间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起到了其他组织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国民间组织独特的社会功能正在被人们所认识。事实证明,民间组织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尽管如此,中国民间组织自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李勇举例说,有的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民间组织自律建设差,出现违法违纪违章的现象;有的民间组织行政色彩浓,等等。他说,这些问题,他们“正在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等方式加以解决”。
  本报记者问:“中国政府对NGO的主要诉求是如何做出回应的?”对此,李勇说,他们在制订政策法规时,“都要经过审慎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中当然包括征求民间组织的意见”。李勇举例说,中国政府确定,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这个决策就是他们前年调查研究、听取农民意见的结果。
  中国民间组织的政策还面临哪些主要挑战?李勇说,当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有了新的历史机遇,中国民间组织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社会组织的多样化、行业组织的作用扩大、社会中介组织前景看好、公益组织迎来新发展机遇等。
  他解释说,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和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必然导致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我国加入WTO,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政府进一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大,社会中介组织将大有可为。
  李勇也坦然承认,中国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存在一些局限性。他说,“原有的登记管理法规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对公益组织发展扶持不够,涉外民间组织无法登记等等”。但是,“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调整。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也面临着调整、修改和完善”。
  李勇介绍说,中央非常重视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要“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民间组织自律机制”。
  李勇最后说:政府要“千方百计努力为民间组织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营造宽松的发展氛围,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民间组织的积极性,使民间组织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力量。概括起来,就是要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本报记者 袁铁成)
  名词解释
  NGO
  “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缩写,国内外对其有着不同的名称(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民间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慈善机构等)和理解。其定义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最广义的NGO,就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其他所有组织;狭义的NGO,即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的组织,政治组织(如政党)和宗教组织则不在此范畴。
  非政府组织起始于19世纪初,二战以后,尤其是近20年来,已经成为成熟社会重要建设者。根据联合国2002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到2000年为止,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已达到37281个。
责编:唐峰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3
特别报道:中国非政府组织(NGO)寻求生存空间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12日 10:19)

  中国青年报消息:
  

首页
公告板
央视报道
主持人语
日记手记
媒体报道
核心提示
  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大包大揽经济、社会事务的现象正在逐步改变,中国NGO应运而生,国外非政府组织合法登陆中国。
  非政府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结构的三大支柱。NGO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非政府组织的充分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虽然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中国土生土长的NGO该如何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一个必须破解的命题,但可以期待,其未来发展大有空间,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以什么身份赴日打官司
  ——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团团长的困惑
  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出庭作证面临困境
  正准备去宁波大学演讲的王选今天晚上对本报记者说,10月28日,将是她所率领的中国细菌战受害者原告团在日本东京法院最后作证的日子。这就意味着,从日本法律程序方面来说,这场官司快画上句号了。
  不过,王选说,尽管这是中国原告在日本法庭的最后一次出庭作证,尽管日本有关方面也发来邀请函,但是,愿意出庭作证者寥寥无几。与此同时,从经济方面支持这次活动的商家也寥寥无几。
  造成所有这些“寥寥无几”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王选所领导的原告团不是一个正式的组织。事实上,这个原告团确实是在中国任何一个审批、登记、注册机关都无法查询到的组织。
  王选,就是那个精通日语、英语和江浙方言的40多岁的女人,就是她带着中国180名老头老太太到处跑、到日本打官司。2002年,她被评为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十大风云人物之一。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英国广播公司(BBC)等世界著名媒体都采访过她。
  王选在她的名片上印着“侵华日军细菌战中国受害诉讼团团长”。可实际上,除了名片,在中国任何地方也找不到这个机构。记者数次在北京、上海等地采访她时,她几乎都住在最便宜的、不起眼的小旅店里。她在日本带领中国人打官司时曾经睡在办公室的椅子上。
  原告团没有合法身份
  在日本打官司时,王选常常面临一些难以回答的质疑:“中国到底有多少细菌战受害者?日本政府怎么可能跟受害者个体打官司?中国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来跟日本交涉?”王选说,不仅她不知,也没有任何一个中国机构知道。可是,日本需要、中国也需要明确的、肯定的回答。王选一直想去做,但一直没有着落,不能得到支持,无论是法律上的,还是经济上的。
  王选说,那180名原告中大都是一帮老头老太太,绝大部分都是在1945年日本投降之前出生的,而且,已经有近30人无法抗拒岁月的侵蚀而离开人世。现在,能够动一动的只有十几个人,还有经常住院的。记者曾亲眼见过其中一些能够走到台前的原告,他们有两大特点:穷,有的非常贫穷;老,很多人都步履蹒跚。
  1998年,王选等人拟成立“中国细菌战受害者调查会”。可是,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都没有同意。根据中国现行的NGO“双重管理”规定,王选必须找到“挂靠单位”然后再去申请审批。可是,“挂靠”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人愿意让王选挂靠。据说,1999年后,几乎所有的来自社会最基层的“草根性”新社团都很难获得批准。因此,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王选所从事的专门帮助中国受害者从事民间对日索赔的活动,一直处于非合法状态。正是在这样的窘境中,王选一次又一次带领那个受害者群体前往日本出庭作证。
  没有正式的组织,王选面临的尴尬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日本不愿意跟她打交道,日本希望由中国的NGO或政府出面,但无法接受个人的“单打独斗”。她说,他们无法跟日本进行交涉,日本政府所担心的是,今天来几个诉讼的,明天又来几个,后天再来几个,他们搞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中国人是受害者。
  其次,尽管在国内,王选等人的活动处于默认状态,但是,随时都会有“被取缔、被解散”的危险,尽管这180名原告本身就是“一盘散沙”,王选说。今年7月,王选等人在北京召开了一次研讨会,但是,出席会议者被遭到莫名其妙的干预。最重要的是,没有资金支持。王选曾呼吁政府提供资金支持,但没有结果。由于该组织一直没有获得公开注册登记,没有一家中国企业愿意提供经济援助,害怕承担风险。
  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至今没有结果
  今年3月“两会”期间,包括敬一丹、濮存昕、冯小宁在内的8名全国政协委员向政协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名为《关于请国家有关部门为侵华日军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诉讼在社团登记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的建议》。除8名政协委员为提案人外,还包括王选在内的3名“倡议人”和另外16名“共同起草人”。
  该建议书说,2003年8月4日齐齐哈尔发生日军遗留毒气泄漏事件,致使中国同胞多人死伤;受日军毒气伤害的43名受害者已决定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细菌战中国受害者向日本提起的诉讼还未完结。因此,“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为侵华日军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民间诉讼在社团登记和设立援助基金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以利他们赢得诉讼。”
  政协委员们还列出了提交此项建议的理由:第一,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违反国际公约大规模使用细菌化学武器,应该予以揭露和追究;第二,支持和援助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对日诉讼,不违背我国的法律和所签署的国际条约,亟须动员社会和民间的力量尽快实施。建议书还引述:“为澄清有关国家赔偿与民间赔偿的概念,钱其琛外长在1995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讲话指出:‘中国尽管放弃了国家赔偿,但是,并没有放弃民间赔偿’”。
  可是,建议书说,迄今为止,“细菌化学武器受害者没有能够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社团,由于在社会公信度和筹资的合法性上存在问题,其间几乎不能得到来自国内外企业和民间的资助”。同时,由于没有正式组织的支撑,“目前主要靠参与者个人承担的与诉讼有关的工作随时可能因其困难无力再进行下去”。
  政协委员们还具体建议,第一,有关部门就此批准设立专项民间公益性基金,用于援助诸如中国强制劳工诉讼、中国慰安妇诉讼等其他民间对日诉讼和救助战争受害者;第二,民政部门应当准许成立跨地区性的社团,以便“调查历史、取证、宣传和对外联络事项”;第三,经批准成立的民间社团可申请援助基金(会)援助,接受社会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赞助,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监督。
  有数人告诉记者,有关部门对这个提案很“重视”,可是,这份提案几经转折后,现在仍搁置在浙江省某个地方。
  针对此事,熟悉内情的浙江省政协委员郑京都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单纯的NGO注册申请,应该而且能够被批准,“不批准没有道理”。他解释说,王选一案的困难在于:要让政府提供资金有难度;让拟议中的那个挂靠单位接受比较困难,挂靠单位也有自身的考虑。不过,王选认为,这件事情不是个人的,而是中国的,做这件事情的最好办法是“政府出面、民间去做”,政府应该而且能够提供资金和法律上的支持。王选呼吁:“NGO是一种良性的社会资源。同时,NGO需要来自政府的支持,因为几乎所有的资源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有关这个细菌战诉讼原告团的合法身份仍没有着落。王选在接受本报采访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望与不满。王选说,从技术上说,现在与日本打官司,问题已经不在日本,而在于中国人自己了。她说,这是一场国际性诉讼,它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很多受害者投诉无门后都找到她等人,但她领导的NGO还不能成为一个合法平台。王选说,实际上是日本人在帮助中国打官司,但日本人的数量也在萎缩,已经从几百个到几十个,现在只有几个人参加原告团的诉讼活动。(记者 袁铁成)
   “双重管理”制约中国NGO发展
  “中国某些NGO的个案对社会有一定的影响,且近年来NGO数量发展很快,但中国NGO发展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NGO对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参与和影响力都还有限。按照国际通行的NGO标准,中国还没有真正的NGO。”著名NGO研究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对记者说。
  对于中国NGO,专家们谈论比较多的是两种:由政府主导组织的事业单位等非政府公共部门,一般称为“自上而下”的NGO;来自社会最基层的草根性NGO,一般称为“自下而上”的NGO。
  包括康晓光在内,接受记者采访的数名中外专家均表示:中国NGO所遭遇的制度性瓶颈一时还难以破解,大批来自社会基层的“草根NGO”急需合法身份;政府管理NGO的能力有待提高;现行“双重管理”制度让NGO屡屡碰壁,并引发一连串其他问题,因而备受争议。
  尽管NGO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审批制”很难过渡到“备案制”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认为,中国处在转型时期,政府改革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大的空间,很多NGO基本上都是在政府的改革中产生出来的。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关于NGO管理一直有“审批制”和“备案制”的争论。
  康晓光说,这个问题已经讨论很多年了,在中短期内,中国还不太可能实现NGO的“备案制”。他解释说,“中国政府既没有太大的压力,也没有现实的力量,从根本上改变NGO的生态。”
  根据康晓光的预测,整个中国的NGO发展要实现质的飞跃,这将是中国整个社会开放的最后一个领域。
  中国人民大学洪大用教授说,政府是纯粹的公共的、企业是纯粹私营的,而NGO则是半公半私的。中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在提倡“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发展NGO是未来中国社会变化的必然趋势,让NGO去促进社会稳定。
  政府与NGO缺乏有效沟通,“双重管理”成NGO发展“瓶颈”
  王名教授说,现在的NGO是双重管理,任何一个NGO的注册必须要取得两个政府部门的认可。一个是跟你的业务相连的政府部门,请它做业务主管单位(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单位”——记者注),然后,民政部门才受理、登记注册。它使得任何一个NGO的登记注册非常困难。因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没有义务做业务主管单位,它要为此承担相当大的责任。所以谁都不愿意做业务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因此就相当困难。
  王名说:“在我们这么多年的调研中,发现许多搞得很好的社团就没有登记注册。民政部曾经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国大约有140万家民办非营利单位,其中很多没有纳入这个社团名义中,我们看到的许多活跃的社团实际上是以工商注册的形式开展活动。这一点跟美国不同,它们登记注册社团的手续非常简单,顺利的话半个小时就可以完成,但是我们国家,办手续非常困难。”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贾西津博士曾经接触过的NGO有上百个,深入调研的NGO个案有几十个。她说,草根NGO现在非常多,但它们往往不被法律认可,没有公开的、合法的身份。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样的NGO确实有很多。
  贾西津说,这些NGO的核心问题就是它们存在的法律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而缺少合法性的NGO会导致一系列其他问题,比如对外联系工作难、筹集资金难等等,这是制约NGO发展的瓶颈。
  贾西津认为,NGO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彼此之间没有建立相互信任,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王名教授还认为,“双重管理”就是双重负责,其实就是都不负责。他建议NGO的管理部门从民政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来管理NGO,英国、德国都有这样的部门。
  王名教授还说,未来的社会,很多事情都是由NGO来承担的。转型期的中国,政府从一个“全能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并最终转向成熟的“公民社会”——“小政府大社会”。NGO会越来越多承担社会事务。
  中国NGO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行业文化”
  接受本报采访的专家均表示,致力于NGO的人们都必须有更多的奉献精神和理想追求。同时,他们都坦诚地表示,中国NGO自身面临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指出,中国“自上而下”的NGO机构臃肿、效率低下,与一些政府机构的官僚作风没有什么两样。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说,由于没有国家赋予的法律地位、也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草根性NGO只能局限于“过多照搬西方的价值观念、过多依赖少数的精英人物,较少利用传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传统、较少扎根于基层社区”。
  康晓光认为,中国NGO自身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一个良好的“行业文化”。他说,在NGO领域里,应该有更多的同情心、更多的温情、更多的激情、更多的公益心和更多的责任感,但是,现在的中国NGO“人情味比较少”,这恰恰是这个行业里最需要的。康晓光说,现在一些草根性质的NGO比以前好多了,可是,以前的NGO其实更多扮演的则是“小金库”、“养老院”和“垃圾堆”的角色。很多人只是把NGO当作一个“饭碗”,而本身没有相应的文化气氛。在这种情况下,NGO其实与政府、与企业没有多大区别,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小NGO长不大而且消亡得特别快的原因之一。康晓光说,中国的NGO本身就存在很严重的腐败问题。
  “全球环境研究所(中国项目)”是一个新注册的NGO,目前有10来个人。作为局中人,该研究所中国项目主任金嘉满女士指出,中国NGO面临三大问题:第一,极度缺乏来自政府的资金支持;第二,国际NGO由于很成熟,而且很强大,它们来到中国后,可以网罗各地最好的人才;第三,中国的NGO人才匮乏,靠单个的精英人物支撑的NGO向职业NGO方向发展还有很长的路。
  金主任还说,中国NGO目前所做的绝大多数都是“教育为主”,比如很多环保组织,可中国NGO最缺乏的是“调研能力”,因此,要走上专业化道路,很难。
  洪大用教授说,中国的NGO发展必须要走专业化道路,必须要自律,NGO不是获取私利的地方。
  正在美国马里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并专程回国长期进行NGO调研的吴逢时小姐认为,现在在中国产生影响的多是精英人物支撑下的NGO,比如,“自然之友”、“地球村”等,但是,她说:“我更希望看到中国出现职业NGO,希望有大批的年轻人能够在改变对NGO的传统观念后加入到这个组织里,让NGO成为他们追求的理想。”(本报记者 袁铁成)
   民政部官员:中国草根NGO未来空间更大
  “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总数已有27万个左右,这些年每年都增长一两万个,我估计今后数量仍会不断增加。”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在接受本报书面采访时说。
  他还说,“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基层自治功能的扩大和社区服务需求的增加,基层民间组织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比如,群众有心声,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表达;群众有困难,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帮助;群众利益受侵害,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去维权。”
  李勇所说的“基层民间组织”就是国际通用的“草根NGO”说法。李勇说,由于历史和文化等原因,中国现在使用的是民间组织称谓,与境外NGO概念没有明显的不同,中国的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李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间组织发展很快,不仅数量大,而且种类多。目前,中国的社会团体已有14.2万个,基金会12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个,涉及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李勇说,进入21世纪,中国民间组织又有了很大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行业协会、公益性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很快,民间化发展、民主化内部管理的特征日趋明显。
  李勇认为,中国民间组织是宝贵的社会资源,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积极力量。“民间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起到了其他组织难以替代的作用。我国民间组织独特的社会功能正在被人们所认识。事实证明,民间组织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产物,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尽管如此,中国民间组织自身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李勇举例说,有的民间组织能力建设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民间组织自律建设差,出现违法违纪违章的现象;有的民间组织行政色彩浓,等等。他说,这些问题,他们“正在通过制定政策法规等方式加以解决”。
  本报记者问:“中国政府对NGO的主要诉求是如何做出回应的?”对此,李勇说,他们在制订政策法规时,“都要经过审慎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其中当然包括征求民间组织的意见”。李勇举例说,中国政府确定,要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这个决策就是他们前年调查研究、听取农民意见的结果。
  中国民间组织的政策还面临哪些主要挑战?李勇说,当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民间组织的发展有了新的历史机遇,中国民间组织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社会组织的多样化、行业组织的作用扩大、社会中介组织前景看好、公益组织迎来新发展机遇等。
  他解释说,经济成分多样化、利益主体多样化和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必然导致社会组织的多样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我国加入WTO,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政府进一步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加大,社会中介组织将大有可为。
  李勇也坦然承认,中国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存在一些局限性。他说,“原有的登记管理法规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局限性,如对公益组织发展扶持不够,涉外民间组织无法登记等等”。但是,“随着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化,特别是《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在工作方式方法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调整。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也面临着调整、修改和完善”。
  李勇介绍说,中央非常重视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管理工作。在未来一段时间里,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要“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行政管理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和民间组织自律机制”。
  李勇最后说:政府要“千方百计努力为民间组织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营造宽松的发展氛围,充分调动、发挥和保护民间组织的积极性,使民间组织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力量。概括起来,就是要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本报记者 袁铁成)
  名词解释
  NGO
  “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缩写,国内外对其有着不同的名称(如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公民社会、民间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慈善机构等)和理解。其定义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最广义的NGO,就是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其他所有组织;狭义的NGO,即非政治、非宗教、非营利的组织,政治组织(如政党)和宗教组织则不在此范畴。
  非政府组织起始于19世纪初,二战以后,尤其是近20年来,已经成为成熟社会重要建设者。根据联合国2002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到2000年为止,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已达到37281个。
责编:唐峰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4
中国新生代非政府组织NGO崛起 2004年05月20日 《经济》杂志 曹海东



  中国新生代非政府组织NGO崛起

  ——专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副所长邓国胜

  
  由于中国目前缺乏制度化的渠道来保障NGO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在产生效果方面只能依靠精英式的个人和媒体。政府部门应该以一种战略的眼光来看待政府与NGO的合作,吸引NGO有规则有次序地参与政府决策。

  《经济》:中国环保NGO发动的反对怒江大坝活动,前段时间取得了一个阶段性的胜利,中央领导批示要求暂停怒江十三级水坝建设。这在中国NGO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

  邓国胜:中国环保组织影响公共事件,其实以前已经有了,但是从来没有像怒江这次的影响范围这样深广,甚至中央领导亲自批复。以前在紫坪铺、杨柳湖、金沙江干流的锡洛渡和项家坝、木格错、仁宗海等水电大坝上,中国环保NGO都在努力试图影响政府决策,这次怒江事件是一系列NGO影响公共政策的延续,这表明中国的NGO在不断崛起,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逐步增强。

  《经济》:在公民社会中NGO是核心要素,其活跃程度彰显了一个社会主体性力量,那么在转型期的中国,中国NGO呈现哪些特点呢?

  邓国胜:中国的草根NGO实际是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成长起来的,到了2000年以后,中国草根NGO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中国NGO发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生代的NGO开始成长起来。传统的草根NGO依靠的是精英式的人物,但是现在一批新生代NGO的领导人开始出现平民化倾向,草根NGO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量出现。

  其次,NGO开始网络化,且积极去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前中国NGO大都各自为政,但是现在NGO开始注重非正式的联合,放大自己的声音,特别是新生代的草根NGO,通过倡议书,甚至借助联合国体系、国际金融机构等等的力量,更为积极地影响政府的决策。

  最后,中国NGO与媒体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媒体本身也出现了NGO化——媒体记者的NGO化,通过参加沙龙等形式,这些媒体记者储备了大量的社会资本与资源,使得在接触到一个公众性事件,马上能呈现一种旋涡式的舆论效应,迅速得到全国各地的回应。

  以上特点正是导致NGO能够在本次怒江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因。

  《经济》:在怒江大坝等一系列的社会公共事件中,中国的NGO开始不断扮演影响政府决策的角色,那么目前他们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以及效果如何?在NGO与政府的关系方面,国外成熟的运作模式是怎么样的?

  邓国胜:目前中国NGO影响政府决策的途径并不是特别畅通,但是已经有了一些模式。比如在爱滋病预防项目中,NGO首先在把项目做好了之后,然后请当地政府官员前去参观,让政府官员来实地观摩效果。现在国内的参与式扶贫、小额信贷都是NGO引进,然后在共同运作中达到政府的认可,最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但是由于中国目前缺乏制度化的渠道来保障NGO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在产生效果方面只能依靠精英式的个人和媒体。

  在国外社会福利领域或社区层面,政府往往退居二线,让NGO在一线的。比如青少年社区教育、老年人照料、残疾儿童的教育、爱滋病的预防等,特别是为高危人群提供避孕套,为吸毒人员提供一次性针管,这些政府不方便做的,全都由NGO来承担,其效率会更高。政府掏钱,NGO运作,通常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目前,政府应该以一种战略的眼光来加强政府与NGO之间的合作,更为积极、主动地吸引NGO有规则、有秩序地参与政府的决策、参与项目的运作和项目的监督与评估,这是一个聪明的政府的做法。

  《经济》:除了NGO与政府合作存在一些困难之外,中国NGO还面临哪些困境?

  邓国胜:现在草根NGO在登记上就存在很大的难度。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部门、登记主管部门)。在这样的体制下,首先,中国草根NGO很难找到自己的“婆婆”,没有人愿意做NGO的业务主管,以致于很多草根NGO不得不以工商形式登记注册或不注册。如果NGO找到业务主管部门,再去民政部门登记,民政部门仍然可以拒绝。

  还有,中国NGO本身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与规章方面存在欠缺,比如很多NGO没有理事会或理事会形同虚设。另外中国NGO的分工还不太明晰。

  最后,中国NGO的被认可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1995年以前,绝大多数人没有听说过NGO,甚至有人认为NGO就是反政府组织。现在NGO虽被公众逐渐认可,但是公众对NGO的参与、捐赠不足,信任度不高。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6
非政府组织该如何与政府打交道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14日  东方早报
  霍庆川
  央视主持人崔永元近日在其个人微博中怒斥湖南省教育厅“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事情的起因是,“崔永元公益基金”将于今年8月在湖南开展“乡村教师培训”项目,而湖南省教育厅之前回复称“不反对、不支持、不参与”。
  作为2007年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旗下发起成立的专项公益基金,崔永元公益基金已运行五年时间,募集资金超过一千万元,举办了五期乡村教师培训班。有鉴于此,虽然该基金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完全可将其视为一家独立、成熟的NGO(非政府组织)。但此次崔永元公益基金与湖南省教育厅的沟通、合作如此不通畅,乃至于崔先生有情绪化表达,这清晰地表明,中国NGO急需补如何与政府沟通、合作的课。
  首先,NGO要秉承平等、开放、合作、共赢之心态,不预设立场,不预设前提,主动接触政府,保持沟通,寻求合作。
  其次,NGO需要主动了解并熟悉政府科层制组织结构下的权力结构、部门设置、沟通方式、办事流程,用政府的语言体系与之对话,如果有可能的话,应由专人负责与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络。
  再次,NGO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要做好好事多磨的准备,明白曲线、迂回胜于对抗、指责的道理,时间安排充裕一些,准备多套方案,主动去影响政府关键人员,引入第三方发挥润滑、协调之效用。
  最后,NGO要洞察政府及政府官员的需求,主动感谢政府、表扬政府,以期实现长期、密切合作。
  如果可以复盘的话,我建议崔永元先生这样做:
  首先要评估与政府合作的必要性。包括“多背一公斤”、“我们的自由天空”等在内,国内专门从事支教的NGO有很多,如果推荐、核实乡村教师的工作是这些NGO可以完成的,崔先生首先应选择与这些NGO合作。即便没有NGO可以合作或这些NGO不愿意合作,也可考虑发动志愿者、新闻媒体来推荐、核实乡村教师。以崔先生的影响力,这应不是难事。
  即便为避免再次发生像去年那样地方教育官员冒充乡村教师赴京参加培训之类事发生,需对初选和最终入选的教师名单进行公示,也不一定非要通过政府来进行。试问,有几个人会去主动浏览湖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并点击查看教师资料?
  在湖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名单只不过是走一个过场,是想“借用”政府的公信力为可能发生的“冒充”风险背书,如果真想把事情做得更严谨,完全可在湖南当地的红网、全国性网站如新浪网、崔永元公益基金官方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在我看来,这件事完全没有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合作的必要。凡事第一想到借用行政的方式去做,“要求”政府提供支持和帮助,这不是NGO应有的思维和逻辑。政府也不应为这样的NGO提供背书服务。
  其次,非正式沟通与正式沟通相结合。即便经过评估必须与政府合作并通过行政体系来做,崔先生也不应安排志愿者来负责与湖南省教育厅的联络和沟通。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著名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公益基金的发起人和负责人,崔先生与湖南省教育厅的负责人建立直接联系并不是难事,完全可以通过电话甚至短信说明项目内容,表达合作意向。
  通过此非正式沟通达成合作意向后,崔先生可以安排专门人员与湖南省教育厅相关人员进行对接,保持日常沟通,确定合作细节后,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崔永元公益基金的名义向湖南省教育厅发出正式函件,确定合作事宜。就我的经验和观察来看,非正式沟通是猛药,可以提高沟通效率甚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不能一直使用;正式沟通是平药,虽然平和但可持续。两者应该结合使用,缺一不可。
  第三,NGO与政府打交道时需秉承平等、开放、合作、共赢的心态。假设湖南省教育厅公布的与崔永元公益基金志愿者董峰的沟通过程是真实可信的话,“电子邮件对湖南省教育厅提出了六点要求”及“董峰称需有湖南省教育厅的书面委托,并且需将委托函扫描发到他的电子邮箱,由他向崔永元汇报后再决定是否合作”这两点则清晰地说明,崔永元公益基金志愿者董峰并没有摆正位置。
  就我的经验和观察来看,NGO与政府沟通、联络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两个极端,一个是在政府及政府官员面前唯唯诺诺,自我矮化,一个是在政府及政府官员特别是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官员面前异常强势,发号施令,仿佛是其上级。这两种极端都是不可取的,与政府沟通、合作,NGO应该秉承平等、开放、合作、共赢之心态,既不自我矮化也不自我道德高化。
  (作者系公益行业资深从业者)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6
http://survey.askform.cn/91974-115418.aspx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8
关注蓄势待发的世界非政府组织运动


杨冠群
2013-06-19   来源:《《国际问题研究》》(京)2001年03期
  
  【作者简介】杨冠群 中国联合国协会常务理事、原常驻联合国亚太经社会副代表
  1999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在美国的西雅图举行部长会议,数万名非政府组织成员冲击了会场,抗议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接着,达沃斯、华盛顿、曼谷、布拉格等地也爆发了类似的,以各类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大规模群众性示威。学者指出,这是上世纪六十年代“反越战运动”以来,世界上发生的范围最为广泛的群众性示威。非政府组织纷纷走向街头,说明了他们对经济全球化负面影响的担忧,和对会议斗争手段无效的失望。在政府组织这一层面上,2000年夏秋,联合国分别召开千年非政府组织论坛、千年议长会议和千年首脑会议,形成了非政府组织、议会和政府的“三驾马车”架势。由于多年来持续不断的膨胀,非政府组织运动的作用已越来越为世界所认识。它们的行为也屡屡成为国际上的热门话题和关注中心。有时,它同“政府”和“市场经济”相提并论,被看作是世界上的“第三种力量”。
  非政府组织(英文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简称NGO)。什么是NGO,国际上众说纷纭。但综观各方观点,可以比较肯定地认为,NGO是指那些非政府性、非营利性、非政党性,具有合法性、公益性和带有一定程度的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我国,它们被统称为“社会团体”。
  经常同“非政府组织”一词同时出现的另一个名词是“公民社会”(civil socitey)。公民社会的覆盖面比较宽,包括NGO和跨国公司等。一般认为NGO是公民社会中最积极、最活跃的成分。
  植根于西方政治理论
  NGO最早产生于19世纪初期。法国大革命后,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西方国家确立,使公民们获得了广泛的结社自由,各种民间组织便应运而生。随着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各国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遂为国际性的NGO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最初的NGO大多同人道主义和宗教事务有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扩大到专业技术领域,如裁军、难民、环保等。
  NGO的出现是同西方的政治制衡理论相联系的。按照西方的政治学,国家是统治的主体而社会则是统治的对象。代表国家的政府拥有巨大的权力,如不予限制,必定走向专制。限制的重要途径之一便是公民参政,包括建立众多的抗衡性的社会集团。
  多年来,世界上存在一种非政府组织运动。这种运动的思想基础就是上世纪6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新自由主义”。这一新思潮的目标便是“淡化领导阶层的责任和削弱国家观念”,或谓“削弱或破坏国家”(注:James Paul:NGOs,Civil Society and Global Policy Making,GFPwebsite,1998,p.2),例如强调人权而不是国权,着重“人的安全”而不是国家安全。
  不少西方NGO人士对其政府怀有一种难以言状的不信任感。他们称政府为“官僚机构”,认为:政府总是压制人民积极性的,政府官员还有不断扩权的欲望,极易腐败。他们对政党也不屑一顾,因为政党一时台上,一时台下,想的是当官,走的是从政的路。NGO的信念则不同,它们要以自己的清白和公正,为人民执言,同政府树立一个对立面。“非政府组织的天性就是常对政府的政策提出新问题和表示公众的不安”,成为“对国家的主要社会抗衡力量”。(注:Chiang Pei-heng: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t the UN,N.Y.Praeger Pub.,1981,p.59)
  西方政府在解决世界性问题上拖沓不前和无能,也为NGO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对于国家丧失信心,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从民间社会的发展得到补偿。”一位非洲学者把这些变化称为“悄悄的革命”。(注:Robert W.Gox::Approaches to World Order,Cambridge Univ.Press,1996,p.534)
  “非政府”不等于“反政府”。“非政府”仅指“不为政府所建立或控制”,但抗衡政府的思想很容易使NGO同政府处于对立。不讲分寸、不谋妥协、不知策略常使它们同政府的关系激化。它们对不同性质的政权不加区别,更常使它们的反派角色走入误区。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政府和人民也存在矛盾,但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声誉仍是公民的义务。西方NGO相信的是公开压力。它们之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机构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和官方背景,如人权观察、大赦国际等,被发展中国家称为“西方国家的别动队”。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中,部分NGO,或由于沦为外国势力工具,或因为以极端手段经常发难,被视作非法组织。
  一支庞大的队伍
  如果把国际性和国内性的都计算在内,世界的NGO数字可以达到百万。的确,二战之后,国际性NGO得到很大发展。到了70年代末,它已增加到大约3000个。如今大约有近3万个。
  全世界各国的国内性NGO的发展更是迅猛异常。从1987年到1994年,法国就诞生了5.4万个新的NGO。在同一时期里,在不到10年的时间内,智利也发展了2.7万个。(注:《联合国高中教程》,联合国出版社,1995,p.17)
  取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NGO的数量也直线上升。1948年仅有41个,1968年达到337个,目前有1350个。同联合国新闻部有合作关系的NGO也由1968年的200个发展到现在的1550个。(注:联合国文件,A/53/170kgn,1998,p.3)
  NGO除参加联合国的许多重要世界性会议外,并同时举行规模宏大的NGO论坛。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召开时,近2万名NGO人士举行了非政府组织论坛。1995年,来北京参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论坛的NGO的人数超过3万。
  为了加强国际联络和进行游说,西方重要的NGO都在国外派驻人员。日内瓦的NGO常驻人员多达2000余人,与各国常驻日内瓦的外交官人数相当。纽约联合国总部的情况亦大体相同。
  NGO不但取得了参加重大国际会议的权利,而且还争得了参与会议筹备工作,甚至最后文件及决议的起草权利。90年代以来的历次重要全球性会议的最后文件和行动纲领都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NGO的呼声和要求,特别是保护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促进人权保护、改革联合国、加强公民社会的作用等都是非政府组织所长期倡导的。
  NGO中藏龙卧虎,各方面的人才和专家众多。联合国倡导和采用的许多思想、新概念和新举措中,不少首先出自NGO。有的则是在NGO的大力宣传和推动下被国际社会所接受的。绿色和平运动举世闻名,在一些国家甚至已演变为绿党。近年来,在推动签署全面禁止地雷公约和建立国际军事法庭方面,NGO发挥的作用是世所公认的。
  NGO在全球显著壮大,其影响世界经济发展进程的能力也相应扩大。例如,1992年,国际非政府组织提供的发展援助和人道主义援助估计超过80亿美元,比整个联合国系统提供的还多。(注:James Paul:NGOs,Civil Society and Global Policy Making,GFP website,1998,p.2)在发达国家政府“援助疲劳症”日益严重的情况下,NGO的资金优势日趋明显。它们已成为第二大发展援助来源。
  NGO虽然在联合国中没有投票权,但它们总能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和进出联合国大厦的便利,大搞走廊外交,巧妙地运用出版专题报纸、改变会议议程、充当项目执行人、挤进工作组、为秘书处捉刀、转入秘书处任职等手段施加影响。为使工作更加有效,它们往往组成联合体,将资源集中起来和协调彼此的游说工作。实例就是:建立了“非政府组织安理会工作组”,以推动NGO和安理会之间的对话,和追踪安理会的活动。
  NGO善于做细致的调研、做敏锐的分析和进行巧妙的游说。因此,联合国秘书处人员便常找他们索要有创新的主意和材料。外交官们也寻求它们的支持。在许多国家中,它们同基层群众的联系密切程度甚至超过政党和政府。某些政府从NGO那里获得的信息比本国驻外大使馆获得的还多。(注:约翰·汉费莱:《国际人权法》,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p.55)
  NGO在群众中的影响也不可小看。例如二战以来,世界上反对核试验、反对生化武器、反对武器输出、反对军事基地等的群众性运动此起彼伏,演出了许许多多有声有色的剧幕,对唤起群众的反战觉悟,约束有关政府的扩军备战,和牵制国际上的军备竞赛,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68年,美国总统约翰逊就是在美国民众的反战运动中倒台的。
  东西方NGO存在明显差距
  在一国一票的联合国系统,发展中国家占数量上的明显优势,曾被西方咒骂为“多数暴政”,而在民间多边外交舞台上的情况则很不一样。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原因,发展中国家的NGO起步晚,财力和物力有限,因此有能力经常、广泛参加联合国会议和活动的NGO很少。在同联合国新闻部建立正式联系的1550个NGO中,只有251个来自发展中国家。(注: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联大报告,A/53/170号,1988)由于西方NGO大量介入联合国事务,西方在联合国系统中的数量劣势便得到很大的弥补。
  西方国家的NGO专门人才多,对国际问题和联合国事务了解深,能经常不断地提出有系统理论的新建议和新思路,并且有条件通过现代传媒手段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在这些方面,发展中国家的NGO也相形见绌。
  西方NGO的数量和质量上的明显优势,使联合国和多边舞台更多地反映了西方的立场和观点。这正是西方国家十分重视NGO在多边外交中的作用的重要原因。由政府提供的经费分别占美国、加拿大、瑞典NGO活动经费的66%、76%和85%。(注:NGO's Status and Donors,Macmillan Press Ltd,1997,p.7)
  联合国秘书长也在大力呼吁发展中国家民间社会参与联合国事务,以改变南北间的这种不平衡。从我国长远的战略利益出发,在对世界NGO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我国政府也似应大力支持我国的NGO积极跻身于世界非政府运动,加强与发展中国家NGO的合作和交流,以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特别是联合国中的声音和整体力量。
  同政府相比,占有某些优势
  NGO考虑问题的角度同政府不同,一般更强调公益性和公正性,较多地反映国际社会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许多严肃的NGO成员还带有一定的志愿性质,不太崇尚物质利益,具有事业和献身精神。凡是与NGO工作人员有过接触的人都会感到,不管是活跃在联合国走廊上的说客,还是忙碌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的人道主义工作者,他们都能尽心尽职,工作效率比较高。
  绝大多数NGO都不谋求执政。这种非政党性质使非政府组织免受变化无常的政治因素的干扰,而能长期地、始终如一地追求相对单一的主张和目标。“非政府组织往往是革新者,而政府趋于埋头于日常事务和维持现状。非政府组织能集中关注世界性的和不受时间限制的价值,而政府主要是应付事变和着眼于下次选举。”(注:John Sankey in "The Conscience of the World",London,1996,p.270)许多国际性非政府组织集中了许多本行业的专家,人员比较稳定,有许多人长期,甚至一辈子,研究某一问题,容易提出有前瞻性的看法,例如建立有“非政府行为者”参加的联合国“人民大会”、撤消经社理事会代之以经济安全理事会等。相形之下,外交官的岗位、专业变动频繁,遇到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常不是NGO人士的对手。
  同政府比较,NGO在组织体制、机构以及活动方式上灵活性更大。它们信息灵通,对问题反应迅速。许多情况下,联合国正是通过NGO来了解战乱地区的人权和难民状况。联合国在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时,NGO经常因能提供必要的知识和技术而成为项目的承包者,成为联合国或多边机构的重要合作伙伴。以世界银行为例,1997年批准的援助项目,有47%是由NGO承包或参与的。
  在许多重大问题上各国政府难以达成一致,造成许多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而NGO,特别是国际性组织,是以解决某一突出问题而存在的。它受国家利益的约束相对为少,敢于提出超越国家利益的大胆解决全球性问题的方案。解决对峙的国家利益关系的滞后手段客观上也为NGO提供了庞大的活动空间。
  许多观察家认为,在许多重大的国际会议中,它们是新闻报导中最色泽斑谰、最活跃和最有想象力的与会者。关于它们能量的作用,中国社科院的一位研究员曾有这样一段生动的描写:
  “不论大会小会发言、评论或讨论,还是会间休息、会下交流,甚至晚上娱乐活动时间,出头露面最多、接触交流最频繁的,正是那些没有官方头衔、不拿政府薪水、热心公益事业的反核活动分子,‘保护少数’活动分子。他(她)们视角之独特、议论之有力、能量之大、影响之广,非我们这些习惯于国内状况的人所易于理解。”(注:谢启美等编:《走向21世纪的联合国》,王逸舟文,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p.212)
  当然,NGO的合法性和代表性也常常受到质疑。有的NGO主张过于激进和理想化,某些组织又热衷于意识形态攻击,以致失去群众基础。
  同政府的微妙关系
  大体上,凡涉及国际问题时,因为民族利益一致,NGO同本国政府比较容易取得共同语言,但遇到国内问题时,NGO因为代表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特殊利益,看法常常同政府相左。西方的NGO对政府的批评不少,但通常都是小骂大帮忙,不涉及根本的政治制度和价值体系问题。总的来说,发达国家的NGO与政府之间的合作大于冲突。
  西方NGO同政府携手合作并不少见。1994年,在美国国际开发署注册的390个美国NGO中,政府资助占它们支出额的24.4%。澳大利亚的“海外项目非政府组织联盟”1993年度开支的40%来自政府。结果,连联合国难民署也感到吃惊,有关政府不是把人道主义援款交给国际机构,而是本国的NGO,致使过去发生大规模紧急状况时进行协调和合作的体系遭到破坏。这种为政府执行项目的做法引起了许多人的非议,担心NGO会丧失独立性,成为政府的附属品。
  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却很不同。发展中国家的NGO也在不断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尤其是在经济和社会问题上,NGO通常以南北利益划线。但面对北强南弱,霸权横行的严峻国际形势,政府更需考虑国家安全。为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便要保持国内的安定团结。当它们成为西方的“以NGO抗衡政府”理论的扩展对象时,必然提高警惕。但这一切并不总是能得到本国NGO的理解。大体上说,从事发展事业及援助型的非政府组织比较容易和政府相处,政治性的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则相对难以协调。(注:范士明:《国家关系中的非政府组织浅析》,《现代国际关系》,1998-3,p.36)
  大幅度介入联合国事务
  NGO介入联合国事务的程度已有了很大的变化。1992年的世界环发大会上,NGO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之后NGO很想乘胜扩大成果,打破NGO的活动范围局限于经社理事会的传统。但不论是发达还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都没有对NGO参与联合国事务大开绿灯,而是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在不同的问题上采取不同的立场。例如,欧盟即强调应放开对人权非政府组织的限制,而许多77国集团的国家则对NGO对政府的批评和攻击十分敏感。另方面,77国集团力图把发展中国家的NGO带进所有同发展问题有关的国际组织,而欧盟则要把它们限制在经社理事会的范畴内。(注:Peter Willets: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e Global NGO Movement,1996,p.18)美、日两国对NGO参与联大活动采取了特别强硬的路线。甚至有人说,是否在联大给予NGO某种正式的磋商地位,斗争是在美国和77国集团之间展开的。“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口头上最坚决支持非政府组织的政府(美国和欧盟)却最强硬地坚持把非政府组织从改革联合国的讨论和联合国的高层机构中排除出去。”(注:James Paul:NGOs,Civil Society and Global Policy Making,GPF website,1998,p.5)
  按照联合国通过的环保《21世纪议程》的要求,在包括国际金融和发展机构在内的联合国系统中,NGO“在政策规划、做出决定、执行决定和评估结果”上都应发挥作用。许多NGO提出,应给予它们在联大、各主要委员会、特别联大甚至安理会正式的咨商地位。有人担心,如此下去联合国会变成国际红十字会那样的“混种组织”——政府和NGO享有同等的一票。
  NGO过大的“雄心”引起了政府的警惕。固然NGO在某些方面可弥补政府的不足,并配合政府行事,但对NGO企图在决策上,特别是有关安全问题上,同政府分一杯羹的想法后者却难以苟同。NGO显然已不满足于多年来已取得的经社领域的咨商地位。有人认为,冷战的结束带来了国家、市场、公民社会权力的重新分配。
  90年代上半期,NGO同联合国的关系可以说经历了一个“蜜月”,但后半期趋势下滑。近来,NGO纷纷反映联合国秘书处收紧了对它们参与联合国活动的限制。当前,NGO步步进逼,强调联合国是“人民的联合国”,还以秘书长安南曾称NGO是联合国“不可或缺的伙伴”为理由,要求进一步“开禁”。去年6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NGO千年论坛,NGO要求列席安理会会议、要求进入所有联合国机构和会议,并给予随后成立的“全球公民社会论坛”以联合国观察员地位等。这一趋势值得关注。
  中国的NGO现状
  我国是一个NGO大国,迄今全国性社会团体仍有1800多个,在各地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县级以上的社团约16.5万个。近年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扶贫助残、捐资助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环保意识、职业培训、协助下岗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然而我国的NGO,特别是外向型的组织,不但数量少,而且刚处于起步阶段。比如,已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获得咨商地位的1350多个NGO中,迄今中国只有全国妇联、残联、人权研究会、中国联合国协会四家,而且它们的咨商地位获得的时间不长,工作局面还有待打开。1995年的北京世妇会,仅美国就来了500个NGO,而我国作为东道主只派出22个NGO与会。相比之下,我国参与联合国事务的NGO可以说是寥若晨星,声音非常微弱。
  要解决中国NGO积极参与国际民间多边活动还需调整某些认识。
  一、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活动基本上都是政府行为。为此,对于国外NGO在运作上的独立性,多数人往往难以理解。我们对西方利用NGO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警惕性较高,这是必要的。但我们却常常忽略西方NGO抗衡本国政府的错误政策,也有促进世界和平、加强环保及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面。西方NGO在世界NGO运动中占有主导地位。如果我们不能一分为二,辩证地看待它们,团结其中的大多数,我们在融入这个运动时就不能使自己置身其主流之中,就会同多数NGO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状态之中。
  二、在强调集中统一的时代里,中国的工、青、妇等人民团体都是党和政府团结、教育、动员群众的渠道。如今,要同世界非政府组织运动接轨,如它们继续保持一副官方的身份,就同公认的NGO身份不符,会与国外的同僚格格不入,难以开展工作。好在中央现在十分强调完善国内的民主监督机制,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此问题当不难解决。
  三、由于对境外的NGO存在一些模糊认识,长期来我国对国际NGO的宣传报导不多,结果群众对它不仅陌生,甚至有相当的误解。事实证明,1995年北京来了三万多外国NGO人士,包括同性恋组织等,并没有能对我国社会造成什么负面影响。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我国群众更需要对世界NGO运动有正确和全面的了解。
  当今的外交是总体外交。我国在双边外交中较早注意发挥民间渠道的作用,比如外交学会、对外友协等社会团体在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多边领域,民间外交却相对滞后。因此,应当鼓励有涉外能力和组织机制健全的中国NGO到联合国经社会去申请咨商地位,加强中国在世界及联合国NGO运动中的声音,同时也要放手让我国的NGO多到民间多边外交舞台上去锻炼和学习,通过参与加强自我,为这一世界性运动做出应有的贡献。这一波澜壮阔,代表政府外的另一种声音的民间运动正随全球化的进展而日益为人们所重视。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19
美国 NGO组织
  
  
  
  转自北京青年报
  
  
   1830年,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美国访问期间,感受到美国社会中存在一种独特的志愿精神。他认为正是这种精神,正是因为美国在政府、企业之外还存在一个强大的非政府组织才造就了美国的繁荣。自此,人们开始认识到NGO(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NGO,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鼓励捐赠。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目前全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等。
  
  参考资料:http://www.ynet.com/view.jsp?oid=3337712&pageno=1
     访德报告:营造中国NGO发展良好态势
  
  
   转自中国青年报
  
  
   NGO顺应了西方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德国NGO历史久远,先天而自然地与社会及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市场机制融为一体,共生互动。追根溯源,NGO的发展源于教会与会党文化,其生存与发展的动因则在于NGO是当今社会必不可少的一种社会组织形态。据介绍,德国各种协会、联合会上有中央组织,下有地方分会、行业分会、协会,NGO在社会生活中成为一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重要力量。随着形势不断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政府对NGO也产生了一系列新需要,除保持传统的工作领域、手段、渠道和方法外,德国NGO积极转换工作角度和领域,转变工作手段和方法,还介入到一些新的工作领域。
  
    在我国,类似于NGO的社团组织往往带有一些政府派生职能的属性,社团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基础不够完备。因此,我国社团在不断改善外在环境的同时,应着力于自身独立发展和内在动力机制建设,以强化基础,逐渐减少对政府的过分依赖。
  
    NGO在西方社会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战后,德国及欧洲NGO发展迅速、公信度高、凝聚力强。一是德国及欧洲NGO在二战前发展相对缓慢、数量少。但从1945年以后,一直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二是其组织网络在国内不仅渗透到了各行各业,遍布于各个地区,而且向本土以外迅速发展,足迹遍及世界各大洲;三是其健全的职能、准确的宗旨定位、规范的服务是该组织运营的一大特色;四是与会员、业界、社会、政府、欧盟、世界联系紧密、互为依存;五是公正、公平、公开,使之在各行业公信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因而颇具权威;六是务实效用,使组织凝聚力长盛不衰;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最重要之处,当属这个组织全力代表会员利益,在为会员、社会、业界、政府等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注重服务的实际、实用、价值和针对性。这一点尤其应引起我们的反思与重视。
  
    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严格的经费管理为NGO提供了持续发展的条件。筹资渠道灵活多样、财务资讯公开透明、管理运营规范有序、监控公正有效成为NGO发展和运行的鲜明特点。
  
    德国NGO的资金来源主要有4条渠道:一是私人、企业、跨国公司、基金会捐款是德国NGO主要经费来源。二是政府拨款。上世纪90年代,这部分经费一直呈增长趋势,但受经济形势影响2000年开始下滑。三是会员会费。四是提供有偿服务所得收入。
  
    德国NGO经费收支管理规范、透明、严格。项目在内部的申报提出要经会员、专业小组、分会、总部、董事会层层把关,经专家评估论证,董事会批准后逐层严格执行。如支出超过规定范围,将会影响到政府拨款和私人捐资,并且会员有权提出重新调整领导机构。
  
    以人为本的服务增强了NGO的凝聚力。德国NGO组织一方面在国内把触角伸向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类组织按地区、分行业组成若干分会,同时,互相交叉、联系沟通,并向上一级政府派驻专门机构,另一方面,把组织延伸到国际上相关国家、地区及国际性组织,在国外设立办事处。例如,派驻欧盟的办事处和代表、派驻联合国有关组织的代表等。
  
    在建立强大组织网络体系的同时,营造了一个依靠现代先进信息科技手段支撑的科学准确、反应快捷、灵敏的服务网络,建立了各种专业、行业、技术数据库。资讯服务体系完善,能提供有知识含量和价值的服务,使NG0提供的服务更加贴近会员、企业、政府与国际组织的需求,这些方面也是中国科协及其科技社团应审视和借鉴的地方。
  
    对进一步改进科协工作、推动中国NGO发展的认识与思考
  
    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中国的社团,特别是科技社团的发展,恰逢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最大程度地发展科技团体的组织和网络优势,是应该认真思索的一大课题。
  
    全社会要进一步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切实转变职能的总体要求。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有进有退”,在“精兵简政”增进服务方面“进”,在中介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服务等方面“退”,并把这种改革进程切实列入日程,有近期措施,也应有中远期规划和目标,从而创造条件发展社团组织,扩展其工作领域,给社团工作更广阔的空间,使政府、企业、社会、社团多方良性互动,快速提高“三个文明”建设水平。
  
    全社会都应重视社团建设,并加强中国社团建设的理论研究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没有强大有力社团的社会就很难建设一个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因此,应在全社会倡导重视社团建设工作,整体提升我国社团理论研究水平,以奠定社团事业的坚实基础。
  
    科协要在新的更高标准上,进一步紧密与科技工作者、与科技实业界、与政府、社会、国际的联系。理顺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在对科技工作者服务方面,努力着眼于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有实际效用的各方面服务,包括在资讯、法律、创业、维权、吸收意见及建设等方面,使科协成为科技工作者可以依赖和真正意义上的“家”。在与政府、业界、社会、国际联系方面,进一步审视调整并开辟专门渠道,以保持与各方的联系和高效而畅通的交流,使科协成为一个既独立又开放,以扎实的服务立足的现代型社团组织。
  
    科协应积极而广泛运用现代先进信息管理网络体系。建立以中国科协为中心,各省、市、地区分行业、分专业的人才库,以企业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发现为主,并包含法律的、组织的、保障的等不同方面内容的数据信息库。分级管理,资源共享,使信息服务紧贴有关各方面的实际需求,并以此为基础,使工作更加科学、规范、程序和实用,在服务中与社会各方“共赢”。
  
    改革筹资方法,拓宽融资渠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面向公众、私人、业界,吸收捐资,必要时设立国家及省市级科技社团基金会,鼓励社会资助。扩大以有偿服务为条件的筹资渠道。在力争承担更多政府项目的同时,探索新的筹资办法,扩大捐赠和自筹比重,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宏观要求下,坚持有偿服务,以活动、报告、会展方式换取经费,以资讯服务换取经费,以咨询和研究换取经费。制定政策,筹集会员会费。同时建议国家取消或减让其筹资部分税费以利于发展事业。
  
    科协应拓宽工作领域,超前性、预见性地介入国家和地区战略发展的一些新的领域。例如党和政府关注的经济生活中重大而突出的问题、科教事业中的热点难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资源与环境保护、“三农”问题、农村城市化问题等等。此外,积极与国际性地区NGO密切合作,扩大影响,提高地位,积极进入国际组织,延伸工作空间,走上世界舞台,为国家发展服务。
    
    科协应进一步引入志愿服务理念,规范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增强社会志愿服务意识。可专兼相结合,建立专而精、专而简、专而效能的专门职业工作和职能新队伍。扩大志愿服务比重,建立志愿服务制度和机制,逐步形成规模,各方人才参与的志愿氛围与队伍,真正体现社团的公益性和互益性。
  
    选准方向,大力推进学会改革。科协系统的现行管理体制基本以块为主,以条为辅,应加大自上而下的条条管理力度和份量,减少块块管理比重,以利在项目承担、学术交流、资讯共享等方面保持上下畅通,充分发挥全国性学术团体的优势。此外,模拟市场机制,学会要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壮大发展实力。同时积极渗透,抢抓机遇,有选择性地承担好部分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
  
    培训工作方面应制度化、经常化,不断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在继续走出国门,开展对口有选择、有针对性学习培训的同时,可以考虑请国外NGO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来华开展双向交流培训,并开展业务和项目合作,适当扩大培训范围,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模式,更加重视学习内容与效果。此外,还可以在培训时安排一定时间强化外语训练,便于双向直接交流。
  
    关于加强发展我国科协工作的几点建议
  
    首先,广泛宣传非政府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唤起社会对NGO的认识。在整个社会格局中,企业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政府是社会事务的管理者,两者之外还存在着大量中间组织。这些中间组织按照性质、功能、结构等有不同的称呼,相对政府而言称非政府组织,相对企事业单位而言称非营利组织,相对官方称民间社团等等,然而不管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科协和学会都应归属于NGO的大范畴。政府是通过管理的方式来为社会服务,NGO则是通过服务于所代表的人群,服务于社会。德国NGO的情况表明,民主意识越强,民间组织就越多;经济规模发展越大,NGO组织发展就越快。所以说,NGO是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产物。在当代经济迅速发展的中国,必将会带动新一轮NGO的发展。
  
    其次,制定有利于NGO发展的政策措施。德国社会的发展证明,NGO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将会长期存在和发展下去。要促进我国NGO的发展,特别是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政策对NGO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科协来讲,有利的政策需要自己主动,一是职能的争取,二是开辟经费来源。
  
    再次,科协和学会要以人为本,做好为会员服务的工作。从科协来讲,服务有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当好党和政府的助手,为发展当地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服务,主要表现在努力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另一个层面是为学会和会员服务,通过组织和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来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这应当是科协工作的根本。所以,做好科技人员的工作是科协的主要任务。
  
    最后,要加强对团体自身发展规律的研究。加强理论研究,有助于把握团体的发展规律,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理论研究一方面要借助于“外脑”,协助配合一些研究机构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另一方面是科协内部的研究,发动科协和学会从业人员,动脑筋,想办法,集中群体智慧,求得不同点的突破。
  

  来源: 网络收集
  
  NGO(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比较广泛地为人所知,应该始自1995年北京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的非政府组织论坛。从1996年起,中国NGO开始小心翼翼地浮出水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非政府组织”这个名词过去很敏感,国内很多人干脆把NGO意译为“公益性民间组织”。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国内最早、知名度最高的一批NGO几乎都集中在“不敏感”的环保领域,如自然之友、地球村、大众流域、绿家园等。NGO真的只能干点环保之类的事情吗?当然不是。在国外,它可是神通广大,几乎是无所不涉,在诸如环保、慈善、教育、维权等许多领域取得政府和市场难以替代的成效,被称为与政府、市场并列的“第三部门”。
  
  NGO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能量,原动力是其志愿精神,是人们基于一定的公共意识、关怀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当然还有一定的个人偏好(自由、自愿、追求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基础之上的自觉努力。NGO在一切资源动员上基本都是志愿的,这正是它独特的生命力和独特价值所在。非政府组织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时候往往能大显身手。
  
   近年来,NGO日益走上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乃至政治生活的前台。从怒江大坝到北京动物园搬迁之争,从温铁军的“新乡村建设运动”到香港乐施会在云南的建设性扶贫,非政府组织越来越频繁地对政府的公共决策表达自己的意见,对公民的生活方式、生活质量施加影响,这被认为是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一步。
  
  
  正处于转型过渡时期的中国社会,大量的自由资源由于制度变迁而被创造或从政府处释放出来,成为NGO生存与发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然而由于受当前制度约束和社会的不成熟性的限制,当前中国的NGO却普遍存在能力不足、资源短缺的现象,严重限制着中国NGO的发展。
  
   1.组织合法性:这里主要是指取得官方认可的政治法律属性,包括政治上的合法性、法律上的合法性及行政上的合法性。在中国成立NGO必须经过官方的审核,按照政府所规定的程序,符合官方设定的条件,经过合法登记才能取得正式的身份。在中国NGO的合法身份相当重要,因为在长期以来计划体制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的深刻影响下,社会严重依赖于国家,而国家的认可则代表了公允,因此,只有取得合法的身份,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排除政府的阻挠,“合法地”开展活动。
  
   然而当前中国的现行制度却为NGO取得合法身份设置了障碍。如前所述,政府主要通过对NGO的成立设置了很高的门槛来达到限制的目的。种种的限制使结社自由这一原是公民所拥有的权利变成了由政府批准的“特权”,通过政府规定的方式取得合法身份的NGO已被抹上了浓重的“政府选择”的色彩。因此在中国真正的NGO常常由于找不到或不愿找主管单位而很少具有这种正式的官方合法身份,它们往往通过其他的途径取得另一种合法身份。例如到工商部门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身份登记注册。虽然这些NGO绕过了现行体制设置的壁垒,并获得体制内社会组织所欠缺的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但没有合法的身份,成为政府部门和其他机构施加阻挠的借口,常常使NGO无法名正言顺地开展活动,并常常招来民众怀疑的目光。因此,“合法的身份”便成为中国NGO“心中永远的痛”。
  
   2.资金:资金是NGO最基本的资源之一。NGO必须拥有一定的资金,才能购买相应的设备、租用办公和活动场所、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缺乏资金的NGO无法开展正常的活动,也难以吸收足够的专业人才,严重影响其生存与发展。
  
   NGO获得资金的渠道有以下几种:①政府资助,②社会赞助,包括企业和公民个人的捐助,③服务性收入,④基金会、促进会等机构的资助,⑤外国援助。在中国,由社会选择的NGO获得资源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外国援助。其原因概有以下几点:中国游离于体制之外的NGO缺乏合法的身份,极少会获得政府的资助;身份的模糊性也使其难以在社会中募集捐助,企业和个人的捐助由于没有适当的制度与政策支持,即使有也是为数极少而且不是稳定的来源;而目前中国的第三部门还处于初生阶段,作为整体的第三部门仍未发育健全,因此缺乏内部的分工,各种NGO之间也没有形成联系与协作的网络,国内的支持机构本身就为数极少,而经过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又占了从这些机构获得资助的先机,因此体制外的NGO极少能从基金会和促进会那里获得资助。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对外交流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拓展,国外基金会的资助渠道已开始连接到中国大陆。但国外基金会在对中国NGO提供资助时是带有很明显的选择性的,即主要选择那些其目标和活动符合外国价值理念和偏好的NGO。中国NGO一般是因“问题”而成立的,即针对某些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成立,这些社会问题可能在国内是较为敏感的,然而却为外国政府和公众所关注,例如人权问题。因此,这一类NGO最受外国基金会的青睐。虽然外国的援助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国NGO资金不足的窘况,但仅仅依靠外国的援助是否长久之策,仍然是困挠中国NGO的一个疑问。
  
   3.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NGO另一种基本的资源要素,它包括志愿者和NGO组织的专业人员。人是最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因素。人力资源往往决定着NGO的生机与活力,“人”的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NGO的前途。
  
   志愿者是NGO极为宝贵的资源,这不仅因为NGO的活动通常要依靠志愿者的自愿参与才能进行,更因为志愿者所提供的支持往往不仅是一种体力上的支持而且还是智力上的和影响力上的支持。NGO获得志愿者主动、自发的参与的规模和程度,本身就是体现NGO的社会影响力的标志之一。而志愿者还可能利用自己的才智为NGO出谋划策;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影响力帮助NGO构织起良好的社会关系网;借助传媒等的宣传拓展NGO的社会影响力;利用与政府的关系帮助NGO消除开展工作时的障碍,并且为NGO寻找新的资金来源。事实上,社会知名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学者、专家等志愿者的参与对NGO的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NGO的成长,正是由各种社会志愿力量所促成的。
  
   一个组织的专业人员的素质往往代表着组织本身的素质。高素质的人才可以为NGO引进专业知识和技术,有利于扩充NGO的服务范畴,创新NGO的服务项目,改善NGO的服务质量。具管理能力的人才还可以通过科学的管理使NGO产生高效率。因此是否能吸纳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是实现NGO的创新和持续发展的关键。
  
   然而目前中国的NGO人才匮乏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不仅表现在人力不足,更主要的是表现在NGO的专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尤其是缺乏创新的观念和能力。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当然首先是因为NGO缺乏资金,不能给人才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有关,其次现行制度对人的就业观念和职业选择上的影响,以及目前社会保障等制度的不完善,也使许多人不愿意选择到NGO工作。
  
   4.政府支持。虽然NGO生存于体制之外,但这决不意味着它可以完全摆脱政府的影响。事实上正好相反,NGO针对社会问题的组织目标往往会牵动政府的神经,追求公共目标的NGO进行活动时也无法避免与政府――这一社会最高的公共权威打交道或受着政府政策的影响。其次,NGO活动的领域常常是政府与NGO共同的活动领域,是协作或者冲突,往往取决于政府的态度。再次,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集权传统和习惯的社会中,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建立在权力对民众生活的全面渗透之上的,社会的自发组织,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往往都要通过政府的倡导才能实现。同时由于“国家代表公允”的认同模式的影响,政府的态度常常会左右着社会的态度。政府掌握着对舆论的控制,新闻媒体首先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因此与政府目标是否一致,或至少不与政府目标和利益相冲突,是NGO是否能获得传媒的宣传的首要前提。所以,政府的态度和作为往往决定着中国NGO的生死和兴衰。
  
   目前中国的NGO在政府支持方面显然是欠缺的,这首先是由于它们的身份问题。它们不经过正式的程序登记注册,对这类组织如何管理,目前仍是政府正在探索中的问题。其次更重要的是由于它们的活动常常会牵涉到政府的利益而为政府所敏感和疑虑。
  
  前景分析
  
   尽管制度的供给者是政府,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是决定制度取向的唯一主体。事实上社会本身也是制度建构的推动者。
  
   制度的形成往往有两种路径:一是社会主导-政府反应的自下而上的制度建构模式,即政府对社会自发形成的秩序与规范予以制度化,或者政府根据社会已形成的对某种规范的要求和趋向制定相应的制度。它体现了社会与公众对制度建设的参与。另一种是政府主导-社会反应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建构模式,即国家强制性地建立制度并向社会推行,民众只是制度安排的接受者,制度变迁主要由政府完成。两种模式并非互不相容,在一个社会中它们往往是并存和交叉的。而哪种模式占主导则往往取决于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间的博弈。
  
   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绝对的垄断地位和力量决定了制度创建主要是自上而下进行,因此制度的控制和限制的色彩浓重。然而随着社会主体力量的增长,可以预期它在促进政府厉行改革和创新制度上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社会发展的压力下,政府制度建设将更多地考虑社会需要和更注重对社会公众的责任。因此,长远观之,中国NGO的发展将获得越来越有利的制度空间。然而就短期来看,由于社会与政府的关系及政府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未发生根本变化,因此,虽然政府正在积极建立有关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但估计仍然无法摆脱控制与限制的基调。
  
   在社会资源方面,制度的发展走向仍会影响NGO获取社会资源的主要方式。同时可以预见,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的完善以及社会自主程度的提高,社会将成为资源的主要供给者,社会提供资源的渠道将多样化和规范化。因此,NGO的生存与发展将更多地取决于社会的需要和选择。
  
   中国NGO要克服制度与资源的约束,最终仍然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NGO应该通过自己的积极作为,发挥对社会的积极作用,消除政府与社会的疑虑,争取政府与社会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为自己的生存及发展赢得更为有利的条件。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0
什么是NGO2004/06/10     来源:中学时事报    发表评论

刚刚做完手术的农民。一个香港的非政府组织设置了“生命列车”,免费帮助广西地区的白内障患者做手术,使之能得以重见光明   日前,围绕着怒江大坝开发的决策问题,民间环保组织“绿家园”和“云南大众流域”发动和影响其他社会力量,最终使怒江大坝计划搁浅。在中国NGO的发展上,民间组织的活动和声音影响中央政府的决策,这是第一次。

  1830年,法国学者托克维尔在美国访问期间,感受到美国社会中存在一种独特的志愿精神。他认为正是这种精神,正是因为美国在政府、企业之外还存在一个强大的非政府组织才造就了美国的繁荣。自此,人们开始认识到NGO(非政府组织)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NGO,英文“non-government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NGO在全球范围的兴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人口、贫困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人们发现仅仅依靠传统的政府和市场两级还无法解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一种回应,NGO迅速成长并构成社会新的一级。

  NGO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NGO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

  一个发达的现代社会需要发达的非政府组织。据调查,美国非政府组织总数超过200万个,经费总数超过5000亿,工作人员超过900万人。如此庞大和活跃的非政府机构(NGO),是与美国“大社会,小政府”的制度结构相配套的。这种制度的来源,与美国建国之初移民互助自助的传统有关。

  非政府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社会及私人的捐赠。美国有力量极其强大的各种私人基金会支撑美国的各种NGO。国家从税收上确立捐赠部分可以抵税的制度,鼓励捐赠。

  NGO是政府有效的“减压阀”和“稳定器”,还有着不可忽视的精神功能。NGO在中国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NGO,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另一种多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目前全国稍具知名度的民间自发公益类NGO大约在300家左右。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如北京的“自然之友”、“地球村”、“绿家园志愿者”,天津的“绿色之友”等。

  国际知名NGO

  绿色和平组织:当今国际上影响最大的环保NGO之一。自1971年在美国反对阿拉斯加州的核实验基地以来,绿色和平组织以其激进、顽强、坚定而闻名于世。

  无国界卫生组织:1971年成立于法国,主要由一些医疗救助志愿者组成,目的在于向人们提供医疗救助,特别是赈灾援助。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成立于1969年,宗旨是防止对动物的虐待行为。

  美国福特基金会:1936年创立,全球最大的私人基金会之一。1988年,福特基金会是第一批被中国政府允许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

  英国救助儿童会:英国最大的国际非政府组织之一,成立于1919年,是救助儿童会国际联盟的重要成员。英国救助儿童会以伦敦为总部,在全球6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

  日本笹川和平财团:成立于1986年,为了进一步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笹川和平财团与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共同设立了中日友好交流基金,总额为一百亿日元(约6.5亿元人民币),是迄今中日间数额最大的民间友好交流专项基金。

  ■供图/Photocome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1
中国官方对非政府环保组织从防范怀疑到合作
星岛环球网 www.stnn.cc
【星岛网讯】中国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日前肯定环境NGO(非政府组织)对推动政府解决问题有独到的作用,并表示政府需要通过立法以保护NGO的权益,帮助NGO成长。这番表态,是在经过前一阶段的阴霾后中国NGO的地位与合法性再次明朗化。  
  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NGO人士透露,中央对NGO的态度,从观望、防范、怀疑,到现在的积极合作,期间是经过了一段深入调查。他说:“中央终于认识到NGO不妨碍和谐社会,而是建立和谐社会的一股积极力量。”
云南:中国的NGO摇篮
  而说到中国NGO最活跃的地区,云南肯定名列前茅,甚至有人称它为:中国的NGO摇篮。
  有关云南NGO的数量,目前并无权威的统计数字。但据云南环保界人士估算,云南地区的注册NGO总数超过一百家。其中一些是政府部门或官方学术机构的下属单位,也有纯民间的草根组织。
  云南NGO不仅多,影响力也大。过去几年里,中国境内NGO能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的地方,一是北京,二就是云南。
  2004年NGO对云南怒江和金沙江虎跳峡电站的质疑,使一座两库十三级的大水库建设工程紧急搁置,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决定对重大水坝开始进行社会影响评估,这些都被认为是草根NGO的阶段性胜利,中国NGO发展的里程碑。
  据了解,NGO在云南之所以活跃,与当地民族、文化、地域、生态、物种的多样性密切相关。
  云南共有26个民族,民族数量居中国各省之冠,总数占了中国官方统计的民族总数将近一半。由于许多少数民族仍保留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云南地区的语言和文化的多样性,牢牢吸引了研究者的目光。
  其次,云南地域与物种的多样性,在国内也堪称一绝。云南省内南部属于亚热带气候,北部属于温带气候;有海拔5500米的玉龙雪山,又有怒江、澜沧江等流域地区,复杂的地域形成缤纷的生态环境。
  这里又是金三角毒品进入中国的主要通道和集散地。去年,云南西部边陲与缅甸一衣带水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被媒体揭发为毒品与爱之病的重灾区。在云南与缅甸、寮国、越南接壤的4061公里的边界线两侧,跨国儿童拐卖、野生动物走私活动频繁。
  事实上,犯罪活动猖獗的背后,往往有贫穷与落后的因素作祟。过去十多年来,经济与旅游业的发展,在解决部分问题的同时,又添上新问题。商业与旅游改变自然生态,生态转变影响少数民族生计,继而造成农民失业、流浪儿童、犯罪等等问题。环境与社会问题的多样性,使任何一种一刀切的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为NGO的工作创造广阔空间。
  当然,云南“山高皇帝远”的政治地理位置,不论在实际上或在心理上都给国内外的NGO的工作与生活,造就了相对宽松的外部条件。
当局逐渐承认NGO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虽然走出了计划经济的体制,但在政治与社会生活的领域里,执政党与政府仍然包揽了绝大部分决策。这时候,NGO的作用正是发展政府、市场、公民社会这三“足”中的第三“足”。
  也因为如此,NGO与政府的关系往往变得极重要而敏感。尤其在环保的议题上,环境NGO维护社区生态和在地住民利益时,难免与地方政府与利益集团发生冲突,同时又面对来自中央政府的压力。
  云南一些资深NGO人士透露,去年下半年,北京政府曾下令国内的NGO重新注册,并对各NGO进行检查,一些NGO团体最终被取消了注册资格。中央政府顾虑的是:源于西方的组织形势,是否可能发展为在中国挑起“颜色革命”的力量,威胁执政党的统治?这层原委在中国国内NGO界内广为人知。
  今年以来,中央对NGO的管理出现了明显改变。据云南省大众流域管理研究及推广中心的负责人于晓刚博士告诉本报,近期“大众流域”的上级主管单位对他们的管理较过去主动,要求汇报的次数更多。但他说:“我们欢迎这样的互动,让他们多了解我们的想法。”
国际NGO“低头工作”
  云南具有影响力的NGO组织有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传统知识研究会(CBIK)、“大众流域”、NGO发展交流网等。经过数年的发展,NGO的工作呈现相当专业的面貌。在扶贫、环保、文化保护等方面,形成一套与社区住民/少数民族互动协商的基本机制。
  此外,国际大型NGO与慈善机构如世界宣名会、乐施会、福特基金、救助儿童会等也在云南做了大量工作。
  和国内NGO相比,国际NGO虽有资源上的优势,但他们的活动空间与自由度其实不如本土同行。
  1983年即进入中国,目前在贵州和云南等地设有驻点的世界少数民族语言研究院(SIL)奉行的是正谨言慎行的原则。该学院(云南省)副主任苏汉基(Chris Stokland)受访时说:“我们是客人,这必须是我们工作的基本观念。”
  他表示,国际NGO因触发中国条例或禁忌而被取消居住资格的个案,并非不曾发生。国际NGO更倾向“低头工作”,对接受媒体采访的积极程度,也不及草根NGO。
  据观察,国际NGO的工作更多集中在扶贫、救济、卫生宣传等公益性较强的领域。而在环保这类涉及重大公共政策的工作领域里活跃的多为中国本土NGO,尤其是势单力薄的小型草根NGO。
  相关资料:
  NGO是中国向西方学来的概念,意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在西方过去三十年历史发现,民间组织是弱势个体和强大政府之间的纽带。研究NGO的学者相信,现代社会应该“三足鼎立”——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他们认为,NGO活动的真正意义是缓和政府与平民的矛盾,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2
如何培育一个有竞争力的青少年工作的市场以及如何培育非政府组织(NGO)
来源:    时间:2007-01-03   
1 引言
2003年11月,上海市卢湾、徐汇、闸北、浦东四区出现了149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2004年2月18日,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自此,在“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行,社会多方参与”指导思想指引下,由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团体承担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序幕正式拉开。其后,也必将有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NGO)参与到这一社会管理职能中来。
在为这一新开端而欣喜的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同样严肃而紧迫的现状:青少年事务是一个涵盖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牵涉领域广泛的工作范畴,若只由单一的社团组织承担,不仅可能引发该社团组织在工作方法上缺乏创新,而且势必会造成该社团组织在这一服务领域内的垄断局面,从而阻碍青少年事务工作朝着市场化的、健康的、有序竞争的方向发展。为此,我们需要就青少年工作市场以及NGO的培育进行前瞻性的思考。
2 青少年工作市场的培育
2.1 我们需要怎样的青少年工作市场
目前,本市的青少年事务工作方兴未艾,教育、民政、司法、共青团等相关政府机构和部门虽然都对此有所涉及,但并未真正形成具有相当数量的、职业化、专业化的工作队伍,青少年工作市场更是相对苍白。鉴于此种情况,必须形成、促进和激活符合青少年工作需求的、适应本市经济现状的青少年工作市场。
第一,要覆盖全市,总体均衡。据调查,目前全市共有社区青少年约7万名,分布在全市共19个区县。要对如此人数众多而又相对分散的服务对象进行多次面对面的专业服务,只依靠单一社团组织的条线管理未必能达到最好效果,必须在各区县范围内或者周边地区发展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服务机构。这样的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熟悉当地的区情区况,熟悉服务对象习惯和喜欢的生活方式,熟悉当地可以获取的资源,这些都是外来社团组织无法企及先天优势。这样,以“块”为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定数量的专业服务机构,就能够比较好地解决各区县社区青少年工作重点不同、工作方式不同、资源获取不同的矛盾,降低工作成本,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总体分布均衡的青少年工作市场。
第二,要项目众多,特色鲜明。由“帕雷托法则”推而广之,在现实中对实际服务效果产生80%影响的往往是20%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如若不结合各个区县的青少年特点和需求而只是简单地从市级层面上形成“一锅烩”的政府购买合同,必定会造成政府购买资金大幅浪费和服务机构冗员增多、活力丧失。据此,应转变由市级政府统一购买服务项目的思路,结合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充分体现地区特色的购买服务项目,并可将不同的服务项目以招标的形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完成。
第三,要分配合理,优胜劣汰。在青少年工作市场形成的初期,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社团组织,而且它们往往还具有政府组建、协助、扶持的背景。与之相比,刚刚孕育而出的、真正由民间组织发动的“草根”NGO就处于劣势。现实中非常可能出现政府对已经承担相当服务项目的前者追加购买经费和购买服务项目,而对后者较少购买甚至不予购买的“马太效应”。这无疑对促成良性竞争的、成熟的青少年工作市场大为不利。因此,政府在市场形成初期还应更多地给予新生服务机构生存和发展空间,在市场成熟后再实行优胜劣汰。
2.2 目前的现状和困难
2003年11月,上海市出现了专业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这一新兴行业,对一些已有的、因为缺少购买服务项目而苦苦挣扎的社工机构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由于政府专门购买服务而即将形成的广阔市场也为各类社工机构的诞生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然而一年过去,并没有出现期待中的专业社工机构纷纷出现、青少年工作市场良性竞争的繁荣景象。据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困难:
第一,原有的青少年工作涉及的政府机构和相关部门众多,要一下子全部退出不现实,也不利于民间专业服务机构的资源获取和发展;
第二,目前主要承担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服务项目的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虽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团体,但是它却是在政府强势推进的大环境中催生出来的,在社团规模和与政府千丝万缕的关系方面具有很大优势,难免在仍然非常稚嫩的青少年工作市场中形成垄断局面;
第三,如若没有充足的、可供分配的、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而形成的青少年工作市场份额,那些已经具有诞生条件的青少年事务NGO的雏形也不敢轻易“试水”,而只能持观望态度。这也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青少年工作市场的发展和成熟。
2.3 如何培育青少年工作市场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要将青少年工作市场培育成为一个健康的、有序的、竞争的、多元的、成熟的市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对于已经承担、即将承担和可能承担政府购买青少年事务服务项目的各类机构、社团和组织,可以本着“继续扶持已有的,大力发展新生的,充分挖掘潜在的”这一思路开展工作。其一,要在继续扶持的基础上逐步引导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等已经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NGO进入市场,以市场化的规则进行运作,以市场化的标准进行评估,接受市场的考验;其二,要重点关注基本孕育成型的新生NGO,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服务经费方面可以予以适当倾斜,为它们的生存、稳定和发展搭建平台;其三,要在高校社工专业、社工协会等专业资源和主要承担民政、教育等社会职责的相关专业NGO中挖掘骨干力量,以委托、合作、共建、志愿服务等形式分担一部分服务项目,积极培育更加多元化的、适应市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队伍。
其次,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方面,可以依据各区县青少年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细化形成社区青少年职业见习、青少年技能培训、低学历社区青少年就业、高学历青少年待业、农村青少年进城务工、社区青少年不良朋党、离异家庭/经济困难/残疾青少年服务、青少年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家庭教育、健康教育、对未满16周岁社区青少年的提前介入以及对已满25周岁社区青少年的延伸服务等项目菜单,以招标的形式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优秀的NGO承担其中一项或若干项目。
最后,就项目购买主体而言,可以从市级层面调整为区级层面。各个区县可以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菜单选择本区县需要购买的服务项目,并可在政府许可的具体服务项目购买经费波动范围内作相应调整。此外,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招标程序、投标NGO的相应资质验证、服务成果的验收与评估等方面,市级层面在保证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适当放权,在充分发挥区域自主性和能动性同时提供指导和监督,调节市场平衡。
3 非政府组织(NGO)的培育
3.1 什么是NGO
NGO指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中国NGO作为转型时期过渡性的社会组织,在广义上包括如下形式:会员制公益性组织,运作型组织(基金会),实体型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互益型的经济性团体和社会性团体,大量未登记或转登记团体,以及转型中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这些被称为NGO的社会组织活跃在转型期中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社会群体之间、个人、社会、政府之间有效的信息沟通桥梁。
3.2 NGO面临的困境
目前,本市已具有相当数量的各种形式的NGO,但是它们大多挂靠在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下,在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方面往往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尚未真正融入市场。此外,较之国外NGO ,本土具有NGO雏形的一些民间小团体因为种种原因往往只能流于“地下”状态。
首先,现在的NGO是双重管理,任何一个NGO的注册必须要取得两个政府部门的认可。一个是与之业务相连的政府部门(请它做业务主管单位),另一个就是受理登记注册的民政部门。这使得任何一个NGO的登记注册非常困难。因为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没有义务做业务主管单位,它要为此承担相当大的责任。在谁都不愿意做业务主管部门的情况下,登记注册就相当困难。只是这样一条,就使得众多民间非正式的小团体在寻求合法身份的道路上望而却步,或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转而进行商业注册,而此举也带来了该组织日后在接受社会捐赠和纳税方面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其次,要注册一个NGO,还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成立一个全国性社团至少需要10万元资金,而地方性的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则需要3万元以上的资金。这也使不少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人士有心无力。
第三,中国目前的NGO不同于国际通行意义上的NGO,它们往往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非政府的性质并不明显。据统计,中国NGO中有近一半的组织负责人有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经历,再加上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政府部门的作用,中国NGO就可能沉浸在由此产生的“政府文化”中,在组织构架、运作方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向“二政府”靠拢,从而背弃了成立NGO的初衷。这无疑在根本上不利于NGO自身的健康成长。
3.3 如何培育NGO
在目前境况稍显困窘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小政府,大社会”目标的确立为NGO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广阔的空间。中国NGO必定会走向多元化、本土化。就NGO的培育和发展来看,可以走这样二条道路:
其一,自上而下的自治化道路。自上而下的NGO包括青联、妇联、工商联、科协、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在内的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他们一般由政府出面建立,具有较长的历史和“半官方”的特色。这样一些NGO,可以成为新生民间组织的有力依托,并可以在资金筹措、专业督导等方面进行借鉴。
其二,自下而上的自主化道路。自下而上的NGO更多的是由民间人士自发成立,带有更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因其在基层中诞生、在基层中发展而常常被称为“草根”NGO。要使这些NGO更多更顺利地诞生,更快更好地发挥在社会管理、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完善双重管理的模式。前文说明,寻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制约“草根”NGO注册的瓶颈。针对这一情况,国家民政部社团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乔申乾近日表示,取消“注册时须有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这个规定是势在必行。另外,也可以尝试在双重管理体制的原则下,在某些特殊的领域优先放松管制,如地区性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类NGO和特定的公益性NGO的登记限制,如青岛市试行的社区民间组织备案制、鞍山市试行的工商行业联合会作为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等。
其次,进行相应配套立法。众所周知,资金是困扰“草根”NGO的重要问题。就资金来源而言,草根NGO与官方背景的NGO差距甚大。前者很难从国内获得资金支持,基本上靠组织者的个人资金或国外基金会的项目经费来勉强维持运转,根本谈不上发展壮大。著名的草根NGO“自然之友”每年筹到的项目资金从四五十万元到七八十万元不等,在内地已经算是高收入了,而香港乐施会每年的筹资额高达近9000万港元。这一方面与NGO的背景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内地相关法规不健全有关。在国外和港台地区,企业持有捐赠或支持公益事业的相关证明可以减免税费,但是在内地这方面却是相对空白。这样,不仅进行了商业注册的NGO在接受捐赠和缴纳税费方面遇到困难,公益性的NGO也很难在国内企业中募集到大量资金,当它们不得已转而投向国外企业或基金会时,对方的一些要求又往往不适应中国国情而使我们的NGO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由此可见,要使NGO呈现稳定、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势,有关减免税费的立法必不可少。
4. 结论
就总体而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这一职业的诞生为长久以来相对沉寂和空白的青少年工作市场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也为国内相关专业NGO的成长壮大带来了希望。但是,真正要实现激活市场,充分依托市场承担社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这一社会管理职能,我们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为此,我们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合理、高效的青少年工作市场的培育和运作机制,创新、细化更加适用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大力培育和发展NGO,走一条具有中国特点、上海特色的NGO本土化道路。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3
初级阶段的中国NGO浙江新闻名专栏
本报首席评论 徐迅雷


的确,NGO没什么需要特别翻译的,就是“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它已经从最初的“洪水猛兽”变成当下一个挺时髦的词,正式登记的就有46万个。——46万个,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今天,《都市快报》和《中国青年报》报道“非政府组织”,很有价值。这个时代,是应该把更多的目光移到NGO身上了!
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党委政府统管一切,一个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夫妻吵架家庭纠纷都要找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来解决。这样的时光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在人们心中烙下很深的烙印,就是“政府至上”、“政府崇拜”。这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无法做到“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公民和社会能自己管理和服务的事情,就应该交给社会自己去做。
“非政府组织”不是“无政府主义”,更不是“反政府组织”。一看到“非政府”三个字心里就打颤,这实在是毫无必要。“非政府组织”无非就是指“不是政府的组织”,大抵也可以说成是“社会组织”“民间组织”。在我国,NGO的发展、兴起,主要在改革开放之后,时间很短,确实处于初级阶段。人们不熟悉NGO、“非政府组织”本身不够发达、不够完善,这都很正常。
“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组织”之间,绝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补的、协作的、合作关系。在慈善公益领域,都市快报等共同发起的“免费午餐”就是一个很好的典例。“免费午餐”由民间发起,由“非政府组织”的基金会来操作,最后带动政府来参与,这样的互补、这样的合作、这样的共赢,使得“免费午餐”有口皆碑。
与发达国家的NGO相比,我们毕竟起步较晚。他们的非政府组织可谓是全方位发展的,而且力量很强。“绿色和平”组织很牛,这个大家都知道;总部在德国柏林的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也不简单,他们年年分析公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名,影响力就很大。
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活跃程度可能是最高的,其中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绿色家园志愿者等等。
于1994年3月批准注册成立的“自然之友”,在这个周六迎来19岁生日。19岁,真的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我作为环保的支持者,参加过几次“自然之友”浙江小组的活动。在杭州,见到了“自然之友”继任总干事李波先生,我收藏着他给我的名片,那是跟梁从诫先生一样用废纸的背面印刷的,我又特意把它从名片本上找出来,翻过名片的背面,那废纸上印着的第一句话是“模糊控制器参数进一步调整的原则”……
十年前,北京刚从“非典”的阴影中复苏,经过这场灾难,一些民间公益组织开始萌芽。慈善公益活动,非政府组织大有可为。在公益慈善领域,在公共管理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民间组织能干的,就应创造最宽松的环境氛围,使得他们能放手去干。汪洋在广东省委书记任上说过的一番话,给我极深刻的印象,他说:要舍得向社会组织“放权”,敢于让社会组织“接力”;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接得住、管得好”的事,都要逐步地交给他们。
是的,政府不可能也没必要包揽一切。政府是由人组成的,非政府组织也是由人组成的,都是一样的人,都有各自的聪明才智,都可以为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希望在NGO,希望在民间。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4
我国非政府组织(社团)的发展现状


2007-10-26





非政府组织,英文全称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简称NGO),或Non-Profitable Organization(简称NPO),也叫Third sector(第三部门) 。就是我们日常所称的“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它指的那些具有组织性、非政党性、民间性、非营利性、志愿性、自治性 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社会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组织与经济组织之外的非政治组织形态。有的时候,人们也用“社会中介组织”来称呼。不过,非政府组织跟中介组织不能划等号。因为非政府组织也是中介组织,但有些中介组织如市场中介组织严格来说仍属于营利性组织的范畴。而非政府组织必须是非营利性的中介组织。所以,用“社会中介组织”来区别。
  非政府组织主要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尤其在80~90年代的全球化发展过程中得到迅猛发展。非政府组织大量出现后,关于NGO的研究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兴起。尤其是在美国,上个世纪的80年代以前就已形成了以耶鲁大学为研究中心的研究群体。80年代,受里根主义的影响,此类组织在美国迅速发展。相应地,大量的NGO研究中心纷纷成立。现今,美国此类以大学为基地的研究中心已达30多个。比较有影响的有:纽约城市大学的公益事业研究中心、印第安纳大学公益事业研究中心、霍布金斯大学的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杜克公益事业与志愿活动研究中心等等。近年,这些研究机构与中国的研究者建立了广泛的联系。于是,国外的大量研究成果也被介绍到中国,例如,美国学者赫兹林格的《非营利组织》以及朱莉·费希尔的《NGO与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李亚平等选编的《第三域的兴起:西方志愿工作》、里贾纳·E·赫兹琳杰的《非营利组织管理》、俞可平主编的《治理与善治》等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迅速得到发展。在数量上,呈几何数增长。据统计,从50年代至改革开放前的70年代,各种社团和群众组织的数量非常少,50年代全国性社团只有44个,60年代也不到100个,地方性社团大约在6000个左右。到了1989年,全国性社团剧增至1600个,地方性社团达到20多万个。而到1997年,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即达到18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组织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1848个。据估计,到1999年,全国各种形式的民间非企业单位总数可达到70多万个;在活动领域方面,已遍及各行各业,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学术性门类齐全;在作用和影响方面,也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我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科学研究也开始兴起。近几年,我国成立了许多的NGO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纯学术型NGO研究机构。主要是各个大学、研究机构成立的旨在对非政府组织问题进行专门学术研究的机构。如成立于1998年的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是国内首家专事非政府组织研究的机构。
    二是政府管理型NGO研究机构。主要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探讨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团体管理的新问题、新方法而设立的研究机构,它多带有政策咨询的性质。如国家民政部下设有民间组织管理局。该局不仅负责对民间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对地方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以及制定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等,而且还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规划方面的咨询与研究和探讨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措施等。所以政府管理型BGO研究机构具备管理和研究的双重角色。
  
    三是民间自发组织型NGO研究机构。这主要是指一些大型的非政府组织内部设立的相应的研究机构。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于1998年初成立的以康晓光为主任的“基金会发展研究委员会”,其宗旨就是,通过该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学术研究,并通过这种研究活动推动中国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网络型NGO信息平台。近年出现的大量网站也为海内外NPO机构、政府、企业、志愿者、个人提供了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如中国非营利组织网站(www.npo.org.cn)等。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5
走近NGO——方兴未艾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及其发展态势
http://www.gog.com.cn   
话题主持:本报记者 李卫红
特邀嘉宾: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肖伦祥
省科协副主席、副研究员 任湘生
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 熊群
话题背景:伴随着中国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政府管理职能将逐步发生衍变,更趋于宏观调控,许多被政府剥离出来的职能复归社会后,为具有中介性的社团组织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切实尊重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华民族复兴增添新力量。这一切为NGO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主持人:从上世纪70年代至今我国社会发生的各项变化中,社团组织的迅速兴起正日益受到人们关注。这一被国际通称NGO的组织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广泛活跃在环保、扶贫、社会救济、残疾人保护、妇儿维权、计生诸方面。随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民间力量广泛参与社会管理将为政府起到日益重要的拾遗补阙作用;鉴于NGO在缓冲人们心理、矛盾冲突方面等所起到的作用,有学者又称之为社会的“稳压器”和“润滑剂”。
肖伦祥:NGO是“非政府组织”(NON Govermental Organizatilons)的英文缩写,有时也被译作“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在国外,NGO早已成为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社会及公民参政议政、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支撑世界社会秩序运转的有三大体系:第一是政府,第二是工商企业界,第三就是NGO。
任湘生:NGO是国家政府需求、民众参与社会管理需求、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及NGO自身活力等几大杠杆拉动的结果。通过NGO的服务,可以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随着经济发展,处于市场主体地位、拥有较多财富的富裕阶层与政府对话的机会大大增加,而绝大多数处于市场交换边缘的绝大多数民众要反映自己的呼声,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才能完成,随着社会进步,一些具有为社会服务、奉献人类理想情结和价值取向的人们很希望通过一定方式回报社会,这为NGO的勃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熊群:在我国,NGO的发展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更是政府选择的结果。NGO主要帮助解决政府过去管不到、不好管或管不好的社会问题,从而促进社会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的高效管理模式迈进。近年来我省NGO发展势头良好,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各类NGO已达2405个,广泛活跃在科普、失学儿童救助、医疗卫生等社会公益领域。
主持人:许多专家学者认为,NGO除能积极配合和帮助政府解决某些社会问题外,还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构成对权利的一种诉讼外救济途径,从而为经济的市场化、社会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奠定基础。
肖伦祥:去年,我参加中国科协赴瑞士考察NGO的运营管理,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NGO目前在国际机构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在日内瓦,许多在联合国取得“咨商”地位的NGO如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扶贫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可以代表民众出席联合国的一些重要会议和活动,可在大会上发表意见建议,接受联合国委托进行一些项目调查,他们的有些工作直接影响到联合国的一些重要决议,这对各个国家或各个利益阶层的民众向世界表达自己的声音以及让世界了解本国人民意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中国科协去年在国家的支持下就向联合国申请“咨商”地位,一旦成功,中国的科学家就可以代表民众直接在联合国重要活动中宣讲我国在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反对邪教方面的重要作用。
主持人:国外成熟发展的NGO确实值得借鉴,但是由于国情、体制、意识形态的不一样,我们在学习中不能盲目照抄照搬,而应走出自己的特色。比如,今年党的十六大就指出,要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据调查,目前中国的NGO包括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业已分化成非营利机构的传统事业单位三大部分,总数近100万家,其中社团组织类别最庞大,涵盖各种行业性团体、群众团体、学术性团体、社会福利性团体,具有明显的多样性和广泛性。
任湘生:NGO在国内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截至2001年,我国有社会团体13.6万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万家。出于与国际惯例接轨要求,政府提高管理效能及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的需要,NGO是应运而生;其次,NGO的发展,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等一大批基础性的法律法规作支撑。党的十六大召开后,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水平社会的概念,这个全面的小康,内涵丰富,应该不仅仅局限于过去那种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等传统的单一的指标,而应启用“人类社会发展指数”这种涵盖经济、社会、人文、个人权利等综合指标来衡量。这些均为NGO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熊群:为积极鼓励和合理引导我省NGO的发展,前不久,我省首次召开优秀民间组织表彰大会,60多家奉献在我省扶贫济困、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优秀民间组织脱颖而出,他们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省部分社会团体的专家学者赴农村开展“三下乡”活动,受到群众好评。今年“非典”期间,我省NGO也充分发挥自己四通八达的网络作用,走村入户,深入社区,广泛宣讲“非典”知识,进行科学普及和医护人员培训,为我省最终成为“零非典省”作出了重要贡献。
肖伦祥: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NGO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将日益重要。打个比方,过去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医疗事故鉴定因为仲裁方身份的模糊经常引起争议,由于担任仲裁的常常是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使其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角色受到质疑。现在,我省已逐渐把这一权利下放给既非政府部门又非医疗单位,身份相对独立和超脱的NGO————省医学学会,避免了很多问题。今后,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技术成果审定司法鉴定、安全鉴定等过去由政府来裁定的大量事务都将逐步转由NGO来完成,这无疑是一举多得的事,既为政府“减了负”,又能满足绝大多数民众的权利需求,还能吸纳社会更多的富余人员为社会服务,是人类社会理想良性的发展模式。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6
非政府组织的若干法律问题2010-2-23

来源:法律教育网 

  「内容提要」非政府组织(NGO)近年来蓬勃发展,在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人道救援等公共事务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政府管理相互配合,起到拾遗补缺的功能。因此,对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分类和产生的背景,以及与此相关涉的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划分、政府对非政府组织依法适度监管和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等问题,需予以关注并研究。
  「关 键 词」非政府组织,行政法,法律规制
  非政府组织(NGO,即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意指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一般并不包括企业。与其大体相同的称谓还有非营利组织(NPO,即Non-ProfitableOrganization)。“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虽然界定的角度不相同,前者强调同具有强制力的政府的区别,后者侧重于同非公益企业的区别,但是范围大体相同。此外,如果将政府组织认为是第一部门(公共部门),企业是第二部门(私人部门),非政府组织或者非营利组织其实也就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所谓“第三部门”,还有的将其称为 “民间组织”。根据通用的标准,一般认为非政府组织有六个特性,即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慈善事业、信息提供、社区服务、特殊人群的教育、老年人照顾、学术研究、文化发展等多项社会管理职能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根据我国民政部的统计,“截止2002年底,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已达13.3 万个,基金会126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万个,涉及教育、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多个领域。”[1]另外,中国还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因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或不愿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而采取了工商注册的形式,名义上是公司、企业,实质上是非政府组织,如果将这些“草根组织”也计算在内的话,我国非政府组织的数量是相当庞大的。
  在大陆法系中,将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类,其中非营利性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也就是我们所讲的非政府组织。而在英美法系没有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划分,非政府组织可以是非营利公司,也可以是协会,还可能是公益信托(Trust)。相比较而言,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和界定非常不统一,缺乏明确一致的标准,因而存在诸多争议,笔者认为,我国非政府组织可考虑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注: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 日。)包括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以及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包括:1)学术性社团:各类学会、研究会等;2)专业性社团:各类从事专业业务的促进会等;3)联合性社团:各类联合会、联谊会(同学会、校友会)等;4)其他群众团体:工会、共青团等。
  第二类,行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商会等。行业协会是由同一行业生产或经营的企业组成的团体,如橡胶业协会和彩电业协会等。专业协会或称职业协会,是从事同一职业的人员组成的团体,目前有律师协会、医师协会、会计师协会和足球协会等等。商会则没有具体的行业或职业划分,一般以地域为范围,包括不同规模、不同行业的企业代表或是企业家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在影响国家立法和决策;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利益关系;推进社会的民主化进程;促进信息交流;培训和咨询服务;保护国内企业,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注:王毅平:《国外行业社团》,参见《WTO与法治论坛》,2002年8月6日,http://www.wtolaw.gov.cn.)等方面都有突出表现。
  第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注: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福利院、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民办职业(介绍)培训中心、民办研究所(院)、民办文化馆(所)、民办体育机构等[2](P18)。根据北京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网数据,截止到2002年1月31日,北京已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就有96家。
  非政府组织的具体范围在各国有不同的理解,我国一般将三类组织,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非政府组织,而事业单位是否是非政府组织则存在分歧。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主要包括公立学校、公立医院、研究院(所)等。(注: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9月。)如果将非政府组织等同于民间组织,由于事业单位从政府机构剥离,同政府有着紧密联系,往往不被认定为非政府组织;如果是从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角度对主体进行定位的话,事业单位无疑又属于非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势必根据其组织设置和功能界定而出现分化,部分事业单位市场化而转化为企业,其余部分将成为社会团体,而这些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就可归入到非政府组织的范畴 .就现状来讲,很难说事业单位是非政府组织还是企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事业单位与政府有着泾渭分明的界限,其改革和分化势在必行。
  非政府组织并非新生事物,但其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组织群体,与政府和企业并行存在,并对整个经济、社会生活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是近几十年来的事情。非政府组织的出现和发展来自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和能力的需要。在利益多元化背景下,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不仅是力所能及的,而且演化为强烈愿望;另一则是社会事务管理的需要,政府需要将部分社会事务的管理让渡给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与两个失灵有密切关系,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自由经济学家鼓吹市场万能,人们也信奉“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政府主要在国防、征税、治安等有限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是随着通货膨胀、大面积失业、垄断以及严重经济危机的出现,才逐渐意识到市场在调配社会资源、优化市场结构、保持企业竞争力等方面有效,但是在提供公平竞争、维护弱者权益、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完善市场环境等方面无能为力,由此发现所谓“市场失灵”难题。而前苏联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中国则走了另一个极端,即政府包揽一切,不分微观、宏观,掌控社会资源分配、企业生产任务安排、公民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虽然在实行初期取得相当成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丧失自主性、个体缺乏独立性、资源未能有效利用、整个社会欠缺协调发展等问题暴露无遗;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过分倚重政府的做法也产生了许多新问题,由此,“政府失灵”逐渐被人们所认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各国非政府组织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背景。人们向市场和政府之外寻求出路从而使非政府组织的的发展获得新契机。非政府组织不仅是公民表达意见主张、实现结社权的基本形式,也是政府与社会的中介,是政府与企业的协调者。一些政府管不了或者管不好的事情由非政府组织来做取得了良好效果,所以也就出现了近年来我们经常听到的关于政府“还权”于社会以及“小政府,大社会”的提法。非政府组织代表了市民社会或者说公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代表了现代社会格局变迁的新动向,为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提出了崭新的非政府组织正在进入公共事务管理的视野,在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从行政法学角度看,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关注:
  第一,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问题。从行政法的角度观察,传统行政法学一直将国家行政作为主要的甚至全部的研究对象,对非政府组织的出现以及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方面的研究是比较少的。我国政府改革的中心也曾一度集中在机构改革上,往返在精简 —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中,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放权和收权,根据权力下放的阶段性效果来决定;与此同时,行政机关运行的成本居高不下,而执法的效果却令人担忧。行政法学的研究则主要围绕限制行政机关权力、规范行政组织、严格行政程序和完善司法审查等展开。非政府组织的问题提醒我们:“现代行政权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国家行政机关已不是唯一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其行政权部分地归还于社会主体。 ”[3]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行使行政权问题的研究,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大大拓展了行政法学的视野,如何更好地理解行政、行政权和行政法,非政府组织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视角。比如,以往对行政权的探讨和理解能否将非政府组织概括进来?非政府组织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力是来自政府机关的授权,还是来自章程、规约等成员内部的约定?一直使用的授权、委托等等概念能否完全解决非政府组织对公共事务管理的合法性问题?非政府组织对公共事务管理如果出现不作为,依据什么来追究其责任?非政府组织对公共事务管理需要遵循什么样的程序,是否与行政机关的程序相同?上述问题都应纳入到行政法的研究范畴,以期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获得全面的把握和了解,最终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第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划分。与政府机构经常受到机构庞杂、手续繁琐、文牍主义、效率低下的指责形成鲜明对比,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被认为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创新性和参与性等优点。以扶贫为例,根据扶贫专家的研究表明,扶贫“八七计划”期间,参与中国扶贫的NGO与准NGO扶贫贡献率在20%~35%之间,并且与政府主导扶贫项目的低效率和高失败率相比,“NGO投资的扶贫项目往往是政府达不到或顾不了的偏远山区,瞄准的是最穷的贫困人口,尽管当地社会的发育程度低,群众执行项目的能力差,但由于NGO监督管理机制是完善的,挪用、贪污资金发生的机率很小,项目成功率、资金回收率基本上在90%以上或者更高。”[4]
  尽管如此,并不能得出将扶贫事业完全交由非政府组织来进行的结论,因为试图将行政管理中哪些事务应由政府负责,哪些事务应由非政府组织负责作完全清晰的划分,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要破除按照条条框框规划公共事务管理的思维定势,解放思想,从公共事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来衡量具体职能的划分。总的思路是以强制力为基础的行政职权不宜交由非政府组织行使,而属于公共事务的事项,特别是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可以交给而且也应该交给非政府组织。参考世界各国的经验,并根据具体效果来确定公共管理具体事项的分工,政府做得好就留给政府做,非政府组织做得好就由非政府组织来做,如果企业做得更好也可以由企业来做。
  从非政府组织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能来讲,一方面,那些本应由非政府组织行使的权力,有一个由政府到非政府组织让渡的过程,把以前由政府行使的权力逐渐转移到非政府组织;另一方面还有部分社会事务,政府的管理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非政府组织渐次进入到这些领域,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和政府并非彼此替代、互相冲突的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关系。
  第三,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依法、适度监管。首先,需要对非政府组织在数量和功能上进行综合评定,在此基础上考察非政府组织在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公民权益、增加社会福利等诸多方面发挥的实际作用,防止盲目夸大非政府组织的功能。目前我国NGO的现状是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甚至有的NGO非法集资、非法牟利,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有的争名夺利、内耗严重;有的财务混乱、贪污腐败;有的进行愚昧迷信活动,诈骗钱财;有的甚至进行反政府、反人类、反科学的活动,(注:邓国胜:《中国非政府组织发展的新环境》,参见《WTO与法治论坛》,2002年7月8日,http://www.wtolaw.gov.cn.)因此,完全放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是危险的,政府对其进行监管的合理性毋庸置疑。
  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属于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政府的推进和引导在整个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国家过程中都起到核心作用,而且由于历史上非政府组织不发达,社会自发力量并不成熟,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的关系更有着我国的国情特色。非政府组织有的脱胎于政府机构,有的由政府组建,有的由政府出资,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因此,更加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非政府组织保持与政府的沟通合作、接受政府资助等在世界各国都客观存在,但是我国的情况尤为特殊,我国的非政府组织无论在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上都保留了“官气”或者官僚机构作风,欠缺应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所以保持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性”,扶持非政府组织独立发展是当务之急。
  政府必须监管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和相关活动,避免非政府组织的消极作用,更要支持和引导非政府组织实现独立性,保证非政府组织名副其实,其中的关键是在防止非政府组织失控和保持非政府组织独立性之间寻求平衡,探索监管的科学途径,实现依法适度监管。
  第四,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规制问题。对非政府组织适度的、合法的监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非政府组织的设立在各国都有登记或者备案规定,尽管各国规制的方法和程度有所不同,例如德国的非政府组织和企业都在警署登记,有的国家则设有单独的登记机关,但是,对非政府组织的数量和活动有所掌握,则在各国都是共通的。目前我国对非政府组织采取严格的注册登记制度,并且实行双重管理,即登记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领导。在三个登记管理条例(即《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之前,登记注册制度不很规范的情况下,非政府组织的登记管理没有一个统一的口径,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三个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后,全国对非政府组织进行了重新登记,对非政府组织情况的掌握有所增强。另一个现象也值得引起深思,近年来登记在册的新增非政府组织并不像人们想像的多,登记的比实有的要少,可以说,这和严格的登记制度有直接的关系。部分非政府组织由于规模小、活动范围有限,不去进行登记;部分非政府组织由于找不到主管部门而无法登记,被迫处于未登记状况;部分非政府组织则作为企业登记,无法享受应得的税收优惠等等。具体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比如以基金会为例,基金会一直被认为是准金融组织,没有划入非政府组织范围,所以由中国人民银行掌握批准权。从性质上讲,基金会当属公益性组织,其设立的目的不是营利,因此需要还原其本来面目,其登记管理事宜,应归属民政部门为宜,当然,对其监管力度并不能因此而放松,要从财务会计等方面加强监管。[1]再比如行业组织与其他社团有着明显差别,其与政府的关系更加密切,其运行方式和功能也比较独特,应以单独立法为宜。以上问题都需要通过完善非政府组织法律制度来解决。
  因此,对非政府组织加强引导,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独立性和规范性,要靠非政府组织自己的努力,使组织机构和运行方式更加适应发展的需要,增加可信度和创造性;还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积极和稳定的制度环境。
  「参考文献」
  [1]覃爱玲。访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N].21世纪经济报道,2003-06-14(8)。
  [2]郭丽华,尤京文。关于研究非政府组织的方法论问题[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 ,(2):17-22.
  [3]郭道晖。法治行政与行政权的发展[J].现代法学,1999,(1):4.
  [4]曲天军。非政府组织对中国扶贫成果的贡献分析及其发展建议[J].农业经济问题,2 002,(2):29.
  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7
NGO即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s,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不仅是指联合国体系所认定和接纳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其他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国际场所活动以及有较多国际联系的民间组织。
          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非政府组织是民间社会的组织,其公开宣称的使命和价值观,可以是公益性的,或者是服务于特定的人群。
         非政府组织从事的是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其涉及的领域也相当广泛,包括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有六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
全球著名非政府组织列表—NGO列表
A-M
N-Z
NGO参考图书馆
南都公益基金会
NPP新公益伙伴
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SEE)
宁夏孩子
爱福社会有限公司
女性联网
安泽国际(中国)救援协会
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
澳大利亚红十字会
帕斯适宜卫生科技组织
澳门明爱
沛丰中国
巴迪基金会
普林斯顿在亚洲
半边天基金会
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
保护国际
起步高原
保护国际
气候组织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GVB)
牵手上海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MWPCCB)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 (GRI)
北京能源效率中心(BECon)
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推进协会
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
全球环境研究所
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
全球绿色资助基金会
北京震旦纪公益信息技术中心
全球企业抗艾滋病联合会(GBC)
贝利马丁基金会
仁人家园国际组织
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
日本商会
慈福行动
瑞尔中心
大骨节病基金会
瑞丽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
森林保护网络
大众汽车基金会
森林管理委员会(FSC)
道德茶叶合作联盟
山西永青咨询服务中心
德国阿登纳基金会
商务社会责任协会(BSR)
德国海因里希.伯尔基金会中国办公室
上海美国商会
德国基督教发展服务社(EED)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
法国发起发展
圣雅各福群会
佛教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
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
弗里德里希.艾佰特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
世界少数民族语文研究院
福特基金会
世界宣明会
福特基金会
世界医生组织(法国)
富平学校
世界资源研究所
盖茨基金会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
根与芽环境教育项目
世援社
公平劳工协会(FLA)
树华教育基金会
贡德基金会
太平洋环境组织中国项目
关心中国的孤弃儿童
碳信息披露项目
关注中国国际
天际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铁匠学院
贵州发展论坛
为聋从聋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维泰国际机构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
卫生和社会发展行动
国际公正之桥
未来500强(中国)
国际共和学院
无国界卫生组织
国际鹤类基金会
无国界医生法国办事处
国际机遇
无国界医生香港
国际计划
无国界医生组织比利时部
国际计划中国总部
西班牙人类慈善机构
国际教育协会
厦门市爱护动物教育协会
国际经济学商学学生联合会中国大陆区分会
香港地球之友
国际青年成就-中国部
香港复康会
国际青年成就中国部
香港救助儿童会
国际商业领袖论坛(IBLF)
香港乐施会
国际文化交流
香港盲人辅导会
国际小母牛中国项目及四川海惠助贫服务中心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
国际行动援助
香港小童群益会
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
协青社
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WCS)
心连心国际组织
国际中国环境基金会
新生精神康复会
国际助残
幸运土猫组织
国际助老会
雅礼协会
国家民主基金会
亚洲动物基金
海口天翼特教培训中心
亚洲国际团结协会(A.S.I.A)
荷兰红十字会
亚洲基督教高等教育联合董事会
亨利.卢斯基金会
亚洲基金会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
亚洲可持续发展投资协会(ASrIA)
互满爱人与人组织
亚洲之桥
华侨协会
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AMRC)
环球交流协会
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
环球协力社
伊斯兰救助
加拿大合作协会
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
家工作营协调中心
英国救助儿童会
嘉道理慈善基金会
云南省互满爱人与人组织合作项目办公室
嘉道理基金会
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
嘉道理农场暨植物园
拯救中国虎
建华基金会
智 行 基 金 会
健康快车
中法可持续发展中心
教育培训开发学院
中国SOS儿童村
旧金山公共沟通中心
中国爱滋孤儿基金
救助儿童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DPF)
卡特中心
中国村络工程
凯瑟克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克林顿基金会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委员会(RSCA)
兰州大学西部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蓝月亮基金
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CSPGP)
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
中国国际矿业企业工作组
李嘉诚基金会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CANGO)
列维. 斯特劳斯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
岭南基金会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隆纳济世助残
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CBCSD)
绿家园
中国可持续能源项目(能源基金会)
绿色和平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绿色和平
中国欧盟商会
罗帕国际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企研)
玛丽斯特普国际组织中国代表处
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
盲文无国界组织
中国企业联合会全球契约办公室
美慈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
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CYDF)
美国菲利浦海的基金会
中国色彩
美国环保协会
中国生产力学会生产力布局与地区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CPDC)
美国家庭健康国际(FHI)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ECFIC)
美国康巴援助基金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CCA)
美国全国国际事务民主学会
中国之友基金会
美国商会(中国)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COSHA)
美国世界健康基金会
中国滋根乡村教育与发展促进会(中国滋根)
美国唐仲英基金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美国亚洲志愿者协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
美国野生救援协会
中华三农慈善基金会
美国中华基金会
卓新力量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
滋根基金会
美新路基金会
自然之友
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
美中环境基金会
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
门诺中央委员会
梦想行动国际
米索尔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28
体制外教育NGO组织:即使只有一个学生也要开始

广州观察
  探温冷暖人生
  感触管理创新
  文/羊城晚报记者 何裕华
  “社区学园”呼吁旧物捐赠
  眼下正是高考后的“扔书季”,社区学园希望考完试的同学踊跃捐赠旧书籍。社区学园会重新挑选收集回来的书籍,部分用于筹建社区学园的图书馆,用旧杂志给社区小孩上创意创作的课程;此外,还会卖给废品收购员,收入将全数捐给万格社工服务机构,用于农民工帮扶服务。
  旧物捐赠联系方式:
  1、拨打热线电话40000-94120
  2、给新浪微博“@公民金白”留言
  一年一度的高考刚刚结束,围绕这“青春一考”的话题和探索层出不穷。一个名为“大地之子社区学园”的公益项目,正努力在社区开创“体制外”的教育补充模式,在主流的“应考声”中独立发音。该组织负责人表示,“非与教育制度抗衡”,但“希望孩子在受教育的过程中,能更多地关注到自身的存在与成长”。6月9日,在今年高考的最后一天,记者走访了这个“自由散漫”的社区教育学堂。
  4月“开学”
  从兴趣探索开始
  9日上午,记者走出地铁梅花园站后,步行了十多分钟,到达梅花园新村内某小区楼盘的一处民宅。“年初,我们就开始找合作街道和合适场地,主要服务对象是城中村的外来工子女,我们希望能为小孩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正好梅花园新村里一边是商品房,一边是城中村。在同一个社区,小朋友过来上课也很近。”大地之子社区学园项目负责人邓良说。
  该项目旨在创设没有恐惧的学习环境,创建一种基于爱的联结关系的教育;让知识学习与生活学习融贯于一个内在的生命统一体,尽力呵护生命的完整性、单纯性、行知合一性;培育具有真正独立品格与自由精神、对世界有完整体察与关怀力的真人。
  “社区学园可算是‘自然自我’的一个新尝试,”公益组织“自然自我·社会创新平台”创办人金白告诉记者,经过一轮艰难的招生过程,社区学园终于在4月底“开学”。“每周一至周四下午4时到晚上9时,我们给孩子辅导功课,上一些兴趣探索的小课程;周六日上下午上一些艺术类、活动类的兴趣班。”
  上午10时许,本土漫画创作人吴思毅开始给两名准时到来的孩子上课。“即使只有一个学生也要开始。”她说。随后,陆陆续续地又来了八九个小孩,这节课是临摹明末清初画家陈老莲的《水浒叶子》。
  “这组人物画的造型和线条都非常具有神韵,让小孩子临摹,不在于锻炼他们的画工,而是要让他们从中学会和体会观察。”吴思毅称,在教学过程中,和邓良达成了一致的教育共识,即要不断地给孩子刺激,让他们的感知能力加大加大再加大;要让真实的世界被深刻感知到,再到想象力的飞跃。
  难获理解
  “卖保险还是搞传销的?”
  除了外来工子女教育,社区学园还提供家长教育和青年教师培育。邓良表示,每周五晚都有教师教育沙龙;周一晚是家长教育沙龙;周一、三下午和晚上是内部教学研讨(分享)会。此外,项目还会不定期面向志愿者举办“真我工作坊”。
  执着大多源于切肤之痛。金白和邓良都自称是现行教育制度的“牺牲品”。作为华南理工大学的建筑学本科毕业生,金白大学毕业并从事公益工作已逾十年,但他仍记得痛苦的大学时光。“我很后悔参加了高考,但当时的我没有选择。”他说,在目前的教育制度中,孩子们都奔着高考而去,考上了大学,即遇上180度的转变从不能玩、不会玩的生活转为“由你玩四年”(注:大学“University”的英语谐音),“那是一种不可言语的彷徨、无助和迷惘”,“教育不应是为了考试,而是要让人找到自己的生存价值,自然地发展自我”。
  为着共同的理念,金白、邓良、霍芬和吴思毅走到了一起,这就是该社区学园的全体教职人员。“我们所有课程和服务都是免费的,但开始招生时还是遇到很多的不理解。在街头派传单,甚至有家长对我们说,‘学雷锋?雷锋早死了。说吧,你是卖保险还是搞传销的?"邓良只是一笑置之。“时间是最好的证明。现在我们每节课大约有十多个学生过来。我们要用兴趣吸引学生自发参与,而不是用条框限制他们来。”
  目前,“自然自我·社会创新平台”是挂靠万格社工服务社、由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创办的南都公益基金会资助的NGO(非政府非营利)团体。金白表示,半年来新开了社区学园项目后,他们走得似乎更艰难。“基金会给我们的钱,仅够全职老师每月4000元的工资、租场等一些基本费用,其余的开支我们都在透支未来半年的教师薪酬。”
  未来发展
  “只能见步行步”
  半年来,金白和邓良愈发意识到,作为一个长久运营的NGO组织,仅靠一个基金会的资助是不行的。“现在,政府也表明要开放NGO的注册,上周我去民政局咨询过,他们是支持我们的。”金白说,据他了解,注册一个区级非政府公益机构大约需要3万元注册资金,为青少年服务的他们还可以联系省妇联的枢纽型组织工作领导办公室,争取成为由官方孵化的公益团体。
  至于更长远的未来,邓良则希望把“社区学园”发展为社会企业。“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企业,一提这个就以为我们最终目的是赚钱。其实,社会企业是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来贡献社会;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核心在于追求社会价值而不是企业盈利。”他说,“若发展逐步成熟,可能就是家庭条件好的要交一点学费;家庭条件不好的就免费,一切收入和支出都是公开透明的。”
  邓良也承认,自己的构想“有点宏大”,要真发展为社会企业“还要遇到各种新问题,但这毕竟是一个方向,一个目标”。“就公益组织发展的大环境而言,我是有信心的。”金白补充道,“社区学园能走多远,只能见步行步,尽力而为。”
  为了能多走几步,金白正努力寻找多样化的社会支助。“不一定是钱,大家闲散的物资聚集起来,也是可循环利用的资源。”他说。目前,金白正与广州某高校合力,提出一个“破旧立新的慈善”概念,旧物捐赠(到学校回收旧书、到社区回收旧电器)就是一项重要内容。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33
http://learning.sohu.com/s2009/jyngo/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35
教育NGO的作为与坚持(2009-12-02 15:12:16) 转载▼

标签: ngo教育价值阳光志愿者中国教育

——由“应对变化:教育NGO的行动与思考”带来的思考

作者:罗洪印

贵州阳光志愿者之家(简称阳光)一直把自己定位为一个NGO,从工作的领域来看,阳光属于教育发展机构。从这两者的结合来看,贵州阳光志愿者之家似乎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一个教育NGO。成不成为一个教育NGO ,除了机构自身的定位之外,还必须得接受大众的检阅。

2005年到现在,阳光已经走过了她四年的辉煌历程。在经历很多的坎坷之后,阳光初步呈现其稳定而相对持续的状态。面对当前教育的现状和形势。阳光必须在这样背景下有所作为,方能实现机构的使命。在结束了四周岁生日庆典之后,阳光的发展其实已经走入了一个新的折点,随着新一批志愿者入主阳光,之前阳光的战略规划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推动教育公平的使命能在多大程度上回应现实社会的需求、阳光教育NGO的战略定位是否明确……,这些都是未知之数。坦白的说,阳光的人多少有些迷茫,我对阳光未来的工作和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认识并不是很清楚。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教育NGO前辈和专家的意见对机构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

1127日28日,由二十一世纪教育研究院、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和好人好事NPO等几家单位共同举办“应对变化:教育NGO的行动与思考”分享交流会在北京举行。我作为阳光的代表参与了本次会议(说明:最初的会议代表是阳光现任协调人刘檑,因学校不批准离校,临时改派我为代表参会)。会议围绕教育NGO面临的教育环境变化及应对展开,分别就新的教育形式和未来发展、NGO的作为、多元教育价值等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经过两天的会议,我个人对阳光面临的形势和阳光工作的社会价值这两方面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一、            在教育环境的发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教育NGO共同面临机遇和挑战;

在论坛开始的时候,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杨东平教授就明确指出:“中国教育正处在一个新的转折点、新的十字路口,新的变革的前夜。”我国教育的基本状态已经从满足需求、解决 “有学上”的问题向“上好学”的问题转变。另外,国家已经确立了“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使教育的发展事项回归在正确的思想上来了。在看到这些巨大转变的同时,中国教育还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新情况。如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问题等。对于中国教育形势的变化,从志愿者工作的实务当中,我是有一些深刻体会和认识的。然而由于缺乏政策的敏感性,我们一直还停留在对城乡教育的不公平问题的认识上面。更为宏观的关于教育发生转变的巨大变化却没有多少的了解和敏感。在当下的中国,随着教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对现行教育制度的反思走向深入,新的教育官员上台以及现实的各种教育力量的推动,中国的教育发生变革的时代似乎就要来临。

在面临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时候,一方面作为教育NGO讲会在这样的变化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借此得到成长和壮大;另一方面由于政策的走向没有明确,教育NGO未来的发展也必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就阳光的工作来说,由于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存在诸多问题,做为一种积极的回应,阳光志愿者之家的工作价值在这个急剧变化的环境里面得到很好的体现。若我们的专业能力建设项目进一步发展深入,并且将它有效推广,那么阳光的这些工作势必会被主流的教育系统认可,那么,阳光的未来发展将无限辉煌;反过来,在教育政策发生变化,我们还摸不清它确切的变化方向的情况下,阳光所坚持的工作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安按我的预计,这样的风险将体现在两个方面:一、团委和教育主管部门对参与阳光工作的志愿者进行直接干预,勒令解散和与其他相关的组织合并,继续在更广泛的层面为教育做补充;二、阳光自己改变原来的方向,专门从事志愿者管理或志愿者能力建设,沦为一个实在的志愿者社团。

二、            教育多元化价值的创造和行动;

多元价值被我们社会所公认,多元价值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因此,多元的教育价值应该成为我们所倡导和推行的目标。在本次论坛上,教育的多元价值的议题安排了一个专场来讨论:其中新教育、天下溪、华德福学校、伏羲学校等机构分别从教学方式、教育内容等方面展示了它们作为教育NGO在推动教育价值多元化方面的实验和成就,在讨论的过程中,各种教育思想不断碰撞。其中平民教育思想被一再提及,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阳光所做的工作如推动陶行知教育思想传播、平民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乡土文化以及乡土教材等等,都是在为中国的教育多元化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因此,通过这样的讨论,我对阳光未来的工作充满信心。我也对以往的工作及他所创造的价值甚感欣慰。但是,目前我们的工作缺乏稳定的推动力,能力建设和持续创新暂时无法保障。只要我们能克服着两个问题,相信在未来,我们希望在价值多元化的行动中走的更专业、更综合。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46
http://www.eedu.org.cn/ngo/research/development/200605/ngo_8400.s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47
草根NGO发展乡村教育的现状


——以立人乡村图书馆为例探讨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系知识产权专业0841班  王恢复  201701


背景:2010年暑假,上海政法学院八名大学生组织了一支“权众社会实践队”,来到位于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固城乡的立人乡村图书馆第二分馆张国栋图书馆,在张国栋图书馆进行了为期八天的实地考察活动,开展了夏令营活动,深入考察探究立人乡村图书馆的运转模式,采访了解立人乡村图书馆对当地中小学生的教育影响作用,以此探讨像立人乡村图书馆这样的草根NGO对乡村教育的促进作用,并对立人乡村图书馆运行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摘要:立人乡村图书馆作为一个由一群理想而又具有实用主义精神的年轻学者发起成立的民间教育公益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取得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依赖于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仅凭借志愿的原动力为乡村募捐图书和经费,建设图书馆,为乡村中小学生开展精神教育,推动促进全民阅读。


关键词:立人乡村图书馆 草根NGO 乡村教育 发展


“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生,是一个没有发展的学生;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家庭,是一个平庸的家庭;一个不重视阅读的学校,是一个乏味的应试的学校; 一个不重视阅读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药能治病,书能医愚。阅读能使一个人心灵成长,全民阅读更是能使一个民族进步。我国目前的乡村问题,最根本的应该是乡村教育的问题。面对乡村教育资源的匮乏,如何广泛的开展乡村阅读,使乡村的中小学生成长为一个精神独立的人,是立人乡村图书馆所追寻的。由李英强等学者发起成立的草根NGO组织——立人乡村图书馆为乡村教育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模式,为如何开展真正的乡村教育提供了有效的经验。


一、乌托邦式的草根NGO——立人乡村图书馆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 的非政府组织。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她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草根”一词直译于英文“grass roots”,意思是处在地方和基层,远离政府和决策者的民众。“草根NGO”是指那些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从而没有获得法人资格的民间力量自发组建的组织。


而立人乡村图书馆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草根NGO组织,由一群理想而又具有实用主义精神的年轻学者发起成立的民间教育公益组织,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取得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目的,不依赖于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仅凭借志愿的原动力为乡村募捐图书和经费,建设图书馆,为乡村中小学生开展精神教育,推动促进全民阅读。


立人乡村图书馆的发起人李英强老师在北大演讲时提到:什么是“立人”?“立人”一词出自论语“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而立人乡村图书馆的定位是“恢复人的尊严,发扬人的价值,帮助人成为健康、正常的人”,图书馆最重要的不是传播知识,而是帮助人建立怎样成为一个“人”的意识。


立人乡村图书馆目前在湖北、河南等地共建设分馆九所,每一个分馆有专职义工负责图书馆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并组织各类教育活动。目前,立人乡村图书馆的活动主要有“核心书目”、“立人读书会”、“冬令营/夏令营”、“访问学者”、“立人选修课”等,为落后的乡村教育增添了活力。


二、“到你的家乡去做一个乡村图书馆”——立人乡村图书馆的运作


立人乡村图书馆在成立之初提出了三条口号,其中有一条是“到你的家乡去做一个乡村图书馆”。这句口号是说立人乡村图书馆在乡村选址建设分馆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立志于促进乡村教育的当地人参与建设本地立人乡村图书馆。如果没有人愿意去家乡做,立人就不会贸然开展,因为立人希望图书馆能够长期存。


这样的一句口号,也反映出了立人乡村图书馆的长远计划,立人乡村图书馆并不是几个年轻学者一时心血来潮而发起的公益活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有着严格制度,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运行管理方式,准备长期发展进行的一项公益事业。


立人乡村图书馆的总部设在北京,总部设理事会,负责乡村图书馆计划的战略制定和咨询。有执行理事五名,负责乡村图书馆的各项计划和战略的执行。在各分馆都成立一个由本地主要捐资者和乡村教师代表、乡绅代表组成的理事会,让他们充分参与图书馆的建设,激活本地资源用于图书馆的长期发展。立人乡村图书馆总部负责宏观上的资源调配和管理工作,每一个分馆独立运作,有专职义工负责分馆的图书管理、财物报表等相关事宜。


立人乡村图书馆分馆大多选址在乡村的中小学校附近,甚至是在学校里,但立人乡村图书馆坚持独立管理,并不依附于任何政府、企业、机构。这使得其公益理念得以贯彻实施,不至于在运行中发生偏颇。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社会公益组织的活动范围逐渐扩大,许多NGO组织开始将主阵地转移到网络平台,通过互联网宣传组织的公益理念,号召网民进行捐赠。立人乡村图书馆也同样凭借网络平台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网络系统。立人乡村图书馆通过网络将捐助人捐助的图书、资金公布在网络之上,将自身的财物开支也公布于众,接受网民的监督,使捐赠的透明度大大增加,很好的保护了自己的公信力。


立人乡村图书馆是一个纯粹的民间公益组织,既没有在工商注册,也没有在民政注册。因此立人乡村图书馆在地方提供的任何活动都免费,包括图书的借阅、讲座,这一方面更好的方便了乡村中小学生的阅读,可同时也为立人乡村图书馆带来了资金上的压力。


三、在路上,我们携手共进——对立人乡村图书馆运行的几点建议。


在实地考察立人乡村图书馆第二分馆张国栋图书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图书馆给当地中小学生带来了大量阅读的机会,书籍中所承载的知识和思想,在孩子们年轻的生命中亮起一道开智慧的闪电,在孩子们年轻的探索中擎起一座灯塔,照亮方向,给孩子们以前行的慰藉和力量。 可同时也存在着诸如图书损毁率较高、当地农民持怀疑态度的种种问题。


(一)注册公益社团,取得法人资格


在考察过程中,始终有一个疑问困惑着我们。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的公益组织没有去注册?


经过交流,我们得知,依照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成为正式登记的社会公益组织需要有一个较为严格的门槛。注册一个地方协会要至少3万元以上资金,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是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以及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固定住所的要求等等。最困难的是需要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于草根NGO的特殊性,很难找到愿意为其承担监管责任的业务主管单位。而且,这类草根NGO为保持其行动理念不被限制或改变,本身也不愿意为自己寻找一个业务主管单位。就比如立人乡村图书馆就是出于这样一种担心,一直没能够正式注册为社会团体。


虽然很多地方政府对这种有社会积极作用的草根NGO采取“三不”政策,即“不承认、不甘于、不取缔”,但是这种游离于法律制度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展状态毕竟是不健康的,也阻碍着草根NGO的发展与壮大。比如立人乡村图书馆因为其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法很好的得到官方媒体的宣传,其活动影响力就很有局限性。而且在其募捐财物时,也有违法的嫌疑。


(二)加强宣传,主动推广公益项目


目前,许多草根NGO的宣传途径主要是通过自建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宣传,虽然宣传范围也较为广泛,但毕竟是属于一种自我宣传行为,其可靠性和公信力还是不足以使大众信服。因此,作为一个需要公众支持的草根NGO就需要加强和主流媒体的合作,主动推广自己的公益理念、公益项目。尤其是在大学生和退休老年人这两个作为公益事业的主要参与群体中,扩大自身的宣传,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公益事业中去,并可以接受主流媒体的监督,增强自身运转的透明度,增强自身组织的公信力。


(三)增设科技实用型书籍专柜,全方位改革乡村文化氛围


立人乡村图书馆着眼于青少年教育的改良,并期望通过少年人来影响当地的成年人。通过我们在当地的考察发现,这一目标有所影响,但效果并不明显,许多孩子的父母很支持孩子多去图书馆看书,但自己本身却并不会到图书馆借阅书籍,因为并没有适合他们的图书。


考虑到乡村本身的情况,立人乡村图书馆可以在馆内设一个专柜,专门摆放适宜当地成年人看的养殖、创业类的实用型书籍,并且组织专场培训等,这样既可以帮助当地群众致富,也可以鼓励成年人多去图书馆,从而影响少年人,以达到人人都进图书馆的乡村阅读氛围。


当成年人被科技实用型书籍专柜吸引之后,乡村的闲散人员会减少,赌博流窜现象会减少,对整个乡村的精神文明氛围起到了一定的净化作用,从而为青少年打造一个更为良好的成长环境。而且从成年人影响极具塑造性的少年人,效果应该会更加良好。而且通过科技实用型书籍专柜的设立,可以促进当地农民经济水平的增长,能够得到更多的当地力量的支持和帮助,使整个公益事业更迅速良好的发展。


(四)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化运转


每一个草根NGO组织都会在发展中遇到瓶颈阶段,使得自身的公益事业停滞不前,甚至直接导致组织自身的解散。如何保证自身运转规范,避免瓶颈阶段出现,将是立人乡村图书馆要完善的另一个方面。


现阶段,立人乡村图书馆运转情况较为良好,整个制度体系也较为完善。但同样其潜在的弊端也会制约着其长远的发展。


通过考察立人乡村图书馆第二分馆张国栋图书馆,我们了解到张国栋图书馆共有专职义工两人,负责图书馆的图书管理、财务报表等各项工作,资源管理、财务报表由同一人负责也是立人乡村图书馆专职义工不足的一种无奈之举,但立人乡村图书馆要想长期发展,必须解决这一问题,将人力资源、图书资源、财务管理等分开专人管理。同时规范与专职义工签约,确保不会出现义工坚持不下去,直接走人,影响整个图书馆的运转。自身也要有一个长久、稳定的章程,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增强组织运行中的法律意识,以防止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制约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NGO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众多的草根NGO组织的建立,必然每一个组织都有自己的社会资源和自己擅长的领域。如何优化这些社会资源,使公益组织间互通有无,发挥出社会力量的最大能量,促进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又是一个摆在所有草根NGO组织面前的一道难题。


不过好在,由心平基金会发起召开的第一届乡村图书馆建设及阅读推广研讨会已经发现关注并正在解决这一问题,希望研讨会能够真正加强NGO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发展我国公益事业。


当然,立人乡村图书馆运行中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去关注,譬如说专职义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如何降低图书馆图书损毁率,如何构建青年志愿者交流基地,如何培养一名优秀的有专业技能的、能够长期从事公益事业的义工,这些都是摆放在我国众多草根NGO面前的难题,也是立人乡村图书馆所面对的或即将要面对的难题。


立人乡村图书馆是一个才刚刚起步,发展了不足三年的草根NGO,有着我国大部分草根NGO所面对的难题,没有法人身份、缺少资金、缺少义工等等。只有公益组织自身不断完善,加上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相信立人图书馆这样的草根NGO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张雷;我国网络草根NGO发展现状与管理论析;政治学研究;2009年4期


[2]鲍红;非营利组织研讨乡村阅读推广;中国民营书业;2010年5期


[3]http://www.njyjjy.net/oblog/u/1599/archives/2010/5524.html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48
NGO十大创新项目展示:教育寄宿家庭项目http://gongyi.sina.com.cn  2012年11月23日  新浪公益

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 罗玄
  主持人:感谢卢总为我们分享的霍尼韦尔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如果每一个跨国企业,包括中国和国际的企业,都能够在自己所在的社区,把家园建设好,我相信美丽中国这句口号将不再遥远。
  今天上午是十大NGO组织的项目介绍,还有一个项目由于时间关系没有介绍到,下面我们邀请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代表介绍一下教育寄宿家庭项目。
  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大家好,我是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的罗玄。我不能说是介绍,只能给大家分享一个在我们基金会每天都在发生的故事。
  北京春苗儿童救助基金会是2010年正式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的,我们主要有三个项目,助医项目,孤儿项目和社工项目。孤儿项目是我下面要跟大家分享了,孤儿项目里的一个项目叫教育寄宿家庭,受助对象是贫困地区福利院的智力正常、肢体残疾的儿童。我们做的方法很简单,我们给这些孩子建一个家,我们给他找一个住所,然后找一个真实的夫妇,在这个家里有4到6名孩子,让他们组成一个家庭,跟我们大家一样,每天生活。
  这些照片(现场PPT展示)大家能看得到,这是这些孩子和父母每天在家里正常的社区,他们可以在社区里跟别的孩子一样去玩耍。第一张图片是7年的一个家庭的妇女跟他的小女儿。同时我们在这个家庭里还要给这些孩子提供教育,我们主要是进行教育和康复。这两张照片是我们的孩子在学校里上课的情景,第一张图片是一条鱼,那天我们的主题课就是告诉大家什么是鱼,鱼从哪里来。因为我们的孩子都是有一些身体上残疾的,所以我们在给他进行正常教育的同时,我们还要对他进行康复。第一张图片是属于一种沙盘类的心理康复,下面是识字,最左边的那种,因为这个孩子的腿部肌肉无力,所以他需要采取这样的方式来给他进行腿部的康复。
  这六张图片是孩子们在学校里学习的情况,除了在学校里的学习以外,我们非常注重孩子的实践。我们之前有一张图片大家应该还记得,就是告诉大家什么是鱼,第二天我们就组织所有的孩子去一个地方钓鱼,让他们自己体会鱼是怎么样生活的。
  我们最想传达给这些孩子的就是平等,因为我们有6个家庭,28个孩子,有小孩,有大孩,有一些孩子已经达到了上普通学校的年纪,所以我们会联系一些私立小学,给他们进行正常的普通教育。在学校里,他们能像正常孩子一样,感觉到这种上学的快乐。我们还会经常组织一些国内和国外的志愿者,去家里,跟他们成为朋友,只有这样,未来他们从这个家庭里走出去,走向社会的时候,才能真正做到健康。
  这是我们经常会组织一些企业的员工,和企业的志愿者,去我们的家庭里给孩子进行交流的活动。
  谢谢。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49
中国教育NGO现状扫描
2009年11月27日





  梁晓燕(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秘书长):
  我们做了什么(说在前面的话)
  各位来宾、各位教育公益组织的同仁们,各位新老朋友们好,今天这个活动是由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和二十一世纪研究院共同合作,希望提供对中国教育类的公益组织的基本现状的了解。
  在此之前,我们做了不少基础性的工作。
  第一,命名。大家知道,教育类的社会组织非常广泛,介入的角度很多,显出一个很庞杂的局面。因此怎么去界定,其实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原来叫NGO、也叫NPO,也叫社会公益组织,有不同的叫法,其实指的是同一个主体,我们经过讨论希望把它给一个相对明确、大家都能接受、社会的理解也比较充分的这样一个命名。就是:教育类公益组织。
  第二,信息搜集。首先,我们自己本身就在教育公益组织工作领域中,经过长期工作积累下来有一些名录;其次,我们向所有我们了解的公益组织出去过征询函,征询教育合作伙伴中还有一些什么样的公益组织; 另外,我们在互联网上进行了搜索,还向相关的部门和传媒,比如《公益时报》,我们也进行了一些合作;很抱歉的是,现在在我们的会议指南里面的这个名录,只是最初步的稿子,它没有包括两部分,一是遍布在全国的爱心志愿者,很大部分没有被包括进来,二是庞大的做特殊教育的公益组织,特殊教育是针对特定的人群,他们在研究他们工作的领域和问题的时候,会与其他公益组织有一定差别,在这个名录里面我们也没有包括。希望在进一步完善的时候能把他们包括进来。
  教育类公益组织大体情况
  下面,我想简单介绍一下教育类公益组织发展的时间线索。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前、中期,主要是中期开始,有零星的个人和同伴开始了最初的实践;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后期,多个国际发展组织和基金会在扶贫、社区发展、儿童保护等方面涉足教育支持,也有个别的是专门做教育支持。这些为后来的中国的教育公益组织带来了重要的理念、工作方法和主要工作经费的支持。这些探索、这些国际的发展组织和基金会在这个领域中的开拓功不可没。
  九十年代中后期,随着希望工程的传播效应,把公众的眼光引向了农村、贫困地区。这 一时期有第一批教育类公益组织的出现;2000年左右,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网络上的支教平台逐渐形成,最早的网络支教平台在2001年左右出现;2003年以后,就有一批相对成形的教育类公益组织出现,并且成形;2004年中,非公募基金会出现;其后几年,中国教育公益事业的格局在发生着一些变化。2007年以后,随着国家教育政策和大环境的变化,教育公益组织的工作方向和工作手法,以及很多的思考都在相应的调整之中。
  教育类公益组织大致分成六大类,这六大类组织是:第一,公众倡导和政策影响的组织;第二,多元教育资源开发和提供是一类;第三,教育专业发展与技术支持是一类;第四,支教助学的志愿者组织,这里面又分两类,一类是地域性的在本地区做支持,有的在周边地区的农村支持,另外一个是跨地域的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组织;第五个是各类公益学校;第六是社会化学习组织,社区发展、生计改善、继续教育、特殊教育这些领域跟教育类公益组织有相关性和相容性。
  教育类公益组织现状扫描
  接下来我把这六大类工作的界定和工作现状做简单说明。
  第一,公共政策和政策影响类的组织。它的工作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关注教育政策和公众话题,扩大媒体传播,推动公众参与;二是以调查研究传播带动行动,致力于改善教育的宏观环境。
  这类组织刚刚萌芽,近三四年间才刚刚出现,能力相当不足。但这类组织潜在需求巨大,因为中国的教育处在一个呼唤变革的时代,需要很多政策支持、公众倡导、社会参与,公益组织能够起到很大作用。这类组织很重要的薄弱点是独立调研和发布尤其显得不足,影响它发声的质量和呈现的民意基础,需要更多的发展它的专业。这类组织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高,但现在来源不畅,这也是现在这些组织发展的很重要的一个瓶颈。
  第二类,教育类公益组织中最大的一个群体,叫开发和提供多元教育资源。它的方向是关注和实践教育的多元价值,从不同的知识、学科、关怀,从不同的背景出发,提供多元的教育资源。比如,已有的公益组织中,关注内容有:传统经典文化传承;乡土文化与地方性知识、社会意识与公民精神、艺术欣赏与体验,开发教育的艺术价值;人格养成与心理健康;阅读与自主学习;还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近期已经出现:经济自立、生活自立的常识、科学兴趣与尝试;生命教育与性别意识。
  这类组织相对不少,但都在各自分散地做各自的事情,各自为阵,互相之间联络、借鉴、合作都显得不够,缺少拳头产品和较为广泛的认同,都在坚持自己非常细小的一个方向,在寻求更广泛的支持方面都有困难。在正规教育体系内相当的边缘化,很难成为我们的教育主流,而且对教育品质的提升现在影响有限。接触这些教育的孩子,这类教育对他们的影响来,无论从质量还是数量来说,都太少。
  第三,教育专业发展与技术支持。进入到学校教育的主题过程,致力于教师培训、新技术应用、教学改善、管理提升等等,为这样的工作进行支持。内容有关于校长和管理者的培训,有教师的培训,有教师激励与心理帮助,有远程培训、有学校、家长互动。做这些的组织现在不多。但现在教育的大背景,从原来教育短缺向追求教育品质的方向改变的时候,对这一类组织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且未来的空间相信也会越来越大。
  这类组织的现状:出现的时间不太长,也就最近几年,工作内容和思路还是比较单一;第二,专业资源的社会性汇聚和使用能力有限,如何去整合专业机构资源,找到可以使用的力量,进行汇聚和有效利用,需要这些组织具有协调、组合和集纳的能力,它们在这一块能力还是有限;第三是专业人员进入困难,团队组合能力不足,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技术发展,需要的不仅仅是热心、理念,更需要很多实际的教育手段,这方面对于专业人员的进入是比较困难的;第四,工作成效难以评估,现在有一定的成效,但要获得社会性的认同,还欠缺强有力的专业性评估的东西。
  第四,支教助学的志愿者组织,这个群体非常庞大,也是中国公益组织发展中的一个大亮点。有两个类型,一是以实体性网络或公民结社形成的地域性志愿者团体,他们或在支持城市中的流动儿童教育,有的在支持周边的贫困农村学校的教育,这是实体性的;另一种是以互联网为工作平台的支持性的工作组织。这两类志愿者组织都是以资金、物资的资助、短期支教、家庭访问、基层调研为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内容五花八门,甚至和多元教育资源有重合。
  这类组织的特点是,为全民投入教育支持创造了一些渠道和平台。广泛动员社会的爱心资源,为学校的贫困学生和教师提供物质化和精神的多样援助。现在已经逐渐往教育品质的改善方向转,我们的城市教育也面临着巨大的品质改善的需求。
  它的现状是,有相当的动员能力,志愿者的参与度是很高的。但有个问题,在爱心层面支教和在教育层面支教是不同的工作理念,这一点值得注意,并且要在工作中去反思。所谓支教,怎么才能做到真正的支持教育,而不是在支持贫困?现在的支教组织,工作随意性比较大,比较难深入,可持续性是比较大的挑战。依赖志愿者义务风险的工作模式难以长久维持,较为稳定的工作团队是发展的瓶颈。
  第五,各类公益学校,是以公益组织为办学主体,以社会慈善公益资金为主要来源,以贫困、弱势儿童为教育对象的学校。这种学校有各种不同类型,比如普通高中现在也有,职业中学现在逐渐在出现,总体来说这类学校非常少,数量不多,经验不足,但是社会需求巨大,亟待发展。除了在济弱助困方面的价值之外,教育改革的探索方面,他们有着相当大的空间和潜力。举办公益学校的人相对来说都是具有教育理想的人,这些人一旦获得一个教育平台,会更多的在教育本身下工夫,因此,会给那些受助儿童带来更好的教育、更优质的教育。
  它面临的挑战是:学校的性质,说是公益学校会被质疑,因为公益性质、管理方式、资源汲取方式、社会参与方式都还处于摸索阶段; 制度建设,学校是一个办学主体,如果要稳定持续的发展就需要良好的制度建设,有一些学校因为制度建设不成功,现在也面临着很多困境;还有,师资力量的补充来源不畅,是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瓶颈。
  第六,社会化学习类组织。社会化学习是新兴的教育发展趋势,也是未来教育变革的亮点,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教育技术的进步,这方面的公益组织会出现,也会活跃起来。虽然数量很少,但是已经出现了。例如社会化科学实验言,科学松鼠会,达尔问求知社、学会做家长、品书社等等很多。
  它的现状,第一是数量很少,第二成效现在还看不清楚。但是在年轻人,尤其在城市白领阶层中有了一定的拥簇。一方面是有共同兴趣和关怀的小众聚集,一方面是极易传播的扩大效应。
  第七,非公募基金会的异军突起。非公墓基金会有一些有利的条件:合法性相对完备。要知道,困扰着中国公益组织发展的一个重大障碍就是合法性障碍。非公募基金会在这个方面相对在公益组织中是最好的;有相对充裕的资金;有相对较高的社会位势。这些特点给了它异军突起的条件。
  但其中最大的一个问题是非公募基金会和教育类公益组织和其他各类公益组织之间的关系,如何成为大量的公益组织培育的土壤,非公募基金会不仅是要去种树、长大,重要的是培育土壤,这可能是中国公益基金面临的特有的问题。
  结语
  和社会期待相比,教育类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质量都远不如人意。在搜寻过程中我们发现,教育类社会组织比我们原来印象中的要少得多。教育类公益组织的需求很大,活动空间也在日益拓展,创新点亟待挖掘和实现,无论什么方法去实践,教育理想永远是公益组织创建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今天,我们是怀有一群教育理想的人,我们走到一起,共同研讨我们自身的发展和由我们所参与的推动这个社会发展的路径。希望今天下午和明天我们能够有更加充分的分享。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49
张莉莉(北京师范大学多元文化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教育NGO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使命与作用
  尊敬的各位嘉宾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参加本次会议,因为会议让我们感受到了NGO在教育变革中所能发挥的积极的作用。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应对变化,我觉得特别好。因为中国现在正处在一个社会经济急速转型的过程中,很多社会问题因此产生。首先,尽管我们对孩子的学业发展有了比较清晰的目标,但是对于他们个性与品德发展仍然有所担忧。另外,受到全球化与市场化的冲击,我国的贫富分化问题日益严峻,弱势人群不仅在生计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他们在子女教育上也面对许多特殊的困难。正是因为看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过程和结果中所存在的民族、城乡、性别等方面的差异,教育NGO才积极的投身到这其中,并为教育的改革和创新贡献了一点儿微薄的力量。
  在参与“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的教育公平培训时,我们曾就教育公平问题表达了以下的观点:我们认为教育公平首先是一项基本的儿童权利;同时,教育公平还意味着每一个儿童都能够在学校里接受到有质量、并且适合他们自身的教育;最后,教育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促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是提供有质量的教育,而有质量的教育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作用,就是可以促进更加广泛的公民权利的实现。有质量的教育可以提高儿童在社区以及社会层面上的参与。它也是保护儿童、培养儿童生存技能一个关键手段。对于教育工作者而言,促进教育公平意味着要知觉儿童的差异性,对处境不利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关照。有质量的教育要考虑到儿童发展的年龄、生活背景的多样性。教育儿童的方法也要适合他自身的个性特点,适合他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因此,教育公平不是平均和平等,而是要针对差异采取特别的措施来实现一种教育的补偿和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爱生学校标准的开发与实施项目中,我们承担了全纳与平等维度的开发。那么怎样落实全纳与平等呢?我们提出了四条具体的标准:
  第一,学校应该主动积极的为适龄儿童提供入学机会,并创造平等的教育条件。特别要创造女童、贫困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创造条件。应该帮助他们解决他们入学中的困难。
  第二,无论学生背景和能力如何,都能够在教育教学中获得平等的对待,以获得未来发展中所必须的基本的知识、技能。这里强调的是一种尊重和生活技能导向的教育。
  第三,尊重和理解学生在文化、语言、家庭、经验等方面的多样性,建立包从容、友善、平等、尊重的校园文化。
  第四,倡导公平,学校应该提供无性别歧视的教学环境。
  总体来看,全纳与平等倡导尊重、平等的教育教学理念。因此,对女童、少数民族、残疾、贫困,以及流动和留守儿童给予特殊的关注,应该是教育公平所应坚守的基本理念。
  我所在的北京师范大学多元文化教育中心成立于2003年,其宗旨是:以民族、性别、城乡、贫困为主要议题,关注不同性别、地域、民族文化处境下儿童教育权利的实现,促进教育公平。下面透过我们所做的一些项目,看到教育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所能发挥的作用。
  我们曾经给乐施会拍了全球化背景下的教育公平短片,其中涉及语言与文化适切性、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性别视角下的学校生活、社会分层与教育、以及校园暴力和艾滋病教育问题。以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为例,在课堂环境中,一些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有一些什么样的表现,老师和他们是如何互动的。当我们把这样的短片在培训中放给老师们的时候,老师很能够体会:原来我们个人都能够在教育公平中做一点事情。
  我们还做过贫困地区适龄青少年生存与适应能力培训。赋权于弱势群体是我们的教育理念,那么我们如何体现赋权的价值呢?总体来说,我们带给这些儿童的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信心、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规划与应对意识。目前我们正在针对青年女性农民工进行生活技能培训教材的开发。
  在郑新蓉老师的主持和领导下,我们还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西部地区教师体系的建设”项目中,为农村教师开发了系列教材,其中包括怎么样了解你的学生,课堂管理技术以及教师的经验与智慧等自学和培训教材。并且开发了导师制项目,关注怎么通过基层导师队伍的建设给农村教师提供一些直接的帮助,特别是就怎么样诊断教育教学问题,怎么样来改进教学,提出一些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另外,导师对教师的心理支持也是其中的重点内容。
  我们还开展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多元文化教育项目。其实大家到少数民族地区以后,常常会非常感动,我们会发现民间文化的美及其价值。每个民族有它特别灿烂的独特的历史和文化,我们教育如何来传承,并且来推广这样一些民族文化,我觉得教育工作者应该在其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我们还在中英西南教育项目中参与了女性领导力的培训工作。在西部偏远农村,女校长特别少,我们想通过对教育局领导、以及通过对骨干女教师的培训与行动研究促进一些变化。
  我们也开展过大学生自愿者培训、以及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实施的干预项目等,虽然工作很辛苦,但是感觉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所以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深深感觉到我们的相关机构应该加强探索与合作,特别是你们宝贵的经验我们也想要分享。
  本次大会恰好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便于大家促进项目经验与成果的学习、转化与推广。我们渴望加强与其他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为当前的教育改革事业添砖加瓦。
  最后,预祝这次会议圆满成功!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50
南方周末专稿:中国NGO在2005年的九种表现
2005年12月30日 南方周末
 改革开放以来公共需求不断增长,但传统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并未与时俱进,以致不堪重负。当下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正在于公共产品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公共需求。
  要改革传统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仅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使其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而且尤其要打破政府包办公共产品供给的格局。改革开放以来私人产品供给的巨大增长,主要就得益于突破国家垄断,走上了市场化竞争的正轨。公共产品供给的紧缺同样导源于供给主体的单一。公共服务领域对社会开放因此是题中应有之义。
  NGO,或称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或称第三部门,于此而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以税收为主要依托,面向全体公民,均等地提供的基础性质的公共产品,比如安全,比如秩序,比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等。这是政府的主要使命。政府不应该直接去创造财富,而应该通过这些基础性质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环境。NGO的定位某种程度上跟政府有相似之处,NGO的职责同样不是创造财富,而是创造环境。同样是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区别在于,NGO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志愿性质的而不是法定性质的,是个性化的而不是普遍性质的,是竞争性的而不是排他性质的。在此意义上,可以说NGO是政府的温和的合作者。
  随着温饱问题的基本解决,人的发展越来越趋于个性化,对公共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个性化。当下公共需求的不断增长,尤其表现于个性化公共需求的不断增长。这种情况下,搞政府包办,依靠单一的行政力量应付复杂的公共需求,总不免力有不逮。必须群策群力,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尤其是社会组织的力量,为公民提供单一的行政力量难以甚至无法提供的某些特定的公共服务,使公共服务尽可能地覆盖所有领域,尽可能地满足所有正当需求,从而使公共服务更细腻、更丰满、更人性化,以众善之力成就公益伟业。
  如果说市场是第一次分配,主要侧重功利和效率;政府提供的基础性的公共产品属于第二次分配,主要侧重平等以补救市场失灵;那么社会力量提供的个性化、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则属于第三次分配,主要是填补第二次分配的死角,补救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失灵。只有这样环环相扣,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社会公正的最大化才有可能实现。
  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以人为本、社会公正愈来愈成为主导价值的同时,在政府转型提速的同时,决策者对NGO 的发展也予以了特别关注。去年年底,中国政府第一次表彰来自各地的540个民间组织。正如一些识者所指出的,民间组织受表彰连同此前民间组织的作用和发展目标被写入党的文件,可以说中国对民间组织已完成了一次观念创新。更重要的创新在于法制突破。去年3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使公益性非营利基金会具备了规范发展的法制框架。公益性非营利基金会是公益事业的核心,其规范发展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公益事业,中国NGO因此将获得可靠的奥援。
  最近的利好消息是,今年12月19日,国务院扶贫办、亚洲开发银行、江西省扶贫办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行政府与非政府组织(NGO)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项目启动仪式。随着该项目的正式启动,中国政府扶贫资源将首次向NGO开放,所有国内NGO都有机会通过竞标获得政府扶贫资金,去贫困地区实施扶贫项目。政府与NGO联手整合公共资源,使其发挥最大效能,以满足公众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这个态势无疑是既有利于政府,有利于NGO,更有利于社会的多赢态势,无疑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明显标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知名企业家自愿组织起来的NGO。主旨是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沙尘暴。
  协会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推进内部民主管理。领导班子严格按民主竞选和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重大决策一律循民主讨论和投票表决的程序确定。协会财务和项目一律公开,接受会员和公众监督。经过一年半的实践,民主已成为协会的内在文化,这在中国NGO中显得十分独特。
  中国绿色和平
  2004年11月,中国绿色和平公开谴责金光集团在云南圈地毁林,并于2005年3月和5月两度指控海南金光存在同样问题。他们呼吁,在事态还可挽救之前,应立即采取必要行动。
  绿色和平于1997年进入中国。披露湖北转基因大米非法入市;推动中国制定及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可再生能源法》,无不引人瞩目。
  自然之友
  “自然之友”创始人及会长梁从诫,刚入选首个由中国政府设立的环保人物大奖“200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这既是对梁从诫个人成就的肯定,也是对“自然之友”环保成就的肯定。
  作为中国最资深的环保NGO,“自然之友”不仅宝刀未老,而且在2005年度频频动作。主要因为“自然之友” 的推动,圆明园防渗工程听证会如期举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首次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听证,也是中国环保领域规模最大、程序最正式的一次听证,标志着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重大决策的起步。
  永济蒲州镇农民协会
  郑冰,山西省永济市蒲州镇寨子村人。当过小学教师,开过农资商店。从科技讲座和跳舞活动开始,这位37岁的女性把永济市寨子村农民组织起来,帮助农民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也帮助农民实现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由于当地政府的支持, 2004年6月7日,郑冰到民政局顺利注册了“永济市蒲州镇农民协会”,目前,农会会员已扩大到周边乡镇的35个村,有3800多名会员。
  农会主导的乡村建设成就斐然。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争相破土而出,发展势头很好,寨子村欣欣向荣,被众多考察者称作“希望的田野”。郑冰深受鼓舞,认为农民潜力很大,只要有人肯去挖掘,就可以做好自己的事情。她并宣称:要在10年内把寨子村建成中国第一村。
  天下溪教育研究所
  “年复一年,学生们从校门中走出来,有的回到土地,有的走向城市。学校教育给了这些乡村少年什么呢?
  也许每个从学校里走出来的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当国际鹤类基金会和天下溪教育研究所开始在草海、鄱阳湖、向海、扎龙、挠力河这五个保护区开始合作项目的时候,我们想让这些孩子的行囊中多一样东西:对家乡的记忆和理解。无论他们今后走向哪里,他们是有根的人。因此我们决定编一套乡土教材,把天空、大地、飞鸟、湖泊和人的故事写进去。”
  这是天下溪教育研究所编写的一本乡土教材的序《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开头的两段。这两段,其实也可以看作天下溪的自白。以乡土滋润人心,让爱在乡土中扎根,这应该是人本教育的起点,却恰恰是中国教育的空白点。天下溪正致力于填补这样的空白。
  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
  设在苏州的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或许是当下中国最重要也最具雄心的民间教育思想库。其在一份文件中就旗帜鲜明地声称:由民间力量参与制定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方案,并进行传播推广的意义在于:
  可以起到投石问路、吸引社会关注、激活相对停滞的教育改革的效果;
  民间研究力量与媒体互动,可对零星出现的、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的改革实践进行汇总、提炼和放大,发挥其标识作用。
  为此,2005年7月3日,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教育制度改革项目开题研讨会揭幕。该项目旨在从民间的立场,为中国的教育制度改革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心志之高,令人叹服。
  雅安爱心世界
  当“爱心”这样的词汇逐渐时尚逐渐异化而受到越来越多质疑时,SOLO等“小人物”却正以其细微的情感守护着这原本纯洁的词汇,默默还原爱的真实。
  SOLO是雅安党政网的一个网友。2004年7月31日,他与另外16位网友相聚,做出了一个非比寻常的举动:成立爱心世界,号召更多网友捐款,帮助优秀的贫困学生尤其是农村孤儿重返校园。
  就这样,他们踏上了漫漫爱心之旅。
  爱心世界的每笔捐款都要在网上公布,每位受助对象的情况和资助金额也要公开。但爱心成员的个人资料则是保密的。他们的原则是“三不”:不图名、不图利、不宣传个人。以至于媒体报道爱心世界时,对涉及的人物只能用化名。
  截至2005年12月,爱心成员已达数百人,捐款总额达人民币49144.34元,受助学生共计20余人。有记者今年秋与他们在雅安碰头,他们讨论的话题之一,是怎样把一个父母双亡的农村女童,送到南京某老教授家中寄养。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
  以捍卫女权而知名于世的红枫中心,其2005年最响亮的声音,围绕着以下两个主题展开:
  首先是反对家庭暴力。2005年3月8日,红枫中心开通了专门的反家暴热线。
  推动反性骚扰立法更是红枫有声有色的中心工作。红枫正筹备在诸多城市开展性骚扰专题问卷调查。分析结果将形成《反性骚扰法》立法建议书,提交全国妇联和全国人大有关部门。
  北京德赛思创咨询中心
  北京德赛思创咨询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政府体制和公共政策研究。其主办的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人大与议会网,是了解当下中国体制流变的重要窗口。
  德赛思创尤其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全国人大和部分地方人大合作,共同开发人大代表履职的具体程序,包括接待选民程序、走访选民程序等等。参与地方人大组织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并就具体方法进行指导。与地方人大合作,培训基层人大代表尤其是普通群众代表。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52
中国NGO(非营利组织)登记注册攻略

作者: 王世强|来自: NGO发展交流网







登记注册一直是困扰我国非营利组织(NPO)的难题。在法律意义上,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才是被官方承认的非营利组织(社会组织),目前约有44万个。但有人估算,我国至少有300万个NPO甚至更多。其原因在于,受双重管理体制的限制,相当多的NPO不能顺利登记,而是以工商登记、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等形式存在。在性质和功能上,它们同样服务于公共利益、利润不被分配,也被公认为是我国NPO的重要组织形式。

要建立一个NPO,是否应成立一个正式机构?面对各种注册形式,应该如何做出选择?在民政注册时可以采取什么策略?民政注册有哪几个具体步骤?这些都是NPO的创始人在组织创建过程中需要首先考虑的问题。
一、NPO各种注册形式的利弊比较

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会组织和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是我国NPO登记注册的两种主要形式。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NPO以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的形式存在。为了便于它们之间的比较,下面将这几种形式放在一起进行分析。

1、民政注册:管制严格,外界支持多

民政注册的NPO是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非和基金会,本文中的NPO主要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民政注册的优势

有利于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近几年,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地政府推进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都要求服务供应方是民政注册社会组织,并要求评估和年检等级达到一定标准。例如,北京对项目申报单位的要求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两年年检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更容易向基金会申请项目资助。多数公募基金会对机构的资质要求严格,要求必须是民政注册机构。有一些非公募基金会(如南都公益基金会5.12灾后重建项目)和境外基金会(如福特基金会“好邻居”项目)不严格要求是民政注册,但强调宗旨上的公益性,需要NPO来证明自身的非营利性。

有利于建立社会合法性。民政注册机构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正式形式,确立这一资格有利于社会认同其非营利身份,从而建立社会合法性和便于活动的开展。

有机会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民政注册的公益组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出台的《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和《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收入、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和会费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前我国各地已经开始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可以向政府申请一次,很多NPO已经获得免税资格。在营业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医院、诊所和学校等的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由于政策落实问题,很多NPO(尤其是民非)还没有享受到优惠,在税收上与企业并没有区别,还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但从长远来看,落实税收优惠只是时间问题,需要耐心等待。此外,水、电等实施价格双轨制的产品,对民政注册NPO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执行。

有利于接受社会捐赠。民政注册机构可以向财税部门申领捐赠票据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样可以有效地维护捐赠方的利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也包括民非)和基金会可以向政府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个人、企业对其的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各地每年都会认定一批机构,目前已经认定的公益机构多数是公募基金会和社会团体,民非还比较少。总体来看,我国民非和大部分社团依然无法领取免税发票。

有利于吸引志愿者加入。组织的公益属性更有利于吸引志愿者的全身心投入,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法定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与志愿者的志愿性、无偿性和公益性是一致的,双方在共同宗旨下有更多合作可能。

(2)民政注册的劣势

登记注册困难。在双重管理体制下,NPO需要找一个与其活动领域相关的政府机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在很多情况下,政府并不愿意承担这样的工作。如果NPO的活动涉及到了多个政府部门主管的领域或所谓的“敏感领域”,就更难以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可以说,目前的体制阻碍了NPO的登记注册。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已为申请民非身份奋斗了12年,2011年申请了58次都没有成功。加上登记程序繁琐,使很多公益机构望而却步。

与工商注册的比较,民政注册NPO(尤其是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日常管理及活动开展被主管机关监管,组织人事和重大活动时常会被干预,还要开展党建和参与政府活动。甚至有的政府部门将NPO当成附属机构,NPO被指派额外工作,这种情况十分牵扯精力,加重了组织负担。

对创始人的经济条件要求较高。在民政部登记的民非要有几十万元开办资金,如果跨市活动就得在省一级登记,在广东省一级登记至少要求30万开办资金,在北京市一级登记民非必须50万元开办资金,很多公益创业者很难筹集这么多资金。地方性的社会组织至少需要3万以上开办资金。开办资金相当于捐赠,机构注销时不能收回活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有的NPO创始人不清楚这一规定,在机构成立后才得知投入相当于捐赠。由于非营利属性,法律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不能分配利润,这会限制创始人的经济利益。这些都要求创始人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

(3)民政注册的几种类型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两种主要注册形式。二者有不同的性质,社会团体是人的集合,是公民之间的自由结社,实行会员制,组织结构比较松散。民非是向社会提供某种服务,组织结构具有实体性;在登记审批方面,社会团体的成立审批更加严格繁琐,严格遵循同一区域内业务领域相同或相似的组织不予批准、“一业一会”,并且比民非多了申请筹备环节,程序更复杂,民非(如培训学校)的登记要容易一些;在经费来源方面,社会团体可以发展会员、收取会费、开会费收据,民非不能收取会费,只能以捐赠形式;在机构设立方面,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非,民非不能举办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民非不能设立分支机构。

在民非中,按承担民事责任不同,其登记形式分为法人、合伙和个体三种形式。有的地方如北京只允许注册为法人一种形式,有些领域则要求必须注册为法人。比较而言,注册为法人后,将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有利于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体和合伙形式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注册资金方面,一般是个体性质的民非注册资金比合伙、法人性质的要少;在治理结构方面,法人形式的是理事会有决策权,合伙和个体是出资人决策;在财税方面,个体和合伙不能领购和开具税务发票,进行经济往来时比较麻烦。在实际的登记数量上,登记为法人的有大约一半,主要原因是某些类型的民非(如民办学校)只能登记为法人,登记为个体的将近一半,登记为合伙的非常少。综合考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民非最好登记为法人。

2、工商注册:优惠较少,双重身份问题

为数众多的NPO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而在理论上企业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这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一个独特现象。很多知名NPO都是工商注册的,如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北京慧灵智障人士服务机构。

(1)工商注册的优势

无须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只要满足资金、场地等基本要求就能登记。可通过中介公司代理,注册快捷。便于开展经营性活动和投资,有利于资产保值增值,扩大组织规模,一些自称为“社会企业”。与民政注册相比,受政府干预和约束小,独立性和自主性强。

(2)工商注册的劣势

由于不是法定的公益组织,不能享受税收和公共产品价格优惠。在企业身份下,捐赠要按规定申报纳税,按一定比例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建税等。因此,尽管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与普通企业税费标准相同,如操作不当则容易造成纳税违规。在2009年“公盟”事件中,“公盟”来自耶鲁大学法学院和另外一家公司110余万资助款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没有交纳5%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和教育费附加,同时也没有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对公盟的处罚中,罚款总额达到142万元。

在很多情况下,存在双重身份和双面体制问题。它们在法律身份上是企业,实质上是非营利组织。有的机构在企业章程中突出非营利性,同时向工商部门提交一份章程补充协议,明确规定限制利润分配、解散后资产归属等要求。但是,经常的情况是,有些机构有企业章程,还有一套内部适用的非营利组织章程。例如,农家女有两套章程,一个是注册时使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另一个是按NPO发展模式制定的,是实际执行的章程。前者虽然是名义上的,但却具有法律效力,后者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受法律保护。在双面体制下,它们在组织结构、决策体制和财务管理上,实行不同于企业的管理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与非营利会计制度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混乱。由于非营利章程并不受法律保护,存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的所有权界定不清的问题。在两种情况下,这一问题更加凸显:一是机构同时有工商和民政两块牌子,在场地、人员和业务上都是一体的;二是机构原为工商注册,在向民政注册转制过程中,资产归属没有明确规则。

很难申请到政府和基金会的资助。例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的身份是有限责任公司,因为没有身份,尽管具有做项目的能力,但根本申请不到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支持。为了获得资金,一些NPO开始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政府对这些机构不放心,不给予注册身份和购买服务。并且,2010年3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繁琐公证程序使工商注册NPO面临着境外捐赠资金断裂的危险。考虑到我国实际,现在部分资助方不完全排除工商注册机构的申请,但要求它们提供能证明公益性、非营利性的材料。将来,随着民政注册的逐步放开,基金会的资助对象可能只针对民政注册NPO。

无法向政府申领捐赠发票和申请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能开具免税发票,社会捐赠也会质疑机构的企业身份,不利于募捐和资金筹集;企业身份影响公众认同它们的公益目的,影响组织公信力,不利于志愿者招募。

(3)工商注册的几种类型

工商注册的具体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这些类型都能被NPO采用,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

在法人资格方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单位,有限责任公司为法人单位。前三者的创办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的发起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在成本方面,个体工商户没有公章及财务章,不能在银行开立公司账户;成立有限公司的成本高一些,个体、合伙企业在申请时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有限公司要求最低3万元注册资本。个体工商户比较适合于服务型NPO,可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小,如番禺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在1998年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适合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服务类NPO。

在税收方面,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性商户,须缴纳营业税(一般为定额税)和个人所得税,虽缴税较少,但不够正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企业用户,税是查账征收。有限责任公司须缴纳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在资产方面,个体、合伙企业的发起人财产和组织财产无须严格区分,可以混同,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区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

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治相对完善,运营比较规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优势比较明显。在资金充足的条件下,为了规避风险和建立规范的治理结构,NPO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合适。

3、挂靠机构:获得合法性,缺乏独立性

采取挂靠机构形式的NPO,是指以基金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和内部团体形式存在的NPO,如“自然之友”在2010年前是挂靠在中国文化书院下的绿色文化分院,“壹基金”在2011年前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的李连杰壹基金计划。

(1)挂靠机构的优势

与民政注册相比,寻求可以挂靠的机构要容易一些。我国对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的审批一直没有放开,为获得公募资格,很多机构选择作为二级基金挂靠在公募基金会,这样也可以获得公募资格。作为二级机构,由于与一级单位的关系,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能在社会上公开活动。在税收、公共产品价格、捐赠税前扣除和政府购买等方面,可享受与一级单位相同的待遇。

(2)挂靠机构的劣势

无法人资格,活动领域须在一级单位章程的范围内。并且缺乏独立性,与一级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在人事和财务等方面接受其监管,尤其是资金拨付及使用需要上级审核,在程序上更加繁琐,降低机构运行效率。以壹基金为例,每进行一个项目,都要经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严格审批,层层限制,壹基金的基础性项目“每人每月一元钱”计划一直未能顺利展开。由于募集来的钱必须交由红会统一管理,2008年汶川地震后壹基金募集到的4000多万元全部交由红十字会支配,其中仅200万元由壹基金自己操作。

不能独立接受社会捐款,不能以机构名义开具票据,没有独立公章给具体项目实施带来麻烦。挂靠机构要向一级单位缴纳一定比例的财务管理费,例如崔永元公益基金要按照使用支出额向红基会缴纳10%的管理成本费。

除了有隶属关系的挂靠,还存在临时性的挂靠。有的工商注册或未注册NPO在申请政府购买或基金会项目资助时,为回避申请资质问题,作为一个子项目挂靠在有申请资质的NPO下,以它的名义去申请项目。这有些类似于市场招投标活动中的“挂靠”、“分包”和“转包”,如果管理不善,会被一些机构利用,将市场经济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带到公益领域中来,影响竞争的公平性。在这种关系中,一级单位要对挂靠项目负责,对财务进行监管。

4、草根团队:形式灵活,存在合法性问题

以草根团队形式存在的NPO,是指没有依法注册、以团队形式从事公益事业的NPO,绝大多数NPO是以这种形式存在。由于正式登记注册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办公场地和专职人员,不是所有创始团队都能满足这一条件,长期维持草根团队形式成为必然选择。现实中,任何正式登记的NPO都要从草根团队开始一点点慢慢积累和扩大规模,不可能一步就能达到登记注册要求,它们都要经历从非正式组织到正式组织的过程。因此,这一组织形式可能是所有NPO的初始形式。

(1)草根团队的优势

组织运行成本比较低。财务管理不必像正式组织那么复杂,团队负责人一般是兼职,没有专职人工作员,所有人员全部是志愿者,不用负担人员工资。没有办公场地,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络,运行成本很低。

草根团队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组成的,在决策、人员管理和组织架构等方面有较强的灵活性,效率比较高。组织解散也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可进可退。

(2)草根团队的劣势

存在合法性问题。《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非名义进行活动的,应予以取缔。这意味着以组织名义活动的NPO存在被取缔的风险。

活动开展受到限制。在没有法人资格的情况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合同。由于没有执照和公章,申请在公开场地开展义卖、演出等活动很难通过审批。如果发生经济风险,负责人可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难以维护自身权益。很多成熟的草根团队也有自己的字号和Logo,但没有注册就无法申请注册商标,在被人冒用名义或侵权的时候,不能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难以申请政府和基金会资助。在最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修改草案中,条例修改将规定“基金会不得资助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成立的组织,不得与其合作开展活动,不得吸收会员。”这意味着草根团队面临基金会“供血”中断。

对外筹款受到限制。由于不能在银行建立机构账户,通过个人账户管理资金,国内基金会的资助很少能把钱打到个人账户。与商业注册机构一样,无法申领捐赠票据和获得税前扣除资格,不利于接收社会捐款。最近,湖南、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募捐条例,都明确规定只有红十字会、慈善会、经许可的民政注册机构、非营利事业单位才有资格开展募捐,自然人和草根团队不能单独开展募捐活动。

内部管理容易出问题。这些组织不把自己看成是“用人单位”,而是松散的团体聚合,工作人员的身份十分模糊,说不清楚是志愿者还是专职人员,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当组织规模扩大招募专职人员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不利于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在长期没有正式合法身份的情况下,不利于提升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发起人更多是靠一腔热情和个人魅力吸引志愿者加入,容易因为发起人的各种问题造成团队夭折,人员流动性强,导致组织缺乏稳定性。

民政注册、工商注册、挂靠机构和草根团队这四种形式中,每一个都有利有弊。NPO应在明确自身定位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外部资源、发展战略和客观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选择合适的注册形式。

二、基金会具体形式的利弊比较

如果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也可以选择登记注册为基金会,包括公墓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两种类型。如果没有条件成立独立的实体机构,也可以作为基金会的二级基金。

1、公募基金会:有公募权,民间发起难

公募基金会是可以向公众募集资金,基金来源于不特定的社会捐赠者。公募资格对于保证基金会的资金供给可持续十分重要,而不必过分依赖于创始人(企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开办资金要求是800万,要低于对非公募基金会的要求。《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这也意味着可以留存近30%的收入。

但是,民间申请成为公募基金会非常困难,成立公募基金会必须具有官方背景,民间发起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只有2009年成立的上海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联劝)和李连杰发起的壹基金。壹基金在2011年成功注册为公募基金会,过程十分坎坷,而且还是在深圳登记的。由于公募基金会几乎都是由政府发起成立的,其在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理事会和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还要受制于业务主管单位,难以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2、非公募基金会:鼓励成立,资金门槛高

近几年,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主要有企业基金会、名人基金会和高校基金会。以个人或企业名义都可以申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为民间社会从事公益慈善打开了一扇窗口。相对于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要相对容易,目前省一级可以直接审批。如果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民政部可以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

但是,非公募基金会不能向公众募集资金,其基金来源于特定的个人或组织的捐赠,资金来源有一定的局限。非公募基金会如果要在民政部登记注册,要求最低有2000万开办资金,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但是据称实际的门槛最低要2亿。由于非公募基金会是由个人或企业出资人创办,相当多的非公募基金会没有形成独立的治理结构,与企业母体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对出资人有严重的依赖性。

《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两条标准要求非公募基金会的创始人要一直持续注资,或具备较强的筹资能力。如果筹资和基金增值不理想,会造成达不到公益事业支出比例、行政办公经费比例超标,这是不能通过民政部年检的。

3、二级基金:成立容易,缺乏独立性

由于民间成立公募基金会几乎不可能,而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又需要雄厚的资金实力,二级基金成为一种选择。为了拥有公募资格,一些慈善团体、慈善家或知名人士依托公募基金会成立了二级基金。当前,大型公募基金会如青基会、扶贫基金会等都有很多这样的二级基金挂靠。公募基金会的二级基金的成立门槛较低,一般只要200万就可以成立,也可以具备公募资格。

但是,二级基金作为挂靠机构,缺乏独立性。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重大活动等方面要受制于基金会,报批程序繁琐影响了机构的运转效率。

另外,还有一类是境外基金会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我国只允许境外基金会在国内设立代表机构,目前民政部只批准了不到20家,它们也需要寻找业务主管单位,这是十分艰难的。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不能在境内开展募捐,只能从境外拨款。除此之外,一部分采取工商注册的形式,例如巴迪基金会;还有一部分不经过任何注册,依靠境内的合法登记注册NPO来开展合法活动,例如美新路基金。



三、争取民政注册的策略

由于信息闭塞和经验缺乏等原因,很多NPO从业人员不清楚民政注册的路径,可以采取以下四个策略来争取民政注册。

1、关注登记政策动态

近年来,针对社会组织登记难的问题,民政部在2011年提出,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的以外,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领域的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由民政部门同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在地方层面上,深圳、合肥、广东、成都、北京、宁波和云南等地相继出台文件或表态,允许部分类别的社会组织不必再寻找业务主管单位,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广东几乎已经取消了双重管理体制,从2012年7月1日开始,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行政审批外,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经济类、科技类、体育类、文化类社会组织等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2002年以来,青岛、吉林、苏州、南京、济南和武汉等地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实施备案制,现在已经推广到全国大多数地区。

从近两年民政部和各地政策变化情况看,结合三大条例的修改动态,社会组织实施直接登记、降低登记门槛是必然的,未来将废除饱受诟病的双重管理体制。在即将出台利好政策的前夕,草根组织应更加关注政策动态。如果符合优惠政策,可主动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2、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

区域和层级不同,登记难度也不一样,NPO可以寻找容易登记的地方提交申请。

在区域方面,不同的地区松紧幅度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控制严格,有的地方比较宽松、主动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例如,民政部与深圳市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后,授权深圳开展基金会直接登记试点,使深圳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特区。一直苦于无法登记为公募基金会的壹基金正是了解了这一点,才能顺利在深圳登记。北京、广东和成都等地已出台直接登记的政策,西部一些省份为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登记政策比较宽松。2011年初宁夏提出要建设“黄河善谷”,出台优惠措施吸引公益慈善组织和项目落户宁夏,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因此,NPO如果在某地难以登记,可以尝试去相对容易的地方提交申请,再通过设立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办法开展活动,这被称为“曲线救国”。

在层级方面,如果NPO在市或区一级不能注册,可尝试在街道登记为社区社会组织。在登记条件上,社区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场地和人员等的门槛比较低,是目前政策支持的组织类型,更容易注册。为使活动范围不局限于一个社区,NPO可在多个街道申请登记,扩大区域范围。如果依然达不到注册条件,也可以申请备案,同样能合法开展活动。

3、得到政府认可与信任

在申请登记的时候,得到政府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的认可与信任十分重要。在双重管理体制下,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监管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方向、财务、人事和重大活动等,尤其在政治方面对其负责。NPO要争取政府部门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就要打消政府顾虑、取得信任。

有效开展活动。NPO要让政府知道,自己的团队是脚踏实地做工作的,做几个拿得出手的项目,让政府了解自己的工作成效。通过提供服务、扶贫济困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公共物品,能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与政府建立合作关系。在新型政社合作关系中,NPO与政府之间要相互理解和支持,可主动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替政府分忧解难,在促进社会整合、满足社会需求方面发挥互补作用。应与政府保持沟通关系,定期主动向政府报告团队工作情况,使政府放心。

积极宣传自己。NPO可以建立宣传网络,借助媒体渠道扩大影响,利用名人效应,邀请名人担任理事、题词和合影等,提高机构的社会合法性,有利于得到政府认可。

用感情打动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并不是铁石心肠,而是有感情的人。公益组织多是从事针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活动,其中有些活动如“希望工程”、“免费午餐”的“眼泪指数”是很高的。NPO可以对救助对象的紧迫需求进行描述,对政府官员发动感情攻势,使其意识到成立机构的必要性。

当然,也存在一种情况,由于机构有比较优秀的项目和社会影响,政府部门会主动找上门来&a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1 19:53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34
乔木:中国NGO的三重困境
来源: 乔木  


乔木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7月18日,在社会问题研究方面很有影响,一直以智库和NGO自居的"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被民政部门取缔查抄。NGO的话题和相关的注册、管理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

  NGO的全称是非政府组织,有时也称NPO,非盈利组织。从它的名称和活动来看,在中国存在三重困境。

  一、有政府的"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的非政府组织,前者如所有中字头的组织,像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尽管都以非政府组织定位、筹款、活动,但都有政府背景、行政级别,是有编制的事业单位。

  二、一个真正的非政府组织,如果开展活动时不淡化机构的性质,非政府经常被理解成反政府、非法组织,尽管它们其实是在帮政府。

  三、非政府组织如果宣称是非盈利组织,又会经常被误解为不是为了盈利,那一定是有政治目的。在功利主义盛行的中国,普遍信奉"无利不早起",哪有不为盈利的机构?除非别有用心。

  现实中情况更为复杂。因为许多非政府组织开展环保、劳工、维权救助、各种社会问题的研究和行动,不光问题"敏感",在筹款和活动中,往往又和个人、企业以及国外的同行、基金会等有合作联系,经常被另眼看待,甚至横加阻挠。

  中国一直是官本位的社会,官家、政府的机构和活动,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在传统社会中,商业行会、民间社团、各种宗教一直存在于乡土中国,只要不造反,官民两道,各自相安。

  后来依照苏联模式建立的新中国,在几乎所有的领域,都强化了党政的双重领导,具有高度化的行政色彩。比如企业会有党委书记,学校有行政级别,寺院的方丈主持也会享受某个政治待遇。在此情况下,民间组织难以合法化存在,要么销声匿迹,要么收编重组,统一纳入政府序列。但是民间的需求和松散的联系,始终存在,只是难以合法化。

  改革开放不仅是观念和经济上的巨大变化,也带来社会的多元发展。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历史悠久,全球化时代又迅猛扩张。在内部的需求和外来的影响下,中国的非政府组织也重新起步了。

  非政府组织第一次进入中国人的视野,是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世界第四次妇女大会,那是中国截至当时主办的最大规模的一次国际会议。作为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有世界非政府组织论坛,中国政府有意安排到京郊的怀柔进行。绝大多数中国人,第一次听说还有那么多没有政府背景的妇女、人权、宗教组织,甚至妓女都有自己的维权组织。

  从那以后,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方兴未艾地发展起来。但是在中国的法律和管理中,回避了"非政府组织"这样的字眼,而是用民间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来指代,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由其监督管理。同时又规定,所有的社团登记,必须要找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实行双重管理。

  这又出现了两重困境。第一,政府部门可以组建自己主管的社团,比如司法局可以成立律师协会。虽然号称非政府组织,但谁都知道它的政府背景。第二,真正的民间社团想注册成为合法的非政府组织,又难以找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说,没有政府部门愿意管理这些不在编制内的社团。

  好在以中国人的聪明,总有变通的办法。民间社团不能以"非企业单位"在民政局注册,但可以作为企业,在工商局注册。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号称NGO、智库、非盈利的民间机构,都走的这条路子。

  但又面临着两个困境:实际是非盈利的,经费也来自外界的资助,但由于是企业公司化的注册,要缴纳各种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这不光给这些机构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做的事当局如果不满意,也会经常以偷税、漏税等借口被处罚注销。当年"公盟"被取缔就是一例。同时,这些机构实际上开展的研究、调查、社会服务等业务,也会被民政部门以擅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理由,予以查处。传知行被取缔就是最新的例子。

  今年以来,有了一点变化。民政部规定,对社会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民间非盈利机构,可以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不需要挂靠政府部门,不需要注册资金,也不用纳税,这算是真正的非政府、非盈利组织。但是对于政治、法律、宗教类民间社团,仍需要挂靠政府部门。这类非政府组织很难成立,即使成立了,虽然号称非政府,但还是随时捏在政府"老大哥"的手里。至于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华不予登记。虽然它们也在明的暗的活动,就看气候变化和"老大哥"的心情了。

  本来小政府、大社会是发展趋势。但政府一看互联网和全球化的时代,社会发展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就想把什么事都管起来,但又管不住,只好一边承诺松绑,一边不断监控,选择性执法。

  中国的政府和民间,就是这么拧巴。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34
 博物馆里的童年  时间:7月28日(星期日)14:30—17:30
  地点: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帽儿胡同肆号“朴道草堂书店”
  问路电话:010-84036168
  本期主题:博物馆里的童年

  内容简介:
  古希腊人为什么如此重视竞技?梵高的《星夜》怎么看着那样震撼?冬天的紫禁城又是如何取暖?……
  面对小盆友们这些“刁钻”提问,家长、老师该如何作答?带他们到博物馆去吧,那里会有最好的答案。博物馆,沉淀着历史的气息,抵御时光的剥蚀,见证时代的变革,并收集着人类的记忆。
  一张泛黄的照片、一行蝇头小楷,一尊锈迹斑斑的青铜器,站在它们面前,可以让一颗幼小的心灵跨越时空距离,与古老的陈列、人物、故事邂逅,将对美与文明的热爱播种在心头最深处。
  童年不应只有电玩、游戏、特长培训班,还应有对美的感知和对历史的敬畏。博物馆之于儿童,是走进历史、发现艺术的宝库,是学校教育之外的重要补充。10年义务讲解,在义务讲解员张鹏的带领下,众多孩子周末在博物馆里徜徉。不知有多少孩子因此迷恋上博物馆,迷恋上历史文化。
  当我们谈论博物馆时,我们谈些什么?博物馆承载着何种教育功能?理想的博物馆能给童年带来哪些改变?
  本期沙龙,我们邀请到80后义务讲解员张鹏、史家胡同小学教师罗曦以及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宋向光,一同讨论博物馆教育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并有神秘的互动环节哦,欢迎您的参与!
  夏日明媚,请跟我们一起来找寻博物馆里的童年。

  主题演讲:
  张 鹏:和孩子一起走进博物馆
  罗 曦:博物馆,一本立体童书
  宋向光:博物馆里学什么?
  嘉宾简介:
  张 鹏:国企办公室主任,务此正业,亦务副业,终此一生以博物馆为爱好,并为此创立民间公益组织四月公益。2003年起游荡于国家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世界艺术馆,从事义务讲解10年,尤擅为孩子讲解,被小朋友们亲切地称为“朋朋哥哥”。
  罗 曦:史家胡同小学语文教师,2011年起自发组织学生周末走进博物馆,将博物馆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之中。
  宋向光: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北大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副馆长,主要研究领域是博物馆社会教育、博物馆陈列内容设计、博物馆学理论与方法等。
  主持人:
  吕  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项目官员
  联系人:
  张琳琳:21世纪教育沙龙执行人   jysl@21cedu.cn
  沙龙官方微博:@21世纪教育沙龙
  沙龙官方微信:21世纪教育沙龙   微信号:shalong2013   
  报名方式:
  报名链接:http://www.huodongxing.com/event/2186855456800
  1、点击【我要参加】按钮,填写报名表单。
  2、提交报名表后您将收到报名成功的短信及邮件,开启短信中的链接,另存至手机或者打印此二维码。
  3、参加活动时请出示您的二维码凭证或者短信。
  注意事项:
  1、本期沙龙主要针对家长和教师,若有报名的家长需带孩子来沙龙现场,我们希望是7岁以上的小朋友,谢谢您的配合。
  2、沙龙不提供茶水,请您自带饮用水。
  温馨提示:
  如果您对本期沙龙感兴趣却无法现场参加,可以报名参加21世纪教育沙龙在多贝网上的网络直播,在线互动。
  【网络直播链接】http://www.duobei.com/room/4867063254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35
如果你和我们一样对这个世界是怎样一点点变得更美好或者更糟糕始终充满好奇心;喜欢在有趣的氛围里探讨一些在办公室里讲就略显尴尬的话题;相信分享的价值和阅读的力量,欢迎参加,由创思客和鸿芷联合举办的——改变世界的读书会!  【How it Works】
  读书的题目会围绕 “改变世界” 这个大话题,相关话题领域包括社会创新、设计思维、有机革命等。
  聚会每两周举办一次,围绕一个话题进行一些有趣的阅读——读书、读图、读文章、读微博、读人……然后通过有趣的小活动进行分享。比如,第一期话题是设计思维,会为报名的大家准备一个 reading list,包括书单、杂志单、博客单、微博单等。阅读之后就可以带着吐槽心态来参加读书会。
  书单中的书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电子版。
  【第一期主题:设计改变一切】

  设计绝对不只是画好看的图,做好看的模型,设计最本源的精神是找到问题,并且做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它关系到乐观、行为方式以及无限的可能性。
  Suggested Reading List:
  《设计改变一切》 by 蒂姆·布朗
  《为人的设计》 by 亨利·德莱福斯
  《像设计师一样思考》 by 沃伦·贝格尔
  完整的书单可通过鸿芷或者创思客微信、微博,或者邮箱(hi@thinker360.com)报名,留下姓名、邮箱、联系方式获取。
  读书会时间:7月18号,星期四,晚上7点
  地点:鸿芷青年空间(朝阳首府5单元1810号,地铁六号线朝阳门站E口出)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38
行走世界大半生最终扎根中国的"疯狂"教授马丁

来源: 南都网   

时间:2013年7月17日



  马丁·罗素(MartinRussell,Ph.D.),生于1947年伦敦,先后毕业于伦敦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巴黎贾克乐寇国际戏剧学院和布鲁克林的莉莉蜡像馆,是哲学硕士、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戏剧研究博士。2007年怀着艺术梦来到中国广州,教学、创作。2012年底,娶了广州太太。

  10多个六七岁的孩子赤着脚,横七竖八围坐在地上,有的捶胸顿足地喊叫,有的张大嘴巴狂笑……昨日上午广州市少年宫的613课室里,一堂“奇怪”的戏剧表演课在这里进行。负责上课的,是马丁·罗素,一个上了年纪却仍然蹦蹦跳跳的英国人。

  马丁花费了大半生时间,游历世界44个国家和地区,曾在美国安定下来。直至花甲之年,当人人都想着他要退休的时候,他却选择再一次“出走”,目的地竟是中国广州。这个不知疲倦的老外,究竟想做什么?

  疯狂的胖子

  显而易见,马丁是学戏剧表演的。聊天时,他会做出各种夸张的表情,一会儿双手捂嘴、瞪圆了眼睛,一会儿高举右手、抖动着大肚腩。然而,无论你怎么观察都无法想象,面前的这个人已经年届66。

  其妻玉婷,一个23岁的广州女孩。3年前,他们俩在大学的校道上相遇,她向马丁老师亲切地打了声招呼。于是,奇妙的事情发生,两人变成忘年之交,并越来越亲密,然后相爱。2012年12月,他们注册结婚了。

  论活力,玉婷觉得比不上年长自己40多岁的丈夫。不久前,马丁在少年宫为孩子们彩排戏剧,跪伤膝盖。第二天觉得刺痛,但他不愿看医生。第三天,循例去酒吧跳舞,因为那里有一支他最喜欢的乐队。玉婷在下面打瞌睡,马丁依然跳得疯狂,直至动都动不了,才去了医院。

  “这几天,患处稍好一些,他又去看戏剧、看展览,去跳舞。像个年轻人一样”,玉婷笑着把丈夫形容为一个“疯狂的胖子”。

  为什么会这样?马丁也解释不清楚。他说,随着年龄的增长,小时候的好奇心会逐渐消失,有些人甚至在大学毕业时就觉得“够了”,从此可以天天坐在电视机前看肥皂剧了……“但,这不是我。生命真的太短暂,我总是把自己想象成17岁,然后不断对自己说JIAYOU (普通话“加油”)。”

  60岁来广州“追梦”

  课间,很多学生在与马丁的交流中会问及,“W hereareyoufrom (你来自哪里)?”马丁笑着回答,“I don’t know”。他说,大部分人都只有一个家乡,但他却一直在游历,中国已经是所到达的第44个国家。

  “在我的出生地———英国伦敦,我感觉自己像个局外人”,他形容。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是,马丁是犹太人,小时候当身边许多人每个星期都去做礼拜时,他也想跟着去,人们问他是不是基督徒,不是,就不能和大家一起。

  这是一种根植在马丁内心的痛苦感觉。“流浪”的种子,也许当时已经埋下。从伦敦到巴黎,从印度到俄罗斯、阿根廷……马丁读书、创作、表演、写剧本,最后停驻美国纽约。在当地,马丁制作并主持了一档著名的艺术和音乐节目,成绩卓越。

  30多年后,孩子们都已长大成家,马丁却觉得精神没有了寄托,从事的工作也不再那么有价值。“我想寻找一个真正令人兴奋、且能继续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

  2007年7月,60岁的马丁所乘坐的班机从纽约降落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当时,广州不过是他的落脚点。去上海和北京转了一圈后,他接受了中山大学和暨南大学抛出的绣球,回到广州,在这两所高校任教高级英语写作、英语口语和媒体研究。

  马丁说,他爱这座城市,胜于北京、上海。“我总是能在它身上发现新东西:很棒的地下B A N D、实验性戏剧发烧友、很有潜力的画家;它远离政治核心,有开放的政策和包容的环境;这里的人很真诚,特别是市场里大声叫嚷的阿姨,直爽豪放;粤语也很迷人,虽然我不会讲。”

  是义工,也是老总

  马丁的学生如此评价这位洋教授:“他上课没有教材”,“他会激发你主动去想、去动手”,“上他的课从来不会打瞌睡”……

  前两年,因年龄所限,马丁无法在广州高校继续任教,于是便筹划着开了一家艺术研究与发展公司,取名“好厉害”。

  马丁的计划是,在各种高校的美术展、服装展中,发掘有潜力的艺术家,为他们营造一个平台。在他的想象中,“整个团队犹如一块稻田。有人喜欢做音乐,有人喜欢写作,有人热爱戏剧,而我,就是那个负责养护的农夫……”

  在马丁侃侃而谈之时,太太玉婷笑着打断了他的话。“你必须清楚,‘好厉害’公司,至今仍没有盈利。公司虽然有10个成员,但大部分是志愿者”。

  没有太多人明白“好厉害”是干吗的。为此,马丁甚至尝试去做义工,以获得更高的知晓率。

  比如最近,省博“当我遇见你”世界儿童融合艺术展的开幕式,就是他义务导演的。他让一些特殊儿童,在观众面前坦承自己身体的缺憾,遭到部分家长的反对。然而,在马丁的坚持和开导之下,孩子们敞开了心扉。表演结束后,不少家长感谢马丁给孩子带来欢乐。

  他更因此获得了广州市少年宫的青睐,被聘请为暑期戏剧班的老师。

  马丁说,他更注重创作,而不是演绎。

  “我们曾想找一个小剧场或者教室作为表演中心,但场地的租金真是太贵了。最近相中了红专厂,但听说那里又要拆……”每当讨论到这些实际问题的时候,马丁会不自觉地摸摸玉婷的头,两人总是相视而笑。

  马丁说,玉婷是一个很神奇的女子。因为她,马丁甚至对广州产生家的依恋。“爱上玉婷,首先是因为她心地善良,懂得接受爱和回馈爱;第二是聪明,和我在思想上能碰撞出火花;第三是,她很坚强,当我感觉脆弱时,她能让我重获新生。”

  [对话]
  我来广州找自己

  南都:你不懂中文,却在广州生活了6年,怎么做到的?

  马丁:我认为,人与人的交流,语言只是很小一部分,60%来自表情和动作。更重要的,还是信任感。比如去市场买菜,我根本听不懂摊档的人在说什么。每次付钱,我就拿出大面额的纸币,50元、100元,让他们找零,随他们找多少。我极少遇到占便宜的。

  南都:你觉得中国的学生和西方学生有什么不一样?

  马丁:西方学生喜欢表达,对什么都愿意发表意见。但在中国,学生会对事物有更多理解,只是他们惧怕表达,甚至惧怕听见自己的声音。其实,我很想通过课程去鼓励他们,放松身心。

  南都:为什么选择中国,为什么选择广州?

  马丁:我去过44个国家,中国在世界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是希望,是未来。这里或许没有干净的空气和水,但却有干净的情感。如果幸运,我还有10年或者20年的生命,应该在这里待着,把我的知识储藏和经验,和这里的年轻人分享。……我在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同时,我也在找我自己。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39
俞立颖:放弃深造成为乡村教师

来源: 环球网公益    发布者:全球青年实践网络



时间:2013年6月13日




  俞立颖

  俞立颖是谁?
  大家先看看她的一段自我介绍:
  “我是08ITP的俞立颖,主修专业是社会学。“百无一用是书生”大概讲的就是我这种类型的人——没获得过专利也没拿过红点,巅峰时期也就拿了个竺可桢奖学金。却辜负了竺奖作为学霸集中营的美名,拿了个本科学位擅自跑出来工作了——工作也就算了,还跑来Teach For China美丽中国,在云南边境当了一名乡村教师。这人什么逻辑!!
  以上自我介绍说得好听一点的版本可以是这样的: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企业家,我关注NGO,关注社会企业,关注公益行业的发展。在本科期间主修社会学专业,辅修ITP,并且一直专注在非盈利组织的研究和实践,力图将社会理论、商业手段和大设计思维结合起来,推动社会创新与社会变革。加入TFC (Teach for China)来到云南,成为农村社区的一个部分,切实地了解BOP market。因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企业家应该为这个社会中只掌握了百分之二十资源而被忽略的百分之八十的人们服务。”
  是否认为:这是一个干脆爽朗,有主见,自信的女孩。
  第一次听说俞立颖是因为早前采访一位浙大**系学生邱懿武时,一旁的小师妹提醒笔者:“我想你会对他女友也感兴趣的,不妨也采访一下。”“真的吗?”内心对这个建议充满疑惑,为了满足好奇心,于是“厚脸皮”地请邱同学将其女友介绍给笔者。

  第一次见面,时间有点短,聊的不多,但印象深刻:竺可桢奖学金,TFC支教老师,社会学系学霸,创业,看问题很有深度。这就是第一次见面,她在笔者脑中留下的五个关键词。再阅读她的文章,与她深入交流,于笔者而言,是一次又一次的佩服。
  忠于内心
  她毕业于四川省绵阳市绵阳中学,毕业那一年,2008年,四川经历了大地震,绵阳市就在震源附近。对于有过死里逃生经历的人,其实都有一个共同的觉悟,那就是对生命意义的询问。虽然地震对自己的家庭没有带来过多的伤害,但经历过“5·12”大地震,她的内心开始不断地问自己:你想要的是什么?
  或许天意弄人,或许一切早有安排,向来成绩优秀的她高考失败,与自己梦寐以求的北大擦肩而过,最终不得不来到了浙大。有过失落,有过苦恼,有过怨恨,但她最终选择了面对事实,并且以最快速度去接受现实,以最佳的状态去迎接新的环境。
  “我想要什么”,内心在不断地拷问。浙大对于大一学生是按大类授课,即所有学生只有文理科之分,没有专业细分。刚从高中进入大学,和许多同学一样,俞立颖也在苦苦寻找属于自己想要的东西。她认为:在没有寻找到内心想要的答案之前,与其苦苦思考,苦苦哀求谁可以给自己指明方向,不如多实践多了解,不要给自己设置太多的限制。于是,行动力极强的她开始疯狂地“泡馆”,阅读各专业书籍,尽自己所能了解所有学科的基本情况,不为什么,只为在大二选专业那一刻,寻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专业。
  不设限地了解尝试,不给自己贴标签,是俞立颖寻找内心声音的“利器”。
  在大二选择专业时,成绩优秀的她出人意料地抛开热门的金融管理学科,投身到全校只有15人选择的社会学系。在他人眼里此乃疯狂之举,但于她,选择社会学是情理之中。在涉猎众多学科后,她感到,社会学给自己带来极大的思维冲击——对已有世界观价值观的怀疑和否定,对世界的新看法,对舆论的再思考——这正是她所寻找的,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能力——思考的能力。
  确实,学校可以培养千千万万有技术的人才,但却未必可以培养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俞立颖深知,自己内心需要的不是解决生存的技能,而是对问题的思考能力,她享受着社会学带来的怀疑、否定和“立新”。
  选择并没有想象中困难,只需扪心自问,这真的是你想要的么?如果想要,就请抓住。
  大一暑期,她随学校交流项目来到UCLA(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大一的她,大有“不知者无畏”的风范,竟然旁听大四课程。第一次旁听,有如听天书的挫败感,让她备受打击,整门课下来,她就像哑巴聋子一样,既听不懂也没有说一句话。怎么办?自己喜欢的就是社会学,自己想要的就是社会学给自己带来的思维训练,既然是内心的选择,就要全力以赴地去追求。第一节课的挫折激起俞立颖奋斗的勇气——6周,全英文,1500多页的论文——疯狂阅读。而正是这个看似冲动的决定,让她在大学后三年的专业学习中如鱼得水。也许你会说,她一定很聪明,所以可以做到。但,不聪明的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就做不到呢?不努力,不尝试,何以否定自我?
  闲着没事,创业去
  不设限,不给自己贴标签,这决定了俞立颖可以随心“肆意”地塑造自己。
  谁说学霸不可以去折腾?谁说学霸不可以做学术以外的事情?“你想要什么?”在做完大学里的第一个重要选择——专业选择后,深知自己不是一个安分之人,俞立颖开始寻找更为刺激冒险的事情。是的,单纯的学术不能满足自己对冒险和创新的追求;单纯的学术太过单薄,需要实践将它丰满。在大学,除了折腾社团,除了折腾学习,似乎就是在校创业了。
  时值杭州市政府大力鼓励大学生创业,同时整个大学生市场最热门的项目是男士服装。Ok,那就创业吧,就做男士服装,不为什么就为只想做点事情。
  是的,每一次决策,她似乎都不会太过纠结于决策结果所带来的效益,也许创业会失败,自己赔上了时间精力;也许创业会成功,自己成为了一个商人。但这些结果真的有那么重要么?人生本身就是在未知与已知之间往返,何必过于介意结果呢?单纯地忠于内心的声音,这大概就是最好的决策标准。
  说做就做。市场调研,场地物色,招募团队,制定PR计划,忙而不茫,不亦乐乎。2010年1月1日,当所有人都在迎接新年到来时,她与合伙人在浙江大学科技园东A302敲家具,布置办公室。也许时间已经把大部分创业过程中的细节抹杀得片甲不留,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所带来的快乐和充实却至今仍保留在其记忆的最深处。她说,11个人的团队,是自己亲手组建起来的,当时大家一起拉业务,做推广,各种会议讨论,但自己对这些已经很模糊,印象不深,唯一记得的就是当时那种“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满足和开心。
  但,请不要认为,因为你选择你喜欢做的事情,所以你喜欢的事情也会特别眷顾你。大学生创业本身就是试错的过程。也许你不相信这个由俞立颖亲手创办的公司,在运营情况较同校大学生服装企业有一定优势情况下,是由俞立颖自己亲手关上门的。在实践中,她发现学生创业大都是以兼职的方式参与,就连她自己也做不到退学全职创业,而这直接导致决策无法得到及时的执行,拖延拖延再拖延的习性,导致公司业务难以有质的飞跃。另外,对服装行业的不了解,在校市场需求有限,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决定了企业不能壮大成为大公司。更重要的是,身为学生,自己还不定性,在处理感情和利益方面,无法做到界线分明,以至于最后伤害了与朋友的情感。
  是的,不快乐,这一次创业,在经历了一年的折腾后,已经无法给俞立颖带来她想要的快乐。不快乐,自己也不可能将它作为自己未来事业来发展,那么就放下吧,纵使自己过去一年投入了百分百的时间精力。
  沉默的成本就让它远去,路在前方,应该向前看!
  从企业到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和企业不一样。社会企业强调企业对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社会企业更讲求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创业的失败,让俞立颖重新反思“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创业给自己带来了冒险的刺激,但是却没有给自己带来想要的价值感。迷途中的她在大三暑期偶然参加了社会实践,赴四川乐和家园公益组织做志愿者。作为亲历汶川大地震,又在学校修读社会学的她,对公益组织很早就有关注,然而对于公益组织的运营了解,却是在这一次实践中获得深刻的体会。她发现,公益组织所做的事情远比自己在校创办服装企业更加有意义,公益志愿服务中所带来的被需要的感觉,让自己获得了想要的价值感和存在感。
  是否可以在商业和公益之间寻找一个契合点,在满足自己喜欢冒险的需求下,又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社会学知识呢?时值大三的她正在修读浙大ITP创业班,在学习中,她了解到格莱珉银行的案例。这似乎就是她所想寻找的契合点,一个既可以创造商业价值,又可以为社会带来效益,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型社会组机构。
  内心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这也许就是自己想要的。
  选择真的没那么难
  毕业,何去何从?
  忠于内心,寻找所爱。
  成绩优异,出国绝对没有问题;实践经历丰富,就业绝对没有问题。那毕业后自己究竟要做什么?
  4月份前,她还认为,自己一定是申请出国修读发展研究专业的博士。她万万没有想到,4月的那个TFC讲座,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毕业决策。于她,也许改变的更是人生的节奏。
  是的,自从创业失败,参加过公益组织志愿实践后,内心的声音不断地告诉自己:我要做一个社会企业家,创建一个社会企业。忠于内心,她问自己:那么要建立这样的社会企业,自己又想在哪一个领域进行深入探索呢?自己对哪一个社会问题更加了解呢?如果要建立一个社会企业,自己目前最缺的是什么?在一系列的扪心自问中,她发现,出国深造可以让自己活得更响亮的头衔,但却未必可以给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要创立社会企业,她需要了解社会问题,而高校的学习给自己带来的更多是理论指导,而非对社会问题的发现和了解。TFC(http://www.tfchina.org/)为期两年的云南山区支教,既给予自己一个深入了解社会问题,又给予自己思考问题的空间时间,何乐而不为?
  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那就果断做决定吧,何必理会别人的观点呢?事实上,对于这位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却不出国不工作反而选择去支教的优秀学生,很多人叹息不已。然而每一次,她总会很自信地告诉大家:“这是我想要的,我从来不为这个选择而后悔过。”即使后来,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她离开了美丽中国团队。
  所有的非议无关紧要,选择并不难,抛开世俗的期望,扪心自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想明白了那就去争取;没想明白,那就去尝试。
  关于定位
  访谈的最后,依照惯例,笔者请俞立颖用三个词描述自己,她拒绝了。她说自己正处于一个清空归零的阶段,她在努力地忘记自己大学的事情,让自己从零开始。在笔者看来,如要用一个词描述俞立颖,“不设限”就是最好的词汇。
  不设限,不给自己贴标签,让自己有更多的尝试机会,更多的发展可能,这才是人生,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精彩!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40
杨锦麟:诚心做公益,绝不吹牛皮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发布者:黎宇琳 谢炜君



时间:2013年5月28日



  老杨正在筹建公益基金会,并推动“锦麟乡村读书计划”,他对自己团队说,脚踏实地很重要,有多少钱做多少事,做成一个是一个。
  说起杨锦麟,不少人的印象仍停留在凤凰卫视那个主持《有报天天读》、一口闽南普通话的“性感糟老头”,而事实上,杨锦麟早已不满足于固守一方小小的演播室。已近花甲之年的老杨展现出令人惊讶的“闯劲”,他走出了凤凰卫视那棵参天大树,组建了自己的传媒公司,并与腾讯合作进军新媒体。目前,他开始筹建“锦麟公益基金会”,正试图从更多维度上着力,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好。
  进入2010年之后,江湖上频频传来知名媒体人转身做公益的故事,比如邓飞发起“免费午餐”、王克勤推动“大爱清尘”,多名媒体人联合发起“大病医保”,如今,在华人世界家喻户晓的杨锦麟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从传播信息,到操办实事,这股风气颇有成为潮流之势。
  “邓飞,克勤他们做的公益太成功了,相比之下,我们微不足道。”谈起做公益,在荧屏上嬉笑怒骂的杨锦麟显得很谦逊。老杨说,他所发起的公益基金会,目前的主要项目是在乡村建立图书馆,并邀请文化名人与孩子们对话,“我没有那么多想法,只是想为孩子们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
  老杨的公益方法论是,脚踏实地,绝不吹牛皮,做成一个是一个。有意思的是,锦麟乡村读书计划的第一站,选在了福建西南的山区小县武平,那是杨锦麟40多年前当“知青”、上山下乡的地方。那一年,杨锦麟15岁,他在一列满载哭声与歌声的火车中离开城市,奔赴大山。
  大山里的读书声
  城里的初中生到远离家人的山里务农,初时还觉得有些新鲜,时间一长,日子自然不好过。少年杨锦麟就试过挑着一个跟自己差不多重的担子走了12里山路,人小力弱的他,每走500米就得停下来休息一次,“当时,休息了12次才把那个担子给挑回来。”
  远离了城市,远离了课堂,每天劳作,知青们很容易有种错觉:也许一辈子就在这大山里过了,但是,杨锦麟却依然保留着读书看报的习惯。那时的杨锦麟就已经爱上了读报,书籍报刊不多,他就把一份报纸反复地读,连天气预报都读。为了在劳动时“偷偷懒,抽口烟”,杨锦麟也经常在田头给农民读报,那时的他肯定不会想到,他日后会被誉为“中华读报第一人”。
  也许是出于兴趣,也许是出于改变命运的期许,知青时代的杨锦麟如饥似渴地读着一切有可能接触到的书籍。他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在值班煮饭、喂猪放牛的时候读了许多当时被封禁的书籍,托尔斯泰、巴尔扎克、泰戈尔等国外名家的著作都让杨锦麟印象深刻。
  书报看多了,性格外向的杨锦麟就开始给人讲故事。据他自己说,他讲故事的本领能“让远近几十里的人天天提着小板凳,爬山越岭地听我讲”,他给乡亲们讲《无头骑士》,讲《梅花党》,讲“各种各样神奇的故事”。后来杨锦麟笑言,他能为凤凰卫视打工,就是当时讲故事训练出来的能力,“我完全忘不了那一块充满猪粪的土地。”
  在杨锦麟看来,书籍对山区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回忆当年,他常常说,每个人的第二个十年,是一生当中吸取知识的最佳年龄,但山区偏远,信息闭塞,日子又苦,此间少年读书不易。当年的他,是凭着一股狠劲,“不管每天的生活多苦多累,都强迫自己学习思考。”
  心忧天下的媒体人
  杨锦麟终究是幸运的。爱读书的习惯,改变了他一度坎坷的命运。凭借多年读书的积累,上世纪70年代末,初中辍学,下乡8年的杨锦麟并未被时代抛下,他只进行了短短数月的复习,便成功考取厦门大学。
  那时的大学生,心里不仅仅想着个人前途,往往还装有一种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情怀,他们当中的好些人,一直希望用己所学改造这个一度贫穷落后的国家。用杨锦麟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对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曾经的苦难和未来的光明还仍然抱有某种憧憬的人,他才会把他生命的一部分,融入到他主持节目的过程中。”
  作为一个媒体人,杨锦麟用他犀利而又“怒形于色”的评论帮助国人了解时事,这是他报国的一种方式。所以他会在年近半百的时候加盟凤凰卫视,主持一档须每天凌晨3点半起床、工作时还须“一路小跑”的读报节目。据说,北京不少高级别的官员喜欢看他的《有报天天读》,有人特意打电话让凤凰卫视调整了节目播出时间。老杨在演讲中时常援引此例,颇以为豪,他欣慰于自己的所言能影响到很多人。
  《有报天天读》让杨锦麟红遍华人世界,也为凤凰卫视带来了“比西部省份的电视台一年还要多的广告收入”,但杨锦麟却仍有更大的追求。2009年,他走出香港的办公楼,主持一档名为《走读大中华》的节目,开始云游四方。他探访的多为贫苦之地,新疆、西藏,还有他当年当知青的福建武平。
  在亲眼看到了大量贫困后,杨锦麟感到悲苦,他为此几乎把酒都戒了,并一度担心自己会得忧郁症。他说:“我把钱都掏给他们,也只能帮一两个人,但他们身后还有无数这样的人,我有一种无力感。”
  一个人帮不来,想找更多的人来帮,也许这就是杨锦麟发起公益基金会的缘由。
  拉上企业做公益
  2012年的一天,杨锦麟接到一个求助电话,说武平“缺书”,想着老杨人面广,问他能不能“支持一下”。说来也巧,杨锦麟当时刚给一家名叫“枫林晚”的连锁书店做完了演讲,而这家书店的创始人朱升华,还是杨锦麟厦门大学的校友。
  朱升华对公益也颇为热衷,他所领导的“枫林晚”就不时组织知名文化人开展公益性质的主题沙龙,凤凰卫视另一名当红主持人梁文道也曾为其义演,企业创始人对以书为载体提升国民素质一事颇有追求。
  杨锦麟、朱升华和几个热心朋友一谈即拢,大家提议说,一次性的捐书效果未够好,“我们能不能把这个事情做成一个更常态化的项目?”大家一合计,于是有了“锦麟乡村读书计划”。当年9月,杨锦麟带着2000多本书重回武平,他还带来福建师大博导孙绍振、厦门大学教授陈动等学者,让这些文化人给山里的孩子们聊天、开讲堂。
  “锦麟乡村读书计划”不止于一个乡村的图书馆,还有文化活动的参与和激励,杨锦麟说:“我们计划邀请一些从当地走出去的,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文化人来谈读书对他们的影响,读书的好处,这对于孩子们来说,印象还是比较深的。”
  值得一提的是,“锦麟乡村读书计划”不仅在贫困地区开展,也走进一些相对富裕的地区,今年上半年,杨锦麟团队就把他们的第二个图书馆开在了浙江的德清县。他们认为,读书计划并不是简单的扶贫,而是精神上、文化资源上的帮扶,“有的地方生活待遇好了,但是他精神上仍是贫瘠的。”
  为了更专业地推进读书计划,杨锦麟的团队开始筹建公益基金会,目前,“锦麟公益基金会”已经着手注册,腾讯公益基金会、厦门大学校友会、等社会组织都将为其助力,更多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加入老杨的行列。
  组建了公益团队的老杨意气风发:“雅安的灾后重建我们可以跟上,我们乡村读书计划可以跟上。”
  对话杨锦麟
  为什么会想到做乡村图书计划?
  我们这一代人,渴望读书而读不到书,但是现在的孩子是,不知道读什么书。这个国家的伦理道德、这个国家的信仰缺失了,很可怕。我想传播的就是常识,传播的就是做人的道理,传播的就是不要让我们的孩子长大以后还要像复旦那个学生一样,一言不合就下毒把人家毒死,一言不合就用刀把人砍死。我们做点补课的工作,做点常识性的工作,用有限的资源去点滴每一个孩子的心,如此而已。
  杨锦麟的图书馆里会有什么书?
  我非常坚持每一个图书馆一定要有两部百科全书,看不看得懂你都摆在那里。另外,还要有不同阅读层次的儿童读物、科普读物,肯定还要有一些中外的经典名著。每一个图书馆的设立和图书的配备会根据不同的地区的需求,相对发达地区给的书籍的配备跟贫困地区配备(的书籍)也会不一样。
  大陆的一些公益机构备受质疑,你怎么看?
  把一切放在阳光之下,只要你问心无愧,任何人的批判都可以。我认为任何的一种批判都是监督,是鞭策。我告诫我们的所有同仁,每个人要负重前行,这个“重”就是责任,这就是社会的承担。目前,(官办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几近荡然无存,民间的力量是可以弥补这个缺陷的。我们要注意公信力的维护,做有意义的事,一点一滴传播知识、传播常识、传播一种价值观、传播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东西。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41
邹敬谦:卖房换来的民俗博物馆





  邹敬谦

  民俗馆的一间房内精心布置了一个“土知府”


  邹敬谦的各色藏品。
  巍山南街77号,这里就是邹敬谦的民俗博物馆。小小的门店里,两个歪斜着的柜台,院子左边一个“猎神堂”挂了些猎物和弓弩火枪之类,右边天井里一些石雕石器木匾随意堆成一大堆。
  说起这个似店似馆的民俗园,邹敬谦讲了个长长的故事。老人的父亲旧时在机关工作,后来回生产队当了会计,一生酷爱收藏。而他自己初中毕业后在机床厂上班,后来,随父亲搞收藏。
  父亲早些年去世时留下一堆东西给他,还留下一句话,希望能开一个博物馆。如今,老人为了收藏把住的房子也卖了,这个院落是前不久刚租下的,想开成一个民俗园,收门票。老邹的儿子反对老邹搞收藏,之前也有有钱人想一口价买了老邹的收藏品,老人没同意。“搞个收藏馆是父亲的心愿也是我的奢梦。”
  邹敬谦开了家博物馆。
  作为先前是农民,后转为居民的他,识字不多、记性不好,但两辈人苦心经营民间藏品,并于2011年年初在巍山古城落成一家“民俗博物馆”。
  邹敬谦的博物馆是租来的。为了收藏民俗工艺品,在他把前半生积蓄花光的情况下,又以借贷合同的方式抵押了自家的房子,无处安放的数千件藏品和老两口,只能寄居在租来的一个院落中。
  然而,生活的拮据、子女的远离,以及数千件藏品的保护问题,似乎成了他心头的三座大山。
  上千件的藏品
  阳光洒进巍山古城,稀稀疏疏的游客、闲散自在的店家,都享受消磨着这无尽的时光。人少得几乎可以车来车往的古城南街,除了附近的居民,更是看不到游客。“彝族民俗”“马帮文化”“南诏历史”等,邹敬谦的民俗博物馆就在南街。
  来自山东的3名游客,开始被门前的山鸡尾羽、貂裘皮子所吸引,走进了这家民俗博物馆。
  这是一个有着二层木质结构房屋的院落,和周围的民居和商店一样,看上去毫不显眼,除了门口悬挂的“民俗博物馆”几个字,完全想不到里面竟藏有数千件藏品。
  门口一件木头搭起的简易房子内,黑色的熊皮铺盖在椅子上,花色的猫豹皮子悬挂在墙壁上,周围还有野猪牙、山羊角等动物的皮毛,但这些,几乎都染上了灰尘、草屑,似乎已经被遗弃一样。
  邹敬谦从台阶迎了过去,开始为山东客人解说。悬挂动物皮毛的下方,是陈旧的挑水扁担,但这种扁担两头有尖锐的铁片包裹。邹敬谦说,这种扁担,闲时可挑水,战是可当武器,围猎时可戳杀动物,是巍山县当地古代人必备的器具。除此,还有弓弩和火枪,也悬挂在墙壁。
  木屋对面的房内是精心布置的一间“土知府”。正中悬挂的“土知府”三字,用金粉描得铮亮,眼尖的山东游客马上看出,“这三个字是现代简化汉字,这块牌匾应该不是原初的?”邹敬谦解释,那是上世纪60年代因历史原因被人为刮去上面的字体,后来重新雕刻字迹。除了正中的牌匾、香桌,两旁还悬挂着马刀、刺绣的彝族服饰及古朴发黑的座椅。
  邹敬谦更多的藏品,放在了院落的二层木楼中。在台阶通往房后的过道处,他还设置了彝族婚俗用品展示的房间,房内除了鲜艳的彝族服饰和新郎新娘两个雕塑,结婚用品更是一应俱全。

  淡黄色的陶器看上去粗糙,红绿相间的花纹陶器打破了瓶口,大的如水缸,小的如茶杯,这上千件瓷器,陈列在木楼的后院。邹敬谦介绍,都是当地出土的民间陶器,其中最早的是战国时代的,还有唐、明、清时代的各种民间陶器。而旁边是一排刻着梵文的石碑,邹敬谦称曾有两名印度人前来试图翻译,但因为古梵文还是最终放弃,这些梵文石碑也是最吸引三名山东游客的物件。
  在后院原本是马棚畜圈的地方,被灰尘覆盖的数十个马鞍、箱子、口袋、马鞭、马笼头,以及一旁像被遗弃的马槽,展示了当地马帮的物件器具。而旁边小屋内,是马锅头休息睡觉的两个木床铺被熊皮盖着。
  在后院,除了这些陶器和马帮的器具,还有当地彝族人用过的木篮、大木头中凿出的米缸、茶壶等生活用具。
  木房的二楼,也是上千件陶瓷。“这些大的陶器,像骨灰盒一样,实际上也就是曾经的骨灰罐子,所以现在也很少有人要这种瓷罐,认为不吉利。”除了坛子般的骨灰罐子,还有残缺不一的出土陶器。
  这些摆设的藏品,也并没有分类分年代,甚至胡乱摆放的瓷器和腐蚀破旧的青铜器,像是被遗弃的一样,而简易的木房,并不能够完全遮住雨露和阳光。
  两辈人的心血
  “这是我们两辈人的心血。”邹敬谦说。
  如今已62岁的邹敬谦记得,在他还小时,父亲一边跟着马帮赶马,一边收集民间的工艺品,陶器、木制品等都是收集的对象。
  后来,邹敬谦也继承了父亲的这种习惯,喜欢收集古制品。“听到哪个地方挖出来东西,或者山区农户家有好东西时,我就跑去看,收购。”但是当时,贫困已使度日艰难,更何况收购古制品,“那时便宜是便宜,但还是没钱,有时候就给人家干活,等于打工几天换取回来。”
  随着年岁的增长,父亲虽然去了,但藏品却一天天一件件多了起来,但父亲的心愿是希望有一天能够陈列展示他的这些藏品,“我父亲未完成的心愿,我要完成。”
  在收购过程中,邹敬谦也开始有了眼光,而他赏识古物的意识和知识,也为当地县博物馆提供线索,收藏了宝物。
  他说,约1978年到1980年,距离巍山古城两公里的阿泥庄一村民家中挖出了一把青铜剑,但很快被村民卖给了一陈姓古董商。听闻消息,意识到此物非凡的邹敬谦,联系巍山县当时文馆所,将青铜剑收了回来,现在就陈列于巍山县博物馆,“那是一把战国时的青铜剑。”
  2011年,巍山县名胜风景区的五印乡貹光寺,邹敬谦听闻当地老人讲述一口古钟的事情。随即,他找到了藏钟的人,见到了传说中的古钟,“我一看就知道,这个在巍山有一定历史价值。”随即,他报告县文体局局长。最终,这口乾隆四十三年的古钟被收进巍山县博物馆。
  除此,邹敬谦称还和当地文物部门一起行动去过距县城约8公里的庙街镇寺角地,将出土的青铜器收入县博物馆。
  当然,在这过程中,邹敬谦也把自己看中的东西,收购回家,而大多是古代民间百姓的生活用具等,鲜有官用品,但前后他父子俩历经约30多年,收藏的种类和数量,确实足够开一个名副其实的博物馆。
  2011年年初,这个“民俗博物馆”终于在巍山古城南街落成,开始每位游客5元的标准,开门迎客。
  面临着的困难
  开门迎客,自然有游客惠顾,但实际上,能记得清楚的游客并没有多少。
  邹敬谦称,自开馆以来,来过3个印度游客,还来过8个美国留学生,还有一个可能是来自云南民族大学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授,其中该名教授先后两次来到他的博物馆,分别给予200元和500元钱,给他鼓舞。除此,大理当地有领导登门看望过他。
  “幸好我不是靠这个生活,平均一天可能二三十块钱,来的人少。”邹敬谦老两口的生活来源,是他在旧货市场贩卖现代二手电器等糊口。
  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鼓舞他继续做下去,因为邹敬谦开博物馆并非水到渠成。
  邹敬谦称,以前就连老伴也反对这样做下去,因为生活没有着落,还花费相当的精力,好在2012年起,老伴开始理解、支持他。
  然而,昂贵的收购费用,迫使他不得不以借贷合同的方式卖掉了自家的房子,也由此埋下了子女远离的种子。
  邹敬谦称,第一笔收购投入的资本,是在1986年那时在昆明一基建公司上班的5、6年中,贩卖旧机床赚来的4万元。而2012年6月份,他开始写申请给当地政府部门,希望政府能为他提供房子,予以展示陈列藏品,但申请若泥牛入海,因为之前为收藏和展示,他已将自己的房子抵押。
  “我们签订合同,对方给我10万元,到时还回就可以赎回来,如果按时还不上,房子就是人家的。”以这样的方式,邹敬谦虽然有了暂时的费用,但他称,也由此子女怀恨在心离家去独自生活。“春节时,他们买着东西来看过我俩,但还是劝说让我不要干这个了,话不投机,前后不到10分钟就走了。”
  当然,生活拮据和子女远离困扰着邹敬谦两口子。但更困难的是,目前陈列展示藏品的院落房子在年底就要期,这是2010年底他以每年7000元,三年共计21000万元租来的。“房子漏水,修缮吧快到期,到期人家租不租还不一定,不修缮又淋雨、晒着太阳。”
  如此多的藏品,将何处安放?就像山东游客所言“你这样放着,很容易被晒坏,一拿就碎,你要好好保护起来才是”。当然,邹敬谦还舍不得卖掉。他说,期间有来自昆明的一家公司,出价200万元要收购他的全部藏品,他没有动心;后来还有来自瑞丽的一家私人博物馆询问收购事宜,但即使困难,他都没有松口。
  邹敬谦现在计划要卖掉一部分多余重复的藏品,但继续陈列展示的决心不改。可是,该怎样保护已陈旧的藏品,究竟哪件藏品更有价值,该怎样分类,他心中依然没有数。“收藏了几十年,坚持下来,已经付出了很多,即使不要命我也要做下去。”好在,还有人关注他的收藏,就像来自云南民大的那位教授。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44
我们为什么要做志愿者

来源: 新民晚报   
时间:2008年1月07日




  【主持人】

  忻之湄

  【嘉宾】

  余志海

  全职公益人士2004年,余志海用网名“安猪”,发起了“多背一公斤”的公益旅游活动。2006年,他成为一名全职公益人士。目前,“多背一公斤”在国内 10个主要城市拥有志愿者团队,参与人数超过2000人次,服务学校超过200所,覆盖了中国西南的主要旅游景点,是旅游行业的第一公益品牌。

  汪海强

  杨浦知识创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1998年参加上海博物馆志愿者工作,主讲青铜馆、陶瓷馆,至今服务十年,服务时间超过600小时,服务人数近万人,2006年被上博授予“上博荣誉志愿者”称号。

  陈汝静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班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主持人语

  国际上给真正的志愿精神作出定义是:一必须是自愿,二不为报酬,三是利他。北京大学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肖黎民把在中国的志愿者分成余者、爱者、普通人三类。所谓“余者”是那些时有余暇、行有余力、资有余财、智有余能的人,精神上的富有最容易让人产生服务、奉献的欲望和行为;所谓“爱者”则是特别具有爱心,愿意提供帮助的人;“普通人”则是指那些匹夫。他认为更多的人在参加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人性所具有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参与本次谈话的三位嘉宾都不出肖教授所罗列的范围,他们不再用传统的所谓“使命感”强化自己的行为,他们把所做的一切看作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他们成为志愿者的初衷或许各不相同,但殊途同归,志愿者的经历的确让他们在“利他”的同时也丰富了自己,是付出亦是得到。

  1  我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是善良的人多

  主持人:据我所知,因为参加志愿者活动你得到了一些荣誉,能谈谈你当初参加志愿者活动时的想法吗?

  陈汝静:那时候我刚进中学时,是班级的副班长,那天班长正好有事,我就代替他参加了学校的“爱心之旅”志愿者活动。我们学校的“爱心之旅”活动队在区里和市里都很有名,活动的内容是去新华医院的儿科病房陪伴孩子。一开始我是带着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的心态去的。医院里凝重、沉闷的氛围,还有那种消毒水的味道都让我感到有点不舒服。我与那些孩子又不熟悉,彼此都挺拘束的。所以刚开始的几次参与,我都只是在“完成任务”。渐渐地我发现那些生病的孩子并不如我想象中的那么——可怜,他们特别懂事特别坚强,只是他们普遍都非常的孤独。白天父母要上班,他们经常一个人寂寞地呆在病房里,或者只有一个老人陪伴。一直记得一个5岁的小女孩,她叫卫玮,在医院的骨科病房,腰以下的部位全部被绑了石膏。那天活动结束,我要离开的时候,她一直不肯松开我的手,用她那双手由于打点滴而变得瘀青的小手死死地抓着我的衣服不放。无论我怎么允诺她“下次再来”,“给你带好玩的东西”,她就是不肯松手。她的父亲在一旁一再向我道歉。这件事情对我触动特别大。这是我第一次深深地体会到志愿者活动的意义所在,我感到我在被需要着,而不是去完成一个任务。学校志愿者活动队规定的活动周期是一周一次,后来我会自觉地一周去三次,因为不去我会觉得若有所失。

  主持人:除了陪孩子玩之外,你还为他们做了些什么呢?

  陈汝静:其实,关爱可以是多方面的。有一个叫晓薇的女孩曾被医生断言将终身瘫痪,她在医院里住了两年多,靠每天不停地做康复运动居然站起来了,还迈出了第一步。该读初中的她已经离开学校很长时间了,她特别担心学习跟不上。我组织了班上几名成绩较好的同学为她开起了病房学校,每周为她补习数学和英语,还从家里找了以前用的教科书给她用。晓薇离开医院的时候,我送了她一本《小王子》,希望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永远有爱。我们现在还偶尔会通通信。

  主持人:如今你不再是“爱心之旅”的成员了,还会坚持做志愿工作吗?做志愿者以来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陈汝静:我现在担任着班级青年志愿队的队长。以后我会去宁夏西吉支教。我认识的一些志愿者都是学校里的优秀生,争强好胜要求上进,一开始参加志愿者活动多少都带点名利心,但后来许多同伴都与我一样,对这项活动投入了真感情,甚至都忘了加入这个行列的初衷。志愿者活动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信心,我心里经常因此感到很温暖,因为我发现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许多许多善良的人。

  2  我找到了实现儿时理想的平台

  主持人:听说你在上海博物馆担任志愿者已经十年了,当时怎么会“入行”的?

  汪海强:我从小就喜欢历史,对历史、文物和收藏都很感兴趣。我曾经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历史方面的学者。但理想毕竟是理想,我们生活在一个很现实的世界里。所以,我只能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实现我的理想,那就是到上海博物馆做一个志愿者。1998年,我是通过笔试、面试和一系列培训才成为上博志愿者的一员。应该说,上博的志愿者工作与一般的志愿者还是有所区别的,他们对志愿者都有着相当的专业要求。我是专门负责讲解青铜馆的。这些年来我虽然是在——道古,但我的知识却在不断地更新。因为,考古学是一个在滚动发展的专业,随着新的考古发现,新文物的出土,经常会有这方面的新成果和新认识,这就需要我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不能照搬旧的观点,这让我始终保持着对事物和世界的新鲜感。

  主持人:这是一份无偿的“工作”,是什么动力能让你坚持这么久呢?

  汪海强:当时与我一起加入上博志愿者队伍的有几十位,如今能一直坚持下来的大概也就三四位了。这项活动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快乐是完全不能用时间和金钱来衡量的。记得有一次,我发现在讲解时,一位听者特别专心,还提出了许多非常专业的问题来考我,我都一一做了回答。事后我才知道,他是某省收藏协会的会长,对青铜器很有研究。后来他专门给博物馆写了感谢信,称赞我的讲解非常地道,史料详实,融知识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希望有机会再来听我讲解。馆长因此特别表扬了我,这些都让我感到特别有成就感。还有一次,一个由医学专家组成的层次很高的团队听了我的讲解之后,一定要送礼物给我,我谢绝了,但我真的很享受听众对我的认同。要知道,我是个相对比较内向的人,不擅交际不擅言辞,十年来,我觉得自己待人接物的能力不知不觉地长进了。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同许多国外大公司有所接触,经过这些年博物馆工作的文化洗礼,我更能够以文化作为切入点与一些外国客商进行交流,经常会有令人惊喜的意外收获。如今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旅游,我到了那个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去参观当地的博物馆。当我在博物馆里找到那些书里读到过的藏品原件时,真有一种见到老朋友的感觉。

  主持人:为一件没有任何报酬的事情付出那么多精力和时间,家人会有意见吗?关于将来还有什么新的打算?

  汪海强:妻子也反对过,但我告诉她,我就这一点爱好,希望她支持,她也就慢慢谅解了。因为这份兴趣,我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得到了一个实现理想的平台。我希望自己明年能再多讲几个馆,除了青铜之外,我还想讲讲书法和玉器,最近我就在进行这方面的学习和研究。

  3  一公斤很轻,但如果有成千上万的一公斤……

  主持人: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多背一公斤”的公益模式吗?

  余志海:“多背一公斤”通过传递-交流-分享三个简单的步骤实现良性的公益循环。传递——出行时多背一公斤,把文具或书籍等带给沿途贫困落后地区的学校或孩子;交流——旅途中与孩子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开阔彼此的视野,激发信心和想象力;分享——归来后通过1kg.cn网站分享学校信息和活动经验,发动更多朋友参与。“多背一公斤”的重点不是扶贫,它更注重精神和能力上的东西,我们期望通过平等的交流能为乡村孩子展示一个更广阔的世界。我想,只要存在着城乡差距,这种交流都是乡村儿童需要的。

  主持人:从一个IT行业的营销人员到成为一个全职的志愿者,如今又成为一个志愿者管理者,这之间的跨度不小,你是如何完成人生的这样一个过渡的呢?

  余志海:我做人生的每一个选择都是顺其自然。只是,如今作为一个志愿工作的管理者,必须站得更高,你可以不计较自己的付出,但必须要为你的成员的付出负责,让他们更方便快乐地参与,享受到更好的回报,设计更好的公益活动参与方式,更有效的系统,以及更多的激励。

  主持人:对于“多背一公斤”的未来你有什么设想?

  余志海:我已经把“多背一公斤”这五个中文字注册了,我希望它成为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公益活动,让1kg.or成为国内领先的公益平台。我希望这个“组织”发展成一个社会企业,用正当的商业赢利来开展,保证组织的健康发展。可能比较难,但我愿意尝试。

  缘起

  2004 年,余志海在安徽歙县一所小学邀当地的孩子们一起野炊。在村口小卖部,他让孩子们自己拿香肠(1块钱3根),然后他付了钱。没想到,其中几个大孩子很快把一元的硬币塞到了他手里。他们的质朴和尊严感令他动容。那天他感受到那里的孩子根本不像他想象中那样悲惨地等待着救助。他们虽然很穷,但很快乐。同年,在河北涞源一所普通小学。余志海问孩子们:你长大了想干什么?孩子们的回答让他感到了震撼:“我长大了当农民”,“我长大了去深圳打工”……他陷入了沉思:不是孩子们不想当科学家,不想当航天员。只是因为农民和农民工就是他们所能接触到的所有职业。他由此体会到,贫困地区的孩子需要的不是怜悯式的捐助,他们更需要的是一扇通向外面世界的“窗”。

  在其后与几位朋友的交流和碰撞中,一个叫做“多背一公斤”的公益组织于2004年4月诞生了。为了扩大影响,联系更多的人加入,他们自己做了自己的网站www.1kg.cn

  【安猪语摘】

  一个人只有在搞好自己生活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去关心他人。
  世界的改变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
  公益是爱和智慧的结合。相比于爱,这个社会更缺乏智慧。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50
我们用行动说话——从一本小杂志到一项大事业

来源: NPO纵横   发布者:谢丽华



时间:2006年3月03日



内部资料,免费交流,版权归NPO信息咨询中心拥有
《纵横》杂志主办机构授权NGO发展交流网制作《纵横》杂志电子版
  曾经和一位从海外归来的朋友聊天,当她了解到我们“农家女”这10年中所做的一件件实事时,感慨万分。她说,中国不缺评论家,缺的是实干家。不是吗?当人们看到马路上有一堆牛粪,人人都会说这太不雅观了,太不好看了,然后大家绕道走开,而你们“农家女”却拿起了铁锹把这堆牛粪铲了起来。这段评价让我欣慰。回头看看我们10多年所走过的路,我确实觉得我们“农家女人”是一群用行动说话的人。我们用行动改变着自己,也用行动改变着别人。
  一、让农家女成为是《农家女》杂志的主人

  1994年,当我第一次以NGO人的身份走出国门,参加“妇女发展与妇女传媒国际论坛”的时候,我其实完全不知道NGO为何物。我牢记着在办出国手续的时候,上级领导在政审文件上的批复:“外交无小事,你在国外发表的任何言论只能代表你自己” 。我不敢乱说乱动,只是带着好奇、惊诧、懵懂的眼光,观察着来自世界五大洲的和我们一样又完全不一样的女人。那次,我知道了好多新名词:“NGO论坛” 、“家庭暴力” 、“妇女传媒监测” 、“性别意识” 、“妇女参与” 、“草根组织”、“公民社会”等等。当然,作为《农家女》杂志的创办人和主编,我得到的更重要的收获是找到了一份自信,找到了一份尊严,找到了我所做的工作与世界妇女运动接轨的切入点。因为在此之前,在国内花花绿绿的商业化女性期刊的压力面前,我们这本从刊名到内容都土得掉渣的小杂志是个丑小鸭,没有多少人看好它,就连支持我的报社领导和我签协议时都给我留了后路:如果3年之内发行量达不到3万,就自动关闭,你可以继续回原部门工作。而在这个国际会议上,这个“丑小鸭”却倍受关注,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倍受关注,我们这本小小在杂志开始走上了NGO的发展道路。

  当然,冥冥之中好像还有一种声音在召唤我,让我不要忘记农村,因为那里有我的根。我6岁的时候跟着母亲从山东老家来到北京,我们应该说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移民。从那时起,我就没回过老家。所以,当我决定办《农家女》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老家寻根。当我喝着家乡的水,吃着家乡的饭,听着亲切的乡音,我找到了生命的底色,也找到了办杂志的感觉。当看到儿时的伙伴抱着孙子和我面对面坐着却已经无话可说时,我一次一次问自己,如果我还在农村,我会怎么样?不是我比她们能干,比她们有本事,是教育和环境把一个人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农村妇女其实是一座没有开采的金矿,我们办杂志就是当一个开矿人,让那些本来能发光的矿石燃烧起来,照亮自己也照亮别人。有了这样平和的心态,我们的杂志就有了明确的办刊思想:办一本贴近农家姐妹心窝子的杂志,让农家女成为杂志的主角——从封面到内容;我们的口号是“用生命影响生命”。因此,《农家女》杂志推出了一个又一个与命运抗争的典型,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的作者和通讯员。在我们的编辑队伍中,也始终有一位从农村走出来的打工妹。
  当期刊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使得《农家女》的发行和广告急剧下降乃至威胁到生存时,我也动摇过,甚至不惜代价调进一位有市场经验的社长,希望他能帮助《农家女》走出困境。但是,事与愿违。我们的读者对变化的封面和内容很快有了反馈。她们不接受“变了味的”的《农家女》,我们只好恢复原貌。在庆祝创刊10周年的大会上,我甚至悲壮地喊出:即使市场竞争的法则不让我们生存,《农家女》也要站着倒地。
  二、让“自下而上”成为农家女发展项目的精髓
  从1993年《农家女》杂志创刊,到2001年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的创建;从1996年创办“打工妹之家” ,到1998年创办“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 ;从1995年执行第一个农村妇女扫盲国际项目,到2005年的“生命危机干预社区行动”项目成果推广会;从1994年召开的第一次“农村妇女发展与对策研讨会”,到2003年开始的提升农村妇女参政、议政能力的培训;从杂志创刊时3个工作人员,到目前40多人的农家女团队,我们不停地创业、创业、创业。我和我的同事们为农家女们一封封热情的信、感谢的信、求助的信感动着、激励着、鞭策着。我们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赋予了太多的理想、太多的使命、太多的责任,只要农村妇女有需求,我们就不知疲倦地将项目延伸、拓展下去。

  在执行农村妇女发展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五个意识”和“三个转变”。五个意识是:性别意识、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学习意识、行动意识。三个转变是:由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妇女参与式;由轰轰烈烈的运动式,转变为扎扎实实的项目式;由锦上添花的表彰式,转变为雪中送炭的帮助式。而这里要把握的精髓就是“自下而上” 。过去,我们太习惯了自上而下的工作方式,太习惯了表彰先进的工作方法。在做决策的时候,我们往往不会去倾听基层妇女的意见,尤其不会去倾听弱势妇女群众的意见。当我们真的扑下身子注意“倾听”的时候,我们发现了另我们兴奋不已的“新大陆” ,原来我们是可以这样工作的。下面以我们如何进行农村妇女的参政、议政培训为例。

  具体的做法是:

  1、培训一定要以培训对象为中心和为主体,让她们做培训的主人,能积极参与到培训中来,而不是被动的接受。在设计培训内容时,一定要做需求评估,知道她们的迫切需求;在设计课程时,一定要让培训对象能参与进来,而不是只当听众;在选择培训教师时,一定要注意和培训主体的接近——从情感到语言表达,让参训者不能有太大的距离感。

  2、不能只培训妇女主任和妇女干部,而是要直接培训农村妇女,每个村10--20人为宜,可让妇女直接报名,给所有妇女机会,这样容易形成一个团队,在换届选举中互相支持、互相鼓励、互相影响。我们的体会是,你只要把选择权交给妇女,她们就知道谁能成为她们的领袖和代言人。让妇女们积极参与选出自己信得过的人,这样的培训目标比单纯培训妇女干部更有效。

  3、培训中要把性别意识的培训贯穿始终,提升妇女的自信心和参与意识是培训的核心。我们还是那句话,“用生命影响生命” 。我们避免讲大道理,避免居高临下的教授口吻,而是和她们平等地交流,讲自己创业和当政的经历,讲自己做女人的体会,同时让她们讲身边的农家女的故事,这样的互动效果极佳。

  4、充分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河北满城有个《农家女》杂志推出的、和《农家女》杂志共同成长的全国闻名的女村长贾俊桥。她带领全村百姓战天斗地的事迹非常感人。她从政10年的道路也十分曲折和艰难,但她年年有新业绩,年年有新发展,已连续两届被选为河北省人大代表。她是我们培训中最有说服力的活教材,只要时间和条件允许,我们都会安排学员到龙居村参观。贾俊桥用自身参政的经历鼓励了很多有潜能的妇女勇敢地站出来参加竞选,不参加竞选的妇女也会积极参与投票。

  5、在培训中发现人才并重点培养。因为是参与性培训,这样在培训中就很容易发现有参与能力的妇女,将她们记录下来,然后为她们开“小灶”,重点培养,这样的成功率较高。

  6、集中培训5天为宜,我们充分利用自己的培训基地,即农家女培训学校,将重点培养对象集中起来,让她们放下手中的农活和繁重的家务劳动,像学生一样过集体生活。这对她们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机会。在这种氛围中,妇女们能不受干扰不受约束的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干,培训效果甚佳。

  7、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设计。在培训之前做好需求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设计课程,采用大小课结合、请进来和拉出去结合、开放性和参与式结合的办法。比较成功的课程设计有:村民自治与农村妇女参与、参与竞选要做哪些准备、在竞选中如何演讲、参政妇女的性别意识、妇女参政的障碍与挑战、女领导干部如何提升领导魅力、我是如何做人大代表(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的,等等,以及小品表演和现场点评。

  以上这些方法是我们和河北满城县妇联在培训的实践中共同摸索出来的,效果可以用简单的一组数字来说明:

  满城县有204个行政村,在2000年的换届选举中,妇女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的仅为3人,占1.5%;184名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仅为59人,占32%。培训之后,在2003年已完成换届选举的164个村庄中,妇女任正职的增加到 8人,占4.9%,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增加到71人,占48.2%,还有17名参加培训的妇女当选为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有不少妇女是自己投了自己一票。
  三、让打工妹之家成为打工妹成长的摇篮

  有一次,CNN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采访打工妹之家的活动,拍摄了一会就要走。和我告辞时他们说,他们要找真正的打工妹,在这里看到的不是真正的打工妹,而是打工妹精英。我真是哭笑不得,随便拉住几个打工妹让她们自我介绍,她们中有家政服务员,有医院护工,还有做小买卖的,都是真正的打工妹。不过,我还是理解了他们,因为所有媒体都把打工妹称为弱势群体,而弱势群体一定是可怜兮兮的样子,哪能像我们这里的打工妹,一个个充满朝气和自信。

  其实,打工妹之家刚成立的时候也不是这样。我永远忘不了1996年4月7日那天,有128位打工妹出席了成立大会,这是我们经过3个月的紧张筹备,从11家家政服务公司一个个动员来的。我们费了好大劲儿选出一个打工妹代表发言,一上台她就手脚哆嗦得拿不住发言稿,结果没讲完就红着脸下来了,再看现在的打工妹,别说发言,就是表演节目都争先恐后的。打工妹之家多年坚持的能力建设,为打工妹提供了成长的空间。打工妹之家成了打工妹成长的摇篮。

  随着打工妹之家在社会上的影响不断扩大,越来越多权益受侵害的打工妹找到打工妹之家。针对这一需求,我们成立了以律师志愿者为依托的打工妹维权小组,设立了打工妹紧急救助基金,对那些受到意外伤害、工伤、强暴、失业后无家可归的打工妹进行临时性的紧急救助,并对她们进行法律援助或媒体支持。

  为了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和《劳动法》的修改,我们差不多两年开一次全国性的打工妹权益问题研讨会。每一次我们都邀请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参加,目的是让他们能直接听到这个群体发出的声音。在为打工妹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农村妇女从农村走进城市,不管是在生活方式上还是价值观念上都要有个很大的改变,很多人适应不了。我们能不能在她们进入打工行列之前对她们进行针对性的短期培训呢?为此,我们又于1998年在北京郊区创办了一所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经过7年的“摸着石头过河” ,我们已经摸索出一套比较成功的培训模式。在政府下大力解决“三农”问题、提倡为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的今天,我们希望农家女培训学校的经验得到推广。

  《农家女》杂志最高月发行量为23万册。据调查,每本杂志平均传阅7人,加之杂志订阅人员的流动,共有约200多万名读者,建立了上百人的通讯员队伍。12年来,我们召开各种促进农村妇女发展的全国性研讨会11次;出版了各种专集15本;农家女学校创办以来,一共举办各种培训办122期,培训学员4135人,其中贫困地区辍学大龄女童就业技能培训班40期,免费培训1000余人,将近一半的学员留城打工就业;打工妹之家成立9年,有1万人以上打工妹接受过各种提升素质的培训,有45个权益受侵害的打工妹得到了紧急救助和法律帮助。中央和地方以及海外媒体对农家女的专题报道有400余篇。  

  为了农家女事业的持续发展,2001年,我们正式注册成立了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将非营利项目和非营利机构从《农家女》杂志社中剥离出来,由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管理和操作。我们追求的下一个目标是:建立一个诚信、公开、透明的NGO,为中国农村妇女的进步与发展,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建立,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作者邮箱:Lihua_xie@263.net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00:51

作者: 教师之友网    时间: 2013-8-3 14:54
149名甘肃乡村教师带着学生心愿体验爱飞翔培训2013年08月02日  作者:郜云雁  
                  149名甘肃乡村教师带着学生心愿体验“爱飞翔”培训
                      第七期“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在京正式启动
  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8月2日讯(记者 郜云雁)来自甘肃陇南文县和康县的149名乡村教师今天来到北京四中,参加第七期“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启动仪式暨“为你歌唱”音乐会。简短的开幕仪式后,项目发起人崔永元和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共同为该期培训的第一课——“为你歌唱”音乐会拉开了帷幕。
  著名歌唱家蔡大生携手9位知名青年歌唱家,用他们浑厚专业的歌声和充满激情的表演,为现场教师献上了一场精彩的声乐公开课。“我爱你中国”、“希望的田野上”、茶花女中的“饮酒歌”、图兰朵中的“今夜无人入睡”……悠扬的歌声表达了他们对乡村教师的深深敬意和祝福。
  曾参加过前两期乡村教师培训的2位年轻女教师——何珠英和姚运莉,此次以志愿者的身份,再次被邀请来北京参加今年的活动。她们现场分享了自己参加培训后的收获和体会。何珠英流着热泪说,“我最大的收获是爱和感恩,我会将看到的和学到的带回家乡和学校,带给我的学生们”。
  来自湖南娄底的姚运莉则笑着告诉在座的教师,这次当了志愿者,才知道志愿者们为大家服务有多么不容易,“起得最早、睡得最晚、吃得最差”。她告诉大家,此次所有的培训内容都是精心安排的,一定不要错过任何环节,“去年我有幸听了一堂钱守旺老师的数学课,令人终生难忘,回去后我就将所学方法用到了课堂上,效果特别好”。
  记者看到,在启动仪式现场门口的展板上挂满了无数的小纸片,上面写着此次149位乡村教师带来的1500个乡村孩子的小小心愿,以及部分乡村教师来京所需的往返交通费用。不到3个小时,一块展板上已有大约一半的心愿卡被现场来宾认领。一位女士现场认领了2个孩子的购书愿望,以及一位叫吕伯侠的乡村教师从北京到甘肃天水的单程火车票。来自甘肃陇南康县三河学校的数学教师董显峰已有8年教龄,他告诉记者,这次学校共来了4位教师,带来了10个孩子的愿望,“我们主要选的是留守儿童和家庭困难的孩子,孩子们的愿望也主要集中在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上”。
  启动仪式现场,35位身穿白色T恤的北京四中学生,正在紧张而有序地为现场人员提供各种服务,大到开幕式主持,小到送水、签到、爱心捐助登记,都有他们的身影。高一学生张文韬上午刚参加了让教师相互认识的“破冰活动”,下午又来开幕式帮忙了。他说,能为乡村教师们做点事情,觉得自己挺有价值感的。
  据悉,在去年爱飞翔活动中,北京四中、北京十一学校积极参与协办,使爱飞翔成为业界首个有中学生直接参与策划执导的公益项目。刘长铭校长告诉记者,该校已连续多年组织学生去偏远地区支教,“今年我们利用6月高考周期间,组织约500名师生赴湖北、江西、河北和山西支教,相信学生们此行的收获会受用一生,一些学生回来后反馈说,他们的最大感受是价值实现”。
  据介绍,为期10天的第七期“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将以观摩、参观、授课等体验式培训为特色,让教师们直接感受各种新鲜的教学方法和理念。组委会还特别安排了“家庭日”环节,由北京的志愿者将149位乡村教师接到家中小住2天。与此同时,组委会还积极促成北京四中、北京十一学校和北京101中学进行教育研究资源的横向联合,在专家指导下针对本期爱飞翔的149位乡村教师群体进行深度访谈调研,开展教育叙事研究,大、中学生参与其中,并将计划完成一份有关乡村教师叙事研究的白皮书。
  据悉,“爱飞翔·乡村教师培训”项目已历时7年,先后走访湖南、甘肃、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等11个省份,邀请789名乡村教师参加培训,受益乡村学生达30余万人。








欢迎光临 教师之友网 (http://www.jszywz.com/)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