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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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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0 16: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

摩罗




我们的生命来自那个无所不在的宇宙大生命,我们的身体也是宇宙大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对于自己的肉身不敢妄自高贵,但是他们至少像宇宙间的各种天体和尘埃一样,是体现宇宙之完整性的可珍贵的一部分。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善待天体和宇宙尘埃的伦理理想,因为人类作为宇宙间极为渺小的一个物种,对于宇宙在物理学上的完整性还缺乏把握能力,对于宇宙是一个具有灵性的生命还缺乏起码的认识。我们不但应该为地球家族的成员建立一门生命伦理学,研究和寻找一种用来指导各个物种相互依存、和谐相处的价值原则,同样,我们也应该建立一门宇宙伦理学,用以表达我们对于宇宙大生命和宇宙秩序的理解,为每个个体生命处理自我与宇宙大生命的关系提供价值依据。 可是,宇宙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看来离我们还颇为遥远,即使是那些早就被人类意识到的、仅仅着眼于人类这一个物种的伦理价值,也常常只是停留于言谈之中而无法在社会实践中完整地兑现。尊重人类自身的身体,善待人类的骨肉发肤,这样的人文思想和伦理价值一直深深植根于人类的精神文化之中,成为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许多平凡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默默践履着这样的价值信念,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境遇与机缘之中,人们总是轻而易举就做出了与这种价值理想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现象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些所谓伟大人物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且,这些背道而驰的行为主要地不是根源于某些人个人道德水平太低,或者个人心理变态,而是根源于人性之中某些阴暗狠毒的禀赋和一系列错误的文化观念。 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表现在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姑且从三个角度考察一下人类身体所遭遇的恶劣状态。 殉 葬人死以后,由活人好好安葬死者的遗体,这是人类善待身体的观念发展到相当高度以后才出现的文化习俗。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是沿着一根天柱直线上升,而是奇怪地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对权贵者的遗体越来越看重,另一方面对那些卑贱人群的身体越看越轻。殉葬的习俗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远古时代以活人殉葬的习俗极为普遍。周代以降,中国的文明日渐昌盛,殉葬习俗有所收敛。但是对于那些特别尊贵的人物,殉葬者依然是不可缺少的奉献。秦始皇的巨大陵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个案。秦始皇的坟墓占地56.25平方公里,除了著名的兵马俑之外,还有马厩坑、珍禽异兽坑、铜车马坑等等各种陪葬坑、陪葬墓,仅目前已经探察清楚的就有400多处。在规模浩大的陵墓之中,还有成千殉葬者的身体蜷曲其间。秦始皇后宫中,凡是没有生孩子的妃嫔和宫女全部殉葬,这个浩浩几百人之众的群体依然只是殉葬者的一小部分。为了保守陵墓的秘密,最后完成陵墓建设的所有工匠、监工、官吏全部活埋以殉葬。今天的学者估计这个人群有五千之众。秦国离我们已经遥远,而且秦政权向来以残暴著称,干出这种勾当来似乎在所难免。可是这种殉葬之风并不止于秦朝。明代朱元璋的流风遗韵依然飘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个朱元璋的殉葬规模也煞是可观。南京的孝陵之中齐刷刷地陈列着46位如花似玉的美女身体。一位专家是这样描述那些美女的命运的:到了殉葬那天,侍臣们将殉葬的46位妃嫔召集到一起赴宴。宴毕,将她们引进一个殿堂。殿堂内事先就放好一个一个小木床,殿梁上系好
    我们的生命来自那个无所不在的宇宙大生命,我们的身体也是宇宙大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对于自己的肉身不敢妄自高贵,但是他们至少像宇宙间的各种天体和尘埃一样,是体现宇宙之完整性的可珍贵的一部分。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善待天体和宇宙尘埃的伦理理想,因为人类作为宇宙间极为渺小的一个物种,对于宇宙在物理学上的完整性还缺乏把握能力,对于宇宙是一个具有灵性的生命还缺乏起码的认识。我们不但应该为地球家族的成员建立一门生命伦理学,研究和寻找一种用来指导各个物种相互依存、和谐相处的价值原则,同样,我们也应该建立一门宇宙伦理学,用以表达我们对于宇宙大生命和宇宙秩序的理解,为每个个体生命处理自我与宇宙大生命的关系提供价值依据。

可是,宇宙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看来离我们还颇为遥远,即使是那些早就被人类意识到的、仅仅着眼于人类这一个物种的伦理价值,也常常只是停留于言谈之中而无法在社会实践中完整地兑现。尊重人类自身的身体,善待人类的骨肉发肤,这样的人文思想和伦理价值一直深深植根于人类的精神文化之中,成为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许多平凡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默默践履着这样的价值信念,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境遇与机缘之中,人们总是轻而易举就做出了与这种价值理想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现象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些所谓伟大人物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且,这些背道而驰的行为主要地不是根源于某些人个人道德水平太低,或者个人心理变态,而是根源于人性之中某些阴暗狠毒的禀赋和一系列错误的文化观念。

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表现在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姑且从三个角度考察一下人类身体所遭遇的恶劣状态。



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刑 罚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用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 殉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葬

人死以后,由活人好好安葬死者的遗体,这是人类善待身体的观念发展到相当高度以后才出现的文化习俗。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是沿着一根天柱直线上升,而是奇怪地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对权贵者的遗体越来越看重,另一方面对那些卑贱人群的身体越看越轻。殉葬的习俗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

远古时代以活人殉葬的习俗极为普遍。周代以降,中国的文明日渐昌盛,殉葬习俗有所收敛。但是对于那些特别尊贵的人物,殉葬者依然是不可缺少的奉献。

我们的生命来自那个无所不在的宇宙大生命,我们的身体也是宇宙大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对于自己的肉身不敢妄自高贵,但是他们至少像宇宙间的各种天体和尘埃一样,是体现宇宙之完整性的可珍贵的一部分。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善待天体和宇宙尘埃的伦理理想,因为人类作为宇宙间极为渺小的一个物种,对于宇宙在物理学上的完整性还缺乏把握能力,对于宇宙是一个具有灵性的生命还缺乏起码的认识。我们不但应该为地球家族的成员建立一门生命伦理学,研究和寻找一种用来指导各个物种相互依存、和谐相处的价值原则,同样,我们也应该建立一门宇宙伦理学,用以表达我们对于宇宙大生命和宇宙秩序的理解,为每个个体生命处理自我与宇宙大生命的关系提供价值依据。 可是,宇宙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看来离我们还颇为遥远,即使是那些早就被人类意识到的、仅仅着眼于人类这一个物种的伦理价值,也常常只是停留于言谈之中而无法在社会实践中完整地兑现。尊重人类自身的身体,善待人类的骨肉发肤,这样的人文思想和伦理价值一直深深植根于人类的精神文化之中,成为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许多平凡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默默践履着这样的价值信念,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境遇与机缘之中,人们总是轻而易举就做出了与这种价值理想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现象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些所谓伟大人物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且,这些背道而驰的行为主要地不是根源于某些人个人道德水平太低,或者个人心理变态,而是根源于人性之中某些阴暗狠毒的禀赋和一系列错误的文化观念。 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表现在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姑且从三个角度考察一下人类身体所遭遇的恶劣状态。 殉 葬人死以后,由活人好好安葬死者的遗体,这是人类善待身体的观念发展到相当高度以后才出现的文化习俗。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是沿着一根天柱直线上升,而是奇怪地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对权贵者的遗体越来越看重,另一方面对那些卑贱人群的身体越看越轻。殉葬的习俗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远古时代以活人殉葬的习俗极为普遍。周代以降,中国的文明日渐昌盛,殉葬习俗有所收敛。但是对于那些特别尊贵的人物,殉葬者依然是不可缺少的奉献。秦始皇的巨大陵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个案。秦始皇的坟墓占地56.25平方公里,除了著名的兵马俑之外,还有马厩坑、珍禽异兽坑、铜车马坑等等各种陪葬坑、陪葬墓,仅目前已经探察清楚的就有400多处。在规模浩大的陵墓之中,还有成千殉葬者的身体蜷曲其间。秦始皇后宫中,凡是没有生孩子的妃嫔和宫女全部殉葬,这个浩浩几百人之众的群体依然只是殉葬者的一小部分。为了保守陵墓的秘密,最后完成陵墓建设的所有工匠、监工、官吏全部活埋以殉葬。今天的学者估计这个人群有五千之众。秦国离我们已经遥远,而且秦政权向来以残暴著称,干出这种勾当来似乎在所难免。可是这种殉葬之风并不止于秦朝。明代朱元璋的流风遗韵依然飘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个朱元璋的殉葬规模也煞是可观。南京的孝陵之中齐刷刷地陈列着46位如花似玉的美女身体。一位专家是这样描述那些美女的命运的:到了殉葬那天,侍臣们将殉葬的46位妃嫔召集到一起赴宴。宴毕,将她们引进一个殿堂。殿堂内事先就放好一个一个小木床,殿梁上系好秦始皇的巨大陵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个案。秦始皇的坟墓占地56.25平方公里,除了著名的兵马俑之外,还有马厩坑、珍禽异兽坑、铜车马坑等等各种陪葬坑、陪葬墓,仅目前已经探察清楚的就有400多处。

在规模浩大的陵墓之中,还有成千殉葬者的身体蜷曲其间。秦始皇后宫中,凡是没有生孩子的妃嫔和宫女全部殉葬,这个浩浩几百人之众的群体依然只是殉葬者的一小部分。为了保守陵墓的秘密,最后完成陵墓建设的所有工匠、监工、官吏全部活埋以殉葬。今天的学者估计这个人群有五千之众。

我们的生命来自那个无所不在的宇宙大生命,我们的身体也是宇宙大生命的一部分。我们对于自己的肉身不敢妄自高贵,但是他们至少像宇宙间的各种天体和尘埃一样,是体现宇宙之完整性的可珍贵的一部分。人类社会还没有形成善待天体和宇宙尘埃的伦理理想,因为人类作为宇宙间极为渺小的一个物种,对于宇宙在物理学上的完整性还缺乏把握能力,对于宇宙是一个具有灵性的生命还缺乏起码的认识。我们不但应该为地球家族的成员建立一门生命伦理学,研究和寻找一种用来指导各个物种相互依存、和谐相处的价值原则,同样,我们也应该建立一门宇宙伦理学,用以表达我们对于宇宙大生命和宇宙秩序的理解,为每个个体生命处理自我与宇宙大生命的关系提供价值依据。 可是,宇宙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看来离我们还颇为遥远,即使是那些早就被人类意识到的、仅仅着眼于人类这一个物种的伦理价值,也常常只是停留于言谈之中而无法在社会实践中完整地兑现。尊重人类自身的身体,善待人类的骨肉发肤,这样的人文思想和伦理价值一直深深植根于人类的精神文化之中,成为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许多平凡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默默践履着这样的价值信念,但是,在一些特殊的境遇与机缘之中,人们总是轻而易举就做出了与这种价值理想背道而驰的行为,这种现象在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那些所谓伟大人物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而且,这些背道而驰的行为主要地不是根源于某些人个人道德水平太低,或者个人心理变态,而是根源于人性之中某些阴暗狠毒的禀赋和一系列错误的文化观念。 我们对于人类身体的错误态度表现在社会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姑且从三个角度考察一下人类身体所遭遇的恶劣状态。 殉 葬人死以后,由活人好好安葬死者的遗体,这是人类善待身体的观念发展到相当高度以后才出现的文化习俗。但是这种发展并不是沿着一根天柱直线上升,而是奇怪地朝着两个相反的方向发展——一方面对权贵者的遗体越来越看重,另一方面对那些卑贱人群的身体越看越轻。殉葬的习俗就是这样繁荣起来的。远古时代以活人殉葬的习俗极为普遍。周代以降,中国的文明日渐昌盛,殉葬习俗有所收敛。但是对于那些特别尊贵的人物,殉葬者依然是不可缺少的奉献。秦始皇的巨大陵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个案。秦始皇的坟墓占地56.25平方公里,除了著名的兵马俑之外,还有马厩坑、珍禽异兽坑、铜车马坑等等各种陪葬坑、陪葬墓,仅目前已经探察清楚的就有400多处。在规模浩大的陵墓之中,还有成千殉葬者的身体蜷曲其间。秦始皇后宫中,凡是没有生孩子的妃嫔和宫女全部殉葬,这个浩浩几百人之众的群体依然只是殉葬者的一小部分。为了保守陵墓的秘密,最后完成陵墓建设的所有工匠、监工、官吏全部活埋以殉葬。今天的学者估计这个人群有五千之众。秦国离我们已经遥远,而且秦政权向来以残暴著称,干出这种勾当来似乎在所难免。可是这种殉葬之风并不止于秦朝。明代朱元璋的流风遗韵依然飘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个朱元璋的殉葬规模也煞是可观。南京的孝陵之中齐刷刷地陈列着46位如花似玉的美女身体。一位专家是这样描述那些美女的命运的:到了殉葬那天,侍臣们将殉葬的46位妃嫔召集到一起赴宴。宴毕,将她们引进一个殿堂。殿堂内事先就放好一个一个小木床,殿梁上系好秦国离我们已经遥远,而且秦政权向来以残暴著称,干出这种勾当来似乎在所难免。可是这种殉葬之风并不止于秦朝。明代朱元璋的流风遗韵依然飘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个朱元璋的殉葬规模也煞是可观。南京的孝陵之中齐刷刷地陈列着46位如花似玉的美女身体。一位专家是这样描述那些美女的命运的:到了殉葬那天,侍臣们将殉葬的46位妃嫔召集到一起赴宴。宴毕,将她们引进一个殿堂。殿堂内事先就放好一个一个小木床,殿梁上系好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

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刑 罚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用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
刑  罚

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刑 罚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用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
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

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刑 罚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用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

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用

绳套。妃嫔们一踏进殿堂内,顿时醒悟,自知死期已到,于是一个个放声大哭。迫于圣旨,哪个又敢说“不”字呢?这些活生生娇艳美丽的妃嫔如驯服的羔羊,登上木床,把头伸进绳套,太监、侍臣们七手八脚拉紧绳索,一个个将她们吊死。笔者游历北京周口店北京人博物馆时,还曾目睹了一个殉葬者的遗体。她是清朝中期一个官员的小妾。官员死后,家人用坚硬物体击打小妾头部致死,然后随官员一起埋葬。她的泪水在北京东部通州的一座坟墓中暗暗流淌了大约两百年,最后被二十世纪那些洞察幽微的考古学家所发现。 刑 罚鲁迅的著作中贯穿着一个看客主题,其中比较突出的看客行为是华老栓、阿Q等等底层民众对官方屠杀民众场面的欣赏和描述,我们通常将这些情节解读为对中国国民性的剖析和批判。但是这种对屠杀的欣赏并不限于中国种族之中。法国学者福柯在其名作《规训和惩罚》中指出,对犯人的身体公开进行折磨、摧残和杀戮,是法国社会的一道文化景观。尽管二十世纪中期以来,国家权力系统尽量低调甚至秘密处决罪犯,但是这种活动本身依然对公众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福柯的研究成果完全可以无限推广,在人类社会的各个角落,对人们身体的公开侮辱、残害和屠杀,无不成为当地的狂欢节,每个节日都会达到万人空巷的效果。人们不但对折磨身体的过程兴趣盎然,而且对失去生命之后的身体本身赋予各种意义以便加以利用,悬头示众等等对罪犯身体的展览和欣赏就是利用的方式之一。人的身体就像人的精神一样,是一个极为软弱也极为娇弱的存在。心情需要愉悦,身体需要安全和舒适,时时渴望着各种各样的保护和呵护,任何打击和伤害都会导致或强或弱的痛苦。人类一方面悲悯自己的软弱,一方面又充分利用这种身体的软弱达到惩罚同类、侮辱同类的目的。脖子小于是砍杀之,腰部柔软于是发明腰斩之刑,膝盖可以弯曲于是要人下跪,肛门是个孔于是打进木桩,阴道是个容器于是导入长蛇,手腕像个瓶颈于是捆绑或者枷锁之。如果这一切刑罚还不足以发泄强者心头之恨,还能以驷马分尸、活剥人皮或者千刀万剐(凌迟)的方式将对身体的残害发展到巅峰。据说凌迟刑罚在古代中国已经发展成一门高超的艺术,如果复仇者要求3600刀将受刑者割死,那么刽子手就绝不会让人犯在3500刀断气。福柯《规训和惩罚》的开头,就是详细描述法国十八世纪一个著名的行刑场面,那个谋杀国王未遂的罪犯达米安在遭受各种皮肉折磨之后,行刑队牵来四匹烈马,企图将这个人犯的身体撕裂。可是马匹累得倒在地上,达米安的身体也未被撕裂。役马由四匹增加到六匹,依然无济于事。在漫长的行刑过程中,达米安惨绝人寰的喊叫声让这个盛大的场面一次次兴奋又一次次疲惫。最后刽子手只好操刀上阵,在役马继续用力的激烈气氛中,将他的四肢一条条砍断。 食用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人体的食用价值很可能早在原始时代就被人们发现,就充饥功能和味道口感而言,人肉决不会逊色于人们辛辛苦苦猎获的野鹿野兔。人类学家的研究告诉我们,巫术时代的人们相信,如果食用了壮士的身体,自己也会变得强壮而又勇敢。由此可以推测,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中,食用敌人(包括俘虏)的尸体估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实际上,吃人的历史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部过程,至今也无法完全杜绝个别的食用人体现象。无论是集体行为还是个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

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

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

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

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体行为,当代的吃人行为都可以理解为漫长的吃人历史遗留在我们神经深处的种族记忆。有一种吃人现象让人无言以对。二十年前一艘遇难的越南海船,在生活资源穷竭的情况下,由强力人士临时建构起一种秩序,有组织地杀人食用,直到海船获救。在所有的灾荒岁月,吃人几乎成为必定伴随的现象。面对这种苦难中的苦难,我一直不知道如何置喙。近几年频频传闻,广东的餐饮业中有一道壮阳大菜名叫婴儿汤,对于当地的中产阶级具有非凡的吸引力。我虽然曾经作文批评,但至今依然不敢完全相信真有这道大菜存在。对于杜绝食用人体,我不敢抱有信心。人类是一种精神上十分脆弱的存在,许多心理上的症结无法由自己把握,也不是道德教育所能解决。出于强烈的心理动力而食用人体的案例,时有发生。前几年一位中国农民为了给六七岁的女儿治病,几乎耗尽家产。当女儿不幸夭折时,这位父亲因为人财两空,悲伤转为恼怒,将女儿的遗体煮来食用。大约二十年前,一位日本男人将同居的荷兰女友杀死并且肢解,储藏在冰箱里陆续食用,他会不会是出于爱和占有的动机?更早的时候,那些屠杀徐锡麟的清兵将徐锡麟的心肝爆炒吃掉了,那大约是出于仇恨,只是不知道这些与徐锡麟素昧平生的人,他们的仇恨是如何生成的。对于人类身体的戕害和糟践,是我们所犯的许多错误中的一种。我们在承受许多天灾许多人祸的同时,还不得不承受由同类所加于我们的肉体折磨和伤害,这是我们苦难中的苦难。我希望人类的每个成员都能够享尽天年、寿终正寝,并且最好以树葬的方式入土为安。也许有人认为这样的愿望太理想化了,其实只要所有人都愿意为这样的理想付出努力,我们的命运就会朝好的方面转变。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20050708日,写于北京北小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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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0 16:09:2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对于人类生命的错误态度

  我们对于人类生命的错误态度 摩罗 西历1056年,苏洵护送日后跟他一起名垂千古的两个儿子来到京都开封赶考。苏轼苏辙同登科甲,为自己的锦绣前程找到了最光辉的起点。年近五十的老父也想为自己谋求显达,他四处拜见那些高官显宦,不但递上他的不朽文章,还抓紧时机申述他匡时救世革旧图新的政治方略,显示他经天纬地安邦治国的伟大抱负和才华。他分别给享有宰相之尊的富弼、韩琦上书,劝他们果断地诛斩官吏,树立个人的声威。幸好富弼、韩琦都是宽厚之人,不屑于采纳他的馊主意,也不至于对这个放肆的老书生发怒,只是从此不想多与他纠缠。苏洵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嗜血的歹徒,他为什么一有机会接触权贵集团就如此轻狂地开口言杀?我们与其从他个人性格特征和道德水平上寻找原因,不如从文化心理上寻找原因。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律条,以史论见长的大作家当然不会不知道。但是苏洵言杀时一点也不认为自己实际上是在谋害他人性命,因为他是为了实现救世匡时强国富民的伟大目标。既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杀人,那当然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杀人。虽然自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弘扬佛法以来,不可杀生的戒律天天在人类的天空回响,虽然摩西十戒第六条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可杀人”,虽然文艺复兴运动将人的生命尊严和精神价值强调到了极点,可是,这一切都不能阻止人类社会的相互残杀,甚至也无力阻止大规模的种族灭绝式的屠杀。人类的良知所能达到的高度,仅仅在于对个体杀人行为保持惩罚的激情,所以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对于杀人犯基本上是处以死刑。在张三杀了李四之后,国家再把张三杀掉。在这个丧失两条人命的连续杀戮中,第一次杀戮被认为是邪恶的,第二次杀戮被认为是正义的。为什么第二次杀戮(对张三的杀戮)被认为是正义的而且是必须的而且是大快人心的?因为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宁、实现人民幸福。这个结论再清楚不过,为了实现某个或者某些伟大目标,杀人乃是许多必要的措施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这是全人类在大多数情况下共同的观念,苏洵的杀人主张,正是这种人类共同观念的体现。正因为背后有着伟大的目标,所以凡有杀戮必以国家的名义甚至上天的名义(替天行道)进行,其方式则是集体行动。古往今来,如果个体杀人(也就是杀人犯杀人)曾经导致一万人死于非命的话,那些由集体屠杀所制造的冤魂恐怕连一万个亿也打不住。这些集体屠杀不但找不到凶手,甚至也找不到操刀执剑者的情感动力。那些无辜的被害者跟他们多半毫无积怨而且素不相识,可是那些屠杀者割断一个脖子就跟收获季节割断一颗稻子和麦子一样——一样地理所当然,这只能印证人性内部根深蒂固的对于生命的麻木与冷漠。如果将执行集体屠杀的人也看作杀人凶手,则人类几乎都是凶手的后代。为了某个具体的目标而牺牲人们的生命,这是人类集体杀戮的第一种形式。公元前五世纪,吴王夫差率领重兵北上,与鲁哀公、晋定公会盟于黄池(今河南封丘县南)。越王句践趁机伐吴,占领吴都,捕获吴国太子。吴将星夜北上,将这个消息报告给吴王。夫差得到消息后,命令除他之外的七个知情者全部在军帐中自杀,那理由不用多说,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为了保守国家机密。其实保守国家机密的方式多种多样,夫差如果不相信这七个人的忠诚和觉悟,完全可以对他们设置层层监禁。可是监禁毕竟还有万一,灭口却是最为保险的保密方法。在此之前十几年,摩  罗

    西历1056年,苏洵护送日后跟他一起名垂千古的两个儿子来到京都开封赶考。苏轼苏辙同登科甲,为自己的锦绣前程找到了最光辉的起点。年近五十的老父也想为自己谋求显达,他四处拜见那些高官显宦,不但递上他的不朽文章,还抓紧时机申述他匡时救世革旧图新的政治方略,显示他经天纬地安邦治国的伟大抱负和才华。他分别给享有宰相之尊的富弼、韩琦上书,劝他们果断地诛斩官吏,树立个人的声威。幸好富弼、韩琦都是宽厚之人,不屑于采纳他的馊主意,也不至于对这个放肆的老书生发怒,只是从此不想多与他纠缠。

苏洵是一个作家,而不是一个嗜血的歹徒,他为什么一有机会接触权贵集团就如此轻狂地开口言杀?我们与其从他个人性格特征和道德水平上寻找原因,不如从文化心理上寻找原因。自古以来就有杀人偿命的律条,以史论见长的大作家当然不会不知道。但是苏洵言杀时一点也不认为自己实际上是在谋害他人性命,因为他是为了实现救世匡时强国富民的伟大目标。既然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杀人,那当然就可以毫不犹豫地杀人。虽然自二千五百年前释迦牟尼弘扬佛法以来,不可杀生的戒律天天在人类的天空回响,虽然摩西十戒第六条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可杀人”,虽然文艺复兴运动将人的生命尊严和精神价值强调到了极点,可是,这一切都不能阻止人类社会的相互残杀,甚至也无力阻止大规模的种族灭绝式的屠杀。

相向,民众的头颅就像中原大地的麦穗一样一茬茬倒下。德国人说应该实现人类种族的完美,于是就将尚不完美的犹太人全部杀光。六百万犹太人就是这样被消灭的。仅仅一百多年前,俄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提出,为了建设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将那些不适合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落后民众全部杀光,这样的落后民众是多少呢?这位思想家认为占总人口的80%。所以他提出屠杀80%的国民,留下20%的先进民众建设社会主义天堂。后来斯大林进行的大清洗,比这位思想家的构想已经温和了许多。红色高棉在执政的四年之内,竟然屠杀了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其动机据说也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位西方学者说,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借你的名义盛行。其实,如果将“自由”二字改为“理想”,这句感慨的沉重感,它所包含的血腥和残酷,立刻就会增加一万倍。仅仅一个二十世纪,人类的鲜血几乎为理想流光了。在这个经济时代,每一个经营者都在细心核算经济成本,每一个政客都在细心核算政治成本,成本核算成为人们行为选择的必要依据。能不能将一个新鲜的词语像兰花的幽香一样播撒到空气中,渗入每个人的血液,让他在作出关于理想、关于战争的行为选择时,意识到这个词语的存在——生命成本。在社会的宏观运作中不考虑民众生命和命运的时代,真是太应该成为历史了。有一个历史巨人说,我们不怕美帝苏修的先进武器,因为我们有六亿人民,即使被他们打死一半,还有三亿。老天,这样的成本核算,未免过于粗放。我呼吁将更加精细的数学思维引入生命成本核算之中。一位佛教徒说:如果为了实现我的理想需要付出人类的一滴鲜血,那么我就放弃这个理想。这位老和尚的思想,才是我们对于人类生命的正确态度。 人类的良知所能达到的高度,仅仅在于对个体杀人行为保持惩罚的激情,所以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对于杀人犯基本上是处以死刑。在张三杀了李四之后,国家再把张三杀掉。在这个丧失两条人命的连续杀戮中,第一次杀戮被认为是邪恶的,第二次杀戮被认为是正义的。为什么第二次杀戮(对张三的杀戮)被认为是正义的而且是必须的而且是大快人心的?因为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安宁、实现人民幸福。

这个结论再清楚不过,为了实现某个或者某些伟大目标,杀人乃是许多必要的措施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这是全人类在大多数情况下共同的观念,苏洵的杀人主张,正是这种人类共同观念的体现。正因为背后有着伟大的目标,所以凡有杀戮必以国家的名义甚至上天的名义(替天行道)进行,其方式则是集体行动。古往今来,如果个体杀人(也就是杀人犯杀人)曾经导致一万人死于非命的话,那些由集体屠杀所制造的冤魂恐怕连一万个亿也打不住。这些集体屠杀不但找不到凶手,甚至也找不到操刀执剑者的情感动力。那些无辜的被害者跟他们多半毫无积怨而且素不相识,可是那些屠杀者割断一个脖子就跟收获季节割断一颗稻子和麦子一样——一样地理所当然,这只能印证人性内部根深蒂固的对于生命的麻木与冷漠。如果将执行集体屠杀的人也看作杀人凶手,则人类几乎都是凶手的后代。

为了某个具体的目标而牺牲人们的生命,这是人类集体杀戮的第一种形式。公元前五世纪,吴王夫差率领重兵北上,与鲁哀公、晋定公会盟于黄池(今河南封丘县南)。越王句践趁机伐吴,占领吴都,捕获吴国太子。吴将星夜北上,将这个消息报告给吴王。夫差得到消息后,命令除他之外的七个知情者全部在军帐中自杀,那理由不用多说,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为了保守国家机密。其实保守国家机密的方式多种多样,夫差如果不相信这七个人的忠诚和觉悟,完全可以对他们设置层层监禁。可是监禁毕竟还有万一,灭口却是最为保险的保密方法。在此之前十几年,越国伐吴,为了出奇制胜,越王安排众多刑徒排成三排,走到吴军的阵前不是向敌人进攻而是挥剑自刎。这一定是人类战争史上绝无仅有的新鲜游戏,吴军一时不知来头,一个个被血光飞溅的自杀场面吓得目瞪口呆。越军趁势发起进攻,果然大获全胜,吴王阖庐伤重而亡。

这两群自杀者让人想起了祭祀仪式上的牺牲。人类的远古时代出于对神的恐惧和敬畏,几乎都曾经以活人作为祭品奉献给神灵。著名的《西门豹治邺》的故事,说明直到战国晚期还有以漂亮少女献给河神的活祭现象。玛雅民族则直到中世纪还坚持在祭祀现场挖出活人心脏祭祀太阳神。在现代技术条件下,这种献祭的规模可以无限扩大。为了促成日本侵略者早日投降,美国军方向日本城市长崎和广岛分别投掷具有无限杀伤力的原子弹,使得几十万民众和各色动植物葬身于原子辐射之中。拉登的组织为了报复美国势力在阿拉伯世界的扩张,劫持民航飞机将象征美国大国地位的世贸大楼撞毁,这样的献祭真是太丰盛了。从这些故事来看,人类其实是一个怯懦、自私、残暴的物种。

更大规模的集体杀戮当然是战争。自从人类结成部落之后,战争几乎成了人类生活中极为正常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国家出现以后,没有战争几乎不像个国家。假如我们像孔孟庄墨那样设想,让秦国不要侵犯晋国、齐国不要侵犯鲁国,那简直就像让秦王齐王不要吃饭一样是断断乎不可能的。虽然战争也当有战争的伦理,可是都已经刀枪相向了,还有什么伦理规范能够守住?现代战争中不虐待俘虏的承诺本来就是一句空话,古代人就更不会为其所缚。秦将白起屠杀赵军四十万投诚的俘虏(严格说来投诚的人不应该被看作俘虏),这个故事至今写来还令我心里发抖。我曾经一度将项羽看作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英雄,直到发现他曾坑杀二十万秦军俘虏之后,那个英雄形象才在我心中轰然倒塌。姑且不追究项羽在其他战役中杀死了多少无辜的兵将,单是这二十万人的性命,就足可以给他带上战争罪犯和杀人凶手的帽子。可是,这个罪行丝毫也没有影响他成为国人心目中的英雄,连司马迁也不曾对他有过任何怀疑或批评。

集体杀人是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的,屠杀的规模越大,成为千古英雄的保险系数也就越大。若是杀得太少,保不准哪一天反倒要被追究责任的。忽必烈杀遍欧亚大陆,于是享誉世界,名垂千古,其后裔世世代代为王。洪秀全只杀了半个中国,乃成罪人,连十六岁的儿子也被凌迟处死。在日本侵略环太平洋地区的战争中,光是中国战场就有两千万人死于非命,可是没有人认为日本天皇是杀人犯,虽然几个挥舞指挥刀的手下人被送上了绞刑架,天皇却依然是天皇。

跟战争同样可怕的杀戮是以理想的名义实施的。人类是一个远不完善的物种,人类社会也从来没有实现过一种完美的存在形态,而追求完美是人类不可更改的天性之一。那些天天为理想奋斗的人常常要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对人类及其社会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理想的事物,一律予以清除,不论他是制度、财产、观念、文物还是人类的生命。在耶教国家,被命名为异端而死在火刑中和屠刀下的兄弟姊妹多得无法统计,那些屠杀者还以为自己是在为上帝做工呢,满心的凶残总是化作一脸的神圣。在印巴分治的混乱之中,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的相互屠杀导致两百万人不幸死亡,双方都指控对方是信仰的敌人。在中国历史上无数次大动荡中,每一种力量都将其他力量命名为逆贼、妖孽、乱匪、阶级敌人等等,然后理直气壮地刀枪相向,民众的头颅就像中原大地的麦穗一样一茬茬倒下。德国人说应该实现人类种族的完美,于是就将尚不完美的犹太人全部杀光。六百万犹太人就是这样被消灭的。仅仅一百多年前,俄国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提出,为了建设理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将那些不适合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落后民众全部杀光,这样的落后民众是多少呢?这位思想家认为占总人口的80%。所以他提出屠杀80%的国民,留下20%的先进民众建设社会主义天堂。后来斯大林进行的大清洗,比这位思想家的构想已经温和了许多。红色高棉在执政的四年之内,竟然屠杀了全国人口的五分之一,其动机据说也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有一位西方学者说,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借你的名义盛行。其实,如果将“自由”二字改为“理想”,这句感慨的沉重感,它所包含的血腥和残酷,立刻就会增加一万倍。仅仅一个二十世纪,人类的鲜血几乎为理想流光了。

在这个经济时代,每一个经营者都在细心核算经济成本,每一个政客都在细心核算政治成本,成本核算成为人们行为选择的必要依据。能不能将一个新鲜的词语像兰花的幽香一样播撒到空气中,渗入每个人的血液,让他在作出关于理想、关于战争的行为选择时,意识到这个词语的存在——生命成本。在社会的宏观运作中不考虑民众生命和命运的时代,真是太应该成为历史了。有一个历史巨人说,我们不怕美帝苏修的先进武器,因为我们有六亿人民,即使被他们打死一半,还有三亿。老天,这样的成本核算,未免过于粗放。我呼吁将更加精细的数学思维引入生命成本核算之中。一位佛教徒说:如果为了实现我的理想需要付出人类的一滴鲜血,那么我就放弃这个理想。这位老和尚的思想,才是我们对于人类生命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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