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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述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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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19: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述四篇


□ 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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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句说明
  老舍生前没有留下比较详细的自传,也没有写过长篇的回忆录。在六十年代初期,他在继续写剧本的同时开始写长篇的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遗憾的是只写了八万字,就中断了。在搜集整理他的散篇中,找到一些他写自己创作与生活的小文,现仅选四篇,这些对了解与研究他的身世与抗战前的一段经历是有用的。
  这四篇中《我的母亲》是法国研究老舍专家巴迪先生提供的;《还想着它》是吉林大学郝长海同志提供的;《这几个月的生活》是南开大学曾广灿同志、安徽大学吴怀斌同志提供的。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谢意。
  胡絜青
  
  我 的 母 亲
  
  母亲的娘家是北平德胜门外,土城儿外边,通大钟寺的大路上的一个小村里。村里一共有四五家人家,都姓马。大家都种点不十分肥美的地,但是与我同辈的兄弟们,也有当兵的,作木匠的,作泥水匠的,和当巡警的。他们虽然是农家,却养不起牛马,人手不够的时候,妇女便也须下地作活。
  对于姥姥家,我只知道上述的一点。外公外婆是什么样子,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他们早已去世。至于更远的族系与家史,就更不晓得了;穷人只能顾眼前的衣食,没有工夫谈论什么过去的光荣;“家谱”这字眼,我在幼年就根本没有听说过。
  母亲生在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这一点事实却极重要,因为假若我没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我以为我恐怕也就要大大的打个折扣了。
  母亲出嫁大概是很早,因为我的大姐现在已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婆,而我的大外甥女还长我一岁啊。我有三个哥哥,四个姐姐,但能长大成人的,只有大姐,二姐,三姐,三哥与我。我是“老”儿子。生我的时候,母亲已有四十一岁,大姐二姐已都出了阁。
  由大姐与二姐所嫁入的家庭来推断,在我生下之前,我的家里,大概还马马虎虎的过得去。那时候定婚讲究门当户对,而大姐丈是作小官的,二姐丈也开过一间酒馆,他们都是相当体面的人。
  可是,我,我给家庭带来了不幸:我生下来,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眼看见她的老儿子——感谢大姐,把我揣在怀中,致未冻死。
  一岁半,我把父亲“?”死了。
  兄不到十岁,三姐十二三岁,我才一岁半,全仗母亲独力抚养了。父亲的寡姐跟我们一块儿住,她吸鸦片,她喜摸纸牌,她的脾气极坏。为我们的衣食,母亲要给人家洗衣服,缝补或裁缝衣裳。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手终年是鲜红微肿的。白天,她洗衣服,洗一两大绿瓦盆。她作事永远丝毫也不敷衍,就是屠户们送来的黑如铁的布袜,她也给洗得雪白。晚间,她与三姐抱着一盏油灯,还要缝补衣服,一直到半夜。她终年没有休息,可是在忙碌中她还把院子屋中收拾得清清爽爽。桌椅都是旧的,柜门的铜活久已残缺不全,可是她的手老使破桌面上没有尘土,残破的铜活发着光。院中,父亲遗留下的几盆石榴与夹竹桃,永远会得到应有的浇灌与爱护,年年夏天开许多花。
  哥哥似乎没有同我玩耍过。有时候,他去读书;有时候,他去学徒;有时候,他也去卖花生或樱桃之类的小东西。母亲含着泪把他送走,不到两天,又含着泪接他回来。我不明白这都是什么事,而只觉得与他很生疏。与母亲相依如命的是我与三姐。因此,他们作事,我老在后面跟着。他们浇花,我也张罗着取水;他们扫地,我就撮土……从这里,我学得了爱花,爱清洁,守秩序。这些习惯至今还被我保存着。
  有客人来,无论手中怎么窘,母亲也要设法弄一点东西去款待。舅父与表哥们往往是自己掏钱买酒肉食,这使她脸上羞得飞红,可是殷勤的给他们温酒作面,又给她一些喜悦。遇上亲友家中有喜丧事,母亲必把大褂洗得干干净净,亲自去贺吊——份礼也许只是两吊小钱。到如今为我的好客的习性,还未全改,尽管生活是这么清苦,因为自幼儿看惯了的事情是不易改掉的。
  姑母常闹脾气。她单在鸡蛋里找骨头。她是我家中的阎王。直到我入了中学,她才死去,我可是没有看见母亲反抗过。“没受过婆婆的气,还不受大姑子的吗?芽命当如此?选”母亲在非解释一下不足以平服别人的时候,才这样说。是的,命当如此。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全是命当如此。她最会吃亏。给亲友邻居帮忙,她总跑在前面:她会给婴儿洗三——穷朋友们可以因此少花一笔“请姥姥”钱——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她能作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她宁吃亏,不逗气。当姑母死去的时候,母亲似乎把一世的委屈都哭了出来,一直哭到坟地。不知道哪里来的一位侄子,声称有承继权,母亲便一声不响,教他搬走那些破桌子烂板凳,而且把姑母养的一只肥母鸡也送给他。
  可是,母亲并不软弱。父亲死在庚子闹“拳”的那一年。联军入城,挨家搜索财物鸡鸭,我们被搜两次。母亲拉着哥哥与三姐坐在墙根,等着“鬼子”进门,街门是开着的。“鬼子”进门,一刺刀先把老黄狗刺死,而后入室搜索。他们走后,母亲把破衣箱搬起,才发现了我。假若箱子不空,我早就被压死了。皇上跑了,丈夫死了,鬼子来了,满城是血光火焰,可是母亲不怕,她要在刺刀下,饥荒中,保护着儿女。北平有多少变乱啊,有时候兵变了,街市整条的烧起,火团落在我们院中。有时候内战了,城门紧闭,铺店关门,昼夜响着枪炮。这惊恐,这紧张,再加上一家饮食的筹划,儿女安全的顾虑,岂是一个软弱的老寡妇所能受得起的?可是,在这种时候,母亲的心横起来,她不慌不哭,要从无办法中想出办法来。她的泪会往心中落!这点软而硬的个性,也传给了我。我对一切人与事,都取和平的态度,把吃亏看作当然的。但是,在作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与基本的法则,什么事都可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到中学,我经历过起码有二十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当我在小学毕了业的时候,亲友一致的愿意我去学手艺,好帮助母亲。我晓得我应当去找饭吃,以减轻母亲的勤劳困苦。可是,我也愿意升学。我偷偷的考入了师范学校——制服,饭食,书籍,宿处,都由学校供给。只有这样,我才敢对母亲说升学的话。入学,要交十圆的保证金。这是一笔巨款!母亲作了半个月的难,把这巨款筹到,而后含泪把我送出门去。她不辞劳苦,只要儿子有出息。当我由师范毕业,而被派为小学校校长,母亲与我都一夜不曾合眼。我只说了句:“以后,您可以歇一歇了!”她的回答只有一串串的眼泪。我入学之后,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是都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一切的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必须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到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和冰一样的凉,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只剩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和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清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泪遮迷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
  儿女的生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所以老人总免不了伤心。我二十三岁,母亲要我结了婚,我不要。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我爱母亲,但是我给了她最大的打击。时代使我成为逆子。二十七岁,我上了英国。为了自己,我给六十多岁的老母以第二次打击。在她七十大寿的那一天,我还远在异域。那天,据姐姐们后来告诉我,老太太只喝了两口酒,很早的便睡下。她想念她的幼子,而不便说出来。
  七七抗战后,我由济南逃出来。北平又像庚子那年似的被鬼子占据了。可是母亲日夜惦念的幼子却跑西南来。母亲怎样想念我,我可以想像得到,可是我不能回去。每逢接到家信,我总不敢马上拆看,我怕,怕,怕,怕有那不祥的消息。人,即使活到八九十岁,有母亲便可以多少还有点孩子气。失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我怕,怕,怕家信中带来不好的消息,告诉我已是失了根的花草。
  去年一年,我在家信中找不到关于老母的起居情况。我疑虑,害怕。我想像得到,若有不幸,家中念我流亡孤苦,或不忍相告。母亲的生日是在九月,我在八月半写去祝寿的信,算计着会在寿日之前到达。信中嘱咐千万把寿日的详情写来,使我不再疑虑。十二月二十六日,由文化劳军的大会上回来,我接到家信。我不敢拆读。就寝前,我拆开信,母亲已去世一年了!
  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能长大成人,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我之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人,是母亲感化的。我的性格,习惯,是母亲传给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唉!还说什么呢?心痛!心痛!
  〔原载一九四三年四月桂林《半月文萃》
  第一卷第九、十合刊〕
  
  写 与 读
  
  要写作,便须读书。读书与著书是不可分离的事。当我初次执笔写小说的时候,我并没有考虑自己应否学习写作,和自己是否有写作的才力。我拿起笔来,因为我读了几篇小说。这几篇小说并不是文艺杰作,那时候我还没有辨别好坏的能力。读了它们,我觉得写小说必是很好玩的事,所以我自己也愿试一试。《老张的哲学》便是在这种情形下写出来的。无可避免的,它必是乱七八糟,因为它的范本——那时节我所读过的几篇小说——就不是什么高明的作品。
  一边写着“老张”,一边抱着字典读莎士比亚的《韩姆烈德》<sup>①</sup>。这是一本文艺杰作,可是它并没有给我什么好处。这使我怀疑:以我们的大学里的英文程度,而必读一半本莎士比亚,是不是白费时间?芽后来,我读了英译的《浮士德》,也丝毫没得到好处。这使我非常的苦闷,为什么被人人认为不朽之作的,并不给我一点好处呢?
  有一位好友给我出了主意。他教我先读欧洲史,读完了古希腊史,再去读古希腊文艺,读完了古罗马史,再去读古罗马文艺……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从历史中,我看见了某一国在某一时代的大概情形,而后在文艺作品中我看见了那一地那一时代的社会光景,二者相证,我就明白了一点文艺的内容与形式都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不过,说真的,那些古老的东西往往教我瞪着眼咽气!读到半本英译的《衣里亚德》<sup>②</sup>,我的忍耐已用到极点,而想把它扔得远远的,永不再与它谋面。可是,一位会读希腊原文的老先生给我读了几十行荷马,他不是读诗,而是在唱最悦耳的歌曲!大概荷马的音乐就足以使他不朽吧?我决定不把它扔出老远去了!他的《奥第赛》<sup>③</sup>比《衣里亚德》更有趣一些——我的才力,假若我真有点才力的话,大概是小说的,而非诗歌的;《奥第赛》确乎有点像冒险小说。
  希腊的悲剧教我看到了那最活泼而又最悲郁的希腊人的理智与感情的冲突,和文艺的形式与内容的调谐。我不能完全明白它们的技巧,因为没有看见过它们在舞台上“旧戏重排”。从书本上,我只看到它们的“美”。这个美不仅是修辞上的与结构上的,而也是在希腊人的灵魂中的;希腊人仿佛是在“美”里面呼吸着的。
  假若希腊悲剧是鹤唳高天的东西,我自己的习作可仍然是爬伏在地上的。一方面,古希腊的三大悲剧家是世界文学史中罕见的天才,高不可及,一方面,我读了阿瑞司陶风内司<sup>④</sup>的喜剧,而喜剧更合我的口胃。假若我缺乏组织的能力与高深的思想,我可是会开玩笑啊,这时候,我开始写《赵子曰》——一本开玩笑的小说。
  在悲剧喜剧之外,我最喜爱希腊的短诗。这可只限于喜爱。我并不敢学诗。我知道自己没有诗才。希腊的短诗是那么简洁,轻松,秀丽,真像是“他只有一朵花,却是玫瑰”那样。我知道自己只是粗枝大叶,不敢高攀玫瑰?选
  赫罗都塔司<sup>⑤</sup>,赛诺风内<sup>⑥</sup>,与修西地第司<sup>⑦</sup>的作品,我也都耐着性子读了,他们都没给我什么好处。读他们,几乎像读列国演义,读过便全忘掉。
  古罗马的作品使我更感到气闷。能欣赏米尔顿<sup>⑧</sup>的,我想,一定能喜爱乌吉尔<sup>⑨</sup>。可是,我根本不能欣赏米尔顿。我喜爱跳动的,天才横溢的诗,而不爱那四平八稳的工力深厚的诗。乌吉尔是杜甫,而我喜欢李白。罗马的雄辩的散文是值得一读的,它们常常给我们一两句格言与宝贵的常识,使我们认识了罗马人的切于实际,洞悉人情。可是,它们并不能给我们灵感。一行希腊诗歌能使我们沉醉,一整篇罗马的诗歌或散文也不能使我们有些醉意——罗马伟大,而光荣属于希腊。
  对中古时代的作品,我读得不多。北欧,英国,法国的史诗,我都看了一些,可是不感兴趣。它们粗糙,杂乱,它们确是一些花木,但是没经过园丁的整理培修。尤其使我觉着不舒服的是它们硬把历史的界限打开,使基督前的英雄去作中古武士的役务。它们也过于爱起打与降妖。它们的历史的,地方的,民俗的价值也许胜过了文艺的,可是我的目的是文艺呀。
  使我受益最大的是但丁的《神曲》。我把所能找到的几种英译本,韵文的与散文的,都读了一过儿,并且搜集了许多关于但丁的论著。有一个不短的时期,我成了但丁迷,读了《神曲》,我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论时间,它讲的是永生。论空间,它上了天堂,入了地狱。论人物,它从上帝,圣者,魔王,贤人,英雄,一直讲到当时的“军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贯的,而它的景物则包罗万象。它的每一景物都是那么生动逼真,使我明白何谓文艺的方法是从图象到图象。天才与努力的极峰便是这部《神曲》,它使我明白了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也使我明白了文艺的真正的深度。
  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永远给人以灵感。尽管阿比累是那么荒唐杂乱,尽管英国的戏剧是那么夸大粗壮,可是它们教我的心跳,教我敢冒险去写作,不怕碰壁。不错,浪漫派的作品也往往失之荒唐与夸大,但是文艺复兴的大胆是人类刚从暗室里出来,看到了阳光的喜悦,而浪漫派的是失去了阳光,而叹息着前途的黯淡。文艺复兴的啼与笑都健康?选
  因为读过了但丁与文艺复兴的文艺,直到如今,我心中老有个无可解开的矛盾:一方面,我要写出像《神曲》那样完整的东西;另一方面,我又想信笔写来,像阿比累那样要笑就笑个痛快,要说什么就说什么。细腻是文艺者必须有的努力,而粗壮又似乎足以使人们能听见巨人的狂笑与嚎啕。我认识了细腻,而又不忍放弃粗壮。我不知道站在哪一边好。我写完了《赵子曰》。它粗而不壮。它闹出种种笑话,而并没有在笑话中闪耀出真理来。《赵子曰》也会哭会笑,可不是巨人的啼笑。用不着为自己吹牛啊,拿古人的著作和自己的比一比,自己就会公平的给自己打分数了?选
  在我作事的时候,我总愿意事前有个计划,而后一一的“照计而行”。不过,这个心愿往往被一点感情或脾气给弄乱,而自己破坏了自己的计划。在事后想起自己这种愚蠢可笑,我就无可如何的名之为“庸人的浪漫”。在我的作品里,我可是永远不会浪漫。我有一点点天赋的幽默之感,又搭上我是贫寒出身,所以我会由世态与人情中看出那可怜又可笑的地方来;笑是理智的胜利,我不会皱着眉把眼钉在自己的一点感触上,或对着月牙儿不住的落泪,因此,我很喜欢十七八世纪假古典主义的作品。不错,这种作品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使人迷醉颠倒的力量;可是也没有浪漫派的那种信口开河,唠里唠叨的毛病。这种作品至少是具有平稳,简明的好处。在文学史中,假古典主义本来是负着取法乎古希腊与罗马文艺的法则而美化欧西各国的文字的责任的;对我,它依样的还有这个功能——它使我知道怎样先求文字上的简明及思路上的层次清楚,而后再说别的。我佩服浪漫派的诗歌,可是我喜欢假古典派的作品,正像我只能读咏唐诗,而在自己作诗的时候却取法乎宋诗。至于浪漫派小说,我没读过多少,也不想再读。假若我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接触了浪漫派的小说,我也许能像在十二三岁时读《三侠剑》与《绿牡丹》那样的起劲入神,可是它们来到我眼中的时候,我已是快三十岁的人,我只觉得它们的侠客英雄都是二簧戏里的花脸儿,他们的行动也都配着锣鼓。我要看真的社会与人生,而不愿老看二簧戏。
  一九二八年至二九年,我开始读近代的英法小说。我的方法是:由书里和友人的口中,我打听到近三十年来的第一流作家,和每一作家的代表作品。我要至少读每一名作家的“一”本名著。这个计划太大。近代是小说的世界,每一年都产生几本可以传世的作品。再说,我并不能严格的遵守“一本书”的办法,因为读过一个名家的一本名著之后,我就还想再读他的另一本;趣味破坏了计划。英国的威尔斯,康拉德,美瑞地茨紛{1},和法国的福禄贝尔与莫泊桑,都拿去了我很多的时间。在这一年多的时间中,我昼夜的读小说,好像是落在小说阵里。它们对我的习作的影响是这样的:?穴1?雪大体上,我喜欢近代小说的写实的态度,与尖刻的笔调。这态度与笔调告诉我,小说已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人生的教科书;他们不只供给消遣,而是用引人入胜的方法作某一事理的宣传。(2)我最心爱的作品,未必是我能仿造的。我喜欢威尔斯与赫胥黎的科学的罗曼司,和康拉德的海上的冒险,但是我学不来。我没有那么高深的学识与丰富的经验。“读”然后知“不足”啊!(3)各派的小说,我都看到了一点,我有时候很想仿制。可是,由多读的关系,我知道摹仿一派的作风是使人吃亏的事。看吧,从古至今,那些能传久的作品,不管是属于哪一派的,大概都有个相同之点,就是它们健康,崇高,真实。反之,那些只管作风趋时,而并不结实的东西,尽管风行一时,也难免境迁书灭。在我的长篇小说里,我永远不刻意的摹仿任何文派的作风与技巧;我写我的。在短篇里,有时候因兴之所至,我去摹仿一下,为是给自己一点变化。(4)多读,尽管不为是去摹仿,也还有个好处:读的多了,就多知道一些形式,而后也就能把内容放到个最合适的形式里去。
  回国之后,我才有机会多读俄国的作品。我觉得俄国的小说是世界伟大文艺中的“最”伟大的。我的才力不够去学它们的,可是有它们在心中,我就能因自惭才短的希望自己别太低级,勿甘自弃。
  对于剧本,我读过不多。抗战后,我也试写剧本,成绩不好是无足怪的。
  文艺理论是我在山东教书的时候,因为预备讲义才开始去读的;读的不多,而且也没有得到多少好处。我以为“论”文艺不如“读”文艺。我们的大学文学系中,恐怕就犯有光论而不读的毛病。
  读书而外,一个作家还须熟读社会人生。因为我“读”了人力车夫的生活,我才能写出《骆驼祥子》。它的文字,形式,结构,也许能自书中学来的;它的内容可是直接的取自车厂,小茶馆与大杂院的;并没有看过另一本专写人力车夫的生活的书。
  〔原载一九四五年七月重庆《文哨》
  第一卷第二期倍大号〕
  注释:
  ①《韩姆烈德》:即《哈姆莱特》。
  ②《衣里亚德》:即《伊利亚特》。
  ③《奥第赛》:即《奥德赛》。
  ④阿瑞司陶风内司:即阿里斯托芬。
  ⑤赫罗都塔司:即希罗多德。
  ⑥赛诺风内:即色诺芬。
  ⑦修西地第司:即修昔底德。
  ⑧米尔顿:即弥尔顿。
  ⑨乌吉尔:即维吉尔。
  ⑩美瑞地茨:即梅瑞狄斯。
  
  还 想 着 它
  
  钱在我手里,也不怎么,不会生根。我并不胡花,可是钱老出去的很快。据相面的说,我的指缝太宽,不易存财;到如今我还没法打倒这个讲章。在德法意等国跑了一圈,心里很舒服了,因为钱已花光。钱花光就不再计划什么事儿,所以心里舒服。幸而巴黎的朋友还拿着我几个钱,要不然哪,就离不了法国。这几个钱仅够买三等票到新加坡的。那也无法,到新加坡再讲吧。反正新加坡比马赛离家近些,就是这个主意。
  上了船,袋里还剩了十几个佛郎,合华币大洋一元有余;多少不提,到底是现款。船上遇见了几位留法回家的“国留”——复杂着一点说,就是留法的中国学生。大家一见如故,不大会儿的工夫,大家都彼此明白了经济状况;最阔气的是位姓李的。有二十七个佛郎;比我阔着块巴来钱。大家把钱凑在一处,很可以买瓶香槟酒,或两枝不错的吕宋烟。我们既不想喝香槟或吸吕宋,连头发都决定不去剪剪,那么,我们到底不是赤手空拳,干吗不快活呢?芽大家很高兴,说得也投缘。有人提议:到上海可以组织个银行。他是学财政的。我没表示什么,因为我的船票只到新加坡;上海的事先不必操心。
  船上还有两位印度学生,两位美国华侨少年,也都挺和气。两位印度学生穿得满讲究,也关心中国的事。在开船的第三天早晨,他俩打起来:一个弄了个黑眼圈,一个脸上挨了一鞋底。打架的原因:他俩分头向我们诉冤,是为一双袜子。也不是谁卖给谁,穿了(或者没穿)一天又不要了,于是打起活来。黑眼圈的除用湿手绢捂着眼,一天到晚嘟囔着:“在国里,我吐痰都不屑于吐在他身上?选他脏了我的鞋底?选”吃了鞋底的那位就对我们讲:“上了岸再说;揍他,勒死,用小刀子捅!”他俩不再和我们讨论中国的问题,我们也不问甘地怎样了。
  那两位华侨少年中的一位是出来游历:由美国到欧洲大陆,而后到上海,再回家。他在柏林住了一天,在巴黎住了一天,他告诉我,都是停在旅馆里,没有出门。他怕引诱。柏林巴黎都是坏地方,没意思,他说。到了马赛,他丢了一只皮箱。那一位少年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他一天到晚想家。想家之外,便看法国姑娘。而后告诉那位出来游历的:“她们都钓我呢!”
  所谓“她们”,是七八个到安南或上海的法国舞女,最年轻的不过才三十多岁。三等舱的食堂永远被她们占据着。她们吸烟,吃饭,抡大腿,练习唱,都在这儿。领导的是个五十多岁的小干老头儿,脸像个干橘子。她们没事的时候也还光着大腿,有俩小军官时常和她们弄牌玩。可是那位少年老说她们关心着他。
  三等舱里不能算不热闹,舞女们一唱就唱两个多钟头。那个小干老头似乎没有夸奖她们的时候,差不多老对她们喊叫。可是她们也不在乎。她们唱或抡腿,我们就瞎扯,扯腻了便到甲板上过过风。我们的茶房是中国人,永远蹲在暗处,不留神便踩了他的脚。他卖一种黑玩艺,五个佛郎一小包,舞女们也有买的。
  二十多天就这样过去:听唱,看大腿,瞎扯,吃饭。舱中老是这些人,外边老是那些水。没有一件新鲜事,大家的脸上眼看着往起长肉,好像一船受填时期的鸭子。坐船是件苦事,明知光阴怪可惜,可是没法不白白扔弃。书读不下去,海是看腻了,话也慢慢的少起来。我的心里想着:到新加坡怎办呢?
  就在那么心里悬虚一天的,到了新加坡。再想在船上吃,是不可能了,只好下去。雇上洋车,不,不应当说雇上,是坐上;此处的洋车夫是多数不识路的,即使识路,也听不懂我的话。坐上,用手一指,车夫便跑下去。我是想上商务印书馆。不记得街名,可是记得它是在条热闹街上;上欧洲去的时候曾经在此处玩过一天。洋车一直跑下去,我心里说:商务印书馆要是在这条街上等着我,便是开门见喜;它若不在这条街上,我便玩完。事情真凑巧,商务馆果然等着我呢。说不定还许是临时搬过来的。
  这就好办了。进门就找经理。道过姓字名谁,马上问有什么工作没有。经理是包先生,人很客气,可是说事情不大易找。他叫我去看看南洋兄弟烟草公司的黄曼士先生——在地面上很熟,而且好交朋友。我去见黄先生,自然是先在商务馆吃了顿饭。黄先生也一时想不到事情,可是和我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在新加坡,后来,常到他家去吃饭,也常一同出去玩。他是个很可爱的人。他家给他寄茶,总是龙井与香片两样,他不喜喝香片,便都归了我;所以在南洋我还有香片茶吃。不过,这都是后话。我还得去找事。不远就是中华书局,好,就是中华书局吧。经理徐采明先生至今还是我的好朋友。倒不在乎他给找着个事作,他的人可爱。见了他,我说明来意。他说有办法。马上领我到华侨中学去。这个中学离街市至少有十多里,好在公众汽车?穴都是小而红的车,跑得飞快?雪方便,一会儿就到了。徐先生替我去吆喝。行了,他们正短个国文教员。马上搬来行李,上任大吉。有了事作,心才落了实,花两毛钱买了个大柚子吃吃。然后支了点钱,买了条毯子,因为夜间必须盖上的。买了身白衣裳,中不中,西不西,自有南洋风味。赊了部《辞源》;教书不同自己读书,字总得认清了——有好些好些字,我总以为认识而实在念不出。一夜睡得怪舒服;新《辞源》摆在桌上被老鼠啃坏,是美中不足。预备用皮鞋打老鼠,及至见了面,又不想多事了,老鼠的身量至少比《辞源》长,说不定还许是仙鼠呢,随它去吧。老鼠虽大,可并不多。讲多是壁虎。到处是它们:棚上墙上玻璃杯里——敢情它们喜甜味,盛过汽水的杯子总有它们来照顾一下。它们还会唱,吱吱的,没什么好听,可也不十分讨厌。
  天气是好的。早半天教书,很可以自自然然的,除非在堂上被学生问住,还不至于四脖子汗流的。吃过午饭就睡大觉,热便在暗中渡过去。六点钟落太阳,晚饭后还可以作点工,壁虎在墙上唱着。夜间必须盖条毯子,可见是不热;比起南京的夏夜,这里简直是仙境了。我很得意,有薪水可拿,而夜间还可以盖毯子,美?选况且还得冲凉呢,早午晚三次,在自来水龙头下,灌顶浇脊背,也是痛快事。
  可是,住了不到几天,我发烧,身上起了小红点。平日我是很勇敢的,一病可就有点怕死。身上有小红点哟,这玩艺,痧疹归心,不死才怪?选把校医请来了,他给了我两包金鸡纳霜,告诉我离死还很远。吃了金鸡纳霜,睡在床上,既然离死很远,死我也不怕了,于是依旧勇敢起来。早晚在床上听着户外行人的足声,“心眼”里制构着美的图画:路的两旁杂生着椰树槟榔;海蓝的天空;穿白或黑的女郎,赤着脚,趿拉着木板,嗒嗒的走,也许看一眼树丛中那怒红的花。有诗意呀。矮而黑的锡兰人,头缠着花布,一边走一边唱。躺了三天,颇能领略这种浓绿的浪漫味儿,病也就好了。
  一下雨就更好了。雨来得快,止得快,沙沙的一阵,天又响晴。路上湿了,树木绿到不能再绿。空气里有些凉而浓厚的树林子味儿,马上可以穿上夹衣。喝碗热咖啡顶那个。
  学校也很好。学生们都会听国语,大多数也能讲得很好。他们差不多都很活泼。因为下课后便不大穿衣,身上就黑黑的,健康色儿。他们都很爱中国,愿意听激烈的主张与言语。他们是资本家——大小不同,反正非有俩钱不能入学读书——的子弟,可是他们愿打倒资本家。对于文学,他们也爱最新的,自己也办文艺刊物。他们对先生们不大有礼貌,可不是故意的;他们爽直。先生们若能和他们以诚相见,他们便很听话。可惜有的先生爱耍些小花样!学生们不奢华。一身白衣便解决了衣的问题;穿西服受洋罪的倒是先生们,因为先生们多是江浙与华北的人,多少习染了上海的派头儿。吃也简单,除了爱吃刨冰,他们并不多花钱。天气使衣食住都简单化了。以住说吧,有个床,有条毯子,便可以过去。没毯子,盖点报纸,其实也可以将就。再有个自来水管,作冲凉之用,便万事亨通。还有呢,社会是个工商社会,大家不讲究穿,不讲究排场,也不讲究什么作诗买书,所以学生自然能俭朴。从一方面说,这个地方没有上海或北平那样的文化;从另一方面说,它也没有酸味的文化病。此地不能产生《儒林外史》。自然,大烟窑子等是有的,可是学生还不至于干这些事儿。倒是由内地的先生们觉得苦闷,没有社会。事业都在广东福建人手里,当教员的没有地位,也打不进广东或福建人的圈里去。教员似乎是一些高等工人,雇来的;出钱办学的人们没有把他们放在心里。玩的地方也没有,除了电影,没有可看的。所以住到三个月,我就有点厌烦了。别人也这么说。还拿天气说吧,老那么好,老那么好,没有变化,没有春夏秋冬,这就使人生厌。况且别的事儿也是死板板的没变化呢。学生们爱玩球,爱音乐,倒能有事可作。先生们在休息的时候,只能弄点汽水闲谈。我开始写《小坡的生日》。
  本来我想写部以南洋为背景的小说。我要表扬中国人开发南洋的功绩:树是我们栽的,田是我们垦的,房是我们盖的,路是我们修的,矿是我们开的。都是我们作的。毒蛇猛兽,荒林恶瘴,我们都不怕。我们赤手空拳打出一座南洋来。我要写这个。我们伟大。是的,现在西洋人立在我们头上。可是,事业还仗着我们。我们在西人之下,其他民族之上。假如南洋是个糖烧饼,我们是那个糖馅。我们可上可下。自要努力使劲,我们只有往上,不会退下。没有了我们,便没有了南洋;这是事实,自自然然的事实。马来人什么也不干,只会懒。印度人也干不过我们。西洋人住上三四年就得回家休息,不然便支持不住。干活是我们,作买卖是我们,行医当律师也是我们。住十年,百年,一千年,都可以,什么样的天气我们也受得住,什么样的苦我们也能吃,什么样的工作我们有能力去干。说手有手,说脑子有脑子。我要写这么一本小说。这不是英雄崇拜,而是民族崇拜。所谓民族崇拜,不是说某某先生会穿西装,讲外国话,和懂得怎样给太太提着小伞。我是要说这几百年来,光脚到南洋的那些真正好汉。没钱,没国家保护,什么也没有。硬去干,而且真干出玩艺来。我要写这些真正中国人,真有劲的中国人。中国是他们的,南洋也是他们的。那些会提小伞的先生们,屁?选连我也算在里面。
  可是我写不出。打算写,得到各处去游历。我没钱,没工夫。广东话,福建话,马来话,我都不会。不懂的事还很多很多。不敢动笔。黄曼士先生没事就带我去看各种事儿,为是供给我点材料。可是以几个月的工夫打算抓住一个地方的味儿,不会。再说呢,我必须描写海,和中国人怎样在海上冒险。对于海的知识太少了;我生在北方,到二十多岁才看见了轮船。
  那么,只好多住些日子了。可是我已离家六年,老母已七十多岁,常有信催我回家。为省得闲着,我开始写《小坡的生日》。本来想写的只好再等机会吧。直到如今,啊,机会可还没来。
  写《小坡的生日》的动机是:表面的写点新加坡的风景什么的。还有:以儿童为主,表现着弱小民族的联合——这是个理想,在事实上大家并不联合,单说广东与福建人中间的成见与争斗便很厉害。这本书没有一个白小孩,故意的落掉。写了三个多月吧,得到五万来字;到上海又补了一万。
  这本书中好的地方,据我自己看,是言语的简单与那些像童话的部分。它不完全是童话,因为前半截有好些写实处——本来是要描写点真事。这么一来,实的地方太实,虚的地方又很虚,结果是既不像童话,又非以儿童为主的故事,有点四不像了。设若有工夫删改,把写实的部分去掉,或者还能成个东西。可是我没有这个工夫。顶可笑的是在南洋各色小孩都讲着漂亮——确是漂亮——的北平话。
  《小坡的生日》写到五万来字,放年假了。我很不愿离开新加坡,可是要走这是个好时候,学期之末,正好结束。在这个时节,又有去作别的事情的机会。若是这些事情中有能成功的,我自然可以辞去教职而仍不离开此地,为是可以多得些经验。可是这些事都没成功,因为有人从中破坏。这么一来,我就决定离开。我不愿意自己的事和别人捣乱争吵。在阳历二月底,我又上了船。
  到现在想起来,我还很爱南洋——它在我心中是一片颜色,这片颜色常在梦中构成各样动心的图画。它是实在的,同时可以是童话的,原始的,浪漫的。无论在经济上,商业上,军事上,民族竞争上,诗上,音乐上,色彩上,它都有种魔力。
  〔原载一九三四年十月上海
  《大众画报》第十二期〕
  
  这几个月的生活
  
  自去年七月中辞去教职,到如今已快八个月了。数月里,有的朋友还把信寄到学校去;有的就说我没有了影儿;有的说我已经到哪里哪里作着什么什么事……我不愿变成个谜,教大家猜着玩,所以写几句出来,一打两用:一来解疑,二来就手儿当作稿子。
  辞职后,一直住在青岛,压根儿就没动窝。青岛自秋至春都非常的安静,绝不像只在夏天来过的人听说的那么热闹。安静,所以适于写作,这就是我舍不得离开此地的原因。
  除了星期日或有点病的时候,我天天总写一点,有时少至几百字,有时多过三千;平均的算,每天可得二千来字。细水长流,架不住老写,日子一多,自有成绩,可是,从发表过的来看,似乎凑不上这个数儿,那是因为长稿即使写完,也不能一口气登出,每月只能发表一两段。还有写好又扔掉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有伤耗。
  地方安静,个人的生活也就有了规律。我每天差不多总是七点起床,梳洗过后便到院中去打拳,自一刻钟到半点钟,要看高兴不高兴。不过,即使高兴,也必打上一刻钟,求其不间断。遇上雨或雪,就在屋中练练小拳。
  这种运动不一定比别种运动好,而且耍刀弄棒,大有义和拳上体的嫌疑。不过它的好处是方便:用不着去找伴儿,一个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活动;独自打篮球,虽然胜利都是自己的,究竟不大有趣。再说,和大家一同打球,人家用多大的力气,自己也得陪着;不能一劲儿请求大家原谅。打拳呢,可长可短,可软可硬,由慢而速,亦可由速而慢,缺乏纪律,可是能够从心所欲不逾矩。它没有篮球足球那么激烈,可比纯徒手操活泼,练上几趟就多少能见点汗儿;背上微微见汗,脸色微红,最为舒服。只要有恒心,天天活动一会儿,必定有益。
  打完拳,我便去浇花,喜花而不会养,只有天天浇水,以求不亏心。有的花不知好歹,水多就死;有的花,勉强的到时开几朵小花。不管它们怎样吧,反正我尽了责任。这么磨蹭十多分钟,才去吃早饭,看报。这差不多就快九点钟了。
  吃过早饭,看看有应回答的信没有;若有,就先写信,溜一溜脑子;若没有,就试着写点文章。在这时候写文,不易成功,脑子总是东一头西一脚的乱闹哄。勉强的写一点,多数是得扔到纸篓去。不过,这么闹哄一阵,虽白纸上未落多少黑字,可是这一天所要写的,多少有了个谱儿,到下午便有辙可循,不至再拿起笔来发怔了。简直可以这么说,早半天的工作是抛自己的砖,以便引出自家的玉来。
  十一时左右,外埠的报纸与信件来到,看报看信;也许有个朋友来谈一会儿,一早晨就这么无为而治的过去了。遇到天气特别晴美的时候,少不得就带小孩到公园去看猴,或到海边拾蛤壳。这得九点多就出发,十二时才能回来,我们是能将一里路当作十里走的;看见地上一颗特别亮的砂子,我们也能研究老大半天。
  十二点吃午饭。吃完饭,我抢先去睡午觉,给孩子们示范。等孩子都决定去学我的好榜样,而闭上了眼,我便起来了;我只需一刻钟左右的休息,不必睡那伟大的觉。孩子睡了,我便可以安心拿起笔来写一阵。等到他们醒来,我就把墨水瓶盖好,一直到晚八点再打开。大概的说吧,写文的主要时间是午后两点到三点半,和晚上八点到九点半。这两个时间,我可以不受小孩们的欺侮。
  九点半必定停止工作。按说,青岛的夜里最适于写文,因为各处静得连狗仿佛都懒得吠一声,可是,我不敢多写,身体钉不住;一咬牙,我便整夜的睡不好;若是早睡呢,我便能睡得像块木头,有人把我搬了走我也不知道,我可也不去睡的太早了,因为末一次的信是九点后才能送到,我得等着;还有呢,花猫每晚必出去活动,到九点后才回来,把猫收入。我才好锁上门。有时候躺下而睡不着,便读些书,直到困了为止。读书能引起倦意,写文可不能;读书是把别人的思想装入自己的脑子里,写文是把自己的思想挤出来,这两样不是一回事,写文更累得慌。
  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整天,该热闹了。看朋友,约吃饭,理发,偶尔也看看电影,都在这两天。一到星期一,便又安静起来,鸦雀无声,除了和孩子们说废话,几乎连唇齿舌喉都没有了用处似的。说真的,青岛确是过于安静了。可是,只要熬过一两个月,习惯了,可也就舍不得它了。
  按说,我既爱安静,而又能在这极安静的地方写点东西,岂不是很抖的事吗?唉!(必得先叹一口气!)都好哇,就是写文章吃不了饭啊!
  我的身体不算很强,多写字总不能算是对我有益处的事。但是,我不在乎,多活几年,少活几年,有什么关系呢?芽死,我不怕;死不了而天天吃个半饱,远不如死了呢。我爱写作,可就是得挨饿,怎办呢?芽连版税带稿费,一共还不抵教书的收入的一半,而青岛的生活程度又是那么高,买葱要论一分钱的,坐车起码是一毛钱?选怎样活下去呢?
  常常接到青年朋友们的著作,教我给看,改;如有可能,给介绍到各杂志上去。每接到一份,我就要落泪,我没有工夫给详细的改,但是总抓着工夫给看一遍,尽我所能见到的给批注一下,客气的给寄回去。有好一点的呢,我当然找个相当的刊物,给介绍一下;选用与否,我不能管,尽到我的心算了。这点义务工作,不算什么;我要落泪,因为这些青年们都是想要指着投稿吃饭的呀!——这里没有饭吃!
  干什么不是以力气挣钱呢,卖文章也是自食其力,不是什么坏事。不过,干这一行,第一是大有害于健康;老趴在桌上写,老思索,老憋闷得慌;有几个文人不害肺病呢?芽第二是卖了力气,拼了命,结果还卖不出钱来。越穷便越牢骚,越自苦,越咬牙,不久,怎样?芽不幸短命死矣!穷而后工,咱没见过;穷而后死,比比皆是。但分能干别的去,不要往这里走,此路不通!
  为艺术而牺牲哟,不怕哟?选好,这要不是你爸爸有钱,便是你不想活着。不想活着,找死还不容易,何必单找这条道儿?这么死,连死都不能痛痛快快的。到前线上去,哪一个枪弹不比钢笔头儿脆快呢?
  我爱说实话,实话本不能悦耳;信不信由你吧,我算干够了。只有一条路可以使我继续下去这种生活,得航空奖券的头奖。不过,梦上加梦,也许有一天会疯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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