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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是什么”讨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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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5 20:0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语文是什么”讨论·之一

──呼吁“语文”一分为二

王尚文   

我此前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思考,有一个根本的前提,即认定语文是一门课程,它虽然担负着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的双重任务,因而为之正名曰“语言文学课”;但没有从教学理念、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层面加以区分,而是合二为一,混在一起。──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误!当然,我不是没有挣扎过,我于1990年由广西师大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一书,曾设有专章论述“语文是语言文学课”,共分两节:第一节“人与语言──人在语言中成长”;第二节“人与文学──心在文学中美化”。我意识到语文是由语言和文学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但由于屈服于长期合二为一的现实情况,对于一分为二的可能性估计过于悲观甚至绝望,就只是在强调文学教育这一方面做些文章,没能(更准确地说是“不敢”)朝一分为二的方面去努力。我在这本小册子里曾有如下一段引文:“1954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批准的中央语文教学问题委员会给党中央《关于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报告》中说:‘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历来都是把语言和文学混在一起教,这样教学的效果,不论从语言方面看,还是从文学方面看,都遭到了很大的失败。……这些事实都说明了语文混台教学的结果是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两败俱伤,都不能得到应有的效果。”引文之后,我接着说:“撇开‘语’‘文’分合这一具体问题不说,这一文件把‘语文’界定为‘语言文学’确是不言而喻、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说,语文课是进行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的语言文学课。”(见该书第34-35页)我不该把“语”“文”分合轻描淡写地当作一个“具体问题”,诚然,在当时说明语文课是语言文学课有它一定的意义,而且,只有在此前提下才有所谓“语”“文”的分合问题;但“语”“文”分合决不只是一个所谓“具体问题”。我更不该把“语”“文”分合问题“撇开不说”!作为一个高师院校专门从事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这是一个难以饶恕的历史性错误,愧疚、惶恐、痛悔都无济于事。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虽然将届退休,我还是要本着一个语文教学工作者的良知,郑重呼吁:语文课应当分为“汉语”“文学”两门课程。

语文一分为二,这是一个重大的、复杂的、无论在外部或内部牵涉都极为深广的问题,诸如国家教育政策、课程标准研制、教材编写、教师培训、语文高考等等等等;但我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学术问题提出来和大家商量,百家争鸣嘛;而且在这篇短文里,也只能罗列我的一些观点,有的略作说明而已。

1.语文即语言和文学。上引有关文件也是以这一认识为常识背景写出来的,因此未加任何说明,是“理所当然”“本应如此”“人人明白,个个清楚”的口气,绝想不到它会成为一个问题。关于“语文”的定义,我也走过弯路。为了论证语文属人文学科而非工具学科,我曾从合二为一的实际出发,根据语文教材都是言语作品、读写听说都是言语活动、语文教学是师生对话等等事实与观念,将语文课界定为言语课(虽然同时根据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把言语的表现力发挥到极致,文学是学习语言的最好范本等道理强调文学教育。)这于理不通。正如李海林先生最近对我说的,语言和文学并不在同一个层面上。文学可以和数学、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等并举,但语言却不能,因为除文学外的其他课程的内容也都是而且只能是以语言的形态出现的。如果说语文课是语言课,数学课就不是语言课了吗?历史、地理等等等等显然也都是语言课。

2.一分为二后的“语言”是汉语,更准确地说是现代汉语,着重于现代汉语的基本规律及其运用的教学,完全不同于大学中文系所开的关于语言学的课程。

汉语是我们的母语,中学毕业生应当对自己的母语有相当的理性认识,而不能是一头雾水,混油一片。为了培养一个真正有文化的中国人,为了形成和发展学生理解和运用汉语的能力,在中学开设汉语课完全必要。但合二为一以来,语言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几乎是节节败退,一直退到现在提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我以为中学毕业生应当具备较为系统和完整的汉语常识。当然,汉语课怎么开、教什么、怎样教等都必须从长计议。虽然我对现代汉语这门学问在中学生临床应用上当时多少有点悲观情绪,但我始终认为学习包括语言知识在内的语文知识是十分必要的,我参与主编的浙江师大《初中语文课本(实验本)》也有较为完整系统的语文基本知识这一部分。在《语感论》一书中,我曾标举“语感中心说”以反对“知识中心说”,我所指的步识中心说”是这样一种语文教学指导思想,即认为语言能力是通过语文基础知识的传授,经由反复不断的训练转化而来,因而主张语文教学应以知识为中心,以训练为主体,课文只是知识的例证,训练的材料。至今我仍然认为“知识中心说”是错误的有害的。语感中心说并非语感唯一说。我认为语文素质还应有语文知识的积淀等等(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382页)。在该书中我曾一再说“‘语感中心说’决不轻视更不排斥语言知识,但也不主张培养语感以‘语言知识为主导’”;“我们千万不能把语感与理性的语文基础知识人为地对立起来,也不能把传授基础知识视为语文教学的终极目的”。(见该书第386页)

3.重视、强调文学教育,是我的一贯主张。我曾把文学比成青少年身上不可须臾或离的通灵宝玉,鼓吹可谓不遗余力。但在《语文教改的第三浪潮》一书中有关文学教育功能的论述还有“左”的痕迹,我不能由于此书写于上世纪80年代末而为自己辩护。

不能不承认,由于合二为一,几乎把语言教育以及其他教育的责任全部推到文学教育身上,文学教育确实不堪重负,甚至因此而迷失了自己,变得不像、不是文学教育了。当然,文学教育诸多方面的问题同样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4.“汉语”和“文学”基本上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汉语”教育是从语言学的角度进行有关汉语言文字的基本知识、技能的教学,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文学教育是人格教育、心灵教育、情感教育、审美教育,它不能去讲关于语言文字本身的系统完整的知识,也不能以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为主要责任。如果说文学是“心学”,那么汉语就是“人体解剖学”,当然互有联系,但毕竟不宜合二为一,混在一起进行教学。汉语的规律是从汉言语作品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文学作品的言语只是它的源头之一,并非全部。学习汉语规律有助于文学教育,文学教育也有助于提高汉语水平,但毕竟都有各自独特的规律、各自独特的任务,不能也不应相互取代。“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两者混教,要么文学教育沦为语言教育的附庸──文学教育虽然牵涉到语言文字的运用,文学作品的阅读欣赏也要从语言入手,知言而会心,但绝对不能只是一味讲究有关语言运用的技术、技能、技巧,若把文学作品当作语言知识的例证,文学教育必将患上丧魂失魄症而一命呜乎;要么语言教育沦为文学教育的附庸──循着文学教育的路子走,语言教育势必鸡零狗碎,不可能在教学中形成自己完整的体系,不得不逐渐淡化,甚至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大体上说,几十年来,有时西风压倒东风,有时东风压倒西风,语言教育和文学教育就在这种相互想要压倒对方的折腾中走向“双亏”“双输”“双惨”。

总之,“语”“文”合二为一,两败俱伤;一分为二,“语”“文”可以各自甩开膀子,迈开大步,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摘自:《语文学习》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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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0:00:52 | 只看该作者
“语文是什么”讨论·之二

——语文就是语文和文学

胡尹强

语文是什么?答: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这本来是常识,即早已经被人们长期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谁也不会怀疑,因而也无需论证。世界上教育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德国、日本等,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是常识;中学语文(母语)课程,或分成两门课──语言(含写作)课和文学课;或合成一门语文课,每一册语文课本都分成平行而相对独立的语言(含写作)和文学两个系统;无论是分成两门课还是合成一门课,文学的分量都要重于语言。在我国的大学里,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也是常识;谁也不会怀疑,为中学培养语文教师的师范大学中文系,就是中国语文系,也就是中国语言文学系。

然而,在我国中小学语文教育界,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这一常识,不仅不适用,而且简直还不啻于离经叛道。“语文是什么”这个常识问题,困扰我国中小学语文教育界竟然长达半个世纪。语文教育专家(更不用说语文教师)对“语文是什么”的解释,不仅悖乎常识,而且还显得荒谬。

近半个世纪来,我国语文教学界对“语文是什么”的权威回答,大抵有三种:

第一种解释,语文是语言和文字。“文”的外延局限于“文字”,不仅空间太狭隘,而且逻辑上也成问题,因为文字只是语言的记录,只是语言学科系统的组成部分。总不能因为汉语的方块字掌握起来比拼音文字难度要大,就规定我国的学生要花12年时间去掌握汉字吧?

第二种解释,语文是语言和文章。把“文”的外延无限扩大了,所有形成书面文字的东西,一份文件、一个合同、一张便条、一个写在黑板上的通知,都可以称为文章;收在语文课本里的都是文章,历史课本、地理课本、数学课本、物理课本、政治课本、生理课本地都是文章,是不是都要纳入语文教学系统?这种解释经不起分析同样是显而易见的。

以上两种解释,虽然谬误是显而易见的,却在很长一段时期里被视为真理。

进入20世纪90年代,语文教育界发动了一场语文课程人文性的大讨论,中小学语文教学改革──语文教育现代化终于迈出了可喜的一步。然而,这场大讨论也有一个极大的遗憾:回避或者绕开了“语文是什么”的回答,未能理直气壮说出常识,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因此也未能确认文学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应有的突出地位。于是,这场大讨论前后──上世纪90年代至今,语文教育界又有了“语文是什么”的第三种权威解释。

第三种解释就是不解释,或者说是一种尽在不言中的排斥性的否定解释;除了语文不是语言和文学之外,怎么解释都可以;除了语文不是语言和文学之外,就用不着解释了。

我国语文教育界对“语文是什么”的解释,以及由此形成的语文教育理念,客观上是排斥文学教育,把文学排斥于现代国民基础教育的殿堂之外。这是为什么?

首先,是传统的原因。

虽然我们民族有辉煌的古代文学传统,然而,对文学的排斥却是我们民族封建教育的传统。封建私塾教育选用《诗经》作为两千年不变的经典教材,只是因为《诗经》的特殊性,远远不是意味着我们民族有文学教育的传统。《诗经》只是作为政治读本、伦理读本、道德读本,被选为私塾教育的经典教材的;《诗经》作为文学作品的底蕴,不是被掩盖起来,就是被阉割了。《诗经》被选为两千年不变的传统经典教材,恰恰证明我们民族的没有文学教育的传统,倒是有把文学作品当作政治读本、伦理读本、道德读本的传统。

19世纪末,大清皇帝迫于时世,废除了科举制度,传统私塾教育开始没落,“洋学堂”──现代学校开始崛起。标志着我国教育现代化进程全面启动而且不可逆转的,是五四启蒙运动。毋庸讳言,我国现代学校教育模式,是全面学习和引进西方教育发达国家的现代学校教育模式的,因为我国封建教育传统中没有学校教育的传统。回顾20世纪我国中小学教育现代化的历程,凡是我国封建教育传统中没有的课程,如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体育、劳作等课程,从课程设置到教学大纲编定,从教材编写到教学方法,只能引进和学习西方教育发达国家的,走的弯路就少,成效也相对显著。

语文课就不同了。我国第一代中小学语文教师(包括颇有影响的名师和语文教育专家),大多是从私塾教育中走出来的,他们很容易把私塾教育和语文教育等同起来,认为我国没有数理化和外语的教育传统,却有语文教育传统。这样,语文教育界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了学习西方现代语文教育经验的抗拒力,就不难理解了。启蒙运动实在短暂得可怜,来不及在语文教育界发动一场“语文是什么”和文学教育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的地位的大讨论,就消退了。启蒙运动后出现的中小学语文课本,同晚清和民国初年的课本比较起来,文学成分是大大加强了,然而,却还没有形成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的共识,在语文教育界,语文仍然以识字、阅读和作文为主导,文学还没有堂堂正正进入现代国民教育殿堂,更不用说确立突出的地位了。

传统私塾教育以封建伦理纲常为核心,以科举为目标,只设置了一门课程,即包括政治、伦理、道德、历史、识字、阅读、作文等等的近似文科综合课。它的一部分,识字、阅读和作文,属于现代语文教育的语言课范畴,其他部分,特别是它的核心──政治伦理道德纲常,却是和现代语文教育大相径庭的。正因为这样,时至今日,主张现代语文教育以《三字经》《百家姓》《论语》《孟子》等为基本教材、以背诵为主要教学方法的议论,依然不时见诸报端。

其次,是现实的原因。

20世纪后半世纪语文教改的历程,也许可分为两个时期。

前一时期是50年代到70年代末,其上流理念是,语文是教化的工具,是灌输特定的狭隘的政治目标的工具,语文课被上成政治课、道德课。有的课,如60年代初某校高二年级鲁迅小说《药》的教学,虽然名早曰文学课,实则除了外加的、并不准确的写作技巧的罗列外,仍然是政治课;《药》的所有人物都被牵强附会地纳入阶级分析、政治分析和道德分析的“理论”框架,哪里还是鲁迅的《药》?当然,这责任不在哪位语文教师,甚至也不在语文教参,因为在那个阶级斗争必须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的年代里,语文是政治的附庸,鲁迅研究是政治的附庸,文学也是政治的附庸,所谓文学分析课,自然也只能是政治分析课、阶级鉴定课。

后一时期是从70年代末到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理念是确认语文的工具性,断定语文是语言文字或语言文章。

工具论是60年代初提出的,如果把它视为对把语文变成政治附庸的一种不得已的抗争策略,不能说没有积极意义,因为它至少挽救了一部分语言教育。工具论刚刚有点占据主导地位了,文化大革命开始了,它就被定性为智育第一的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因此,在前一时期,它不能被视为主流理念。70年代末,在文化大革命废墟上重新起步的语文教育,否定之否定嘛,工具论就顺理成章成了语文教育界的主流理念了。有见地的语文教育专家发动的语文课程人文性的大讨论,对语文教育界主流理念倡导者来说,也不能说不无补益。

半个世纪语文教改走过的曲折历程表明,我国语文教育界,从专家学者到普通教师,有把语文课上成政治道德课的经验和教训,而驾轻就熟的,则是咬文嚼字,把经典文学作品里的某些词、某些句子作为语言教育的例证。我们的语文教育界没有文学教育的经验,文学教育不说是空白,也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也许,这就是语文教育界一谈到文学教育就眉头打结的原因。

最后,语文教育理念要现代化,就不能不面对上个世纪5O年代的那场把语文分为语言和文学两门课、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语文教改。

不能因为这场改革是在学习苏联的政治背景下展开的,就全盘否定这场改革。苏联的语文教育也存在着严重的政治干预的危机,然而,语文教育理念大体上还是继承了俄罗斯语文教育的传统。这场改革,在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的理念上,应该予以充分肯定。改革中出现的那套课本──汉语课本和文学课本,当然可以挑出许多缺点,然而,相比较而论,却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好的一套语文课本。

这场改革的夭折和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改革是借着政治权力和行政命令自上而下的,几乎在一夜之间就全面铺开。改革前没有在语文教育界展开必要的理论探索,缺乏改革的理论准备和心理准备。改革也严重脱离了50年代中学语文教师的实际水平。到1956年,突然于一夜之间,原有的课本、教参作废了,语文课变成文学、汉语两门课,教师们面对的是全新的文学课本和汉语课本,能不目瞪口呆、手足无措吗?待到政治形势发生逆转,来得快的,去得也快;一道行政命令,那套课本收起来,改革也销声匿迹了。

语文教育界如此忌讳“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学”,也许同这场改革的结局不无心理联系吧?

语文是语言和文学,是语言和文字、语言和文章,还是别的什么?切不可以为这只是咬文嚼字。语文概念的界定,其实质是,文学教育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应不应该占有突出地位的问题。“语文是什么”和“文学教育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的突出地位”,只是同一张纸的两面。认识了文学教育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应该占有突出地位,语文是什么的争论,也就迎刃而解了。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一个民族的经典文学作品,是这个民族语言的最高成就,学习和鉴赏经典文学作品,毫无疑问也是学习语言的最有效的途径。然而,如果我们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文学教育还有更深远的意义。

现代社会是人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人的意识,正如现代意识的核心是人的意识。作为一个现代人,仅仅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是不够的,因为科学技术可能造福于人类,也可能成为人类的祸害。作为一个现代人,必须具有自觉的人的意识,也即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古今中外的经典文学宝藏,是文明人类在几千年发展历程中创造和积累起来的人文精神的荟萃。说文学的精华──古今中外的经典文学作品是人类的良心,一点也不过分。文学的精华──古今中外的经典文学作品,毫无疑问是滋养、熏陶。锻造、培育现代国民的精神、灵魂和人格的最可宝贵的资源。正因为如此,所有教育发达的国家,文学教育都无不在国民基础教育中占据着突出的地位,也正因为这样,所有教育发达国家,无论是语言和文学分成两门课,还是在一门课中分成两个系统,文学课的分量都要重于语言课的分量。

语言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是一门科学,它当然有不同于数、理、化的特质,例如它的约定俗成,它的相对模糊性,然而,既然是一门科学,自有它内在科学规律。汉语作为14亿华人的母语,是当今世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种,毫无疑问也有它内在的科学规律。对于现代国民来说,仅仅凭感觉使用母语是不够的,必须对母语的内在科学规律有一个理性的系统认识,知道怎样使用母语是正确的,怎样使用母语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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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0:01:22 | 只看该作者
综上所述,我以为,新世纪的语文教育改革──语文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有必要做两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开展一场广泛的、严肃的、自由的和负责的学术讨论,在“语文是什么”的答案上,义无反顾地回到常识上来,确认文学教育在现代国民基础教育中应有的突出地位。这是语文教育现代化的前提。

第二件大事,是探索如何进行文学教育和语言(合写作)教育,怎样上好文学课和语言(含写作)课。这件大事,比前一件大事更艰难,更需要旷日持久的努力。就文学教育来说,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无论是我们民族的古代教育传统,还是20世纪的教育传统,都没有把文学作品当作文学作品来教学的成套的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就语言教育而论,难度也同样大。汉语言课本就是个大问题,据说,语言学家们的争论太大了,很难就为中学生提供一套科学的、简明扼要的、教学中可操作的汉语言课本达成共识。然而,既然这是语文教育现代化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再难,也得不断去探索、去尝试、去实践;只有在不断探索和不断实践中,才可能完成语文教育的现代化进程。再说,语文教育现代化的方向正确了,探索的目标明确了,语文教育专家和广大语文教师的探索和实践,一番心血,自有一分收获。更何况,国门巳经打开,在语文教育上,我们不应该固步自封。教育发达国家已经有几百年文学教育和语言教育的经验,我们为什么不能走出去向人家学习呢?

完成这两件大事,以下情况才可能改变: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是新的也好,教了一辈子也好,却不知道语文是什么;教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辛苦,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事倍功半,甚至大量的还是无效劳动。

注释:①详见《人民教育》1963年第1期,洛寒《不要把语文课上成文学课》;《语文学习》2003年第9期重新发表。

摘自:《语文学习》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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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0:01:54 | 只看该作者
“语文是什么”讨论·之三

——语文本体与语文构成

李海林



1.本体论的提问与构成论的回答

语文是什么?我们的回答有许多种:语言+文字,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言+文化。历来的争论大致上都是在“文字”“文章”“文学”和“文化”之间的选择或权重的分配上。从来没有人想过,“语文是什么”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A+B用这种回答方式是关于“语文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吗?

这里,我们需要区别两个概念:本体与构成。

语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是一个语文本体论的问题,它要回答的是,语文的本源与实质。而A+B这种回答方式,则是一个语文构成论的回答方式,它所回答的,是语文有哪些成分和要素。

语文本体论,属于语文教育哲学的范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一个人的语文观;语文构成论,属于语文课程论的范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一个人的语文课程观。如果说语文的本体论设问所期待的答案是“语文是什么”,那么,语文构成论设问所期待的答案则是“语文课教什么”。这两个问题处在不同层次上,它们的答案,也处在不同的领域。

从研究方法上来讲,语文本体论是一种认知思维,它需要的是思辩。它首先要确定人的实践系统,然后弄清楚语文在人的实践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与其他实践系统的关系,最后才能对语文的本源与实质作出判断。过去,我们试图用释名的办法来获得答案,要么是求之于训诂,要么是求之于“语文”名称发明人的约定;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求之于语文教材或语文课堂教学的实际。这都不是语文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训诂法也好,考证当事人的约定也好,从教材或语文课堂教学的实际中总结归纳也好,都是证实的办法。这种办法把语文教学当作一种“客观实在”而不是当作一种“实践设计”来看待,陷入了一种以实体证明来探寻本源和实质的路子。语文教育首先是人的一种实践活动,它的本源和实质,是人的一种价值选择。忘记这一点,永远也无法获得关于语文本体的说明。

语文构成论的研究方法则与之相反,它是一种筹划性思维,它需要的是归纳、总结。它首先要确定的是语文课要达到什么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开展哪些活动,开展这些活动要涉及到哪些“材料”,从这些活动和“材料”中,就总结出语文教育的成分和要素。

总之,语文本体与语文构成是两个不同的范畴,A+B这种回答方式误将一个构成论的回答当作本体论的回答。这是语文本体论与构成论的双重迷失。它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误导了语文教育。

一般来说,人们认为语文构成是由对语文本体的认识决定的,语文是什么的答案决定语文由什么构成,前者是后者的标准,是后者的分析工具。这种看法从逻辑上来讲是正确的。但是,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在人类的思维发展上也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先后关系。从思维发展历史的角度来讲,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常常是互为前提、相互转化的,在很多情况下,常常是成熟的筹划思维催生了认知思维的发展,认知思维建立在筹划思维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基础上。当然,更多的情况下,是认知思维指导了筹划思维,人们根据自己对事实的理论认识,来筹划自己的实践活动目标、内容和方案。

应该说,目前关于语文的学术积累和理论准备,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语文是什么的答案。换句话说,关于语文的研究,还没有发展到由认知思维向筹划思维转化的“理性时代”。在这样的时候,我们片面强调从“语文是什么”到“语文教什么”曲本体论到构成论)的逻辑过程,可能不是历史主义的态度。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有的同志主张与其花那么多工夫讨论“语文是什么”这么一个抽象命题,不如回过头来看,我们的语文课到底应该教什么,这种主张,也许是对的,至少是有意义的。

2.语文是什么与语文不是什么

语文是什么,是语文本体论的正面设问,语文不是什么,则是语文本体论的反面设问。

在这篇小文章里,笔者想立足于语文教学实际,先从反面探讨一下,语文不是什么。然后再具体讨论一下语文的构成。

第一,语文不是语文的内容。语文和语文的内容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应该说,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传统的观点是一个很简单但很有力的论证:文以载道,所以:文即道。现代,人们更是从内容与形式的哲学命题出发加以论证,证明二者之间内容的优先地位:内容是皮,形式是毛,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这里涉及到许多理论问题。比如:文与道是一个“载”的关系吗?即算回答是肯定的,由此可以得出文与道即是同一关系的结论吗?还比如:语文与语文的内容,是语文形式与语文内容的关系吗?语文的形式指的是什么呢?对于语文来说,语文的内容具有优先地位吗?内容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优先地位呢?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都是不能简单地下结论的。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展的这一次语文教育大讨论,主题之一即是对语文教育人文内涵的失落提出了批判。作为一种纠偏,语文教学出现了一种称之为“人文教育”的倾向。在语文教材和语文课堂教学中,我们经常看见这样的设问:这篇课文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意思;认真阅读课文,请说出这篇文章的主旨。一些新编的语文教材,更是设计了大量的人文主题活动,围绕自然、社会、科学、艺术等话题,要求学生走入社会,走人大自然,了解社会,感悟人生,体验自然,贴近艺术。虽然在这些活动设计中,也有一些是要求学生查阅文字资料,有的最后也要求写出调查报告或者日头演讲的,但活动设计的主旨,它的目标指向,不在这些“语文活动”本身,而在了解社会、感悟人生、体验自然、贴近艺术这些人文主题。有人称这种貌似与语文有关、但其主旨却在语文之外的语文教学为“泛语文”。

一个最有力的质问是:这些教学活动与政治课、历史课、地理课、艺术课的教学有什么区别。如果说这些够活动设计因为涉及到了语文的运用很阅读资料、撰写报告、口头演讲等赋算是语文课的话,那么政治历史地理甚至物理化学课里不也有语文的运用甚至语文活动吗?

这种泛语文倾向实际上影响到了所有的语文教学,因为我们学的每一篇课文,都有一个人文的主题,《松鼠》不是一个自然的主题吗?《胡同文化》不是一个文化历史的

主题吗?如果我们把这个自然的主题、文化的主题也都归于语文的教学内容的话,那么它与生物课、历史课有什么区别呢?

那么,什么是语文课与其他课程的区别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是“语文是什么”的本体论答案。我们目前能说的是:语文课与其他课程是不一样的,因为语文与语文的内容不是一回事。张楚廷教授的这段论述也许可以给我们以启发:“当学习语言学的时候,并不特指某种对象,不是就某一类具体的事物来学习的,……也许都涉及到,但都不是特定对象;与其说它因涉及而负载了这一切,不如说一切涉及它自己一语言;也许通过学习它而涉猎了许多,但主要还是涉猎它自己一语言;它不拘束地回到自己。”语文教学的关键,是怎样从“某一类具体的事物”“回到自己”。这种“泛语文”的语文教学,则是迷失了自己。这无疑是一种本体论迷失。

第二,语文也不是一个知识系统。我们可以把数学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可以把历史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大致上是没错的。但我们可以把语文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吗?

过去,我们主要是在“能力与知识”的范畴内来讨论语文与知识的关系的,这种视角很容易得出一些“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这种“很正确”的结论。现代学校教育是建立在“学校知识”的基础之上的,“知识化”“知识中心”是现代学校教育一种前提性、普遍性的倾向。语文是现代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的一环,于是现代课程的设计者毫不犹豫地断定了语文的知识性质。

语文与知识的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语文的教学性质这个角度来考虑,正如王荣生博士所说,语文知识是用以描述语文教学的目标,借以指导教师理解语文教学、设计语文教学的不可或缺的工具。附语文本身来考虑,语文至少与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有关。这些知识,大致上收归在语用学这门学科里。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教一些这样的语文知识是有益的,必要的。

但是,从语文的本质这个层面来看,语文是超知识的,或者说是非知识的。语文更多地以直觉的形式呈现,语文更多地以知情意统一的特点引起人们的注意。现代哲学、现代语言学理论和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对语言的知识化理解是对语言的误解。过去,我们主要是在工具论的指导下断定语文的知识性质的,所谓工具论,其实就是语文知识论。实际上,工具论作为一种语言学理论,早已被现代哲学深深质疑。从马克思的“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到胡塞尔“语言是使认识成为可能的先验性条件”,从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的住所”到伽达默尔“语言是人类拥有世界的唯一方式”,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到分析哲学的语言本体论从接受理论到语言建构主义,从认知语言学到语言人类学,它们都指向一个结论:语言远非工具,语言远非一个知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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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5 20:02:3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们把语文看作一个学校教学的科目,则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我们为什么要学语文知识。我们学物理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物理世界,我们学历史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历史;物理知识与历史知识都是“真理性知识”,它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必然规律,对这种客观必然规律的掌握是“掌握”物理与历史的必要条件。语文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种可以称之为“语文智慧”(大家更能接受的表述是“语文素养”)的东西,语文知识对语文智慧的获得来说是不是不可或缺的呢?目前的研究似乎还不能证明这一点。语文知识是一种“非真理性知识”,它是建构的(传统的说法是“约定俗成”的);对于语文实践来说,重要的是获得这种建构的智慧,“约定俗成”的智慧。而有关研究表明,语文知识既不是建构语文、“约成”语文的充分条件,甚至也不是必要条件,而只是辅助条件。

总之,语文涉及到知识,但语文不能被看作一个知识系统,尤其不能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把语文当作知识来学,既不符合语文的规律,也不符合语文教学的规律。

3.教什么与什么是可教的

现在我们回到语文构成的论题上。它要解决的问题是:语文课教什么?

首先,这是一个实践设计的问题,它当然与语文本体有关,它必须符合语文本身的要求。但在整体上,它直接面向的,是语文教育的实际需要。换一句话说,教什么的问题,是把语文当作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来设计的问题,它除了涉及语文本身以外,还涉及到语文以外的其他要素,比方说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作为教育科目,它还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或某一社会意识,等等。语文课教什么的设计,就是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一种整体选择。我在这里强调“教什么”的可选择性、设计性,目的除了说明语文本体与语文构成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更重要的,是强调这种选择的相对性、阶段性、可变性:它是建立在目前大家对语文本体和与语文有关的其他社会因素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它没有终极性,它随着人们对语文本体的认识的变化和社会实际需要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一种面向实际的实践选择,而不是理论的逻辑的证明,虽然它并不排斥理论的逻辑的证明。

当我们从“教什么”这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时候,我们同样面临一个复杂的局面。就目前的研究来说,我们可以分析出语言、文章、文学和文化这么四个成分。几乎所有的研究最后都是从反面来论证的:语文能不包括语言吗,语文能不学文章吗,语文没有文学还是语文吗,语文能去除文化的含义吗。这种反面论证方法一方面说明它的这种研究不是穷尽的,也许在这四种成分以外还应有其他成分,另一方面说明,这种反面证明其不可或缺并没有解决它们在语文中到底占据一个什么位置的问题,它只是说明它们对语文来说不可或缺,但它们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们各自对语文来说起着一个什么作用、被摆在一个什么具体的位置呢,这个问题对语文实践来说也许比判定它们是语文的一个成分或要素更重要。

那么,在语文中,语言、文章、文学与文化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当我们面临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有三个,第一,它们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吗,第二,作为“教什么”的问题的一个回答,它们具有可教性吗,第三,也是更重要的,是什么东西把它们贯穿起来呢,统领它们的核心的东西是什么。

可以肯定地说,语言、文章、文学与文化这几个概念不是并列的,内涵上也在不同的领域。文章和文学是成文作品,文章与文学的区别在这种成文作品所在的不同领域与不同表现形式。文化是文章和文学的内涵,任何一篇成文作品,不管是文章还是文学,都是某一时代、某一类人的精神生活和实践生活的产物,都是某种“文化体系”的产物。直接地说,在文化学层面上,文章和文学都是人的精神生活和实践生活的成文表现形式,都是文化的物化形态(之一)。

那么语言在一个什么位置上呢?要论述清楚这个问题可能需要相当的篇幅,因为它涉及到一个广阔的学术背景。我们在这里直接引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论述来说明这个问题。列维·斯特劳斯曾对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作过这样的归纳: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结果;从哲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部分;而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讲,语言则是文化的一种条件。“首先,这是从历时性方面来看文化的条件,因为我们学习我们自己的文化大多是通过语言”;“另外,从理论性更强得多的观点来看,语言之所以可以说是文化的条件,是因为语言所赖以建立的材料同文化所赖以建立的材料是属于同一类型的:逻辑关系、对位、相关性,等等。由此观点来看,语言好像是为那些相应于与文化的不同方面的更复杂的结构奠定了一种基础”。斯特劳斯的意思是说,语言是比文化更基础的东西。人类文化活动和文化成果,就是建立在语言的基础之上的,是由语言提供基本成分和结构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工具,则很自然把它放置在第二个层面,而如果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世界观”,则很自然把它放置在第三个层面上。

以上论述使我们获得了一个语文要素的层次结构,第一层:文章与文学;第二层:文化;第三层:语言。那么,站在语文的立场上,我们怎么样将它们统一起来呢?我寻找到的概念是:言语。

不管是文章和文学,还是文化,还是语言,它们都被包容在“言语”的概念中,或者说,它们都能被“言语”这个概念所解释。文章和文学作为言语作品这是不证自明的,它们是言语作品的不同类型。从言语学的角度来看,文化正是对言语活动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哲学说明,换一句话来说,我们从哲学意义上来理解言语,言语就正是一种文化活动。至于语言与言语的关系,则早有前人的经典论述:“语言和言语活动不能混为一谈;它只是言语活动的一个确定的部分,而且当然是一个主要的部分。它既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机能所采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

文章与文学、文化、语言,都是语文的构成要素。我们把它们统一在“言语”的概念下:那么,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是不是把这四个要素都要作为语文教学的内容呢?一也是也不是。说“不是”,是因为教学内容是一个实体性的所指,在语文这个范畴内,文化的实体性所指不是别的,正是文章与文学。离开了文章和文学,(在语文这个范畴内)文化只是一个“概念”或“内涵”,作为一种概念性、内涵性的东西,它只能让人领悟到,思索到,体验到,却无法使它在教学活动中与学生“接触”,因而没有可教性。语言是可教的,但可教的语言是物质形态的语言,是知识形态的语言,而“世界观”形态的语言则是不可教的,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作为文化的条件的语言是不可教的,因为它是一种“背景性”的存在。说“是”,是因为文章和文学、文化、语言四个范畴是相互层叠蕴涵的,它们是全息性的四个范畴。“语言结构是‘许多系统的系统’,或者说各种相互有关的范畴的‘网络’,其中没有哪个部分是完全独立的,或者完全从属于另一部分的。就语言来说,在把一切都学会以前,没有哪一部分可以完全学会的。”皮特·科德的这段论述,对语文这四个要素都是适用的。

于是我们获得关于语文的一种结构描述:以文章和文学为语文的基本要件;以文化为内在的意蕴与价值取向;以语言为基础;以言语观为基本立场(一个理解语文的理论视域)。由此我们获得了语文教学的几条基本原则:从言语的角度来理解语文、把握语文;从语言的这个基本层面走向语文;着眼于文化的意蕴展开语文教学;着力于文章和文学这两个方面来实施语文教学。其基本要义可以概括为:明确文章教育与文学教育两个阵地;都要从文化来立意;都以语言为基础;都作为言语来学。

注释:

①张楚廷:课程与教学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59.

②参见王荣生:语文科课程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59-268.

③参见拙著:言语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254-265.

④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72.

⑤[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0.

⑥[英]皮特·科德:应用语言学导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3,391.

摘自:《语文学习》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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