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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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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8:0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  2012年05月17日  作者:李陈续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合肥5月15日电(记者 李陈续)安徽省日前公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关于“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和“教师交流轮岗”等条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解决师资配置问题,安徽省明确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对新进教师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
  意见还规定,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




 2012年05月17日  作者:李陈续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合肥5月15日电(记者 李陈续)安徽省日前公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关于“对中小学教师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和“教师交流轮岗”等条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为解决师资配置问题,安徽省明确要求,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在有条件的地方,对新进教师积极探索试行“无校籍管理”,由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内统筹管理,学校根据需要按期聘用,动态调整,合理流动。
  意见还规定,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组织实行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强薄弱学校师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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