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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审什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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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6:2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摄影审什么美
萧沉

       前不久,攝影家李少白在《中國攝影報》發表了《“唯美”是一種境界》的短文,對批評界指出的“我們風光攝影裏唯美成份太多了”的批評表示不滿,且對審美與藝術有所談論。但我以為李少白在“美”與“藝術”問題上的認識比較混亂與膚淺,或者說,他其實從未弄懂過“美”與“藝術”的概念及相互關係,且將批評界所倡導的“紀實攝影”也理解偏了,感覺他與批評界的“對話”根本不在一個層次上,這也或多或少地表明中國攝影家在文藝理論上的淺薄與無知,進而導致其攝影觀念的老化與攝影實踐的平庸。 審美這個題目太大了,也根本不是李少白所理解的簡單的“唯美”。自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直到今天的兩千五百年裏,“美學”觀念已很是五彩繽紛光怪陸離,而李少白所認識的“唯美”則太初級了,倘若他稍微流覽一下這兩千五百年來的“美學史”,也就不敢如此輕易地發言了。我始終以為,知道越多的人,才越不敢發言;而李少白顯然令人感到有些“無知者無畏”。他作為一位在風光攝影家中比較有影響力的攝影家,在談論文化藝術方面的學術問題時,其實應該更謹慎些。 “審美”不是“唯美”,也不是單純的“好看”,就連李少白所指責的批評家們想“為醜翻案”的“醜”,其實也包含在審美的範疇中。公元四世紀,希臘美學家聖-奥古斯丁就早已提出過“醜是形成美的一種因素”。而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鮑姆嘉通在其《美學》一書中則更明確地指出----“醜的事物/單就它本身來說/可以用一種美的方式去想/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種醜的方式去想”……如果李少白不知道“審醜”也是“審美”之一種的話,今天這堂課就更該好好聽聽了。況且,批評家所要“翻案”的“醜”,根本就不是李少白所理解的“醜”,且也不可以用“醜”這個字去貼標籤。如果李少白對“審美”的知識過於貧乏的話,我看倒很有必要給他“速成”一下,讓他看看這兩千五百年來比較重要的幾條“審美”發展觀---- 01/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以為:美就是和諧。02/公元前五世紀,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以為:有用就美,有害就醜。03/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則以為:最高的理式是真善美的統一。04/柏拉圖的學生亞理士多德以為:產生美感的東西不同,美感也就不同。05/公元三世紀,希臘思想家普洛丁以為:美有等級之分,感官低級,心靈高級。06/公元四世紀,希臘美學家聖-奥古斯丁以為:醜是形成美的一種因素。07/公元十三世紀,希臘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以為:美就是愉快。08/十六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康帕涅拉以為:美是相對的,是有立場的。09/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笛卡爾以為:美和愉快是沒有既定尺度的。10/十七世紀法國思想家布瓦羅以為:只有真才美。11/十七世紀英國思想家培根以為:美與品德有關。12/十七世紀英國思想家霍布士以為:善就是美。13/十八世紀英國經驗主義者休謨以為:美與價值都只是相對的。14/十八世紀英國政治家博克以為:美只涉及愛而不涉及欲念。15/十八世紀法國思想家狄德羅以為:美要靠對象和情境的關係才能確認。16/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伍爾夫以為:美在於一件事物的完善。17/十八世紀德國美學之父鮑姆嘉通以為:醜其實也可用美的眼光看待。18/十八世紀義大利思想家維柯以為:為人民喜聞樂見是衡量美和崇高的標準。19/十八世紀德國哲學家康得以為:美是不涉及概念而普遍地使人愉快的。20/十八世紀德國批評家席勒以為:美的最高理想是實在與形式的完善與平衡。21/十九世紀德國哲學家黑格爾以為:美就是理念的感性顯現。22/十九世紀俄國批評家別林斯基以為:現實本身就是美,是內容而不是形式。23/十九世紀俄國文學家車爾尼雪夫斯基以為:美就是生活。24/十九世紀德國心理學家利普斯以為:美是一種令人愉快的同情感。25/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鮑山葵以為:美應分成淺易的美與艱奧的美兩種。26/十九世紀美國哲學家桑塔耶納以為:美是在快感的客觀化中形成的。27/二十世紀義大利哲學家克羅齊以為:美就是直覺。28/二十世紀蘇聯美學家葉果洛夫以為:勞動產生美。29/二十世紀蘇聯美學家鮑列夫以為: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審美活動。 當然,上述關於“美”的觀點遠不止這些,也遠不止一句話就能講清。有的觀點其實也並非是對“美”所下的簡單定義。所以,但凡涉及“審美”問題,這裏的水可就深了,哪里是李少白一個簡單的“唯美”就能囊括的。審“美”這把尺,其刻度從來就不是“唯美”這樣簡單,否則兩千五百年來何必爭論不休,新觀念又何必層出不窮。而法國思想家笛卡兒是個聰明人,他說----“所謂美和愉快都不過是我們的判斷和對象之間的一種關係/人們的判斷既然彼此懸殊很大/我們就不能說美和愉快能有一種確定的尺度”……既然審“美”根本就不存在一把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尺,在認識論上同時又是不斷發展與深入的,且“唯美說”在兩千五百年中也只是滄海一粟,李少白的淺薄也就不言而喻了。 另外,李少白以為“藝術的本質就是唯美”的說法也顯得尤其幼稚。我建議李少白還是先把什麼是“藝術的本質”搞清了再來談這個問題。如果李少白不知道要看什麼書的話,朱光潛的那本《西方美學史》就足以夠他學的,而更現代的藝術觀念,我看李少白最好先別去碰,否則腦子非亂了不可。呵呵,“藝術的本質就是唯美”,李少白也真敢說。兩千五百年來那麼多思想家、哲學家、美學家、文學家、藝術家們都不敢輕易下這個結論,你李少白僅憑一篇千字文就給蓋棺論定了,這不是“無知者無畏”又是什麼呢? 再有,李少白以為時下裏的紀實攝影與觀念攝影在“拋棄美這點上竟是同謀”的言論,就更顯得無知可笑了。“紀實/觀念”兩類攝影其實從來就沒拋棄過“美”,只不過人家所理解的“美”早就甩開了李少白所認識的簡單的、低層次的、表相的“美麗/甜美/陽光/好看”乃至“審醜之美”。這其實也說明李少白的審美趣味,目前還停留在廣大百姓所追求的庸俗之美的層次上。前面我已引過公元三世紀希臘思想家普洛丁的觀點,他早就認為美是有等級之分的,而感官是低級,心靈才高級。李少白的“唯美”其實就是低層次的“感官美”,儘管他自己不願意承認。但即使是“心靈之美”,我以為照樣也是有等級之分,就算李少白所拍的每一張片子皆源於自己的“心靈激動”或“心聲”,但其表達方式也僅僅是“照相寫實主義繪畫+印象派繪畫”的老掉牙方式。 而“紀實/觀念”攝影所探索的“美”與“藝術”,李少白從來就沒真正讀懂過,他指責人家“輕視藝術與美”,我以為正是他自己的“病根兒”所在。這個問題很簡單,只要他多看看“尤金-史密斯/馬克-呂布/勒內-布裏/約瑟夫-寇德卡/羅伯特-多瓦諾/丹尼-呂昂/強-索德克/雷蒙-德巴東”等人的作品,就不會淺薄地認為紀實攝影只是“社會功能和實用功能”了。 況且,攝影與美的關係,也還有更深刻的理論在我們的前方擺著,比如法國思想家讓·鮑德里亞說過----“攝影始終屬於並不能以‘美’來言說的另外的維度”……李少白聽說過這種觀點嗎?理解過人家為什麼要這樣說嗎?而攝影豈止一個“美”字就能概括!在對“美”的瞭解與認識上,李少白需要“惡補”的課太多了,我前面之所以要講他與批評界的對話根本不在一個臺階與層次上,就在於此。本來我這篇文章還想寫得再長些,還想多給李少白一些基本“知識”,可現在想來恐怕已沒有這個必要。我看還是等李少白把美學與藝術的基本常識搞清了以後,再來聽“高級班”的課吧! 最後我想說的是:攝影已不是“美不美”的事,也不是“藝術不藝術”,更不是攝影家的美好夢想,而是一個最嚴重的事實!(我也是借用了胡適先生1922年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寫下的話,他說:“其實人生不是夢也不是戲,是一件最嚴重的事實。”)攝影就是人生,你最好別去玩那些被你精心挑選出來的“美”,也別玩“夢想”,更不可“做戲做秀”。鏡頭下的景象討厭你玩“虛”的,因為人生是真相,世界是真相;而你那一點兒小“美”在真相面前,多麼蒼白無力! 攝影批評家鮑昆先生在攝影界一直大力提倡與呼籲“紀實攝影”,我以為是很正確的。同時我也相信,鮑先生所倡導的“紀實”並非通俗意義上的那種單純的“紀錄現實”,而是帶有藝術趣味與指向的……這樣的攝影家,中國不是沒有,而是游離於體制外-利益集團外。我以為他們才是中國真正的攝影家,是“人生最嚴重事實”的發現者與提醒者。好在更年輕的網絡一代與數碼一代----不,是無國界-無羈絆但卻重自我-重個性的自由一代大跨步地跑來了。十年,我只給十年(或許五年就夠了),中國攝影就會把“美”的一頁翻過去。呵呵,“美麗的”攝影,我們十年後見。 

注:李少白,中国著名风光摄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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