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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管来网读徐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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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07:46 | 只看该作者
人文教育的职能是公民培养

徐 贲



  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山大学新创博雅学院,通过通识教育打造“无专业精英”,宣言“学生的人生榜样不是亿万富翁,而是学富五车的大思想家、大学问家。”对于通识教育,或者人们一般所说的人文教育,我是很赞成的。我本人在美国从事人文教育(当然还教英语系的专业课程),已经快20年了,一直觉得这是我教学生涯中最有意义的一部分。但我并不认为人文教育的目的和价值在于培养未来的什么“精英”,或者什么“大思想家”、“大学问家”。

说实在的,从事人文教育的绝大多数教师本身就不是什么“精英”,或者什么“大思想家”、“大学问家”,也极少有这么自以为是的。他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教授,他们工作的意义在于把学生培养成有独立思想、判断能力,有社会责任感和权利意识,有公共事务参与意愿和能力,能够坚持民主价值的普通知识公民。

培养“精英”的人文教育,几十年前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就曾提过。不过这种提法只有哲学探讨的意义,从来就没有教育界人士拿这个来指导办学院、设计日常教学实践的。更不可能以此指望在哪个学校成批地生产“精英”和“大学问家”。

  施特劳斯的人文教育观是精英式的。他认为,从历史的传统来说,人文教育一直就是为少数人的教育,也应该如此。这是由人文教育和政治秩序中的“统治者”的特殊关系决定的。人文教育的对象是“统治者”,统治者永远是少数人,他们是“为社会定调的人”。在古代,人文教育的对象是gentlemen;在现代,它的对象则是那些代表或准备代表人民的“特殊者”。人文教育的目的是要让这些社会精英通过与伟大心灵的对话,成为特别有德性的、特别优秀的人。与伟大心灵对话的途径就是阅读“伟大著作”。

  即使在施特劳斯任教几十年的美国,人文教育观的精英主义也不符合一般人的价值观,更不可能在实际教育体制中得到贯彻。首先,谁是应该受到人文教育(更确切地说,那种特殊人文教育)的学生呢?美国最精英的少数长春藤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只占美国大学新生的3%,但这些学校中不少以“学术研究”著称,未必就是最把“伟大著作”当作核心教程的学校。我孩子是耶鲁毕业的,他就没有受到这样的教育。

其次,目前只有20%的大学设有以“伟大著作”为核心的人文教育课程建制。在这些大学里,教学的建制、目标和运作都不是为知识精英教育设计的。学生来自各种不同的阶层、经济和种族背景。无论学生日后以什么专业毕业, 人文教育是每个学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一律平等。施特劳斯不喜欢这种美国式的“人人平等”观念,将此视为一个“高尚的谎言”。事实上,在大众教育时代,任何一个大学都必须以这样的“人人平等”观念为伦理前提,也都应该接受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由于学生个人资质、努力、兴趣等方面的实际“不平等”,学习的结果会大不相等。有的学得很认真,有的敷衍了事,不可能都成为“精英”和“大家”。

  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完整人格和公民教育的目标要比培养未来的“精英”和“大家”来得现实。在大批量生产大学生的今天,尤其如此。有人评论当今的中国教育:“知识塞满了,智慧荒芜了;智商提高了,识见崩塌了。学得越多的小学教育,是越糟的教育;读得越苦的中学教育,是越坏的教育。”也许可以再加上一句:叫得越响的大学教育,包括通识教育,可能是越没有人文价值的教育。

以造就“学富五车的大思想家、大学问家”或者“精英”来作为人文价值或“通识教育”的目标,这本身就有夸大其词、假大空的嫌疑。这样的允诺听起来口气挺大,挺提气。青年学子听着,也会觉得顺耳、振奋。但细细一想,不免会问,老师要把我们人人培养成“大学问家”,他们自己为什么都还没有能够个个成为大学问家呢?开支票的得有本钱,否则支票开得越大,跳票的可能性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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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08:48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和谐”?
徐 贲


     以音乐比喻社会,大概没有什么说法比“八音克谐”更古老,却又更现成的了。《尚书.舜典》上说,“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八音”是指八类乐器, 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不是指音阶。音阶称为“七音”,即宫、商、角、徵、羽五声外,又加变宫、变徵二声,合为七声。“合”是“达到”、“成就”的意思,而“谐”则是一种“和”的境界。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包咸注:“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礼记儒行篇》说,“礼节者仁之貌也,歌乐者仁之和也。” “谐和”或 “和谐”于是成为一种人与人关系的音乐比喻。人与人之间合乎道德(即“仁”的)关系就是礼,礼讲谦让敬人,乐须八音克谐。尽管古代社会和现代社会天渊有别,但人和人之间仍须以道德伦理维系,社会仍然要讲和谐,所以“和谐”的说法虽然古老,但仍有活力。

     用“和谐”形容或者比喻人际关系,是在使用一种古老的语言。古老的语言,它的好处是现成,人们似乎一听就耳熟能详。但这也是它的短处所在。正因为一种说法太现成,太易懂,它也就缺乏特定的语义内涵, 古人的语言有简朴、形象的特征,现代人则会要求精准达意。例如,古人常以身体长度为度量单位,如“步”、“肘”。现代人就要问一问,“一步”到底是多长。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代以六尺为步,旧制以营造尺五尺为步,所以“一步”究竟有多长呢?就算同一时代使用同一形象语言,也有语义含混的问题。以家庭和谐为例如,有人说相亲相爱是和谐,有人说不搞外遇是和谐,还有人说搞外遇但不离婚就算和谐。家庭关系尚且如此,何况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可见,在公共社会中使用“和谐”的说法需要作与现代政治、社会有关的释义,方能明确它的现代含义。我们可以用现代民主、宪政、法制、权利、权威等概念来解释“和谐”的现代政治含义,也可以用别类现代概念来解释“和谐”其它方面的现代意义。对于现代意识来说,“八音克谐”可以用来喻指社会多元,意见多元,思想多元。从这一点看,更需要坚持“八音”和“七音”的区别。一个人,一群人,或一个党派的人,就好比单一的某种乐器。只要一种乐器能有“七音”,调子变来变去,但音色(timbre)都是一个样。如果这类乐器以为只有自己的音色最优美,别类乐器发出的都是杂音和不和谐之声,统统必须禁声,那么就成了“一音克谐”。这里的“克”的意思不再是“达到”,而变成了“克制”或“压制”。

     “八音克谐”还可以用来比喻现代社会的公共性和社会参与的公开性。“谐”是在多种声音一起发出时才产生的“和”。和谐的关键在于把各种声音都发出来。必须让各种社会声音都能在公共空间中发出来,让不同的人都能不受压制地公开参与,才有可能让他们在不断的自由交流中由“谐”而和。社会的和谐不是同声一腔,而是公开地“讲道理”和“有道理”。讲道理才是现代社会和谐的保证。

     一种声音加一片沉默,那是独声,不是和谐。和谐是一种关系,是不同声音的共同存在,是多元存在凭借公共舞台的一种合作性展现。每一类乐器的表演成分可以有重有轻,有主有次,有大有小。但没有任何一类乐器表演应该独尊排它,也没有任何种类的乐器应该受压制或被轻辱。因此,和谐又是一种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伦理要求和道德原则。

     在当今中国, “和谐社会”是被当作一种社会 “理想”提出来的,但更确切地看,它基本上只是一种社会危机感的反应。为什么这么说呢? 这是因为一个积极的社会理想需要建立在一系列对“社会哲学”问题的思考之上,例如,什么是社会?社会和人的真实存在有什么关系?人们追求好社会,以什么为价值理念的根据?等等。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人们才能理性地提出一些可以选择,也需要选择的社会理想。因此社会理想也往往在争论中产生,如自由民主或专制,宪政共和或君主立宪,共产主义或资本主义,阶级斗争或人性社会,等等。

     和谐社会如果能包含这类问题的思考或者争论,当然不是不可能成为一种社会理想。试想,要是当年有谁能顶着“阶级斗争熄灭论”或“阶级调和”的大棒,勇敢地提倡和谐社会,哪怕就是喊成一句口号,也会有相当的理想意义。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和谐社会主要是一种被动的危机意识反应。提出和谐社会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觉得当今社会不和谐,不是因为有人主张和谐社会,有人不主张和谐社会。

     越是表面上没有争议的好主意,越可能有隐藏在夹缝中的问题。道理很简单,这么人人称好的事情,为什么它偏偏不能自然而然地发生?当年共和宪政和君主立宪争得你死我活,现在人人赞同共和宪政,但宪政却是举步维艰。看来问题不是出在君主立宪的反对,而是出在现有的“共和”制度本身。正是那些藏在共和理想夹缝中,而又不能被坦然面对的问题(如公民权利、政党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权力和责任、权力平衡等等)终于使得共和宪政成为一句美好的空话。

     同样道理,和谐社会的主意好是好,但要使它避免成为另一个“振奋人心”的空话,我们需要认真坦然面对那些可能隐藏在它夹缝中的问题。谁都知道,要社会和谐就要知道现今的社会有哪些不和谐,不能辨认又如何能去除不和谐?但如何辨认不和谐恰恰会成为一个夹缝问题。如果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各说各话,无法取得基本的共识,那么越是各自强烈坚持自己心目中的和谐,反倒越会造成更大的相互不和谐。例如,有人说,“官治民”和“以吏为师”的制度不符合现代民主原则,它造成根深蒂固的官贵民贱,是一种社会不和谐;有人则说,这是中国政治文化特色,符合中国传统的和谐。媒体舆论控制,有人说言论不自由,沉默中不可能有和谐;有人则说消除杂音才能保证和谐。富的富,穷的穷,有人说贫富悬殊是不和谐;有人则说这是市场竞争规律,规律就是和谐。民情不畅,有人说冤情难以申诉,司法挡道,是不和谐;有人则说稳定压倒一切,是最大的和谐。大大小小的以公权为私器,有人说不和谐;有人则说坚持某某代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即便在某些不和谐问题上(如官员腐败、贫富悬殊、农民负担、城乡差别等等)有了某种程度的共识,也还有许多别的夹缝问题, 譬如,哪些不和谐问题应该优先处理? 什么是不和谐的根本制度原因?历史原因又是什么? 需要不需要对大不和谐的过去作一些反思和批判?为什么以前的社会和谐理想(“为人民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都无法兑现?谁该为过去的和现在的主要不和谐负责?如何对症下药?治本还是治标?何谓治本? 由谁来最后决定和谐不和谐?以何种公共方式来达成共识?等等,等等。由此看来,要实现和谐社会,首先需要有一个可以讨论不和谐和其它夹缝问题的社会空间。在这个社会空间中,自由而理性地参与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有讨论,才能取得具有公共真实性的共识,有了这种共识,才能有共同行动。这个允许公众讨论和共同行动的社会空间就是公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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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14:31 | 只看该作者
不要把说理当成了诡辩

徐 贲



        我一位在某大学任教的朋友,在他的博客里记叙了他参加的一场新闻传播系新生辩论赛,正方论点是“新闻自由有利于社会进步”,反方论点是“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会后,他问反方的学生,是你们真的认为‘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还是抽签时,不幸抽到了这个论题?答曰,抽签抽到的。我朋友说,“那我对你们的遭遇深表同情!对你们 抽到如此谬论,还能努力为之辩护,表示钦佩!不过,你们的论辩从头到尾几乎全是诡辩,全是歪理邪说,胡搅蛮缠,且不乏文革时期‘四人帮’的法西斯专制的腔调。你们生于文革结束后十几年,却与‘四人帮’一脉相传,这让我感到震惊。”对所有的“辩题”都有公共辩论价值这一点,我这位朋友表示怀疑,他认为,“究竟是‘吃饭有利于身体健康’,还是‘吃屎有利于身体健康’,本来是天理昭彰,毋庸置疑”,“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吃屎可能有利于身体健康,那就是,吃屎的是狗”。

    辩论是一种修辞,从古代开始,对修辞的语言使用, 就一直包含着伦理的层面。有效说服他人的技巧、技艺或艺术,虽然是实用性的,但都要求有“好”的动机、对他人的“善意”、话语内容的“真实”。离开或背弃了这样的伦理价值、言论技巧就会成为一种“不正当”的修辞,一种为达目的可以无所不用的手段,一种不正当的诡辩或巧言。所以对演说家的定义是“善于说话的好人”。

    写作和公共辩论的技巧,总是与说话者的心态和目的相联系的,而说话者是否真正以无私的心态和以利他的目的说话,则是一件很难保证、很难确定的事情。所以,人们对修辞有一种既需要,又有所提防的矛盾心态。说话不能不借助修辞,但是,过于借助修辞,却会令人生疑:是否由于说话不能动人以诚,他才特别需要依靠技巧?是否因为说话的其他因素(动机、用意、目的)有所欠缺,才特别需要用修辞来掩护?久而久之,修辞便有了巧言令色、诡辩、强词夺理等等负面含义。过分注重技巧的修辞,往往给人造成有伦理瑕疵,甚至“巧妙说谎”的印象。

    为了避免把训练学生的辩论技巧引向“巧妙说谎”的歧途,教师会先告知学生怎样的论题才是有公共辩论价值的。论题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道德禁止(forbidden)的,反面则是道德必须(obligatory)的;第二类是道德允许(permissible)的。在美国社会中,公众实际进行的公共争议问题都是属于第二类的,如堕胎、同性恋婚姻、公民拥有枪支等等。同样,只有第二类才是适合学生思考和辩论训练的论题,因为第一类论题往往代表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和共识,虽然不是不可质疑的,但往往不是青少年能在简单的辩论中说清的。因此,教师绝不会用“可以杀人”、“专制比民主优越”、“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这一类题目去为难和困扰学生。

    教学生言不由衷地辩论,首先就违背了公共话语必须具体的伦理条件:有“好”的动机、对他人的“善意”、话语内容的“真实”。就算是他们成功地为“可以杀人”、“专制比民主优越”、“新闻自由不利于社会进步”做了辩护,并且“说服”了对方和听众,那也只是进行了成功的说谎,而成功的谎言又会对人造成怎样的伤害呢?

    英国作家斯威夫特的在《格列佛游记》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格列佛来到了在他看来尚未开化的马国。他对马儿描述文明国度中的“说谎”,马儿表示不能理解。马儿说:“说话是为了帮助我们彼此了解,接受事实的信息。如果把不是说成了是,那么说话也就破坏了自己的目的。你不说真话,我就没办法了解你。而且,你把白说成黑,把长说成短(把恶说成好,把丑说成美),你的话不仅不能告诉我什么,而且反而会陷我于一种比无知更可怕的境地。”

    为不合理的事情辩护,首先已经输掉了道义的立场。辩论训练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思想、价值判断的能力,否则就有可能将学生陷入一种比无知更可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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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16:45 | 只看该作者
张悟本现象和上当受骗的心理定势

徐贲



     张悟本的“茄子疗法”、“绿豆疗法”俨然已成为沸沸扬扬的媒体事件。这些疗法大行其道,令人想起了“文革”期间盛极一时的“鸡血疗法”、“盐卤疗法”,以及“文革”刚过后不久的“红茶菌”、“醋泡蛋”疗法。今天又发生这样的事情,值得担忧的似乎不应该只是某个“庸医”又提出了什么新的“伪科学”说法,而是许多普通中国人一如既往的“一窝蜂”从众心理。从众心理为当今一些想当然、似是而非的“理论”和“方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延续的是一种与“文革”时期没有多大改变的被动接受心理定势,使得许多人在广告、宣传面前因为不知如何应对,而非常容易上当受骗。

     我们关注广告、宣传及其对公众的危害,首先需要弄清楚什么是宣传。宣传是一种公共传媒话语形式,凡是传媒都有三个要素:提供信息者、信息、接受信息者。使得宣传成为一种特殊传媒形式的是,第一,它发送信息不只是单纯地“提供信息”,而是只提供对宣传者有利的信息;第二,它是代表某种商业、政治性组织、机构、利益来传播信息的,它所代表的必然是局部的利益,但却总是以整体的名义来进行。第三,信息接受者一定是广大的社会人群,现代宣传本身就是大众社会的产物,依赖于大众传媒。

     张悟本的成功是具有这三个特征的宣传的成功,据报道,2009年11月,《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出版,出版社为了加大宣传就投资了100多万。出版和发行者宣传的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提供正确的公共信息。记者询问人民日报出版社《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的责编,出版时对作者和书中内容有无严格审核,该书责任编辑称,“我们只负责编书,其他的我们不能说,有事可以找中奥纵横的吴威”。而出版人贺雄飞则说:“出版社都是卖书号的,只要你这书不是刊登反动违法内容,其内容真伪没人去仔细审核。”

  无论宣传的目的多么功利、自私。单单从宣传手法的高明去寻找宣传的成功原因是不全面的。宣传之所以成功,接受宣传信息者自身的素质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早在19世纪末出版的《乌合之众》(1895)中,勒庞就已经提出,群众缺乏思考能力,容易感情冲动、人云亦云,使得他们成为宣传容易得手的猎物。他把“断言、重复和传染”这三种手段确认为是给群众洗脑,并彻底控制群众的宣传良方。宣传首先“做出简洁有力的断言,不理睬任何推理和证据,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众头脑最可靠的办法之一。一个断言越是简单明了,证据和证明看上去越贫乏,它就越有威力。一切时代的宗教书和各种法典,总是诉诸简单的断言。号召人们起来捍卫某项政治事业的政客,利用广告手段推销产品的商人,全都深知断言的价值”。

  重复和传染的作用同样重要。重复:“如果没有不断地重复断言——而且要尽可能措辞不变——它仍不会产生真正的影响。我相信拿破仑曾经说过,极为重要的修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重复。得到断言的事情,是通过不断重复才在头脑中生根,并且这种方式最终能够使人把它当做得到证实的真理接受下来”。传染:“如果一个断言得到了有效的重复,在这种重复中再也不存在异议,……此时就会形成所谓的流行意见,强大的传染过程于此启动。各种观念、感情、情绪和信念,在群众中都具有病菌一样强大的传染力。” 勒庞指出的是普通人的从众心理机制。

媒体不断断言、重复张悟本怎么了不起,《把吃出来的病吃回去》多么见解独到,许许多多的人都买他的书,照他的话去做,互相影响,互相传染,这种从众心理造成了“张悟本热”,也造成在中国常见的其他“一窝蜂”现象。对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许多人习惯于期待、接受某种单一、简单的解释和解决方法。张悟本说,生病是因为肚子里“有油”,吃茄子就可以解决问题,迎合的就是这种心理习惯。

心理学家发现,当人们需要有一个解释时,往往会不去分辨解释究竟合理或不合理。心理学家朗格(Ellen Langer)曾经做过一个实验,让一些人在一架复印机前排队等候,一个一个地印,再让另外几个人去插队。实验结果发现,在那些没有提出理由,只是要求插队的人当中,有60%的人成功。在那些用“好理由”要求插队的人当中(如“我上课要迟到了”),有94%的人成功了,而在那些用“蹩脚理由”要求插队的人当中(如“对不起,我需要印几张,让我先印好吗?”),有93%的人成功了。朗格得出的结论是,理由的好坏区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理由与没理由的区别。宣传起作用主要就是因为提供了理由,至于理由的好与不好,那是其次。例如,林彪在九大上被确立为毛主席的接班人,不久因为“谋害伟大领袖不果而仓皇出逃,自绝于党和人民”。当人们被给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样一个理由时,他们也照样把它当成了可以接受的解释。

张悟本为许多疾病提供的就是这样的“蹩脚解释”和“蹩脚理由”,然而,基于这些解释和理由,他提供的解决方法虽然“无益”,但却也无害,除非相信他的人们就此讳疾忌医,有病不上医院。事实上,人们相信张悟本,不是因为他们拒绝去医院,拒绝看医生;而是因为去医院、看医生对他们来说太昂贵,太困难。他们在相信张悟本之前,先已经有了相信他的需要。张悟本的疗法之所以能被接受,还因为一般人都能判断,吃茄子、吃绿豆至少吃不死人,这和卖假药、出售假疫苗根本不是一回事,要打假,找张悟本,简直就是避重就轻,转移目标。

但是,张悟本为许多疾病提供这样的“蹩脚解释”和“蹩脚理由”,也为我们提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由于我们的学校教育缺乏对普通接受心理的指导,让许多人多有误解,以为自己上当受骗,全是别人的错,与自己的接受心理定势无关。

  其实,一个无知的庸医,或者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教授,可以轻而易举的让许多人上当受骗,往往是因为他们掌握了群众的接受心理定势。有一次,一位教授朋友与我分享他的教学经验说,课要上得让学生觉得在似懂非懂之间,说得太明白了,学生就会觉得你太浅,没水平,反而影响不了学生。现在有的教授写的中文奥涩难懂,佶屈聱牙,但却受到粉丝的崇拜,证实我这位教授朋友所言不虚。在柏拉图的《斐德罗篇》中,苏格拉底认为,说话要说得好,必须是说话人心中对他所说的题目的真理已经有了认识。裴德罗不同意这意见,他说演说的人并不需要知道真正的正义,只要能让听的人以为是正义就行;他也不需要知道真正的善和美,只要听的人以为是善和美就行。对待像斐德罗这样的人,接受他们散布的信息,我们需要有独立的思想和判断,不能人云亦云,更不能把噱头误当做真正的知识和学问。

广告和宣传传递的是一种利用一般人接受弱点和认知缺陷的信息。误导的广告和宣传并不需要虚假不实或故意说谎,因为内容不假的话也可以拿来作有认知缺陷的宣传。不妨拿一则贝尔阿斯匹林的广告为例:“没有比这更有效的阿斯匹林了。”任何人都不可能用“事实”对这个陈述证伪,但这句话却传递了一个不实(有认知缺陷)的信息:贝尔阿斯匹林是阿斯匹林中最好的。事实是,所有的阿斯匹林的成分是一样的,效能也是一样的,别的阿斯匹林确实不比贝尔阿斯匹林好,但贝尔阿斯匹林也不比其它阿斯匹林好。说养身有利于健康,这并不是一个谎言,但把它说成是万能的健康方法,甚至声称或暗示养身可以代替医疗,并以此推销某种产品,获得商业利益,那就是在故意利用人们的接受弱点了。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中国出现的许多不实的医疗、保健用品和药品广告,使得这个领域成为一个公共信息的重灾区,往往并不直接传播“虚假”信息(这样会有法律麻烦),而是利用普通人的“认知缺陷”,来进行文字上不留痕迹的误导。

从认知缺陷来认识广告、宣传对普通人的不当影响,我们就更需要通过学校的人文教育和社会启蒙来提高公民的理性思考水准(美国学校从小、中学起,就有识别广告、宣传的课程)。有了这些教育和启蒙,广告、宣传的谬误和失实是可以被普通民众识别的。这样的启蒙教育还可以同时帮助民众了解和重视自己与接受宣传有关的心理特征。既充分了解和警惕广告、宣传惯用的手法和伎俩,又深刻地理解和反思自己的心理定势和不良素质,有了这两条,民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就一定会得到很大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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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19:21 | 只看该作者
催眠思想的排比句和逻辑缺损

公共话语伦理和价值观  (8之6)



法国有一个群众心理学家,叫勒庞,他有一本书,中文翻译是《乌合之众》,群众为什么特别愿意受到宣传和受到鼓动呢,古希腊时人们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比如刚才跟大家说的传授排比句。排比句可以让听的人产生一种虚幻的愉悦感,像是被催眠似的进入一种不思考就相信的盲从状态。排比句是一种很有用的宣传鼓动手法,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这里的宣传排比句特别多,用数字说的全是排比,五讲四美、八荣八耻,大家可能很难说出详细的内容,但是一定记住了数字。前一段时间我看到一个材料,科学发展观,三句话,念给大家听听:“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排比的非常好。我现在换一种排比,每一句话拿掉两个字,第一句话我将党员拿掉,“干部受教育”,这跟党员干部受教育没有什么区别吧。第二句话我拿掉科学,变成发展上水平,也可以啊,差不多。第三句话我拿掉人民两个字,群众得实惠。意思没有变化啊。如果意思没有变化,那么前面六个字:党员、科学、人民就是多余的,凡是多余的都是假大空,都是没有用的。但是放上去之后你觉得很充实,很深刻,根本感觉不出它的空洞,这就是宣传的特点。

    大家仔细看排比,有时候四句话的排比,拿掉第二句也没有问题,为什么要加在一起呢,面面俱到。有一个朋友跟我说一个局长的水平高,每次的报告排比句多的不得了,我说这个局长不是水平高,而是能宣传,因为这一套话语掌握得好,只是一个技巧的问题。他所有说的话都不是自己的,跟他自己的水平一点关系也没有,他都是听来或者是看来的。

我刚才说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到了亚里士多德情况就不一样了,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将修辞和逻辑、城邦政治、城邦体制、伦理和公民道德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是有政治意识的修辞研究。在中国,他的《范畴篇》、《论题篇》、《辩谬篇》、《修辞学》、《解释篇》、《前、后分析篇》的政治学意义研究还是一片空白。举一个例子:在《辩谬篇》他分析了两类共13种谬误,是从研究大量诡辩例子中总结出来的。“诡辩的逻辑错误”中有一种是“在语词拆散使用中造成意义混乱”:“5是2和3,因此5既是奇数又是偶数”。这里混淆了整体与部分的不同意义,变成似是而非的诡辩。主持人刚刚说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还有一种叫中国式逻辑,所谓的“中国式”或具有中国特色,现在常常被随意加到任何一个特定的概念上,把它扭曲成为一个似是而非的诡辩概念。

    亚里士多德是一个非常有科学头脑的人,再举个例子,比如说他特别喜欢研究逻辑学,提出了三段论法和缺损的三段论法,平时我们说话不注意其中的区别。三段论法其实很简单,所有学过修辞的人都知道。比如我说,人是要死的,所有人都是要死的,亚里士多德是人,所以亚里士多德会死。这一句话一点问题也没有。但是我换一个说法就不对了,我说亚里士多德的老子死了,亚里士多德也会死。这个话,你们听听看逻辑通不通。这里面省略了一个东西,一个有缺损的中间逻辑联系。我们知道,在亚里士多德父亲死和亚里士多德死当中并没有绝对的逻辑关系,这跟我前面说的三段论法是不一样的。这好像是我在随便举一个例子,跟政治、跟生活一点关系也没有,但是上了年纪的人一定记得文革中的一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就是一样的逻辑谬误,有缺损的三段论法这在我们的公共话语里很多,甚至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不公正规范,农民的子女必须是农村人,民工的儿子,他老子是民工,他也是民工后代,社会身份决定了农民的子女将来继承什么样的身份,所以很多逻辑问题并不是简单的逻辑问题,它包含着政治伦理和社会伦理。

    文艺复兴时期的马基雅维利,他的重要性在于代表一种我们很熟悉的功利主义话语观,他认为话语最根本的价值在于能够实现目的。他当时是写了一本书《君王论》,提出一个看法,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使用话语欺骗的手段,公众很轻信,容易腐蚀,只要能够说服公众,使出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老百姓善变无常,要让他们相信什么事情都不难,但是要让他们一直这么相信很难,因此必须要有所安排,在他们不再相信时,要强迫他们继续相信。他提出的宣传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不断的说,就像是勒庞所说的,要不断的断言,重复,让他们互相传染,而且宣传的最后面一定要有强制力,宣传的后面一定要与之配合的强制行政手段。

    马基雅维利说的是一种很典型的蛊惑宣传和暴力统治愚民驾驭老百姓的手段,他对君王建言说,人人都可以看到你表面上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作为君王和统治者,并不需要具有优秀的品质,但是必须看上去有优秀的品质,你必须看上去要有同情心,言出必行,对老百姓好,很坦然、很虔诚,但是你必须要有善变的人性,知道在需要的时候任何变成另外一个样子。这跟后来现代政治里不断出现,特别是像希特勒、斯大林、红色高棉这样的一类集权统治不断的出现。马基雅维尼的非道德修辞说在西方一直没有成为主流。同样是在16世纪,其他的修辞论者,如菲利普·梅兰希通,德国宗教改革家,人道教育家。作为马丁·路德的亲密同人,梅兰希通对宗教改革有着重大的影响。第一部英语修辞学论著的作者库克斯、伊丽莎白一世的国务秘书威尔逊,他的《修辞艺术》从1553到1583年再版了8次。他们对修辞伦理的论述与柏拉图、与古罗马的西塞罗和昆体良是一致的,强调修辞就是以符合伦理和道德的目的,去好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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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21:17 | 只看该作者
公共生活中的口号和标语

徐 贲



  “口号”和“标语”在任何一个社会的公共生活中都起到重要的“宣传”作用,人们常常把口号、标语和宣传混为一谈,甚至误以为是同一回事,这是不对的。从历史发生的顺序上说,是先有口号,后有标语,最后才有现代意义上的宣传。最早的口号是口耳相传的,是为“口”号,口号并不一定需要书写成人们现在熟悉的标语形式。口号是一种语言表达,往往是修辞化了的表达方式,而标语则是一种记录和表达口号或其他意见内容的书写形式。宣传则是对口号、标语或其他传媒手段的特殊运用,是一种用途和目的。

  口号的语言特征是精炼、简洁,是一种在政治、商业、宗教或其他语境中使用的简短有力的表述,在语言形式上类似于格言、警句、座右铭。口号总是为某个目的不断地重复一种看法或说法。最早的口号与军事行动有关,英语的slogan一字就是从古代盖尔语的“军队呼喊”演化而来。一直到今天,口号所起的仍然主要是鼓动某种单一和统一行动的作用。当然也有与军事行动无关的口号,例如古希腊柏拉图学院强调几何学的人文教育作用,在学院门口竖起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不懂几何学者不得入内”,可以说是最早有记载的标语化口号。在现代社会中,非政治的口号也是随处可见。例如,环保人士在自行车上挂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燃脂肪,不燃汽油”(Burn fat, not oil)。人们穿着的文化衫上也常常可以看到这类口号。

  一般的口号表达的是一些文化、社会主张和价值,而政治口号则顾名思义是政治性质的。不同的国家和政治制度会出现不同的政治口号,在具体的制度环境中起作用。例如,2006年瑞典社会民主党的口号是“人人跟我们来”(Alla ska med)。听起来有点像“听某主席话,跟某某党走”,其实并不是这样,因为瑞典是一个民主国家,不同的政党相互竞争,选民有自己选择政党的自由,政党对他们只能争取,不能用命令的方式来说话,口号的政治性质自然不同。又例如,纳粹德国的口号是“一个人民,一个帝国,一个领袖”,这就是一个极权统治的口号。再例如,俄国十月革命的口号是“一切政权归苏维埃”,而这个政权却并没有给苏联人带来幸福,所以1968年5月的欧洲学生运动在批判“苏维埃空想主义”时,从反面利用这个政治口号,提出了另一个政治口号:“不把权力交给空想”(No Power to the Imagination)。

  口号的目的是迅速给人造成深刻印象,这种语言表述往往得借助修辞的手段。修辞化的口号使得词句简洁有力,朗朗上口,容易记住。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口号只能是一种肤浅、粗糙、程式、空洞的表述,是一种非常单一的主观宣泄,而不是理性周详的思考表达。口号往往被用作一种宣传手段,使得宣传也带有口号的话语缺陷。

  口号的修辞性在不同语言中有不同的表现。例如在英语中,常常会运用对比、头韻和尾韻、重复用字、玩笑。越南战争时期的反战口号:“Make love not war”(做爱不作战);反对外松内紧政治控制的口号:“Bigger cages! Longer chains!” (笼子越大,锁链越长);个性主义者的口号:“Sing badly if you must, but sing”(要唱就唱得难听,但还是要唱)。在汉语中,口号往往用全称断言、排比、对仗、数字、押韵,但因为受到一本正经的官方语言的影响,常常有明显的指示、命令腔调,给人以刻板武断的感觉,当然,现在也有不少虽美好,但很矫情的口号。

  口号的变化与传媒和宣传手段的发展有密切联系。商业性质的宣传在15、16世纪由于印刷术的运用而得到发展,17世纪随着报纸的出现,更增强了效能,18世纪后变得越来越重要。政治用途的宣传,在西方也是随着文字传播的便利而得到发展的,今天更是随着网络和手机短信的出现而有所改观。早期政治宣传运用得最多的是漫画,也有漫画配上文字的。美国革命前夕,富兰克林画过一张极有影响的宣传画,画的是一条蛇,身子断成8段,代表当时美洲的8个殖民地,配上了一句今天已经成为经典的文字:“联合,要不就死”(Join, or Die),1754年5月9日刊登在一家报纸上,不到一个月,美洲新大陆的几乎每一家报纸都转载了这幅宣传画和这句革命口号。中国古代像“替天行道,除暴安良”的说法,可以说是最早的政治口号。“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兵”鼓舞过无数抗战的热血青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反饥饿、反独裁,建立民主的新中国”这样的口号对不同时期的中国革命起到过巨大的宣传作用。

  口号和宣传本身是一种工具和手段,其语言形式无所谓好坏,决定口号和宣传是正用还是误用的,是它的内容、运用机制和目的。在具体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环境中,有过度运用还是有限运用、谁在运用口号和宣传、是否限制公民说理、是否妨碍理性公共话语、口号是否有真实根据、是否有欺骗意图等等的问题。过度运用口号和宣传对社会和政治文化是有害的,因为许多口号和宣传中包含着不利于国民理性思考、交流、说理的话语机制。例如,口号难以避免笼统武断,是一种一句话全部概括的“断言”。例如,“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这是自然规律吗?敌人是谁? 口号往往以大话鼓舞人心,把自己说得非常了不起,以显示自己的绝对正确,其实并不切实。例如“东风压倒西风”,文革中说的:“大造人造粪,气死小日本”(不买日本化肥)。口号甚至根本无视现实,以空头支票代替现实目标。大跃进中有很多例子:“无煤也炼焦,无焦也炼铁”、“两年内建成一个像样的共产主义”、“一天等于二十年,共产主义在眼前”、“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全省七天实现煤气化,三天实现超声波化”。这样的口号与狂妄吹嘘完全没有区别,在政治生活中形成了浮夸、虚假的风气,对社会诚信、国民诚实也有腐蚀败坏作用。口号的特点是对群众蛊惑性的“断言、重复、感染”,利用群众的心理弱点和认知缺陷,不利于民主政治和生活秩序的公共理性。

  口号可以写成文字,画成图画,编成歌曲,或者结合这些形式。写成文字的口号便成为标语,可是标语并不一定都是口号。标语是一种公告,是写标语者用来表达自己想法的,就连偷偷在厕所墙上写“反动标语”也不例外。表达一己政治观点的口号或类似政治内容的标语,它的目的是影响他人,是个人或党派宣传。在一个民主国家里,这样的标语是不允许在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和悬挂的。在民主社会里,每个人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和权利,也有这样的传统,但这种表达自由是有限度的。虽然你都有表达意见的自由,但别人也有不被你的表达骚扰的自由,真正的自由是存在于对自由的限制之中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在公共场所张贴或书写可能侵犯别人自由的标语。

  张贴或悬挂标语,会触及不少与公共空间和生活秩序有关的问题:在哪些公共场所或地方可以允许张贴标语?由谁来规定?以什么样的公共政治理由来作出这些规定?在美国,任何公共场所都不允许张贴、悬挂只代表个人、社团、党派的政治、宗教意见的标语。美国运用口号、贴标语的常常是人民,不是政府,最常见贴标语的地方是私人汽车的保险杠上,大城市里有的小贩专做这种标语生意,出售各种各样现成粘贴标语。汽车是私人财物,汽车的保险杠算是“私人空间”,是一个适合表达私人意见的地方。而且,汽车开到东,开到西,到处传播汽车主人的意思,起到了宣传作用。汽车杠宣传往往很风趣、俏皮,虽然有时“低俗”,但并不遭禁。例如,“少用肮脏的汽油,屁股会更干净!”(Less dirty gases, more clean asses!)“Ass”属“不雅语言”,在学校里是不能使用的。越战口号做成的标语“做爱不作战”,在伊拉克战争发生时又流行了一阵子。

  美国另一个常见张贴标语的地方是自家房屋的前院,通常是一块木板或塑料牌子,固定在一根棍子上,插在草地上或泥土里。美国人没有在墙上写标语的,要是有,那也是涂鸦,必须予以清除。每逢有选举,标语小牌子就像雨后春笋般地冒出来,选举过了,便又很快消失不见。伊拉克战争初期,美国反战情绪高涨,还有几户居民联合张贴比较长的标语的,各家在前院用小牌子插上几个单词(用字母拼出),几户连成一个句子,字体粗大,相当有声势,引人注目。但这也是在私人空间里表达个人看法。中国常见在公共场所大事张贴标语,甚至跨街拉长布条,这在美国是看不到的。

  政治口号的标语是一种政治广告,也是一种政治宣传。在美国,个人、社团或政党要做这样的广告或宣传,可以在报纸上买版面(当然还有限制广告、宣传的细则规定),但不可以在学校、医院、广场、街道这样的公共场所来做,随意作这样的宣传,和涂鸦一样都是触犯公共秩序法的,都是城市整治的对象。美国公众一般都有民主社会的公域、私域区分观念,一方面坚持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利,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则会自觉遵守公共规则。这是他们在民主生活方式中养成的习惯,也是一种公共政治惯例,遵守的并不只是普通民众,拥有和代表公共权力的政治人物概不例外。

  运用标语的方式是在特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发生的,一定会带有这个环境的特点。例如,在中国,在公共场所墙上张贴或书写标语是很常见的,这恐怕与人们从小受到的影响有关,例如一般人从小就从电影里看到,地下党或革命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拎着浆糊桶,藏着传单,走到哪里,就在墙上又刷又贴,有的干脆就直接写到墙上。文化大革命中的大标语贴得到处都是,将这个革命传统更加发扬光大。现在大城市里已经相当改观,但其他地方还有待变化。

  中国标语口号的内容和语气也有相当鲜明的特点,内容自不必说,就说语气,不是命令式的,就是恶狠狠地充满暴力和霸气:“打土豪、分田地”、“痛打落水狗”、“砸烂刘、邓的狗头”、“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这种语气在今天的一些标语中绵延不绝,例如有的计划生育标语竟然写道: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一人超生,全村结扎” 、“该流不流,扒房牵牛”、“宁添十座坟,不添一个人” 、“宁愿家破,不要国亡”。张贴违背法治原则的标语,脏乱差的环境和脏乱差的口号语言涂鸦合为一体。标语粗暴野蛮,完全诉诸于暴力恐吓,本身就显示了宣传号召的失败。

  暴力的标语口号是一种语言污染,也是一种精神污染,每一条这样的标语都如同一个向公共语言之河中排污的污染源,公共语言的严重污染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变得乖戾、强梁、粗暴、非理性。这样的公共语言显示出官与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紧张对抗关系,也显示出国民素质和民众思考能力的低下,远远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文化人文条件。营建和谐社会恐怕还得从学习理性、温和、真诚的公共语言开始,当然也包括其中的口号和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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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24:29 | 只看该作者
徐贲新书《什么是好的公共生活》序

公共生活的点滴写作



  对发生在我身上或周围的一些事情,我平时零零碎碎地写下一些想法。由于这些思考都事关公共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也就成为一种“点滴写作”,“点滴”当然只是一个“隐喻”。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把“隐喻”称之为一种通过暗示,来揭示事物实质的办法。例如,光是波,语言是一棵树,上帝是一个明智而可敬的人,大脑是被知识照亮的黑暗洞穴。波兹曼说,如果这些隐喻不再有效,我们一定会找到其他适当的隐喻:光是粒子,语言是一条河,上帝是一个微分方程(正如罗素曾经宣称的),大脑是一个渴望栽培的花园。

  但是,对于我自己个人写作与公共生活的关系,却很难找到如此生动而明了的隐喻。由于我的跨国生活经历,在我身处的广义公共生活中,“点滴写作”未必能把公共生活再现为一条河或一片海。和说“时间被钟表排列成为独立而精确的顺序”,或者“积沙成塔,积水成潭”不同,在我这里,水滴并不一定贡献于一处溪流或是一潭死水。我一面编这个文集,一面觉得似乎有了一个更合适的隐喻。这174篇小文就如同是174位歌手,男男女女、年长年少、高高矮矮、胖胖瘦瘦地站在一起,每个人都只是普通的歌唱者,未必是了不起的独唱家,但是,他们在一起,就能唱得特别好听。他们的合唱不是174个声音的简单相加,不同的声音交融在一起,合为一体,在整体上放大和丰富了这许多声音。整体和谐是它的生命,均衡协调是它的魅力,它的充沛意趣和宽广抒臆胜过了任何一个独唱。我把他们大致分成三组:“教育”、“政治”、“社会文化”(没有用文字,只用“~~~~”隔开);于是,这一群人有了分组排列的秩序。我给他们每人一个号码,从1到174,是他们各自在合唱团中,而不只是单组排列中的位置。174位歌手,人数可以或增或减,但合唱团却务必是一个整体。他们每个人都只呈现一个小小的生活细节,合在一起,便是一个有整体感的公共生活。



从私人随笔到公共随笔

   我的点滴写作汇合而成的不只是零散评论的一个集子(所谓的“时论集”),而更是对公共生活多面性、完整性、整体性的一种再现。它的写作形式是基于个人的观察和议论的“随笔”。随笔最早出现于文艺复兴时期,因为一个名叫蒙田(1533-1592)的法国人以独特的方式记录他自己的私人“思考尝试”(essay)而成为一种写作样式。蒙田留给后代读者的是一种私人随笔。

  我这里关于公共生活的写作文字是一种随笔,但并不是私人随笔,它是一种公共随笔,由“报纸”刊载的、为“报纸读者”写作的、在现代公共传媒中传达给公众的“专栏随笔”(思想、时论随笔)。它不是“美文”(belles lettres)意义上的随笔(又称“小品”),而是一种公共议论文体。这种公共文体是在出现了比“书”更大众化的印刷媒介后才形成的。

  在蒙田的时代,印刷术用以传播个人想法的媒介是“书”,蒙田所有的随笔作品都是以“书”的传媒形式流传于世的。蒙田的同时代人,同样也以随笔著名于世的英国作家培根(1561-1626),他的随笔也是以“书”的传媒形式出现的。在蒙田和培根写作随笔的时代,既无报纸,也无期刊,“书”是唯一的出版形式,蒙田和培根“书”里每篇随笔因此也都称“章”(chapter),这和报刊的“篇”是不同的。“书”是贵族和绅士阶级的读物,被很珍贵地收藏,很精细地阅读,很认真地体会,很长久地回味。在蒙田和培根的时代,还没有以“普通人”为基本对象的读物,这主要是因为,刊载这种读物的传媒工具还没有出现,这个传媒工具就是报纸。

  波兹曼说,人类创造的每一件工具都蕴涵着超越其自身的意义。12世纪眼镜的发明不仅使矫正视力成为可能,而且还暗示了人类可以不必把天赋或缺陷视为最终的命运。眼镜的出现告诉我们,人可以不必迷信天命,身体和大脑都是可以完善的。18世纪报纸的出现,对于随笔这种个人写作,也有超越它自身的意义。1711-1712年,英国人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斯梯尔(Richard Steel)出版和发行《旁观者》小报,每天一期,每期2500字,共发行了555期,停刊后,于1714年,由艾迪生独自复刊,每周出版3期,又延续了6个月。艾迪生是当时最富盛名的随笔作家,《旁观者》由他主笔,是他把随笔从一种私人写作改变成为一种由报纸媒介来传播的公共随笔议论文体。



启蒙的和“聚零为整”的公共随笔

  艾迪生对自己的公共随笔写作有自觉的启蒙意识,他写道:“人们说苏格拉底把哲学从天上搬到了人间;我希望人们会说我把哲学从国王议事厅和图书馆、学校和学院搬进俱乐部、公民议会、茶桌和咖啡馆”。他所说的“哲学”是指深入的思考和理性的表达。他要使这样的思考和表达成为一般人,而不只是少数人所能做到的事情。这些不只是一种说话的语言能力,而且更是一种关乎性格、秉性、习惯的气质。所以,他以古罗马作家塞内加和文艺复兴作家蒙田为楷模,要以一种平和、理性的写作去影响他的读者,让他们懂得如何自制、温和稳健、不走极端、顾及公众利益。人的趣味和感受不只是审美的,而且也是社会人格的。国民性和普遍国民人格往往是融合在一起,是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的,启蒙的作用不是发生在惊天动地的“革命”和“运动”之中,而是发生在春雨润无声的优化人际交流之中。

《旁观者》不是书斋读物,而是咖啡馆读物,是普通市民的读物,它的发行量看起来不大,每期3000份,但是读者众多。据艾迪生估计,每份报纸有20来个读者,所以每一期报纸都会有大约6万个伦敦市民的读者,这在当时是10%的伦敦人口。许多读者自己并不是《旁观者》的订户,都是在咖啡馆读这份报纸,咖啡馆因此也成了读报室和议论场所。报纸上的议论成为他们的共同话题,这样的公共随笔和写成“书”的随笔是不同的,读者对之未必会作精细的阅读和长久的回味,更不用说珍贵的收藏了。但是,他们会在一起谈论共同读过的东西,共同的议论把那些本来可能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变成了互相有联系的公众,这就是现代公共社会。

  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称赞《旁观者》是英国18世纪中产阶级“公共空间结构转型”的一个标本,发生这一转型,是因为出现了中产阶级,也是受中产阶级的推动。报纸满足的是他们的文化需要,这和我们今天的报纸读者是相似的。而且,那些18世纪读者对待咖啡馆读物的方式也和我们今天的读者对待报纸差不多。他们一般不会保留读过的报纸,无论多么精心写作的文章,对他们都只有一时的效用。所幸,《旁观者》的那些议论文字一直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还继续有读者,于是有机会再以8卷本的“书”的形式刊行于世。先是在报纸上刊登的零碎文章,继而有机会结集成书,

  不少“书”就是这么来的,其中也包括我这个集子,它的几乎所有单篇都是曾经在报纸上发表过的。这些单篇中,许多看起来是“时论”,但“时”只是一个“托”,随笔写作中称“prompt”(用例子来提示而出的“题”);而“论”才是重点,随笔写作中称“elaboration”(“阐述”)。“时”是生活中偶尔发生的短暂事情,时事不可能长久持续;而“论”才是关乎公共生活长久而普遍的知识和道理,也才有可能时读时新。对于我这种以“公共生活”而非“时事”为确切内容和整体观照的写作,“文集”只是一个方便的“成书”形式,而用“聚零为整”、“以零说整”的方式讨论与普遍整体生活价值、意义和目的有关的诸多问题,那才是这一写作的本意所在。因此,这又可以说是一本关于公共生活的书,而不只是一个随笔文集。



公共随笔的观察和知识

   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在公共生活中,中产阶级的公众读物恐怕是一种最要求诉诸于常识理性的作品,它不像政党宣传那么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不像文学那么优雅精致,也不像学院写作那么抽象奥涩、故作高深。它是说理的,它的说服力存在于书面文字有序展开论点的力量之中。它虽然不追求文学的文采,但也不是不讲究“技巧”,对于有说服力的个人观点和看法,技巧是阐明和表述的正确方式,不讲究技巧,没有格调,杂乱无章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缺乏正确的逻辑或得体的热情,那都会被读者当作是有辱他们的智力和暴露作者自己的愚蠢。

   诉诸于常识理性的文字能使公共话语有一种温和而有力说理的文化气质。这样的公共话语推崇客观而理性的思维,也鼓励严肃、有序的对话。在这样的公共文化中,正如波兹曼所说:“如果作者撒谎、自相矛盾、无法证明自己的观点或滥用逻辑,他就会犯错误。……如果读者没有判断力,他也会犯错误,如果他对一切漠不关心,情况则会更糟”。如果说常识理性的文字有一些启蒙的作用,那也取决于读者自己要有寻求知识、打破愚盲和固蔽的启蒙要求。

  随笔并不是一种提供“确实无疑”知识的写作,随笔作者对于某个问题的看法和认知来自他的经验和观察,而非他的学问,所以从根本上说,随笔是一种“业余”的写作。与“学术文章”相比,随笔的议题几乎没有任何限制,什么问题或事情重要,为何值得议论,议论到什么程度,等等,都由作者自己来决定。这不像在学术领域中,作者先得考虑“选题”是否会被同行评审为有价值、有新意、有开拓性、研究方法是否对头、理论是否新款,等等。

   尽管随笔不是为学问而写作,不是为某种知识的大厦在添砖加瓦,但随笔作者却也在运用他自己的知识和学问。随笔中时常可见的引述就是这样一种知识学问,尽管随笔中很少有为引述提供注释的(那简直就是显摆作者的学问)。学术论文要求注释周详,还要有充分的参考资料,使写作产品成为某种学问体系的一部分。随笔无须顾虑这些。随笔作者凭记忆而引述或转述,不像论文那样对引文的一字一句斤斤计较。在随笔中,引述成为作者与他人的对话,而不是提供权威的依据。正如蒙田所说:“我引述别人,是为了让我自己说得更清楚”,“我让别人替我说我自己不能说的话”。

  至于随笔对现实的观照,说那是“思索”要比“思想”更为贴切。思索从寻常的小事中晓喻世人不悦的真相,对脱离常识的抽象推理保持审慎的怀疑。思索没有“某某思想”那种唬人的权威和声势,思索当然想要接近真理,但那是一种有限的真理,一种因人的经验观照必然有所局限而不能不有限的真理。思索是对事物的某种随机性质的观照,它只涉及与具体对象相关的一些特征,而这种相关性本身就是作者个人观照的结果。随笔式观照的特征是“这里”和“现在”,它的想法是新鲜而具体地留在思考者脑子里的东西,是作者现在正在经历的想法,也是他渴望向别人表达的,点滴写作是这种与他人交往方式的自然产物。



公共随笔的作者和读者

  在特殊的情况下,随笔常常用能说的话说不能说的事,这就需要读者具备一种配得上文字阅读智力要求的理解力。他不仅需要能够阅读现成的文字,而且需要能够根据文字的语气去判断作者的观察用意和隐而不显的态度。他还需要知道作者的偏见和读者的偏见的区别,用自己的相关经历来作为作者观点的映证或反证,既避免不足理解也避免过度阅读。这样的阅读对任何一个读者都可能有健康的思维训练和文化影响作用。这种训练和影响是启蒙的,更是自我启蒙的,对一个有危险成为“笨蛋社会”的文化环境,更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救赎作用。

  报纸和其他大众媒体不仅给像随笔这样的点滴写作提供了家园,也成为许多“笨蛋读物”的渊籔之地。有人忧虑中国的“低智商”社会状态,总结出“笨蛋社会”的八大标志:自虐倾向(身处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无脑娱乐(无文字阅读的图像消费)、词汇单一化(识字的文盲)、盲从“专家”(无条件信任)、弱智官员(不乏有高学位者)、肮脏语言(脏字流行)、恶搞成风(无厘头文化)、拿无知当个性(愚笨而不自知)。

“笨蛋社会”是一个不阅读,或者不知道怎么阅读的社会,它的公共生活可以看上去色彩缤纷、热闹非凡,但却是无聊繁琐、浮躁浅薄。没有人会真的喜欢生活在“笨蛋社会”里,即使在笨蛋社会里,真正的笨蛋也只是极少数,即使笨蛋自己也盼望聪明起来,不喜欢被人叫笨蛋。笨蛋社会也有自己的鸡和蛋问题:是先有笨蛋还是先有笨蛋社会?在我看来,笨蛋是笨蛋社会弄笨的,先是不得不假装,后来便弄假成真,以至越来越多的人真的成了笨蛋。理性、逻辑、说理的公共写作是一种反对“笨蛋社会”,但却想帮助“笨蛋”的个体行动,尽管它在今天也许已经未必还能像在18世纪的英国那样担当起启蒙和教化的重责大任,

  在公共生活的点滴写作中,写作方法与写作题材、思考者与思考对象可以交融在一起。公共生活的各种细节和方方面面形成了点点滴滴的写作题材和思考对象。这些片断思考的整体性来自这种交融,并且由于生活本身各方面的相互交织而具有政治和社会文化意义的整体性。就公共生活的整体意义而言,我们分辨一个社会是否有民主的生活秩序,区别一个国家是否在实行宪政法治,根据的就是这种整体性。这样的分辨和区别是建立在具体的公共生活细节上的,不是从抽象的意识形态教条中推理出来的。这174篇短文,聚零为整地汇集到一起,为的就是帮助增强这样的分辨和区别能力。

  点滴写作者关注身边的寻常小事,发为议论,这种个人写作所凭据的经验是局部的、零碎的,但离开了这样的经验,写作者便无法观察和思考他的生活世界。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在《地粮》一书中写道:“重要的是你的目光,而不是你看见的东西”。但我觉得,对一个公共生活的观察者来说,观察的目光和观察的对象是同样重要的。他的特殊目光固然让他在许多人熟视无睹的对象中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样的目光也确实可以帮助别人对那些司空见惯的现象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但是,他还需要有适宜的观察对象,越具体越细致越好,而最适宜的观察对象正是普通人公共生活的点点滴滴。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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