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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年短信也纠结 文/梦泽君[云梦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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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2:58: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拜年短信也纠结



        这些年来,我总是在除夕或大年初一发手机短信给自己的领导、一些同事和朋友拜年,只是范围、人数一年比一年少了。一是给领导用短信拜年远不如人民币受欢迎,同事的拜年呢大多都在单位的春节联欢或团拜时拜过了,彼此相互寒喧乐得省了发短信的麻烦。虚头八脑的礼数谁都烦,时代进步了人也越来越现实,连微不足道的小小短信给谁发不给谁发也不再随意,利益的考量早已成了人们的处世为人的出发点与归宿。

  做为自然人,其价值或可利用度也在逐年改变,人的生命轨迹很像抛物线,含金量也只会越来越小,所以人很重要的是该有自知之明。这样才能一通百通,就无须怨天尤人,而自己与自己、自己与别人叫劲了。有句俗语叫“灶火坑不好烧怨灶王爷”,比喻得很传神。国人大多还是习惯于“反诉诸己”的思维模式,哲学上叫从主观上找原因,因为对于周遭的人和事,我们几乎全是无可奈何的,我们能做的就是想办法改变自己或使自己适应改变着的环境与人境。

  当然,一条短信其市场价值仅仅是一毛钱,我们绝对没必要计较。一滴水虽小能反映太阳的光辉,这叫以小见大,毕竟手机短信折射着人的价值观,告诉你人情的冷暖,让你不能不有点儿纠结。SP商不厌其烦地推销转发一元钱的三流短信是为了银子,许多人互发克隆短信大多是写不出来自己满意的几句拜年话儿。还有的群发短信批发感情是为了省事,能认认真真发原创短信的是很少的。再就是没功夫,能写出感动友人心的原创短信的则是少而又少了。其实呢,短信又不是八股文章,没那么多说道,一句祝福一声问候已经足够。

  发手机短信事虽小,可这些年来我也纠结了几回。我曾连续三个春节给一位彼此见面说些客气话的某政法委副书记发拜年短信,三年三个短信皆泥牛入海无回音,第四个春节我忽然觉得自己实在有些无趣和无聊,后悔自己这一把年纪咋就那么没自知之明呢?领导春节多忙啊,是绝对没有时间和心情回一草民的短信的。我亲历一些小官和小吏,他们都有装的习惯,对草根装,他们互相也须装。装者何?看看他们做在台上,踌躇满志居高临下的面带慈悲似笑非笑地俯视众生的样子,您就明白了。

  还有一位领导我的年轻人,我连着五个春节发手机短信拜年,这位年轻干部就没回复过一次。论资格我经历了N任的“老领导”,论专业也干了几十年了,论说论写论拳脚丫一干人等还真没入俺的法眼。可我还是总觉得资格不是资本,我除了睡觉时时刻刻都记着人是越老越着人烦,但尊重上司用刘流的口头语说是必须的,而领导不给下属回短信那是天经地仪的事。出于礼貌或者说知道谁大谁小,我还是坚持着给这位牛叉上司发短信。第六个春节俺退休了,我当然没必要也没那功夫和闲心“礼貌”了,我心中却浮现那句打小就说的东北话,叫“滚犊子”。

  其实,我虽草根但也绝非闲得无聊到给别人发短信玩儿的份儿,我总得看几页书,我得给老婆做饭,我得请穷朋友喝酒,我得写写闲文,我得胡诌些诗呀词呀,我得跑跑步练练拳,我一年还得做百十件笔迹鉴定,我也忙啊,我也打心眼儿里不乐意耽搁自己本来就有限的时间。许多年来,我眼见某些官员,实在是没半点真才实学,说话都说不明白,白划一两个钟头竟不知所云。不过呢,要论整人整事整景装A唱起我爱北京假大空绝对是专家,看着他们人五人六地装腔做势我就觉得该去演电视剧。

  回复短信是做人起码的礼貌,不论发来短信的人是草根还是对你没有半点可利用度的人,好比人家问你一声好,你连个声都不吭,实在是缺了些教养了。回复别人的短信也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有的人连点装A的资本也没有可还是装A不已,这样的人我们常常会遇到。国人一直信奉来而不往非礼也,一头炕热乎不会长,这也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吧?国人还极看重面子,尽管现在流行不要脸,可不要脸的却反而成了网络红人,接着的便是媒体访谈啊商家代言啊,脸没了钱来了脸又有了。中国是面子社会,对多数人而言还是极看重面子,面子就是一张脸,认为没了面子便没了人格。

  说到底春节拜年短信毕竟折射了当下人际关系的一个侧面,让我们看见人与人的一种多元的关系,一种带有利益附加值的思维方式与不加掩饰的为人处世哲学。其实,一则手机拜年短信怎么说也算不上个事儿,无非是传递节日里彼此的那份祝福与情感,我们或者是感谢这份真诚的友情,或者是记住这份客气的问候,短信是克隆还是群发便都不重要了。反过来,你给别人发了短信,表达了你的心意也已经足够,至于人家回复与否,可能是没收到,也可能人家回了你没收到,还可能人家没时间回,也都无须去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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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9 13:23:39 | 只看该作者
十大消费领域存在 “霸王条约”[zt]



1、购物赠品不享受“三包”    案例:林女士花299元买了一款豆浆机,并获赠一部小风扇。一月不到,风扇就发生故障,可拿去维修时店方却表示:“赠品不退不换也不修。”
    点评:商场举行的各种买赠促销活动,其实已经将赠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这种“赠与”是建立在消费者履行付款购买商品的义务基础上的一种附义务的赠与。商家应对奖品和赠品依法承担“三包”责任。同样,“特价”商品不是“处理品”,也应实行三包。
    2、不缴管理费物业停水电
    案例:朱雀门外某物业管理公司,因业主欠缴卫生费,切断业主水、电供应。
    点评:物业公司无权利用管理公用设施的职能,采取任何强制手段催缴物业管理费。而且,水电费的收取权均在水电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只是受其委托收取上述费用,无权随意对业主停水停电。
    3、商品退货需包装盒完好
    案例:刘先生去年底买了一款手机,谁知刚过了几天,手机就出现了黑屏现象。当他找到商家要求换新机时,商家以没有手机的外包装盒为由不给调换。
    点评:商家或厂家自定“退货要有包装盒”的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此拒绝承担义务。
    4、老人参团旅游多缴团费
    案例:黄女士准备带着62岁的父亲去东南亚一带旅游,打听了几家旅行社的出境游线路,却发现每位60岁以上的老人要加收600元费用。对此,旅行社表示这是针对老年人购物能力低等原因加收的,还表示这是ZF行为。
    点评:旅行社为出境游客提供的是相同服务,却人为将消费者进行年龄分类,实行不平等价格待遇,这种加价旅游明显存在消费歧视,属于“不平等条款”。收额外费用是不合法的,游客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
    5、寄物丢失商场拒绝赔偿   
    案例:大学生张婷和男友来到某商场存包柜存包购物,可采购出来后,却发现存包柜已经空无一物。虽然包里有手机、钱包等物,可商场却表示是免费服务,不愿赔偿。
    点评:超市设置寄物柜免费存包,是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的一种手段,商场得到了增加顾客的潜在利益,所以这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超市应该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6、“最终解释权”归商家
    案例:店庆酬宾饭菜五折优惠,却不含海鲜、酒水;洗发水买一送一,实际送了个钥匙扣。一旦发生消费争议,商家总是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作为挡箭牌来推卸责任。
    点评:《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公告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当商家的解释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并与消费者的通常理解相符合时便具有法律效力;当商家的解释故意隐瞒了事实,给消费者造成重大误解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消费者与商家为“最终解释权”发生纠纷时,由司法机关依法解释。
7、 商家游乐区出事不负责
    案例:去年6月,黄女士一家带着4岁的儿子来到某餐馆就餐,其间儿子吵着要去免费游乐区玩耍,却不幸从滑梯上摔落。对此餐馆以“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店概不负责”的店堂公告来拒绝赔偿。
    点评:目前一些大型商场和超市,为了给带孩子的家长提供购物方便,专门为孩子设置了游乐区。但一旦出事,商家就会规避法律应尽的义务。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商家应予赔偿。
   8、 特殊商品不退不换
    案例:市民穆女士刚在商场买了个钻石项链,还没回家就发现接口处有条细小裂纹。当穆女士赶回商场换货时,商场却表示,按行业惯例不予退换。
    点评:烟草、珠宝玉石和金银首饰等都列入商家特殊商品之列。但特殊商品也是商品,商家应按《消法》承担退换货责任。如果商品离柜后概不退换,就规避了其商品质量担保责任,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
    9、快递丢失只赔三倍运费
    案例:一家商贸公司通过民营快递送货,没想到价值1000多元的货物被丢失。对此,快递公司认为,按照运单背后的服务条款约定“最多以运费三倍价钱作赔”,算下来只有45元。
    点评:三倍运费赔偿,是一个不平等合约,也是一个格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如果对方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明确提醒消费者,就可以按实际损失索赔。
   10、 购物出门保安验小票
    案例:消费者在超市购物都曾遇到结完账后超市工作人员检查购物小票的情形。一旦发现有商品没出现在购物单上,就会强行扣留。
    点评:购物出门保安再验小票,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只有国家的公权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的财产和人身进行检查,其他任何人或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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