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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杀人“杀”出教育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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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9 17:4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初中生杀人“杀”出教育之痛
荆楚网 2009-04-08 15:01 作者: 点击: 232

  3月29日,湖北罗田县一名7岁的小学生被人砍死在家中。记者昨从罗田警方获悉,嫌疑人竟是一名14岁的初中生肖某。4月3日,记者来到肖某就读的凉亭河中学。提起肖某,老师们无不感到震惊。一些知道他的老师说:“这伢平时学习不错,看起来也很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打架惹祸。却没想到犯下这样的大事。 ” (4月6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从前段时间的朔州弑师案到后来的大学生举刀砍教授再到今天的初中生杀人,现今社会的部分青少年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了,碰到不顺心的事或是不顺眼的人,动不动就使用暴力,打架、抢劫甚至杀人。一个平常性格老实,学习还不错的初中生,居然将一名7岁的小学生砍死家中,自毁前程。这不仅是社会和家长之痛,更是我国的教育之痛。
  出现这样的悲剧,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现在我们对青少年的道德法制教育的缺位。他们不明白自己的行为到底有什么样的后果,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虽然说近几年国家一直都在提倡素质教育,号召广大教育者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但反观我国目前的教育模式,大多学校还是偏重关注对学生的应试教育而忽视对学生的道德法制的教育。
  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教育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让他们很容易的被一些不良信息和行为所影响和误导,从而导致青少年形成不科学的、偏离正确轨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出一些让社会、让家长难以接受的事情来。
  中国是一个重视道德、注重法制的国家,在青少年们需要正确引导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就责无旁贷了。
  作为学校,不能一味注重“分数教育”,要在抓教学成绩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进行正确的道德引导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能明辨是非的能力,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要为祖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人才。
  作为社会,要为青少年成长营造好的环境和氛围。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尽量在青少年面前避免出现血腥、暴力的场面,让青少年少接触甚至不接触一些拥有不良信息的网络、影视,多对正确的道德观、科学的法制观进行宣传,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作为家庭,家长一方面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另一方面要规范自身的言行,家长们的一个不经意的生活坏习惯就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在对他们进行文化教育的同时,必须重视对他们的道德法律教育,让他们别再做毁灭前途的傻事、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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