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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翼明:书面语和口头语要保持适当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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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4:5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唐翼明:书面语和口头语要保持适当距离



唐翼明
新文化运动中,胡适主张改革中国的书面文字,废止言文脱离的古文,而以言文一致的白话文为文学正宗。这主张如果只是指出一个努力的方向,大体的目标,本来也不错,但这个主张表述得太粗糙、太笼统,后来又被一些人引向极端,这样就造成很多弊病了。当代中国文学的粗糙实与此有莫大关系,所以我觉得今天对言文一致的主张重新加以检讨,做一些细致的厘清是必要的。
首先,言文一致是可能的吗?这个问题好像不需要讨论,其实很有讨论的必要。在白话文流行以前,中国读书人写的都是文言,言文不一致被视为当然,没人想过言文要一致的问题。事实上那个时候的言和文也不可能一致。从说话一面来看,嘴巴里一天到晚之乎者也,想来都有些可笑,而且识字的人是那么少,不识字的人那么多,要人人说话都像作文一样,那显然是天方夜谭。从作文一方面来看,如果只是把说的话记录下来,那不仅粗鄙,显不出读书人的优越,而且在纸张印刷都不发达的古代,显然是不经济的。
有学者说很古的时候言文是一致的,后来才逐渐分离,这话貌似有理,其实经不起推敲。试问早到什么时候言文是真正一致的呢?唐朝吗?显然不是。从敦煌石窟里发现当时有比较接近口语的“变文”,正可反衬唐朝流行的时文是与口语不一致的。汉朝吗?也不像。司马迁的《史记•陈涉世家》记陈涉(即陈胜)当了王之后,从前跟他一起耕地的乡亲们跑来看他,进了富丽堂皇的宫殿,不禁大声感叹道:“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这句话比较接近口语,但也正好反衬其它的文字和口语有不小的距离。周朝呢?请问《论语》所记载的你相信就是孔夫子的口语吗?我是不相信的。再早就到甲骨文了,甲骨文那样简单,几个字,一两句话,就代表一次活动,一次祭祀,甚至一场谈判,一场战争,显然不可能言文一致。还可以再早,推到结绳记事,在绳子上打一个结,就表示一件事,那时候的人说话会这么简单吗?可见恐怕与某些学者的意见相反,越早言文越不一致,因为越早文字越简单,发展到后来,文字复杂了,书写容易了,识字的人更多了,这才有可能较为一致起来,也因此白话文运动只可能发生在现代,不可能发生在古代。
其实从本质上看,言文不一致是绝对的,言文一致只是相对的。言是声音,可听而不可视,文是迹痕(所以古人说仓颉造字的灵感来自“睹鸟迹以兴思”),可视而不可听,二者本不同质,是不同的符号系统。人类在创造了语言这个符号系统以后,并不必然就能够创造文字系统,所以至今还没有文字的民族在世界上仍然多的是,有文字的民族能说话而不能作文的人也多的是。这样不同质的两个符号系统,其不一致是天然的,就算书写印刷发展到极其方便的程度,可以轻易地把言语录制为文本,那文本也不可能与言语完全一致,因为这两个符号系统能转换的只有一部分,或许是一大部分,但并非百分之百。非表音的文字系统如中文,尤其如此。至于说话时的语调、口气,声音的高低、力度,这些构成语言符号系统的附加因素,也都是不能变成文字的。所以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言和文从来就不一致,也永远不可能一致。即使从比较宽松的意义上讲,言和文的一致也只能是相对的、暂时的,而不一致却是绝对的、永远的。
其次,言文一致是必要的吗?是好的吗?这个问题如果要从严格的逻辑意义上来讲,那么在回答了上面的问题之后本来已经可以不讨论,因为言文既然不可能一致,那么即使一致很好也做不到。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只能是从相对的、非严格逻辑的角度来讨论,那就是:追求言文的相对一致是不是必要的?我的意见是,在言文的距离越来越大之后,提出言文一致作为方向,力求把言文的距离缩短一些,是好的,有必要的。因为言和文虽然是不同质的两个系统,但不可否认,它们也是关系紧密的两个系统,人类是在有了语言系统之后,为了克服空间和时间的障碍,才创造出文字系统的。因此,这两个系统如果相距太远,弄成井水不犯河水,那显然不是创造文字系统的本意。例如民国初年,语言已经走到现代,文字还停留在汉唐,语言当中很多东西文字无法表达。特别是西方现代科学传入以后,这个问题就更形严重。例如“水的分子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的”,这样一句话,要用优雅的文言文来表达,就简直不可能,至少是非常不方便。因此民国初年胡适等人发起的白话文运动在方向上是应当肯定的,它对整个社会的发展有正面积极的贡献。
但是,我觉得必须同时指出,追求言文一致只能是方向性的阶段性的,不能作简单的字面的理解,不能把“言文一致”悬为理想目标、终极目标。因为语言的流动性大大超过文字,语言与时俱进,不断改变,今天某些语言可能十年前、五年前、甚至前年、去年都还没有出现,而文字却相对稳定,不能一天一个样。文字本来就是为了克服语言不能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缺陷而创造的,如果文字也不断地与时俱进,它的这种功能不可避免地会大大削弱,甚至丧失。设想中国的文字如果一直跟着语言在变化,我们今天还看得懂汉唐的文章吗?尤其是现代科技日新月异,电脑手机相继出现,新生的口头语如雨后春笋,如果我们的文字也跟着去“喜大普奔”,那么不要三五年,我们的文字就不知道“奔”到什么地方去了。结果弄成爷孙不相通、父子如隔世,这样的言文一致难道是好的吗?是我们要追求的吗?还有地域的问题,各地有各地的方言,如果真要言文一致,那就会变成山东人看不懂山西人的文章,北方人读不清南方来的信件。近年来台湾有些极端分子一直闹着要创造一种“台语文学”,除了政治目的之外,他们还有一条理由就是追求言文一致。这样的言文一致是我们需要的吗?
言文之不须一致,甚至不应一致,还有另外一个层面,就是粗与精、俗与雅的问题。言出于口,没有多少斟酌的余地,文出于手,是可以斟酌也应当斟酌的,把作文等同于写话,这就是放弃了本可斟酌的优势,成了懒惰和粗疏的借口。言随风而散,影响有限;文却要留而传之,影响就大了。文可以精可以雅而不去追求,任其流于粗俗,显然是不应该的。
总之,我认为在言文距离太远的时候,提出言文一致,作为一个纠偏的措施,努力的方向,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但是,把言文一致悬为理想目标而加以追求,或者作为价值标准来判断文章的优劣,则是不必要的,而且是错误的。
我主张言和文要有所区别,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换句话说,就是书面语和口头语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这个距离不能太远,但也不可太近,尤其不可以认为这两者越近越好。现在有些老师教学生,说:作文就是写话。有些作家为了表示自己平民化、接地气,也这样说,这样主张。一些报章杂志为了哗众取宠,甚至采用文理不通的网络流行语,例如一些不伦不类的谐音字(如“神马”、“童鞋”、“小盆友”、“先森”、“骚年”之类),胡乱节省的缩语(如 “喜大普奔”、“十动然拒”、“人艰不拆”、“不明觉厉”之类)。这样的主张和做法,如果任其泛滥,我们的文字,或说书面语言,势必越来越粗糙,越来越鄙俚。
法国人非常爱护珍惜自己的语文,特别设立了一个法兰西学术院(Académie française),专门负责维护法语的纯洁和优雅,号称有五千年文明历史、创造了无数优美雅致的文学作品的中华民族,难道不应该爱护珍惜自己的语文吗?我看我们的学术界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郑重考虑,要不要仿照法国的做法,也建立一个“中国学术院”或“汉语学术院”?
作者系两岸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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