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 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中文也是如此。本來可以說「名氣」,卻憑空造出一個「知名度」來,不說「很有
名」,卻要迂迴作態,貌若高雅,說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一個
偽術語是「可讀性」,同樣活躍於書評和出版廣告。明明可以說「這本傳記很動人」,
「這本傳記引人入勝」,或者乾脆說「這本傳記很好看」,卻要說成「這本傳記的可讀
性頗高」。我不明白這字眼怎麼來的,因為這觀念在英文裏也只用形容詞 readable而
不用抽象名詞 readability。英文會說: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卻不說
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此風在臺灣日漸囂張。在電視上,記者早已在
說「昨晚的演奏頗具可聽性」。在書評裏,也已見過這樣的句子:「傳統寫實作品只要
寫得好,豈不比一篇急躁的實驗小說更具可看性?」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話都是四個字,次序完全一樣,都是冠詞、名詞、動詞、形容詞。英文句裏,只有
動詞跟著名詞變化,其他二字則不分單、複數。德文句裏,只有形容詞不變。法文、西
班牙文、義大利文的三句裏,因為做主詞的名詞是複數,其他的字全跟著變化。
幸而中文的名詞沒有複數的變化,也不區分性別,否則將不勝其繁瑣。舊小說的對
話裏確有「爺們」、「娘們」、「ㄚ頭們」等複數詞,但是在敘述的部分,仍用「諸姐
妹」、「眾ㄚ鬟」。中文要表多數的時候,也會說「民眾」、「徒眾」、「觀眾」、
「聽眾」,所以「眾」也有點「們」的作用。但是「眾」也好,「們」也好,在中文裏
並非處處需要複數語尾。往往,我們說「文武百官」,不說「官們」,也不說「文官
們」、「武官們」。同理「全國的同胞」、「全校的師生」、「所有的顧客」、「一切
乘客」當然是複數,不必再畫蛇添足,加以標明。不少國人惑於西化的意識,常愛這麼
添足,於是「人們」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大眾」、「眾人」、「世
人」。「人們」實在是醜陃的西化詞,林語堂絕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電視上
也有人說「民眾們」、「聽眾們」、「球員們」,實在累贅。尤其「眾、們」並用,已
經不通。
中文詞不分數量,有時也會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觀眾」顯然不通,但是「觀眾之
一」卻嫌累贅,也欠自然。「一位觀者」畢竟不像「一位讀者」那麼現成,所以,「一
位觀眾來信說……」之類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氾濫,卻不容忽視。「……之一」雖然是單數,但是背景的意
識卻是多數。和其他歐洲語文一樣,英文也愛說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無「……之
一」的句法,現在我們說「觀眾之一」實在是不得已。至於這樣的句子:
劉伶是竹林七賢之一。
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
目前已經非常流行。前一句雖然西化,但不算冗贅。後一句卻惡性西化的畸嬰,不但
「作為」二字純然多餘,「之一的」也文白來雜,讀來破碎,把主詞「劉伶」壓在底
下,更是扭捏作態。其實,後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樣,卻把英文的語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剝地搬到中文裏來。
所以,與其說「作為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以嗜酒聞名」,何不平平實實地說「劉伶是竹
林七賢之一,以嗜酒聞名」?其實前一句也儘有辦法不說「之一」。中文本來可以說
「劉伶乃竹林七賢之同儕」;「劉伶列於竹林七賢」;「劉伶躋身竹林七賢」;「劉伶
是竹林七賢的同人」。
3
在英文裏,詞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來連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裏,類似的場合往往不用連接詞,所以只要說「夫妻」、
「你我」、「前後」就夠了。同樣地,一長串同類詞在中文裏,也任其並列,無須連接
:例如「東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禮樂射御書數」、「柴米油鹽醬醋茶」皆
是。中國人絕不說「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以及茶。」誰要這麼說,一
定會惹笑。同理,中文只說「思前想後」、「說古道今」。可是近來and的意識已經潛
入中文,到處作怪。港報上有過這樣的句子:
這樣的文筆實在不很暢順,例如前半句中,當做連接詞的「與」、「及」都不必要。
「與」還可以說不必要,「及」簡直就要不得。後半句的「更為深廣更具實質」才像中
文,「起步更早及邁步更快」簡直是英文。「及」字破壞了中文生態,因為中文沒有這
種用法。此地一定要用連接詞的話,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裏該說「慢而可靠」或者「緩慢而有把握」,卻不可說「慢及可靠」或者
「緩慢與有把握」。「而」之為連接詞,不但可表更進一步,例如「學而時習之」,還
可表後退或修正,例如「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可謂兼有and與but之功
用。
目前的不良趨勢,是原來不用連接詞的地方,在 and 意識的教唆下,都裝上了連
接詞;而所謂連接詞都由「和」、「與」、「及」、「以及」包辦,可是靈活而宛轉的
「而」、「並」、「而且」等詞,幾乎要絕跡了。
(※英:但也不要不當而而而!)
4
介詞在英文裏的用途遠比中文裏重要,簡直成了英文的潤滑劑。英文的不及物動詞加
上介詞,往往變成了及物動詞,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介詞片語
(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當作形容詞或助詞使用,例如 a friend in need,
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簡直離不了介詞。中文則不盡然。「揚州十日、嘉定三
屠」兩個片語不用一個介詞,換了英文,非用不可。
形容詞或修飾語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詞之前,謂之前飾,也可以跟在名詞之
後,謂之後飾。法文往往後飾,例如紀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與 Les
Nourritures terrestres,形容詞都跟在名詞之後;若譯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飾了。中文譯為「田園交響樂」,也是前飾。
英文的形容詞照例是前飾,例如前引雪萊的詩句,但有時也可以後飾,例如雪萊的
另一詩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於形容詞片或
子句,則往往後飾,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英:此例極佳,請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