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6月17日电 (记者 王汉超)河南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河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实行中小学教辅评议推荐制,不合法、质量差的教辅材料将无法进入校园。 根据意见,今后将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行评议,通过“限种类、限学科、限数量”,择优选出若干品种进行公告。各省辖市再从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选择一套推荐给本地学校供学生选用。意见同时强调,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也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 目前评议主要关注与中小学教科书相配套的同步练习册,送评学科因为年级不同而有所区别。此外,教辅零售价不能高于“政府指导价”,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发行费用占零售价格的比例不能高于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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